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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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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通用14篇)
2023-11-11 16:53:35    小编:ZTFB

8.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索赔。当涉及到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等情况时,我们应当明确合同中的约定和程序。合同是一种书面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商业交易中,合同起到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作用。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的目的、主要内容和条款。在起草合同时应注重平衡双方的权益,确保双方公平交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方便双方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常见条款和格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一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工期: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完工,工期为天。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议,本工程总量为米,收费标准为,共计:(大写:)。

2、合同总价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六、变更及工程费用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本工程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时,发包人应在变更前天内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变更后天内予以确认。

2、变更后及承包增加施工费用,发包方按市场价予以调整。

七、发包责任:

1、发包方在开工2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与要求、设计图纸及放线定点轴线。

2、开工前,发包方应办理开工许可证、工作场地使用等手续,及时解决好有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承包方责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

2、严格按本工程设计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4、负责好现场测量放线、桩体定位、施工技术资料记录工作,并如实及时提交发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负责补救并承担相应责任,情况严重时,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相应损失。

5、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与领导。

九、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履行各自的各项责任及发生与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材料与设备。

1、发包人及承包人对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负责,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窝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责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负责,是乙方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报告、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与验收。

2、承包方应对其所确保提交的报告、成果、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3、隐蔽工程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与验收,经发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进行修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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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二

[摘要]近年来,在国民消费水平快速攀升和全国gdp日渐提高的大环境下,地产业的地位也水涨船高逐渐取代为国内的核心产业,而谈到地产业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则是对地产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的控制,成本控制可谓是地产操作整个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是地产收益的基础保障,而且能够对项目本身占用或消耗的资源进行合理控制,以更好实现可持续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对工程成本的的预估形势下进行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必要对新形势之下项目成本进行预估,才能做好工程招标与管理。

作为21世纪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建筑业和世界上的石油业和汽车业行业并列为世界三大产业。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已经由一个单纯的计划经济体发展成为了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的国家,而在此时,随着世界经济体的市场联系越来越紧密,各个国家间的建设工程增长速度也在持续的加快。同时在之前的很多学者的研究中,其对建设工程的定义基本是停留在计算机的领域,在一般情况下,其通常是被作为一种“大型工程体系结构”。而对于其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则是上世纪50年代的理查德霍顿(richardhorden1)在其的论文中应用的,在他的文章中,其主要是指代实际的建筑设计中的所应该遵循的理念和主张,他认为建设工程应该是包括一些机动与生态的建筑。此外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中,随着国家经济的总体发展越来越快,尤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发展更是迅速,作为国家允许首先进行开放的省市地区,它们在建设工程的总量呈现出直线上升,所以随之而来的政府管控力度也增加了不少,使得原有的建筑、房产行业暴利时代一去不返,从而正在慢慢的回归到一个比较理性的发展轨道。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任何一个工程项目也的建设首先必须要顺应国家的宏观环境,其次才是积极的.寻求投资和回报之间的平衡,以此来达到双方的共赢,而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愈加的明显。所以在这里笔者就以全要素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理论作为研究的基础,对当前工程招标与投标现状进行具体的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三

摘要:公路工程是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在公路工程项目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这为施工招投标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有必要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从不同角度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展开了分析和探讨,希望可以为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随着近年来我国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市场正逐步朝着公平、合理、竞争的开放性市场发展,招投标制度也得到了全面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越来越频繁。在公路工程中实施招投标制度,对公路工程质量的保证至关重要,有助于交通行业快速稳定发展的实现。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发展阶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中始终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公路工程建设秩序带来了一定影响,对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1当前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1容易忽视编标前的准备工作。

纵观目前的工程招投标情况,一些招标人根本不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还有规避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等问题的存在,此外,还有不再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资格文件时间不够、勘探现场及标前会不规范等问题存在。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可能会使投标人不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潜在的投标单位不能顺利参加投标。当前很多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都是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但是建设单位并没有经济、合同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对施工招投标技术规范、经济等方面业务并不了解,他们只是盲目的照搬招标文件的范本,这是不能真实反映出工程实际情况的,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制也非常粗糙,评标细则的制定缺乏全面性,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这种情况下会对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与权威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评价方法缺乏公平性、科学性,操作过程中随意性非常大,甚至在开标以后还存在议标现象,排斥了一些潜在的中标人。

