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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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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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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一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用心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状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来源理推荐,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二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三

1、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协助市局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对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行调研、分析和指导。

4、拟订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和队伍监督工作规章制度,督促市局各职能部门制定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开展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

5、查处干部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及领导批办的'违法违纪案件。

6、受理对全市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反党纪行为的控告,受理全市公安系统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风建设、效能建设,组织协调开展接受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队伍专项整治工作,查办纠风案件、效能案件。

纪委监察室内设三个科室:综合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科室职责分别如下:

(1)掌握全市公安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工作动态,撰写调研报告,编发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信息。

(2)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报告、总结、综合性领导讲话及重要文稿。

(3)负责纪委机要公文的收发、运转,以及省厅、市局办公自动化公文的处理。

(4)负责综合性会议筹办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查办。

(5)负责新乡公安廉政网版块内容的分工、更新和维护,信息简报、调查研究、通知通报、领导讲话等随同文件更新。

(6)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绩效考评的情况汇总、情况通报,负责派驻执法执纪监督室纪检监察工作的绩效考评工作。

(7)了解、掌握全市公安纪检监察队伍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实力变化情况,对全市公安纪检监察人员进行指导、培训。

(8)负责纪委保密安全、财务经费保障、被装及公章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按照管理权限,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2)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检查和信访举报工作,组织开展对相关业务工作的考核。

(3)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检察机关查办全市公安机关党政组织、党员和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督办上级机关和市局领导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查处工作。

(4)受理人民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定期对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抓队伍建设的建议。

(5)负责《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的线索录入、管理、维护、检查工作。

(6)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上报、剖析,负责对干部任用和奖励的审核等工作。

(7)负责起草相关业务工作材料。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室职责:

(1)负责市局纪委立案调查终结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工作,受理监督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组织复议、复查。

(2)负责组织和落实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追究。

(3)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纠风治乱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4)负责研究制定市局及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检查考核,追究责任。

(5)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进行党风党纪和纪律条规教育。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公安行政监察工作。

(7)负责公安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警务公开工作和源头治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一篇:部门工作职责格式下一篇:村委会工作职责制度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四

3.协助公司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检查和处理公司党支部(总支)和党员的违纪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7.受理群众对公司党支部(总支)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

9.完成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有关事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五

在20_年里,我作为负责支行全面工作的行长,在市分行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分行行长会议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线,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全行干部员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使业务经营得到了健康、有效、快速地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范文十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命令及各级公安机关的条例、警纪、警令等情况。

2、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警情况。

3、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服务工作情况,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4、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警纪、警令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报告,协助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进行初核。

5、组织本单位党政组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

6、根据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的部署和本单位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

7、完成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交办的其它纪检监察工作事项。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学校纪委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内设的二级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事务、线索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负责纪委全会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二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与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落实学校党政重大决定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一)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本岗位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协助主任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宣传教育。

三、协助主任健全纪检、监察有关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协助主任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行使工作职责的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的情况。

五、协助主任做好纪委及纪检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七、协助主任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协助主任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召开,对纪检干事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1.贯彻执行公司党总支和公司纪检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检查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职权范围内的监督。

3.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进行党规、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4.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查处中层及以下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申诉及建议,保护党员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6.协助党组织制定党风建设计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公司贯彻执行。忠实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四项职能,保证公司政令畅通。

2、协助集团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和研究本公司党风状况,及时向党委提供信息和建议;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负责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

4、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批示、决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领导和指导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工作。

5、负责制定、修改、解释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规章、制度。

6、负责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定期向上级和集团公司党委报告纪委工作,向集团公司党代会报告纪委工作。

8、完成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贴中心,保障“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最大程度提高对中心工作的贡献率。

——突出主线,把完善具有丽水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发生率。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六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党员及其他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社区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四)协助调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纪党员的处分进行审查或提出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保障党员的权利。支持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的监督,保证社区党务和居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七)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反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社情民意。

(八)承办社区党委和上级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七

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状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构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构成的,是贴合这一时期的实际状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党政机关的本质所在。

我国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透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

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概念。

视。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在检查工作中能够行使以下权力:1、有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2、有权询问。纪检机关在纪律检查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问题,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有义务回答其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有权了解。纪检机关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有权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带给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状况。

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推荐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其中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党外组织提出推荐。

推荐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来源理意见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推荐“为”、“不为”或“改正”。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就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的,有权推荐其正当履行;对于被检查对象按有关规定不应当作为的,有权推荐其“不为”;对于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追究党纪职责程度的,纪检机关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正或纠正的推荐。2、有权推荐移送。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犯党纪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有权推荐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案件。3、有权推荐给予、撤销或改变处。纪检机关有权推荐党外组织对党员或非党人士给予撤销或改变非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必须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作来源分决定。在特殊状况下,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特殊状况”主要指以下几种状况: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人有直接牵连;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案件中的特殊案件。纪检机关对于重要案件或按批准权限应由同级党委批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批准。2、有权批准处分。一般状况下,各级纪委对党员的处分,各有批准权限。3、有权改变处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委员会批准的,这种改变务必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附: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概念。

