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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pos机销售合作协议(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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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pos机销售合作协议(通用12篇)
2023-11-20 22:50:26    小编:zdfb

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总结,不管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总结都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成长。编写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易于理解和吸收。以下是一些好书的推荐,希望大家都能从中受益。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购房情况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购买(以下称“合伙房屋”),该合伙房屋合同面积为平方米,总价款元(大写:)。

第二条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将该合伙房屋购买款项由甲方全额支付(购房及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税费、维修经费、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为真实的权利归属,乙方不对上述合伙房屋的所有权提出要求。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关于上述房屋的销售展开合作,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双方合作要求的房屋资源,双方确定后甲方全额支付该处房屋的所有出资购买款项,在该处房屋的市值双方认可销售后,在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3日内,双方在扣除甲方前期的投资款项后,双方按甲方%,乙方%提取利润分成。

2、双方保证合作的唯一性,相互保守合同秘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相关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四条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甲方保证为乙方所进行的相关宣传都会突出其健康、积极的正面形象,如有特殊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3、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产品要保管好,造成破损和丢失照价赔偿。

4、双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泄露合作相关工作的商业机密。

5、双方需按照上述约定结算收益分成,不得拖延。

6、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销售利益的活动。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出租、收益等权利,下列情况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合伙房屋的转让;

(二)合伙房屋的经营事项;

(三)合伙房屋的抵押、担保事项;

(四)其他有关合伙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重大事项。

因甲方单独对合伙房屋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全额支付乙方市场升值部分的相关收益,并赔偿乙方违约金元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3、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2、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同有效期还是合作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均依据中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本pos机归属于所有,自年月日将pos机使用权转交给使用,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在此期间本pos机的交易金额归所有。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取此账户内所有资金。

2、本pos机每次刷卡间隔时间不低于15分钟,刷卡金额每笔不超过2、5万元。营业时间为早9点至晚17点30。到账时间为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正常使用情况下,本pos机可保证使用个月,(但因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因相关法律由相关部门稽查致使本pos机暂停使用的除外。)但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本协议无效。

3、在使用期间,所有交易的pos单必须齐全。从使用之日起每笔交易的`pos单必须保留,如因pos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本pos机的标准扣率为每笔25元。

5、乙方应严格按照pos机使用方法使用,不得从事各类有关于pos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刷克隆卡和境外卡,因此而造成的资金未入账或赔偿等一系列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犯罪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6、合作期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使用费元,pos押金元。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三

协议编号: 甲方:(供货方) 签订地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 : 年月日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确认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有权在 等周边地区调整货物。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生产产品( 系列产品),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量及时付款。产品价格按照乙方完成销售额度情况浮动,具体方案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3、如果乙方连续30个工作日没有向甲方采购产品,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

4、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遇涨则涨,遇降则降),甲方应在价格调整前二十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共同协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品牌气瓶。

4

5、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6、乙方在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他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市场价格和下个月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售价和进行排产。

7、乙方享受甲方的最低出厂价,乙方须配备业务人员开拓甲方产品的市场。甲方有义务配

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

8、乙方如单方解除产品代理商资格,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代理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四、销售量:

(一)乙方承诺:

1、至年底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 支,确保每个月销售支。如年终完不成全年销售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销售权。

2、协议签定后7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批货款,双方代理协议开始生效。

(二)甲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量供应产品,如不能及时满足供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六、交货方式:

1

2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及时更换并负责运费。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发货计划。发货计划包括:产品规格、数量。

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提出的销售计划发货,出首批次为款到发货,其余为货到付款。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七、换货:

因市场原因,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一个月内,可以向甲方申请对货物进行更换,更换货物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发出一个月后,不允许对货物进行更换。

八、其它事项: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拒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通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予以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拒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合约.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商,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不得转让。

九、代理价格见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年 日月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四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通信网络和电子商务系统,进一步挖掘双方的资源优势,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优质的服务,实现合作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金融终端相互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

