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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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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精选10篇)
2023-11-19 23:48:31    小编:ZTFB

每到年末或者一段时间的结束,我们都需要写一份总结来梳理一下自己的成长和进步。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总结出问题的根源并加以改进。接下来是一些通用总结范文,通过阅读可以了解到写作中的要点和技巧。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一

1、负责餐饮中心所辖范围所有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落实中心规定的有关食品卫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对每次监督检查做好记录并存档。

2、每周一对上周监督检查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向中心主任汇报,并及时向各食堂进行通报。

3、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汇报、总结,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确保食品卫生工作的安全。

4、负责炊管人员的健康查体、岗前培训、考核,协助食堂餐厅责任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外聘人员暂住证。

5、对违反餐饮中心关于食品卫生有关规定的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可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适当处罚。

6、对发现有可能构成食品卫生安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向中心或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7、对所有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将健康证、培训证、劳动合同等整理存档,以备有关部门查验。

8、每学期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工作总结,对执行食品卫生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单位与个人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好或出现问题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向中心提出调离或免职的建议。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二

湘潭县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11月成立,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编制为27人。现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本科学历4人,大专学历18人。

二、职责职能。

湘潭县卫生监督所为县卫生局隶属下的公共卫生执法监督执行机构。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的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1、适应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2、主要职责: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学生用品卫生监督;

3、执法依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

1、适应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2、主要职责:经常性卫生监督、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1、适应范围: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主要职责: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1、适应范围:全县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美容机构。

放射诊疗许可、日常监督及违法行为查处;受理医疗违法行为和事件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作;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

六、法制监督工作。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稽查,加强内部和外部的稽查工作1。

2、负责制订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培训。

3、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接受卫生法律咨询。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三

一、卫生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所内部监督工作和外部被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二、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三)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四)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六)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七)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检测情况;

(十一)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十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觉悟,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二)卫生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掌握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三)卫生监督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监督执法工作经验。因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卫生监督稽查职务,不得从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四、稽查科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定、实施和。

总结。

资料建档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协助做好稽查工作。

五、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六、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稽查科每季度应将稽查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稽查结果在所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按照年度向所报告稽查工作的全面情况。七、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稽查工作时应当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必须按照程序性要求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稽查决定或提出稽查意见。

八、卫生监督员必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稽查工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

九、卫生监督员在开展卫生监督稽查活动时,应有两人以上并着卫生监督制服。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卫生监督员证、行政执法证或卫生监督稽查证等)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十、卫生监督员在开展稽查活动时,应当向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和被管理对象就具体的稽查内容进行说明来意和工作要求,解释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十一、作出卫生监督决定或者提出卫生监督稽查建议时,应当组织三人以上单数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合议。合议结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告诉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或者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

十二、卫生监督员在开展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稽查活动时,应当予以回避,禁止个别卫生监督稽查员单方面接触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或者在实施稽查时需要调查的第三人。十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主要考核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管理权限,把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卫生监督执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和执法人员,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并进行监督考评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实行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建立卫生监督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改善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效果。

第五条。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各负其责的卫生监督执法责任体系。第七条所考核领导小组对本机关实施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考核。

第八条。

考核工作由执法机关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终考核,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要按要求对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的考核。

第十条。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两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

(一)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科室和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20分)。

4.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公示制度、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占5分)。

(二)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科室和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80分)。

1.领导重视情况(研究执法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等,占5分);

4.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及准确率(包括审批的件数、批准率与驳回率等,占10分);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三条。

经过考核,对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执法科室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评选执法先进个人。

第十四条。

对没有实行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或者执行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科室、人员由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

没有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的科室和执法人员,不能评为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十六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七)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为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科学指导卫生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管理范围包括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表。

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于每年向市、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报表。

三、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实行单位主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审核、签名制度,经其认可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均有卫生监督统计上报义务,各科室应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监督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监督科负责全县食品卫生报表整理上报;公共场所卫生报表整理上报;学校卫生报表整理上报;饮用水卫生报表整理上报;职业卫生报表整理上报。稽查科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报表整理上报;卫生监督稽查报表整理上报。卫生监督科、稽查科负责报表汇总后将总表交综合业务科初审,初审后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加盖公章后由综合业务科上报市、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处。五、各科室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直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七、有关统计报表由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负责发放。

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为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及时、高效处理各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本制度。一、本制度规定管理范围包括各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必须及时报告的事件。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

三、各科室和全所人员均有卫生监督信息上报义务。四、实施紧急报告的范围:

(二)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

(三)急性职业中毒同时发生10人或死亡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

(四)其它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程序为:各科室和全所人员接报上述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领导,所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市、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处报告。有相应报告时限规定的如职业危害事故等的报告从其规定。事件处理报告在处理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县卫生局和市、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处。五、必须及时报告的范围:

(一)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或监督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形;

(四)科室开展专项检查的检查情况;

