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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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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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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并不仅仅停留在经验上的总结,更是对自己内心感悟的宣泄和思考。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可以引用一些相关的理论或名言警句,来加强观点的支持力度。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写作的典型错误和对策,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建议。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推进监督制度改革,形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成果,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走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1月至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57.9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7.9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8万人次,占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万人次,占3.8%,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充分印证了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二

今年3月份以来,我国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加。在与时间赛跑、与病毒竞速的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就如同一块“试金石”,考察着干部的综合素质。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我们身为选人用人的组织部门,要通过“疫情”这块“试金石”,为党和人民鉴别、筛选出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的“良将”。

在“常态防控”里,鉴出干部管控力。

通过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疫情逐步趋于稳定,多地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面对全国疫情的“零星发散”,有些干部则“想当然”的以为,疫情防控可以松一松、歇一歇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稳定”不意味着防控力度可以减一减、缓一缓。越是常态化防控,越能检验干部的工作作风。组织部门要以“干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为政治考察“风向标”,通过一线察、暗地访、重点谈、协同考、综合评等多种方式,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等进行全方位“体检”,以引导广大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在“疫情反扑”时,鉴出干部执行力。

近日,全国多地疫情再现,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寒潮”未退,又迎“倒春寒”。这场形势严峻的“倒春寒”,既是锤炼干部的“战场”,也是检验干部能力的“考场”。越是紧要关头,越不能手忙脚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大考验面前,更能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扬表彰、大胆使用;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要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在这场与时间赛跑的实践中,擦亮识别干部的“火眼金睛”,识别表彰、提拔选用执行力强的优秀干部。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抗“疫”一线锤炼本领,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

在“危机处理”中,鉴出干部应变力。

路不险则无以知马之良,任不重则无以知人之德。从抗“疫”斗争的进程看,各级干部的应急应变能力确实得到了强化。但仍有个别干部掉以轻心、优柔寡断,错失应对良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突发事件来临时,理性冷静、执行有力、行动迅速、坚决果断、不留余地、没有空白应该是每一位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党为民择“良将”的组织部门,要充分用好抗击疫情这面“照妖镜”。对为官政治思想不端正、工作能力不出众、工作作风不过硬、占着岗位不履职、占着权力不作为的平庸干部,及时调整、淘汰、出局;对立场有韧度、思考有深度、做事有力度、行为有风度,危机处理能力强、资源调度能力强、舆论引导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委以重任。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三

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共九章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现标志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历经数年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伟大实践尘埃落定、终告有成。亦如大众所言,《监察法》的出台和正式实施更是“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

通过学习监察法,我们要明确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党员和职工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通过实施国家监察法,全面依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题培训、业务学习交流等,增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能力。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打造“纪律部队”,坚持在上级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察法的规定,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防止“灯下黑”,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四

年关将至,总结过去、谋划未来、检查评比、达标考核、述职评议、绩效评估等各项工作千头万绪,常常让广大党员干部应接不暇。但是,不论怎么忙,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政官员必须始终绷紧“反腐败”与“保民生”这两根弦。

年关即是廉关。年关将至,人情往来盛行,各种“四风”问题以及腐败现象便会有所抬头。十八大之后,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驰而不息反“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政风得到了明显改观,新版党纪条规为全党立下了“史上最严”规矩。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节日期间,一些不正之风更有抬头的可能,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也会重新“粉墨登场”。因此,在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的今天,尤其不能放松反“四风”、反腐败的力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形成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浓厚氛围。节日期间,必须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同时,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全面消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岁末年底,天寒地冻,老百姓最迫切希望得到党委政府的关心与关爱,最希望过一个安宁祥和的节日。在这一特殊时期,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政官员必须坚持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全力做好民生工作。要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要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凡此种.种,都是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与生命安全的民生工作,必须时刻关注,须臾不得懈怠。通过扎实细致的“保民生”、“促和谐”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反腐败”与“保民生”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两项重要工作,也是年关的两大主题。只有坚决“反腐败”,才能全力“保民生”;只有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四风”的泥潭、腐败的沼泽中拉上来,才能让其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投入到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中去。同时,“保民生”,可以更好地“反腐败”;民生改善了,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诚意,才能够积极参与到全党全国合力“反腐败”的大潮中来,从而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腐败”问题以及“民生”工作,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元旦春节期间,“反腐败”与“保民生”必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还社会以公平正义,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五