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材料;2、要求解释和说明问题;3、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了能够采取行使检查权时所采用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推荐暂停执行职务;5查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推荐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来源理问题及改善工作的推荐的权力。监察推荐的适用资料,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推荐的。

决定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来源理决定的权力。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作来源理决定的资料有两项: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在具体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仅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除了上述四项基本职权之外,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了监察机关其他一些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八

20xx,在矿党政的正确领导下,东庞矿纪委监察科立足矿井实际,围绕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从加强和改进我矿党风廉政建设入手,扎实开展廉洁从业教育,着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现将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20xx,东庞矿纪委从完善制度入手,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年初,结合矿井生产经营实际制定了《2010年东庞矿党风廉政工作规划》、《东庞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等文件,成立了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惩防体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余次,确保了惩防体系建设同企业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落实。

能力。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xx,东庞矿纪委与234名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矿纪委各执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完善了《东庞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了干部作风建设,使矿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工作落到了实处。

搞好春节期间廉洁教育。春节期间,东庞矿纪委从抓预防、抓宣传、抓监督、抓考核四个方面入手,搞好春节期间廉政教育,筑牢春节期间廉政防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为职工群众树立榜样。

聘请专家来矿授课。矿纪委聘请了河北省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处长李宪民来矿授课,李处长以“预防企业职务犯罪,促进国企廉政建设”为题,为全矿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反腐倡廉警示课,全矿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进行互相观摩学习。一年来,监督员们共撰写廉政稿件600余篇,召开职工座谈会120余次,走访职工1200余次,对区队分配、奖罚等厂务公开情况检查300余次,撰写廉政论文60余篇。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有效地促进了区队的廉政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为各支部创建和谐文明区队打下坚实的基础,也让党风廉政教育能够真正的深入基层,扎根基层。

认真贯彻落实“三项谈话”制度。2010年对新提拔和调整工作岗位的17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谈话,对基层领导干部23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对13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新建或重建廉政档案56份,组织任前党纪法规知识考试17人次,通过落实“三项谈话”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意识。

廉洁从业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成效显著。“学准则、建规范”廉洁从业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一项重要活动,活动时间长,影响深远,矿纪委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取得实效。

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手中,印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学习资料,搜集整理警示教育案例20个,在网上视频点播系统开辟“廉政教育培训”栏目,上传廉政教育警示片7部,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学准则、建规范”廉洁从业主题教育活动征求意见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1500余份,从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等八个方面向广大职工征求意见,收到各类建议200余条,归纳整理50余条。矿纪委还深入到各支部对主题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了综合考评。

主题教育活动中,全矿共悬挂廉政标语70余条,建立活动园地32个,设立学习专栏32个,制作展板30个,撰写宣传稿件189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职工座谈会近百余场次;全矿党员干部共撰写学习心得1200余份,主题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有力地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和自律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警示教育月活动注重实效,特色鲜明。根据公司纪委下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部署,矿纪委在9月份集中开展了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月活动,并和矿廉洁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内容,确保了活动的扎实推进。

根据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安排,矿纪委在矿视频点播系统上传廉洁从业专题讲座;给全矿副总以上矿领导、各单位党员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发放廉洁从业知识答卷230余份;举办“廉洁从业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签名活动,全矿副总以上矿领导、机关科室人员和财务科、供应科、煤销科、基建科、计划科,劳资科等主要管理科室重要岗位人员300余人参加了签名活动。各支部根据文件要求相继开展廉洁从业知识答卷活动和廉洁从业签名活动,并立足实际,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恪守“干事、干净”的从业理念,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认真落实两项法规制度。《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矿纪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门学习会,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填报,确保了两项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廉洁文化建设继往开来扎实推进来,东庞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公司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协作配合,抓好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了和谐矿区的快速发展。

形式多样,可看性强,贴近干部职工生活,在欢乐地氛围中弥漫着浓浓的廉洁气息,真正地做到了寓教于乐;在机电楼四层、东办公楼一层建立廉洁文化长廊,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30次,受教育人数达千余人;编发《廉政教育警示录》4期,200余本;网上廉政视频点播系统常年开放,全年共上传廉政警示教育片10余部;在矿区主办公楼前举办廉政教育牌板展4次;开展廉洁主题书法、漫画征集活动3次,收集到作品百余幅,并进行了展出;在办公楼前、各单位悬挂廉政教育标语百余条;在营养餐食堂大屏幕上播放廉政故事、廉政漫画200余次;制作廉政桌签百余个。廉洁文化的氛围已渗透到矿区的各个角落,全矿上下形成了人人倡廉、人人崇廉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0年以来,矿纪委紧紧围绕公司及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力地保证了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维护了矿区的和谐稳定。

