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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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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精选17篇)
2023-11-11 12:56:52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自我反思的过程,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成长。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要求,确定总结的范围和重点。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参考文献,其中包含了一些经典范文和写作技巧分享。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一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

第十二条禁止销售下列粮食作为口粮:

(二)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

收购和销售污染粮食定向用作非食品原料的,必须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

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十五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管理,防止霉变。

第十六条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从事代收、代储业务的粮食经营者,同样承担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把关责任。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

第十九条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必须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二

按照《xxxx年度农业工作考核项目和考核细则》(xx农发xx号)文件要求,现将我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狠抓组织机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长期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因干部工作调动等原因,及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并设立一名专职农残检测人员,x名村级协管员,并制定了切合全乡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监管、检测等问题。同时整合村组干部力量,与各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领导体系,有力的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为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狠抓宣传培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件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民生工程,具有社会普遍性,只有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我乡第一时间召开由各村组干部负责人及种养殖大户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员会,部署全乡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学习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知识,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村居宣传栏等,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及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同时通过下乡时间到农户田间地头、到生产基地、到养殖大户家等,面对面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指导,解疑答问;向群众直接发放等形式进行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为做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截止目前,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型媒体传达信息xx次,进村入户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小知识》以及种养殖技术知识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

3、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畜牧业收入是我乡农户收入重要组成部分,而玉米、马铃薯等作物是牲畜的主要食物来源,为保障我乡农牧业稳定发展,因我乡无农资经营店,我乡每月组织专员对辖区内农户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检查是否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同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我乡的种植大户实地检查指导,发放禁用农药、种植技术小知识等宣传资料。截止目前,我乡进村入户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xx余次,未发现有使用违禁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情况。

4、开展日常检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农残”等检测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我乡组织各村包村干部每月对生产基地、生产大户开展地间巡查,随机抽取蔬菜检测样品,由乡检测人员检测,并及时通报检测结果,村防员对养殖大户的畜产品生产安全巡查。同时,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制定了《xx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确保重要节日无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已开展农残检测样品xxx余次,未发现有农残超标现象,同时乡畜牧站工作人员在x月、x月开展“瘦肉精”拉网式大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瘦肉精”现象。

5、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打造特色农牧产品品牌

由于地理原因,种养殖业是我乡农户增收的主要渠道,因此,我乡将“有机”作为提升硗碛农业产业的核心引擎,并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切实抓好有机认证工作,以有机示范基地及已认证的有机专业合作社为示范亮点,引导企业和专合组织积极积极申报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基地,组织农民从事有机产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全乡有机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双赢的效果。截至目前,新培育x家合作社,现有合作社共计xx家(其中宝兴县xx富民菌业农民专业合作产品“金针菇”社获得无公害认证,阿祥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等x家合作社已获得有机认证证书(其中有机蔬菜x家,有机牦牛家),阿祥生态专业合作社的夹金山牌牦牛肉获得了xxxx年x有机绿色食品博览会“金奖”,高石庄牦牛原生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机牦牛(肉)在xxxx年x世博展览馆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获得金奖),新培育家庭农场x家,现有家庭农场共计x家。并于xxxx年x月,我乡被中国农业部认定为“全国有机农业(牦牛)示范基地”,示范基地放牧草场面积达xx万亩,牦牛载畜量为x。x万头,至此我乡成为全国第十四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也是全省首个养殖业有机农业示范基地。

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乡种养大户分散,农产品质量全监管人员数量较少,导致执法监管效能难度较大。

二是安全意识不浓。农民生产和居民消费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不高。

一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增加工作经费,充实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农民自律意识;大力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入户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生产。

三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做好痕迹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

以下是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相关的文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三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xx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珲春市20xx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四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五

为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xxx畜牧局于8月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

养殖及活畜收购贩运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不按规定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经营运输生鲜乳、不合格生鲜乳处理的企业;屠宰环节,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饲料兽药生产环节,生产假劣兽药饲料等违法添加饲料和药物添加剂,不按照兽药gmp、gsp规范生产经营的企业等。

