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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部门(优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2:51:44 页码:14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优质15篇)
2023-11-20 12:51:4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我们的工作和学习进行检验和评估的一种方式,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并改进。写好总结需要我们清楚地了解总结的要求和标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经验分享,请大家参考借鉴。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一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6—8。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二

旅游客运码头停车场变成了酒楼的专属停车场。

厦门日报7月21日讯 停车问题是社会关注热点。近日,市纠风办陆续接到有关停车场设置、管理方面的反映,调查后发现,有人圈地私设停车场,甚至将公共停车场变成了经营场所的专用停车场。

针对调查发现问题,市纠风办及时召集建设、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进行协调,明确监管职责,就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将组织专项民-主评议。

寿山路11号旁人行道被人用铁链围了起来,做成了收费停车场。

近日,有群众向民评热线反映:“三个月前,寿山路11号旁通往鸿山新村的左侧人行道,突然被人用铁链、地桩围起来,变成收费停车场。”17日下午,调查人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处人行道确实被铁链圈了起来,在水泥地面上打上地桩,圈成14个停车位,被侵占的人行道有四五十米长。这里停放了四五辆车,有的车尾占据了部分人行道,行人通行困难。

停车位是谁设置的呢?周边居民表示是旁边的一家大排档。调查人员找到该大排档,员工表示,每个车位月租300元,已经都租出去了,该地块属于土地开发总公司的红线范围。

随后,调查人员从土地开发总公司了解到,该地块确实是政府的储备用地,但他们并不清楚该地块被人私设收费停车场问题,他们将立即着手整改。

圈地私设停车场,还占用人行道,这种现象该谁来管?城-管部门表示,如果是红线范围内的,应向建设部门报备,占用人行道的,则应由交-警部门处理。交-警部门则表示,只有占用道路内的临时泊位才归他们管,如果私划停车位,按规定处罚500元—2000元。合法的停车场都有收费许可证,没有许可证则属违规收费。市物价局表示,红线范围内设置停车场的该项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可以自己定价,但是要明码标价。

那么,究竟谁来管呢?经过了解,在红线内设置停车场,也应向建设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处以10000元罚款。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将对寿山路的停车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敦促整改到位。

碧山临海小区紧挨马路设起了停车场。

位于博物馆附近的`碧山临海小区,小区沿街道路这个月初开始被设置为临时停车场,引发了小区居民的投诉。17日下午4时左右,调查人员来到该小区,由于地上设置了石墩,车辆无法进入小区,保安看到有车要进,搬开了一个活动道闸,让车辆停入。保安表示,交5元钱,“你要停2个小时、半小时都可以。”

调查人员注意到,沿街店面一侧的地面上划了10余个车位线。对此,小区物业表示,设停车场是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只对小区业主提供车位,每月月租300元,不对外开放,保安私自让外来车辆停放,属于个人违规行为,将进行批评。

调查人员注意到,这个停车场的设置实际也已超出小区红线范围,物业也承认,按照相关要求,他们必须预留1.5米的距离作为人行道,而在实际操作中,他们所设置的停车位却是紧临马路的。

调查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有关收费标准,这个新设置的停车场是否向有关部门备案?物业方面表示,他们曾带了相关材料去区建设局等部门备案,但区建设局未收材料,表示口头报备就可以了。

对小区设置停车场问题,职能部门在监管中是否履职到位?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经业主大会依法作出决定,可以对现有停车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或者将建筑区划内合适场地设置、改建为停车场,但不得影响建筑区划内交通的安全、畅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消防施救场地和人员疏散通道;符合停车场设计标准和设计规范等。仅仅靠打一个简单报告或者口头报备都是不行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交停车场权属证明、方位图等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建设部门还将现场验收审核。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接下来需要城-管部门进行查处,先厘清红线范围,建设部门再跟进处理。

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将对碧山临海小区地上停车场问题展开调查,如果超出红线范围,占用公共资源,将责令其整改。

