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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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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精选13篇)
2023-11-13 02:46:15    小编:zdfb

总结是一种思考的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问题的本质。总结应该体现个人的思考和反思,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见解。创造性地运用以下总结范文中的思路和表达方式,可以让您的总结更出彩。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一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7日。

(二)所有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5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五)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六)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七)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发放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在录取院校就读且非主动放弃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5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九)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7日。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二

报考者须提前了解报名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报名地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市(区)、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高考报名工作实际,周密制定高考报名工作防疫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为考生报名提供合理便利,让考生、家长少跑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对于从外地返回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要加强报名场所管理,做好考生“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结果查验、设施设备消毒、现场人员引导等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2.202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三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自主招生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的要求,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绝大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完成报名。为满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因各种原因尚未报名人员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安排一次高考补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名资格和条件按照粤招〔2022〕6号文执行。

鉴于补报名时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艺术术科统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即“3+证书”考试)和2023年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即依学考成绩录取)已经结束或已完成考试编排,拟报考上述招生考试类型的考生不列入补报名范围。

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但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须在补报名期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否则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考生注册。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ks),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二)报名资格初核。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核。考生属性与考试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见附件1,考生类型与所需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2。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经初核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严肃处理。

(三)网上报名。凭考生号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身份证号44开头的广东户籍考生如经报名系统核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四)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粤招〔2022〕6号文附件1附4)进行。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7号)要求进行,考生须在当地招办统一安排下,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一)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普〔2022〕16号)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做好高考补报名工作,充分运用联网学籍、户籍数据审核考生报考资格,严格落实我省高考报名政策,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提交各种报考资格证明材料时,须确保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的,一旦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生须认真填写和核对报考信息,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考生报考信息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录取审核、入学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发放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的错漏可能给考生报名后续工作带来各种问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如有疑问应向学校老师和家长咨询,对包括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户籍地、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以及外语语种、选考科目等报考科目信息均要仔细核对准确,考试科目一旦选定无特殊原因不予更改。

附件:1.考生属性与考试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

2.考生类型与报名材料对应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四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

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

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

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侨考生”登记表。

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

7.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

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

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

11.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

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

15.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

16.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

17.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18.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19.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

20.告知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五

考生本人持报名须提交的材料、申请加分材料和申请优先录取材料(详见附件1-3)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检查,并领取报考卡。考生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2年12月3日前)补齐,逾期没有补齐的,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二)现场采集个人身份信息。

在我省有常住户口的中职生、往届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生等到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期间,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近照。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照片已在建立高中学考考籍时采集,无须再采集。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上的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进入高考报名系统,按照《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要求,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逾期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信息错漏,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卡,其卡号、密码、验证码、数字签名私钥和个人二维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的依据,因遗失、转借他人或泄漏报考卡信息等造成个人报考信息、志愿信息等被公开、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填报考试科类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同时,每位考生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其中3个科目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一个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声乐类、器乐类考生,还须按照《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做好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在报名系统内选择备考曲目、乐器。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在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等四种泳姿项目中选择一种)。

(五)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含普通高考统考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体育单招文化课等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在缴费过程中考生应随时注意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缴费后,待系统显示“缴费成功”方可退出。

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每人每科须缴纳文化课考试费38元,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另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另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此外,报名参加体育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省考试局发布的通知为准)登录我省高考报名系统缴纳体育单招文化课统一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建档立卡”脱贫户(“贫困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两类)或低保户的考生免缴纳各项考试费用,在报名结束后市县招生办将审核确认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核实后备案。

(六)签订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

在网上报名时,所有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并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报名点(招生办或学校)打印《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核对,并签名承诺本人网上所填报的信息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六

2023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资格的审查确认工作,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职责分工,继续实行“按部门、分项目”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市县要成立普通高考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学籍审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成立由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教育纪检监察、招生考试等部门以及各有关学校负责人组成的学籍审查工作小组,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学籍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7号)要求,严格做好在本市县就读考生的各学段学历、学籍和实际就读经历情况的审查。

(二)户籍审查。

各市县教育局要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考报名户口审查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1〕6号)要求,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落户或居住在本市县的考生和监护人等有关情况的审查。负责将户口在本市县的考生及监护人的户口信息名册、考生提交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在本市县居住的异地高考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有关户口、居住信息名册和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暂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或佐证材料分类汇总,并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坚决打击户口造假行为,严把高考报名户籍审查关。