一、 合作总则

1、 甲乙双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相关业务运营管理商规定的条件。

2、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合作,在乙方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还款、付款、转账、缴费、充值、销售等便民服务和商户消费服务以及预付卡的充值和消费服务。

3、在上述合作内容之外,如双方需叠加新的业务或更换新的支付终端,则需在上线前6个月沟通,3个月做调研,具体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手册、利润分成需在操作之前经双方讨论制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效力。

二、 合作内容及产品介绍

1、 便民支付业务:通过金卡-通终端向用户提供以自助为方式的一站式金融类服务,包括:信用卡还款、卡卡转账、银行卡余额查询、手机充值、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等账单)、账户充值(支付宝、财付通)、游戏点卡购买、订单号支付(线上商城)等。

2、 传统pos业务:通过金卡-通终端为商户提供消费服务。金卡-通终端是专门面向全国商户的专属、智能、多用途pos收款终端。其不仅可以收款,还有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等额外收益;使商户收款环节安全、卫生、杜绝假-币,减少现金清点过程;其即时的后台交易数据让商户随时掌控销售、经营状况。

三、 授权及代理费用

1、甲方授权乙方在浙江地区从事代理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区限制从事代理活动。 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代理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代理手续费分润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2、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三十万元,代理费用于保证乙方获取甲方产品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还。

四、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及旗下机构负责就本合作提供适合业务服务需求的专用金融支付终端及卡业务解决方案,并负责终端的开通,维护,用户信息维护等工作。

2、甲方负责电子支付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包括涉及与本合作相关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系统调测、开通、系统维护、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以确保业务系统日常运作正常。

3、甲方需按乙方安排的进程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完成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

4、甲方需提供各类业务的扣率明细,并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5、甲负责将交易数据化,按乙方相关部门所要求的格式、时间点传送。

6、甲方有权在乙方渠道内张贴和本协议合作内容相关的pop,如:业务说明及单页、说明书、产品说明等等,但pop的内容和具体放置位置必须经过乙方确认书面认可,且在不影响乙方渠道的整体视觉与消费者购物视线为前提。

7、甲方负责本合作的结算工作,经由乙方确认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结算收益。

8、甲方负责受理由于终端设备、业务平台及业务内容而引起的用户咨询和投诉,并在3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纠纷。

9、由于甲方系统升级等原因需要暂时中断业务服务时,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同时预告系统的恢复时间。

10、甲方如需变更或增加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供新业务或变更业务供应商的扣率明细或收费标准调整证明等通知乙方,在双方协商确认后实行;甲方负责根据新内容和收费标准制作相应的说明文件并及时告知其用户。

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专属场地、人员。对于甲方提出的渠道终端和业务宣传具体要求和建议,经乙方与甲方沟通确认后,乙方予以协商配合。

2、 乙方负责本合作中终端安装工作,包括不限于电话线及电源线及线路插座的安装,乙方根据双方商定的终端摆放具体位置,将电话线及电源线布放到位,并在布放完成后进行终端安装。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终端布放及开通所必需的商户文件、资料、信息和直拨电话线路、

电源设施等硬件设施及营业场所内双方认可的位置;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以保证终端正常入店的顺利完成。 乙方对上述提供材料和设施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4、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业务的统一性,并通过培训等有效方式使其业务及门店员工同等看待甲方业务及相关设施;乙方有义务要求渠道保证甲方机具的电源连接、电话线连接及打印纸的安装。

5、在乙方渠道有新增、关闭、变迁等店面变化时,乙方需在店面变化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进行对应的安装、撤机、移址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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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白酒。

一、标的价值:

乙方以近期行业最低价供货给甲方,随行就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订购货品。

二、结算方式:

款到付货。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运输、卸货以及相关费用。

2、甲方每次进货量不得少于xxx万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定单和货款后xx日内发货。

