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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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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同信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2023-11-20 14:15:44    小编:zdfb

合同是一种法律规定的双方协议,用以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和利益。合同的签订应当注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保各方真实、自愿地达成协议。包括合同格式、内容要点和填写说明,希望对你的合同起草有所帮助。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解和掌握广西企业的信用状况,自治区企业调查队于近期开展了广西企业信用状况专项调查。此次调查共抽选了全区各地、各类型、各行业的311家企业。调查结果表明:全区大部分企业信用状况与前两年比有所改进,但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信用问题。

一、我区企业信用基本情况:企业信用状况有所改进,企业主营产品等级水平不高。

企业的信用状况是企业在持续经营期间,对外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信息的集中体现,它主要包括企业登记、合同履行、应收付账款、银行贷款的偿还,产品质量、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等。据调查结果显示:有36.08%的企业认为与前两年相比,本企业的信用状况有所好转,认为保持不变的为58.76%,仅有5.15%的企业选择本企业信用状况有退步。

1、大部分企业为守信企业。在调查企业中,有84.83%的企业被当地工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誉企业”,有10.00%的企业曾经是重合同守信誉企业,有5.17%的企业不是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许多企业由于遵合同守信用,获得很好的收益。12月,广西柳工集团在全国同行业中囊括了全国质量效益先进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和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的称号。这是全国机械企业中唯一连获三项殊荣的企业。诚信给柳工集团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今年1至5月,该公司产、销装载机达3412台和3021台,实现销售收入近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193%和90%,5个月完成了去年一年才能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

2、尚有五成多的企业没有参加过企业资信评估。在调查中发现,我区各类型企业对参加资信评估重要性认识不足,有43.10%的企业参加过资信评估,其中有66.4%的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等级,资信等级不高。尚有56.90%的企业近年来没有参加过企业资信评估工作。调查结果还显示,我区私营企业在商务交往中不断提高诚信,在被调查的私营企业当中,有75.00%的企业不但参加过资信评估,还获得a级及以上的高资信等级。

3、企业主营产品等级水平一般,影响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保证。调查结果显示:区内企业主营产品的等级水平一般,51.25%的企业认为本企业的产品属国内一般等级,有39.69%的企业认为本企业的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仅有7.50%的企业产品达到国际水平,尚有1.56%的企业主营产品属国内落后水平。较高的产品质量信誉等级能够为企业带来良好的'效益。柳州钢铁集团大力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去年9月,通过了中国冶金工业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认证,成为冶金系统首批通过新版本标准认证的单位。近三年来,柳钢产品综合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其中,柳钢船板钢材先后通过了中、德、英、法、挪威、美、日七国船级社认证。柳钢每年还根据用户的要求开发新产品,去年就有5个新产品投放市场。新产品的增加、产品质量的提高,使柳钢产品产销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一)拖欠、违约与制假是我区企业信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显示:我区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货款、贷款、税款”、“违约”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企业的认同率分别为82.59%、57.34%、52.23%。其他问题依次为:质量欺诈、披露虚假信息、价格欺诈和商标侵权、专利技术侵权。“拖欠货款、贷款、税款”成为信用问题的首位,据调查企业反映,“三角债”问题,互相拖欠,因为资金不能按时返还,拖了企业的尾巴,企业的资金不到位,又不能进行新项目投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总体规模类型。

由表1不难看出,各企业选择的结果没有明显的差异,但在“价格欺诈”方面,不同规模的企业看法有所不同,中小型企业对此选择的比重比大型企业高12.34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小型企业对“价格欺诈”的感受更多一些。在“违约”、“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质量欺诈”选择方面,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七成以上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及港台投资企业对“违约”问题深恶痛绝,认同率居各类型企业的前三位;企业反映,在确定了合作意向后,甲乙双方签定了合同,但在履行合同中,一方违约,不按合同约定付款,产生经济纠纷,造成另一方企业经济困难。五成以上的企业认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仍很严重,私营企业和股份合作公司对此的认同率更是高达100.00%和83.33%;集体企业对“质量欺诈”问题反映强烈,选择比重比全区总体高9.14个百分点。