根据群众的反映,旅游客运码头停车场“变味”了,如果不到那里的餐饮场所就餐,车子就进不了停车场。

17日16:55,调查人员来到旅游客运码头停车场,道闸旁摆着“车位已满”的标示牌。调查人员将车辆靠近道闸,佯称要到“潮福城”,保安马上过来取停车票,道闸随即升了起来,车辆顺利进入停车场后,保安还帮忙指挥停入车位。调查人员注意到,停车场内还有不少空位。

2分钟后,另一辆暗访车试图进入该停车场,保安一听只是要停车,并非就餐,就指引车辆到别处停放,“办月卡的车辆马上就回来了,没地方了。”在此期间,陆续有车辆报了该酒楼的名字,顺利进场停放。

根据停车场外设置的公示牌,调查人员找到了该停车场的责任单位—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轮总”)。“轮总”表示,为节约管理成本,他们把该停车场委托“潮福城”管理,保安也由对方聘请,停车收入也是由对方支配。也就是说,“轮总”作为停车场的责任单位,实际并未尽到管理职责。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共停车位“先到达先使用”的规则,不得擅自将公共停车位改成专用停车位。市建设与管理局表示,将敦促“轮总”依法整改,确保公共停车场的公共属性。

“轮总”随后表示,他们的管理确实不到位,今后会加强管理力度,将停车场全部对社会开放,发现查实管理人员在有空余车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社会车辆进入停放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市民评代表 曾焕生 曾志强

(厦门日报记者 薄洁 实习生 李怡萱)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三

致文化广场商户、游客:

经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合格,按甬价费【20xx】48号规定的二级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宁波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将于20xx年2月15日0:00起,对进入地下停车场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如下: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四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物业客服电话:

24小时值班电话: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2月9日。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五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一、已购买汽车停车位业主(车主):。

凭申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汽车蓝牙卡100元/张,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月25元物业服务费,半年缴纳一次费用。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

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三、装修阶段未入住的业主:

如带有装修材料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的,经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后迅速驶离(不超3小时)则免收场地资源费。超出免费时间按第四项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装修完毕入住之日起,车辆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按以上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执行.

四、来访人员(包括业主亲属)汽车: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

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

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xx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六

不同的物业公司,对停车收费的制度的制定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物业停车收费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0目的:

为保障物业管理费用正常收缴,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品质,规范停车场停车费用收缴程序,使其更加科学化、制度化,防范各类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内的停车场收费,所有停车场员工均需按此流程进行。

3.0工作程序

(一)、月租车管理:

1、持月租卡刷卡放行;

5、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月租车辆无卡放行情况。

(二)、临停车管理:

1、临停车取卡刷卡进场;

(三)、送货车辆管理:

检验送货车辆,确保无超宽、超高,按临时车辆入场处理。

(四)、特殊车辆管理:

特种车辆如工程抢险、急救车辆等公务车辆,在《免费停车记录表》上做好相关记录后放行。

4、处理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表》和《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上。

(六)、收费监管:

2、秩序部主管每天须到收费岗巡查2次,当值班长每班须到收费岗巡查2次;

8、秩序部主管负责停车场全面管理工作,不定时抽查停车场收费情况,所查数据包括:停车场系统收费统计、手工收费记录、票款、发票、临停卡数量、库内车辆均应相对应符合,每半月抽查一次,并有评价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七)、档案管理:

1、每月整理、装订并按规定定期归档;

2、档案资料包括:《值班记录表》、《小区停车收费记录表》、《免费停车记录表》等。

(八)、设备管理:

每天接班时应对收费系统进行一次外观和功能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向领班和主管报告,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并作好记录。设备维修期间,做好车辆进出场记录,手工计时收费。

各位车主:

为了加强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规范小区停车秩序,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经公司研究并报市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决定从2013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停车服务费,具体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公司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场地及停车管理服务,凡进出小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并随卡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一车一卡,凭卡放行。

二、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服从当班保安人员指挥,驶停入不影响交通和业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区停放3吨以上货车。

三、收费标准:

1、业主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60元,年票每辆每年60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月票每辆每月80元,年票每辆每年800元。

3、临时停车收费标准:累计时间在2小时以内不收费,2小时至12小时收费5元,12小时至24小时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每天(连续24小时)收费。

