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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作协议(大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04:20:11 页码:14
经销商合作协议(大全15篇)
2023-11-10 04:20:11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梳理,可以提高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在总结中,要注重事实的客观、准确和全面。这些充满智慧的格言和警句,值得我们牢记并应用到生活中。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

乙方(供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

为更好地促进双方合作共赢,保障和履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共识,由双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总则。

1、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届满后如无特殊情况本合同将自动延期一年。

2、乙方授权甲方的销售区域:。(根据公司渠道管理规定执行)。

3、乙方授权甲方经销的产品:。

4.甲方签约销售产品年总销售任务额:万元(万起签),其中零配件销售额(总销售额10%)):万元。

4.1甲方全年任务分解:(每季度为一个销售期)。

q1(1月-3月)。

q2(4月-6月)。

q3(7月-9月)。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备注:详见附件二《销售任务分解明细》。

5、甲方应独立自主经营,未经乙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乙方不对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负责;甲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本协议所指年度为会计年度,乙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产品经销授权书,如发现下述情况,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资格并收回经销授权书。

1.1.1甲方连续两个销售期销量少于约定任务50%的。

1.1.2甲方违法违规经营,对乙方造成品牌形象及经济损害的。

1.1.3甲方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乙方拥有的任何品牌产品的。

1.1.4甲方超越授权经销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擅自转让经销权的。

1.1.5甲方泄露乙方技术、商业等机密。

1.1.6甲方由于经营能力和信誉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经销责任的。

1.1.7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严重损害乙方利益的。

1.2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或减少甲方销售折扣、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

1.2.1各销售期内未完成销售任务。

1.2.2甲方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协议的其他事宜。

1.2.3甲方发生跨越授权区域窜货、低价倾销、网络销售平台乱价行为。

1.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所在区域招标项目提供支持,相应的销售额计入甲方销售指标内。如报价低于正常价格,需经乙方同意且另行定价并单独结算利润。

1.4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市场宣传及推广,乙方协助甲方在本区域销售渠道和直接用户层面推广森虎产品。

1.5甲方所有涉及产品及品牌宣传等行为,必须经乙方审核同意方可执行。甲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乙方产品及品牌形象的行为。

1.6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引导甲方正确、高效地销售乙方产品。

1.7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乙方其他经销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

1.8乙方鼓励甲方积极组织或参与乙方产品推广活动,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1.9乙方有权单方根据市场竞争的各方面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并提前通知甲方。

1.10甲方有责任完成每期约定销售任务,乙方根据甲方每期完成任务比例给予甲方折让。

1.11乙方有权按照森虎渠道管理政策对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进行处罚。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积极主动向用户推荐乙方产品,维护乙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乙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一经发现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2甲方须配合乙方的市场宣传、行业推广及促销等活动,开拓市场。

2.3甲方须遵从乙方对区域市场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乙方产品,并享受授权级别的进货折扣。甲方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外不享受授权级别进货折扣。若甲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外从事乙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引起乙方市场混乱,乙方有权不予发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经销资格的权利。

2.4甲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有关信息,及时反馈乙方,并制订市场推进计划。

2.5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予第三方。

2.6甲方应按照乙方评定的信用及账期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乙方货款。单次《采购订单》连续超过付款时间10天(含10天),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取消经销商代理资格,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2.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调拨或借出任何乙方的产品,不得向本协议指定的收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支付乙方的货款(任何品牌产品的货款),乙方不对调拨、借出产品及货款负任何责任。

2.8甲方有权举报本区内发现的非正常货源销售行为,乙方将根据举报信息进行查证处理并给予甲方适当补偿。

2.9甲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的乙方产品,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取消甲方的经销权,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10甲方必须充分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权益),甲方不得将乙方的知识产权自行申报任何许可、授权、认证(如将乙方商标申请商号、对乙方专利反向编程或升级改进申报专利等)),若有违反,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因违反此条约定所获得的权益应归属于乙方。

2.11甲方同意自愿加入乙方的经销商管理体系,遵守乙方的价格体系、乙方的销售渠道管理规定、经销商管理制度等管理规程以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对该等规程的不时修订,乙方可通过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向甲方公布该等管理规程。

2.12甲方指定下列人员和联系方式为履行本协议的对接人员和联系方式,任何联系信息的变更甲方均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姓名。