1.2投标资质管理混乱。

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直接决定着投标人是都具有投标的资格,但是当前我国的资质审查只要依靠几个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资质证书进行验证,并将其作为评标时资质打分的重要依据。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出现问题,很多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也可能会参与投标,这无疑增加了招标单位后期工作量,还可能会出现围标、串标等问题。还有一些个人挂靠企业资质中标,无资质施工现象普遍存在,这成为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问题。

1.3地区与部门垄断问题严重。

在当前的招投标工作中,行政力量对市场的渗透过重,公平竞争很难实现。例如县一级公路招投标近年来才开始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因为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一些地区对外地投标企业收取高额的交易费用,使人“望而却步”,有些地方为中标企业硬性提供原材料,这明显与《招投标法》相违背。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从表面上来看很多招投标都是以双方平等互利为基础展开交易,实际上很多工程的招标过程只是一个形式。

2实施招投标制度对建筑市场发展的重要性。

2.1有利于克服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

公路工程建设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纵观建国以来的工程实践可以看出,凡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的,投资效果都非常好,而违反程序办事的,其投资效果就非常差。一些工程在开始建设前不进行调查分析旧拍案、实施过程中资金不足就上马、一边勘查一边设计的混乱现象非常多,直接造成了造价提高的后果。建设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建设程序阶段内容执行,只有将这些工作做好才能招标,在招投标制度影响下,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程序办事。

2.2促使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

在招投标制度的影响下,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经济实体进入到市场当中,凭借自身能力在市场中竞争。招投标制度实施以后,公路工程企业开始朝着经营型转变,这种情况下要求企业必须在内部对经济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招投标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带来了外部压力,迫使其充分重视自身的经营和管理,关注技术进步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3.1规范招标程序,完善法律体系。

对《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在了解我国目前公路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线型公路施工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各种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展开大力宣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业主与施工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理解与认识,这样招投标双方才能深入贯彻执行各项法律与文件的要求。

3.2加强建设市场诚信系统建设。

目前从表面上来看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其中的承包人施工能力比工程建设任务需要大,因此很多小项目招来了一级甚至特级企业前来竞争。实际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公路建设市场中存在很多名不副实的承包人,这些人靠着他人的资质来骗取中标,直接造成了公路工程质量严重下降的问题,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大受损失。面对这种问题,那些随意将企业资质出借或者违法转包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应该下降一级,并加大对“挂靠”名义投标的惩处力度,加强市场诚信系统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3.3不断完善现行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虽然现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了很多次,但是其中始终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在实践工作中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这就为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充分利用这些不足之处做文章,或者利用办法中存在的.漏洞,使得招标信息发布渠道堵塞,还有一些信息没有公开,资格后审中掺杂了很多人为因素,对公开招标公平竞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未来的工作中应该积极积累经验,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创新与改进,有效杜绝不公正问题的出现。

当前公路工程招标资质并没有形成明确定论,很多县乡公路招投标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公路工程招标设计面非常广,其情况也非常复杂,技术性非常强,建设单位招标人员因为专业性、技术性不强等因素,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程序执行也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公正公平。因此,必须利用法律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进行审查,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一律不能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员还要坚持持证上岗。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认清招标的现状,加强对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当前的招投标行为,以有效提升投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交通建设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四