(二)企业的不良行为在不同行业有所差异。

当问及“目前同行业企业存在哪些不良行为”时,结果显示:企业选择比重较大的前3位依次是:欺骗用户、偷工减料和拖欠或压低职工工资,企业的认同率分别为64.85%、64.50%和50.51%。不同行业的不良行为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他不良行为依次为:生产污染环境的产品和勾结券商违规炒作本企业股票。

由表2可以看出,各行业之间由于存在差异性,不良行为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其中:1、工业行业。尽管区政府、区党委在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程中,调整优化第二产业结构,集中力量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同时加大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但在调查中,工业企业对“生产污染环境的产品”选择比重仍达到了44.59%。2、建筑业行业。目前全区正在开展大规模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加大力度对建筑市场的招投标行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进行专项整治。但据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建筑业行业中,选择比重较高的不良行为是“偷工减料”,企业的认同率高达93.33%。3、房地产行业。房地产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主要是“欺骗用户”和“偷工减料”,企业的认同率高达83.33%和77.78%。企业反映,一些房地产业企业利用购房者最为关心的房屋产权证、房子的户型、小区物业管理费等一系列有关切身利益的问题来吹哄欺骗客户交钱,有的业主交了钱,人也入住几年了,房产证都没有得到;原以为隔音、隔震差只是老式房子的“专利”,而现在不少新房子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并有变本加厉的趋势,一些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消费者的眼光仅仅停留在房型和物业管理等方面,而没有注意到这些“隐性指标”,一些不良的发展商也就因此偷工减料了。4、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行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企业对行业的不良行为认同率最高的是“欺骗用户”,认同率为62.75%,其次是“偷工减料”,认同率为50.98%。近期首府南宁市不断传出“问题快餐”和“马路面包”事件,无良快餐店采购发紫、发黑、变味的劣质肉,加深颜色、加重味道,一份份色、香、味俱全的快餐就“新鲜出炉”;无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生产出来的面包,在大马路小巷子四处叫卖,不断的引发由不洁食品而导致肚子痛,腹泻等情况发生。5、社会服务业行业。据调查显示:社会服务业企业中不良行为选择方面最高的为“欺骗用户”和“偷工减料”行为,企业的认同率均为59.26%。

表2:企业对同行业不良行为的认同率(%)。

总体行业。

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邮电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

欺骗用户64.8563.5160.0027.5962.7583.3359.26。

偷工减料64.5066.2293.3344.8350.9877.7859.26。

(三)执法不严、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和企业短期行为是企业信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企业认为,执法不严、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和企业短期行为是企业信用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对此的认同率分别为58.70%、52.22%和46.08%。

表3:企业对信用问题产生原因的认同率(%)。

总体规模类型。

从表3可见,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企业短期行为”、“体制障碍”、“行政干预”和“政策多变”方面的选择不同:中小型企业认为“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行政干预”和“政策多变”是产生信用问题主要原因的比重比大型(含特大型)企业分别高18.60、5.36和6.58个百分点。这说明,中小企业的职业道德素质相对大型企业比较低,对“行政干预”和“政策多变”的感受更多一些。

从表3还可看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对“企业短期行为”和“体制障碍”是产生信用问题主要原因的选择侧重有所不同。大型企业认为“企业短期行为”和“体制障碍”是产生信用问题主要原因的比重比中小型企业分别高18.19和15.01个百分点,这说明尽管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实行多年,但是政企不分、产权界定不明晰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自制力差,急功近利,随着中国加入wto,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企业短期行为和体制问题愈加凸显。而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和私营企业对“企业短期行为”是产生信用问题主要原因的选择比重为各类型企业最低,企业认同率分别为15.38%和25.00%。