职务。

座机。

传真。

手机。

邮箱。

备注。

2.13.甲方应当组建销售团队,从事森虎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

2.14.如果甲方是年新签约经销商,甲方保证全年销售森虎产品不少于万元以上。

2.15.甲方有义务维护森虎产品价格体系,抵制授权区域的窜货销售行为,并接受森虎对已认定的窜货或低价倾销行为的政策处罚。

2.1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出现网络平台乱价情况下,进行统一控货。

2.17.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的半年度及年度审计工作,将需要的审计询证函等资料按要求提供给乙方。

三、产品配置及报价。

1、甲方应向用户提供乙方原装产品及配件。甲方使用非乙方产品的配件向用户供货时应向客户说明,乙方对非乙方产品的配件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初始报价见附件一:《年核心经销商价格清单》。

3、乙方可根据市场及竞争需要进行调整报价,并及时向甲方发布。

4、乙方向甲方报价为经销商价,甲方应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5、甲方应遵守乙方的报价原则:对最终用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乙方的经销商价;对外公开报价(包括任何网络报价、媒体报价、自制报价单等)必须按照乙方的“指导零售价”进行报价,如甲方存在任何违反乙方的价格体系,乙方有权取消其产品经销权或终止合作。

6、产品的退换货:乙方产品除产品质量问题,不允许退货。所有换货产品,甲方须事前向乙方申报,待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回换货产品,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该批产品。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相应产品说明书所注明的质量标准。

五、订货、付款及货运。

1、订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采购订单》(见附件三)。

2、运输费:甲方一次性订货金额达到万元以上的,甲方进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须采用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一经转交第一承运人风险即转移至甲方。

3、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按每次订单总价按以下方式履行:

付款方式。

单次订单数量(台)。

产品型号(标配)。

含税单价(元)。

预付款(元)。

尾款(元)。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四。

说明:

1、预付款:甲方自双方签订《采购订单》后的三日内支付;。

2、尾款:甲方自乙方产品交付并经甲方验收签字后的日内支付。

3.2甲方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信汇、汇票等方式,有效付款时间以款到乙方账号为准。甲方未按照乙方给予的账期付款的,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甲方须要将应付账款控制在乙方给定的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内,信用额度与信用账期以乙方通知为准,对超期或超额的应付账款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三收取利息。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4、对账要求:乙方每月发送对账单给甲方,甲方按月核对并传真签字确认件给乙方,并在每半年度向乙方寄回签字盖章的对账单原件。若甲方拒绝对账或到期未盖章回寄对账单原件的,甲方确认并认可乙方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的对账文件及函件将作为确认双方账目的最终合法依据,同时,乙方享有停止供货及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的权利。甲方若提供指定收对账单的邮箱,乙方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发送对账单。甲方指定的邮箱为:。

5、验收: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当场收货,并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甲方应填写《送货单》且由授权签字人确认,并提供给乙方备案,货物一经甲方授权签字人签收,即视为甲方签收。如有产品破损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收货日期按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甲方的验货标准同乙方与直接用户签订的验货标准保持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其它经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货物交付、验收。

六、市场支持。

乙方根据市场需求给予甲方提供适当的市场支持。乙方,,,,在甲方达成当期任务比例80%以上,按照经销商星级等级计提销售额1%至3%不等比例作为市场合作基金,用于区域市场推广的基本支持,合作基金使用需依照以下推广类型进行申请,实施后提供使用证明文件和正规发票,以便核销。超出市场合作基金的推广项目,需要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实施。

常规广告项目推广方式。

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项目说明。

常规推广。

终端形象。

乙方旗舰店、原装正品专卖店及其他终端支持(产品形象门头、形象专柜、

背景墙、室内喷绘)。

户外广告。

7天。

通讯市场内外、人车流量大等场所的广告牌、灯箱位及其他户外形象广告。

媒体广告。

7天。

区域行业刊物/年度黄页/大众媒体投放广告或软文。

行业展会。

7天。

区域物业/酒店/建筑/厂矿企业/安防/能源/交通/应急等行业展会。

信函广告。

7天。

针对经销商直接客户发放产品信函广告。

网络推广。

7天。

制作以乙方产品为主的网站及网络推广方案(搜索引擎、网盟、行业网站)。

客户促销。

7天。

针对直接客户和二级渠道客户的促销(礼品、配件及旅游)。

备注:___旗舰店建设需签订《___旗舰店协议》,___形象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原装正品专卖店建设需签订《__原装正品专卖店协议》,__形象整体费用由乙方承担70%,甲方承担30%,上述建设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建成验收合格即可核销应由乙方承担部分的50%,任务达成后核销剩余费用。