。从源头入手,集中力量对我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及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我们采取分片包干的制度,由xxx副所长和xxx副所长带队,xxxx逐户、逐场、逐点进行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次排查工作落到实效。

监督养殖场(户)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进场排查时检查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病死畜禽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畜禽安全。

对养殖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一是检查存栏量、是否使用违禁药物、是否做到出栏必报检、抽检饲料是否合格等。二是严把“瘦肉精”检测关。检疫人员除每天对待宰生猪按照2%—5%的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检外,还督促屠宰厂(场)开展自检,做好检测记录,已经确认“瘦肉精”检测呈现阳性,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截止目前,共出动900人次,车辆150车次,养殖场户1600个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75人次,饲料生产经营企业34人次,“瘦肉精”检测600批次,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查办案件3起。此次集中排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六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

第十二条禁止销售下列粮食作为口粮:

(二)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

收购和销售污染粮食定向用作非食品原料的,必须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

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十五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管理,防止霉变。

第十六条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从事代收、代储业务的粮食经营者,同样承担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把关责任。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

第十九条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必须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第二十条批发市场竞价销售粮食,销售方必须提供标的粮食检验报告。

第二十一条运输粮食严防发生污染、潮湿、霉变发热等质量安全事故;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不得用于运输和储存食用植物油。

第二十二条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有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的其他行为。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销售中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第二十三条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以下信息: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收购或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施药情况、销售去向及出库时间,其他有关信息。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以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四条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库存粮食识别代码为载体,建立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粮食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和质量安全分析模型,实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预报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粮食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粮食有害成分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粮食,并记录备查;同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未按规定召回、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七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3.15”,“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农药管理、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3、强化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督查力度,采取网上监督检测情况,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季度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做好新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接,努力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脱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八

近年来,xx市农业农村局以“四个一”(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制定《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规范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更加到位,监管体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体系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20xx年确定1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到20xx年底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全覆盖。实施农产品生产主体承诺制度,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生产经营主体设置质量内控员,在醒目位置公示主体基本情况、农安监管员和协管员、质量安全责任人及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等信息。

一是以标准引领,近年来,制定省级农业系列团体标准2个,xx市地方标准1个,xx市级4个,参与制定国家级农业行业标准1个。让标准落地服务农业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二是以示范引领,在茶叶、铁皮石斛、杨梅、枇杷、葡萄等品种上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标准”模式,带动小农户步入绿色发展轨道,近年培育47家“998工程”示范创建主体,培育省“一品一策”示范基地17家,有效期内“二品一标”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77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比率达56%以上,xx杨梅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记。

进一步深化农产品定量抽样检测,近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180批次以上,20xx年全年共完成监测量2194批次,监测量达1.5批次/千人以上,20xx年1-9月已完成1588批次。健全基层农产品快速检测网络,于20xx年10月12个沿海镇街全部设立水产品快速检测室,定人定岗,加速了有场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仪器、有记录的“六有”标准的推进,是xx市率先拥有水产品快速检测网络的县市。对监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由农业综合执法队跟进重点监管,依法依规处置,形成风险监督处置全闭环,一产品一档案的常态化制度。

大力推广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为主的追溯平台,实现入库主体可以正常免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xx市标识标牌管理平台共录入877家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x农码)总量41.48万张,开具量居xx第一名。20xx年1-9月年已开具261678张,发放量位于xx榜首。铁枫堂铁皮石斛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入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典型备选案例,20xx年全市5家主体入选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红榜。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一”和"五进"活动为载体,多方面多层次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围绕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粮食等主导产业,分产业举办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班开展10期以上,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农产品禁限用药清单、水产品安全用药明白纸、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管控需知等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不定期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在xx市政府网上向全社会公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九

坚持从源头着手,以改善畜产品生产环境,提高投入品质量,规范畜产品生产和营销市场秩序,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规范经营使用管理,加强执法和行业自律,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本内容为大家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请关注本站!!!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

一、宣传培训工作

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顺利进行,我站广泛宣传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结合我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引深宣传,通过电视、媒体、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 ,大张旗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提升他们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和水平。二是参加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结合食品安全“五进”的要求,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的活动,组织全体监管人员深入到企业、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进行面对面现场宣传引导。