三、建议和对策。

如何提高企业的信用度,采取何种措施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调查结果显示:89.42%的企业认为“应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使其成为企业首位选择的措施。排在第2--4位的措施依次为:“完善自律维权功能,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倡导社会信用观念,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和“推动部门互联互通,依法进行信用披露”,企业的认同率分别为58.02%、57.68%和41.98%。企业建议:

1、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在企业和全社会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信用即财富的共识和理念。

2、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培育信用社会监督机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应依靠法律力量和制度政策来约束信用关系各方面的行为,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鼓励诚信经营。

3、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尽快形成企业的信用约束机制,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因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而违约现象的发生,使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失去市场活动的机会和空间。

4、建立可行的企业信用查询系统。目前,我区的信用评估多从银行和税务部门角度出发,评估结果也多是为银行和税务部门所用。企业建议,应建立切实可行的企业信用档案上网系统工程,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记录在案,并在网上可查询该企业的不良记录,并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质量把关,在行业内部开展维权活动。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团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劳动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3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为第一版。

4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职责。

4.1.1负责集团劳动合同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监督执行及解释工作。

4.1.2负责集团各单位(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4.1.3负责集团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的组织签订。

4.1.4对集团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指导与培训。

4.2各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职责。

4.2.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4.2.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4.2.3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工作。

4.3.1各单位应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4.3.2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管理、运行、续签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3.3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4.3.4随时对本单位合同到期员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续签的相关准备工作。

4.3.5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

4.3.6负责向集团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务。

4.3.7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变动时,需根据《工作交接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交接工作。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样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地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集团有关劳动合同规定并结合各单位(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6劳动合同条款设置。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7.1新员工。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公司新录用的员工,主管级以上岗位人员需提供离职证明或失业证明后,在上班一周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按照员工办理入厂手续的日期进行约定。

7.2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愿意继续聘用与之续签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发放《劳动合同续签意见征求通知书》(见附件3)。未按照公司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劳动合同签订的,则视为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未继续聘用及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原劳动合同按期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为防止代签、非自愿签订等现象发生,避免因劳动合同签订造成的劳动纠纷,要求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时,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并要求指定地点有录像监控,并由相关部门保留监控记录。未在公司规定地点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9.1各单位(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作为公司代表与员工面对面现场签订。不允许员工将劳动合同带回自行签订。

9.2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由指定的公司代表对员工身份进行核实后现场签订劳动合同。

9.3各单位在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内容及本制度规定。

9.4劳动者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学习、身份证件检验及劳动合同签订的,属于无效劳动合同。

10劳动合同的填写要求。

劳动合同上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工整书写正楷字体,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1)、甲方资料:用人单位、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内容填写。委托代理人:独立法人单位第一负责人或公司指定代理人。

(2)、员工编码:一卡通编号。

(3)、身份证号码:如实填写,如无身份证号码,可以填写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但不可缺项。

(4)、家庭住址栏指现长期居住地地址,户籍地址指户籍所在地地址,以上两项内容填写格式为:__省__市__区(县)__镇(乡、街道)__村(小区)。

(5)、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劳动合同类型,各岗位需按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7)、工作内容:根据公司员工工作内容,按照以下几种类别填写:

1、高级管理人员。

2、营销类。

3、生产类。

4、生产辅助类。

5、后勤服务类。

6、行政人员。

(8)、工作地点:统一填写为:工作岗位所在地。

(9)、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员工工作岗位性质,按照以下几种工时工作制填写。

1、营销、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2、生产类、生产辅助类及后勤服务类人员执行综合工时制;。

3、行政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

(10)、乙方发生符合劳动合同变更书相关的条款时须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

(11)、签订劳动合同时,先由劳动者签字摁手印,然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最后由用人单位盖章生效。

11.1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员工劳动合同的填写是否规范,对于书写潦草、填写不规范的劳动合同不予接收。

11.2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后盖集团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1.3各中心、部门(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本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11.4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对发现不符合劳动合同管理要求的重新签订;审核通过的返回原单位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具有法人资格公司的公章。