在建筑工程以及企业的发展中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成熟,建筑行业也慢慢得到了强化。同时建筑项目也慢慢变得复杂、涉及的参与方以及建设方逐渐增多,各方都应用了投招标的形式而确定合同关系。因此就出现了其合同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同时也要求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功能逐渐提升。建筑企业也从以前缺乏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意识到成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部门,同时引进人才。从这之中可以看出,在建筑企业对于投招标以及合同管理逐渐重视。而《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则是主要分析研究建筑工程领域中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问题,作为学生可以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掌握课程方法和原理,培养学生的项目招投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等等能力。与此同时,作为学生要求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程序以及重要性有所掌握,可以掌控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法、实务以及方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该课程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以及建筑工程管理中一个较强的专业技术课程。具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同《建筑工程计量和计价》以及《建筑施工技术》等等组成一个专业课程群,可以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从教学要求以及知识体系的结构等等进行分析,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一般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法律等等结构体系,其内容一般包括有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以及投标报价措施、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法律以及的合同订立的程序、索赔的程序等等。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五

摘要: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年7月1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对施工企业来说,索赔工作做得好,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相反,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难以成功。所以,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并对资料归档保存,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第2版)[m].中国计划出版社,.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六

部分招标人至今对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仍然存在错误认识,认为进行招投标是“没有必要的程序”,抵触并热衷于将工程交与关系户、熟人、亲友等“信得过”的队伍,从而表现出:

1.肢解发包,规避招标;2.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量身定做”,虚假招标,让内定单位中标。其中还不乏存在腐败因素;3.以“搞定”为目的,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并恶性压低招标代理价格,导致招标质量低下。

(二)招标代理方面。

部分招标代理单位而对“粥少僧多”的市场态势,为了承接任务,在利益驱动下,违背中介宗旨,将公平公正抛于脑后,表现出:

1.一味迎合业主,违法违规操作,以满足业主不正当要求;2.相互恶性压价,代理收费远低于规定标准,甚至一折二折也干,而一旦获得业务,则偷工减料,不配备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工作粗糙低劣,文件千篇一律,程序任意缩减,服务低下,招标效果无从体现;3.与投标人串通勾结,招标文件设置种种文字“陷阱”,回标分析“有的放失”,甚至泄露信息等,以达到操纵中标的目的。

(三)投标人方面。

1.部分投标人为了接到项目,在利益驱动下,手段无所不用其及;2.通过挂靠、假借资质等非法手段获取项目;3几家投标人利用同台电脑制作标书、同只加密“狗”登录,标书内容雷同、差错分毫不差等等,相互串标围标,轮流夺标;4通过行贿、给好处等非法手段,买通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乃至评标专家等,以获取中标。

(四)其他方面。

1.拟建立追究招标人违规责任制度。由相关监察部门追究违规招标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之责任,实施处罚并予以单位考评中扣分,同时实施包括单位主要领导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内的公开通报,形成严厉的警示。

2.建立工程信息及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实时全而掌握工程进展和履约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向社会通报,促进建设单位行为规范。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七

在教学过程中应用教师可以制作多媒体可见,可以包括有图片、文字以及视频等等资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兴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更好的理解。与此同时在多媒体教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应用与之相关的网络信息,比如说使用网络来查询当前最为流行的合同法以及投标法等等内容,便于提升学生的信息量。进而便于弥补因为课程内容较为新颖而导致教材内容落后给学生带来的问题,导致学生的知识以及行业岗位的具体需求可以进行对接。

3.2应用工程案例教学方法。

因为《建筑工程投标与合同管理》课该门课程具有着较强的实践性,其培养的目的可以是促使学生可以较为熟练应用理论知识到实际中。案例教学也是一种具有较强实践性的教学措施,注重培养学生对案例中问题而进行分析、判断。进而可以逐渐加深对招投标和合同法的理解。在进行教学中,注重应用一些比较典型工程案例而将其引入到课程中,可以积极调动起学生积极性。在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之时,也应该给学生提供合适的招标与合同管理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分组,应用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进而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在具体工程案例中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3.3应用bim教学方法。

作为一种造价软件,其可以实现对此工程案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模拟,可以从项目决策阶段、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等等全过程来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同时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则就可以应用bim软件实现对招投标以及施工等等阶段进行模拟。可以在学习招投标时,通过设置情境让学生来模拟编制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学生可以使用课本的理论知识拉来对出现的合同和索赔合理解决,如此就可以促使课程知识得到融会贯通,提升学生的操作能力,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升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3.4推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