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余次。进入10月份后,对中层干部的在岗情况进行了每周2次的检查,通过加强干部作风督导,有力地扭转了干部不良作风。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东庞矿纪委成立了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的基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自查。清理自查基建工程项目143项,初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在此基础上,东庞矿纪委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表》,对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了改进措施和办法。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12项,完善制度7项。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东庞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共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冀中能源集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本矿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下发了东矿党字?2010?22号文—《中共东庞矿委员会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东庞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由矿纪委牵头,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小金库”

参与招投标监督,规范招投标程序,防止企业资产流失。20xx年,矿纪委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评委随机抽调制度和专家库的进入和退出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流程,全年共参与招投标73次,84个标段,涉及金额2580万元,中标价与价相比,节约资金660万元,通过对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有效地防止了企业资产的流失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0xx年,矿纪委效能监察立项4项,完成效能监察3项,通过对物资供应、绿化工程、基建工程等项目进行效能监察,发现各类问题7个,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提出管理建议12条,完善规章制度8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06万,通过深入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管理,提升了企业效能。

20xx年,共收到举报信件(包括局转信件)7件,其中上级转办3件,初查6起,立案1起,查结6起,其中经济类7起,收缴违纪资金0.8369万元。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剖析,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一年来,矿纪委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把纪检监察共作放在东庞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公司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新进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矿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明年重点工作安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公司纪委决策部署,围绕矿井实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安排如下:

一、突出“三项建设”打造开放式学习型廉政教育新模式。邀请外来专家来矿授课;建成廉政教育展厅。

二、构建“五上四进”的廉洁文化建设新体系,完善廉洁理念系统,在廉洁理念系统的指引下开展活动,举办一次廉洁文化晚会。

三、完成“建立招投标评委随机抽调机制”创新项目;构建“四三二”物资采购监督体系。

四、延伸效能监察范围,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成效,确保完成效能监察项目4个。

五、拓宽信访渠道,建立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级制度。

对集团公司明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的意见和建议。

对各项活动中做得好的单位,提高奖励力度;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培训力度。

(二)围绕重点、履行职责,实行监督责任。一是加强政治监督。将贯彻执行xxxxx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应对新冠肺炎流行,加快再生产步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上级决策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职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监管,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监管保障。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少数重要人员、重要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正确问责的有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工程招标、人员招聘等廉政风险高发环节嵌入式监管,确保使用权公开公正,不断加强监管实效。三是创新监管方式。组织促进基层党组织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监督方式,形成自上而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作力,大监督工作结构初步形成。

(三)强调重点,建立印章制度,把纪律规则放在前面。一是注重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了全面防范廉政风险,深入调查集团公司各业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漏洞,上半年在充分征求基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整理业务流程,废除管理制度,共废除制度xx项、新制度xx项。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共汽车管理办法、工程采购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为腐败问题多发的领域牢牢抓住制度笼,紧固廉政发条。二是重视制度的执行和执行。坚持以纪律和规则为前提,组织人员开展xx检查,认真调查各部门存在的不执行制度、不执行制度、不维持制度等行为,有效防止制度空转,在整个集团上下形成了使用制度管理权、管理事、管理人的有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消除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凝视重点、正风肃纪,深入从严治党。一是严格控制风险。坚持廉洁风险分析调查制度,上半年以xx特别整备工作为线索,围绕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调查廉洁风险。对检测出的xx个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实预防措施,推进廉洁风险预防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期化。第二,从严肃的风格来看。第三,严格执行纪律责任。全面再生产后,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部门开展三重一大、工资奖金分配、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性能监察,对发现的xx条问题线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确保纠正。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纪律的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征兆性、倾向性问题,为集团公司上半年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严格管理党责任执行力不足。一些基层党组织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力量不足,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等重要岗位人员监督不足,集团公司内部廉政风险点较多。一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落实不当,分管部门和部门疏忽教育管理,发现的四风问题不动真,影响集团公司政治生态的修养。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履行责任的主导性和自觉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以集中指导、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纪律检查监察干部业务知识、综合技能和实践能力培训,不断加强纪律检查监察干部的履行能力和责任担当。但是,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生产第一线的一些党支部,还没有重视纪律检查监察的工作,没有设立专职纪律检查委员,兼职纪律检查干部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求。这反映了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对纪律检查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需要加大。

(三)廉洁工作警告教育氛围不浓。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上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普遍加强,但警告教育广泛性不足,目标性不强,廉洁就业警告教育氛围不浓,效果不明显。关于警告教育的工作,一些基层党支部立即向很多党员干部通报了相关情况,但一般、笼统的教育很多,专题、深入的教育很少,警告教育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党员干部的廉洁就业意识真的没有内化,外化。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如下。

(一)主观上思想认识不足。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问题的错误思想,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趋势依然很重。在业务繁忙的时期,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度下降,实行一岗双责任不足,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未及时有效处理。