11.5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劳动合同审核流程,将所属部门人员当月盖章生效的劳动合同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维护;并需在员工档案中体现员工签订的现行有效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及合同期限三项内容。

11.6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合同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集团公司员工合同到期情况,将各类人员的合同到期情况提前一个半月提供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与各用人部门负责人讨论是否续签,并将是否续签合同通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以便及时办理合同续签手续,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12劳动合同的存档。

劳动合同签订一式三份,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返回员工本人保存一份,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保存一份,集团人力资源部(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保存一份。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3考核细则。

13.1各单位未按照要求组织员工学习本制度及相关要求的,对其单位负责人负激励200元。

13.2因公司劳动合同签订人员未按照本制度相关签订要求进行签订或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到位,造成无效合同签订的,经举报或监督部门发现未造成劳动纠纷的,责令其重新签订,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13.3因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审核不到位,发生劳动纠纷等负面事件的,对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处以不低于300元的罚款,对单位第一负责人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

13.4因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不善或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资料不完整及丢失的,每有一例,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对其直接上级处以100元连带处罚。

14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与之冲突的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三

上文已经分析到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企业应该通过合理的渠道和手段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保证企业信用度和对客户信用管理水平的提升,从而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拥有自身的优势。以下具体探析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

(1)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的管控。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企业应该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抵押应收账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保证拖欠资金成本的下降。同时企业可以加强对良好金融机构资信条件的利用,可以采取应收账款让售的方式进行融资,这样就会使企业的风险下降。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转移无法预料的重大风险和损失。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产权滞缓转移,诉讼,仲裁和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等方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将企业损失降到最小。此外,企业清收责任的明确是非常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员工实行的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对账回执制度,并落实好这一工作,将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加强,避免企业出现坏账等风险。

(2)通过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提升企业信用度。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是提升企业信用度的重要条件之一。这一制度指的是企业交易决策过程中需要执行的程序和信用审批方法。审批方法主要有“交易审批制度”“信用申请审查制度”“信用额度审批制度”等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是严格审查客户赊销条件,并对信用额度进行控制。企业贸易往来中总会有一些新客户和信用度不高的客户。对于这些客户可以通过条件销售和担保赊销等策略,保证企业信用度的提升。

(3)政府要不断规范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在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发展需要不断提升信用质量。市场中信用垄断是不允许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将信用作为市场上的商品,通过法律,政策等宏观调控的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保证信用在市场上需求量的提升,从而保证信用在企业交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此外,政府可以建立数据范围,数据分类等技术标准。在加工,存储和报告等环节都要建立统一的行业标准。这些统一标准对数据的组合利用和统一检索平台的构建都是非常有利的。此外,这一标准的建立也能和国际化的管理体系保持一致。

(4)建立健全对客户资信的管理。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评估制度,属于对信用等级的科学评估。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需要做好准备工作,即收集客户资料,并将这些信息整理成完整的档案,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参考。信用管理人员在企业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管理过程要具有专业化和科学化的特点。企业与客户交易的过程既要有最大化的收益,而且要最低限度的控制信用风险。企业在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时,需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评价。具体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价。

第一,要做好评级准备工作。信用管理部门要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并按照实际情况对评级工作进行布置。第二,对客户的资信调查也是重要的工作环节。通过调查可以充分掌握业务开展,财务,竞争等情况。第三,需要对客户的信用级别情况进行评价。在这项工作中需要工作人员加工各项资料,并划分客户的信用级别。第四,级别的审核也是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规定权限审核信用评级结果。第五,加强对客户的监控和跟踪。信用管理人员需要保持对客户较高的关注度。一旦发现客户的情况发生变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用级别的调整。第六,监督检查客户的情况。评级工作是信用监控委员会的重要环节,管理人员对评级业务开展情况和评级结果要及时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建立信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部门和组织机构是建立信息管理体系的重要条件。组织机构的建立可以充分发挥部门的作用。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需要每一个工作环节责任人的落实到位。现阶段,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组织机构上的类型包括矩阵式,职能型,混合型等形式,企业高层对信用管理部门的设置持忽视态度。因此建立信用管理部门是非常必要的。企业高层在建立组织管理机构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开放性和对立性的原则,根据管理部门运作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加强对各个组织结构的优化,加强与其他各个部门的协调和合作,保证信用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行。

