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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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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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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琐事扰乱了我们的思绪,写一份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头绪。总结的完美是基于对自身成长的深入思考和整理。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士分享的总结经验,可以从中获取一些灵感和建议。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一

广西北海市的“北海”一名来自其海城区地角镇的同名渔村“北海村”,由于此地最早开发人群都是疍家渔民,他们长年集中居住在靠近避风港的村落,该避风港面向北面海域(北海市是个半岛),所以此村得名“北海村”。

“朝沧梧而夕北海”,北海的名字很早就有了,北海地名的形成,定位于康熙元年(1662年),清政府设“北海镇标”作为“北海”地名的称谓。由于此种说法转述频繁、引证广泛,因此成为一个定例。据文史资料记载,“北海”一词可追溯至宋朝甚至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个时期,“北海”更多的是被外国人所称呼。1965年6月,北海由广东省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之名也一直沿用至今。

建制沿革。

在新石器时代北海已有人类活动,北海市属北海县地,古称“百越”。

商代,合浦所属的百姓就“请以珠巩”进贡商王。

春秋战国时期,岭南称百越之地,北海属百越的一部分。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20xx年),秦王朝征服百越,在岭南设置桂林郡、南海郡和象郡,北海属象郡。

汉代,北海就是桂东南、粤西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这里便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

东汉建安八年(220xx年)合浦郡统合浦、徐闻、高凉、凌允、珠崖五县,北海属珠崖。

三国时,孙吴黄武七年(220xx年)改合浦郡为珠官郡,太元二年(252年)恢复合浦郡。

两晋年间,合浦都是郡治所在地。东晋咸和五年(330年)印度佛教徒智弘,无行从海路入合浦传教。

南北朝建元元年(479年)合浦郡地另设11个郡地,设盐田郡于北海地,杜周一县。

隋大业三年(620xx年)改为禄洲。

唐武德五年(620xx年)合浦郡改称越州。唐贞观六年(632年)添置珠池县,唐贞观八年(634年)越州改称:廉州,因历代出廉官而得名,贞观十二年(638年)废安昌,珠池两县入合浦。唐天宝元年(742年),廉州改称合浦郡。

五代南汉乾亨元年(920xx年)复称廉州,统合浦,封山,蔡龙,大廉四县。

南汉大宝五年(962年)改为媚州都。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废廉州移至海门三十里(北海地)建太平军廉州古城始建。北海自南北朝(479年)设盐田郡起,至北宋靖康二年(1120xx年)先后在北海设过盐田郡,海门镇,陆州,珠池县,东罗县等政区。

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在廉州设提举市舶司,专事海运与外国船只并收“船头规”时为全国六大市舶司之郡,逮扬州,统11个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设两广总督后改名为廉州府,统合浦,石康,灵山,廉州。

清康熙元年(1662年)设北海镇标(军事建)。乾隆年间,北海市开始形成。咸丰五年(1855年)珠场巡检司移驻北海,标志北部湾中心从廉州(合浦)移至北海,北海港口商业城市开始形成。光绪六年(1876年)中英签订《烟台条约》北海与宜昌、芜湖、温州、一并辟为通商口岸。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二

广西北海的珠海路以其历史悠久及房屋建筑风格的特殊,于20世纪80至90年代备受中外专家、学者的关注。该路建于20世纪代后期。它的建成与当时北海建制的升格有关,并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

民国十五年(1926年)三月以前,北海属广东合浦县靖海区管辖,属乡镇级编制。同年,广东省政府在佛山、陈村、北海、梅菉等6个乡镇级的商埠,先后设立市政筹备处,直属广东省管辖。北海于1926年3月被正式批准成立“北海独立市市政筹备处”(下简称市政处),设总务、公安、教育、卫生、财政、工务五科,脱离合浦县。

市政处为了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改造除沙脊街外的大部分主要的大街小巷,重点是后街(今中山路的前称)和大街(今珠海路的前称)。当年的大街从西至东,分别有大西街、升平街、东安街、东泰街和接龙桥。其中以东泰街和东华街“多殷商富户”,筹款建街较易。市政处于1927年6月起,首先拆除这两街,按规划拓建,历时一年完成。