在高职教育中应该应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应用此模式则要求学校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如此才可以实现对专业进行整合,进而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课程体系,同时实施以及设计其教学内容。在对双师型的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不仅仅要求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质以及高学历的人才,同时也可以企业中邀请一些有着分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来充实教师队伍,进而可以逐渐构成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人才队伍,进而推动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之间的结合,确保同目前最新的技术结合。

3.5注重应用问答式教学模式。

通过应该用问答式教学模式,可以实现教学氛围活跃,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扩宽学生思维,使其可以积极思考课堂知识,提升教学的效果。作为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讨论,鼓励学生对教材知识质疑,如果学生的具体认知同教师的观点存在的分歧,可以立即提出问题,主动同教师之间沟通,进而询问,便于教师可以实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其中的难点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也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不断循环和提升的过程,作为教师应该注重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对教材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合理使用问答式的教学模式,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时效性。

4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基础学科,在目前其重要性也在逐渐凸显,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比如所在毕业论文以及课程设计中该方面的知识应用比较多。在参与到工作中很多有很多方面要求应用其中的知识。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步,其建筑市场的竞争也逐渐加剧,为了同目前的发展情况相适应,因此,《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同时代发展相适应,因此,对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进行改革以及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八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规范已渐渐完善,而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包含的的主要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中的作用以及现今易发生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1.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3.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当下,我国的相关工作单位对建筑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对他们施工资格审查控制也不到位。有很多还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无独立施工能力的单位中标。这种违反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做法随处可见,是当前建筑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弊病,其最大的害处就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违规的投标审批和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界限不清,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极其普遍,有的已经到了会严重危害到建筑产业市场的局面,或未经招标投标就直接把建筑施工单位直接分派给指定的建筑施工单位,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不熟悉,这就造成了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标底不准确、频繁变更的局面,严重的影响建筑企业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最近几年,在我国时常有建筑工程企业泄露标底、串标等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有很多的施工单位为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有意压低报价甚至亏损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3.2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问题出现的原因。

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合同意识,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导致工作往往陷入僵局。

(2)监管意识淡薄,管理措施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造成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都极其淡薄,不仅如此,政府的监管部门具体的监督、管理、制约的措施也落后,所以,对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及实地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同时,有些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把关不严格,导致其中的很多条款并不完善,这样会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

(3)建筑工程有不法中介的参与与运作。市场上常常出现这样的状况:有投标单位必须通。

过工程的中介才能与业主进行接洽,一旦失去了与中介的联络,也就失去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的渠道,所以,投标单位无法准备出令发包商满意的标书,结果也就是无法中标。通常情况下,这些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中介基本是与招标单位或其部门有利益关系的至亲或者好友,应该加以合法的管理,让这些不法中介退出参与投招标的工作。

4.对于投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

(1)要健全管理机制,注意落实实际行动。招标与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都是保护竞争,所以,要努力防止不正当的竞争的产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管理的一体化,监理处一个现代化的、系统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贯穿于整个建筑市场的交易过程之中,促使其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机的结合体。

(2)要建立并且完善市场中合同管理的组织,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涉及到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进行相应的培训学习工作,要坚决落实持证上岗的制度,避免其工作人员对于业务不熟练、对于法规不熟悉的情况发生,以免造成工作上的疏漏与错误。

(3)大力宣传在建筑工程承发包进行交易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让交易的双方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为规范市场的营运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4)依法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其市场交易行为,确保签订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等性质,促进招标工作的发展。强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认真把握以及正确处理二者相辅相成的关系,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监管的机制,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5.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1)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科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2)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前几年我们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季检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起了很不利的作用。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3)正确处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6.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6.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6.2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1)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2)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上,各投标企业要宣读投标书,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3)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九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承包内容进行供货及安装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及部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工程价款。

双方以共同协商的各种材料价格定价,其材料款支付由以下第五条:付款方式为准。

第三条:产品规格及单价。

第四条:工程施工。

1.乙方应尽量提供给甲方需要的施工材料及辅料,如故意拖延耽误施工时间,一方责任自负。

2.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验收标准及工程期限施工。

3.甲方施工过程中所遇乙方材料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误工费及材料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需双方认可。材料质量需按原厂实物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起,支付乙方诚意金,材料款按每个月底工程量的60%,工地完工后付材料款35%,剩余5%待验收完成后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双方按照具体情况协商。

