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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复议答辩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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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复议答辩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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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是指古代汉族文化圈内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和篇章。一份完美的总结应该包含对过去的评价和对未来的展望。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一

答辩人: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长。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铝管加工厂,住所地:______________经济开发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厂长。

第三人: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乡)__________村。现暂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

因被答辩人(即行政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铝管加工厂不服答辩人作出的_____社工认____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事实。根据被答辩人《行政复议申请书》诉称:_________________“第三人_______________系醉酒致伤,不应认定工伤”。但在调查核实时,该厂领导只说他平时经常喝酒,并未说他醉酒上班。而“喝酒”与“醉酒”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答辩人在作出工伤认定之前,曾向被答辩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书面告知其答辩举证,但被答辩人置之不理,既未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醉酒”的有关证据。如果第三人确系“醉酒”上班,为何不予以制止呢?因此,被答辩人说第三人系“醉酒致伤”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

二、答辩人认定第三人为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经调查,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第三人在操作电锯加工产品时,因材料打滑,不慎右手食、中指被齿轮割伤。以上事实,有现场见证人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认定经办人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答辩人认为,第三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排除工伤的三种情形(即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即使第三人违章操作致伤,按照工伤职工无过错的原则,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认定第三人为工伤,并无不当。被答辩人以第三人“醉酒”为由否定工伤,目的是为了逃避自己应负的工伤补偿责任。鉴于上述情况,请县人民政府(或者行政复议机关)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复议请求,维持答辩人所作的该工伤认定结论。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答辩人: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二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魏俊兰对你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市车监当罚字号)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依法已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局,请你局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资料《行政复议答辩通知书》。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三

答辩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迎波任该区区长。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请求撤销《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郾政征3号)而提起行政复议一案,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具有作出郾政征【2015】3号征收决定的合法主体资格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漯河市人民政府《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本案中,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郾城区沙北街道办事处,属答辩人的管辖范围。

答辩人对该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具有法律依据。

二、答辩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两委会向答辩人提交了有关城中村改造的决议、申请,小李庄两委会城中村改造战略合作伙伴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向答辩人提交了小李庄社居委旧城改造实施方案,另根据答辩人及其职能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小李庄社区居委会被征收范围内的现居民居住的房屋大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砖混房,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缺少自来水、燃气,没有消防通道,排污排水管道不符合国家规范,电路老化破损,广大社区居民生活在严重的恶劣环境之中。

另外,居民多以打工、做小生意为主,收入状况急需改善提高。

根据以上情况,答辩人关于小李庄的房屋征收决定中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符合法律规定。

三、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1、答辩人作出决定之前,依据法律规定,征询了有关部门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据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本案中,答辩人作出征收决定之前,答辩人负责房屋征收的职能部门“漯河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漯河市郾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漯河市国土资源局、漯河市城乡规划局郾城分局发出征询意见函,以上单位均已复函。

河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2、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在拟征收范围内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向拟被征收人公布。

《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七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拟征收范围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向房管、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予以核实,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本案中,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拟征收的范围内组织人员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制作了一式两份的登记表,由调查人员及户主签字确认,当即向户主公布并向户主发放一份。

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称,至今没有公布调查结果,不符合事实。

3、答辩人对征收补偿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论证、征求意见并公示。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本案中,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在拟定“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即报给了答辩人。

9月26日答辩人组织了“郾城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信访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委、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维稳办、法制办、土地局、规划局、征收办、两改办、沙北办事处、小李庄社居委代表”等有关机关代表参加了论证会,就征收办拟定的方案进行论证。

会后,按照论证会的。

要求,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向被征收人发放了关于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表。

在规定征求意见30日的期限内,共收到回复的意见307份,其中,290份同意郾城区征收办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月29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汇总及征收意见与修改情况说明,予以公示。

5月9日,“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小李庄居委会宣传栏内予以张贴公布。

4、答辩人依据法律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小李庄的房屋征收工作进行了风险评估。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

”204月19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在小李庄征收范围内张贴了“关于召开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的通知”,向各被征收人发出了参加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的通知。

