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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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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通用18篇)
2023-11-12 19:54:24    小编:zdfb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逐渐意识到其它方面的重要性。在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有客观的态度,客观地总结自己的表现和不足。总结范文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案例。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一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

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

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

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1、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

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

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

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

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

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

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设备安装单位,下同)等各级管理主体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保障各级单位和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 安全生产奖惩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 安全生产奖惩以工程项目内部经济奖惩为主。达到奖励标准的,由工程项目部予以奖励;违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工程项目部予以处罚;触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生产奖励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对于符合以下条款、在检查评比中成绩优良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给予1000元~5000元奖励。

(一)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评比周期内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

(二) 积极主动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三) 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合理、有效,无较大安全事故隐患,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的,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

(四) 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

三、安全生产处罚

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保证金。根据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约定收取相应金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并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责任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等予以处罚。

(一)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

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3万元。

2)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5万元。

3) 若建设单位扣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1

4) 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等事故,除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 安全生产管理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2) 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资源、设施的;

3) 未将本工程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专项用于本工程安全投入的;

6)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的;

10)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11) 施工现场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2) 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

15) 未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工程项目部、监理方、建设单位审批的;

17)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源告知牌的;

2

18) 未落实防汛、防冻、防暑、防雷等安全措施的;

20) 未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回收处理安全管理措施的;

21) 未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22) 未落实现场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的;

23)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后,未及时报告工程项目部及建设单位等相关方的,未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的,阻挠事故调查、掩盖事实的,或未对事故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的。

(三) 现场施工作业违章处罚

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作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的处罚。

5) 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架设、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 塔吊架设、拆卸无安装拆卸方案的,或架设、拆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 操作施工机具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9) 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防护和错时施工等措施的;

11) 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四) 其他

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查实违章而受到处罚的,若处罚金额高于上述标准,按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标准执行,若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扣罚低于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四、奖惩实施程序

(一) 由工程项目部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根据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和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状况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 安全生产奖金由工程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后10个工作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发奖金和“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签收。

(三) 安全生产罚金由工程项目部根据本规定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安全生产罚金在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扣除。

(四) 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项目部在对其安全生产保证金进行结算,并将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退回施工总承包单位。若施工总承包单位被扣除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超出缴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则在工程款中扣减。

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

工程项目名称: 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由中冶赛迪工程项目部备案;一联报中冶赛迪财务部备案;一联由施工单位签收留存。

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

工程项目名称: 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联,一联由中冶赛迪工程项目部备案;一联报中冶赛迪财务部备案;一联由施工单位签收留存。

为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大连市安全生产管理局[2004]14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细则》,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坚持严要求,严管理,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有条不紊的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1、项目经理(建造师)、企业负责人、安全员,除持有效证件上岗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按时、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提高工人生活饭菜质量。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中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4、企业、项目部不但要虚心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认真整改。而且按计划参加公司例会,定期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计划执行。

5、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分部、分项工程,各班组要设专人负责,接受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7、机具、机械、临时用电设备的防护装置,每周检查一次,任何设备

不得带病作业。安全警示标志,及“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平面图形式挂于人行通道口处。

8、严格控制事故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9、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达标工作,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经理,奖励项目部5万元,市级3万元,县市级1万元。

10、在行业部门日常检查中,被“黄牌”警告的、查封的、被新闻媒体暴光的,按情节分别对项目部处罚1-3万元。

二、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从业人员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在日常施工前,企业、项目部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定,从企业工程项目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工程总造价的20%。

(1)、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资金提取按建设单位拨款中,分期、分批提取。

(2)、所拨款项要专款专用。

(3)、安全设施:购买安全网、钢管、扣件等材料时,要向厂家索要相关手续;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

(4)、采用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等,出租方应提供近期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报告书,相应资料档案要随机走。

(5)、资金得到保障,企业财务科要分期分批划拨款项到项目部,采购员要严把材质和法定合格手续关,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6)、安全资金划拨到项目部,发现挪用安全生产专项款额,将对项目部按工程造价5%进行处罚。

2、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使用制度

(1)、企业从工程款中提取20%专项资金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使用。

(2)、企业共有十二个工程处,每个工程处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资金要设立专用帐户。

(3)、提取劳动防护用品资金的专用项目,各工程处要做到专款专用。

(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向工程处通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采购。

(5)、采购商要有相应单位资料手续,一旦出现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一律不得使用,必须清除施工现场。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1)、各工程处除设立专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专用帐外并从提取20%安措费中再提取5%作为专项资金。

(2)、各工程处每年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档案员的培训费用由工程处财务科支付。

(3)、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也要从工程处财务科中提取。

(4)、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时参加学习。

(5)、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有代替行为。发现代替的人员,培训费一律自负。

(6)、学习内容要做好笔记,并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用于机具机械的维修、润滑和除锈费

用支出。

(2)、机具、机械的改造、革新技术研究的费用,要从专用安措费中划拨。

(3)、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要为技术革新、先进工艺的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4)、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提出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每年都要提取,企业、任何项目部不得挪用或占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副经理、主管安全经理、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学习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掌握各种作业的操作规程、规范。

3、转岗换岗的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7天,公司级2天,项目部级2天,班组级3天。

4、培训内容:管理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掌握各工种操作规程、规范,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从业人员:掌握日常工作中的安全常识,学习好《安全生产法》中的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是:有权对本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建议。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义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三宝”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企业和各基层安全检查制度

(1)、建立项目部经理负责制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学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安全动态,以安全检查促进隐患的整改。

(3)、项目经理组织每15日由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查思想认识,看安全达标方案如何实施;第二,查安全管理制度,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第三,查作业班组,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并逐项打分。

(4)、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机具、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项目,内业资料编写情况。

(5)、班组每天班前饭后搞好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6)、负责安全检查人员做好登记和监督执行,并将检查评比结果,记录隐患整改小结。

(7)、企业在检查中考核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的同时,将得分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2、企业、项目部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检查

(1)、企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每周二上午8: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参加人员: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架工班长、电气负责人钢筋班负责人。

(2)、日常各项目部除成立领导小组外,每周检查一次,并且要分专项,如:临时用电项目、脚手架项目,并有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3)、公司除按计划每月一次检查外(30日),10号、20号定期不定期检查。

(4)、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建造师限3日内将存在的问题,按“三定”原则执行。