2、会议推广方式。

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项目说明。

会议。

推广。

直接用户会。

7天。

渠道会议。

7天。

专业行业用户会。

7天。

直接组织或间接赞助介入专业行业会议。

备注:开展直接用户会议时,甲方需提前申报,提交会议场所和时间,邀请客户名单(至少50%为其他品牌产品的使用用户)、会议预算,整体预算费用由乙方承担70%,甲方承担30%。费用核销时,需提供正规发票、会议总结、现场照片及后期客户跟进计划。

3、宣传物料形式。

分类。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项目说明。

宣传物料。

pop。

根据需求灵活申请。

海报/彩页/贴条/x展架/资料架/托架/服装/摇摆卡/灯箱/手提。

袋/宣传光盘/便签纸等。

备注:若终端陈列未达到乙方规范标准,乙方有权终止宣传物品的发放支持。

七、产品维修。

1、终端产品终身服务。

产品实行设计寿命终身服务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故障免费维修;保修期外及人为故障维修仅收取相应的工时费及备件费。

2、终端产品保修期承诺。

补充说明:新产品按产品发布时公布的保修期承诺执行;。

3、终端产品保修细则:3.1经森虎公司或签约售机单位盖章并完整填写的保修卡或有效的购机发票原件作为鉴定保修期的凭证;(发票应注明主机配件型号、出厂序列号、销售日期、购机金额等)

3.7配件(_____)的保修必须提供完整保修凭证。

3.8乙方所有____产品和未对外授权维修产品必须寄回乙方深圳总部维修。

4、终端产品保修条例。

属于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不享受保修服务:

4.9.1超过保修期;。

4.9.2未经乙方授权的维修、改装、拆卸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9.3未依照“乙方产品用户手册”规范操作导致的故障或损坏;。

4.9.4如有下列情况的充电电池:电池外壳密封有任何破损或有任何启封现象;在产品规定之外的设备或维护条件下进行充电或使用造成的缺陷或损坏。

4.9.5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水而造成的损坏;。

4.9.6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因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9.8乙方标识或产品购买日期无法辨认的产品;

4.9.9正常的磨损。

说明:产品保修条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若有改动,以客户服务中心颁发的保修条例变动通知为准。

八、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如一方违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所涉及供货、付款及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以甲乙双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甲乙双方还需履行如下义务,但为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若甲乙任意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迟,延迟方需将延迟的原因及延迟恢复的最终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在未获得对方同意前,延迟方任必须按如下内容履约。

1、若乙方未能按单次《采购订单》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交货,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付款方式规定对单次《采购订单》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日,甲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十、法律效力。

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现甲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乙方可以附上相关证据于一周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在协议终止前两个月内双方另行协商经销权的续约相关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同时双方如不再续约需提前半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3、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存在异议且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起诉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年经销商价格清单》。

附件二:《销售任务分解明细》。

附件三:《采购订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

附件一:《核心经销商价格清单》(下表以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附件二:《销售任务分解明细》。

行业。

签约机型。

q1(台数)。

q2(台数)。

q3(台数)。

q4(台数)。

台数总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合计。

总计。

附件三:《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订单。

一、产品清单及价格: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订购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交期。

备注。

1

2

3

4

订单总额(含税)。

付款方式和交期。

备注。

二、质量标准:本订单涉及的全部产品,乙方保证并承诺如下:

1、产品是全新的并通过厂家质量检测,具备合格证明。

2、甲方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应产品说明书所注明的质量标准。

三、交付地点:

四、其他约定事项:

1、本订单内容如有变更,甲方将另行出书面变更通知,变更以变更所载内容为准。

2、本订单为双方签署的《核心经销商合作协议》项下的采购订单。

3、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订单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订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及复印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

日期: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二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______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____万元,每完成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______%的比例给予奖励。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22、违约条款。

2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以解决纠纷。

22.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22.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22.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2.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22.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3、免责条款。

23.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3.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4、争议解决:

24.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4.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24.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5、协议的终止。

25.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25.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5.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26、其它。

26.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26.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26.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6.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6.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6.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26.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26.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26.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地区)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____元整即开始生效。

2.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3.1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约定:

7.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本经销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四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鞋厂生产各种类型的______品牌的鞋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地区内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品牌的鞋产品,是唯一的一家代理商,甲方不得再次授权第二家代理商在该区域代理,且保证未经乙方同意和授权,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地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1、鞋子型号:

2、代理价:

3、市场零售指导价:

自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向乙方出具总经销证书,维护乙方总经销权益。

2、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3、向乙方提供经营所必需的产品合格证书和鞋子质量检测书等资料。