4、乙方给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

5、甲方提供展示酒品的柜台。

6、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无条件要求退货。乙方须无条件把已收的.相应货款全部退还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六

甲方推荐甲方会员前往乙方消费,为保障合作双方利益,并为甲方会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会员所持拼客卡在乙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并遵照执行。

1、本协议内提到的拼客卡是由甲方为其会员发出的拼客卡;

2、本协议中提到的持卡人特指持有甲方拼客卡的客户;

4、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网点终端受理顾客刷甲方拼客卡,消费乙方提供的服务。

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2)专人负责与乙方的'业务联系和财务结算工作;

3)做好客户咨询投诉的有关工作。

2、乙方责任及义务:

(2)执行甲方规定的拼客卡受理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相关监督;

3)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拼客卡的交易;

(3)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与持卡人办理结算;

(4)做好客户投诉的有关工作,并执行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

(5)在乙方的收银柜台摆放拼客卡卡样,以告知公众乙方的营业场所可受理拼客卡;

(6)乙方在为拼客卡持卡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出现任何意外、投诉或其它有损于甲乙双方利益的情况,有义务尽快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1、乙方只能通过终端机具进行受理会员卡交易;

2、可以要求持卡人将不足部分使用现金结算;

3、乙方不需要向持卡人开具发票;

4、乙方不得为持卡人提供拼客卡“提现”服务;

5、乙方承诺不能无故拒绝持卡人正常的刷卡消费;

6、当出现特殊情况(如:_________________刷卡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等),乙方应首先联系甲方客服人员查询拼客卡余额,并在卡余额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拼客卡委托扣款书》为用户提供结算服务,将《拼客卡委托扣款书》填好盖章后传真给甲方,由甲方配合将结算工作完成。

3、当甲方查询乙方在保留期内的“商户联”交易单据时,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对帐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1.1交易手续费计算方式为交易额乘以交易费率。

3、如果甲乙双方对帐时发现存在差错,或者持卡人对扣帐款项有疑义时,以持卡人在乙方刷卡时所形成的有效交易单据为依据,甲乙双方进行差错调整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持卡人的卡号或其他私人资料,以及关于终端业务的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七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fob或[_________]cfr或[_________]cif或[_________]fca或[_________]cpt或[_________]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_________]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_________]卖方或[_________]买方选择。

/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_________。

9.1装运时间:_________。

9.2装运港:_________。

9.3卸货港:_________。

9.4[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转运。

9.6[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分批装运。

9.7[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支付方式:

10.1.1信用证(这一段将作[_________]保留或[_________]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10.1.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10.1.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0.2.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10.2.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10.2.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1)商业发票。

(2)[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_________]。

(5)装箱单。

(6)重量单。

(7)[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10.2.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10.3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11.1.1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_________]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_________]多式联运,[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11.1.2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11.1.3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11.1.4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_________]保留[_________]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_________]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_________]。

13.1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_________]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_________]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_________]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14.1.2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_________]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1)和或(2)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利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如果买方未在第17.1(1)和(2)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_________]: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由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_________]: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士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_________](生效日期)

(1)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2)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3)其它条件: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fob或[_________]cfr或[_________]cif或[_________]fca或[_________]cpt或[_________]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_________]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_________]卖方或[_________]买方选择。

/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_________。

9.1装运时间:_________。

9.2装运港:_________。

9.3卸货港:_________。

9.4[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转运。

9.6[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分批装运。

9.7[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支付方式:

10.1.1信用证(这一段将作[_________]保留或[_________]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10.1.4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10.1.6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0.2.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10.2.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10.2.3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1)商业发票。

(2)[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_________]。

(5)装箱单。

(6)重量单。

(7)[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10.2.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10.3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11.1.1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_________]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_________]多式联运,[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11.1.2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11.1.3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11.1.4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_________]保留[_________]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_________]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_________]。