当时的北海,因各种原因,商业一度衰落。主要原因是广州湾(今湛江市)为法国租借地,“货物入口,向不课税”,致使一向到北海采购货物的安铺、石城、壶洞等地的商人,全部到广州湾购货,造成北海商业冷淡。为此,广东南区善后委员陈铭枢,为了减轻北海经济负担,向广东省政府呈文请求“裁撤北海、梅菉两市,改为警局。”理由是“北海地方,原非殷富,市内商务,内因金融混乱,外受广州湾影响,益形衰落,商人营业,十九亏损,民困若此,何堪加重负担……现计市年收入,月亏数百元,维持原状,尚虞不足,有何余力从事建设之可能,较不如取销市制,归并县治,以轻地方负担……(摘1928年11月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南区请裁撤北海梅菉两市改警局》)”广东省政府根据陈铭枢的“呈请”,于1928年11月裁撤北海市政处,“行政归并县治警局”,“设公安工程二科”,以缩减机构,使经济复苏。

其实,市政处被撤销,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与当时市政处一些主要官员的腐败和不作为不无关系。如首任市政处专员陈春熙于1926年3月上任仅10个月,便因“贪赃枉法、劣迹昭彰”而引起北海万人示威游行,并高呼“打倒贪官污吏陈春熙”的口号,同时电请上级机关将陈撤职。陈于年底向省政府提出辞呈,最后倒台。

1927年1月初,接任的周昌荫专员,“因故未曾到任”,由当时驻北海的第十一师部副官林时清代行专员职权。不久周昌荫专员终于到任了,却在当年4月27日因贪污受贿被市民弹劾去职。北海市政处成立仅两年多,先后共4位专员走马上任,其中有2位却是贪官污吏,这就很难扭转北海经济的被动局面了。

市政处撤销后,由警察局行使原市政处的职权。1928年底,对东安街、升平街、大西街和接龙桥进行拓建。这时出现了一些商铺的建筑违章,偷工减料,不按原总体规划的要求建造,使临街铺面建筑参差不齐,甚至出现危房,于是警察局及时张贴《查禁违章私擅建筑》的布告,称“市区范围建筑铺面,例须绘图呈报,发给执照悬挂门前,方准施工……倘敢仍然玩视,故违定章,一经查觉,定必严加处罚……。”由于警察局查禁得力,于1930年底使大街后来的拓建工程得以顺利完成。

拓建后的大街,接龙桥、东泰街改称珠海东路;东华街改称珠海中路;东安街、升平街和大西街改称珠海西路。

市政处裁撤后,北海经济逐渐得到恢复。据王洸编著的《中国海港志》记载,民国十八至二十六年(1929-1937)间,北海港的贸易以民国二十四年(1935)为最盛。全年进出口船只共566艘,共计669096顿,贸易总值为3370000元。对外贸易与越南最为密切,民国二十五年(1936)进出口海轮429艘,计431728吨。另河内船192艘,计38208顿。

市政处成立不到三年便被撤销了。当年北海被升格为独立市就像昙花一现。尽管这样,珠海路作为那段暂短岁月的产物,却成了北海老街的代表性建筑。人们游览在这条历经沧桑的老街,还能感受到它昔日的美丽和曾有过的兴旺。

老街文化的大发展。

10月,市旅委、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海老城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北海老街文化艺术节从10月2日起至10月5日结束,主要活动有10月2日上午的艺术节开幕式,水彩画、奇石、海贝、古船木及明清家具开展仪式;具体内容在北海老街生活信息门户上面有相关的更多活动和内容的介绍;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北海教学创作基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北海教学创作基地、北京书画艺术院北海老城创作基地、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广西联络部、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北海工作站揭牌;10月3日晚的“百年老街、百名佳丽、百米t台”创吉尼斯纪录比基尼秀;10月2日—5日老街街舞秀、行为艺术、乐队表演;老街图片展、第一届百年老街摄影大赛;10月5日晚珠海东路街舞总决赛、摄影大赛颁奖仪式暨首届老街文化艺术节闭幕式。举办老街文化艺术节对挖掘、宣传、弘扬北海历史文化精华,打造北海历史文化名城,提升北海形象有着重要意义,可以将厚重的文化积淀转化为经济活力,聚集人气,改善老街的形象,推动老街商业旅游,带动旅游和谐发展,促进经济和文化建设。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三

