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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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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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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篇一

第一部分 市政府安保相关文件

一、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在第一次安委全会上的讲话—苏松华

三、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小龙

四、关于举办全市综治维稳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五、关于印发《冷水江市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维稳安全保卫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六、在全市内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杰

七、易邵敏同志在全市内保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八、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九、关于做好2010年消防宣传教育的通知

十、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一、关于进一步明确报送安全生产资料有关规定的通知

十二、关于印发《冷水江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三、转发娄安委办发[2009]9号文件的通知

十四、冷水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3月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4月份计划情况通报

十五、关于转发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事故认定和信息上报的通知》的通知

十六、冷水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4月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5月份计划情况通报

十七、冷水江市2010年第3次安委全会会议纪要

十八、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冷水江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冷水江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十九、关于印发《冷水江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十、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二

十一、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二十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二十三、关于下达2010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的通知 二

十四、冷水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6月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7月份计划情况通报

二十五、冷水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7月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8月份计划情况通报

二十六、关于印发《冷水江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

十七、关于加强铁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十八、冷水江市安委会成员单位8月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9月份计划情况通报

第二部分 行业上级安保相关文件

一、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关于确保春节期间货、款安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召开全市系统纪检监察暨财务审计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的通知

四、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关于2010年一季度安全检查情况的通知

五、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系列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

六、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安全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的通知

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篇二

关于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交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现将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交流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汇报如下:

一、省会议主要精神

7月4日,全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交流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午召开视频会议,省长姜大明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按照分工就落实问题讲了意见。下午济南、青岛等8个市交流了新农保工作情况,我市作了书面交流,副省长郭兆信作了总结讲话。我市李洪峰市长、李琥常务副市长等有关同志分别参加了会议。会上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8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会议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姜大明省长和郭兆信副省长的讲话中。姜大明省长在讲话中阐述了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保障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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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生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中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步推进,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姜省长在讲话中提出了确保今年全省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项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决定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全覆盖。郭兆信副省长在讲话中要求,要抓紧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好政府补助资金,进一步强化经办服务,认真抓好参保缴费,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政府对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发放55元。对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市区,中央和省财政按照统一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给予40%、60%、80%的补助(我市按时60%补助);对暂未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县市区,由省级财政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对省财政直管县单独核算补助比例。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后剩余部分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与此同时,市、县(市、区)财政对16周岁以上至59周岁之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也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二、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和争取情况 2009年,肥城市列为国家级新农保试点。2010年10月,泰山区、新泰市分别被列为国家级和省级新农保试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将其纳入为民办的实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6月30日,三市区有28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按月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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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养老金12305万元,其中省以上补助资金7383万元,养老金发放率100%;16岁-59岁参保缴费人数达到95万人,占适龄参保人数的81.5%。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和受益面,我们积极做好争取工作。今年新泰市由省级新农保试点转为国家级试点,岱岳区、宁阳县和东平县均列入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同时6个县(市、区)全部列入国家级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级试点的全覆盖。

三、贯彻落实意见

经初步测算,全市60岁以上城乡居民71.8万人(其中城镇居民9.3万人),每年发放基础养老金4740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补助28443万元,市级拟补助189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7067万元。全市555.8万人,其中城镇157.7万人,农村398.1万人,适龄参保城乡居民(16-59周岁)282.6万人,按每人每年补贴30元测算,市县两级财政补贴8479万元,其中市级补贴873万元,县级补贴7606万元。为确保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顺利推进,我们将整合资源,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同时建议:

(一)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政府鲁政发„2011‟24号、鲁政发„2009‟131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鉴于6个县市区已全部纳入国家级试点,并且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完全一致,建议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一体部署,共同推进。同时,为保证政策的长效性,在省两个《意见》缴费标准档次基础上,将两项保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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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缴费档次统一标准,并增加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5个档次。参照外地经验,对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年龄拟在省文件基础上作适当调整,拟提前5年,即55周岁领取基础养老金。以上意见已征求有关部门意见。6个县(市、区)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经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将“泰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更名为“泰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三)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市级财政补助。根据省政府要求,借鉴先行新农保试点的做法,我们与市财政局研究并向李市长汇报,建议市级财政对县市区(宁阳除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参保缴费给予补助,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市高新区、泰山景区一个标准,新泰市、肥城市一个标准。经测算,市级财政每月补助数额为231万元,每年为2768万元(具体测算情况见附表)。

(四)建议近期召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届时请市政府领导到会讲话。

附:

1、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2、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测算表

泰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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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讨论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和《关于贯彻国发[2011]18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鲁政发[201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为推进工作开展,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与我市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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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

(三)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缴费时间和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确定。