(5)、按公司年度计划组织在册安全员在节假日、夏季、秋季、冬季必须对所有项目逐项检查,不得有遗漏。

3、 检查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

(1)、公司组织检查人员的选择,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精明强干人员参加检查。

(3)、做到现场逐项落实整改日期,是哪个班组,哪个班组安排,正常时间三天完成。

(4)、检查时,谁存在问题,记录在《指令书》中,复查时逐项进行,发现未改,将停工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停工整改不合格将按罚款细则进行,现场处罚,达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标准。

4、柱查隐患处理,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制度:

(1)、对检查中心的隐患问题,要安排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逐条落实。

(2)、复查时按指令书中要求整改,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开好项目会,提出整改困难,共同解决。

(3)、机械、机具、电气、电缆等带病作业的,要求项目部马上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不良习惯。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 规定》。

2、按照事故类别规定:

(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2小时内立即报企业安全部门,企业逐级上报。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在2小时内上报。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在2小时内上报。

(4)、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重大事故为四级,发生事故单位应在4小时内立即上报。

3、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除及时上报外,应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急救电话:120,报警电话:110。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发生事故之后,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3)、领导没得到教训,不放过;

(4)、职工和群众没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调查要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实施事故处理报告,落实“四不放过”制度

(1)、事故发生后,除立即上报外,并由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立即送往就地就近医院治疗。

(2)、由企业上报并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调查。

(3)、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在调查中要主持公道,公开、公正、公平,防止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7、建立事故档案制度

(1)、企业发生事故后,除及时上报外,要按照《辽宁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

(2)、调查中严格执行《规定》中的十四项条款。

详见报告书格式(附后):

事故报告表

一、企业名称

地址

电话

二、经济类型

隶属关系

三、事故地点

四、发生时间

五、事故类别

六、事故原因

七、事故级别

八、伤亡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工种 工作时间

教育情况

伤害部位 伤害程度

伤害原因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 天

十、本次事故经济损失 元左右

(3)企业或项目部除要严格执行报告书内容外,必须一式8份上交:隶属单位2份、城建部门2份、保险公司2份、企业备查2份。

(4)事故报告手续:单位盖公章,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叫企业档案室。

4、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用人单位必须为企业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事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使职工退休有生活保障。

(2)项目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各项目部依法为建

筑职工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不办理保险的一律不准开工。

(3)意外伤害保险,按市建委【1999】87号文件要求,按工程总造价2‰一次性足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4)当项目部发生意外伤害时,要按事故类别12小时 内保工程处。

(5)发生事故时不得隐瞒或谎报及其他形式欺骗保险费。

(6)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小组、制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电脑里有)

a、0.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一、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1、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找徐升)承发包生产合同(电脑)

2、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件的复印件。(找办公室复印件)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考试卷(查找当年施工项目部证件和三级考试卷)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程处。

一、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国务院493号令)、《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216号令)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升企业员工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建立有效的考核和奖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科室以及各工种所有从业人员。

四、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根据下属员工岗位及其职责进行考核,副总经理负责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初步考核结果报行政办汇总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日常考核工作由副总经理负责。

五、安全生产考核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推进企业安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建立。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

责”,各部门各从业人员工作职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挂钩,本安全奖惩制度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互相补充。

(四)、每年度公司将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并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分别落实到各部门、人头、车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定期考核,确保奖惩兑现。

六、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一)、安全考核入围条件

安全生产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评比表彰资格:

1、员工发生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2、因员工本人引发重大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的。

3、发生因源头安全管理造成有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的。

4、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5、参评人责任车台运输安全三项考核指标其中任何一项超标的。

6、参评人发生有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

7、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公司所属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该部门及其负责人当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的评比表彰资格:

1、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3人以上轻伤的场内事故,或损失10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

2、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责任行车事故,或当年发生两次以上死亡1人、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年度行车安全指标超过目标计划的。

4、因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受到告诫的。

批评或处理的。

6、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对所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被通报批评、告诫、处罚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7、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二)、安全考核奖励条件

公司每年应提取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举报反映公司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

2、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并被公司采纳的。

3、其他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

(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年度先进评比范畴,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1、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认真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3、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车辆“三检制”,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的。

4、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单位抓好事故预防和防范,且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5、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向公司举报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公司抓好安全生产。

6、工作出色,成效显著,成本消耗低,工作质量高,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他不良记录。

7、、对于及时举报反映事故线索、事故隐患或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或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集体财产,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等对防止事故或减少事故损失的,经查证属实,根据线索价值或挽回的损失大小,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现金的奖励。

(四)、违章违纪惩处条款

1、公司各行管部门和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的,按照一下规定进行惩处:

(1)、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500—1000元惩处。

(2)、全年安全指标实际考核,死亡指标或其他指标两项以上超过控制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500—1000元惩处。

(3)、未认真坚持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走过场或对缺席人员处罚不斗硬,导致教育培训面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门安全生产风气不良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1000元惩处。

(4)、未认真及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控、监管力度不够,造成车辆、驾驶员管理失控,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失察,或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3000元惩处。

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1000元惩处。

(6)、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落实或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基础记录混乱缺失,迟报漏报资料现象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200—500元惩处。

(7)、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力,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措施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秩序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500—1000元惩处。

(8)、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接报事故后救援不及时,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损害、损失程度加大,或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00—5000元惩处。

(9)、以上惩处规定中,涉及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部门惩处金额的10%进行惩处。

2、生产作业人员。生产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无故不参加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或因故缺席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补课学习的,责令离岗学习,并处以每次200元惩处。驾驶员、押运员未参加年度安全培训,或一年内累计三次缺席安全学习的,取消在公司的驾驶或押运资格。

(2)、从业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员安排调车,对不服从调度员安排的第一次惩处500元,第二次惩处1000元,第三次违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此外因拖延装货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则由从业人员全额赔偿公司。

(3)、从业人员在职期间一律不准私下用车,或利用公车办私事以及私自将公车交由非公司人员驾驶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给予解除聘用关系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4)、严禁超速驾驶。高速公路白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夜间最高时速不得超过白天时速的80%。一般公路所有车辆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所有车辆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公司将对gps监控违章车辆进行相应的惩处,gps监控数据当月累计超速次数达到1—5次的车辆,公司将对当班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学习1天,同时进行现金惩处100元/次,当月累计超速次数达到5次以上的车辆,公司将对当班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停运学习3天,并处以200元/次现金惩处。 gps监控超速违法记录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的,按以上规定标准处理,超过规定时速5%以上10%以下的,停运学习时间和现金惩处翻倍处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20%以下的,停运学习时间和现金惩处按3倍处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按每次2000元进行惩处,并停运学习7天,对超速违法行为更加恶劣的,不服从公司管理的,公司将直接辞退该驾驶员及押运员。