北海老街一般指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形成于1927年前后,但它的起源却要追溯到19世纪中叶。自那时起,一批西洋建筑陆续在北海建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骑楼老街。这些骑楼并不是西洋建筑的简单翻版,从深层文化根源来看,它体内流动着的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血液,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一个美丽的结晶。

珠海路毗邻北海外沙岛,是一条百年老街,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遍布英国、法国、德国领事馆旧址,德国森宝洋行旧址和天主教堂女修院旧址等许多中西合璧的骑楼式建筑,见证了北海曾经的繁华,被誉为鲜活的“近现代建筑年鉴”。老街建筑大多为二至三层,主要受19世纪末叶英、法、德等国在北海建造的领事馆等西方卷柱式建筑的影响。

临街两边墙面的窗顶多为卷拱结构,卷拱外沿及窗柱顶端都有雕饰线,线条流畅、工艺精美。临街墙面不同式样的装饰和浮雕,形成了南北两组空中雕塑长廊。这些建筑临街的骑楼部分,既是道路向两侧的扩展,又是铺面向外部的延伸,人们行走在骑楼下,既可遮风挡雨,又可躲避烈日;骑楼的方形柱子粗重厚大,颇有古罗马建筑的风格。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四

各位游客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来到风景秀美,气候宜人,美食成堆美女如云,帅哥成林的风景名胜景区北海,俗话说的好:“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现在流行的说法呢就是百年修的同车行,我们大家今天在同一辆车里可是百年才修来的缘分呐,小周真是深感荣幸啊,中国有句话说要活到老学到老,那来到了北海呢,首先我们也要学习一下三个代表啊:第一:我谨代表北海人民对各位远道而来的客人表示热烈的欢迎,第二:我谨代表商务旅游公司全体员工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快乐之旅,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第三个代表呢是我代表我本人和司机师傅,做个简单的介绍,我呢是来自商务旅游公司的一名导游员,也是大家这次北海之行的地接导游,我的名字是周小燕,大家可以叫我小周或者周导,只要让我知道你们是在叫我就可以了啊。

那接下来呢我要为大家隆重的介绍一下在我们本次旅游中占有绝对重要位置的人,那就是为我们保驾护航的司机师傅x师傅,我们业内呢,有这样的说法,司机呢到了吉林是急开,到了蒙古呢是猛开,到了上海是胡开,那有没有人能想到来了我们广西是怎么开啊?还是我来接开谜底吧,我们广西的师傅呢,比较特殊,他们呢是在黑白两道都能开,为什么这样说呢,那就要说到我们广西的气候了,“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雨”,这就是我们广西的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春夏秋三季的道路呢一般是白色的,到了冬季一下雨,道路就变成黑色了,所以呢我们的师傅是黑百两道都混的很熟的,所以大家对我们这一天的行车安全呢尽可以放心了。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五

北海银滩被列为国度级旅游度假区,为中国的35个“王牌景点”之一,享有“全国第一滩”的美誉。她对象联贯24公里,以滩长平、沙细白、水温净、浪优柔、无鲨鱼、无污染的特点称奇于世。

银滩位于北海南部海滨,距市区8公里。银滩长24公里,一年中可有9个月时刻下海。在阳光的照射下,沙岸会泛出银光,故称银滩,以滩平、沙白、水净、浪柔等特点,被喻为“中国第一滩”。银滩景区首要分为银滩公园和海滩公园。

这里氛围清爽天然,负氧离子含量是本地都市的50—100倍,年均匀气温22.6摄氏度,是痊愈休养的好情形。北海银滩公园依据自身的旅游特点和旅游上风,推出了很多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大型海滨浴场、出色刺激的海上摩托快艇、一教就会的安详卡丁车、沙岸摩托车、愉快淋漓的沙岸足球、浪漫欢悦的异百姓族风情歌舞......