(6)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企业信用管理的主体就是管理人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决定着企业信用的管理水平。现阶段我国企业这方面的管理人才比较欠缺。我国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加强重视,可以通过定期举办培训和讲座等方式宣传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淘汰一些过时的管理理念和基础知识,不断更新管理人员的知识体系。此外,在讲座和视频宣传中,要渗透信用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在真正开展工作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信用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催生出来的管理内容。企业要发展和壮大,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企业要不断探索,寻求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科学措施。文章首先概述企业信用管理,再从“企业信用风险的管控,内部授信审批制度的建立、政府对信用管理体系的规范、客户资信管理的健全,信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探析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水平的提升有所帮助。

主要参考文献:

[2]李萍。b2b交易中的企业信用评价模型研究[j].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3]宁玮,耿旭,程威,等.网络环境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构建研究[j].决策与信息,(2):228.

[4]刘莹,浅议我国企业信用管理的完善对策和措施[j].经营管理者,2013(5):108.

[5]吴晶妹。信用管理概论[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四

一、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三、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守合同、重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一、合同信用管理领导小组职能:

(一) 负责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 制定和完善本公司合同信用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 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四)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活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五) 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六) 合同债务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七) 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合同信用管理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活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合同信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和完善本公司信用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守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佣咯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三)合同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活期向合同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合同债务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活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合同信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

(五)财务及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佣咯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做好合同信用管理工作。

(六)其他部门职责

一、对外签订合同,需要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的,适用本制度。

二、被授权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三、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合同信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合同信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五

一、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信誉,降低和减少企业经营风险,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信用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成员。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四、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a.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b.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c.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a.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d.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e.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f.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a.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d.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e.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f.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j.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h.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z.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a.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b.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c.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f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j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a.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b.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c.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d.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e.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f.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确保“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显效,落实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行为记录、考核、整合和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防城港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为采用政府采购招标购买服务,委托it企业按照本办法开发信用行为评价系统软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行为评价系统和信用档案手册。将采集、录入、确认的市场行为、现场行为、评优创先等按照本办法,公示期满后,自动综合计算并生成企业信用行为评价得分,同时自动链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公开发布。

第四条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互联互通,应当做到公开、公正,保障信用行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遵循合法、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信用行为信息分为基本信用行为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三类。

(一)基本信用行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或有关从业人员情况,资质资格的类别、等级,安全生产许可,以及有效期等,按照“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信息,本办法不重复建设。

2。建筑业产值信息,主要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对防城港市作出的建筑业产值贡献。

(二)良好行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工程建设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和履行社会责任,获得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奖励和表彰的行为。

(三)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工程建设活动中存在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管理文件等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行为。

第六条建筑业产值信息,主要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在防城港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的产值进行加分,以统计部门意见为准,一年采集一次。

第七条良好行为信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建筑施工企业自行采集。获得国家、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应在获奖后28天内书面告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不告知的,该良好行为不予计分。

第八条不良行为信息,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的通报或行政处理文书为依据。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良好行为信息采集录入起始时间为20xx年1月1日;不良行为信息采集录入起始时间为本办法施行之日。

第十条良好行为信息公布(公示)内容包括良好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授予文件文号、授予部门和授予时间;不良行为信息公布(公示)内容包括不良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处罚或处理文件文号、行政处罚或处理机关和执行时间。

信用行为信息记录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手册中,自信息确认之日起,“评价系统”自动链接到信息网进行公示,即为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为3日,公示期内该信用行为不参与信用行为评价计分。

第五章信用行为评价标准和方法。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实行实时量化评分制,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良好行为信用分、不良行为信用分,分别汇总计算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