半年以来累计宣传8次,电视报道10次,发放资料15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轮回宣传20余次宣传工作取得了实效,为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方面,我们主要做好生产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警钟长鸣。为了扎实提高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我所今年组织全市规模养殖企业、奶牛养殖户、投入品经营户,畜禽经纪人、屠宰企业等进行了6次培训学习。

通过专家授课、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对自己的一切生产行为负总责。与此同时还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生产责任书500余份,要求所有从事畜牧业生产各个经营户生产有记录、管理有制度、监管有记录、产品有流向,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建立完善的购销台账。为了加强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我所还制作了700余个畜禽安全生产专用档案盒,专门用来规范他们的安全生产行为。

二、监管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

我局制定并实行《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制订了畜产品监管网格化图,将监管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科室和每个监管人,并按照《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监管人员监管职责、对象和任务,制作并发放监督检查记录本,53名监管人员人手一本,要求监管留有痕迹,同时要求认真填写食品安全责任监管考评日志。我所一线39名基层监管人员配备了手机现场执法使用系统,在监管工作中,将执法信息及时传送到晋中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日常管理中能够及时了解监管动态,掌握监管漏洞,整改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使用系统以来,共传送执法信息1200余条,提出整改建议300余条,整改共性问题30多条,确保监管取得了实效。据统计,我局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0余车次,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400余户次,有力地保障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源头安全。

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1、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养殖环节重点抓监管,制定了规模养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并实行了补免周制度,对养殖环节实行了分级管理,即大型养殖企业由基层站长负责,一般规模养殖户由兽医人员监管,散养户由村级防疫员负责,每两月监管1次。监管过程中依照监管标准,一一对应,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我们又加强养殖示范点的建设,要求每位监管人员在辖内范围内建立3-4户示范点,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培育,现场观摩指导等手段推进,目前我市已有300余家规模养殖户达到了标准化生产,养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瘦肉精专项整治。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我们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手段,创新工作模式,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以饲料、兽药经营单位、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瘦肉精系违禁药物行为。半年来,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1500余头份,屠宰环节抽检2500余头份,与养殖户、加工户、经纪人签订不使用瘦肉精的承诺书、责任书500余份,确保了我市的畜产品生产过程中无违禁药物使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是畜牧业安全生产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曝光后结合省农业厅、晋中市局要求我们开展了病死畜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了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对养殖户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是遏制病死畜禽进入流通市场的源头和根本,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教育。借助春季强制免疫、借助日常监管、借助短信平台、借助宣传媒体、借助集市庙会等载体,在养殖安全生产、安全用药、投入品使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期间共送发安全生产明白卡1200余份,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1200余份、发送短信50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

2、加强对经纪人全面普查、备案和管理。

畜禽经纪人是病死畜禽产生利益的必要中介,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尤为关键。我市现有畜禽经纪人70余人,一是对他们进行了组织培训和普法教育,并进行电子备案管理;二是要求经纪人做出依法经营和不收购病死畜禽承诺书;三是要求他们收购畜禽时进行申报检疫并建立档案;四是确定了重点监管对象,对于违法前科的经纪人加强监管。

5、动物防疫条件清理审核工作。

根据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所今年全面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清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生猪屠宰企业从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制度管理等进行了审查、验收,要求从业者制作完善的审核材料,悬挂版面制度,重新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截止目前共验收通过15家规模养殖企业,1家生猪定点企业,规范了畜产品安全的生产基础。

