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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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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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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有条理地规划自己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在职场中,如何提高自己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实现个人和团队的共同成长?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展示一些优秀的总结样本,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一、宾馆、旅店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各类宾馆、旅店业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一、凡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二、食堂内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灭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滋生条件。

三、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和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备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设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食品不能食用应及时销毁。

五、超过保质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能使用。

六、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离地离墙标准为20公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1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是减少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b)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c)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等。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有效地实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2、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检。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4、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

5、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7、应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有效开展预防活动。应有可行的、有效的应急预案。

8、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为了加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把达标工作贯穿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施工员、安全员及各工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达标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贯标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三、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及时加以整改。

四、各施工现场要加强管理,按标准要求做好资料,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及时、全面、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控制和加强特种人员及技术工人证件的管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在部门达标活动中,凡经上级或公司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影响部门达标目标实现的项目部,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解决突发事件。

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部的安全例会要吸收施工员、安全员、各工种负责人、班组长参加,传达各级安全生产指标,分析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必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作好记录。

2、班组每天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到班前安全生产要求讲话,把工作任务、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等讲清楚,做好记录。

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术交底的记录: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种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作业,同时定期参加复试,验证工作。

二、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机械的技术性能,做到万无一失。

三、部门、项目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人员档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规定。

部门为防止工伤事故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作业方法、劳动组织、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要加深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程度认识,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指导性作用。

一、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等土方工程,针对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放坡系数及支护方法以防塌方,造成事故。

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宅的防护隔离设置: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以达到确保安全施工的目的。

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要求。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考虑不周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可能性突发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管理上采取的必要措施,具体要求:。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长,针对防暑降温工作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对雨季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预防措施。

3、冬季安全措施,是指冬季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而需制定的防范措施。

四、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实施,责任要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5、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必须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有效的管理。

一、管理对象和范围: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二、控制标准:

1、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满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有效。

三、管理要求。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严格履行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的等专业人员以及工程建立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

2、针对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应组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员/安全员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督。

一、文明施工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防火、现场标牌等内容。文明施工的条件包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防护设施和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管理要求。

1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等区域。

b)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c)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应保持放置的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d)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e)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部门组织各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要求:。

a)各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计划要求落实到责任人。

b)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

c)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穿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服,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d)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要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e)施工现场要做到:日干日清、工完场清。

3、项目安全员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主要包括临时用电管理、外电路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防雷、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照明等。

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三、安全用电的管理要求。

1、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a)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一、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例,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目部和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灾工作。

二、施工现场要制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施工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办理动火手续,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完工后进行检查。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定期检查,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噪音、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管理。

二、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和建立不扰民措施,要重视环保工作,科学组织施工,争创绿色环保工地。

三、施工现场泥土、建筑垃圾等必须用密目网遮盖。干燥季节道路要及时喷水,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四、在居民区内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准夜间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应拆除工程围挡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必须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一、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违章作业,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干好本岗位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在没有防护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三、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四、施工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要按规定安装,该检验的设备要及时报验,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持证上岗作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日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求安全生产。

五、制定各种制度,划分安全责任,做到文明施工,争创达标工地。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为促进我局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职工的预防保健能力和身心健康全力投入地税工作,为创建卫生单位,建卫生城市做出贡献,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要起到积极组织作用,把机关卫生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

二、每个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讲究公共卫生,要从自身做起,努力改善并保持环境卫生。

三、每天上班前搞好室内和分担的卫生责任区,物品摆放要整齐,卫生器具每日要清洗干净。

四、每周五下午用一小时时间搞环境卫生,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墙壁无尘、地面亮洁,用品整齐。

五、负责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天对卫生间、公共设施、办公楼内外的环境,要进行彻底清扫。平时发现脏、乱、差、污迹等随时进行清扫,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六、各种车辆要停放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外来车辆要监督停放。

七、看好机关院(室)内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整理和浇水。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五

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自身的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卫生制度,有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认真搞好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二、学校食堂必须证件齐全(卫生许可证、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并把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显见的地方。

三、食堂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五病人员必须调离。

四、学校所有食品必须从正常渠道购进,并且索要对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绝对禁止“三无”产品,流入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学校校务值日每天检查记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凡查处有三无产品,责令采购清退出校,所进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现象。

