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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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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模板14篇)
2023-11-19 18:10:00    小编:zdfb

一段时间过去了,是时候总结一下自己的成长和收获了。完美的总结应该结合具体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启发和感悟。接下来是一些关于个性发展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一

回复: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应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安阳市卫生局办理:就近乡镇卫生院领榷亲子关系声明》,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若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则需要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因《证明》被盗、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证明》的,需由原发证机构提供《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已经办理过户籍手续的,则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但只补发《证明》正页。

市卫生局答复: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需登报声明原证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以下材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1.补发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手印;2.接生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3.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4.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补发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要说明的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杭州市一医院说,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家长可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挂失并申请补发。杭州的家长可带以下资料去补办:

1.接生单位证明;。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补证由父母一方来院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5.补证地址:学士路3号,红楼二楼信息科。

事件缘由涧西区的姜女士说,她的`亲戚想为孩子补办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该如何补办?

记者跑腿记者向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咨询了有关问题。该科科长赵燕敏说,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公民出生的法定身份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不适用于在此之前出生的新生儿。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助产接生诊疗科目)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机构以外出生的新生儿或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毁损需补办,应由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为该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由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婴儿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是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接生员身份证明),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应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保存。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免收工本费和劳务费。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二

首先,我们应该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记录材料。

得到出生证明的原始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主管部门经过核实准确无误之后,就会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发,当然,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有补发的专用章,这和原有的出生证明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并不影响使用。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三

xx县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证明,出生信息:xxx(女),2013年4月18日在xxx妇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夫妻)。

20xx年x月x日。

年月生,因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被盗,现需办理事宜,申请补发,请予以办理。

母亲:

身份证号:

申请日期:

(签字、手印)年月日。

父亲:身份证号:(签字、手印)年月日申请日期:

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父母年龄必须填写当时生小孩时的年龄)。

二.原签发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三.原签发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记录表。

四.出生医院产科接生登记记录。

(以上所有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六.在省市以上的报纸报刊登报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作废。(福建日报或福州日报)并提供当天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一份。

七.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夫妻双方所在户籍登记机关关于该子女未落户的证明。

八.填写出生医学补发申请表(备注:填写父母的所有相关信息必须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一致)此补发申请表必须经原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补发单位负责人签字。

九.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四

年月生,因出生医学证明 丢失/被盗 ,现需办理 事宜,申请补发,请予以办理。

母亲:

身份证号:

申请日期: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父亲: 身份证号: (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申请日期:

出生证明补办申请书材料:

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父母年龄必须填写当时生小孩时的年龄)

二.原签发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三.原签发单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记录表

四.出生医院产科接生登记记录

(以上所有都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五.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六.在省市以上的报纸报刊登报声明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作废。(福建日报或福州日报)并提供当天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一份。

七.未落户的新生儿,需提供夫妻双方所在户籍登记机关关于该子女未落户的证明

八.填写出生医学补发申请表(备注:填写父母的'所有相关信息必须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上一致)此补发申请表必须经原签发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补发单位负责人签字。

九.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的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申请人:xxx xxx

20xx年x月x日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五

4、办证时带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备查;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按表格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缺项。

2、“接生证明”栏处要求接生人或医疗机构说明情况及盖章;在家分娩的需附接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村(居)委会意见”栏处要求村(居)委会说明情况并盖章。

4、“卫生院妇幼人员调查情况”栏处由乡卫生院妇幼人员调查后,说明情况并盖章。

5、“乡镇(街道)意见”栏处由乡镇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盖章。

6、“户籍单位注明婴儿是否办理户籍登记”栏处,要求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明:“xxx(父亲姓名)和xxx(母亲姓名)双方于x年x月x日出生的小孩未在本辖区范围内落户”的字样并盖章(只盖章没有注明的无效)。

二、携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不能用驾驶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等代替)。

三、申请办理需婴儿父母至少一方亲自办理,有特殊原因,应有其父母的委托书。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六

安阳市民贾先生来电咨询,他的孩子比预产期提前十几天出生在家里,《出生医学证明》应如何办理?回复:在非法机构出生的婴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应由新生儿的父亲或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到安阳市卫生局办理:就近乡镇卫生院领榷亲子关系声明》,接生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接生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张;若非医疗机构人员接生的,则需要提供接生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张。

因《证明》被盗、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证明》的,需由原发证机构提供《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由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失声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没有进行户口登记的证明。已经办理过户籍手续的,则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但只补发《证明》正页。