4、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收取费用;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收费标准待小区内建好固定停车棚后另行制定。

5、本收费标准为2015年度标准。

五、本通知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七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xx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xx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xx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八

一般的员工都是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规范他们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停车收费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了提升富华里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停车场收费员的行为,特拟定一下制度:

一、 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 行为规范

1、 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 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 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 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 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 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 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 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 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 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 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 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 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 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 及时致歉。

10、 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 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 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 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 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 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 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 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 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 特别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 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 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 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 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 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 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 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 律开除处理。

四、 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1、 自觉遵守公司制度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爱护公物,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

处理。文明礼貌、微笑待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与打骂;

2、 严格按照公司收费规定进行收费。

3、 严禁超高、超宽、超重或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车辆及非机动车入场;

4、 随时与车库巡逻员保持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进出车道畅通无阻;

5、 严禁在收费系统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系统上插入其它软件及u盘等,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6、 系统发生故障须上报主管,重装系统必须向公司申报,不准擅自重装系统

7、 车场收费员须熟练车场收费系统的操作,并严格按规定操作;

8、 收费员交接班时,须按规定配合财务及同事做好交接班记录;

9、 如收费员需临时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由班长负责安排;

10、 月卡统一由财务部办理,免费车辆须财务人员及公司老总签字确认;

11、 发现车辆车主异常情况须高度警惕,并及时上报;

12、 遇见车辆撞道闸或与车主产生纠纷不能解决,须上报主管处理;

13、 公安武警及军车等正在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离开时须做好记录并通知主管。让其免费通行。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九

7,负责本部门人员调动及处理本部门反应的问题,代理本部门处理分内一切事务,审批报废单,请假单,辞退单,计时单,补料单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的排产发货,在发货过程要充分思考员工的日工资以及月薪的收入,做到发货合理,做到公正公平。

9,要求员工做好自我品检,让员工养成自我品检的良好习惯,杜绝错误发生。 

15,管理必须比员工早到车间,为员工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为了提高生产有些工序杂工能做的让杂工去做,这样可以节约车位时间,车工可以多做一些其它工序。

16,必须要清点数目,如有补料要有补数单和说明原因经审核方可补料,如浪费物料要付相应职责。

17,本部门每年的保留人数达到80%。

《a1》,查丝印:查丝印与车花的位置及配色要与板相同不能有掉色现象。 

《a6〉,查拉骨:拉骨四角大小都须一样,物料不能皱,不可以翘起,不可上骨。

《a7》查扣具:扣具方向要与板相同一样。 

《a8》查拉链:拉链不可以起波浪,拉布须平不可以皱,拉头方向须与办一样,不可反,

须用手把拉链来回拉几次,不可太紧,拉片不可掉漆等等。 

《a9》查手挽:手挽中间距离要与板一样,两头打叉大小要一样,位置要与板相同。 

《a13》查笔插:在查笔插时,首先要看两头倒针是否到位,然后再用笔试一试大小。 

《a14》查外插袋:在查插袋时,要注意两边高低不可相差。 

《a15》查织带:织带不可抽纱,色差,疙瘩,厚薄,软硬等等。 

《a17》埋袋:前后幅不可埋错,不可埋反,不可埋上骨,不可埋皱,打折,针孔等。 

《a18》查成品包边:不可以包空,针距不可太稀,太密,须在1寸6针左右。 

《a20》所有接线要接1寸半长,重针要重一条线,不可开叉。

《a21》主袋不可以埋袋包边一次过(特殊情况的),须用606#粗线。 

《a22》表面针距要一致,以1寸7针为标准,(最少不可少于6针)

19,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停车位管理部门。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十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2、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年xx月xx日。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十一

一周前,记者暗访发现,朝阳区三里屯北小街路侧出现停车“黑收费”,反映到朝阳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态度好,查实后转到城-管处理。联系城-管队,城-管态度很好,表示立即现场查处。1周后,这条街的停车“黑收费”,生意依然红火。