嬉戏要点:游泳场在银滩公园和海滩公园,周末晚上海滩公园里有音乐喷泉“潮”、水幕影戏、及放焰火。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六

北海老街位于广西北海市珠海路,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全是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北海老街为中国岭南直线最长、保存较完好的老街。1927年以前,珠海路曾是北海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中段的店铺主要经营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的店铺主要经营鱿鱼、沙虫、虾米、鱼干等干海货,西段接近外沙港口,所有店铺全部经营缆绳、渔网、鱼钩、渔灯、风帆布、船钉等渔民用品。10月,市旅委、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北海老城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北海老街文化艺术节从10月2日起至10月5日结束,主要活动有10月2日上午的艺术节开幕式,水彩画、奇石、海贝、古船木及明清家具开展仪式。

北海老街一般指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形成于1927年前后,但它的起源却要追溯到19世纪中叶。自那时起,一批西洋建筑陆续在北海建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骑楼老街。这些骑楼并不是西洋建筑的简单翻版,从深层文化根源来看,它体内流动着的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血液,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一个美丽的结晶。

1927年以前,珠海路曾是北海最繁华的商业街区,店铺鳞次栉比,中段的店铺主要经营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的店铺主要经营鱿鱼、沙虫、虾米、鱼干等干海货,西段接近外沙港口,所有店铺全部经营缆绳、渔网、鱼钩、渔灯、风帆布、船钉等渔民用品。随着时间的推移,珠海路逐渐失去了昔日的繁华,除了稀稀落落还有屈指可数的几间店铺经营渔具外,其他店铺已几乎成为民居,街道建筑日渐老化,但由于珠海路尚算保存完整,仍被历史学家和建筑学家们誉为“近现代建筑年鉴”。著名作家舒乙(老舍之子)认为,珠海路和新加坡国宝级的老街一模一样,建议我市保护好这条极具开发价值的老街。

英国建筑专家白瑞德先生认为,珠海路的历史文化价值,不但对北海意义,而且对华南地区、全中国、及至全世界都有意义。加拿大蒙特利尔市市长皮埃尔.布尔克则建议北海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请,将珠海路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来保护。只可惜此街已被破坏。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七

第一条为了保护北海银滩生态环境,规范北海银滩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从事岸线、沙滩、海域、林木保护以及开发建设、旅游观光、生产经营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银滩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核心保护区为西至大墩海、东至冯家江、北至规划岸线、南至平均低潮位线的围合范围以及冠岭公园。

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区(不含冠岭公园)外围向陆域延伸至200米的范围。

具体保护范围以附图为准。

第四条北海银滩保护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北海银滩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北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北海银滩保护的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水利、林业、城市管理、旅游、水产畜牧兽医、海洋、海事等有关部门以及北海银滩管理机构和北海银滩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北海银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北海银滩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自治区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水利、林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和北海市人民政府,解决北海银滩保护政策、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自治区从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北海银滩的生态环境保护。

第八条北海市人民政府在开展保护北海银滩工作中,可以依法相对集中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第九条根据北海银滩保护的需要,北海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实行搬迁安置。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北海银滩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破坏北海银滩生态资源和环境的行为。

北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接到举报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保护规划。

第十一条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北海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审批前,应当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北海银滩建设控制地带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北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北海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根据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需要,北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北海银滩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或者擅自修改。

确需对北海银滩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陆域生态保护。

第十四条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的陆域以建设沿海防护林、滨海景观为主,提高植被覆盖率,保持植物多样性,绿化美化环境。

第十五条在核心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但经依法批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除外。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和在核心保护区内建设经依法批准的安全防护设施、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公益设施的,应当符合北海银滩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程序报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报批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附有景观修复、植被保护、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景观景物、水体、林木、植被和地形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开采地下水,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和地下水保护规划的要求。禁止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砍伐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林木。确需砍伐的,应当经北海市城市管理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