(5)、经公司gps监控人员提示,拒不改正的超速行为,按每次500元进行惩处,一律停车学习7天。

(6)、出现交通违章记录,一次扣6分的驾驶员必须停车到公司安全科学习3天,并扣发2500元的安全奖。一次性扣满12分的驾驶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取消全年5000元的安全奖。

(7)、不准开赌气车、英雄车、疲劳车。防止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未按规定的处以500元/次惩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休息,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停车休息,以免车辆财物被盗,重载车停靠时一定要选择坚实的路基停靠,以免发生倾斜和侧翻,未按规定者全额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处以500元/次惩处。

(8)、严禁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一次惩处2000元,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解除劳动关系。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驾车,以及在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饮食、闲谈,或在驾车过程中站立、取物、擦拭车窗玻璃、向车外抛掷物品等与驾驶无关的事影响行车安全的,处以500元/次惩处,并停车学习1天,经公司监控人员提示拒不改正的,现金惩处和停车学习翻倍处理。

(10)、不按规定维修、保养、检测车辆,或不按规定实行“三检制”,或驾驶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的,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惩处,情节特别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加重惩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1)、拆卸、改装、遮挡、堵塞gps车载监控设备,或以断电、泼水、安装开关等形式干扰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处以1000元惩处,视情节轻重解除劳动合同。

(12)、运输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警示标志,危险品运输车辆,未配备危险品运输牌、证、灯者,处以200元惩处。

(13)、危化品运输过程中,不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和超范围经营,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惩处。

(14)、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拒绝接受公司安全监督检查,拒不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接受国家行政机关或公司给予的违法违规处罚的,处以2000元惩处,责令离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解除劳动合同。

(15)、违章指挥,强令、致使、纵容他人违规操作、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法生产,或不坚持原则,违章操作,违规办理有关业务,提供虚假证明、文字材料,或玩忽职守,执行制度不斗硬,落实措施不到位,因工作失误或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处2000元惩处,责令离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

赔偿的,公司有权就垫付部分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17)、在公司办公楼或停车场内无理取闹,打砸办公设施设备,处以1000元/次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18)、凡违法违规行为被上级政府、管理机关监察到,并进行通报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从重、从严处理,停车学习和现金惩处按以上规定顶格翻倍处理。

(19)、违反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态度极其恶劣的,公司将上报公安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0)、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停业学习从而影响生产的,学习期间不发工资,并承担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事故惩处条款

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调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对分管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含驾驶员、押运员)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1、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外,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

2、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外,公司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2000元违约金。

3、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外,公司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5000元违约金。

4、造成特大责任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处罚外,公司对直接责任人(驾驶员)处以10000元违约金。

格,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直接责任人员(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强迫、指使他人隐瞒谎报事故、肇事逃逸或导致加重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事故责任人赔偿条款

公司从业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除按规定进行惩处外,还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对事故损失进行赔偿:

1、公司内场发生火灾、污染、危化品泄漏、踩踏责任事故或其他类型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由肇事责任人全额承担事故损失;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公司和肇事责任人共同承担,其中肇事责任人承担的比例为40%。

2、发生交通事故,除对直接责任人追偿损失外,还应按5%-10%直接经济损失处违约金。

七、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

(一)、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本制度未作出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

(二)、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作业规程,应予以告诫的,依照《安全生产告诫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告诫。

(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由相应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执行。其中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考核、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表彰、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奖励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违规经营、服务质量投诉、火灾、堵门、罢市等过激行为、扰乱生产办公秩序的调查处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车辆机械事故、机具设备质量事故、场内安全事故和其他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由安全科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等级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八、奖惩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驾驶员劣迹档案和“黑名单”制度。驾驶员发生违法违

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应及时记入劣迹档案和“黑名单”,取消驾驶资格,并不得再次驾驶公司车辆。

九、附则

(一)、本制度由泸州市叁陆运业有限公司制定,解释权归泸州市叁陆运业有限公司所有。

(二)、本制度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村(社区)、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奖惩的负责人包括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第五条 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企业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考核,重奖重罚,奖惩兑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在年内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者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各村(社区)和各中心站所按300元的标准交纳,亿元企业按1000元标准交纳,规模以上企业按500元的标准交纳。每年1月31日前要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街道财政中心,单列帐户,由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人员上缴,单位两人负责的按1:1分摊,不得从公-款中列支。

第七条 考核内容为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

第八条考核奖惩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经济损失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的单位全额扣减风险抵押金。

(二)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全额扣除责任人的全部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视责任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或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四)未扣减风险抵押金的企业,亿元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其他企业按目标考核1分奖2.5元的标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奖励。

(五)扣减的抵押金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补交至街道财政中心。

第九条 对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奖励资金,由街道财政列支。

第十条 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企业要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全街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奖惩机制。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原责任人未被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的,安全生产抵押金全额返还,接任人重新交纳抵押金。若年度内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按前后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分别扣减抵押金。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三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本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评比的依据是市安监局、市交通局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及单位

考核各驾驶员、跟车员及物流部相关作业人员。

由行政部组织人员进行,并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总经理审核后实施奖励。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工作有规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0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物流部调度每天必须做好管理工作日志的记录。物流部调度不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公司有关春运、“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汛期、雾季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上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为了正确全面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提高员工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的氛围,客观合理的安置组织成员,进而达到提高公司生产效率,提高公司竞争力,顺利达成公司目标,保证公司进行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制定本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根据各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素质要求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情况进行收集、分析、评价和反馈,判断被考核人行为与公司所要求的职责规范之间的拟合程度,尽量体现绩效考核的管理、监督、指导、教育、激励和帮助等功能。对于中高层及部门责任人的绩效考核,以达成企业利润目标为导向。对于中低层员工,以薪酬合理、激励员工、发现人才为目的。