昨日18时许,朝阳区三里屯北小街逐渐热闹起来,路边的咖啡厅和餐馆生意红火,路两侧已经停了不少车。三个年轻的停车收费员穿梭在整条街上忙着向停在路边的车收费。一个戴着红臂章的“收费员”走到一辆绿色吉普车前,示意开车的外籍人士掏钱付停车费。一周前,记者从朝阳区市政市容委了解到,这个区域进行停车收费没经过备案,也就是“黑收费”。

这条街在亮马河南端,三环内,属停车收费一类地区。停车费上调后,占道停车场首小时内收费2.5元/15分钟、首小时后3.75元/15分钟。亮马河周边有众多办公楼,不少白领为省钱就把车停到了三里屯北小街上。

街口一家超市收银员说,这里很久前就有人收停车费。附近商户知道他们没有正规的手续,所以平时停车也不用交钱。但来这里吃饭喝咖啡的人不知道,停车往往被收钱。“你要是不给,他们也没话说。”收银员说。

是否是不合法收费,这里的一位停车管-理-员说,这条路情况特殊,不好划停车位。但是公司跟城-管、交-警打过招呼了,不会有问题。

就该问题,记者上周投诉到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表示,会马上回复。不到1个小时,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回复:该地区没有在他们那里备案,应该是违法的黑停车场,建议找朝阳区城-管大队查抄。记者致电朝阳区城-管大队,工作人员表示会派人查处。但一周以后,这里收费依然红火。

前日,记者致电朝阳城-管大队三里屯分队,工作人员称,他们去了也只是劝离,没其他办法。“我们城-管一去,他们就躲。”该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不给他钱,“要是追着你要,就是纠纷了,你就给警-察打电话呗。”

“这表现了部门管理的无力。”听了记者的两次暗访经历,彭真怀说。

彭真怀认为,交管部门、发改委、城-管部门在这里负有不同程度的管理职责,或者是说起码有不作为的嫌疑。黑停车场,会对交通产生影响,那么交管局理应出面管理,至少也要干涉这种违法行为。而发改委,确实是只管定价,给有审批的停车场定价,可是他们也可以从价格违法这个方面下手管理。

市政市容委建议城-管查抄,是一个管理的环节转换。可是我们虽然有专门的城-管部门,这个部门却是在“借法执法”。彭真怀说,城-管其实是没有一个法律或者规范支撑的,这个部门就很尴尬,管理起来就很难。

彭真怀认为,城市管理的责任和部门过于分散,导致这些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所以推行大部制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把部门的管理职能集中化。在中国香港或者新加坡,城市的管理就是由专门的城市警-察来做,他们可以对违章停车处罚,也可以对违规商贩处罚。北京也有这方面考虑,但是从国家层面就没有一个体制的保障。

4月1日停车费上涨,李明作出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卸载“开车上下班”模式,恢复“公共交通出行”设置。以往,家住联想桥附近的他开车到磁器口附近的单位,约45分钟。如今,他先坐地铁10号线到双井,再换乘公交到磁器口,约七八十分钟。

“虽然时间增加了,但成本降低了。”李明算了一笔账,公共交通出行后,从家到单位,地铁加公交是2.4元。由于长期上夜班,夜里打车回家约62元,共64.4元。如果开车,从家到单位来回共42公里,按每百公里9个油算,约30元。而单位附近的露天停车场8元/小时,“加一块儿怎么也超过64.4元了。”

北京交通严重拥堵,李明对上涨停车费表示理解。但他提出,因停车费上涨放弃开车的`人,都会转向公共交通。这对于已经非常拥挤的地铁和公交来说,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安全、运力等。“可以缩短发车间隔,增加车次,提高运力。”李明还建议,部分地铁线是否能考虑24小时运行,这样也能满足一些乘客的需求。

@懒虫de点点滴滴:像北京这样停车费涨价,难道就不停车了吗?你还得停,别管你是骂着停还是笑着停,你就得停!为啥?总比罚款便宜吧?我在广州生活的时候,停车费也很贵,跟现在的北京差不多!我不也是天天停吗?遇到一个半小时之内不收费的,也乐半天!唉!

