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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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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实用16篇)
2023-11-20 13:00:17    小编:zdfb

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合同在商业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合同中的每个条款都应该是明确、具体和可执行的。以下是一些关于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的讨论,供您参考。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一

本工程如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2、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无偿保修和换苗。

3、质量检验及技术措施.

4、各分项工程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对各班定时、定点、部位施工,层层把关,做好质量等级的验评工作。

5、所有苗木必须有检疫证明。

6、苗木种植前,必须经业主、监理、质检站及有关验收单位签字认可,才能组织下道工序施工。

7、苗木的规格及形状必须通过专职质检员的检验,方能进行种植。

8、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严格检查制度,做好预防措施。

10、检查质量参控措施,检查其是否符合实际,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针对性,主要检查项目是:

a、选择施工队伍的标准;

b、项目技术交底内容;

c、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d、细部处理统一施工方法;

e、样板工程的`质量标准;

f、后期养护质量检测方法。

11、强化管理监督、落实预控措施。

12、组织质检员和各工种班组认真学习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标准,做到每个人员都掌握各自的施工工序和验收标准,精心施工,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工程质量。

13、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实行主要工程操作者名字、级别质量等级挂牌上墙制、奖优罚劣。

14、项目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质量动态,分析质量情况,加强检查验收,找出影响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把质量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推动工程总体质量水平提高。

投标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甲方将位于__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面积__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年,即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四、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五、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六、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七、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_日。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三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管理条理》第40条及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法规,双方就“利通·天鹅堡”的景观园林绿化达成以下委托管理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成都市龙泉镇。

2、委托管理范围。

(1)小区红线以外临街甲方种植的绿化(从十字路口甲方广告牌下至小区车行大门外);。

(2)小区内绿化带(双方交接确认);。

(3)甲方购买的花卉的养护管理;。

(4)小区未交房的一楼私家花园草坪及绿篱。

二、委托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从_年3月1日至_年2月28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临街绿化带及园区内绿化带维护管理费为6000元/月,每一个月支付一次。

2、小区一楼的私家花园草坪及绿篱维护管理费为500元/月,每一个月支付一次。甲方每交付20户一楼住宅后,小区一楼的私家花园草坪及绿篱维护管理费扣减100元。

3、上述绿化养护管理费用为包干费用,费用包括人工、机具、农药、肥料等绿化养护及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4、经每月养护质量检查后,下一个月的5日至2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

四、养护管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浇水:每日定时给草坪、灌木、乔木浇水。

2、施肥:每月定期检查绿化植物生长状况并适时施肥。

3、修剪:

(1)根据草坪生长情况,定期、适时修剪草坪;。

(2)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定期、适时修剪灌木、乔木。

5、补植:植物因踩踏、病虫害等造成的植物死亡或生长状况不佳,乙方须按照同样品种、同等规格及时补植。

6、松土、除草。

7、抗旱、抗风、抗涝:根据天气预测,提前做好各类灾害天气的针对性预防措施。

五、养护管理人员。

乙方的绿化养护及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保证每日的养护工作正常进行。

六、交接验收。

2、协议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协议或解除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养护管理范围的植物进行移交验收。乙方的绿化养护管理费用须在移交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移交验收时,经双方确认存在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双方权利及责任。

1、乙方应当谨慎地养护、管理本协议内甲方移交范围内的绿化植物。养护范围内的绿化植物毁损、死亡、出现病虫害的,乙方须补植;若多次发生,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同时支付协议总金额5%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本协议附件一的要求全面履行绿化养护管理义务。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有权按100元/次直接扣减乙方的养护管理费;协议期内,乙方违规累计超过10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总额5%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3、甲方有权随时按照本协议及附件二的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若未达标,甲方有权按每次最低50元扣款,乙方须在3日内整改。若乙方每月未达标累计达到10次,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5%的违约金。

4、在养护管理过程中,乙方须注意安全。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在绿化养护管理中,乙方工作人员对甲方或其他人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管理不善引发乙方管理范围内的植物造成对甲方、其他人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甲方现场管理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联系电话_;乙方的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现场物业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乙方须向甲方现场物业管理处提供工作人员的书面材料并办理小区出入证,凭证进入小区工作;乙方的工作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现场物业管理处。

6、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条件下可向乙方提供工具存放用房。绿化养护管理中所需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出用水、用电计划。若因乙方工作人员疏忽给甲方造成水、电费用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负责。

7、依据上述的双方权利及义务,甲方按周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检查,不合格项目按附件二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检查项目及标准见附件二)。

八、其它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绿化养护造作规程及验收标准。

二、物业小区绿化检查表。

甲方:_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四

甲方自愿将土地_______亩转租给乙方种植使用,甲乙双方特制订以下约定:

1.土地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一方私自违约,如违约承担经济损失(每亩违约金____元)。

2.租金每年每亩地从___元,每年的租金在____前交清,最多期限___日内。承包期内,根据市场行情,该承包土地的租金另算。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挖沙、土,破坏地形、地貌,乙方在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过问乙方的生产经营,从事的行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承包到期后,乙方把该土地恢复原貌。

4.土地的所有权永远归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如遇到国家征地、煤矿塌方或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土地赔偿款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及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如有异议,由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6.土地承包到期后,如甲方再出租土地,同等价格乙方具有优先租用权。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五

出租方:

承租方:__有限公司签订地点:__市__路__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续租赁花木或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租赁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花木,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花木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花木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花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六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花木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续租赁花木或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租赁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花木,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花木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花木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花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七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原签订合同重新进行调整和完善),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行为。

(4)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不破坏林木,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它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3)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不准私自砍伐、滥挖林内原有以及承包后新栽植树木,不准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取沙、取土、建房、造坟等非法破坏林地活动,不准侵占或破坏林内集体道路及设施,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

(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如逾期不交或拖欠,每超期一天需加付欠款额3‰的滞纳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所承包林地的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甲方同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及时配合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9)承包期满时,乙方要保证林木正常生长并达到成林标准,成材树不低于50株或林木郁闭度不低于65%,林内原集体附属物完整无损。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缴乙方未交承包费并加收3‰滞纳金的权利:拖欠承包费达三个月以上的;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者监守自盗、滥伐(挖)林木、违章用火、毁坏古树名木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缴乙方未交承包费并加收3‰滞纳金的权利。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或修改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如依法对林木进行采伐,采伐收益甲乙双方按_:比例分成(或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中途终止合同或承包林地减少,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但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需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除乙方在承包期内新增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外,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缴纳承包费时扣除承包剩余期限内被征占面积的承包费用。

(四)承包期满时,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全部无偿交归甲方,乙方对承包期内依法自行建设或购置的除道路以外的设施设备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无违反合同情节所交保证金原额退还。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原签订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作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政府、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振兴经济,现经甲方召开群众会议,经讨论决定将山林发包给乙方承包砍伐种植经营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使今后便于管理使用,有利于团结维护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权砍伐和种植、割油等投资经营项目,有权开发地面上下各种品质方面的资源,发展林业生产,乙方自主经营权,可自由转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承包土地范围:,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面积按林业部门勾图为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待林业部门实地勾图边界、政府认可后,乙方一次性将承包款项付清给甲方。

四、乙方将承包费付清给甲方后,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林木归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间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到乙方承包范围内砍树、开荒种地等有损承包者利益的活动,如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的,甲方要协助乙方对损害者追查责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实际损失一至三倍赔偿给乙方损失。

2、甲方不得以各种借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种费用,有关承包地内的经营手续及费用开支,由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

3、现有通往该承包地内的道路要保持畅通,今后乙方有权继续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封闭。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给予提供方便和支持,在加宽、改直原有道路时,如有损坏现耕田地及农作物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4、如果发生权属纠纷,直接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调处,如遇阻挠、调处不下,造成长期间不能经营的,甲方按不能经营期间顺延受损面积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经签订成立,双方不得违约或中途终止协议,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要双倍退还给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关费用,还要按承包地面上当年收益产值(以有资质的部门评估为准)的五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给已交的承包金,并无偿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财产。

七、其它条款:

1、国家有关该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种政策属乙方所有。

2、甲方干部换届、换人、基层组织名称更改及户主的变更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执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国家政策有变化,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满后,甲方继续发包此地,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不再发包,乙方无条件地将承包土地及管理权交还给甲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含家主)签字按印公认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九

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2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共计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

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2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共计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活方式承包给乙方种植,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二、施工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时间包含一年的养护期。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四、种植范围。

1.在甲方指定地点种植相应苗木;。

2.对养护期内死亡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

五、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六、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按甲方现有绿化面,乙方组织人员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甲方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工程质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一年中乙方负责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并须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即人民币(大写):元;质保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4.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5、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有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

九、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收取合同额%的违约金;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应收取合同金额%违约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十、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十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且双方无法自行调解时,双方同意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二

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队:(以下简称甲方)湖南长沙雨花区园中缘苗木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了共同把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单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xx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15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三

出租方:承租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共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租金计算标准:亩地,年租金合计元,大写: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月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代表人:

见证日期:

附件:甲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双方为了共同把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单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xx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15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五

甲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20xx年三月三日至20xx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苗木种植承包合同书篇十六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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