1919年5月4日,一场青年学生的爱国运动开启了青春的旅程,一腔热血激起国民的爱国心,一身正气从此记录在中国的革命史中。在这100年里,五四精神时刻引领着我们砥砺前行,树立远大理想,塑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行,不断献身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去。

青春很短,只不过一瞬就远去。在这有限的年华中,有的人虚度光阴,有的人碌碌无为,但也有的人不断挑战自己砥砺前行,在青春的航程中投入心血、挥洒汗水。青春很长,需要我们去好好经营。习总书记说:中国的未来属于青年,中华民族的未来也属于青年。青年作为国家的栋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身上的担子可是不轻的,如何挑起重担,如何让自己在未来反思中不悔恨羞愧?不断树立理想、担当奋斗和学习本领很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继承和发展上一代人的精神接棒,在无悔的青春中,不负人民,无我奉献。

新时代新青年应志存高远,在青春的远航中树立远大理想信念。理想似一个指向标,在人生的道路上指引着我们前行;理想,似一座灯塔,在偶遇迷茫时告诉我们彼岸的方向。青年马克思树立理想信念,自身投入到伟大理论创建中;习近平总书记立下鸿鹄之志,身先士卒引领梁家河摆脱贫困。在新时代中,我们在前行中总会遇到一些新的挑战,或荆棘险阻,或峰险难走,迷茫胆怯或许是你的第一反应,但心有理想信念,会使我们的心更加强大。奋斗在基层一线的我们,总会遇到不同的“五大关”,或行或止,或懦或勇,只有我们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才能让我们心有猛虎,逢难必过,只有我们坚持以民为师、以民为重,不忘理想初心,才能不负青春、不辱使命,接棒属于我们的新时代新征程。同时,我们要永葆心中的五星红旗,爱国、爱党、爱社会,以赤诚的心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用一生的心血和汗水为祖国的发展增添力量。

新时代新青年应保持本心,以担当的品行把好手里的船舵。五四运动中,无数青年学子以国之运为己之担当,陈独秀、李大钊等先进青年创办杂志引革命洪流;抗战革命中,青年毛泽东持笔持戎,秉心中之担当义无反顾投身革命。正值青春的我们身处和平年代,不同于战乱,不必要颠沛流离,但我们仍身兼重大使命,不能懈怠,国家的繁荣富强还需要我们,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行,时刻保持自身的战斗力,下基层、走群众,在险境中劈浪斩棘,争做勇做时代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奋斗终身。

新时代新青年应以学为本,提高综合素质战“巨浪”。习近平总书记说:“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从实践起步。当今世界,知识信息快速更新,学习稍有懈怠,就会落伍。”面对新挑战,青年不仅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还需要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坚持学无止境,面对知识如饥似渴,掌握知识更进一步,积极探索新领域、新技能,锤炼自身硬本领,以真才实学服务群众,同时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民为师,不断汲取朴素知识,使自身融入到服务中去。此外,我们还需要培养正确的道德认知,不断修身立德,在大是大非面前明辨是非,认清世界变局,切勿人云亦云、盲目更风,巧拒形形色色的诱惑,树一身正气,并居安思危、饮水思源,心怀感恩之心,不断培养自己回报国家、社会和人民,在前进中体现人生价值。

每个时代都是一场长征,每一代人都是上一代人接班人,在这跨世纪的接力中,我们应该怀着感恩的心,以国之重任为己任,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行,永葆五四精神火炬生生不息,风雨兼程地投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六

“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是重要讲话贯穿始终的鲜明主题,彰显了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精神,体现了我们党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赤子之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要求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祛病疗伤、激浊扬清,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严管党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使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学习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要与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领会思想脉络,把握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党内监督,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

