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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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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实用13篇)
2023-11-11 18:01:10    小编:admin

一个好的计划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具体的行动和可行的时间安排。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我们可以制定详细的步骤和时间表。计划可以让我们更加有序地生活,减少焦虑和压力。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一

1.“清洁水源”巩固提升行动是巩固提升“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将“清洁水源”整治工作转为相关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的有关载体。2020年1至10月份共清理的小溪(河)流、沟渠、池塘、湖库数量5355处,清理的水体垃圾及畜禽尸体数量886吨,乡村水体清洁行动出动人次34510人次。

2.认真开展扶贫工作。一是组织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对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入户帮扶活动,完善帮扶手册、大力宣传“特色产业以奖代补”资助政策和产业奖励申请,确保帮扶户应享尽享,提高帮扶成效,切实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着力提升脱贫攻坚实效。二是精心组织开展献爱心扶贫捐款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工作群宣传等形式宣传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捐款活动。全局干部踊跃捐款,慷慨解囊,献爱心表真情,为困难群众送上自己的一份温暖。全局41名干部共捐款5100元,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所募集的捐物物资将用于帮助贫苦户生产生活的改善。

3.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局2020年招商引资项目是江苏省客商投资在横州镇建设的xx晨净血液透析中心项目,到位资金和完成投资5000万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1000万元。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二

1.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建设项目。完成了2020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并获得市验收批复,目前17个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建设项目投入了正常运行。6月份完成了2020年xx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引进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9月份完成了2011年xx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引进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已建成的5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正在正常运营中。

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除了校椅镇石井村委汶塘屯外,有5个村(即校椅镇石井村委石井新村(街)、六味村委水抱屯、青桐村委青桐街和榃僧屯,石塘镇石塘社区中陈村)的2011年xx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需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目前已完成了项目设计、立项、送审预算价工作。

3、2020年拟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3月份完成2020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选点、实地调研和上报工作。2020年,我县共实施“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10个,涉及6个乡(镇)。项目下达后,我局配合县乡村办立即召开推进会,并由乡村办组织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对10个项目点进行现场勘察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选址,印发实施方案,完成设计工作并送审预算控制价,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在不断完善招投标程序工作中。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3月份我局向县政府提出了编制xx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的请示并获得了批准,8月份完成了政府采购工作,目前中标单位已完成初稿编制工作。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三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切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为抓手,着力抓好“散乱污”整治、vocs治理、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餐饮油烟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等,全年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79家,其中取缔关闭类48家,整顿规范类31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出台建筑施工管理办法和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2020年全市共淘汰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3台;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vocs污染源清单,完成vocs污染治理企业20家,对5家重点企业开展vocs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混凝土搅拌站改造除尘设施88套、新增除尘设施16套,工业物料堆场新增除尘设施8套,整治施工场地扬尘40处,整治非煤矿山扬尘10家。按月对全市13家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机构的30条环检线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环检机构立即整改。2020年全市环检机构共检测车辆7.5万余台。制发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督查组对区县实施分片包干督查,现场督查指导禁烧工作。2020年我市无一起焚烧秸秆火点被国家和省通报。开展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根据《长三角地区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编制了《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明确和再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2020年派出20批92人次赴京津冀等地及省内其他地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完成省环保厅交办我市的10批99个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中心城区二水厂、xx区一水厂饮用水源地调整获省政府审批,休宁县一水厂水源地调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报省政府,祁门县备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开展并完成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行梳理排查出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8个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祁门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污水集中处理厂,安装完成在线设备并于去年8月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解除挂牌督办;歙县北岸经开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开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启动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分别制定《xx市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流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共排查化工企业52家,对5家企业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5个,其中:汇水水体1个,非汇水水体4个。农村污水治理ppp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扎实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完成二轮试点,顺利启动三轮试点,着力打造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

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并实施《xx市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对全市92家重点企业进行点位核实确认,及时上传疑似污染地块信息。督促4家重点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完成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新光不锈钢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两个试点项目部级调研,其中,歙县遗留铅酸蓄电池污染场地修复试点项目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政府制定出台《xx市关于建立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发现的18个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和我市自行排查发现18个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福昌医废公司医疗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推进1家企业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监管,发放跨省转移危废途径我市告知函12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实验室、机动车维修单位、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的全面摸排,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50余家次。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全市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全口径企业清单和控制目标,目前,xx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以内。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照“三个围绕,一个不上”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源头关。2020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7个。组织开展全市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5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省厅组织的技术审查;徽州区和歙县2个循环经济园区的规划环评跟踪评价报告书通过市级组织的技术审查。配合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小水电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我市小水电站共113个,其中运行水电站98个(含军属水电站1个)、在建水电站1个、停产水电站2个、废弃水电站12个。根据“分类处理”原则,我市拆除类水电站12个。