第七条:工程验收。

甲方按95%合格率予以验收,对不合格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整改。

第八条:其他事项。

第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十

新形势下对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按照当前的资料显示,其主要是在建筑工程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前期的预算时间对其进行每个阶段的管理,以此来保证项目的整个进度,在实际的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中,项目的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要采用一种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进度,及时对反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完善或改整计划,使得计划符合进度的发展及保障供求,进而来实现工期的进度目标。就全过程的控制管理核心内容是两个板块,分别为进度的控制及工程规划。而自概念的视角,成本管理是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进行中的。他的五个造价阶段分别是决策,设计,竞标,施工,完工。而根据因人而异的道理,可想而知每一步骤的管理方法也大不相同。成本控制采用的是分段控制法,目的是让各阶段更好的衔接进行互补。对全程造价规划进行成本管理的目的即清晰地了解每一步骤的正常进展,在这个基础上对规划不足的地方进行整改确保其合理性。在有关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每一个工程进展中,投资与决策阶段在设计阶段占到的比例高达百分之七十到九十,而在剩下的两个阶段中,都只占到百分之三五十的比例,而到正式开始操作阶段,只有百分之十左右。决策是该项目造价的主要阶段也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及规范办法主要是需要严各个部门格遵守招标会泽,严守我国制定的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地避免招标中出现的问题,在招标前就应该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为了使得成本被压缩在固定范围之内,项目的管理机制至关重要。并且,项目管理是独一的只服务于对应工程,属于短期工作,在项目终结工程告竣时,成本管理工作也将如期结束。而在项目进展期间,能否盈利抑或是亏损,全都系于成本管理一身,有极大的风险。故此,为了保障项目盈利,成本管理必须精益求精。成本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压缩成本的方式来扩张盈利空间,但仅有“节流”是不足够的,在压缩成本的同时,也要提高项目预算的收入。唯有二者同时进行,才能加速成本降低的速度。竞标进程前后的控制是整个项目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招标阶段,通过对其他竞争主体的了解及对市场的了解程度,对标文有充分了解,并综合几项提出决策,这是标前控制。根据项目的大小、规格等方面,组成相应大小的决策机构(项目经理部门),按照标书制定目标,这是标后控制。

4结语。

自二十世纪末期开始,我国地产业呈井喷式发展,相对应的各建筑单位也逐渐愈加重视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用科学的理论及先进的技术在保障质量的情况下,能够大幅度的降低施工成本,进行合理的投标审核,新形势下基于我国工程领域最为常用的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选择更为互利互为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和管理之前应该更加慎重的考虑招标投标的过程,两方人马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和投标,根据合同上所签署的内容进行合理化项目管理,强化合同职责与管理效果,能够更好的更公平公正的促使建筑市场随着国家发展的潮流走上更广阔的未来。

参考文献。

作者:吴巍巍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三条:工程范围:见附件.

第四条:工程总价:

人民币(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第五条:

5.1竣工日期:(竣工报告为准)交付日

5.2合同总工期:元。

5.3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六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七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8.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

8.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9.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9.2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见附件。

9.3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9.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条:工程保险。

10.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0.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0.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0.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

11.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1.2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1.3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1.4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11.5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程延期。

12.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2.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五、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完工日期:。