党的以来,围绕加强党内监督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只有加强党内监督,牢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才能实现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加强党内监督,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只有加强党内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正风反腐。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管党治党,当前最关键的就是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党的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正风反腐成效明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反腐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才能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指出,“今天,我们比历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信心来自于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信心来自我们党具有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建设。加强党内监督,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七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监督的基础,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早在延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就历朝历代跳不出“建立—兴盛—衰亡”这个周期率问题同毛泽东同志探讨。毛泽东同志肯定地回答:我们共产党人找到了解决周期率的最好办法,就是民主。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无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党的传统作风。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发扬党内民主的制度保证。实践证明:没有广泛的民主,就不会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高度的民主,就没有高度的集中。事实上,发扬民主的过程,也就是实行党内监督的过程。只有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增强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而这个透明度正是我们需要的监督过程。党内监督条例的核心章节第三章监督制度一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并根据党性、国情,规定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第三章第四节单列了民主生活会,规定:党组织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上反映的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为了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励,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这些规定,对于增强主要责任人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党保持先进性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在学好条例的同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全方位监督。同时,还要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是每个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都要恪尽职守,以对党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去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兴旺发达,我们的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我们的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八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就是必须做到高质量监督。而通过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等,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构建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是高质量监督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1月13日,在央视热播的《国家监察》推出第二集《全面监督》,聚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一路征程。专题片娓娓道来的讲述,既展示了将监督制度优势充分迸发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效,又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意义的思想认识提供了学习载体,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

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为什么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专题片给出了明确答案。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身处监管真空地带,针大的窟窿斗大的风,不行,九龙治水,各管一段,也不行。必须不留死角、全面监督,收拢五指、重拳出击,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探索走出一条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更有力有效途径。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的范围全面“扩容”了,监察法明确六类监察对象,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察范围,填补了过去党规党纪和行政监察之间的空白地带,像专题片中出现的吉林工商学院张国志案,就是原来“鞭长莫及”的“漏网之鱼”,改革后无处可逃,被“打捞上岸”。同时,“留置”取代“两规”,监委管辖的88个罪名条条都是腐败分子头上高悬的利剑,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的震慑下,那些违纪违法人员放弃侥幸心理,越来越多地选择向组织坦白交代。

监察体制改革的效力要为派驻机构改革“充电”“助力”,重点领域要突出,所有系统要覆盖。国企、金融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是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点领域,由内设纪检监察机构,改为上级纪委监委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思路一变天地宽”,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监督难题得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以发挥,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派驻机构化作“高清探头”,打造成了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让监督更精准更有效。

在专题片中,我们很真切地感受到监察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实际成效。让群众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从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也是改革的重要初衷。“我不是党员,你们凭什么查我?”“我是村主任,又不是公务员,你们也管吗?”这样的诘问随着改革的落地生根,在职能和制度上,都可以给一个掷地有声的回答:“只要行使公权力,就要接受监督!”拍“蝇贪蚁腐”,还百姓心安,基层监察机构作用日益彰显。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很多变化就在身边,管住“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各级党组织将全面监督责任扛得更牢,“一把手”被盯得更紧,每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也都有收益,党员干部更加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在缕缕清风中得到保障,从而由衷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点赞。

专题片《国家监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本影相册,面向全国观众传递了党中央在新时代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自我净化的坚定决心。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改革的足音继续铿锵,纪检监察“三项改革”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也正在深化中。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九

实行监督是纪律严明讲政治的体现。坚持原则就是讲政治的本质表现,原则就是责任,就是党的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原则问题上绝不让步。贪污,触及底线,导致民不聊生古,致使国家衰败,古来有之,现在,依然还存在着领导干部不坚持原则,不讲政治的现象,这印证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党的干部,无论身居何职,都因尽职尽责,所谓的在其位谋其职,勤勤恳恳的为人民服务。监督不能使人廉洁,但是监督能减少腐败。