13.1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_________]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_________]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_________]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14.1.2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_________]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1)和或(2)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利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如果买方未在第17.1(1)和(2)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_________]: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由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_________]: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士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_________](生效日期)

(1)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2)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3)其它条件: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签字):_________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八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地址为______,总投资为______元(大写:______),甲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乙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______%、乙占投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共同打造健康营养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战略合作销售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由甲方负责提供“菜将军”的系列产品:_____

1、陆川猪肉制品:_____。

2、客家菜制品:_____木瓜酱菜。

等产品;乙方通过其线上平台(淘宝、自建网站)进行推广和营销。

1、菜将军脆木瓜:____________g/瓶。

1、每份菜将军脆木瓜规格为_______克,每月按_______份量供应,即平均每天脆木瓜供应量为_______份,合计每月销售货款为_______元,即每年的销售货款为_______元。

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为打造有价有市目标实行订单式模式来健康发展,因此双方同意按“先款后货”的原则进行结算。

1、甲、乙双方应围绕“健康营养工程”这一共识进行分工合作,发挥各自所长,实现合作共赢,达到可持续良性发展。

2、甲方应具备生产经营许可的相关证件和条件,保证所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供货计划按时保质供应,每月销量按10%速度递增,甲方应根据计划科学安排,合理排产,确保供应。

4、乙方应具备经营销售许可的相关证件和条件,保证所经营、销售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乙方根据每次的供货计划事先足额支付货款给甲方。

6、乙方通过自身优势合理开发市场和开拓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1、本战略合作销售协议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地址:_____

乙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地址: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十

1、甲方成立鱼业照明事业部,研发和生产及销售均在甲方工厂。

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开发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甲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销售。

3、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开发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产品。

1、乙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开发和设计,乙方应确保所开发的产品具有可靠性,实用性。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生产和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进行相关的可行性测试。测试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甲方有权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4、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5、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7、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该项目的财务数据,但不得复制或拷贝。

8、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相关产品研发的兼职业务。

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

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方式分配

1、利润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2、个人所得相关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3利润的40%用于投入下一年的研发和扩大生产,销售。利润的6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60%利润中的70%分配权,乙方有该60%利润中的30%分配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可靠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到达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或销售,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约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各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2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授权人:________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______合作分工。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疗效确切、包精精美、大包贴牌、价格合理的一系列a类产品;。

(3)提供药品经营相关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资料;。

(4)提供可供产品清单和供货底价(详见附件)。

(5)甲方根据乙方对a类产品所需的经营环境进行有效的、严格的市场管理,避免窜货和价格绲乱等恶性竞争。

2.乙方负责与义务。

(1)根据本公司的实际______年销售能力,确定每个单品的______年分销量,按______月落实并采购(详见附件)。

(2)按照双方约定的窜货管理方案(第五条),主动维护好销售市场。

(3)向甲方提供所需产品的意向信息。

(4)向甲方提供全部直营药房、加盟药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和联系方式。

域;乙方超出此区域的直营药房,甲方承诺有乙方直营药房周边。

500米之内,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销售供乙方专销的相同产品(甲方已合作的跨省、跨区药店连锁公司直营分店除外);乙方超出本约定的独家经销区域的直营分店销售甲方产品,一样受严格的市场保护,但其跨区直营分店需要服从所在区域的统一管理。

2.没有签订______年分销任务量的合作伙伴,不享受区域独家经销权,为保障乙方利益,甲方严格按照零售价格和本协议‘第五条’对销售市场进行管理。

第三条:______产品运输。

的货运站,到站前运费、货物丢失和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立。

第四条:______退换货。

无条件退货;非质量问题甲方不负责退换。

第五条:______窜货管理。

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合理的解决,双方同意并接受本窜货管理办法。

即视同对产品编码的确认。

视为甲方违约;。

方违约;情节严重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

窜货与市场违约金约定为人民币1000___________元,如有单方违约,违约方以本违约金作为处罚,赔偿受侵害方。

第六条:______甲方的义务。

30_______%的内容加强甲方产品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______保密条款。