4、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影像在内的推广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5、协助并督促乙方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

2、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书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4、不得用任何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

5、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6、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一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台湾产品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 授权甲方作为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______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____万元,每完成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______%的比例给予奖励。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22、违约条款

2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以解决纠纷。

22.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22.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22.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2.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22.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3、免责条款

23.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3.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4、争议解决:

24.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4.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24.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5、协议的终止

25.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25.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25.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26、其它

26.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26.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26.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6.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26.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6.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26.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26.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26.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市____区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___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万元,每完成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2、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___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_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联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八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依照《_____》及合作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销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_地区内的_______经销商。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

3、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一档次,同一类型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资格。

二、甲方责任。

1、提供合格产品给乙方经销,并提供一切产品之市场准入手续给乙方。

2、保证乙方货款到账______日内发出货品(需提前订货),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给乙方______个月试营期,如试营不理想,试营期满后可退回剩余货品。长期合作甲方对产品实行______月内包换,______年保修(除人为损坏)。

4、提供对乙方业务人员专业培训,提_____品广告样板,提供促销品支持。

5、绝对执行同级经销商平等之价格体系以保障乙方的经济利益。

6、发展水平相当之经销商队伍,防止不良经销商侵犯乙方正常权益。

7、保证诚实和忠诚的合作态度,和乙方建立良好合作,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8、一切营销政策对所有经销商都采取公平的态度。

三、乙方责任。

1、保证按照本协议内容开展经销活动,并进行活动推广。

2、保证不超过协议约定之经销范围。

3、绝对执行甲方当地市场最低市场限价,为______元/套。

4、及时将当地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双方协作做好当地市场。

5、保证以诚实、忠诚的合作态度和甲方进行合作。

四、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六、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任何信息。

七、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 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__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_________万元,每完成 _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__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____________。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____________。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编码 :____________ 编码 :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十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2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3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电话: 传真:

e-mail: e-mail

收件人:

传真: : 收件人: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a级12000元整,b级8000元整。a、b级别价格详见附页价格表,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 元整即开始生效。

2.2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 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3.1 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品牌理念:专业造就品质,诚信凝聚信赖

共 6 页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 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 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 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品牌理念:专业造就品质,诚信凝聚信赖

共 6 页

5.3 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 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包含:

。 6.2 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定一致,予以退换货。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

七、双方约定:

7.1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经销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0.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附页1

此报价表最终解释权归xx-xxx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中国 湖北恩施州施州大道黄泥路113号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区) 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 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 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 元整即开始生效。

2.3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 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品牌理念:专业造就品质,诚信凝聚信赖

共 5 页

恩施御品天香富硒有机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 湖北恩施州施州大道黄泥路113号

3.1 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 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 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 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品牌理念:专业造就品质,诚信凝聚信赖

共 5 页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

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

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 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

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

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

产品质量问题包含: 。

6.2 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

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

方承担。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

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

七、双方约定:

7.1 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经销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 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0.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时间:

乙 方: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签约时间:

甲方:香港化工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美国柯达数码有限公司指定的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唯一柯达牌(注册商标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总经销商。乙方愿意按照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合同条款,成为( )地区的总经销商。现就上述合作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广东省肇庆市推广甲方柯达牌(注册商标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首批进货款金 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肇庆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10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1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柯达牌(注册商标

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

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

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保证所经销柯达牌(注册商标为“kodak”)数码清洁系列产品的合法性。

5.2、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kodak”品牌系列产品。

5.3、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

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4、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

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5、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

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6、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10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8、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9、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

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10、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

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1、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2、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2

5.13、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

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

三方。

5.15、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

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6、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并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

(2)、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

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

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吴 非

e-mail: http://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

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

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

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

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

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

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

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

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

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

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

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

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

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4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

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

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

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

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10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

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

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

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

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5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

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5%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部分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

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

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

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

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

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

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

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

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2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

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

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1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

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

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7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

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后半年内未完成年销售任务的25%,经甲方考察,认定其

无法完成销售任务的。

(5)、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

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6)、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

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7)、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

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

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

权利。

十四、其它

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

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

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

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

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方式:

甲方:香港化工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森心 地址: 街君林天下b9-1202室 邮政编码: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十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地区)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____元整即开始生效。

2.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3.1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2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____________。

七、双方约定:

7.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本经销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账____号:____________账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签约时间: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十二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鉴于:

a)甲方是一家从事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的专业公司。

b)乙方是一家具有医疗耗材和医疗器械业务资格,且拥有销售、储存、运输此类产品的设备和经验的经销商。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按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1、1经销商的指定