@永远朝阳:虽然知道停车费涨了,还是没想到人大的停车费涨了这么多。停了6小时零40分钟,收了我33.50元,厚厚的一摞2元一张的票,还有1张1块的,1张5角的。拿着票,我问停了多长时间,保安看着手里的计价器说,不会算错的。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一、已购买汽车停车位业主(车主):

凭申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汽车蓝牙卡100元/张,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月25元物业服务费,半年缴纳一次费用。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

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三、装修阶段未入住的业主:

如带有装修材料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的,经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后迅速驶离(不超3小时)则免收场地资源费。超出免费时间按第四项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装修完毕入住之日起,车辆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按以上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执行。

四、来访人员(包括业主亲属)汽车: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

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

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物业客服电话:0775—2272680。

24小时值班电话:0775—2271380。

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告-通告1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________〕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________〕)及《________......

1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

(通用5篇)文字像精灵,只要你用好它,它就会产生让你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无论我们说话还是作文,都要运用好文字。只要你能准确灵活的用好它,它就会让你的语言焕发出......

小区小区1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十三

一位参与此次制订停车费收费标准新规的政府官员告诉记者,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他们先后考察了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宁波、佛山等诸多城市,也走访了大连大小1000多个停车场。在他眼中,停车难问题不仅有管理部门的问题,还与停车成本以及司机的驾驶习惯有关。若想获得长期收效,应该建立一个主管部门,负责从审批、规划、收费、管理等相关业务。

“在平时,青泥洼桥和西安路两大商圈地下停车场的空闲率还是很大的。但是一到节假日和商场活动打折期间,这些地段就出现红色饱和状态。”在这位官员的眼中,造成停车难的原因十分多样。既有管理部门的问题,也与停车成本以及司机的驾驶习惯有关。

司机为何不愿意将车子驶进地下停车场?首先,从停车成本来计算,地上停车通常情况下实行一次性收费5元的标准。而地下停车场少则3元/小时,多则6元/小时。看电影、购物、吃饭等一站式休闲活动结束后,十几元的停车费在所难免。从经济角度算账,百姓的选择无可厚非。那么地下停车场为何不能哈下腰,低姿态呢?保洁费、水电费、管理费……这些都是地下停车场绕不开的成本,而地上停车场则不需要负担水电费、保洁费用等。车子占道停放直接导致有限道路资源的占用,造成道路拥堵。

其次,中国的私家车司机喜欢“门到门”的便利。“一步也不想走,停得越近越好,最好是出了车门就是店家大门,这也使得很多停车场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这位官员举了一个青泥洼商圈停车的例子,当新玛特商场地上、地下停车场已经严重饱和时,一道之隔的希望大厦地下停车场还有几十个空位。“在这一点上,我们真的应该借鉴一下外国人的停车经验,将车子停放在稍远一点的地方,步行到目的地。从经济角度而言,经济实惠;从健康角度上来看,有益身心。”

早在2004年,大连市政府就在《大连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鼓励和倡导各企事业单位错时、有偿开放自己的停车场。时至今日,除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第三人民医院、大连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210医院等单位的'停车资源对外开放,其他对外开放停车场的企事业单位寥寥无几。

对此,这位官员直言,地处繁华区的医院停车场如果不收费,其停车资源将被迅速挤占。届时,将会对患者治病就诊造成很大障碍。而其他企事业单位则多从省事、方便角度考虑。因为经营性停车场除了要到公安局进行备案外,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物价部门审批价格、保险公司上交停车场保险……所以很多单位宁可不赚钱,也不愿意多一事。

该官员告诉记者,在全国多个城市的调研中发现,无论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还是宁波、青岛这样的沿海城市,关于停车场的审批、收费、管理等事务都有一个主管部门来负责。该部门或者隶属在交通局门下,或者责成交-警部门牵头管理,就像我们的出租车管理处一样,责任明晰具体。像大连这样,由20多个相关单位来分头管理的状况比较少见。从长远考虑,大连停车场的管理也应该借鉴一下外地的成功经验。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十四

近年来,停车管理乱象层出不穷,北京交通部门多次对“黑停车场”进行治理整顿。记者调查采访发现,尽管目前一些停车场有资质、有备案,但管理部门多头审批、举报、监管、执法,仍让人困惑。

