手机阅读

最新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9:01:37 页码:10
最新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优质9篇)
2023-11-11 09:01:37    小编:ZTFB

总结不仅能够巩固经验,还能够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怎样提高阅读水平是每个阅读爱好者都关心的问题,下面我来分享一些提高阅读能力的方法。以下是我们精心为您准备的相关范文,希望能给您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一

一般作业要求:

(1)。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

熔化焊锡块的工具要干燥,防止锡爆。

(3)。

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和堵塞,不得在有易燃、易爆的场所点火和使用。

(4)。

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5)。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6)。

电气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2、

设备和内线安装

(1)。

多台配电箱(盘)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2)。

管子煨弯用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3)。

管子穿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勾眼。

3、

外线工程作业:

(1)。

人工立杆时,叉木应坚固完好,配合用力要均衡;机械立杆时,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

(2)。

登杆作业,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子吊递、禁止上下抛扔。

(3)。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4)。

架线时在线路上每2-3km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遇雷雨时,应停止工作。

4、

电气调试作业:

(1)。

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闭锁。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

对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防止合闸。

(3)。

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4)。

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5、

施工现场变配电和维修作业:

(1)。

单人值班时,不准超越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的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

在高压带电区域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

变配电室、外高压中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应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指示牌,验电时应戴绝缘防护用品,检修完毕并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二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遵循验电、放电、封线(装设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

3.从事高压电气作业时,必须有2人以上工作,操作高压设备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4.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一般不准同时作业,需要在停电的线路上进行多项作业时,应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2)。

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

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5.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6.检修所用的零配件必须合格。

7.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他使用的用具。

8.穿绝缘鞋,携带验电笔和绝缘工具。工作服要扎紧袖口。工作前先进行检查,经验电、放电、装设短路地线后再进行工作。

9.检修前、后的设备均需测试绝缘电阻。受潮或绝缘电阻低于规程要求的设备均应进行干燥处理。

10.使用起重工具时,应先检查手动葫芦、三角架、起重梁、卡子、绳套等工具的强度是否合乎要求,起重工具应牢固可靠。

11.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

送电合闸操作顺序应为: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断路器。

(2)。

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应为:先断开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

12.检修电机、变压器吊芯抽转子时,必须防止碰撞线圈和损坏绝缘。变压器、电机更换线圈时,应在拆开后绘出草图,并记下有关数据,作为绕制新线圈的依据。

13.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标记。要保护好防爆面,对失爆或不合格的防爆面要按规程要求进行修理。

14.设备检修后都要经过检查、试验,合格后填写检修试验记录,否则不准出厂。

15.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应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设短路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

拆短路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

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与变电站(所)的值班员配合好,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3)。

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和装设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

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

操作刀闸(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

(6)。

操作高压开关应符合规定的顺序,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刀闸。

16.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短路片和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

严禁将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4)。

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工作,如停母线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按规定顺序断开断路器及上下刀闸(隔离开关),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

(5)。

在二次回路上进行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并取下二次回路的保险后,方准进行工作。

17.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必须经矿主管领导或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

维修电工必须将检修、检查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修、检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

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18.两条线路需要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由于事故被切断,进行重新接头或连接时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许并联运行,其定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

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大于200伏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

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3)。

将一条线路停电,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将线路中的一相用铜导线接于互感器的一个接线柱上。

(4)。

从电压互感器的另一个接线柱上引出一根导线,并将导线固定在高压试电笔验电的一端。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持验电笔手把。此时工作人员应与互感器和导线保持安全距离,将停电的线路送电。

(5)。

将高压试电笔由远至近缓慢地去接触另一带电线路的其中一相,此时电压表的指示为零时表示被试相为相同相序。如果电压表指示有电压且电压值等于或大于100伏时,被试相为不同相序。

(6)。

依上述方法试其他两相。三相试完找出相同相序后,做好标记。依方法再核对一次,准确无误后再准备接线。

(7)。

定好相后,两条线路按停送电的顺序停电,经验电、放电、挂接地线后进行接线并联。

(8)。

定相应选在场地宽敞、便于操作、停送电方便、与另一路电源停电开关较近的开关处工作。定相场地应设遮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9)。

定相停送电时应由专人指挥,专人停送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做此工作。每停一次电后必须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再进行工作。

19.清点工具、材料、配件、仪器、仪表,做好检查、检修记录。

20.检修好的设备,经检查和试运转验收合格签字后上卡入账,入库保管或投入使用。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三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安全作业的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工作业。

2主要内容。

2.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2.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佩戴防护用品。

2.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扑火。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四

1.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5.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6.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7.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8.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9.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10.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11.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密度。

12.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3.在井行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14.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15.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16.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7.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18.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19.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20.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4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21.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22.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

23.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24.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26.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27.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物品代用。

28.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29.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30.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1.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32.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33.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34.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3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36.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3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3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39.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40.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五

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3.