五积极做好其他污染防治。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清查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9183家、集中式污染设施20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49家、生活源锅炉41台、入河排污口47个,对清查确认的3509家单位、96个加油站等污染源开展了入户调查,顺利通过省污普办清查质量核查,等次为优并获通报表扬。开展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家、注销2家、核发预审4家次,新增2家使用放射源单位;对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检查,督促6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做好系统信息填报和评估报告。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按时限要求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包括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7家、合成树脂行业27家。完成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和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申报;配合环保部固废和化学品中心开展环境雌激素类物质调研。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四

1.加强环评审批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加强了对项目管理。对新扩改建项目,严把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审批验收关,坚持从源头控制污染,削减排污总量。对不符合环保审批标准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认真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计划,促进节能减排。深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地削减了环境污染负荷。加快推进项目清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梳理、公示工作,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

截止11月15日,我股作出行政许可64件,其中,全县审批新改扩建项目47个,(报告书3个,报告表44个);排污许可证发放9份。经过实地核实,指导业主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备案登记表类项目81个。为企业事业单位出具环保意见76份。

2.配合上级环保部门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计划,2020年推进畜牧(屠宰)、农副食品加工、石化、陶瓷、钢铁、有色金属、汽车制造、电池8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由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上收到市级,我们主要职责是对符合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上报企业名单。目前我县有1家钢铁企业、1家淀粉企业、1家食品加工企业正在申报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五

2020年,全面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xx市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努力做到政府与群众“双满意”、保护与发展“双丰收”。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厅党组和市委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干部职工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守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迎接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级领导包保交办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市直部门包保责任制,以最坚决的态度,确保所有信访反映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以解决问题来推动整改工作。同时,提前做好新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接准备工作。

三是进一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2020-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措施任务表》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所确定各项任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大气监控网络建设,完善全市大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实施精细化管理,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积极调动民众主动参与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城市一个洁净、清新、舒适、安静的天空。

四是进一步打好碧水保卫战。围绕新安江、太平湖和阊江三大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充分发挥xx市融入杭州都市圈的优势,加强与杭州市跨区域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环保管理,科技监测,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合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和杭州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工建设新安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推进街口自动站提升改造,真正守护好xx一湖碧波、两江清水。

五是进一步打好净土保卫战。根据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市环保、市农委联合督促相关区县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推进园区危废暂存点建设,着力建立源头管控和长效管理机制。

六是扎实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执法工作。严守生态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守住一方好山好水。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推进绿色发展,落实《xx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做好歙县、徽州区两个循环经济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积极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大环境处罚力度,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七是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化建设。一是结合环境日主题做好“六·五”环保宣传周系列宣传、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xx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二是抓好绿色创建。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做好“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和“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八是配合市人大继续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做好重点排污单位实时监测数据、空气及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保障工作。四是以我市建设“智慧城市”为契机,结合xx市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及数据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

八是积极配合做好“三个改革”。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皖环发〔2020〕32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20〕148号)要求,推进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环保垂改和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确保人员与职能同步平稳过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六

1.强化水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落实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推动重点流域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落实。一是建设xx县宏志矿业、福建省永福化工选矿厂等选矿企业的配套废水底泥干化及循环系统,确保选矿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完成xx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生化处理设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要;三是积极推进九龙湖xx段生态修复,全面清理安砂库区网箱养鱼;四是完成xx城区第二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监管,建立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污染不反弹和升级改造后的养猪场达标排放。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进一步推进东莹化工等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环保治理设施脱硫、脱硝、除尘效率和稳定运行率;二是加快xx县闽山化工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提升改造,减少so2产生;三是强化永福化工回转炉和工艺尾气综合治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四是关停xx县九龙木业有限公司,减少上胶和热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

3.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一是配合市里完成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阶段判定出的全部高关注度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完成中度、低度关注地块选取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二是督促福建省xx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三是抓好xx县氨盛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详查工作。四是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七

一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市的13个反馈意见、8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及17个突出环境问题,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市级督查,坚持市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制,狠抓整改落实不松懈。应于2020年完成的9个反馈意见已全部完成整改,应于2020年完成的4个反馈意见目前正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86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17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342件信访件及33个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见底清零。