(二)客观地说,工作措施不足。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对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存在工作措施规划无法结合实际、工作执行不足的问题。例如,关于纪律检查监察的开展,有等、依赖、要求的思想,等待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制定方案,在措施制定方面,没有结合自己实际增加特色内容,反映了工作的积极性和积极性不足。

(一)围绕优纪检监察工作,强调政治建设。以加深不忘初心,记住使命主题教育为总线,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训练等形式,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和省市委员会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配置,学习贯彻、融会贯彻,使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加强审查推进责任执行。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全面严格管理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承担管理党的政治责任,确保纪律检查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规划、部署、推进、执行。

(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抓住思想建设。下半年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加强廉政教育,提出廉洁注意,集中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思想力量。一是形式丰富,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顶尖廉政党课、廉洁就业专题研讨、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潮融合中掌握主流,在复杂局面中永远保持本色,常态化自己在政治信仰中是否坚定,道德品行是否正确,遵守纪律是否自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集团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创造理想信念坚定,忠实履行责任,清洁廉洁负责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突出重点,提醒廉洁。加大警告教育力度,在中秋节、国庆节等廉洁问题容易发生的时间段,组织警告教育专题大会,向全体党员发出廉洁的就业注意,引导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切实警惕,建立拒绝腐败的思想堤坝。

(三)围绕实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团队建设。下半年,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以实纪检监察为中心,执行监督责任,建立坚强的团队。一是履行良好的监督责任。加强主要责任主要业务意识,联合基层各部门纪律委员会密切关注重要人员、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对违反纪律督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全面严格控制党的作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灵活运用监管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内监管真正严格实现。二是建立执纪铁军。以微型教室等形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训练、专题轮流训练、专业测试,教育引导许多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忠诚负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锻炼自己,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做出贡献。

(四)围绕强纪检监察工作,严格把握纪律建设。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坚持以纪律和规则为前提,全面严格控制党的要求,坚决控制不正当的风和腐败蔓延势头,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正确的轨道上工作。一是严格把握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采用常态化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整治歪风邪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批评、通报曝光、认真处理,以严格的手段推进党员干部的作风再次转变。二是认真执行纪律问责。强调纪律审查的特点,重视控制、强烈的高压、长威慑,正确把握监督执行的四种形态,实现事件必须调查、腐败必须处罚,始终保持处罚腐败的高压状况,为集团公司下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高水平完成,创造遵守纪律、遵守下划线、清洁的良好氛围。

上半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室的领导和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xxxx集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大力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建立廉洁提示机制,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现将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之一。公司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深入开展廉洁谈心谈话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推进纪检监察责任延伸,加强“监督及再监督”。

公司在集团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为避免监督责任落实层层递减、上热下冷,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清单》。x月份公司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促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责令整改、跟踪到底。今年以来,一共五次对下属分公司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进一步督促分公司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

(三)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三不”一体机制。

严格依照xxxx集团《分类监督办法》以及《关于开展廉洁提示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对工程采办及建设等重要工作节点上开展廉洁提示工作,制订《廉洁提示函》,并向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和合作及服务对象公司发放。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做到关口前移,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企业一线,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四)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建设。

公司注重廉政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通过加强教育、监督、预防制度建设,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今年公司已制定《xxxx》等规章制度,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廉洁从业教育。

公司把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廉洁从业水平。加大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通过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等不同层面的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开展节前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杜绝各类“节日腐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洁防火墙,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对规范企业管理、规避风险起到明显作用。

(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廉洁文化活动。响应集团党委号召,召开微党课“xxxx”,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参与集团党委“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深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教育、效能监察等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二)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及下属分公司廉政教育、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认真把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素质、积极作为、强化监控,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深贯彻反腐倡廉。

公司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执纪问责,树立纪检监察权威。做到“五个突出”,实现“三个转化”,利用效能监察、审计监督、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对生产管理中产生的问题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合理使用多种问责手段,强化员工责任意识。

(二)以案为鉴,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指示精神。

公司内如发现典型案件则在公司公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剖析案件成因,发现管理和监督漏洞,督促完善体系建设,发挥纪检监察综合效应。在公司内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准确把握容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三)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程序。

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程序,健全风险管控体系。针对公司实际,密切与上级纪检机关沟通与联系,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预防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督促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职责。

(四)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强化业务学习,化解本领恐慌,让本领“强”起来。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加强业务锻炼,制定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学习,通过每月的理论学习和集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上讲台”、“当老师”,努力成为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

(五)认真做好项目招标监察工作。

在下半年公司的具体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不当主持、不做陪衬、不当评委,要始终将纪检工作的重点放在招标活动是否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上来。以做好招投标工作为核心,完善纪检手段,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纪检工作思想教育。要将多年的招标纪检经验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集体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积极的努力,最终确保公司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能够顺利在阳光监督下进行。