五、食堂、小卖部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每年督促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疾病、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性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承包人必须通报学校,并责令其离岗,治愈后方可上岗。否则学校查处一起该事件,罚承包人伍拾元。

六、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四防(防腐、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2、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人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6、食品生产经营者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七、学生若发生中毒事件,各班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五分钟内),以便学校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各班要及时进行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凡迟报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八、学校每天必须督促纯净水公司对学生饮用水的供应,水桶的清洁,防肠道传染病。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六

为搞好机关的卫生管理工作,促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使机关干部、职工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保持好环境卫生。

三、各科室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要进行办公楼卫生区和室内清扫、整理,保证楼内的清洁。各科室不得在办公室随意张贴通知、宣传画、标语,如需要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张贴。

四、机关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划定的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一律在车棚停放,不准放在办公楼门厅内。

五、机关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每周星期五下午按照各科室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大清扫,各科室要认真负责地进行清理,“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进行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六、对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院内、大门口等卫生区按分工每日清扫一次,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七、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对违反者及时进行批评,并实行挂旗评比,挂红旗的科室在机关全体会上进行表扬,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的一项条件。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七

十、阅览室文明守则。

(一)遵守阅览规则,做文明读者。

(二)爱护书刊、不撕页、不圈划、不将书刊携出室外。

(三)爱护室内设施,不乱拉桌椅。离开阅览室时,将坐椅轻轻放在桌下。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说话,不勾肩搭背,不谈笑打闹。

(五)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

(六)服从管理,尊重工作人员。举止文明,讲究礼貌。

十一、现期报刊阅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出室外。

3.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选刊后应就座阅览。

4.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6.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禁止吸烟。

十二、外文期刊、中文过刊阅览规则。

1.读者进入阅览室不准携带书包、期刊和图书。

2.本院师生员工凭借书证入室阅览。陈列的所有报刊、杂志只限在室内阅览,不准携带室外。

3.读者入室选刊时,必须注意刊物整齐、对号,不得乱插、乱放,不得在刊架前长时间逗留。

4.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不准涂抹、圈点、污损或撕页取面,如发现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凡盗窃刊物者除追回原刊物外,按规定予以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6.爱护室内设施,保持室内安静与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脏物,不准大声喧哗。

十三、情报教育室管理规则。

1.情报教育室主要收藏中外文检索工具书。

2.教育室供本院读者进行文献检索和检索实习。

3.室内陈列的书刊资料一般不外借。

4.读者进室检索,应先登记,书刊用毕应放回原处。

5.要保护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等。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八

我院图书馆馆藏文献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国家财产,全院师生员工既有借阅的权利,也有爱护的义务。但有的读者不按正常手续借阅,任意偷窃或撕毁书刊,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是对国家财产的侵犯。这不仅使馆藏文献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也直接损害了广大读者的利益,必须予以反对和制止。为此,特做好暂行规定。

一、全院读者应以爱护学校书刊为已责,反对和检举偷损书刊的行为。

二、凡偷损学校书刊者,除给予所偷损书刊的十倍罚款外,还要按书刊价值给予以下处分:

1.价值50元以下(含5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2.价值50元以上、80元以下(含80元)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80元以上或多次作案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教职工可参照以上规定处理。

三、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以前发生的偷损书刊问题,只要本人承认错误,并主动送回书刊,即不予追究,不罚款,不处分。否则,一经查实,即从严处罚。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九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三)食品采购。

《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2、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五)食品设备设施、餐具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5、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6、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9、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10、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16、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18、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七)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1、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

二o一五年七月。

目录。

02安全考核制度(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3)。

04事故管理制度(14)。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8)。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0)。

0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22)。

14工伤管理制度(32)。

1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36)。

19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39)。

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

4、内容。

4.1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环保管理员。

4.1.3.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4.3.2.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

4.3.3.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

5.1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

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

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

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

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

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

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

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部安全职责。

4.3.6.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部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质管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8.7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8.8负责各种原辅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8.9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8.10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4.3.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3.9.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9.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9.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9.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9.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9.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9.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9.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9.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9.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9.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0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0.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0.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0.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0.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0.7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0.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1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1.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2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2.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2.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2.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3.12.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2.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2.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1、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4.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