同日,郾城区房屋征收办发出邀请函,邀请郾城区人大、区政府、政协、两改办、沙北办事处、城乡建设局、法制办、信访局、维稳办、审计局、监察局、环保局、财政局、市土地局郾城分局、市规划局郾城分局参加“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风险评估会”。

会后,根据各方意见,郾城区征收办向答辩人提交了“郾城区沙北街道小李庄社居委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征收补偿安置费已足额到位。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本案中,根据小李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项目首期拆迁安置为120户,按预算每户需补30万元,共计资金3600万。

2015年4月16日,漯河市财政局国库科收到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征收补偿费4000万元。

6、2015年5月9日答辩人作出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当日答辩人在小李庄宣传栏中,以通告的形式将上述征收决定的内容予以公告。

综上,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四、关于其他被答辩人在复议申请书中所述理由的答辩意见。

1、在申请书中,被答辩人称“开始征收后实际使用征收方案与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中所附征收方案不符,如置换面积、安置费、搬迁奖励等,应推断为答辩人的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定要求”。

该理由与事实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执行的是经过公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超过该方案标准补偿的部分,是小李庄村委会与开发商协商的结果,是开发商让利的结果。

2、被答辩人在申请书的第二部分称,小李庄的征收的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

房小区的商品房价格,而小李庄本身的房屋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简陋、房屋破旧,不具有可比性;据测算,开发商根据目前的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建设成本应超过5000元,小户型超过20平方的部分按5000元购买,开发商是没有利润的。

3、被答辩人在申请书第三部分中称,小李庄社居委为征收补偿方案中的建设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城中村改造规定的通知》第七条之规定:“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级负责、村为主体、群众自愿、一村一策、让利于民、多方共赢的原则。

”根据上述规定,村委会或者社居委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可以建设单位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

这也符合该条规定的市场运作精神,开发商是开发运营的实施单位,只要开发商具有合法的开发资质,该项目即可实施。

4、被答辩人在申请书中第四部分中称,小李庄自投资金自进行改造的决定,未举行村民大会或者居民大会,依法不能执行。

本案中,小李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不是由小李庄社居委自投资金建设的,而是由开发商河南鑫昊置业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

因此,不存在村民大会或居民大会开会通过的问题。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出的郾政征【2015】3号房屋征收决定,主体适格、征收对象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被答辩人申请复议的理由均不成立。

请漯河市人民政府依法维持答辩人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

此呈。

漯河市人民政府。

答辩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7月23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四

被告: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一、第三人对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答辩状没有任何异议。

二、第三人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原告主张与第三人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与事实不符。原告是在歪曲事实,想摆脱自己的法律责任,并且原告未能法定的.期限提供任何证据材料证明与第三人的劳动关系不存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主张不一致时应由用人单位举证。相反,本案中原告已经证明第三人在其批发部(广陵区__________酒类食品商贸部)工作的工资证明。这份证明充分说明了第三人与原告所经营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第三人的工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法,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一)、20xx年12月29日早上8点第三人在本单位门前等待上班时,公司老板_______________(原告)驾车在单位门前停车时将第三人撞伤,交通事故发生后由扬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一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原告承担全部责任。第三人受伤部位经武警江苏总队诊断为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右下肢软组织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以及第6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二)、__________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法定期限内、法定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第三人所受伤害为工伤。该行政行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所述,扬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同时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五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复议答辩。

通知书。

供大家参考!

____:

____不服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向____申请复议,本____已决定受理。现将复议。

申请书。

副本发(送)给你____,请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本____提交做出____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复议申请书副本一份。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魏俊兰对你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市车监当罚字[20xx]号)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依法已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局,请你局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耒阳市国土资源局:

杨x瑛不服你机关确认耒阳市蔡子池谭家巷12号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复议机关已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机关,你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就该行政复议申请向本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书面答辩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予以撤销。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六

答辩人(第三人):__,男,__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__省__市荔城区_镇__村,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方式:_____。