根据新出台的停车管理办法,北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主管北京的停车管理工作。但记者发现,一个停车场未来仍需12个部门管理,一些现有的管理难题不知能否解决。

在北京丰台区草桥新开东路,一条宽阔的“断头路”原本是周围小区居民散步运动的`场所,但不知何时起这里的道路两侧被划上车位标志,开始收费停车。附近居民反映,这个路边占道停车场管理混乱,私家车主甚至可以在公共道路上标记自己的车牌号,当成“固定”车位使用。

记者来到这个停车场,发现路边确有收费停车场标识牌,编号为“丰1116”,但当记者准备拨打牌上监督举报电话时却“无从下手”:服务单位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价格举报电话等号码到底应该拨哪个?无奈之下,记者拨打了北京市价格举报热线“12358”,却被告知“无法查询停车场资质,要想查询只能拨打区县一级市政市容主管部门电话。”

记者在北京市多个区县采访发现,每个停车场上的编号不尽相同,很多停车场在交通部门的网上备案查询中根本找不到,却被告知有资质。除此以外,标识牌上的监督举报电话更是五花八门,甚至有的相邻两个牌子监督举报电话居然不同。

新停车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行政部门负责主管;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和备案,并对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车位设置。另外还有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民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各个管理部门如何能够更好地协调管理、方便百姓,仍是新办法面临的难题。

根据北京市公布的数据,目前北京拥有276万个正式停车位,但机动车保有量却高达541万辆。对此,新停车管理办法提出了收费差别化的政策,即中心城区高于外围区域,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

停车费问题,特别是路边占道车位停车费去向一直引人关注。此前,停车管理公司私自转包车位,停车管-理-员私增车位、收费讨价还价等问题屡禁不止。

北京市2001年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占道停车位、立交桥下停车场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区、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路边占道停车场的收费最终会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在2011年停车费涨价之前,2009年北京占道停车费收入为3372万元,2010年这一数字为2110万元。但最近两年相关收费数字并未公布,停车管理公司收了多少钱,多少钱进入财政,多少钱流入私人腰包并不为人所知。

在今年年底北京市制定的一系列停车管理配套办法中,《北京市城六区占道停车特许经营办法》将改变原有模式,再加上交通部门正在力争实施一车位一编号、电子计时收费,根治停车收费乱象值得期待。

根据2014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城六区占道停车特许经营办法》,未来停车管理公司将根据政府招标的方式进行停车管理收费,中标的特许经营企业除了向政府缴纳经营权使用费,将不再缴纳占道费,而这笔费用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该办法中特别提到,“城六区政府应定期对征收情况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示。”

除了管理责任、停车收费等问题,北京新停车管理办法还对私设地桩地锁规定了处罚金额,对小区同步配建停车场提出了硬性要求。

加大停车管理力度能不能缓解污染?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对记者说,进行停车管理,是为了提高用车成本,从客观上减少汽车使用强度。有专家认为,规范并细化停车管理工作值得肯定,但管理依然要更加科学合理。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年底制定了多条停车管理配套措施,包括停车规划、居住停车位挖潜、居住区停车自治、电子收费、停车管理考核等多项办法。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说,从细节上看,很多国家都将道路画线停车作为缓解停放难的重要手段,但小到哪些道路该画线,哪些不该画线,如何画线,都要经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评估。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说,如何解决停车难题,确实是对政府的一大考验,民众之所以对停车问题诟病很多,在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够。

对此,专家建议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信息化、电子化等技术手段的进步,从城市精细化管理中,加强停车管理对缓堵和治污的推动,另一方面政府对于停车管理要切实做到经营透明、信息公开,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最终让百姓获得利益。

(本文来自:新华网)

2014年12月18日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北京停车场管理部门。

停车收费管理部门篇十五

你知道停车收费的通告吗?你知道停车收费的通告怎么写吗?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停车收费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00元/辆·月;2、电瓶车.00元/辆·月;3、自行车.00元/辆·月;3、赛车.00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00元/辆·次;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6x8/6x6。

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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