信用行为的有效期自该行为信息参与评价综合计分之日起开始计算,除特别注明外,有效期一年,即公布期限为1年。信用行为信息在公布期限内,参与实时评价计分;公布期限届满后转入“评价系统”后台长期保存,不参与信用实时评价计分。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用分的范围和加分标准。

基本信用分,鼓励建筑企业申请加入防城港市建筑业统计库,就建筑业产值信息进行加分,以统计部门意见为准,一年采集一次。

年度建筑业产值10亿元以上的,加1分;

年度建筑业产值5亿元——10亿元(含本数)的,加0。8分;

年度建筑业产值1亿元——5亿元(含本数)的,加0。6分;

年度建筑业产值6000万元——1亿元(含本数)的,加0。4分;

年度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6000万元(含本数)的,加0。3分;

年度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3000万元(含本数)的,加0。2分;

年度建筑业产值200万元——1000万元(含本数)的,加0。1分;

未加入防城港市建筑业统计库或年度建筑业产值200万元以下的,不加分不扣分。

第十三条良好行为信用分的范围和加分标准。

(一)积极响应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履行社会责任,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完成各项抢险、救灾、扶贫等任务,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通报表扬加0。5分。

(二)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或参与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或自治区优质工程奖、最高质量奖、结构杯、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绿色工地和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表彰的,加1分。

(三)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的工程项目,被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为示范观摩项目的,加0。2分;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为示范观摩项目的,加0。3分;被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为示范观摩项目的,加0。5分。

(四)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揽或参与建设活动的工程项目,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行业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县级通报表扬每次加0。1分,市级通报表扬每次加0。3分,自治区级通报表扬每次加0。5分,国家级通报表扬每次加0。6分。

第十四条不良行为信用分的范围和扣分标准。

(一)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上年度“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总扣分值直接提取计算,在防城港市动态扣分值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本数)的扣0。2分,20分以上30分以下(含本数)的扣0。4分,30分以上40分以下(含本数)的扣0。6分,40分以上50分以下(含本数)的扣1分,50分以上60分以下(含本数)的扣1。5分,动态扣分值60分以上的扣2分。

(二)参与或介入违法违章建筑建设(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每个项目扣0。3分。

(三)未按要求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视频会议、清欠协调会和项目约谈会等会议,无故(未经批准)缺席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0。1分。

(四)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求报送有关安全生产、清欠、工程进度等自查自检报告、总结、数据或拒不服从监督管理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1分。

(五)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求做好“扬尘整治”,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3分。

(六)在日常检查中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达停工通知书的,每次扣0。1分;拒不停工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3分。

(七)存在合同履约不到位、人员设备投入不足、履职不到位、质量安全整改不到位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的,每被约谈一次扣0。2分。

(八)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通报批评扣0。2分。

(九)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资质申请、资质变更、资质核查、诚信库审核等建设管理业务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通报批评扣0。5分。

(十)企业因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中标项目违法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给他人等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十一)同一项目因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工程质量保修等各类问题遭到市民(业主)重复投诉,且在处理过程中推诿、扯皮或处理不力,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个项目扣0。3分。

(十二)在日常施工生产过程中,因施工导致市政配套管网及其他市政设施遭到严重损坏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0。3分。

(十三)企业发生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1分;造成2人死亡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3分。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两起一般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第二起责任事故扣5分。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十四)企业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要求报告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十五)在日常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能妥善处理因工程款纠纷引发农民工集聚讨薪,有围堵企业或项目现场行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被通报批评的,扣0。3分;有围堵市政道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为,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通报批评的,扣0。5分;经相关部门协调,未能妥善处理并导致农民工多次集聚讨薪,影响恶劣被通报批评的,扣1分。

(十六)因违法违规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每次扣1分;未按时履行处罚决定的,每次再扣0。5分。

(十七)被各城建项目业主诚信履约年度考评定为不合格的,扣0。5分。有具体考评办法的,按具体考评办法确定扣分分值。

第十五条诚信评价等级。

年度综合评价,每年的1月至12月为一个评价周期。“评价系统”根据评价周期内的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总和与项目数量计算算术平均值所得,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动形成建筑市场建筑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优秀: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类别信用分排名前10%(含10%);