(五)其他部门需要协助配合,抽调人力或需要我所提供有关数字、被监督单位资料的;(六)其他需要及时报告的情形。

上述事件各科室或工作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前、后均要及时报告所领导。

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卫生监督信息。未经所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外发布、透露卫生监督信息。政务公开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为保证卫生监督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所各服务窗口、各科室。

三、卫生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包括执法机构的机构设置、执法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时限、职责范围、办公电话、办公地点等。

四、公示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公示板、手册、传单、微机系统等,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了解情况。

五、公示实行负责人制度。每个公示制度上都要注明负责人姓名、职务,无注名为办公室负责。

六、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检查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在服务窗口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投诉。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为规范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确保执法人员严肃、认真、准确地实施依法管理,提高办案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全所全体执法人员。

二、执法人员的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三、综合业务科负责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总体培训规划,负责对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特别要注重对法制原则、执法程序和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培训。

五、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适时进行举办骨干培训班、法制讲座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

六、执法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0天,上岗执法人员年内培训学时不少于6天。

七、每次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公布成绩,并作为年度考核评议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执法岗位。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卫生院2016.1.30。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四

为了加强对保安队班内务卫生监督、选举产生的监督员应该是由思想较好,观察能力较强,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威信的保安员担任。监督员仍受所在班队长管理,但在监督工作方面,为保安班负责,代表班队长行使权利。为了便于实施监督工作和职责要求如下:

1、公司和保安班的各项卫生规章制度。

2、监督本班的内务卫生现象。

3、监督班长和队员的内务卫生情况。

4、对保安班的内务卫生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和建议。

二、监督员工作要求。

1、监督员发现保安员有突出成绩时应予以纠正和制止,制止无效应及时上报。

2、监督员工作成绩突出,为维护保安班形象做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3、监督员发现问题不纠正和制止、隐匿不报、严重失职、致使发生造成严重好过的应追究其责任。

4、被监督保安员有申辩的权利,但不得阻止监督员汇报情况,更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者,进行严肃处理。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五

1、根据上级赋予的职责,掌握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等相对人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

2、对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

见,并协助卫生监督部门执行卫生行政处罚。

3、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网上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5、做好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整理和上班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4篇:兽医卫生监督所所长岗位职责1.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培训。2.组织动物检疫员依法实施检疫,组织动物防疫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3.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检查,査处违法行为。4.组织动物防疫管理,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与流行。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六

一、熟悉有关食品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

二、掌握食品卫生常识和对食堂各方面的操作要求。

三、

对食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食堂工作安全无事故。

四、每天定时巡检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状况,监督食堂人员工作;对违反制度人员有权进行批评甚至停止其工作,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五、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备查。

六、对食堂工作适时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七

1、根据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掌握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等相对人及单位的基本情况。

2、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指导改进,并协助卫生监督执行卫生行政处罚。

3、协助上级调查处理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

5、做好各类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整理和上报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卫生违法行为,要在第一时间电话上报卫生院领导和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报告要求及时、准确。

2、对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迅速控制违法行为的进一步扩展。

3、发现卫生违法行为后,协助卫生监督人员查处。4、确定卫生违法行为的案件资料应妥善保存。

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1、卫生监督协管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对举报的违法行为要迅速调查核实,做好巡查记录,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协管员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收集证明其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2、卫生监督协管员接待群众投诉举报时,应当热情接待,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举报投诉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当主动回避。

4、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直接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转送或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5、对于举报投诉案件的办理结果,除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如实向举报人答复,不得拒绝。

6、妥善保管举报投诉的相关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1、卫生监督协管员学习培训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组织开展。

2、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主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的形式进行。

3、县卫生监督所认真安排培训工作,落实培训对象、内容、学时等,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

4、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

1、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应有专人管理,通过建立档案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及单位基本情况(管理相对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生产经营规模、管理机构和上级要求的其它资料等)。

2、建立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管理连续性档案,要求对管重点单位(如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一户一档,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资料归档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

3、建立健全本级卫生监督协管管理档案。

4、建立管理相对人及单位电子文本档案,资料更新及时、准确。

5、档案资料要妥善管理,管理相对人及单位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材料要严格保密。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八

四、负责全县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县检疫证明、检疫印章、检疫标志的领用、管理和发放;

七、负责区域内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

十、负责动物检疫员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九

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要求》,对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是否小于200平方米;

3、消毒工艺流程是否按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等设置;

4、生产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6、使用的消毒产品是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

7、包装材料、包装标识、出厂检验、销售记录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8、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健康体检及培训。

卫生监督岗位职责要求篇十

卫生监督员在法定范围内,根据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行使下列监督职权:

(一)依法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

(三)进行现场调查和监督记录,依法取证和索取有关资料;

(四)进行现场采样,提出检测项目;

(五)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六)参加对有害人体健康事故、假药案和疫情的调查;

(八)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管理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其它监督任务。

富源县墨红中心卫生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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