甲乙双方现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产品(以下称“指定产品”)(详见具体的购买订单)(以下称“购买订单”)的经销商。甲方在此授予乙方从甲方购买指定产品的权利和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见之定义)内销售给“客户”(见之定义)的权利。

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范围作为甲方的安徽省地区经销商,乙方应严格遵守购买订单及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厂商的同类产品从事经销业务。甲方保留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以合同手段调整销售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指定其经销商的权利。

客户

乙方应对在销售区域范围内的自然人或其他法律实体(以下简称“客户”)销售指定产品,并应依照甲乙双方制定的行为准则和商业道德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机关的规定。

付款条件

(1)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购进及销售甲方产品,有关产品的名称、编号、规定等细节以双方共同接受的购买订单为准。

(2)乙方有责任直接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须将全部货款电汇或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任何与购货支付有关的或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实施该支付的一方承担

(4)根据业务的发展和商业环境的变化,甲方可以对上述之付款期限和方式作相应的调整,双方应仅就此调整签署补充协议。

订货、供货与交付

(1)乙方应以订单方式,明确地将商品名称、规定、型号、数量、定购价格通知甲方,在符合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后,方构成有效的订货。

(2)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每批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产品,交付地为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产品一经发出,即视同交付完成。但甲方仍将在第四款约定范围内承担将产品运输到乙方在当地所指定的仓库的运输及相应的运输保险。

(3)甲方将不对其合理控制以外的延期交货负责。如果发生此类延期交货,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交货日依照延期时间顺延。甲方不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或者换货。

(4)原则上甲方每月承担两次运输费用。第三次以及第三次以后的运输费用及相应的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为保障运输质量,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指定的专业物流公司操作(乙方须在发货前将运费付至该运输公司指定帐号);乙方也可以自行指定运输商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

(5)乙方在收货时应在5个工作日按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外在特征符合合同要求且乙方事后不得以产品的外在质量、数量等为借口向甲方要求退货或主张违约责任,但因医院或患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并经法定检验、鉴定机构确认后,则不在此限。

(6)对于甲方部分内包装缺乏标识的消耗货物,乙方有责任将随货运抵的标签按照要求粘贴在相应的分包装上,以保证销售至客户的最小包装产品上附有相应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失效日期和批号)。

(7)在运输过程中,如货物由于第三方或者其他方而发生安全保险、包装破损及未按时交货等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产品销售至终端客户的过程中应保证甲方产品的包装统一,并满足甲方所规定的对甲方产品的仓储要求。

(9)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仅从甲方的来源购买指定产品。

产品的储存

(1)在任何时候,乙方均应确保其存放指定产品的仓库或其他储存地点货物整齐有序,并应保证储存条件适合于指定产品的性质,以使指定产品乙方出售时处于其最佳状态。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所有正常工作时间及乙方的仓库向其员工开放的时间,乙方均应允许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查存放在其储存地点的指定产品。

市场退出

若指定产品被有权的政府机关或甲方要求退出销售区域内的任何市场,乙方应协助退出的有关操作并确保该操作符合甲方的要求和政府主管机关的要求。

期限和范围

(1)本合同有效期详见附件一。

(2)购买订单及第十六条约定的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同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的购买订单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供其在销售区域销售。

(2)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按照乙方定购的数量和规定时间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供应指定产品。

(3)向乙方提供甲方经营规范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根据实际情况,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

(4)向乙方提供有关营销、广告和包装、订单管理、客户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资料和建议。

(5)凡x据本合同出售的指定产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调换,但调换的前提是指定产品在出售后未经不正确的使用。除上述保证外,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6)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关经销商管理方面的奖惩规定。

(7)在任何情况下,如甲方认为履行其责任将违反中国法律,甲方应有权停止履行。

乙方同意:

(1)乙方应积极促进指定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并应积极与甲方配合完成销售指标,以利指定产品在销售区域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当乙方发展经销商时,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其有关资料、联系方法、销售区域及终端客户报告给甲方,经甲方正式书面同意后,方可与其建立经销关系;废除时亦同。为保障双方的经营利益,乙方应与其经销商签订有关的协议。

(2)不直接或间接向其他方购买或销售与甲方指定产品相竞争的产品,也不得作为其他方与甲方指定产品相竞争的产品的中国经销商或销售代表(无论是否收取佣金),除非事先经由甲方授权代表根据具体情况所给予的书面同意。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销售区域推销和获取指定产品购买订单的全部费用,如招标费用、通讯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合同另外有规定者除外。