上半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室的领导和公司经营班子、各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xxxx集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大力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建立廉洁提示机制,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现将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之一。公司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深入开展廉洁谈心谈话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企业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推进纪检监察责任延伸,加强“监督及再监督”。

公司在集团公司党委、纪检监察室的指导下,为避免监督责任落实层层递减、上热下冷,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工作清单》。x月份公司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促进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责令整改、跟踪到底。今年以来,一共五次对下属分公司开展明察暗访工作,进一步督促分公司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

(三)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三不”一体机制。

严格依照xxxx集团《分类监督办法》以及《关于开展廉洁提示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对工程采办及建设等重要工作节点上开展廉洁提示工作,制订《廉洁提示函》,并向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和合作及服务对象公司发放。切实做到抓早抓小,做到关口前移,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企业一线,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四)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建设。

公司注重廉政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通过加强教育、监督、预防制度建设,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今年公司已制定《xxxx》等规章制度,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廉洁从业教育。

公司把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廉洁从业水平。加大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贯彻和落实。通过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等不同层面的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的能力;开展节前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杜绝各类“节日腐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廉洁防火墙,确保清正廉洁过节,对规范企业管理、规避风险起到明显作用。

(六)深化廉洁文化建设。

采用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廉洁文化活动。响应集团党委号召,召开微党课“xxxx”,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参与集团党委“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深入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业教育、效能监察等方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二)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及下属分公司廉政教育、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认真把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继续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素质、积极作为、强化监控,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深贯彻反腐倡廉。

公司将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执纪问责,树立纪检监察权威。做到“五个突出”,实现“三个转化”,利用效能监察、审计监督、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手段,对生产管理中产生的问题适时启动问责程序,合理使用多种问责手段,强化员工责任意识。

(二)以案为鉴,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指示精神。

公司内如发现典型案件则在公司公开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剖析案件成因,发现管理和监督漏洞,督促完善体系建设,发挥纪检监察综合效应。在公司内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准确把握容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确保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三)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程序。

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程序,健全风险管控体系。针对公司实际,密切与上级纪检机关沟通与联系,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预防制度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督促领导干部忠实履行职责。

(四)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强化业务学习,化解本领恐慌,让本领“强”起来。强化思想引领,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把握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本领,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加强业务锻炼,制定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学习,通过每月的理论学习和集团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上讲台”、“当老师”,努力成为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家里手。

(五)认真做好项目招标监察工作。

在下半年公司的具体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不当主持、不做陪衬、不当评委,要始终将纪检工作的重点放在招标活动是否规范,参与各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上来。以做好招投标工作为核心,完善纪检手段,加强公司管理人员纪检工作思想教育。要将多年的招标纪检经验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社会、集体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积极的努力,最终确保公司招投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能够顺利在阳光监督下进行。

2020年度,xxxx集团纪委在集团公司党委、xxxx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xx届x次全会、市纪委xx届x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自觉履行新使命,全力协助党委从严管党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就2020年度纪委工作总结如下:(需要《某国企集团202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4327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gzaiwutang)。

(一)夯实基础,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坚持完善基本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的时效性,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突出重点,明晰责权。印发《xxxxxxxx》及《xxxxxxxxxxx》,制定2020年纪检工作计划,为本年度纪检工作稳步推进指方向、定任务。协助集团公司党委与各党总支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督促党委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xxxx部门修订完善《xxxxxx》,最大限度发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内控管理监督效能,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坚持完善基础资料整理。以上级纪委调研督导及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对历年来纪检资料按新形势要求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规范基础资料台账,并在后续纪检工作中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做实、做细、做精纪检基础工作。

坚持完善基层日常工作。协同党委推行事业部党总支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下发基层纪检委员年度任务清单,将基层日常工作责任与事业部党政负责人kpi挂钩,力促基层党组织切实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二)聚焦重点,保障政策制度执行落地生根。

聚焦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一是督促、提醒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明市纪委监委“九个务必、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下发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强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纪律保障。二是加强对上级划拨及各单位自购的疫情防控款物监督检查,强化事前调配使用审批,统一调拨分发,严格入出库台账登记管理及二次分发流程管理,杜绝疫情防控款物被贪污私分、挤占挪用、截留克扣、滞拨积压以及丢失、损坏、浪费等问题。监督检查通讯稿被xxxxxx采用1篇。三是深入一线单位开展复工复产督导检查、慰问抗疫一线干部职工,传达集团公司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及安全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的同时,鼓舞士气,明晰责任,确保稳定。四是突出疫情防控期间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重点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援企稳岗稳就业等政策研究部署情况、相关政策特别是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工作的推进情况,确保各单位履职尽责争取政策,提高认识执行政策。

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集团公司纪委一直将扶贫领域的监督检查列为重点工作。今年以来,积极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各单位落实集团公司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上半年,对照湖北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开展集团公司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报上级纪委;同时,将扶贫干部履职尽责及扶贫资金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列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为集团公司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保驾护航。