线路上严禁带负荷截或断电,并严禁带电作业;

4.

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六

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许可证后,持证上岗、操作。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进行操作。

2.

电工应掌握电气安全知识,了解安全责任区域的电气设备性能,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3.

(1)。

工作票制度;

(2)。

操作票制度;

(3)。

工作许可制度;

(4)。

工作监护制度;

(5)。

工作中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

调度管理制度;

(7)。

危险作业(登高、带电、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等)审批制度;

(8)。

临时线审批制度。

4.

电工上岗、操作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必要时应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所用绝缘工具、仪表、安全装置和工具须检查完好、可靠禁止使用破损、失效的用具,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相匹配的用具。

5.

在供、配电设备和线路上作业,必须设人监护,监护人不得从事操作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6.

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的电源,经验电或经放电(对电容性设施)之后验电合格,方能接触工作,对于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的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应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7.

供配电回路停送电必须凭手续齐全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进行。禁止约时停送电,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或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切断,方能操作。手工合(拉)刀闸应一次推(拉)足。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箱闸刀开关时,应采用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的措施。

8.

未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之前,电工不得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接线方式和结构。

9.

各种电气接线的接头要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低于导线截面积,应尽可能采用紧固的压接或用工具扎接,不应用手扭接,线头不应突出,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引起事故。

10.

使用电动工具应遵守有关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行灯必须采用由隔离变压器供电的安全电压电源。

11.

工作结束,应认真把电气设备使用方面问题向接班人员认真交接清楚,必要时,将有关事宜载入交接班记录。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七

雨、雪、雾、大风(六级以上)等恶劣天气,禁止检修外线。紧急停电或必须进行检修时,需经有关部门及车间领导同意后,持有安全作业批准书,采取可靠的防护、监护措施,方可进行工作。

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车间添装设备接线时,应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的规定,必须做到线路上无电,才能进行工作。

3、

外线作业时,不得少于二人,工作必须相互协助。

4、

放置架空线不能低于5.5米,在外工作时使用电气用具必须接地。

5、

外线及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自己先检查电源进线,接地是否正确,保险丝放置是否合适,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6、

外线放临时电线,要注意安全,临时线不能超过100米。时间最长不要超过六个月,线要扎牢,接头不能马虎,经常检查,用毕后立即拆除。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八

1.

电工应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2.

安拆作业前,电工人员应仔细研读设备的电气线路图以及电气部件的安装方法、顺序以及步骤,熟练掌握电气工作原理。

3.

机械拆装前,电工应全面检查设备的电气线路、电气部件、限位开关、绝缘和接地情况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确保电气线路工作正常可靠。

4.

严格按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电气安装和调试工作,对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做好机身接零接地工作,要仔细调整各安全限位装置使之动作灵敏可靠。

5.

作业中要认真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故的发生,同时要注意保护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篇九

工的管理,规范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行为,保障首都电网供用电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不得进网作业。

对电工进网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有关单位进网作业电工持证的要求:。

(一)。

电力用户单位高压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以及受送电装置的运行值班、维护检修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取得许可证;

(二)。

供电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农村电工),均应取得电工进

网作业许可证。

(三)。

自备电厂中在升压站等送出设施上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四)。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内,凡进入用户受送电装置从事电气安装、维修、试验、运行作业的人员,均应取得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电力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进网作业人员进行下列检查:。

(一)。

进网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并是否已注册;

(二)。

进网作业范围是否符合许可的作业范围;

(三)。

进网作业行为、安全保障措施是否符合进网作业规定。

(四)。

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15号令)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者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未注册的人员从事进网作业,或者不按照规定配合许可机关监督检查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将给予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北京市电力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具体开展北京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执行情况的宣传、检查及监督整改工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