(4)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甲方的报表格式要求在每月的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销售明细、销售的终端客户和库存(包括乙方二级经销商的相应报告)报告给甲方。对于提供给甲方的报告,乙方同意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随时到访乙方,进行数据核对、实地盘库以及按照甲方的要求出示销售原始单据。若乙方对甲方虚报销售,则甲方可酌情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虚报销售的处罚。

(5)乙方应保证有一个合理的库存量,以保障终端客户的供应和正常的资金占用。

(6)乙方应负责每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指定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7)将其股东结构、法人及管理层人事的任何变化通知甲方。

(8)将任何侵犯甲方公司名称商标或其他公司利益的情况通知甲方。

(9)协助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对于甲方产品有关的业务往来进行定期核查及确认。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仅于:_________核对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销售发票,盘点甲方产品库存,审核相关资料质文件等。

(10)在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代表甲方进行投标。所有投标的价格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11)乙方只能利用从甲方取得的市场推广的和/或产品的文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印刷或翻印任何甲方的市场推广的和/或产品的文献。

(12)乙方应雇用适合的、有资格的、有经验且经过培训的销售代表来促销指定产品。乙方应确保其雇员不会对甲方的产品作出任何与产品包装里或产品包装上使用说明书不符的错误的陈述。

(13)乙方同意保证其向客户提供的所有指定产品上的说明的完整性,并且将不会对甲方产品说明作任何改变或修正。乙方承诺将不会把在储存中,搬运中损坏以及因不适当的存放而损坏的产品提供给客户。乙方不得改变、除去、隐匿或扰乱任何标记、标签或标示或其他指示产品原产地的说明,并应销售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相同的产品和包装。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给客户的指定产品的指定产品的说明原封不动并有产品技术信息,就如同甲方提供给乙方时一样。

(14)乙方若在销售区域内发现任何对甲方产品的专利、商标、徽章、设计、模型、著作权或其他工业或商业的专有权利的不适当或违反的使用,应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应尽力保护甲方产品的财产权利和利益并在甲方要求时协助甲方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保护甲方产品的此类权利。

(15)乙方应保存指定产品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名单,并应在甲方要求时,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这些信息给甲方。乙方需在其记录中保持己售所有产品的产品号和批号及对最终用户的可追踪性。

(16)乙方承诺:遵守法律

乙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管理机关的政策或任何客户的书面政策,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向客户销售产品,向甲方支付货款,以及乙方与销售有关的其他行为。乙方同意,若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违反法律,则甲方无需履行此种义务。

乙方保证:

1、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从事甲方产品经销时,不得向政治团体,政治候选人、政府机构、政府官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支付金钱或有价值的物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告知,并保证不从事上述行为,若给甲方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为了保证本合同能够得到认真履行,乙方同意在订立合同后缴纳人民币40万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且同意按照甲方的“经销商履约保证金制度”(见附件对该履约保证金的执行)。

3、在履行本合同时,保证依法经销,确保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国家规定的证件,并同意甲方随时检查。

4、乙方现承诺遵守以上政策,并已接受了相应的培训。乙方保证其董事、雇员及代理人遵守本合同中以及甲方所规定的政策。

5、如乙方委托其下属经销商,必须经甲方确认,并且应确保他们也遵守条所诉政策和承诺,并对其经销商进行必要的管理。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向第三方转让或转包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7、乙方保证遵守中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经销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对因下述原因引起的或与下述原因有关的索赔、损失或损害,乙方负责赔偿,并保障甲方最终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1、乙方违反上述保证。

2、甲方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为由终止本合同。

在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乙方所拥有经销商,则乙方应保证通过其与经销商的有效协议等手段,使其经销商的管理同甲方对其经销商的管理标准(参照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标准)相符合。保证经销商的行为符合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的履行要求。

甲方同意:

1、甲方在审计、审核或检查乙方帐目或其他记录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及技术资料(以下称“乙方保密信息”),如乙方无意向第三方公开,甲方只能供其内部有必要了解的雇员或经销商使用,不得公开。

2、甲方应如同保护自有同样重要的资料一样,对乙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立即归还其所持有的乙方保密信息。

4、本合同期满后终止后三年内,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第条1至3项的义务。

乙方同意:

1、甲方根据本合同提供、但无意向其他方公开的甲方商业及技术资料(以下称“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只能供其内部有必要了解的雇员或代理商使用。

2、乙方应如同保护自有重要的资料一样,对甲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其所持有的甲方保密信息。