2、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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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鼓励青年、中年城乡居民连续缴费,多缴费。具体办法由县市区政府规定。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所属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集体补助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中央和省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60%的补助;市财政对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高新区、泰山景区按照每人每月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泰市、肥城市按照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剩余部分由县市区政府负担。

2、缴费补贴。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市财政对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高新区、泰山景区按照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新泰市、肥城市按照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市区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市区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政府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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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保人缴费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要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存储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

1、年满 60 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属于农村居民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3、重度残疾人领取养老金年龄可提前5年,即55周岁领取,并按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待遇。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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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提高,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补贴及时到位和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要在社区和行政村范围内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七、制度衔接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妥善处理好与老农保制度和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的衔接。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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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已经参加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三)对已经参加农保、60周岁以下、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应停止领取养老金,并应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达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领取。年满60 周岁以上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原待遇不变,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

(四)要妥善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镇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保险关系转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乡居民社—10 —

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统一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积极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从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筹规划,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泰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总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在充分调研、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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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缜密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义、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各县市区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做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泰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一一年七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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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泰安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李 琥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 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诚实 市财政局局长

张甲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 蒋永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亓顺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巩华仁 市编办副主任 王 民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任广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黎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鹿 锋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兴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增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德胜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刘 伟 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王庆忠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于西银 市残联副理事长 薛 华 市老龄办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增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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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篇三

市政府文件材料相关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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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盖章要求:既落款又盖章(最新统一要求)

9、去掉“主题词、共印*份”两行(最新统一要求)

备注:区政府办自2013年1月1日起参照执行,具体字体建议选择用国标“gb2312”。

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篇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

汇 报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我们集中力量再次对全市对外开放现状、存在问题及下步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实际形成一些思路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对外开放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招商引资工作

2003年以前,我市利用外资基本徘徊在四、五千万美元。随着开放招商力度的加大,全市利用外资逐年递增、势头迅猛, 2007年达到2.5071亿美元,创历史最高,占全省第六位。“十一五”的前四年,全市累计利用外资8.7亿美元,年均增长53.5%。同时,中钢、中煤、香港建滔、美国ap公司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到邢投资落户,引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外资企业情况

自1985年我市成立第一家合资企业以来,共批准外商投资企业811家,来自港台、日、韩、美、加等29个国家或地区,涉及20个行业。经历年撤消批准证书、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现有159家,总投资22.24亿美元,注册资本10.99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8.12亿美元。目前,三资企业累计利用外资13.87亿美元。

(三)今年以来主要工作

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今年开展了一列系创 1 新方式、求真务实的招商活动。一是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瞄准重点区域,利用香港会、5.18会、9.8会等招商平台,提前谋划、认真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招商力度明显加大、招商氛围进一步浓厚,集中力量组织县(市、区)主要领导挂帅,开展百日招商活动,利用3个月的时间围绕长三角、京津、珠三角一对一敲门招商取得良好效果。三是组织开展小团组务实招商。到目前,共组织国内小团组355次,境外9次。姜书记、刘市长等主要领导都亲自带领小团组赴国内外招商,拜访了一批大财团、大企业,促成了一批招商项目落户我市。同时,今年还在对接产业龙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上下功夫,与美国杜帮公司、香港和记黄埔公司开始对接,目前正在顺利推动。为了进一步充实加强招商工作机构,邢台市招商服务局已于8月挂牌,并增加了相应人员编制,开放力量有所加强。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外资任务为2.15亿美元,到10月底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29亿美元,占任务的60%。全年预计完成外资2.22亿美元,占省下达任务的103%。

(四)存在问题

虽然近年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利用外资规模偏小。2005年以来,利用外资全省排位除06年居第六位外,一直徘徊在第7、8位,处于全省中下游水平。今年1--10月份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2898亿美元,占省下达任务的60%,也是居全省第七位,远没有达到时间进度;二是各县(市、区)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 2 目标考核力度不大,许多县市区和部门压力不大、工作劲头不足,目前全市仍有11个县利用外资为零;三是签约率高、履约率低。从2008年、2009年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看,签约项目1522个,落地项目840个,项目履约率55.2%;签约资金1146.7亿元,到位资金366.9亿元,资金到位率为32%。较好的县履约率能达到80%以上,较差的县履约率不足30%。四是体制机构不健全。自2003年市开放办撤销后,开放招商职能分别划归商务局和发改委两个部门,县(市、区)管理体制也各式各样,这种体制与招商实际脱节,难免扯皮推诿,影响招商工作开展。目前,全省已有7个市设置招商局专门负责开放工作;五是经费保障不足。全省多数市开放经费都在千万元以上,就是基础条件不如我们的衡水市每年开放经费也在500万以上。虽然近年开放经费有所增长,但也只有200万左右,在全省最少。