第三条 公司考核标准反映被考核人现阶段的工作表现,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人的强项与弱点,帮助被考核人善用强项与弱点;作为日后工作表现的标准。明确被考核人发展及训练的需要,以便日后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第四条 绩效考核是所有管理者的基本职责之一,是促进业务目标达成的必要手段。通过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评估,管理者充分了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提高本部门管理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管理者与下属持续的沟通是达成绩效考核效果的核心。管理者应当依据考核标准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在分析和判断基础上形成考核成绩,反馈给员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并帮助被考核人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制订业绩改善的行动计划。

第六条  绩效考核用途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工资调整、绩效薪酬分配,工资方案的拟定提供依据;

3、提高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满意度;

4、了解员工和部门的针对性培训工作的需要;

6、为人力资源计划、招聘、选拔提供基础信息。

第七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绩效考核标准、程序和对考核责任者的规定在企业应对全体员工公开。绩效考核过程公开的、制度化。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人本人。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主观感觉、印象或偏见等带来的误差,就事论事而不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绩效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3、反馈的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意见,对绩效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4、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绩效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的评价,不应将本绩效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绩效考核结果中,也不能采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绩效考核期的业绩。

5、一致性原则: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6、公平性原则: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标准。

第八条   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流程

1、由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绩效考核标准编制小组。

2、由绩效考核标准编制小组提出绩效考核标准编制工作计划。

3、对通过工作分析、集体讨论和专家咨询设计出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统计分析和分类研究,获得绩效考核标准。

4、绩效考核标准编制小组进行讨论,最终决定通过考核标准。

第九条 绩效考核标准制定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考核标准不宜定得过高,应最大限度地符合实际要求;

5、相对稳定性原则:绩效考核标准制定后,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可随意更改。

第十条 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岗位说明书中描述的工作内容,在工作质量与工作数量方面达到期望和要求的程度与水平。

2.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并正确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技术的程度,工作效率、并且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和增强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与才干的积极性。工作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

3.工作态度:员工对待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纪律性、协作精神等,认识到自身作用、地位和职责的程度。

4、生产操作类员工的工作同产量直接挂钩,在考核内容上可考虑实施以计件工资或包干工资为基础,同时将成本控制、安全操作和防范、员工学习等因素考虑进去,即考核内容包括产量得分、成本控制得分、安全操作和防范得分以及员工学习等。

第二节 考核人

第十一条 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执行副组长:行政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其它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保证考核工作顺利完成,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十二条  考核人应当熟练掌握考核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实务,对被考核人的业务有充分的了解,必须在考核过程中与被考核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让员工更加了解公司对他们的工作期望,最终达到目标一致,减少内部消耗。同时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绩效,并为实现各自的职业目标而制订自我改善的.行动计划。

第十四条  员工考核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考核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应有调整。

第十五条 考核人对直接下级进行全面考核,同被考核人确定被考核人的工作目标,并对被考核人的工作进行实时指导;及时了解被考核人工作绩效情况,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同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了解员工心态,协助被考核人明确改进方向,以改进被考核人的绩效。对被考核人在管理方面的绩效、激励、指导和培养下属的能力提供评估意见。

第十六条  受被考核人的工作行为或工作结果的影响的协作岗位,对被考核人的工作绩效、协作性提供评价意见。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

1、根据绩效考核标准制定考核表,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2、 对考核事务进行综合协调和控制,按时发放和回收考核表,并进行统计和保存。负责员工奖惩的记录。

3、 协调并会同被考核人的部门领导处理考核中出现的争议。

4、 为其他管理者提供有关考核和面谈技巧的咨询。

5、 制定员工培训、调薪、调职的工作方案。

6、组织并监督各部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将评估结果汇总报给总经理参考。

第十八条 总经理是公司各岗位员工的评估最终人。

第三节 考核种类与考核时间

第十九条  试用考核

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经理考核。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如试用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第二十条 个案考核

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由员工部门经理和人事部决定奖励或处罚。

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核意见;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工作部门经理参考。

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由该员工部门经理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一条 月度考核

月度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主,作为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和奖金发放的依据,并作为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的参考依据。各部门经理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考核时间是每个月的最后一周。

第二十二条  年度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各岗位员工晋升、员工培训、员工发展的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三方面。年度考核一年开展一次,考核时间是本年12月30日—第二年1月10日。

第四节  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月度绩效考核流程:

1、月度绩效考核的启动:月末30日,绩效考核小组副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参加绩效考核动员会,要求小组成员制定并提交本月度绩效考核计划,并监督计划完成情况。

4、提交考核表格:下月度9日,绩效考核人将业绩评分提交总经理审阅并签字。 

5、整理考核资料:下月度10日,人事部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整理归类。 

6、公布考核结果:下月度12日,人事部门向员工通知绩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争议的,每月13日前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同考核人协商处理争议。

在考核期间如果有法定的休息日,考核安排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人事部门经理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月度考核注意事项 

1、公司所有员工岗位业绩考核周期为月度。 

4、月度考核成绩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该岗位月度业绩奖金。 

第二十五条  年度绩效考核流程: 

2、数据收集:1月2日到1月5日,被考核人向考核人提供最后月度工作报告。 

6、考核表格提交:1月11日,部门经理负责将本系统绩效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门。 

11、考核资料备案:1月15日前人事部门需要完成所有考核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考核期间如果有法定休息日,考核安排时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人事部门经理进行调整。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注意事项

3、执行副组长根据小组成员在本年度考核初期制定的绩效考核计划,监督小组成员按计划完成考核工作;对于未能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的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将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避免考核偏差

绩效考核标准需得到员工的认可并在公司一定范围内公开。 

考核人应该经过正规的绩效考核方法培训,了解在考核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掌握考核所需技巧 。

第五节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八条    员工薪酬调整 

人事部门应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束二周内向总经理提交员工调薪提案。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分析员工调薪提案,最终确定员工调薪名单与调薪幅度。 

人事部门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调薪员工,并将员工调整后的工资级别通知财务部。 

员工薪酬调整详细内容见《薪酬管理手册》。

第二十九条 员工晋升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分析员工晋升提案,最终决定员工晋升名单。 

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名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晋升者。

第三十条 工作调动 

年度绩效考核使被考核人与人事部门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工作能力,如果被考核人认为在别的岗位更能发挥其能力并能提高工作业绩,用非所长,或其素质和能力已发生了跨职系的变化,该员工可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工作调动要求,经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同意并获得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三十一条 员工培训 

每月度人事部门需要对员工年度能力培训方案实施具体情况进行总结并不断调整,达到开发、利用员工能力的目的。

第三十二条 奖励

第三十三条   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辞退 

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考核成绩没有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根据《公司离职管理制度》予以辞退。