第十九条经批准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绿化指标应当符合自治区的绿化标准要求,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第二十条经批准的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其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色调应当与周围自然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第二十一条因开发建设造成北海银滩生态环境破坏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开发建设单位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开发建设。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新设畜禽、水产养殖场,禁止开挖围塘。原有的养殖场、围塘由北海银滩所在城区人民政府依法整治。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北海银滩沿岸、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设置排污口和排污暗管。各类污水应当按规定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第二十四条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北海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北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并与周围景物、景观相协调。严格控制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内的经营户总量。

第二十五条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品;。

(三)储存、堆放、填埋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污染性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四)采挖植被、开垦、挖沙挖土、新建扩建坟墓、倾倒废弃物;。

(五)其他破坏生态环境、妨碍游览、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海域生态保护。

第二十六条严格保护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海域水环境及海洋生态资源。沙滩、沙坝、滩涂和海洋生物为海域生态保护重点。

第二十七条严格保护沙滩的自然性和完整性。禁止在沙滩随地倾倒、抛洒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不得抛洒、丢弃废弃物品。

第二十八条严格保护沙坝的自然性和海岸景观的完整性,禁止在沙坝上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禁止损毁沙坝、降低沙坝高度、破坏海岸景观等行为。

第二十九条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北海银滩海水浴场及北海银滩近岸海域水质实施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布。

第三十条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和船舶应当配置相应的防污除污设施、器材,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或含病原体的废水及各种固体废弃物、船舶污染物。

禁止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新建船舶修造厂和船舶拆解厂。原有的船舶修造厂和船舶拆解厂应当在北海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搬迁。

第三十一条严格控制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经营沙滩、海上游乐项目的类型及数量。经依法批准经营的游乐项目实行安全责任业主负责制。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越权审批建设项目、擅自修改北海银滩核心保护区总体规划或者详细规划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毁坏或者擅自砍伐林木、采挖植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城市绿化条例》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品,经营切割、敲打锤击、露天装卸、屠宰、加工等产生环境噪声、粉尘、恶臭污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储存、堆放、填埋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污染性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开垦、挖沙挖土、修坟、倾倒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环境保护或者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破坏生态环境、妨碍游览、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沙坝上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损毁沙坝、降低沙坝高度、破坏海岸景观的,由北海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或含病原体的废水及各种固体废弃物、船舶污染物的,由北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海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北海银滩新建船舶修造厂或者船舶拆解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八

海洋珍品、海上森林、海底珊瑚、海洋文化、海滩运动、海上航线、构筑了一个被誉为“东方夏威夷”的海滨旅游城市--北海。

北海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端,北部湾东北岸,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的沿海开放城市。北海市辖一县三区,行政总面积3337平方公里,陆地面积331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957平方公里(含涠洲、斜阳两岛),城区约4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00.13公里,总人口135.4万人,其中市区人口47.95万人。

北海市三面环海,海产资源丰富。所产“南珠”、鱿鱼、对虾、海参、沙虫、虾米、鱼翅、鳝等驰名中外。北海是中国著名的海滨旅游城市之一。

北海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年均气温22.6摄氏度,无严寒酷暑,四季如春,风光绮丽,是度假、疗养、避寒、观光旅游的理想胜地。

1992年北海银滩被列为全国十二个国家级旅游度假之一。

北海是广西南部的经济中心城市,具有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对外开放以来,先后建成了万吨码头、飞机场、微波通讯、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桂林至北海高速公路,构架了北海相互完善的陆海空立体交通网络。随着南昆、钦北、黎钦铁路的建成通车,北海将是中国大西南通向东南亚各国最便捷的通道。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九

海南岛是中国最后一片净土;位于海南清水湾的蓝湾小镇,沙滩沙质细腻,踩上去会发出银铃般的声音,被誉为全球仅三处的“会唱歌的沙滩”,另两处为美国夏威夷和澳洲黄金海岸。

12月18日,由海南陵水县委县政府、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绿城蓝湾小镇共同组织的“万人保护沙滩”环保公益活动在蓝湾小镇沙滩顺利举行。伴着习习海风,参与活动的人们沿着沙滩一路前行,认真清理垃圾。

海南作为全国度假胜地,一直备受推崇,每到冬季,人流量急剧增加。近年来,随着全国雾霾愈演愈烈,慕名来蓝湾小镇度假的游客越来越多,“会唱歌的沙滩”面临巨大的环保压力。