市民辛女士来电:我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家里只找到复印件,现在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请问如何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市卫生局答复: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需登报声明原证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以下材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1.补发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手印;2.接生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证明;3.原发证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4.婴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补发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需要说明的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杭州市一医院说,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规定,《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家长可到县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挂失并申请补发。杭州的家长可带以下资料去补办:1.接生单位证明;2.已申报户口者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未申报户口者携带父、母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尚未申报出生登记的证明;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补证由父母一方来院亲自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5.补证地址:学士路3号,红楼二楼信息科。

事件缘由涧西区的姜女士说,她的亲戚想为孩子补办一份出生医学证明,该如何补办?记者跑腿记者向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咨询了有关问题。该科科长赵燕敏说,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定医学证明文书,是公民出生的法定身份证明,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登记的重要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不适用于在此之前出生的新生儿。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助产接生诊疗科目)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为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在医疗机构以外出生的新生儿或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毁损需补办,应由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为该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出具下列证明材料:1.由婴儿的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婴儿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声明”。2.该婴儿与其父母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是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接生员身份证明),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应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保存。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七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该证明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家长们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丢失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到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去补办的。

出生证明全称《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下面是补办时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登报申明;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步,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可以补办的,手续和上面一样,就是准备的证件除了上面所列举的证件外,还要包括下面的证件。第一是必须是父亲或者是母亲才能来补办医学证明;第二是父母双方的离婚证书原件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对于离婚的情况: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八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出生证明也是可以补办的,手续和上面一样,就是准备的证件除了上面所列举的证件外,还要包括下面的证件。第一是必须是父亲或者是母亲才能来补办医学证明;第二是父母双方的离婚证书原件或者是离婚判决书。

对于离婚的情况:

1、只有监护方(父亲或母亲)方可来院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2、需提供的资料(只要满足下列(1)或(2)均可):

(1)监护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书原件或离婚判决书(判决书上需有对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等)。

(2)父亲及母亲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九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按表格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缺项。

2、“接生证明”栏处要求接生人或医疗机构说明情况及盖章;在家分娩的需附接生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村(居)委会意见”栏处要求村(居)委会说明情况并盖章。

4、“卫生院妇幼人员调查情况”栏处由乡卫生院妇幼人员调查后,说明情况并盖章。

5、“乡镇(街道)意见”栏处由乡镇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盖章。

6、“户籍单位注明婴儿是否办理户籍登记”栏处,要求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明:“xxx(父亲姓名)和xxx(母亲姓名)双方于x年x月x日出生的小孩未在本辖区范围内落户”的字样并盖章(只盖章没有注明的无效)。

二、携带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不能用驾驶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等代替)。

三、申请办理需婴儿父母至少一方亲自办理,有特殊原因,应有其父母的委托书。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十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出生地点:_________,生父姓名:_________,生母姓名: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十一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该证明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家长们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丢失了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可以带着相关的资料到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去补办的。

出生证明全称《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十二

补办出生证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登报申明;第二,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第三步,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在主流媒体刊登报申明之前的出生证明已经作废。

2、带着有申明的那张报纸,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等到原签发机构确认情况属实后,就会出具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存根复印件。

3、带着补发申请表到卫生行政部门或指定单位予以补发。等到补发机构核实确认信息后,就会为其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补发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2)签发机构新生儿分娩信息及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4)在主流媒体刊登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声明;。

(5)如果是还没有未落户的新生儿,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户籍机关出具的该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注: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须持有公证处公证的新生儿父母出具的委托书。由当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负责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时登记备案。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十三

***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出生证明补办要登报?篇十四

要材料:1,当地计生委开的证明。此证明需要医院和街道的证明。

2,你的未婚妻父母的生育证(准生证)。

3,你的未婚妻的父母的身份证。

地点:县(市)保健站(所)。

一般情况下都有专门人负责!

强调,证明一定要按要求填写。你可以到当地卫生部门的保健站先问问证明的格式!一般就是这样补办,祝你顺利!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

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

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

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

“儿子的出生证遗失,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补办?”市民黄女士为此有些着急,儿子出生证的遗失,给她带来一连串的麻烦。她求助于本报,希望能找到解决办法。昨天,经记者多方询问得知,如果出生证遗失,则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到黄女士的反映,记者向省人民医院进行了咨询。医院工作人员介绍,碰到类似情况时,当事人要办3件事。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但是,原样的《出生医学证明》已不能再办到了。

记者了解到,《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小孩出生后申报户口时,就要使用出生证。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也需要提供出生证。其中,夫妻团聚类,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照顾父母类,须提交本人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在办理移民申请、财产继承的手续当中,出生证也是必不可少的。

可以说,出生证在孩子一辈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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