6、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屠宰检疫能力不断提升。

产地检疫历来是我局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由于基层人员待遇问题,基层检疫站所设施落后等问题。产地检疫未能够全面规范开展。随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我局解决了这一系列老大难的问题,促使产地检疫全面规范开展。我所在全市设立了七个检疫申报点,全市所有出栏、运输畜禽必须进行产地申报检疫,基层检疫员现场执法,做到了产地检疫出证率100%,耳标佩带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半年来畜禽检疫肉鸡70万只, 牛856余头,羊17000余只,猪5万余头。屠宰检疫方面,我市有一所生猪定点屠宰场,六名驻场检疫员负责检疫,一是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实行主检负责制。二是对检疫员实行定岗定责,做到严把“五关”即入场畜禽查证验物关、宰前检疫关、宰后产品检疫关、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关,确保四个100%,即进场畜禽的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今年我们按照生猪屠宰数量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检测,现已检测2500余头,全部为阴性。1-6月份共检疫生猪36000余头,检出病害猪8余头,并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自19xx年生猪定点屠宰开展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因检疫问题引起的肉食品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委办、食安办的安排,我们今年开展了打非治违和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畜牧业生产特点,重点解决畜牧业生产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净化市场安全生产环境,我们要求全市118名村级防疫员和53名监管责任人,按照网格图片的原则,将全市范围内设计畜牧业安全生产的每村、每户都不遗漏地进行排查登记,共排查规模户904户、散养户200多户,排查整改隐患15条,夯实了畜牧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8、行政执法及案件处理

依法治牧是我所日常执法中主要运用手段,在日常的监管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分别制定了《xx市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饲料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兽药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十四项专项工作方案,并一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整治内容均有详细的档案记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我所已办结六个违法案件,均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执行,力求办案质量和办 案水平,制作完善的案卷,截止目前处罚违法当事人6名,罚款7500余元。

9、监督所档案管理工作

千头万绪的工作离不开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日常工作的条理和细节。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结合我所实际,我们下大力气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档案工作,设立专人专柜,事无巨细地将所办理的事情整理归档,通过档案全面反应办理过程,无论票据、案卷还是监管都依照要求细化,力求做到零失误。目前我所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有专项档案盒200多份,良好的档案管理促进了实际工作的规范与创新。

半年来,我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益于省所、晋中市所的正确领导,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临形势任务越来严峻繁重,摆在我们目前的新课题更加复杂,打铁还得自身硬,只有练就过硬的本领才能够战胜艰难险阻,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二)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 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切实维护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省、市、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为抓手,不断健全县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

二、工作措施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手段,通过信息化手段。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全年计划建立3-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点。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执法查处。重点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省市级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例行巡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联合执法队伍,继续深化“农资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巡查监管。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监管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从示范基地开始做起,努力实现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预警信息即时共享。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

1、3月5日我中心组织10余名技术干部在县门街进行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明白高毒农药危害的严重性并能够自觉抵制。现场咨询3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2、3月21日组织全县农药经营单位90余人进行了农药经营与安全使用和农药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80余份。会上认真学习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髙了农药经营人员科学运用农药,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等方面的知识。

3、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舆论作用,截止3月底共印发传单2000余份;累计出动宣传车12辆次,积极有效的宣传和贯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农药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低。为切实搞好我县农药管理工作,我局在农药管理工作中,着重加大了农药监管力度,切实把打假扶优护农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维护了我县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

1、1月中下旬和2月中旬,分别开展了农药市场检查2次,以小麦除草剂及蔬菜用药为监管对象,重点对通远镇、湾子镇、耿镇的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农药经营门店40余家,检查农药种类13种,检查农药品种38个。

2、3月7日,由县农林局组织我中心及种子管理站等相关执法单位,邀请市植保站、县电视台等部门联合开展春季农资专项整治。此次检查由县农林局王春雷副局长、雷景峰总农艺师带队,抽调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农资经营单位30余家,重点对农资经营大户及有不良记录的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本次联合检查共收缴了3家农资经营单位违规农药15公斤,对锦源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金线一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对其它不规范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

1、认真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囯种子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髙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杜绝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等行为,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髙、业务过硬、职业道德强的专业化农业执法队伍。

2、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明确执法性质、种类、权限,做到职责清、任务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栏、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提髙执法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和执法人员自律,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落实了执法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确保办理各种案件有始有终,提髙办案监管工作效率。

目前,我县辖区内未发现有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但一些新开门店的从业人员对农药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植物保护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不断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监管效果。

(一)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组织农药执法人员采取自学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理解农药管理的内容,深刻领悟和贯彻农药市场监管年的精神实质。

(二)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效果

一是加强农药标签治理,严格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重点清理无证、冒证产品以及非法使用商品名等标签不规范的产品。二是加强农药产品质量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以及搀杂禁限用高毒成分农药的行为。三是将禁用高毒农药的查缴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农业的安全生产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职能