为提升全民环保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保护中国唯一的“会唱歌的沙滩”,一场以“保护海洋,保护沙滩”为主题的环保公益活动在绿城蓝湾小镇拉开帷幕。

本次活动获得了逾万名志愿者的响应和支持。这场声势浩大的环保公益活动,经过现场认证,创造了一项新的世界记录;本次活动也被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主流媒体报道。

据悉,海南·绿城蓝湾小镇是以品质著称的房地产开发商“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hk:3900)的下辖项目,也是该公司打造的第一个“理想小镇”项目。与海南其他“旅游小镇”不同,蓝湾小镇倡导文明公益、邻里友爱的价值观,有自己的“小镇公约”,小镇居民经常自发组织公益活动。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十

大家好!我是苏诗文,是大家本次游行的导游。这里就是著名的北海银滩。

现在,请大家向前直几步,我们来到了银滩的沙滩上。现在大家可以脱下鞋子,直接把脚踩在沙子上,大家一定会感觉到沙子很细很软,在上面走路很舒服。你们看,这里的沙子是不是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非常亮呢?而且还发出银色的光芒?大家知道银滩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吗?关于银滩这个名字的来由还有一个传说:从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财主,但是,他的钱都是从老百姓那里抢来的,所以老百姓也非常恨他。但是,老百姓却从不敢反抗那个财主,因为财主有钱有势,老百姓也也怕他。一直到一天,一个爱为老百姓打抱不平瓣“英雄”来了,他知道这件事之后,便杀死了财主,然后把财主的金银珠宝完全撒在沙滩上,让大家去捡。最后,沙滩上把掺着一些银子碎块。就这样,这个沙滩从此变得银光闪闪的,因而得名“银滩”了。

大家请继续向前走就可以看到大家了,你们可以闻一下,是不是可以闻到了咸咸湿湿的海风呢?阳光下的海面是很漂亮的,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大海一望无际,水天相接的地方还能看到海鸥。待会儿解散后,大家还可以去踩踩海浪吧!

来到北海,如果你不尝尝这儿的海鲜就很可惜了。这可是从海里直接捕捞上来的生猛海鲜哦,大家可一定要记得尝一尝哟!

一天的北海之旅就要结束了,我很高兴能认识大家,希望大家以后经常来北海玩!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十一

冠头岭山体为砂岩石质,西南麓下海湾,海水清澈见底,巨大的礁石群错落嶙峋,古迹龙王岩(廉阳古洞),因海浪侵蚀沙岩,壁基裸露,现出突兀参差的怪石奇观。岩下惊涛拍岸、潮声如雷,因而“龙岩潮音”成为北海一大景观。登山远望,海天一色,帆影点点,令人顿觉心旷神怡。朝观日出夕赏日落,听浪涛拍岸,看浪花卷起千堆雪……大自然的天籁美景,实是美不胜收。麓被海浪侵蚀成陡壁。冠头岭雄峙北部湾畔,北海市西南尽端,俯瞰古珠池,有“三廉海门”之称。

冠头岭历史上为海防要塞,它曾是历史上北部湾畔人民作为抵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天然屏障,主要由风门岭、丫髻岭、马鞍山三个山体组成,自西南而东北弓行走向的3公里多的全岭,密林覆盖,绿荫苍郁,四季长青,气候温暖。

明洪武八年,为防海寇袭扰,创设炮台于主峰之侧,遗迹尚存。迄今岭巅灯塔已增高,登山公路可直达岭巅。建国后,遍岭绿化,现今冠头岭已成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1988年林业部批准建立冠头岭森林公园。1995年北海市规划局出具了森林公园用地范围图面积245.7公顷。森林公园目前以马尾松树种为主要建群树种,林地面积约3000亩。园址为国家冠头岭森林公园的一部分,现属初建阶段,自然植被以马尾松林为主,内有十片零星空地,山间洼地,半朝海半朝陆,北依海拔70米的山顶,为冠头岭国家森林公园的组成部分。

介绍广西北海导游词篇十二

北海老街一般指中山路和珠海路,老街形成于1927年前后,但它的起源却要追溯到19世纪中叶。自那时起,一批西洋建筑陆续在北海建成,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文化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骑楼老街。这些骑楼并不是西洋建筑的简单翻版,从深层文化根源来看,它体内流动着的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血液,是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一个美丽的结晶.