2、施工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甲方工程部及项目负责。

人、监理、业主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

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

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实际工程总价款以业主方:最终结算审计为准。

2、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实际完成的业主批复工程量编。

制工程决算报业主指定审计部门审计,经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款扣。

除甲方应收取的工程管理费后作为本合同乙方结算价款。

3、管理费:甲方收取乙方完成工程量%的管理费(不含税金、规费),。

工程量以最终竣工结算业主方:审计结果为准。

4、税金及规费:税金、规费等其。

他相关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

缴。

八、付款方式。

监理、业主审核签字后,业主的批复资金扣除乙方应交甲方管理费、税金、规费。

等费用后的余额。

2、甲方管理费按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收取且在乙方工程完工时全部收完。

九、材料供应。

1、乙供材须附合格证、质保书、送检合格证明书。

乙供材的质量控制由甲。

方、监理、业主抽查。

2、乙方负责对乙方自购材的质量把关,并由乙方负责取样到政府指定的检。

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应及时送达甲方及监理备查。

3、乙供材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

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

配件,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

质量保修期年。

2、项目经理须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与在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建造师证书,。

且在建工程只能有壹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6小时,负责处。

理工程上有关事务,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以元罚款。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

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按60%结算,余额作为甲。

方损失补偿。

4、分项工序验收,必须经监理、业主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甲方平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

期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

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按已完。

验收合格工程量的60%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6、乙方平时上报工程资料一式份,项目部留存份。

十一、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甲。

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

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

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若造成。

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按元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

偿。

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连续两周不能按甲方确认的计划完成,或。

进度滞后达30%)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

日内无条件退场,并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60%办理工程结算,余额作为甲方。

损失补偿。

3、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食宿、工具、水电等施工。

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予以协助。

十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将应投入的人员,包括合法证件,特殊工种上岗。

证报甲方审查、备案。

凡参加乙方施工的人员,包括管理、临时聘请或雇佣人员。

等与乙方是劳动关系,乙方负责其培训、安全教育、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工资发。

放等一切事宜,并负责因上述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失的。

赔偿。

2、乙方要对进场施工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不准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斗。

殴、偷盗现象等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无论什么原因,除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外,乙方还必须承担由事件带来的一切综合损失。

3、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由于施工过程防护措施不当和施工质量原因造成。

人身生命或财产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制度施工,因乙方。

不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童工及其他国家法规明令。

禁止的用工,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规。

定,做到标化管理,文明施工,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或其他需要,乙方人员。

使用甲方标志时,负责保管、维护甲方设备,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标。

志、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7、乙方须选择证照手续齐备的车辆,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

关。

十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2、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对外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全过程管理,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工程验收。

4、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对本工程的工程款须专款专用,且须提供专。

款专用证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乙方在本工程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管、

督查,乙方必须配合。

十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项目施工任务,承诺为完成该工程投。

入不少于元的资金,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已完验收。

合格工程产值的60%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

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合同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

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否则,甲。

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导致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6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4、在工程签证、结算等往来联系函中,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联。

系业主,乙方与业主之间的往来文件对甲方没有约束力。

5、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

如乙方将。

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工期。

和经济损失,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30%予以结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

损失补偿。

6、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3日内。

进场维修,7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7、乙方承诺准备不少于元解决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60%予以结算。

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8、乙方严禁以甲方名义发生一切与工程相关的经济往来,乙方承诺在对该。

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如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用工等,与甲方无任。

何关系,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已完验收合格工程产值的30%予以结。

算退场,余额作为甲方损失补偿。

十五、风险划分。

在工程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材料设备及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乙方承担;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

十六、履约保证。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的一周内即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工作量达时一次性返还乙方(不计息)。

十六、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3、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签字日期:

说明:附1、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2、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果有)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如果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乙方:(签章)代表:(签字)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签字日期: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建设工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亩。

工程总建设期: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质量标准:合格。

二、委托管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招标、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任务。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十三

公路工程交通系统中重要构成,推动着交通快速地发展。而公路建设中,对于其管理也是重要的一环。在管理期间,不仅要将招投标的工作做好,还要管理好相应的合同。只有两项工作同时得到完善,才能保证公路工程高效运行。