良好: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类别信用分排名在10%—50%(含50%);

一般: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类别信用分排名在50%—90%(含90%);

较差:所在建筑施工企业类别信用分排名后10%。

第十六条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直接运用到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在招标文件评标评分办法中加入企业信用行为得分。投标人的企业信用行为得分以信息网公开发布的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直接进行计取。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必须依法进行招标项目,在原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评分办法构成(技术标、商务标、企业信誉)基础上,增加企业信用行为得分(直接以信息网公开发布的开标前1工作日的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作为投标企业的`信用行为得分进行计取)。投标人汇总得分(满分100分+企业信用行为得分)=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企业信用行为得分。

对首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三年内无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信用行为信息的建筑施工企业,企业信用行为得分暂按0分计入。

(二)其他工程项目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参照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在建设工程发包或业务委托环节,应当充分考虑建筑施工企业的年度综合诚信评价等级和信用行为实时动态评价综合得分,优先选择信用优良企业。

第十八条信用行为信息的采集、公布、评价工作,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保证信用行为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建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手册,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不按时采集录入信用行为信息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全市通报;造成严重信用行为信息缺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信用行为评价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徇私舞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认为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的信用管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可以向其上级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对信用行为信息采集记录内容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该采集记录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异议申请,书面陈述申辩。以单位名义申诉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申诉的,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申辩或异议处理期间,信用行为信息记录不中断参与信用行为评价计分。信用行为信息采集记录经核查确有错误的,由该采集记录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或者纠正。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试行。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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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八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1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1.2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1.3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1.4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

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1.5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6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1.7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1.8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1.9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1.10标的验收记录;。

1.11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员。

信用(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信用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兼)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九

对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审,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部门各负其责,为合同顺利执行创造条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承接物业项目及合同期满物业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

3相关标准要素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委托方保持联系,审查项目有关资料(或意向书),建立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并任命组长,批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4.2投标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

4.3机电工程部负责对设备运行、维修管理条款进行审查。

4.4财务部负责对管理收支预算情况进行审查。

4.5消防治安部负责对消防安全、治安、车辆管理条例进行审查。

4.6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清洁卫生、绿化、建筑物管理等条款的审查。

4.7总经理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的评审。

4.8经理部负责合同及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5实施程序

5.1《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起草

5.1.1当公司准备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投标以及延长原有物业的管理期之前,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标书或项目进行评审,明确公司是否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在公司明确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以经营部为主的新项目投标小组或续签项目工作组,并任命组长。

5.1.2投标小组与物业管理委托方保持密切联系,索取该物业尽量全面的资料,掌握委托方的基本要求,向委托方递交物业管理投标申请书。

5.1.3投标小组在完成资料分析,实地考察,并获允许参与投标后,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

5.1.4由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负责搜集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5.2合同的磋商

5.2.1投标小组与委托方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磋商,并制定磋商计划。

5.2.2合同的磋商由投标小组组织,必要时可派物业管理部、机电工程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参加。

5.2.3合同的磋商应形成备忘录,记录讨论的情况和修改的意见。

5.2.4根据委托方的意见,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见。

5.2.5由总经理决定继续磋商的,由投标小组联系,直到达成一致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形成合同文本。

5.2.6当签订好的委托物业管理合同需要修改时,经委托方与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应形成合同修改备忘录,由经营部与合同一起保存。

5.2.7修改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将修改内容作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定盖章后同原合同一起使用;另一种情况是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同时将原合同作废。

5.3合同的签订与公证

5.3.2合同文本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经营部联系双方举行签署仪式,合同由总经理与委托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5.3.3合同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的由经营部办理有关手续。

5.3.4合同签署后正本及副件由经营部保管,副本给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保管,具体参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3.5对未中标的项目,不进行合同评审,其全套投标资料由经理部负责保存。

合同信用管理制度篇十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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