二、下步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和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思路是:围绕国家和省、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邢台区位优势、产业基础,进行市场细分、工作细化,实施产业化、区域化、精细化招商。境外以深度对接日本、韩国、香港、台湾为重点,继续巩固和拓展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合作;境内以深度对接京津为重点,着力扩大与珠三角、长三角的合作。通过大力度的招商引资,积极拓展我市对外战略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实现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跨越。

招商重点

(一)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围绕新能源、装备制造、煤盐化工等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招商重点。要着重瞄准国内外前沿、尖端、龙头企业,按照不同国家、不同区域,有区别、针对性组织精良队伍,采取不同的方式开展招商,切实把高科技项目做成产业引领,把大项目做成大产业。

新能源产业,重点围绕光伏、光热利用、风电设备等上下游产业招商,在引进五大电力央企、世界新能源大企业、大集团上下工夫。光伏方面,依托宁晋、开发区、沙河三大光伏产业基地招商,推进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引进国内外领先的光伏技术,发展光伏前沿尖端项目;光热利用方面,引进开发标准化、通用型太阳能热水系统组件,扩大热应用领域,依托光源、三环两大企业,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引进中高温集热管、聚光玻璃等光热发电核心部件生产以及光热发电成套设备生产项目;风电方面,依托法兰、轮毂、底盘、主轴等风电配件产业加工优势,引进1.5mw以上风电整机生产项目。

装备制造产业,围绕专用及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和基础配套产品等领域,以引进央企、国内外大型制造业集团为重点,开展冶金装备、重型汽车、机械配件等先进制造业招商。

煤盐化工产业,围绕甲醇、煤焦油、粗苯、矿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依托旭阳煤化工工业园、清修岗工业园、沙河煤化工工业园和宁晋盐化工工业园招商,促进煤化工骨干 企业加快扩张提升,争取早日建成国家级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级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引进龙头盐化工企业,早日建成省级盐化工循环产业聚集区。

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改造提升钢铁、新型建材、纺织服装、食品医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二)锁定重点招商区域,务实对接招商。按照“瞄准日韩、巩固港台、攻坚欧美”和“对接京津、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原则,突出对重点区域的招商力度。深入研究重点区域的优势产业和转移趋势,找准路径和切入点,建立重要客商信息库,掌握其对外投资合作的意向。

日本和韩国:充分利用我市与韩国华城市的友城关系,多方捕获客商投资信息。重点加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与日本ihi公司在装备制造、韩国ls产电集团在新能源产业上的合作。

香港和台湾:重点加强新能源、电子信息、物流、自行车、特种钢等领域的合作。推进台湾25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项目合作进程;利用清河钨矿加工业资源雄厚的有利条件,促成台湾最大的钨钢生产企业春保钨钢集团在邢投资;加强台湾工商建设研究会与我市自行车产业合作的进度;强力推进香港和黄集团与我市好望角物流公司的合作进程,力争年内有实质性进展;加强与台湾冠捷集团(全球第二大显示屏生产企业)的对接,力争促成冠捷集团在邢设立 分厂。

欧盟和美国:重点加强新能源、工程机械、新材料、盐化工等领域的合作。推动美国陶氏集团、杜邦公司、德国q-cell太阳能公司、美国第一太阳能(first solar)公司的对接联系;推进美国杜邦公司投资6.5亿美元莱卡项目合作进程,力争2011年落户我市。

京津地区:依托即将出台的河北省环京津发展战略,重点加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以及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推进中航工业集团在我市总投资50亿元的特种汽车改装项目的合作进程;加快与京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在科研成果转化上寻求突破;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力度,力争引进1-2家央企在邢投资。

珠三角地区:重点加强电子信息、家用电器、纺织、轻工、食品、建材等领域的合作。推动深圳三诺集团led、高温集热管、王老吉集团纯净水生产项目进程,力争2011年引进1-2 家企业来我市投资置业。

长三角地区: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纺织、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的深度合作,利用其超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在长三角地区的深远影响,作为我市吸纳“长三角”产业转移的桥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江苏双良集团防爆电机生产项目、浙江星星集团冷柜生产项目、富丽华集团生物制药项目等,加大跟踪,力争2011年落户我市。

(三)瞄准国内外500强企业,招大引强。把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作为招商合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和完善国内外500强客户库,加强对其投资趋势的研究,及时了解投资动向,依托协会、学会、商会等中介机构,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狠抓对接跟进,实现招大引强新突破。特别是抓住近期美国杜邦公司、香港和记黄埔、中航工业集团等国内外500强企业在谈的一批重大项目,紧跟死盯,力争2011年引进1-2家国内外500强企业落户邢台。

三、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针对目前招引资工作现状,建议市政府明确和协调解决以下问题:

(一)加大考核,完善机制。一是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抽出专门精力议开放、抓招商,做到心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工作有思路、推进有办法。二是把招商引资纳入全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激励促进机制;建议把开放工作列入市政府督导检查工作范围,每年进行例行的项目观摩时,同时观摩外资项目和调度开放工作。三是建立重大在谈项目协调机制。建议对于重大在谈项目由市级领导分包,提高项目建设履约率和 执行力,有效推进项目进度,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达产、早见效。

(二)健全机构,注入活力。一是加强市本级招商力量。目前,我市招商服务局虽然已经在市商务局挂牌,但人员较少。建议抓紧研究明确招商服务局领导班子组成、招商局内部拟设5个科室,分别负责亚太、港澳台、欧美、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招商活动,同时,新设立的招商服务局还应进一步扩充人员编制,建议再新增事业编制20名,并尽快充实到位(尚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时,整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招商资源,由两个单位主管副职兼任市招商服务局副局长。二是加强驻外机构建设。驻北京联络处(已经省批准同意保留)主要负责联络中央、国家机关和面向京津地区招商,人员编制3名,设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1名(副处级),工作人员1名;按照驻外办事处注册登记名称相关规定,将“邢台市政府驻深穗办事处”更名为“邢台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分别在深圳、厦门两地设立办公地点,负责面向闽粤、港澳台、东南亚等地的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编制增加为5名,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关于调整市政府办事机构意见,已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报经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三是各县(市、区)要强化招商机构,理顺招商体制,加强人员力量,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同时探索管、招分离的招商新体制,试行具体招商活动委托专业性的招商中介机构和有关组织实施的办法,使招商活动企业化,为招商注入活力。

(三)强化保障措施、形成招商合力。一是为确保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当前邢台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参照外地市做法,建议开放专项经费明年增加至300万元,以后按20%逐年递增。二是为加强面向重点区域的招商,建议增加两个驻外机构的经费保障,驻北京联络处每年经费80万元;驻深厦办事处每年经费20万元。三是修订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针对前些年不适宜的招商引资政策,要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使之合法、合情、合理,切合实际,具有吸引力和操作性,以良好的政策措施调动各方面参与开放招商的积极性。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市政府汇报文件要求 向市政府汇报篇五

关于我市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

下一步开展新农保扩面和城镇居民

养老保险的情况汇报

一、我市新农保试点工作情况

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省自2009年12月开始,在界首市开展新农保试点。目前,首批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参保率稳步提升,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群众普遍认可,社会反响热烈,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25.44万人,参保率92%,超过了全省确定的90%的考核目标;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养老金领取人数8.05万人人,发放率100%;颍东区是我市第二批国家试点县,从2010年10月份开展试点工作,到今年上半年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17.85万人,参保率83%;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6.46万人人,发放率100%。截至今年6月,全市新农保参保缴费人数43.29万人,领取养老金人数14.51万人。

(一)主要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试点县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及时召开县委或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省新农保试点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成立了县级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把握政策,出台文件。依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2-

响农民参保积极性和对政府补贴政策的误解。

二是人口信息采集影响试点工作进度。由于农民人数众多、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人口信息采集比对工作一直影响着试点工作进度。各试点县迫切需要公安部门的相关农业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民政部门提供死亡人员信息,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劳动造成的资源浪费。

三是经办力量薄弱。随着参保人群的不断增加,现有的经办管理人员力量特别是县、乡经办人员力量不足,工作经费、平台建设普遍不适应新农保的业务需求,影响了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推进速度。

四是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目前,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基本建立,我市的人员信息尚未全部进入系统,无法实现系统内业务经办。造成人员信息和缴费信息不完全一致。

二、下一步开展新农保扩面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农保扩面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59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市和尚未列入国家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迅速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已批准我市阜南县、颍州区、颍泉区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县(区)从7月1日期开始实施。我市的试点县已经增加到5个。

(一)建议立即成立阜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迅速扩面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同步开展,充分体现了国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3-的决心和力度。当前,我市新农保试点扩面进展迅速,任务艰巨而复杂,机遇和挑战并存。温家宝总理在6月1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今年7月1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达到60%,我市要完成此项目标任务,做好此项工作必须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因此成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建议将我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考核目标并建立考核奖惩制度。6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从现在开始,两项工作同步推进,今年内覆盖面都达到60%,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2012年我市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将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范畴。讲话中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已经建立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这两项试点工作,各地也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位臵,按照中央部署,制定具体试点计划,排出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建立把加强我市各级农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作为完成目标任务的第一步。按照中央部署,到2012年我市将有有580万农民参加新农保,4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因历史原因,农保机构的人员队伍建设一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面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加强经办机构经办能力建设尤为重要,市政府协调各县市区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四到位”。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建立起一支懂政策、精业务、作风好的农保工作队伍。使我们党的惠民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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