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4.4.4说明。

4.4.4.1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3、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

4、内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b.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c.质管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d.设备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4.4.4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部门,以便汇总和存档。

4.5调查与处理。

4.5.1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4.5.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

4.5.3参加事故分析对象:事故发生的车间(或部门)领导,事故当事人和当班班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企业主管、厂办等。

4.5.4对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护、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找出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5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4.5.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降低公司事故发生率。

2、范围:新员工、五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调动等人员教育、经常性教育。

3、职责:

a.行政人事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车间。

b.行政人事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c.生产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d.质量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e.设备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设备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f.安全环保部: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督促车间开展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g.车间:落实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岗位调动人员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4、程序。

4.1新员工安全教育。

4.1.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五新作业人员调动及脱岗6个月以上者,要履行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进行初步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技术和安全职责、事故应急处理等。4.1.4车间级安全教育指新职工或换岗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1.

5.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到岗位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由工段、班长负责。内容为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法,岗位工艺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措施和安全撒离路线等。

4.1.6特种作业教育。

a.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其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操作等作业。

b.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1.7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a.采用五新”(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由各归口部门进行对五新的基础知识、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法,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的教育。

4.1.8经常性安全教育。

a.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b.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c.班组应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d.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1.9其它教育。

a.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

b.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件时,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或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c.对外来施工承包人应进行安全培训,讲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4.2安全教育考核。

a.新员工经安全教育后,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b.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和部门组织。

c.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采购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4.2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4.3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4.5、培训。

4.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4.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4.6、监督管理。

4.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4.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4.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4.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4.6.5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保护员工健康。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活动。

3、责任: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储运部。

4、内容:

4.1基本要求与原则。

a.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尽可能以无毒或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b.防尘防毒原则:预防为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革新工艺技术,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2“三同时”政策。

a.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的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b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3治理和防护。

4.3.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的尘毒物质,生产车间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空气积尘毒物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3.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当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自动化、机械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岗位,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4对产生和散发尘毒的设备,各生产车间应加强维护、检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3.5有使用和处理尘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急救器具和药品,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3.6包装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必须附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

散,包装容器外部应贴有警告标签。使用完毕后要消毒处理包装袋及容器,焚烧包装袋。

4.3.7对生产、贮存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4.3.8进入设备或贮罐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a.应打开通风阀或人孔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保证充足的氧气(20℅-22℅)和允许的温度。

b.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且有专人监护。

以免事故的扩大,并同时通知公司和急救中心。

4.4职业卫生教育、体检与职业病。

4.4.1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工作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等。

4.4.2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不适合于从事尘毒作业新工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4.4.3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在职员工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4.4.4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工作。

4.4.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提供保健品。

1、目的:建立一个消防器材管理程序,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3、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质量部、储运部、车间。

4、内容:

4.1公司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4.2非火警、火灾时,一律不准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因生产急需,经批准动用消防栓、水带、水枪的,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调配,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没施、消防器材。生产正常使用的,车间需自已配备。

4.3对未申请即擅自动用消火器材,按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同时予以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4消防栓附近2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不准将消火栓当作其它供水用工具。公司内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障碍物。

4.5在使用现场灭火器或采用其他灭火方法足以扑灭时,尽量不用消火栓用水。

4.6严禁任意损坏和非火警情况下开启铅封。

4.7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8安全环保部应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方面的知识宣传、培训,使大家了解使用方法。

4.9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公司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3、职责:

a.采购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时的安全。

b.储运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时的安全。

c.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化学品的各项工作。

d.生产部、质量部、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车间领用数量、使用种类的控制。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4、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

4.1.1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最少量,不得多领用原料备用。

4.1.2对于剧毒品和危险固体必须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原则,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跟车。双人使用,使用车间和仓库都有领料记录。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

4.1.3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危险知识、防范措施等有关方面的培训教育。

4.1.4使用部门在工作场所应设有应急喷淋装置,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5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1.6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危害。

4.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4.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

职位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一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饮具等。

三、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须及时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七、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八、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九、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十、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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