实行监督是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必要。每年国家都会招聘大批的年轻人才进入公务员系统,每年的国考、省考就成了国家选人用人的主要途径。要做好选人工人的工作,不仅要按照程序走,做好选人用人的每个程序步骤,还要实行监督,要在阳光之下选人用人,要接受党自己的监督,更要接受人民的监督,清除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为党带来清正廉洁的人才,能者居上,而不是关系着居上,清风正气,自有香气扑来。

实行监督是完善管理程序制度、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巡视整改,我想是各级各部门,每个单位都会经历的事情吧,巡视整改是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是见效快。每每检查出现问题,就必须整改,整改的过程虽然痛苦,但是有效,能够将一些工程项目程序不规范给整改规范、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整改等等,巡视整改的范围很大,巡视整改不仅能帮助本单位发现问题,还能警醒单位管理者,完善相关的程序和制度。监督是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强化执行力,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在这个新时代,我们必须要提高干部监督的工作质量,推动清风正气的良好政治环境的形成。

监督之重,重于泰山,应做好监督工作,给现在的政治环境里来一剂良药,良药苦口但利于心,让监督制度成为腐败的牢笼。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

中国共产党自19建立以来,在历次党的会议和文件中都提出过监督问题并做了一些党内监督的规定,但是与这次党内监督条例相比,显得层次低、不系统、不规范、操作困难。实践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加强党内监督,没有制度就难以监督。单靠以往提倡怎样做,很显然,已造成了一种软弱的监督局面。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核心就是要加强党内监督,就要有一套监督体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比较完备的互相配套、互相制约、互相提高、有章可依、便于操作的党内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了建党83年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需要,为确保党的先进性这一显著特点,制定了科学完整的党内监督体系,解决了长期以来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条例第三章是重点,用了十节的篇幅,分别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十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填补了过去党内监督方面的缺陷,形成了相互配套、科学、严密的党内监督体系,使党内监督有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可以说,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给我们共产党人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要我们认真学好条例,重在落实,就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永葆共产党人先进性的本色。因此,党内监督条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核心。

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在于对党组一班人的监督,特别是对班长的监督。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尤为重要。按他所处的位置,他的所作所为,对全局工作影响重大。记得山东省贪官、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反省其犯罪的原因时说过:到我们这一级别的干部就没人管了。广西省贪官、原玉林市委书记李成龙也坦言: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制对我来说形同虚设。实践证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往往导致腐败。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像胡建学、李成龙这样的人走向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往往都掌握着相当大的权力,如果权力使用不当,必然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败坏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贪赃枉法、腐败变质,特别是对一些有权管人、管钱、管市场的重要岗位、敏感部位以及关键人员,实行有效监督,防微杜渐,这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党内监督条例以党规的形式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即一把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遏制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富有胆识的重大决策。党内监督条例针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强调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并规定了一系列的监督和制约措施。为把党内监督落到实处,党内监督条例还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有权监督一把手。党内监督条例第二章规定,各级党委、党委委员、纪委、纪委委员、党员和党代会的代表,都有权按照条例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的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第四章的监督保障中又规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这些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党内监督的有序进行,对于接受党内监督,减少权力腐败,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一定要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以求真务实、公开公正的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使监督不流于形式。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中管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地各部门党组织,纪委监委也在探索如何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敢于监督。监督是治理的重要方面,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各部门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在这个关键时刻,每个纪检干部要保持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要不折不扣的将这些优惠政策落实,把事情办好,层层的把责任落实下去,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权力监督,从苗头,倾向性问题抓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之中去工作生活。当前,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的纪检检察干部要时刻保持警惕,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紧盯不收敛不收手,突出重点;严查政治问题、经济问题,清除党内政治隐患;防范“围猎”、查处甘于“被围猎”腐败分子;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的开展工作,这些都需要纪检检察官干部有斗争精神,保持敢于监督、敢于斗争的精神。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仅需要有足够的斗争精神,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统一性的人和事作斗争,需要有足够的素质能力来支撑。日常监督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我提升,获得更多本领,在工作中寻找更好的监督方法,从源头开始监督,全过程监督,并做到抓少数重点。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全面提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从敢于监督到善于监督,将纪检监察工作严格落实到底。