1招投标作用。

公路工程建设期间都要进行招投标,这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不仅能促进行业市场规范化,还能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在以往公路工程中,主要采用任务分配式的交易方式,由于该方式更多地采用机械化操作,因此不能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经过不断实践和进步,在工程建设中招投标方式被广泛接受。这种交易方式的中心是市场,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具有市场性和商品化属性,促进了该行业在规范化市场中参与竞争,保证行业的良性发展。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过程中其内容和施工合同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格监督招投标工作进程,实施监控合同签订和实践过程,充分发挥其作用。招投标期间,要针对合同内容进行谈判,待双方对合同内容无争议后,签订合同。从这种交易模式来看,整个过程必须遵循合同的相关规定。待交易行为完全达成后,双方分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和制约。在招投标实践中,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让招投标工作在规范程序中进行[2]。参与其中的人员,对于招投标和合同之间的关系也要有一个清晰认识,在工作中协调好它们的关系。只有在工作中将合同和招投标的重点把握好,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展开。

公路工程中协调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工作,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施工得以顺利展开。在招投标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操作。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程建设的管理不到位、对合同的重视不够,甚至发生假中标和假投标现象。针对这些情况,相关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检查。

3.1健全招标体制。

对于招标体制,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做出相应改革。不仅要有完善的招标文件,对财政、招投标及建设等各个部门,分别明确制定工作内容,并结合各自不同特性,完善招投标体制,保障招投标及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要将招投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区域和行业相互融合,提升招投标完善体制的效果[3]。消除区域的.限制性因素,把招投标制度统一起来,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各个部门充分协调,实现公路建设的顺利完成。

3.2加强过程管理。

管理人员通过评估招投标单位,建立相应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应用其中。对于有诚信缺失行为的单位,将其记录档案中,防止违规行为出现。如有违规行为出现,就对其进行信用等级降低处理。后期进行招投标期间,诚信档案就作为参考依据。对此工程企业应该拟定完善合同,对相应合同进行完善和管理,并组织好相应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对工程管理,促使工作人员对相应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在实际工作中,应确保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能,并配有专家,对整个过程能够规范地进行考核和评价。

3.3投标组织机构。

结合招投标设置,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上相应投标机构。在相关机构正常运行中,确保招标的内容符合工程标准。在投标机构设置中,既要保证其原则性,又要保证其精简结构,使得分工更加合理。企业单位对各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进行明确分工。同时各个工作人员应明确投标机构目的,组建起一支高水平队伍,提升竞争力,便于获取标的。因此在进行投标时要严格规范流程。比如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清晰掌握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款。

3.4加强风险防范。

公路工程中的风险主要从招投标的投资投资价,控制工程的量,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合同进行更合理的管理,并将他们有效融合,形成有机整体,使得工作人员能更好地预测和分析招投标的情况。在此期间对于招投标风险要进行合理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相关人员必须认真拟定文件,了解与投标单位相关情况以及参与其中其他的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掌握好相应报价技能,科学制定企业造价标准,将其中的风险有效转移或分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3.5合同文本管理。

如果在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不合理,就会带来合同风险。因此企业可采用严格评审制度,使得合同文本风险得以防范。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必须严格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还要结合工程特点及相关工程建设的经验等,在立足本工程实际情况上,建立标准的合同文本。并在这个基础上,充分吸收外国先进经验,充分关注国外发展趋势,确保合同管理朝着更为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应的文本体系,使得各个环节能和企业的实际运行和管理性适应,将合同管理作用更大程度发挥出来。

3.6信息化管理。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下,在合同管理中也能将信息技术应用其中。比如,借助互联网能促使各个单位和部门更好地沟通和联系。当网内数据得以更新后,能够实现合同更规范化地管理。通过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避免传统管理出现的数据错误等问题,大大提升管理效率,避免更多的人为干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路的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管理,受政策影响较大,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也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为保证招投标更加规范,更加科学,在遵守相应法规的同时,应在不断实践中对其进行完善,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3]侯志刚.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有关问题浅析[j].交通企业管理,2015,30(6):46~47.