辞退工作应在年度考核结束后30天内完成。

第六节  考核主体的变动

第三十五条  考核人变动

2、如遇考核期间考核人短期出差或其他不在职的情况,由考核人的上级指定其他胜任者替代考核人进行考核(如考核人为公司总经理,则由总经理指定考核人员代其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  被考核人变动

在考核期限内,被考核人因工作调动而调离原职位,在这种情况下由新职位的考核人对其进行考核。若被考核人在新职位工作不满两个月,则由原职位的考核人提供对该员工前段表现的意见。

第七节  绩效考核申诉

第三十七条 申诉条件

在年度绩效考核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考核期间或考核结束10天内直接向人事部门申诉。

第三十八条 申诉形式

员工向人事部门申诉时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报告,人事部门负责将员工申诉统一记录备案,并将员工申诉报告和申诉记录提交人事部门经理。

第三十九条 申诉处理

人事部门经理与申诉人核实后对其申诉报告进行审核,将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

总经理根据人事部门提交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召开由申诉人、申诉人主管、申诉人部门经理、人事部门经理组成的申诉评审会。

如果员工申诉内容属实,申诉评审会需要按年度绩效考核流程对申诉人重新进行绩效考核,此次考核结果即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

申诉评审会还需要确定绩效考核人对员工考核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如果发现员工绩效考核人在考核过程确有不公平行为,公司将对考核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如果申诉人对评审会考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事部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总经理作为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评审。

通过总经理、绩效考核人、员工部门经理、人事部门经理和该员工共同讨论,确定该员工最终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对于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总经理保留进一步调查处罚的权利。

一次申诉评审结果与二次申诉评审结果在申诉评审会后由总经理决定。

对于二次评审结果以总经理最终决定的评审意见为准。

第四十条 申诉反馈

人事部门在申诉评审会完成后2天内将最终考核结果反馈给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在10天内没有向人事部门提交要求二次评审的书面报告,人事部门将视作申诉人接受申诉评审会考核结果。

第八节  绩效考核文件使用与保存

第四十一条  考核文件保存格式

员工绩效考核袋内考核文件按年度顺序排列,各年内月度考核文件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各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袋统一整理保存在标有部门编号的文件柜中,各员工的绩效考核袋按岗位编号顺序排列,同一岗位员工考核袋顺序按员工编号排列。

第四十二条 绩效考核文件编号方法

绩效考核袋是指用于存放员工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表的档案袋,人事部门以员工编号作为绩效考核袋编号,公司各员工绩效考核袋编号唯一。

考核文件由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该员工编号,第二部分是资料编号月度资料编号由1个英文字母和3个数字组织,前2个数字表示年份,英文a代表月度考核,英文b代表年度考核,第3个数字代表时间排列顺序,例如某编号为a001的员工2001年第一月度考核资料编号为a001/01a1,同年第二月度考核资料编号为a001/01a2,2001年年度考核资料编号为a001/01b1,依此类推。

第四十三条  绩效考核文件保存方法

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绩效考核文件,考核结果以绩效考核袋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存档,保存资料在员工离开公司2年后销毁。

在月度绩效考核完成后10天内,人事部门必须将所有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并完成统一编号工作。

在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20天内,人事部门必须将所有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并完成统一编号工作。

人事部门需要妥善保存员工各年绩效考核文件以便相关部门查阅。

第四十四条 绩效考核文件查阅权限

为了达到存放绩效考核文件工作的目的,绩效考核文件设定查阅权限,以便于相关员工查阅文件;查阅权限分为查阅和复印二种,人事部门必须制定查阅或复印考核文件都需要签字的制度。

各部门经理为了解下属员工历年绩效考核情况,在岗位轮换过程中,为了解相关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有权查阅本系统员工绩效考核文件和资料,但不得跨部门查阅。

总经理有权复印全体员工绩效考核文件,人事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授权的条件下有权复印全体员工绩效考核文件。

第九节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人事部门和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规范自身绩效考核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四十六条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会商总经理后进行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司工会讨论,并经公司总经理审议后的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四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 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 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    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    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    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    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    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    宣传防火知识 ,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8.    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200元。被区级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1000元。

(六)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第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行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1、  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  坚持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  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4、  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6、  对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7、  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第二条: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施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消防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  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  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5、  私自乱拉乱址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报批评。

6、  对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处罚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  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五

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接一项工程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一级(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二级及二级以下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按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公司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总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安全员等,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八条:各分公司、安全处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对受奖单位经理、主管副经理、安全处正副处长和安全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一)、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1000元,主管副经理800元,项目经理800元,安全员400元。

(二)、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分公司经理500元,主管副经理400元,项目经理400元,专职安全员200员。

(三)、在本年度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分公司经理400元,主管副经理300元,项目经理300元,专职安全员100元。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六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石家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及外聘人员。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外聘人员以学期末综合考核形式记录考核并兑现奖惩(400元/人/学期)。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2、外聘人员由学校安全保卫部进行学期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

发当月全额安全奖10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发现第二次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金的5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考核奖金。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金的150%。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金的200%---500%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1人及以上,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除扣发直接责任人全年安全考核奖金外,并及时向县教委上报;由县教委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学校保卫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保卫部牵头,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县教委做相应报送。

八、特别奖励:如果全年学校未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教师安全工作交办任务完成得很好,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及领导表彰,在绩效奖励外嘉奖200元/人/年;学校开展安全征文竞赛,班级学生在县级及以上单位评选获奖,奖励100元/次/人;开展班级安全知识黑板报评选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60元,其余班级鼓励奖奖励50元;安全论文及安全优质课获奖按教科室奖励办法奖励。

九、本制度自校委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奖金来源:30%绩效奖,嘉奖资金由学校其它资金支付,外聘人员奖励金额由学校平时所发奖金之积累;奖金兑现时间:年终)

说明:本制度班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上课时间谁上课谁负责,课间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考核比例为6:4。

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自身防护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事实清楚。

2、根据检查记录对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违章人员进行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3、每月对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桨考核结果在公司内部公布。

4、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要和本企业工效工资挂起钩来,奖优罚劣。

5、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大会,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公开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七

为搞好连队各班组和职工的安全工作,提高连队各班组和职工搞好安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绩效考核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对班组的安全绩效考核,第二部分对职工的安全绩效考核。

对班组的安全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几要求进行考核:。

(一)。

1.