老街建筑大多为二至三层,主要受19世纪末叶英、法、德等国在北海建造的领事馆等西方卷柱式建筑的影响。临街两边墙面的窗顶多为卷拱结构,卷拱外沿及窗柱顶端都有雕饰线,线条流畅、工艺精美。临街墙面不同式样的装饰和浮雕,形成了南北两组空中雕塑长廊。这些建筑临街的骑楼部分,既是道路向两侧的扩展,又是铺面向外部的延伸,人们行走在骑楼下,既可遮风挡雨,又可躲避烈日;骑楼的方形柱子粗重厚大,颇有古罗马建筑的风格。骑楼建筑最精彩部分是花墙头,其下部的长方形构图,来源于中国建筑的匾额,这在西洋建筑里是找不到的。匾额里本应是书法“某某阁楼”之类,在此处演变成了一枝梅花浮雕。匾额的左右两边还题有对联,韵味十足。而它最原始的来源是中华民族炎黄时代部落内部的图腾崇拜,炎和黄两个部落分别崇拜龙和凤,在建筑的屋顶上的正中最高处安放龙或凤的吉祥物。这个吉祥物就好象一条主线,贯穿中华文明几千年的历史。当它在北海骑楼上出现时,更加演变得多姿多彩。

许多骑楼上部都有的“天目”,这个“天目”的精华之处在于“空&rdquo1290和“园”。在中国文化里,“空”的概念具有非常深邃的文化。所谓“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由一个“空”衍生出了光辉灿烂的东方文化。而这个“圆”,则更包含了天地合和、天人合一、大一统、大团结、大同世界等深厚的文化和哲学理念。南方沿海的骑楼,初步划分为闽派和粤派。闽派骑楼由于受当地传统木雕技艺的影响,骑楼立面上堆满了浮雕图案。粤派骑楼以广州为中心,由于历史较为久远,多以岭南风格为主调,兼有满州风格和欧式风格。北海因过去地籍管辖一直属广东,因此北海骑楼是粤派骑楼的一个分支。但与福建、广东骑楼相比,北海骑楼没有过于烦琐的雕饰,而是更加简洁,线条精美,高潮突出,整体和谐。其艺术处理之成熟,堪称奇葩。

北海的西洋建筑群,它所对应的历史事件是两个条约,即1858年《天津条约》和1876年的《烟台条约》,以及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半殖民地历史时期,所以北海老街又是历史的见证。

1927年以前,珠海路曾是北海最繁华的商业街区,店铺鳞次栉比,中段的店铺主要经营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的店铺主要经营鱿鱼、沙虫、虾米、鱼干等干海货,西段接近外沙港口,所有店铺全部经营缆绳、鱼网、鱼钩、渔灯、风帆布、船钉等渔民用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北海老街逐渐失去了昔日繁华,除了稀稀落落还有屈指可数的几间店铺经营渔具外,其他店铺已几乎成为民居,街道建筑日渐老化,但由于珠海路建筑尚算保存完整,被历史学家和建筑学家们誉为“近现代建筑年鉴”。

著名作家舒乙(老舍之子)认为,珠海路和新加坡国宝级的老街一模一样,应保护好这条极具开发价值的老街。英国建筑专家白瑞德先生认为,珠海路的历史文化价值,不但对北海有意义,而且对华南地区、全中国、及至全世界都有意义。

到老街漫步,你会感受到一种截然不同的文化氛围,那里的街、那里的楼、那里的人,还有家家户户门边晾晒的咸鱼干,不禁让你忘却是身处都市。这里没有车水马龙的景象,老人们摇着大蒲扇在门边乘凉,或齐齐围着聊天或打麻将,他们眼睛里透着平静与安详,仿佛老街的一切都还和他们小时候一样,什么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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