__省_有限公司因不服__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莆人社工认[]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已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因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第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__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莆人社工认[]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答辩人郑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受伤害性质为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首先,答辩人系申请人聘请的架线工,自_年3月开始上班。_年12月26日上午,答辩人受该公司驻仙游项目部指派与__、_等该组成员一起前往242县道仙度路书峰口往大济镇方向约300米处进行电信光缆施工架线,约上午8点50分许,答辩人郑__在操作滑板(通信专用滑车工具)在离地面约4-5米高的钢丝索上滑行搭设电信光缆过程中,不慎跌落地面,导致答辩人受伤。因此答辩人是在上班时间内进行工作而导致的受伤,是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__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答辩人_年12月26日受伤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其次,答辩人在受伤之后被送至仙游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又转院至__市__医院治疗,申请人仙游项目部经理都是知情的,且也都有到医院进行探望和协调。__市__医院的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上都记录答辩人受伤是由于入院前4小时余不慎从高约4米的'脚架上坠落致伤。上述事实可以印证答辩人是由于进行架线工作时而导致受伤。

再次,在答辩人受伤后,答辩人亲属也多次与申请人仙游项目部负责人多次进行协调,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仙游项目部负责人等人也认定答辩人是在进行工作时受伤,认定为工伤没有疑问。

综上,答辩人系申请人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进行架线工作时受伤,是在履行职务时因公受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请人颠倒黑白,否认上述事实,是为了拖延时间推卸责任,是恶意的行为,没有一点社会责任心。答辩人请求贵单位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__市政府法制办

答辩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七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据__________份。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八

答辩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市××县××镇(街道)××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被答辩人:××铝管加工厂,住所地:×××经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厂长。

第三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省××市××县××镇(乡)××村。现暂住××市××县××镇××村。

因被答辩人(即行政复议申请人)××铝管加工厂不服答辩人作出的×社工认[]××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事实。根据被答辩人《行政复议申请书》诉称:“第三人×××系醉酒致伤,不应认定工伤”。但在调查核实时,该厂领导只说他平时经常喝酒,并未说他醉酒上班。而“喝酒”与“醉酒”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答辩人在作出工伤认定之前,曾向被答辩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书面告知其答辩举证,但被答辩人置之不理,既未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醉酒”的有关证据。如果第三人确系“醉酒”上班,为何不予以制止呢?因此,被答辩人说第三人系“醉酒致伤”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

二、答辩人认定第三人为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经调查,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第三人在操作电锯加工产品时,因材料打滑,不慎右手食、中指被齿轮割伤。以上事实,有现场见证人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认定经办人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答辩人认为,第三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排除工伤的三种情形(即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即使第三人违章操作致伤,按照工伤职工无过错的原则,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认定第三人为工伤,并无不当。被答辩人以第三人“醉酒”为由否定工伤,目的是为了逃避自己应负的工伤补偿责任。鉴于上述情况,请县人民政府(或者行政复议机关)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复议请求,维持答辩人所作的该工伤认定结论。

此致

××县人民政府。

答辩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年×月×日。

附件:

2、相关文件和证据材料各2份。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九

答辩人(第三人):郑某某,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荔城区x镇xx村,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xx省x有限公司因不服xx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莆人社工认[]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已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因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第三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xx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莆人社工认[]第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答辩人郑某某x年12月26日所受伤害性质为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依法应当予以维持。

首先,答辩人系申请人聘请的架线工,自x年3月开始上班。x年12月26日上午,答辩人受该公司驻仙游项目部指派与李某某、马某等该组成员一起前往242县道仙度路书峰口往大济镇方向约300米处进行电信光缆施工架线,约上午8点50分许,答辩人郑某某在操作滑板(通信专用滑车工具)在离地面约4-5米高的钢丝索上滑行搭设电信光缆过程中,不慎跌落地面,导致答辩人受伤。因此答辩人是在上班时间内进行工作而导致的受伤,是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xx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答辩人x年12月26日受伤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其次,答辩人在受伤之后被送至仙游县人民医院治疗,后又转院至xx市xx医院治疗,申请人仙游项目部经理都是知情的,且也都有到医院进行探望和协调。xx市xx医院的入院记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上都记录答辩人受伤是由于入院前4小时余不慎从高约4米的脚架上坠落致伤。上述事实可以印证答辩人是由于进行架线工作时而导致受伤。