班每发生一起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扣本责任班15分。

2.

班每发生一起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以安质科值班干部签字为准),事故班“双基”考核扣10分。

3.

班发生轻微伤对事故班“双基”考核扣5分。

(二)。

“三违”考核(20分):

1.

班出现特重“三违”现象,扣违章人员所在本班15分。

2.

班出现严重“三违”现象,扣违章人员所在本班10分。

3.

班出现较重“三违”现象,扣违章人员所在班5分。

4.

班出现一般“三违”现象,扣违章人员所在班3分。

附:对在一定时间内无三违现象的班加分规定:每月无三违的班奖励3分,每季度无三违的班奖励5分,每年无三违的班奖励10分。

(三)。

现场管理(30分)

1.

班组出现不规范操作行为(包括电机车、小绞车、开关等机电设备)每人次扣责任班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

2.

班组对查出的隐患不及时安排处理、整改,每次扣1分。

3.

发现一处道轨、地滚、道板、道岔、扳道器质量不合格责任班扣1分。

4.

一处阻车器、挡车栏、挡车杠等一坡三挡质量不符合规定责任班扣2分。

5.

斜坡轨道发现地滚、立轮不转或不灵活扣1分。

6.

过风门不关闭风门的,扣2分。

7.

电机车司机不关司机门的扣2分。

8.

个人包保小绞车准运证丢失的扣班3分。

9.

矸石山发现一处皮带接口、上下托滚出现不完好一处扣责任班1分。

10.

电机车发现一处灯、闸、铃、撒沙装置等不符合规定,一次扣责任班2分。

11.

绞车护板变形,四压两戗不合格,绞车钢丝绳不符合规定(绳乱、断丝超限、绳头打弯、卡子松等)扣责任班1分。

12.

电机车行驶不挂红尾灯的扣2分。

13.

发现工作期间注意力不集中,不认真操作的扣1分。

(四)。

劳动纪律(15分)

1.

重点岗位不现场交接班每次扣班2分。

2.

发现班中喝酒者每人次扣班5分。

3.

特殊工种空岗、班中提前离岗、脱岗每人次扣班2分。

4.

班组职工手指口述不主动、不规范、不熟练每人次扣班1分。

5.

发现一人次在公共场合抽烟随手乱丢烟头的扣班1分。

6.

发现一人次不参加班前会,扣班1分。

(五)。

工程质量、文明生产(15分)

1.

本班所承包区域出现验收不合格品,对责任班扣5分;本班所承包区域,工程质量当月验收达到优良品,对责任班奖励3分。

2.

不积极组织参与标杆工程达标或者因组织不力致使验收不合格,扣责任班5分。

3.

本班所承包区域工程项目被公司、矿评为“十个一”标杆工程,每次对本班奖励5分。

4.

本班所承包区域连续三个月验收达到优良品对本班奖励3分。

5.

物料乱扔、堆码放不整齐、不回收每次扣责任班1分;

6.

设备不挂牌、排板记录不填写,一次扣责任1分;

7.

斜坡轨道不按规定巡检轨道者一次扣责任人1分;

8.

道面硬化不合格、道面碴多有浮煤不清理一次扣班1分。

9.

水沟、道芯一次不挖扣责任班1分。

10.

管线煤尘超限每处扣班1分。

11.

设备不上架五小件不上板每次扣责任班1分。

12.

电缆、雨布吊挂不合格每次扣班1分。

13.

责任范围内的文明卫生不合格一次扣责任班1分。

附:本班文明卫生得到公司.矿领导好评的奖励1分。

对职工的安全绩效考核实行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要求进行考核:。

(一)。

1.

班组发生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事故责任者扣50分,事故班组成员各扣25分;其他组及成员扣15分;

2.

班组发生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事故责任者扣25分,事故组成员各扣15分,其他组及成员扣10分;

3.

班组发生轻微伤对事故责任者扣10分,组成员各扣5分。

(二)。

“三违”考核(25分)

1.

个人出现严重“三违”现象,对违章人员扣20分,扣互保人10分,扣组成员5分。

2.

个人出现较重“三违”现象,对违章人员扣15分,扣互保人8分,扣组成员5分。

3.

个人出现一般“三违”现象,对责任人扣10分,互保人5分,扣组成员5分。队内抓“三违”对违章人员扣3分。

附:对在一定时间内无三违现象的组加分规定:月度无三违的记录个人奖励2分,季度内无三违的个人奖励4分,年度内无三违的个人奖励8分。

(三)。

现场管理(30分)

1.

个人出现不规范操作行为对责任人每人次扣个人2分。

2.

不按班组安排,整改、处理隐患,每次扣1分。

3.

发现一处道轨、地滚、道板、道岔、扳道器质量不合格扣1分。

4.

一处阻车器、挡车栏、挡车杠、等一坡三挡质量不符合规定扣2分。

5.

斜坡轨道发现地滚、立轮不灵活扣1分。

6.

过风门不随手关闭的,扣2分。

7.

电机车司机不关司机门的扣2分。

8.

矸石山发现一处皮带接口、上下托滚出现不完好一处扣责任人1分。

9.

电机车发现一处灯、闸、铃、撒沙装置等不符合规定,一次扣责任人2分。

10.

绞车护板变形,四压两戗不合格,绞车钢丝绳不符合规定(绳乱、断丝超限、绳头打弯、卡子松等)扣责任人2分。

11.

发现工作期间注意力不集中,不认真操作的扣2分。

12.

电机车行驶不挂红尾灯的扣2分。

(四)。

劳动纪律(15分)

1.

不及时填写各种记录一次扣1分。不按规定填写各类报表,每次扣责任人1分。

2.

迟到每次扣1分,无故旷工每次扣2分。

3.

晚下井、早升井、班中脱岗者一次扣2分;不现场交接班扣责任者2分;发现班中喝酒扣责任人5分。

4.

特殊工种出现空岗,每次扣责任人2分。

5.

下井不佩戴或乱放矿灯、矿帽、便携仪、定位仪等合格保护用品人员每次扣责任人2分,不规范使用扣责任人1分。

6.

职工不参各种会议、学习每次扣责任人1分,各种记录不签字每次扣责任人1分。发现有代签现象扣责任人2分。

7.

凡不按时参加复训、培训每次扣责任人2分,因个人原因造成无证上岗扣责任人3分。

8.