聚焦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从集团公司班子成员分工上明确纪委书记专职化,从组织机构上调整纪检监察室职能,从人员配置上充实纪检专职干部(纪检监察室定编3人,在岗3人),并严格落实专职待遇津贴每月150元/人,为推进新时代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顺势而为,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发展。

顺应一体推进“三不”之势。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日常监督。坚持节假日发布廉政提醒、“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工作作风抽查,传递了监督检查常态化、具体化的信号。二是紧盯关键岗位和关键少数,进一步梳理集团公司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等xxx名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掌握其家庭主要成员是否经商办企业、是否从事与集团公司经营业务同类经营或关联交易等情况,并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三是有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针对问题线索办理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xx份,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形式提醒相关责任单位梳理管理漏洞,加强整改落实,充分体现了纪律监督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四是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制度优势。今年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高级管理人员kpi考核指标,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任务指标与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直接挂钩,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顺应各类监督融合贯通之势。会同工会、审计部门,对集团公司xx家食堂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食堂物资采购价格监督、单据管理、供应商选择程序等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集团工会就统一规范食堂管理完善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会同安全部门就安全大整顿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领导班子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单位开展安全谈话和廉政谈话,提醒干部职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会同xxx、xxx、xxx部门就xx项管理制度实施以来,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决策流程进行了现场调研,共收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租赁、综合管理等反馈问题xx个。目前已按有利于便捷操作、有利于提升效率、有利于风险管控原则,通过多表合一表、串联改并联、修订完善制度、明确审批时间等方式,提出了拟处理意见,待提交集团公司专题会审核后调整。今年,集团纪委积极助力企业生产经营,主动与相关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顺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势。持续深化“三转”,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今年,共收到问题线索xx起,其中xx起按时按质处置完毕,x月x日收到一起正在处理之中,拟于近期予以了结。同时,结合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19年至今处置的xx起问题线索进行再次排查,确保执纪办案高质量好效果。

结合上级纪委开展的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从xx月xx日起,多渠道、多方式、持续开展信访举报相关宣传活动。一是通过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微信公众账号、室内外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市纪委监委制作的以“一规则两办法”为核心内容的视频、信访举报短语,确保宣传范围全覆盖;二是将“一规则两办法”相关内容及市纪委监委通报的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纳入集团公司党委会和各党(总)支部6月支部主题党日议题,进行专题研讨学习;三是以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工作,集团公司党委和各党(总)支部将长期坚持把党纪法规纳入党委会(党总支会)、“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等会议议题,常态化推动党纪法规的宣传学习,并纳入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集团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正名排查工作,保护广大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精兵铁军。疫情期间,集团公司纪检干部自觉参加市纪委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及测试xx次;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召开纪检工作专题会,对所有基层纪检委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纪检队伍专业化水平;纪委书记对基层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提高站位和责权担当,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队伍。

(一)基础管理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结合市纪委调研督导的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仍缺少规范性文本和指导性文件,相关流程操作和工作台账尚缺乏专业指导,影响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纪检队伍专业化水平需不断提高。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党纪法规的“废、改、立”,纪检监察队伍需要更加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和业务学习,以促进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监督保障执行有序。

(三)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需进一步加强。在开展近三年相关工作的自查自纠中,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不同程度地存在层层衰减现象。

2021年,集团公司纪委将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这条主线,立足职能职责,把工作重心转向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工作,把工作方法转向用党章党规党纪去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力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

(一)持续压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接下来,集团公司纪委将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以上级专项督导检查为契机,通过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绩效化考责的方法,努力构建起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的良好局面。同时,强化载体建设,通过持续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等载体,增强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效能,结合容错纠错机制,构建长效机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常态。

疫情防控工作将是今年常态化的工作之一,抓好疫情防控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集团公司纪委一是将对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二是对各单位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效等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日常联动监督机制。

2020年集团公司印发的《xxxxxxxx》(以下简称《通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各级职能部门监督力量的效能。2021年,集团公司纪委一是将持续通过集团公司、个经营单位两级职能监督力量,对各级管理干部履职尽责和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二是通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不断梳理、锁定各廉政风险点,不断优化、整合各监督力量,切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监督格局。

(四)坚持一体推进“三不”

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持续开展“十进十建”、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促进基层干部守纪守法,防止“不教而诛”。二是锲而不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作风建设、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落实“两个责任”、脱贫攻坚等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做好办案工作“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改、以案资治。五是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相关工作,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

(五)充分发挥巡察结果运用。

充分运用和把握上级调研督导、巡察等反馈的结果。一是对反馈的问题,严格按要求限期整改、销号;二是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对集团公司现有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再进行梳理与完善;三是按上级相关要求和标准,做好分类梳理,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延伸至各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基础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九

1.指导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2.监督、检査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

3.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

1、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工作,执行落实反腐倡廉、纪检监察等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3、对公司员工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公司人员的违纪违法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5、处理公司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来信来访、举报的登记和审核工作。