4、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三年内,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继续承担本第条1至3项的义务。

5、本合同、本合同附件以及相关协议(若有)应严格保密。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除有权的政府主管机关以外。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任何内容。

6、信息的使用:乙方应仅为达成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促销的文献、数据和信息,而不应在履行本合同之外传播上述信息。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应以任何形式创作或翻印甲方公司产品的促销的、市场推广的或产品的文献。

甲乙双方各为独立的合同方,甲方与乙方为买方和卖方的关系。甲乙双方及其管理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并非对方的代表或代理人,无权自行或授权他人以书面或任何其他方式,以对方的名义或代表对方承担或规定任何义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受已公布和可以公开得到的中国法律所管辖。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根据签字时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在合同生效之后,由于中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合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合同方在本合同中的经济利益。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对间接或特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负责。对因本合同产生、本合同有关或由本合同造成的任何索赔,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或其他索赔,甲方承担的责任限额不超过与索赔有关的指定产品或其部件的已付价款(即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相关产品或部件的价款)

签约双方在任何一方均不承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无法交货或其他违约。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战争、政府对进出口的限制(非由于买方的行为所致)、严重火灾或水灾或被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因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根据受影响的时间顺延履行本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日期届满。欺满前双方如重新达成协议并规定了新的有效期,则本合同相应延长。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的有效期内(包括续约期),每十二个月,双方将仅就本合同附件中所述及的销售区域、产品、每单最低订货金额/订货周期及各类产品销售进度进行复核、商定并以重要的附件确认此变更。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将终止。

1、期满终止:指附件中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约亦未发生新的业务往来。

2、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

3、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甲方决定终止,但须提前发出书面通知:

(1)、乙方的控股或管理单位发生了甲方不可接受的变化。

(2)、乙方不再继续其经营活动,或不再进行正常经销经营活动。

(3)、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重要规定,且该违约行为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未加以纠正。

(4)、甲方业务人员与乙方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关系。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甲方有权决定按照乙方尚未支付的净价款(不包括运费、保险费及其他杂费),从乙方获取甲方认为具有商业使用价值的指定产品,以及当时属于乙方的具有使用价值的广告和推销材料。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向其无偿提供的指定产品和材料全部无偿归还甲方。

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应终止作为甲方经销商的行为,停止使用第四条述及的公司名称和商标,如有任何第三方从乙方处获得该使用权,乙方应确保其停止使用。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如甲方接受乙方的购买订单或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并不因此构成续约或恢复本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的义务:

(a)若依据销售区域所在国家的法律,因为税收或其他原因,本合同需要登记的,则取得此登记为乙方的义务且缺少该登记不免除下文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终止时,若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取消在登记下取得的一切许可证、许可和允许,甲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费用。

(b)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七天内,乙方应发信通知其客户及相关政府机构,说明:其已经结束了与甲方的经销关系。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无法这样做,或者如果乙方未能够或拒绝或疏忽而没有这样做,则甲方和它的任何董事或官员将被视为已得到乙方授权可以乙方的名义为上述统治行为以及其他可能需要乙方完成的行为,以履行本合同(b)下的义务。

如由于本合同满期或终止,第三方是否发生预期利润损失或发生与甲方或乙方的业务和商誉有关的支出、投资、租赁或承诺,甲方、乙方没有责任向其赔偿、补偿。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中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一方未能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优先权,不应作为对该权利或优先权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或优先权亦不应妨碍对任何其他上述权利或优先权或任何其他权利或优先权的行使。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或电子数据形式作出,可以用专人递送。邮资付讫的挂号航空邮件、传真、电传、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至如下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讯在专人递送情况下应在收件当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邮件形式递送,则发件后第2日的次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以传真、电传、电子邮件形式递送的,则发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1、甲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应按照迟延交货货值按日向乙方计付千分之一的利息,乙方有权从之后的订单货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利息。

2、如甲方出现窜货行为(即甲方自行或允许其他经销商未经乙方同意将产品销售到安徽市场的),如发现窜货行为,每次应按发现窜货货值的双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或临时更换订单品种的,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未能完成当月采购指标数,乙方应在下一个月结算日前,负责补足当月的最低采购指标数,若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仍拒绝或无法补足差额,则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差额,按上一个月的订单发货给乙方,如第二个月乙方未能按采购指标如期进货和补足履约保证金差额,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所造成的损失。