不执行手指口述法者每次扣2分,不规范不主动不熟练者一次扣责任人1分。

9.

质量标准化考试对取得前三名优良成绩者每人次奖励2分,不及格人员每次扣3分。

10.

在公共场合抽烟随手乱丢的扣个人1分。

(五)。

文明生产(10分)

1.

责任范围内的卫生不合格一次扣责任人1分;矿车有大罐底一次扣责任人2分。

2.

道面渣多或皮带线下有浮渣等不清理,扣责任人1分。

3.

设备不上架五小件不上板每次扣责任人1分,电缆、雨布吊挂不合格每次扣责任人1分。

4.

物料乱扔、码放不整齐,杂物设备不回收一次扣1分。

5.

设备不挂牌、牌板记录不填写一次扣责任人2分,牌板、设备排板脏每次扣责任人1分。

6.

道岔、道芯有杂物、水沟一次不清挖,每次扣责任人1分。

7.

管线煤尘超限每处扣责任人2分。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学校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的指标,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

一、分管负责人:

1、分管负责人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分管负责人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校务值周巡视到位,及时到岗,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了解,处理并上报,并对值日教师进行提醒,在《校务值日记录》上记录。

二、各年级负责人:

1、各年级组织活动时,事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时落实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2、各年级组织师生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处理要及时。

3、各年级负责人要针对年级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及安全教育,并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三、班主任:

1、认真组织每日学生安全教育,学生行为检查督促工作,每周安全总结,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有记录。

2、及时调查、处理并化解学生纠纷等安全事件并记录,学生中意外事件处理,伤害事件及时救助并上报学校。

3、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异学生管理记录),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4、组织活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到位不导致发生安全事件。

5、对班级学生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好学生,防止安全事件发生。

四、学科教师:

1、值周巡视到位,并将安全情况记录总结在《学校值周记录》本上。对发生的安全事件或无责任事件及时了解。巡视检查学生活动行为,记录不安全行为学生名字,并与班主任沟通的。

2、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隐患,组织有序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3、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4、跟班时,工作到位,协助管理认真,无安全事件、事故发生。

5、学生发生安全事件时,在场或得知情况,应及时救助、处理,否则应负相应安全责任。

6、参加并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学习任务,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五、重大责任事故奖惩

学校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作为评优的依据,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并给予奖励。对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九

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和原则。“一岗双责,一票否决”制度,各处室、班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各部门经常性自查和学校统一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各处室每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校委会对学校重点部位每周定期安全检查1-3次,并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校委会在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到位、反馈到位、汇报到位、材料归档到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责任处室,由责任处室落实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拒绝整改的,给责任处室或责任人扣0.5-1分,造成责任事故的,由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加重处罚,并取消评选资格。

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点工作考核。

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的组织机构,制订安全工作标准化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机构设置,网络体系效应情况。

(2)。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和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制订实施和责任书签订情况。

(3)。

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制订落实情况。

(4)。

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台帐建立和使用情况。

(5)。

考核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与培训落实情况。

(6)。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

(7)。

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效能完好情况。

(8)。

建筑物和设施等硬件安全质量状况和安全使用效能情况。

(9)。

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知识,安全自救、安全救灾的能力情况。

(10)。

安全事故上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1)。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2)。

安全资金投入、正常使用情况。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

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

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

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

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

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

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

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

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

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

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

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

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

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一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二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1考核:每年公司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不少于一次,由安委会制定考核评分表,每季度由工程部对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一并纳入公司季度考核管理。

3.2责任:。

3.2.1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涉及由政府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严格按其责任追究。

3.2.2政府相关部门未予追究的责任,但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事故,视情节轻重程度,依年度安全生产考评办法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委会报公司另定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措施。

3.2.3各单位对其所辖的违规责任单位或职员的处置由各单位按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罚或追究行政责任。

4.1奖励的范围。

4.1.1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4.1.2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4.1.3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4.1.4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4.1.5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4.1.6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4.1.7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4.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4.3惩罚办法。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三

为将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全园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确职责,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署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岗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自己承担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2、幼儿园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岗位根据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日常的检查、汇报、排除安全隐患工作。并做好记录,做为幼儿园考核的依据。

3、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过程中,不定期检查

各项安全工作,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学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则,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工作,并做为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去做。幼儿园对各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首要考核依据。

5、幼儿园在检查安全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园长谈话,给予批评,第二次在全体教职工会给予点名批评,全校通报,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6、幼儿园安全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岗位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模等各种荣誉的评选资格,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7、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计入量化考核成绩,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15)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党政主要领导人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

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10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1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30%。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

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部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将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强化全园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明确职责,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1、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署幼儿园安全工作,各岗位、各相关处室根据自己承担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2、幼儿园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岗位根据自己承担的安全责任,做好日常的.检查、汇报、排除安全隐患工作。并做好记录,做为幼儿园考核的依据。

3、幼儿园安全工作小组在日常的安全工作管理过程中,不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工作,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学期安全考核的主要依据。

4、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则,在自己分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工作,并做为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去做。幼儿园对各岗位的年度考核,以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首要考核依据。

5、幼儿园在检查安全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第一次由主管园长谈话,给予批评,第二次在全体教职工会给予点名批评,全校通报,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

6、幼儿园安全考核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岗位工作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模等各种荣誉的评选资格,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7、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计入量化考核成绩,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一、具体实施方法:

考评:幼儿园成立安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每月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教师的安全工作予以奖励或惩罚。

奖励:每月幼儿园安全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的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每月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教师奖励100元。

惩罚:(一)受伤。幼儿因各种原因受伤,缝一针扣10元,缝两针扣20元,三针扣30元,缝四针扣40元,缝五针扣50元,后果严重者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骨折。幼儿因为各种原因造成骨折,每次扣50元,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三)脱牙。幼儿因安全事故出现脱牙一颗扣10元,二颗扣20元,三扣30元,后果严重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正常换牙而出现的脱牙不属安全事故,但要以医生诊断为准。(四)鼻塞、耳塞和吞咽。教师因失职造成幼儿鼻塞、耳塞或吞下异物情节较轻的每次扣5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每次扣20元。

(五)体罚。凡因教师体罚幼儿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倍惩罚,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评职实行一票否决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讨。

注明:出现以上安全事故不享受教师安全奖励,聘请教师惩罚资金从工资中扣除,公办教师从绩效工资中扣除,谁当班谁承担责任若两位教师同时当班则共同负责。

其它1.教师当班时间离岗、长时间接打电话、串班、吃东西、打堆闲聊、做私活等,查到一次,扣除5元。

2.当班教师不按规定交接-班,未做好交接-班记录,发现幼儿尿裤、尿床、大便等未清洗干净,查到一次扣5元。

3.幼儿出现咬伤、抓伤一次扣2元,4、安全、法制、心理健康课程未纳入班级课程计划,以及未及时开展安全、法制、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一次扣除5元;如实填写各类安全工作记录,上交安全教育工作材料,每差一次记录或每缺一份材料,扣除2元;未按学校要求及时发放各类安全告知书,未向家长尽到告知、警示、宣传、教育责任的,一次扣除5元。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四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xx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xx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五

1.