再次,在答辩人受伤后,答辩人亲属也多次与申请人仙游项目部负责人多次进行协调,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仙游项目部负责人等人也认定答辩人是在进行工作时受伤,认定为工伤没有疑问。

综上,答辩人系申请人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进行架线工作时受伤,是在履行职务时因公受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请人颠倒黑白,否认上述事实,是为了拖延时间推卸责任,是恶意的行为,没有一点社会责任心。答辩人请求贵单位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政府法制办。

答辩人:

x年8月21日。

(一)首部包括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案由三项内容。

1、标题。在公文顶端一行居中标明“行政复议答辩书”字样。

2、答辩人基本情况。在“答辩人”之后依次写明答辩机关的全称及地址。

(二)正文。

1、答辩理由。

2、答辩请求。

(三)尾部。

1、致送的复议机关的名称,分两行写“此致”“×××××(复议机关名称)”

2、落款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3、制作答辩书的日期——年、月、日

4、附项。分条注明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名称及件数。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

____:

____不服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向____申请复议,本____已决定受理。现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你____,请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本____提交做出____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_______份。这就是一份林权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二

针对复议申请人赵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提出的复议要求和进帐,现提出以下答辩:

第一,赵______有赌博故意,其蓄意赌钱是客观事实。

赵_______在复议申请书中说其玩麻是“聊天解闷,打发时间”,这是其有决掩盖事实。事实是,______月_____日中午赵______从外地回来,因手头赚了些钱便想赌博,于是喊李_______等人过来,先喝酒,后摆桌子赌博。这一事实有当时同赌的李_____为证。李______在接受问话时曾说,赵_______刚回来,就喊我过去打麻将过过瘾,我说别打太大还可以,多了就没钱。赵______说打的太小没意思。这说明赵_______当时想赌博赢钱,根本不是所谓的“聊天解闷”。

第二,赵________有赌博的事实。

赵_______在复议申请书中说玩麻将时只用了“一块八毛”的“硬币毛票”,以方便算输赢,这也是在掩盖事实,推脱责任。事实是,_____月_____日下午赵______等四人共用赌资860多元,其中赵_____赢了180多元,李_______输了210元,其他二人一人赢120元,一人输90元。以上事实有李______和王______接受问话进的陈述为证。这说明赵_______所说的根本不是事实,事实是那天四人在赌博时听到敲门声后匆忙把钱收了起来,只留个别小票迷惑公安人员,以逃避责任。

综上所述,赵______的行为完全符合赌博的要件,本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是完全合法的,申请人赵_______要求撤销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

此致

________复议机关。

附:1.作出拘留决定的材料一份;。

2.李________、王_______的陈述各一份。

答辩人:_______省_______市公安局。

(印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三

答辩人:__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市__县__镇(街道)__路__号。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

被答辩人:__铝管加工厂,住所地:___经济开发区__路__号。法定代表人:___,职务:__。

第三人:___,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住址:__省__市__县__镇(乡)__村。现暂住__市__县__镇__村。

因被答辩人(即行政复议申请人)__铝管加工厂不服答辩人作出的_社工认[]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事实。根据被答辩人《行政复议申请书》诉称:"第三人___系醉酒致伤,不应认定工伤"。但在调查核实时,该厂领导只说他平时经常喝酒,并未说他醉酒上班。而"喝酒"与"醉酒"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提并论。答辩人在作出工伤认定之前,曾向被答辩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书面告知其答辩举证,但被答辩人置之不理,既未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醉酒"的有关证据。如果第三人确系"醉酒"上班,为何不予以制止呢?因此,被答辩人说第三人系"醉酒致伤"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难以成立。