6、抓好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7、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各事业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8、指导并抓好公司范围内纪检、监察的相关制度建设。

9、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一

纪检,“党纪检查”或“纪律检查”的简称。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命令及各级公安机关的条例、警纪、警令等情况。

2、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警情况。

3、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服务工作情况,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4、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警纪、警令的问题,按程序及时向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报告,协助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进行初核。

5、组织本单位党政组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措施。

6、根据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的部署和本单位民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警风警纪教育。

7、完成市局纪委或派出纪检组交办的其它纪检监察工作事项。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监察上级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党的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5、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6、受理、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和违纪案件;

7、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教育系统纠正不正之风工作;

8、参与有关教育的热点难点工作;

9、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制定纪委工作计划,加强督办检查,认真组织实施;

8、加强对乡村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积极完成上级纪检组织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本岗位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协助主任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宣传教育。

三、协助主任健全纪检、监察有关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四、协助主任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行使工作职责的情况,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的情况。

五、协助主任做好纪委及纪检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七、协助主任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协助主任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召开,对纪检干事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八、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1.贯彻执行公司党总支和公司纪检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领导所属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2.检查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职权范围内的监督。

3.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进行党规、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教育。

4.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查处中层及以下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来信来访、申诉及建议,保护党员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

6.协助党组织制定党风建设计划,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7.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3.负责制发工作计划、方案、意见、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起草领导讲话稿,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5.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10.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11.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12.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13.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14.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15.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1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17.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贴中心,保障“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最大程度提高对中心工作的贡献率。

——突出主线,把完善具有丽水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发生率。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纪委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内设的二级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事务、线索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负责纪委全会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二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与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落实学校党政重大决定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一)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检查、监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决定、命令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政工股、办公室抓好局党组议定事项和局行政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牵头抓好全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承办违纪案件的查处。

3、做好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工作,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种信访呈报表。

4、受理全局工作人员及任命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纪检监察举报箱的管理。

5、负责完成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6、协同政工股、办公室、党办组织开展全局精神文明建设。

7、做好机关和中心所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做到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检查一月一通报。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学校纪委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驻西南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内设的二级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工作机构,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事务、线索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建议和意见;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协调;负责纪委全会的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大学生廉洁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四)负责反腐倡廉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各二级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会同组织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和培训;做好对二级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和案件审理工作;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学校纪检监察室与省纪委监委驻学校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职责。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各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各二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三)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与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落实学校党政重大决定等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学校各二级党组织、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进行处置;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负责学校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

(一)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二

(七)参与局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局管干部考评、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九)完成局党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协助纪工委书记工作;

(二)制订纪工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三)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组织领导案件的查处和审理工作;

(四)组织和落实党风党纪教育工作,注意总结和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五)对纪工委各委员个性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

(七)向各党总支、支部的纪检委员部署工作任务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八)向纪工委书记和市局纪工委报告工作;

(十)完成党工委和区纪委、市局纪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认真学习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纪工委会的决议和决定;

(四)调查研究本系统党风党纪状况;

(五)向纪工委报告工作;

(六)完成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四条监察审计科科长和纪检员职责:

(一)按照各自分工做好工作;

(二)具体实施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党风教育;

(四)对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党员,经纪工委领导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并撰写书面报告;

(六)具体执行和落实对于违纪党员的处理决定;

(九)检查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报告;

(十)负责局纪工委会议和其他纪检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一)负责纪检工作各种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印制和发送;

(十二)向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请示和报告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工作任务。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直属单位)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一)受支部领导并理解局纪工委工作指导;

(二)协助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党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五)参加局纪工委组织的会议并报告工作;

(六)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三

第一条纪工委书记职责:

(三)对局党工委委员个性是书记、副书记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状况进行监督;。

(七)参与局里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局管干部考评、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九)完成局党工委和区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四

1.负责全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区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综合、协调、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情况。

3.协助委、局领导制订并落实办案计划,协调有关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进行跟踪、督办、检查和反馈;对案件和办案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和典型剖析,编发案例材料和案件通报。

4.协调办理查报件、阅处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件,承担区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与区委组织部的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五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紧贴中心,保障“两创”总战略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最大程度提高对中心工作的贡献率。

——突出主线,把完善具有丽水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腐败的发生率。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六

一、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协助学校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制度,监督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促学校各级党的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的执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教职员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上级纪委统一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六、负责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巡视审计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审、学术诚信、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工作、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定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学校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员工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职业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对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十、负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一、负责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监察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维护和保障党员、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十二、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十三、负责“走读式”谈话室建设、管理和谈话安全等工作。

十四、指导、检查和督促二级纪委(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学校纪委全委会、纪检监察工作例会的组织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学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七

1.协助组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检査组局务会议和组长、局长办公会议及组局领导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2.负责以组局名义召开的会议和组局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的筹备、组织等工作。