在对农药市场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多与农药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民沟通交流,了解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的现实困难,积极探索为守法经营企业搞好帮扶的方式,全面促进农药市场健康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一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xx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二)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xx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月3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宫成全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并根据会议精神,就今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四是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5月8日-10日,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化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等,严格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规定》要求,督促养殖单位对养殖生产投入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全面规范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坚决打击购买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行,着力推进生产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渔业养殖生产,本次共检查水产良种场2家,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合作社1家。

今年按计划省里制定的计划,我市共需完成10个药残快速检测、良种场抽样检测3个,省抽样检测2个。目前已经完成取样10个,正在检测中;同时配合省里完成3个样品的'取样工作。

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主要是规范养殖生产及经营行为,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12家。

(七)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不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供健康安全水产品。今年春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00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

我市属西部地区,大面积水产养殖面积较大,养殖过程中不适用药物和饲料,存在苗种投放记录不全的问题;大部分养殖户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缺少资金投入。

由于我市属于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农技推广资金纳入扶贫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导致渔民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规模不如以前。

(三)养殖面积减少。

受近几年干旱和主要江河流量小的影响,全市范围内很多湖泊、水库干枯,同时受池塘养殖效益低影响,大部分池塘不投放饵料,只进行粗放养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二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xx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三

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县政府、本局领导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半年来,经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着力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面强化监管整治,实施检打联动。9月底以来,对我县11家蔬菜、茶叶主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检查。检查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指导相关单位严格按标准要求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3、落实相关监管制度,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不断完善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4、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

11月底将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对全县农产品重点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切实提高生产主体的农产品安全意识。

1、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人员还有待充实,目前人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2、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难于形成合力,打击难度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目前我县农业执法机构尚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密切相关。

3、缺乏组织的农产品生产者的规范化生产经营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主要生产基地信息化程度低,没有建立良好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制。目前全县范围内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的生产企业仍很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四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在农贸市场、超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训5场次,突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知识,指导示范户规范填写田间生产记录,建立了质量安全信誉档案;三是在我县蔬菜主要种植基地开展培训活动5场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共计2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500余人。四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应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一年来累计参加学习12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无公害检查员、内检员培训会4次,委派检测人员到市农检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次。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了,确保了我县今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95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局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了解掌握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18.09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授予“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共建设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涉及6个乡镇。其中,鹿苑镇检测站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相关程序已落实到位,已正常运行。其余5个检测站,目前办公场所、相关制度、工作人员等已全面落实到位,只等项目设备发放,即可正常运行。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今年来,我局加大了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测农产品13096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9.9%,并对检出的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销毁数量162公斤。

同时,为了保证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加大了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猪肉的抽检数量,截止目前,共抽检猪肉样品1030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在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重点要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同时,抓好阳光新生活超市的市场准入制度示范店建设,使市场准入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今年,共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检查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七)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我县蔬菜顺利销售

为了确保我县冬菜顺利畅通销售,我局严格把好产地农产品质量关口,在蔬菜销售旺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出动流动检测车为客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现场开具产地准出证明。今年共开具产地准出证明86张,销售蔬菜600余吨;同时,开通了蔬菜果品运销绿色通道,及时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客商发放“县蔬菜果品销售绿色通道一卡通”102张,为我县蔬菜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积极完成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行。

(二)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拟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从规范生产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

计划抓好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在区域内加强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试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达到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实现了质量的可追溯。

(五)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对已获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逐个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五

根据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肃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肃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肃州区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意见,西峰乡成立了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并且成立了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结合本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现就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加大了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技术培训、科技进村、开展农资打假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进销货台账制度,对经销的农业投入品要索证索票,认真登记产品的销售流向。三是加大了农业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强化农业投入品的源头安全管理。加大了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和全乡奶牛养殖户签订了鲜奶安全生产责任书,指派专人定期对鲜奶收购过程进行检查,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瘦肉精”专项整治,禁止使用泔水喂猪、喂羊等安排,对全乡养殖户进行检查整改,提高了养殖户的安全生产认识。对销售高毒农药、禁用农(兽)药、假劣农资及在蔬菜上使用高毒农药和饲料添加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坚决杜绝违禁产品及高毒农药流入我区市场和农产品生产环节。

