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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入库验收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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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药品入库验收制度(通用9篇)
2023-11-20 07:29:35    小编:ZTFB

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借鉴他人的经验与教训,避免犯相同的错误。在写总结时,可以运用具体的事例和数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一些规范的通知范本,供大家在撰写通知时参考和借鉴。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一

一、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须设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三、药房须设立拆零专柜配备专用的拆零工具,如天平、药匙、药刀、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四、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需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可拆零。

五、对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尚无的药品应在其他药柜移入,采用即买即拆,并保存原包装。

六、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持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二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3、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5、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6、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7、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8、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质量验收员验收药品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10、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三

(一)、常用药品。

1、制定计划:凡我院基本用药目录收载的品种(包括本院集中招标采购已签订合同的品种)为常用药品。每周由药品保管员根据本周药品的使用情况对常用药品提出下周的药品购进计划。计划的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最高购进价格、生产单位、配送公司、配送情况、药品保管签名等内容。

2、复核计划:药剂科主任根据本院的用药情况对药品计划进行复核并签名。

3、审批计划:药品购进计划复核后,报请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工作。

4、采购药品:药品计划批准后由药品采购员按采购计划的要求对药品进行采购。药品的配送公司和配送人员的资质必须经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并符合法定程序,所配送药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并为我院认可质量可靠的企业。采购员不得采购药品计划以外的任何药品。

5、药品采购计划一式三份,一份交配送公司,一份交财务科,药库存留一份备查。

(二)、新特药的采购。

临床科室根据治疗需要申购新药特药(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未收载的品种)时,先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交药剂科主任审核,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进。

(三)、特殊药品的购进。

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采购后,由药品保管员按采购计划的要求对药品的数量、规格、价格、批准文号、效期、生产单位、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作好登记。对质量可疑的药品送药检所进行检查。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以下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同时提供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准许证》复印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上述各类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三、在库保养。

1、药库按药品性质分区分类保管、陈设整齐,实行色标管理;怕压药品应控制高度;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距离(30cm)。

2、同种药品应按批号存放,有效期的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有效期的药品应注意效期,以免过期失效。

3、内服与外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开存放。

4、应注意药库的温度、湿度,注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应当专柜存放,双人加锁保管,专帐记录。

四、出库调拨。

1、药品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药品出库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应双人核对。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四

1.对入库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包装等认真验收核对。按照采购不同和有关标准严格验收,做到准确无误。

2.入库材料验收应及时准确,不能拖拉,尽快验收完毕。如有问题及时提出验收记录,向主管采购人员反映,以便得到解决。

3.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验收单,同时核对发票、运单、明细表、装箱单及产品合格证,核对无误后入库签字,并及时登帐。

1.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审核发料单上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核对库存材料是否准确,做好材料储备工作。

2.准确按发料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备料、复查、以免发生差错,做到账实相符。

3.按照材料保存期限,对于快要过期失效或变质的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发放,对能回收利用的材料尽可能利用,剩余材料及时回收利用,非正常手续不得出库。

三、材料保管保养。

1.根据库存材料的性能和特点进行合理储存和保管,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

2.合理码放。对不同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的材料都分开,按先后顺序码放,以便先进先出。

3.材料码放要整齐,怕潮湿物品要上盖下垫,注意防火、防潮、防湿,易燃材料要单独存放,所有材料要明码标识,搞好库区环境卫生,经常保持清洁。

4.对于温、湿度要求高的材料,做好温度、湿度的调节控制工作,高温季节要防暑降温;梅雨季节要防潮、防霉;寒冷季节要防冻保温。

5.要经常检查、随时掌握和发现材料的变质情况,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6.对机械设备、配件定期进行涂油或密封处理,避免因油脂干脱造成性能受到影响。

四、定期盘库,达到三清。

1.定期盘库清点,达到数量清、质量清、帐表清。

2.清理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做到半成品的再利用。

五、机械的模具管理措施1.为了工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模具一般情况下不做借出之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2.非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如需模具借出,要有主管领导(董事长、经理)批示,方可借出使用。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五

1、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胰岛素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血管活性药物等,详见高危药品目录。

2、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药品时须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3、高危药品在满足药品使用说明书的储存要求的基础上,存放处应相对集中,并尽量避免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4、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有醒目的标识,设置红色白底标签提醒医务人员注意。