《国家监察》第二集《全面监督》:“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只要公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要坚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将监督之网越织越密,将惩腐之剑越磨越利。”

作为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我觉得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加强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新《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党员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党纪政纪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清正廉洁的发展氛围,让社区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突破,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不断加强对干部的领导和监督。在已制定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和各项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深入落实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并继续抓好各种制度的完善、创新和执行,特别是在干部廉洁制度的落实执行上、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监督落实上,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行民主监督,切实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岗、到位、到人,真正发挥各项制度预防、教育、警示作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加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为群众办事实、办好事。同时,认真做到纪检监察“一站两员”工作,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网络。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制订制度,关键问题在于抓落实、抓监督,才能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社区居务的发展。支部由支部书记负责,纪检干部组织落实。建立日常情况内部通报,重大事件向街工委汇报的制度。积极组织并完成街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安排的各项教育、学习、检查活动和任务。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二集《全面监督》,讲述的是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一集详细披露了金融领域一起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的案件——赖小民案。赖小民以及华融公司多名原高管现身说法,反思华融公司监督缺失的问题,接着纪委监委在片中对强化金融企业监督“开出药方”。

村里的临街民宅,被粉刷一新,有的却只刷了一半,上面白下面灰、正面白背面灰,露着一张张古怪的“阴阳脸”……第三集《聚焦脱贫》,摄制组亲赴事发地,回顾去年影响极大的安徽阜阳“刷白墙”事件,通过还原现场、聆听百姓声音,让人真切感受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害。

曾获“全国优秀院长”称号的医院原院长,用了什么隐蔽手段与医药代表勾结,从中获利?第四集《护航民生》一开篇,就为观众揭露了一张医药领域的利益网,讲述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民生保驾护航。

第五集《打造铁军》,把镜头对准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甘肃省原副省长虞海燕的落马,何以牵出了纪委“内鬼”?某省纪委原副书记向老板泄露工作机密,是怎么被发现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为何屡次要求自己的干部清理朋友圈?在这一集里,观众将看到纪检监察机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的铁腕动作,感受铁军队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决心和意志。

一部专题片讲不完改革的故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仍在进行中。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三

加强党内监督,既要发挥制度机制的他律作用,也要强化思想教育的自律作用。只有认真思考和正确回答我们的权力来自哪里,权力应当为谁服务,才能真正做到“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指明了方向。

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开辟新天地、创造新奇迹的成功之道,也是我们坚定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的重要标识。有了这样的信仰和追求,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就能保持政治定力,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毫无畏惧,面对一切诱惑和陷阱心如明镜。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腐败分子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首先都是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只有坚持高标准引领,才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守好纪律、远离底线。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把牢思想之舵、高扬理想之旗、补足精神之“钙”,始终做到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常怀敬畏之心。强调,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心有敬畏,才能言不逾规、行不逾矩。心有敬畏,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是检验党性的标尺,也是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我们要按照的要求,把人民放在心中位置,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要尊崇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

发挥权力正能量。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一论述告诉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要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就是要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每一名共产党人都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把廉洁奉公作为一种价值追求,让权力始终成为服务人民、服务发展的正能量。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四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的标志,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层干部要深学细究这部反腐大法,转变思维、提升技能,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那份力量。

政治认识上的转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监察法》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通过国家立法把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固定下来,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制定《监察法》弥补了现行监察制度的不足,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有利于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监察法》明确了监委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构,它是政治机关,我们要深刻认识它的政治属性。

监察对象上的转变。原来的监察机构只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察,未将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存在监督空白和盲区,比如,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既不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的约束,也不受党内纪律规定的限制,导致不少非党员村干部长此以往形成了只要不犯明显的大错,小错即便一犯再犯也是法外之地的思维。如今,《监察法》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补齐了短板,这对惩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这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十六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制定这样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也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我们党的建设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可有多种方法,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这就是一方面党内任何组织个人如何加强自觉性,自觉地来增强党性,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来遵守党内的规矩。增强自觉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导,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且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同时,另一方面,党内生活表明,由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区别,加上党内外环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觉。我们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就是一种自觉组织起来,为共同目标实现的组织,有高度的自觉性。党对党员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这就有党的建设当中有制度的约束,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纪律问题。我们现在对国家来说是依法治国,对党内来说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要依照制度和党内的法规来治党。这里面有人讲要依法治国,是不是依法治党,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赞成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五