二是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和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去年10月3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安徽省动员会召开后,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xx市协调联络组,召开了协调联络组会议,部署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xx市共24批51件,经持续整改,全市5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49件。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我市严格按照“三坚决四必须”和“四确保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xx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全市共责令整改33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2.96万元,约谈相关责任人21人。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八

2.2020年6月7日至7月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广西期间,及时调查处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环境问题共88件,我县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交办88件投诉,共归类为58个问题,不属实问题14个,部分属实问题32个,属实或基本属实问题12个。涉及58个问题,其中不属实14个,部分属实32个,属实或基本属实12个。涉及我局牵头处理的环境问题我局已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并立案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6件,共处罚金194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3.积极、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县涉及的58个问题,已完成3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仍有23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由我局牵头整改问题28个,目前已完整改20个,未完成整改问题8个。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对整改问题实行每周报制度,我局及时督促相关相关部门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汇总上报。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九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结合今年环保重点工作,相继开设“x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整改工作”“xx市固废督查问题整治落实情况”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及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关注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21件,均按时间节点完成答复。二是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厅举办“六·五”环保宣传周暨“xx环保世纪行”等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陆续开展了4次大型广场宣传活动,4次生态文明及环保法律法规进党校讲座,2次绿手帕进校园、环保知识小课堂、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及生态文明随手拍、环保创意小制作、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农村环境与健康宣传及绿色出行活动,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

1.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我县《xx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逐项落实整改。

2.对全县梳理的23个环保突出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的问题4个(嵩溪污水处理厂建成未运行;餐厨垃圾处置任务未完成;自然保护区管护不到位;九龙湖超规划网箱养鱼未清理)。

4.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9件信访投诉件,均做到按时办结,办结率100%。

5.对于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11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县已于8月底将涉及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问题整改完成并向市直有关部门提交了销号材料。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一

1.对照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党政领导生态环保责任目标,提请县委、县政府向13个乡(镇)和14个县直有关部门签订、下达主要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

2.制定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了《xx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把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等,作为乡(镇)、有关部门年终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3.提请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县“两办”督查室、县效能办、监察局一个督查专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全县13个乡镇及14个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按期保质完成。截止目前,2020年共安排实施生态环保责任书67个重点项目,已完成65个,正在推进2个。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二

一是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2020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8件,共计罚款144.93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件,罚款80.23万元;共办理配套办法案件49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8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件。通过案件办理,起到了“查处一个、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二是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草完成《xx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后督察。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办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开展了后督查,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全年约谈18人,下发督办函12份。四是全面推进部门联动。2020年,我局多次会同屯溪区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对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通过多部门合力,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2020年,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共录入监管企业693家,其中重点监管企业46家,特殊监管企业84家,一般监管企业563家。2020年全市通过随机摇号系统共抽取检查企业27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六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52家化工企业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5家企业共11个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完成整治。七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值守。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备案企业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10家。2020年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八是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2020年共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311件(次),所有信访件均得到有效办理。

环保局工作总结计划篇十三

1.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一是围绕“3·15”消费日、综治宣传月和“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环保咨询、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二是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我县于2020年6月获得了省级生态县的命名,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个、省级生态乡镇13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05个;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于2020年7月17日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2020年10月18日通过国家组织的专家验收,等待命名;截止目前,我县已建成市级环境友好型社区3个,县级环境友好型社区5个,省级环境友好学校1所,市级环境友好学校10所,县级环境友好学校5所。三是积极开展“环保进企业”、“环保进社区、乡村”、“环保进学校”活动,不断延伸环保宣教触角。

2.加强环保日常管理。一是严把环评关口,引导绿色发展。严格环境准入,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建设项目,严把“三线一单”底线,进一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力求发展与环保共赢。2020年,共审批环评报告书3个、环保报告表11个。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发放排污许可证13本。三是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2020年,在按期完成常规监测基础上,完成监督性监测62家次。四是依法推进环境信息公开。2020年来,我县向社会公开涉企信息60余条,发布环保工作相关信息30余条,有效推进我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开展污染普查。根据省、市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县已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污染源普查方案,并开展了污染源排查技术培训和普查对象清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

3.从严实施环境执法。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我县根据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部署,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清水蓝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小流域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69人次,检查企业128家次,立案查处企业16家,共处罚金人民币56.12万元,有效遏制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强化执法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信访问题。2020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环保110”投诉件99件,均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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