二、答辩人认定第三人为工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依法应当予以维持。经调查,事发当日下午3时许,第三人在操作电锯加工产品时,因材料打滑,不慎右手食、中指被齿轮割伤。以上事实,有现场见证人证明材料以及工伤认定经办人所做的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答辩人认为,第三人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的'排除工伤的三种情形(即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即使第三人违章操作致伤,按照工伤职工无过错的原则,也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综上所述,答辩人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认定第三人为工伤,并无不当。被答辩人以第三人"醉酒"为由否定工伤,目的是为了逃避自己应负的工伤补偿责任。鉴于上述情况,请县人民政府(或者行政复议机关)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复议请求,维持答辩人所作的该工伤认定结论。

此致__县人民政府

答辩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四

电话:_____________。

一、原告__________地区医院超标准收取抢救费、住院费是价格违法行为。

在调查中,我所已收集有关证据在案,证实该院在1999年8月27日已收到省卫生厅__________卫计函203号文件;该丈件第八条重新规定了全省医疗部门抢救收费标准,该医院本应无条件遵照执行,但由于医院领导人物价政策观念淡薄,仍按原标准超收抢救费。

申请人__________地区医院不执行省卫生厅__________卫计函203号文件,超收抢救费是客观事实,不容置疑。不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造成违法事实,就是价格违法行为,其非法所得自当全部没收。总之,原告在复议申请书中妄图把主观动机问题和本案性质问题混淆起来,企图否定超标准收取抢救费、住院费的价格违法事实,借以达到其逃避法律责任之目的,是不能容许的。

二、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地区医院自立名目收取陪人费,应当严肃查处。

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1999年8月16日以前均未制定陪人收费项目和标准。省卫生厅[1995]43号关于“陪人要用医院卧具者,另收陪人费”的规定,其核心是租用卧具者才能收费,陪人不租赁卧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人以“陪人收费”的名义收取费用,纯属自立名目收费,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7款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我所在调查中对该医院收取的所谓“陪人费”本应依法全部没收,但申请人多次请求从宽处理,才未予全部没收。从宽处理,并不是认定此项收费合法,然而原告却以此为理由企图否定收取陪人费的违法性质,纯属诡辩。

综上所述,复议申请人超标准收取抢救费、住院费、自立名目收取陪人费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我所根据有关价格法规、政策对原告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是实事求是的,原告在复议申请书中混淆视听、颠倒黑白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请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维持原决定,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此致

__________省物价局。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五

申请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今年____岁,______户口,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行政复议答辩书篇十六

你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来行政复议申请书收悉。现将我局具体做出行政处理的依据及复议申请内容作如下答辩:

我局________土管字[__________]号《关于对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做出了限期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建筑、收回违法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处理决定。

一、关于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土地使用权属于华胜机械厂和县乡村机械厂,权属面积为时(合亩)。虽然变更了公司名称,但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变更。原华胜机械厂的企业法人代表是,行为人也是,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

二、土地面积是依据实际占用并出租土地面积的范围确定的,并由我局技术中心实地测定。

三、建房手续不够完善,没有依法办理手续。目前拆除的是他非法建筑出租的房屋之一。我局依据《土地违法案查处办法》立案,调查取证,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前,还经过了我局土地违法案件审议小组审议。

四、对盘活土地资产理解错误。盘活土地资产,是政府对上地的合理利用而开展的一系列从政策到实施的活动过程。企业盘活土地资产也必须在国家的法律前提下,依照相关政策进行。

我局在下达处理决定前已将处理结果告知,听取我局意见后,主动放弃听证。我局认为,放弃听证,就是对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认可。

关于“欲将企业一棍子打死”的问题。我们已在处理决定中说明了我局的观点。该案件是由一位律师写给市纪检委的,副市长对该案件有了明确的处理意见。但我局考虑本人投人较大,决定免于罚款,不没收非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建议司法机关对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短期拘役。

所谓“主体错误”。我局处理的主体是土地,而土地的使用者是机械厂和金秋机械厂,其法人代表是.就目前来说,华胜机械厂和金秋机械厂已不存在,但行为人还存在。因土地使用权未变更,因而继宏有限责任公司无权处理原企业用地,继宏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并非法出租集体土地。我局将另立案进行取证调查。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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