监察法的通过,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全体党员干部而言,让《监察法》落地生根,真正实现向制度优势要治理效能,才是推动监察体制改革最有效的方式。

强学习,深领会。全体党员干部要有效运用各类媒体,通过网络、手机等媒体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国家监察法》全文,吃透《国家监察法》的精髓,学懂弄通做实,主动适应新形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抓落实,重效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习要以实施监察法为契机,站位新时代、立足新起点、迈向新征程,探索建立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要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各方面各环节紧密相扣、法法衔接;要进一步优化配置人员、科学定岗定责,推动人员力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实现高度融合;要拓展深化国家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以来,各级纪委监委落实新要求、运用新手段,严肃查处发生在各个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成为各级纪委监委干部执纪监督的新利器。从而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全新阶段。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监察法的实施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它既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也体现了实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统一的必然性,进一步加强了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填补了权力的监督空隙和死角。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体会监察法的实质。

立法过程之严谨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牢不可摧。监察法从草案到正式立法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取得了各方面广泛认同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后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和精神。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朝着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牢不可摧。

覆盖范围之广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震慑有力。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涵盖了所有的公职人员,实现了对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职能的有机整合,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能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职能行使之严确保执纪监督“新利器”锋刃无比。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加大查处惩治力度,确保执纪监督有力度、有劲道、效果明显。

《国家监察》第二集心得体会篇十六

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就必须在全面系统科学精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的基础上,深入学懂弄通监察法,努力成为忠实信仰者、有效传播者和忠实执行者。

严学真做,提升能力本领。监察法颁布实施后,纪委监委第一要务就是狠抓学习、增强本领,学习运用好监察法,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遵循,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坚持“学”字当头、“实”字托底,在学习培训、宣传解读、贯彻执行等方面下足功夫,先是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务专干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解读监察法,促使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灵活掌握,还以谈心谈话、实战代训、结对互助等方式增强业务工作切磋,让纪检监察干部在一点一滴的日常工作中不断深化融合提升能力。闽侯县纪委监委以“学好监察法·践行十九大”主题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以“网络答题、掌上课堂”等鲜活宣传形式,打造党内监督对象和监察对象学法新阵地,促其随时随地、循环反复在线学法,形成横向触及学习对象,纵向融入生活日常的学法宣传格局。

磨好“利剑”,抓实主责主业。监察法是反腐败立法,它明确规定六大类监察对象,也意味着纪委监委守护的“森林”更加广袤。作为“治林法宝”和“护林守则”,监察法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这一重要原则,也为监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遵循。“磨刀不误砍柴工”,办好一件事的前提是要摸清性质、找准方向、做足准备,我们作为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必须努力提高工作站位,深刻把握“森林”生态和“树木”状况,将纪律和法律这两把反腐“利剑”打磨好利用好。当前,党中央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准扶贫脱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事务作了决策部署,涉及方方面面的人、财、物,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委和监委的监督首责,发挥“千里眼”“顺风耳”“探照灯”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维护公权力廉洁性,对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令行禁止、落地见效。监督后面紧跟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党章党纪和监察法的属性要求,进一步完善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等机制,尤其针对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的重要情况、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做到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严格依纪依法实施,确保依纪依规管权用权、依宪依法从严监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这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要做纪法皆通的“专才”。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贯彻落实《监察法》的一线执法者,要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懂弄通监察法的每一条规定,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成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行家里手。

要明确学习重点内容。《监察法》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进行规定。学习贯彻好监察法,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和自觉性。

要切实增强实践效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习要以实施监察法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干边思考,边研究边实践边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进一步找准定位,在深度融合上下功夫,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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