作者:赵希萌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篇十四

招标投标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随着在我国建设领域内的逐渐推行,正发挥着越来越积极的作用,特别是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国家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已取得了实质性的成绩。下文是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公正、公平竞争,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均按本办法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指包括基础、土建、水电、消防及其他设备安装、装饰等全部工程的建筑安装活动。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大型建设项目和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审批咨询、监理等单位代理施工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

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型建设项目和政府所在地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建设项目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可以承担大、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作:

承担其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1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

第八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3000至5000万元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4人以上;。

(二)会计师和经济师各1人以上;。

第九条承担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投资在1000至30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

(二)会计师或经济师1人以上;。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承担完成两个以上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工作经历。

(一)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已获批准并领取《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许可证已经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将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十一条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肢解招标。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三)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的技术复杂,保密性强的特殊工程,应报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议标。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单位;。

(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经批准;。

(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六)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七)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三)工程量清单;。

(四)建设资金证明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六)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七)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八)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九)项目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确需要变更和补充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投标截止日期七天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发出十天内,招标单位应当组织投标单位召开答疑会,并制作答疑纪要。答疑纪要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十五天,大中型工程不少于三十天。

第十八条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收取招标代办费。

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并由监理单位代理招标的,按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办理。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一个工程只能确定一项标底。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可以承担编制标底工作:

(一)有固定的场所;。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造价工程师;。

(三)注册资金10万人民币以上;。

(四)注册标底编制人员3人以上。

第二十一条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建筑的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福建省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标底编制人员,必须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标底的编审以发包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为依据。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本省现行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地区单位估价表、价格指数和政策性调整文件。

第二十三条标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工程价格和主要材料的实际用量,并附有工程量计算书及工程预算书。

第二十四条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

前款所指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

第二十五条标底编制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或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或有资格的单位审核。

经审核确定后的标底,应当密封保存,不得泄漏。第二十六条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管理手册;。

(二)企业。

简历。

(三)自有资金情况;。

(五)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其质量情况;。

(六)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七)省外施工企业还须出示经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批准的进闽参加投标的有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单位交纳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

第二十八条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交底纪要的要求,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说明;。

(二)投标价格和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用量;。

(三)施工方案和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四)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五)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六)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第二十九条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如发现投标书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招标文件中所列工程量有误差时,应当允许中标价格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条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和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等建议方案,并与投标书同时密封寄送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三十一条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单位主持进行。

第三十二条招标单位应当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开标会议,在开标时当众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投标书的内容和标底。

评标、定标办法、投标书及补充函件、标底,经当众宣布后,不得更改。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宣布作废:

(一)标函未密封的;。

(二)投标书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逾期送达投标书的;。

(四)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五)投标书未说明采取特殊有效措施,并超过许可幅度的。

前款所称许可幅度,是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和一般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3%的,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4%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报标价格与标底价格相差超过正负5%的。

第三十四条评标工作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或代理招标单位、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底编制与审定单位、设计单位、资金提供单位等组成。评标工作小组成员中应有工程师、经济师和会计师参加,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和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应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参加。

评标工作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担任,组员人数为6人以上,其中建设单位的组员人数不得超过组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五条评标、定标应当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建设工期、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质量业绩、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六条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确定中标之日起五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

通知书。

并同时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招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领取股标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

第三十八条由于招标单位的原因造成中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招标单位应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议标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中止议标,并给予通报批评;工程已开工的,处以议标价的1%至3%罚款。

第四十条招标或建设单位和编制或审核标底单位泄露标底,影响招标投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任单位2——5万元、直接责任人员1——2万元的罚款,并取消直接责任人员的编制标底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投标单位不如实填写投标。

申请书。

虚报企业资质等级的,尚未中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处以2——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6个月的投标资格。

第四十二条投标单位用非法手段索取标底信息而中标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工程已开工的,处以中标价的3%罚款。

第四十三条投标单位串通作弊、哄抬标价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处以哄抬标价额的1%至3%罚款;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6个月投标资格。

第四十四条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的,招、投标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四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交底纪要,是指在招标文件发现后至开标前,招标单位与所有投标单位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组织性--是一种有组织的商业交易。有确定的招标机构;有特定的招标场所;有特定的招标时间;有特定的招标规则和条件。

(2)公开性--在世界范围内公开征询符合条件的卖主。

(3)一次性--贸易的自主权掌握在招标人手中,投标人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

(4)公平性--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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