编发内部刊物和学习资料。

4.负责组局反腐倡廉新闻报道的有关工作。

5.负责向中央纪委、监察部编报组局《工作月报》和国家局反腐倡廉重要信息,负责向国家局编报组局年度工作《年鉴》。

6.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7.会同国家局有关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

8.负责国家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对国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对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以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进行政策性调研和组织协调。

10.负责国家局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组织实施组局调査处理案件的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中央纪委干部室对组局成员的年终考核工作,承办组局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相关事项的具体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驻在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事项,参与监督考核、考察和录用等干部人事工作。

13.受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干部和群众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国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处分的申诉;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负责督促、催办转请国家局有关部门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信访问题。

14.负责以组局名义与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联络及其他对外协调工作。

15.负责组局文件的运转、催办、督办和管理等工作;保管并使用组局和综合室印章;负责组局文书和信访材料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以及向中央纪委的移交等工作。

16.负责中央纪委专网组局服务器的管理和密钥件的保管,负责组局网页的更新工作,负责组局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17.负责起草组局内部规章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18.负责承办组局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局直属机关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19.负责组局经费预算、资产管理,负责组局报刊订阅、公车运行费用结算、办公用品采购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20.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21.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纪检监察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八

纪律检查和国家行政监察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纪检监察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完整的组织系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主要工作任务是:遵照《党章》的规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了实现这个任务,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向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教育;协助党委宣传和维护好党风。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检查党员和党组织遵守纪律的状况,同各种违反纪律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3、受理党员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控告。

4、审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送的案件。

5、检查、指导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要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状况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尤其要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抓好五项经常性工作,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重视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纪检监察履行的四项职能,即:1、监督职能、2、教育职能、3、惩处职能、4、保护职能。

根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我国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其具体职责包括: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工作中构成了“三项工作”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的格局是基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十几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探索而构成的,是贴合这一时期的实际状况而且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三项工作”格局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问题而制定的,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时期要完成任务的具体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专门机关。这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党政机关的本质所在。

我国国家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是依照党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透过党章、党内法规、国家立法赋予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及其行使权力的范围和限度。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主要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

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处分权概念。

视。

检查权是指纪检机关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被检查对象行使事前、事中、事后检查的权力。在检查工作中能够行使以下权力:1、有权参加、列席和召集有关会议。2、有权询问。纪检机关在纪律检查活动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问题,被检查的党组织和党员有义务回答其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3、有权了解。纪检机关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有权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带给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必要状况。

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推荐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其中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党外组织提出推荐。

推荐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后,向被检查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受理的单位提来源理意见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推荐“为”、“不为”或“改正”。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就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的,有权推荐其正当履行;对于被检查对象按有关规定不应当作为的,有权推荐其“不为”;对于被检查对象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追究党纪职责程度的,纪检机关有权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改正或纠正的推荐。2、有权推荐移送。纪检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违犯党纪同时又触犯刑律的,有权推荐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案件。3、有权推荐给予、撤销或改变处。纪检机关有权推荐党外组织对党员或非党人士给予撤销或改变非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权,是指纪检机关对被检查对象,按其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必须的党纪处分的权力。主要包括:1、有权作来源分决定。在特殊状况下,县级以上含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特殊状况”主要指以下几种状况:犯错误的党员,由于工作机密程度较大,不宜由支部大会讨论;党的基层组织瘫痪,或该组织领导人同犯错误人有直接牵连;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检查处理案件中的特殊案件。纪检机关对于重要案件或按批准权限应由同级党委批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批准。2、有权批准处分。一般状况下,各级纪委对党员的处分,各有批准权限。3、有权改变处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分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委员会批准的,这种改变务必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主要职权有: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

附:检查权、调查权、推荐权、决定权和其他一些权力概念。

检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检查时,可采取下列措施:1、查阅、复制材料;2、要求解释和说明问题;3、责令停止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权是指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门的调查核实的权力。监察机关在行使调查权时,除了能够采取行使检查权时所采用的三项措施之外,还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1、暂予扣留、封存与案件有关的材料;2、责令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财物;3、责令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解释和说明问题;4、推荐暂停执行职务;5查询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和提请法院予以冻结。

推荐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或者有处理权的有关机关提来源理问题及改善工作的推荐的权力。监察推荐的适用资料,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形:1、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应当纠正的;2、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政策,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撤销的;3、给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4、录用、任免、奖惩决定明显不适当,应当予以纠正的;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6其他需要提出监察推荐的。

决定权是指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就必须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来源理决定的权力。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作来源理决定的资料有两项:1、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在具体行使行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仅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除了上述四项基本职权之外,为了确保监察机关有效地履行职责,国家权力机关还赋予了监察机关其他一些权力,主要包括查询权、请求协助权、列席有关会议的权力、奖励控告检举有功人员的权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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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篇十九

学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纪检监察干部在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状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状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用心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如学院招生、考试、物资采购等的监督检查。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潜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认真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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