本实施细则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年检考核包括设备及机房、安装使用、机构人员及制度、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四个方面。

4.

申请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的矿井所使用的监控系统必须取得“ma”标志准用证。

设备及机房。

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及机房必须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安全监控设备的要求。

5.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准用证,仪器设备取得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煤矿安全设备,还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验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属计量器具的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5.

2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应明确规定,符合《煤矿煤矿规程》的要求。

5.

3系统设备备用量不少于20%,系统主机必须双备份。

5.

4设备主机必须与集团公司、省煤矿瓦斯信息网络联网运行。并且有集团公司的验收合格文件。

6.

有专用机房,机房设计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有防雷接地、直接防雷、电源防雷设施,并且设施齐全可靠。

安装使用。

7.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对系统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要求。

7.

1传感器安装的数量、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中传感器安装的规定。

7.

7.

3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规定定期调试和调校,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保持故障记录。

7.

4系统必须具备风电闭锁、瓦斯闭锁、故障闭锁功能。

机构、人员及制度。

8.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

9.

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上岗人员要按特殊工种对待,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持有山西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全省统一编号的《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上岗工作人员资格证》方可上岗,超过有效期后必须经过复训,复训不合格的按无证对待。

10.

煤矿必须制定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等做出规定,这些制度应包括:

(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7)。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8)。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1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机构应建立以下资料档案:

11.

1技术资料,包括:

(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控制断电接线图

(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电子图

11.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资料

(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仪表台帐

(2)。

安全测监控系统维护登记表

(3)。

甲烷传感器校验登记表

(4)。

甲烷传感器使用登记表

11.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报告

(1)。

操作员工作日志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每班值班报表和瓦斯日报表

(3)。

异常情况及处理报表

(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测试报告

11.

4系统管理资料

(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2)。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作业规程

(3)。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4)。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合格文件

(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申请报告

(6)。

集团公司监测中心年检意见书

考核评审。

1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为考核不合格:

(1)。

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ma”标志证书;

(2)。

安全监控系统未按要求进行联网运行;

(3)。

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4)。

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

(5)。

无声光报警装置;

13.

考核不合格者,应在2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考核仍不合格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不合格。

附则。

14.

矿根据《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规范》对本矿安全检测监控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报告(包括检查情况总结,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表)报集团公司监控中心。

15.

各矿在每年的12月份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监控中心申请安全监控系统年检。

16.

集团公司根据矿安全监控系统年检申请在次年4月份之前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年检,同时出具《阳煤集团安全监控系统年检意见书》。

17.

《山西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标准》、《安全监控系统检查评分表》见附录。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县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全体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年终评先评职优先考虑。

2.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第二次,取消评先评职资格。

3.因违反以上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

4、因失职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所用费用自己承担。

5. 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

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田坎彝族乡教育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日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使我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细节上,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一、奖惩制度:

(1)一学期内各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经领导小组成员评定,优秀班级学校将按特殊贡献奖办法予以奖励。

(2)校内财产重大损失、校舍失火、校内非正常性死亡或校外意外死亡,则予以捆-绑式一票否决制。

(3)严禁任何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4)对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没有记录,不对学生经常活动区域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上报,不服从学校安全工作安排的教师,造成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学生上课期间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要追究上课老师和相应班级的责任。

(6)班级学生发生交通、溺水、火灾、电击、群殴、之前班主任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宣传、教育、管理责任,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利用班会及其它形式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周至少一次。(10分。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科任教师可利用相关课程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关内容记载,每月至少两次。(10分。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班主任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发放与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按要求按时上交给具体负责人。(10分。以按时收到的为准,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为止。)

4.每位教师每年必须按时签定相关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定后就履行责任书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共同管理好班级。(10分。未签定责任书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5.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分管付校长,分管副校长在报告给校长。(10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6.每位老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10分。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致学生不顾,造成较坏影响的20分全扣;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5分;因不处理造成较坏影响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7.各位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10分。因组织不善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8、各位老师应做好站岗值班工作(10分。凡因迟到、空岗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0、教师因办补习班被举报到教委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石家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及外聘人员。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10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外聘人员以学期末综合考核形式记录考核并兑现奖惩(400元/人/学期)。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2、外聘人员由学校安全保卫部进行学期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

发当月全额安全奖100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

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发现第二次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金的50%。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考核奖金。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金的150%。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考核奖金的200%---500%外,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

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三级以下责任事故,由学校保卫部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二级以上责任事故,由保卫部牵头,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县教委做相应报送。

八、特别奖励:如果全年学校未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教师安全工作交办任务完成得很好,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及领导表彰,在绩效奖励外嘉奖200元/人/年;学校开展安全征文竞赛,班级学生在县级及以上单位评选获奖,奖励100元/次/人;开展班级安全知识黑板报评选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60元,其余班级鼓励奖奖励50元;安全论文及安全优质课获奖按教科室奖励办法奖励。

九、本制度自校委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奖金来源:30%绩效奖,嘉奖资金由学校其它资金支付,外聘人员奖励金额由学校平时所发奖金之积累;奖金兑现时间:年终)

说明:本制度班上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考核,上课时间谁上课谁负责,课间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考核比例为6:4。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季度安全奖50元。如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20%绩效工资。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30%绩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50%绩效工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中学

2015年8月29日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七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篇十八

安全工作不但要责任到人,还要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为使安全工作更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特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将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

三、对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调度制度,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和事故随时向上级汇报。

五、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考核奖励制度,增强生产安全工作的约束机制,以确保本单位安全运营。

六、奖惩标准:按照奖惩对等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一定标准进行奖惩。

七、对奖惩人员定期张榜公布,以促使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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