5、高危药品应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对超常规使用时应再次核对确认。电子系统在显示高危药品时,均以黄色背景、加粗字样显示,起到警示作用。

6、高危药品在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5r原则,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药物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对使用高危药物的病人,要加强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主诊医生交流及时处理。

7、高危药品调剂和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调剂和使用的准确无误。

8、各科室应加强对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药剂科每季度盘点,病区护士站每日清点。

9、护理工作站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贮存处有醒目标签纸标志,限量存放,并定期(每季)核查备用情况。

10、各科室应加强对高危险药品的养护工作,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

11、药剂科应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对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定期排查医院内使用药品中与高危药品的外观相似、发音相似的药品清单,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六

一、物资验收是物资入库的第一关,是保证安全生产质量的先块条件。

二、保管员应严格按计划验收,无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员有权拒收,严禁无材料计划验收入库。

三、材料采购员应将材料入库凭据交保管员当面交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大宗材料2天内验收完毕,小宗物资当天验收完毕。并及时登记台帐,严禁弄虚作假。

四、验收时由厂家直达的机电设备、大宗物资应先报公司物资部、公司相关部门来人一同验收,技术含量高特殊材料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入验收,同时认真填写((入库物资验收记录表))并鉴字。手续不齐全的物资严禁入库。

五、计件物资应全部拆包清点数量,计量物资一律按净重计算,计量单位不相符内(如坑木、钢材)应先做检尺计量计算,然后再按理论换算进行验收,并记录换算依据、尺寸和件数。

六、质量验收就是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化学物理性能以及技术要求等验收。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或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就可以决定物资质量的,可由有验收人员自行检验,并填写验收记录,对于技术性能要求高的物资由使用单位或专业检验部门检验。

七、凡入库物资如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质量低劣产品可拒绝验收。如发现物资不齐全、包装损坏、数量短缺或盈余、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由材料采购员查明原因,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分不同情况解决处理。

八、严格执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凡入库物资必须有安全标志准用证,如产品说明书、图纸、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质保书)齐全完整。方可验收,否则不准验收入库。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七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八

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通过湖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供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首营,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药品合格证明:gmp证、药品批文、药品检验合格报告;药品批发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gsp证。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一、分类管理: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口服、注射、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二、分区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并提供依据,以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gsp认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以确保药品进、存、销、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准确顺畅。

二、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令、法规等。

2、医药市场的发展动态及新药的市场动态。

3、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等各个方面。

4、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5、其他的药品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及质量投诉。

三、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实用、经济。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应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及时顺畅传递和准确有效的利用。

五、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做好质量信息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信息做到及时传递、准确反馈。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篇九

一.药品入库实行验收登记制度。药品经营企业送货须持药品入库验收单、质检报告、发票、药品清单及随货同行联,以上均须加盖供货单位的红色公章。

二.药库保管员会同药剂科负责人,对药品的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运输条件、生产厂家、质检报告、单价、金额等项目逐步认真进行双人验收,无误后,药剂科负责人在药品入库验收单上签字方可正式入库。

三.验收进口药品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港、澳、台地区生产药品需出具《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单位的质检印章。否则,应拒绝入库。

四.验收贵重、毒、麻、精神的药品时,必须有药剂科负责人在场共同双人验收,经核实数量和质量后,及时入库按规定管理。

五.检查药品。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拒绝接收:帐物不符,药品破损,药品过期或近失效期,不恰当的运送条件,例如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未放置在冷藏器中。

六.药库保管员根据已核对无误的药品入库验收单、随货同行联登记药品批号做好药品购进记录,并签名负责。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届满一年。药品入库验收单、药品清单和随货同行联按月装订备查,质检报告及注册证书按种类保存备查。

七.验收中若发现原箱短少或严重残损,需清点整理,核对属实后,列明详细情况,提请药品采购处理。

八.对销后退回的药品,药库保管员应按进货验收的程序逐批验收,必要时抽样送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九.药品发票交由会计核对单价无误后,入帐并打印入库单据。

药剂科

2017年4月25日修订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关,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购进药品的质量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3、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5、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6、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7、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8、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质量验收员验收药品应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10、药品质量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虎门北栅医院

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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