(三)加分资格审查。

加分资格的申请及审查工作,按照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六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进一步推进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琼教规〔2021〕8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各市县教育局在2022年12月23日前,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等有关材料,分类整理造册,移交本市县各有关部门进行初审;按照规定时间将有关部门初审的材料汇总报送省考试局,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审核通过名单。省考试局要及时将市县提交的有关材料分类整理汇总送交给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审查确认。2023年4月1日后,将在省考试局网站上分批公示考生加分的审查结果。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补习的往届生由补习学校,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记入《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其他材料审查。

1.各市县招生办指定专人做好残疾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依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文件精神,会同残联部门、医院对残疾考生提交的合理便利材料进行初审,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202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花名册》及初审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考试局。

2.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及海南医学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专科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海南师范大学乡村小学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等报考资格的审查,由各有关市县招生办根据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结合公安部门对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审查的结果、考生学籍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六)审查结论。

各市县招生办要根据有关部门对考生的学籍、学历和就读情况、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和缴纳社保等材料的审查意见,依据报名条件,在2023年3月31日前对考生报名资格做出“同意报考”或“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同意报考,但需待审不限报资格”“不同意报考”的审查结论,并分类造册报经市县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负责人审批后,由市县招生办主任在报名系统上做出审查意见。2023年4月1日后,考生可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报考资格受限和“不同意报考”的考生,市县招生办应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确认。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七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八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户籍在陕但未在户籍所在县(区、市)就读者,如回户籍地报名,须提供《202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在主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审核手续)。各市(区)、县(区、市)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地报名的高考报考者及时办理并提供《2023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市)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

非在校生报考者,须提供《2023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报名。

随迁子女高中注册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报考者的户籍(居住)和学籍情况是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各县(区、市)要严格审核此类报考者户口簿或法定户籍证明材料原件,严格审查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的考生,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的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市级公安、教育部门对此类考生的户籍、学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随迁子女和户籍已迁入我省但初次户籍登记不在陕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九

(一)考生信息确认是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在后台与公安厅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比对不一致,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各市、县招办认真核实。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内容负责。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

1.2022年11月2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信息;其他考生信息于2023年3月16日前上报。

2.2023年4月5日前,上报体检信息。

3.2023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

(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受影响。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

(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六)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31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

2023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

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十

申请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一)或(二)的有关条件:

(一)本省户口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为全职引进在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其法定监护人已调入我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被我省认定为d类、e类的高层次人才。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即民办本科或独立学院,下同)及高职专科学校。

(二)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原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23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而不符合以上第(一)款1至4项之一,但符合第(二)款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中1至2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照异地高考相应政策报考。

(三)2023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十一

2022年11月20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市)和各中学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九、体检。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十二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市、县(区)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

(一)2014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属本县(区)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县(区)要将这部分考生登记造册报市招办备案。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不得补报。

(二)2014年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所在县(区)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照片质量标准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照像的通知》(陕招办〔2006〕34号)执行。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代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三)2014年12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5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考生参加2015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和各种提前单独录取等,一律使用报名号。2014年12月18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五)2015年3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组织工作另行通知。体检表和条形码(使用考生报名号)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各市招办于2014年12月底前到省招办领取。

(六)2015年5月10日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高职及其他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除外)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准考证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考生、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应编排在同一考点的尾数考场。

高职及其他在编排考场之前已录取的考生,不安排考场,其准考证号接续在参加统考考生之后编排。5月25日向各市发放参加统一考试考生条形码。

准考证号由各市招办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同县(区)、同科类考生的准考证号之间不得留空号,同班学生准考证号不得连续。对通过编排准考证号为考试作弊提供方便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2015年3月20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残疾考生信息(附件3)。残疾考生必须持有市、县(区)残联所发的《残疾人证》。

(八)2015年5月15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所需试卷数量(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点各1袋统计)。

(九)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及时提供《2015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各市、县(区)招办要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安排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体检、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为所有考生、尤其是在外地就读回原籍报名考试的考生提供方便。

四、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一)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5〕22号)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伪造学籍档案。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要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管控,进一步细化各环节工作。针对日益复杂的考试环境,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考试组织管理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有的措施涉及报名环节必须采集考生相关信息的,一定要早部署、早宣传。需要提供技术支持的,请及早与省招办沟通。

(四)做好资格审查总结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报名工作,特别是资格审查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为今后进一步做好高考报名工作总结经验。各市招办要将考生资格审查情况的书面总结材料于2015年1月底前报送省招办。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1.2015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

附件【】。

附件【】。

陕西高考报名工作安排通知表篇十三

(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对区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学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格式见附件20)。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须在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

(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

(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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