害对方利益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到期,双方无违约行为,乙方享有优先续订权。

第九条: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传真确认同样有效)之______日起,乙方十天内向甲方汇款购货生效;乙方超期末执行,本协议与协议附件则自动解除。

第十条:______其它:______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书面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章):______乙方(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代表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pos机销售合作协议篇十二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手机整机销售共识。即甲方负责生产和提供办公所用的一切条件,乙方负责销售甲方的产品。

商务共识:

1)甲方全面提供乙方销售所需要的一切商务条件,尽最大能力满足销售需求。

2)乙方的客户尽量有乙方指定的人员维护,甲方人员没经过授权不得刻意接触乙方的客户。

3)对外所有的商务接洽,有乙方负责完成;没有乙方指定或授意,其他人不得涉入。

4)乙方对外的联络,以甲方授权的名称方式进行(包括名片、商务资料等);乙方在因商务需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另外的一种名称接洽商谈商务。

5)乙方所出口的手机(包含配件),必须经由甲方的出口渠道报关,甲方在出口报关上不得转让其他公司或个人。

6)甲方保证采购的配件,必须价格属于低价位高质量。

7)甲方所有对接及商务事宜,只针对乙方两个人:葛正、葛远。

产品质量及出货效率:

1)甲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不得出现低级错误及重大质量过失;如出现质量问题,首先甲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注:质量标准依据出口地区标准或客户提供的签样标准、书面标准;如客户没有提供标准或签样的,按照企业现有书面的标准执行,但需要甲方驻厂及乙方销售提前确认。

2)甲方在确认可以接单的条件下,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销售人员。如出现拖延,则按照客户有关销售协议承担责任。

注:如没有销售协议的,拖延一天甲方按照每单销售总额的1%拿出放在利润里面;二天按1.5%销售总额放在利润里面;三天按照销售总额的2%,以此类推每超一天即多加0.5%拿出来放在利润里面大家共享,直至出货为止。如果客户取消订单,甲方一次性拿出销售总额的5%作为公积金供大家活动或开展业务使用。

机型的定位:

1)原则上以甲方现有的机型为主,虽说原有机型价格低,利润薄,但是属于成熟的产品。

2)新id的确认,有双方达成共识,在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有资深销售员定夺。利益的保障及分配:

1甲方对乙方公开真实的bom(料单)价格清单,包括供应商考核评审情况。

2乙方对于bom价格清单,会做到绝对保密状态;如因为乙方泄漏给其他客户,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首先甲方先把硬件成本核算出来,然后乙方审核签字确认,如有疑问一起探讨解决。

2)在硬件成本的基础上,加多少利润,由双方根据市场做个大概幅度来定或根据情况由乙方视情况临时调整。

利润分配:

1)原则上按照硬件采购成本加利润核算整机价格:1在硬件的基础上,加上利润既是整机销售价格;2利润按照5:5,即甲方5成(伍成),乙方5成(伍成)。

2)出口退税按照每部机子人民币壹元的利润放在共享利润内,其余剩下款项用于甲方其他。

方面的损耗及费用。

3)利润应该留出一成作为应酬资金或出差费用,此费用属于甲乙双方共享,有支出时必须由双方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做主支取此基金,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4)如有客户的有关人员需要技术服务费的(回点),从共享利润内提取。

5)利润每月25号给乙方统计,月底之前发放到位(乙方不负责提供甲方财务部门的其他要求,所有提成都不得打任何折扣,不得找任何理由拖欠)。

此协议为长久协议,双方在没有重大转型时(重大转型释义:即离开通讯行业或不再做和此协议相关的事宜。),此协议一直有效。

为了能长久的合作,在工作及利益分配上如有争议或意见不一致时,双方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谦让的基础上,客观友好的协商。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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