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广大农民中间普遍开展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等知识的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大力推广病虫害防治新技术和有机无土栽培、标准化养殖等先进实用技术,坚决杜绝高毒、禁限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饲料添加剂。

乡监管站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严格监管。逐步从产品认证、产地证明、产品检测检疫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清退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等责任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产地准出关。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鼓励和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进行农超对接、集中配送、净菜上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六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保障消费安全为基本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为突破口,认真贯彻省市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农检站、畜牧局、水产局、果业局、执法大队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今年,我局按照省农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意见,对检测室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改。同时,加强专业检测队伍建设,明确专职检测人员。7月份,我局派了3名人员到永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参加上机操作业务培训,为完成今年检测任务提供技术保障。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今年,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农药残留、“瘦肉精”速测,在种养环节对蔬菜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抽样检测,目前已完成了检测蔬菜500批次,检测猪尿450批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今年,我局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组织了xx县绿丰果业、xx水稻、xx蔬果和xx果蔬4家合作社进行无公害认证,并已邀请市“三品一标”工作机构来我县开展现场检查。同时,我局联系市绿办做好我县xx省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认证后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属地管理责任。今年年初,县政府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会上与乡镇政府签订下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了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求在规划制订、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六、开展农资市场监管。按照20xx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开展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了3次农资打假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涉及17个乡镇场、45个村组级集贸市场,查处了未经审定或无引种审批的水稻杂交种子3个品种计300公斤;查处标签不符合法定规范要求的水稻杂交种子14个品种计1600公斤。抽检肥料产品36个品种,查处质量不合格的肥料6个品种计30000公斤,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

七、加强宣传,做好预警监测。今年,我局通过送科技下乡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打假维权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举报、揭发。同时制定下发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应急措施、健全应急队伍。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1、专项工作经费不足。目前我县财政仍未落实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定量检测工作。

2、继续开展农残速测、“瘦肉精”检测,上半年检测任务已基本完成。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下半年的农残速测工作,按进度10月底之前应该能够完成所有快速检测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结篇十七

改革开放三十年,梁河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历届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畜产品公共安全,确保了我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多年没有发生一起因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药经营户676户次,查获假劣兽药116公斤,共检查养殖户2645户次,检查屠宰场126场次,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58车次,出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488人次,查获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24起,严厉打击了违反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了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20xx年至20xx年度连续四年荣获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优秀单位。

多年来,我局始终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了“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1、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畜

全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局务会议研究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少于4次。

2、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每年年初县畜牧兽医局与县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局再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签订《梁河县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明确我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月月上报制度等。

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了畜产品安全即公共卫生安全的良好意识。

1、严格执法,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时查处畜产品安全事故。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行24小时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关。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检疫人员坚持每天对上市的畜产品进行严格督查,查验畜产品是否盖有验讫印章、是否持有畜产品检疫合格证,20xx年来,共查处未经检疫的畜产品58头,补检44头,无害化处理4头。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我局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及畜产品流动性大、供应丰富、渠道多、流通迅速、容易假冒,不法商贩逃避检疫私屠滥宰行为严重等特点,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吃上放心肉,我局加强了同工商、食药监局、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近年来,共检查畜产品交易市场125场次,查获病害肉5头(510公斤),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销毁深埋处理。

3、加强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监管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一是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行为。二是严防、严查在饲料中使用“瘦肉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药品行为。

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建设一流兽医执法队伍截止20xx年年底,全县畜牧兽医系统在岗在编人员7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2人(占在编人数的72%),高级畜牧师2人,高级兽医师1人、畜牧兽医师36人,全县有62个行政村、4个社区,62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兽医防疫员,目前我县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已完成,实行乡镇站人、财、物“三权”上划归县局管理,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基本上实现了村村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狠抓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县畜牧兽医局每年至少2次对乡村兽医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及动物检疫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兽医人员队伍素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责任事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取得了一定成绩,达到了预期效果,商贩的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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