3、乙方保证不向总经销区域外其他区域发货,如发现窜货行为,甲方将按窜货货值的双倍值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包括乙方股东,下同)和任何其它与乙方相关的经营实体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身份经营、购销、生产或宣传与甲方公司产品有竞争力或有竞争倾向的类似产品,如有以上情况,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为甲方向乙方出售指定产品、乙方订购及销售指定产品的完整及唯一协议。与上述事项相关的陈述、条款和条件,如未纳入本合同,则对任何一方均无约束力。甲方与乙方在购买订单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但须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略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十三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

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总则。

1、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经的独家经销商。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二级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依据《销售指标签约函》,自觉维护品牌形象,确保达成销量指标。

2、管理。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营业执照等证件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效,真实且符合甲方要求。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任何和第三者之间存在任何关系负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

(5)乙方须具备_______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

a、市场推广及巡展支持。

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

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

d、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

第二条:买卖通则。

1、产品购取。

(1)乙方提车实行全款提车。

如未交足全款提走的车辆,其合格证及备用钥匙、工具包等必须留存甲方保管。

(2)乙方所需车辆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所在地。

提车方式为:乙方自行提取,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为保证车辆安全,乙方提车手续必须完备有效,手续不全,严禁放车。

提车人提车时注明提车人姓名、身份证号、所提车辆型号、颜色。

甲方在确认乙方提车人员身份证明、所购车辆货款已付清后,为乙方办理提车事宜,并开具发票或相关票据。

(3)乙方提车人员应当按照甲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检查验收车辆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

提车当时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辆的内、外观质量,配置等按合同约定逐一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提车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视为甲方已交付乙方合格车辆。

(4)乙方办理提车手续,提车当日起_______天内及时开票,如遇未销售出此车辆,为保证库存周转率,或其它情况需调回车时,乙方需无条件及时将车辆调回甲方。

2、经销价格。

(1)经销价格:为甲方产品售于乙方时,甲方确定的经销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应在甲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乙方超出甲方确定的价格范围销售产品,必须首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调整价格,并将价格调整状况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应设置专门的机构,并保证有专营人员销售甲方汽车产品。

(2)应具备满足甲方产品销售必须的办公条件、专用展场、统一服装、物料摆放等,按甲方要求摆放和使用,并配合且同意甲方不定期检查及整改要求。

(3)若不具备甲方产品维修服务能力,应与当地甲方售后服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4)应主动积极开展甲方产品的宣传和促销活动,与甲方建立良好战略同盟关系,有效开拓地方市场。

(5)应遵守甲方营销政策中的各项规定,规范运作,不得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未经甲方允许跨区域进货。

(6)乙方不得随意在甲方产品上加减配置,由此而引起的产品故障纠纷,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保留中止协议的权利。

(7)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可以在授权区域发展二级网络或设立分销点。

(8)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声誉,如发现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非法行为,都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消除不良影响。

(9)甲方有对其市场调查要求的,乙方应全力配合,并将调查情况及时、真实、全面地回复甲方。

(10)乙方在定购车辆的同时,售出车辆或开票12小时内,应将用户档案第一时间及时提供给甲方销售经理或内勤,客户档案必须真实,包括:发票复印件、客户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如因上述情况发生,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全额承担。

(1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满意度工作,甲方调查过程中,有权利对乙方制定奖罚制度。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市场管理人员与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市场开拓及售后服务工作。

(1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地或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以及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1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及时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

(15)乙方所调走的商品车总里程数不得超过_______公里。

(16)严禁乙方人员开商品车外出。

(车展除外)。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乙方定单需求向乙方提供产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状况良好,各种相关资料齐全。

(3)努力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的稳定,最大限度保证乙方利益。

(4)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对乙方专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5)甲方安排专职人员协助乙方做好市场开拓、客户服务及其它维护性工作,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的广告宣传资料样本,免费提供统一提升形象所需的部分物品或物料。

(6)对乙方提报的信息、报告及投诉及时处理并反馈。

(7)乙方提交客户分期资料必须符合上汽金融公司资质要求和真实。

第四条:特别约定。

在签约合作协议之前,乙方要确定从甲方所提车辆的车型以及台数,甲方收到车款(单台为_______%)后方可给乙方办理提车手续。

甲方承诺年度内为乙方合理调配、退还展厅无质损车辆。

第五条:保密约定。

合作期间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密性资料严加保密,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透露,并同意在不慎泄露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利追究其责任,并保留索赔权利。

(此条款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或不在续期的情况下仍保持有效期_______年。)。

第六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______"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______"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_____万元,每完成_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____________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___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销商合作协议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市(地区)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____元整即开始生效。

2.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

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约定:

7.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7.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本经销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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