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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服务合同管辖法院(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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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服务合同管辖法院(汇总17篇)
2023-11-20 16:46:39    小编:zdfb

合同是经过双方或多方协商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草拟合同时应尽量考虑到各种风险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以免后期发生纠纷。下面是一些常见合同类型及其主要条款,供您了解和参考。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一

(_____________)民初号。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二

申请人因金某等人诉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民初字第****号),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5年**月**日收到贵院受理的金某等人诉申请人民间借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金某等人诉于某、于某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包含几个独立的诉讼,本案不应合并审理。金某等六人分别于不同时期出借款项,借款合同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分别为独立的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的,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申请人不同意将本案合并审理,故贵院将几个独立的诉讼作为一案立案受理,显然存在不当之处。

其次,被告于某、于某某、*****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不属于***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且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原告住所地也并非**县,本案不应由贵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四位原告的住所地均不在贵院辖区范围内。被告于某、于某某的住所地为***市***区,被告*****有限公司的住所地为景德镇市***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被告住所地均不在***县辖区范围内,且合同履行地、四原告住所地均未在***县境内。故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为景德镇市某区,属于景德镇市***辖区,本案应由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依据法律规定及上述事实,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景德镇市***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市***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一五年**月**日。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三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一个重要机构,负责解决国际争端并保障国际法的适用和发展。作为联合国系统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法院在维护国家间的和平与安全方面拥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其中,管辖权是国际法院行使职权的关键。在过去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有了深入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有一些自己的心得体会。

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规定,对特定类型的案件作出审判的权力。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主要来源于国际法和特定的协议或条约,例如《联合国宪章》、《罗马规约》等。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主要分为两类:强制管辖权和自愿管辖权。

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必须作出审判的权力。这包括案件对联合国危机平息措施的合法性进行裁决、解释国际条约、确定国际法的发展和适用等。自愿管辖权则是指当相关双方同意将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时,国际法院就有权对该案件进行审判,这种情况下国际法院处于双方自愿和同意的基础之上。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主要由以下条件决定:案件的性质、被告国籍、原告国籍以及法律授权的范围等。在适用国际法院管辖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案件必须符合国际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和条约约定。其次,国际法院仅对国家之间的争端进行裁决,而不对个人或组织之间的争端进行裁决。最后,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是有限的,对于一些政治性的问题,国际法院可能无权干涉。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在国际争端解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国际法院的审判,可以保障国际法的适用和发展,促进国家间的和平与安全。近年来,国际法院在各种国际争端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对于某些争议岛屿的主权争端、对于战争罪等的处理等。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因此对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学习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我深刻了解到国际法院在维护国家间的和平与安全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同时,我认为在管辖权适用上,不仅要遵循国际法院的法规和条约,还要注意在具体情况下如何合理运用法律规则,维护国际和区域的和平与安全,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和适用。因此,我们应不断加强国际法院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和适用,促进国际社会和谐、稳定和繁荣的发展。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四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12】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09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五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h市b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的。2005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a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h市中级人民法院。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六

原告: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_____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七

xxx:

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xx室,身份证号码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xxxx年x月x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06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贴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当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八

发生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当事人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若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下面由文书帮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法律知识。

根据法理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可以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2.合同实际履行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作者单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一、介绍五种约定不清的管辖地确认方法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二、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九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因申请人与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__,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申请人:王x,男,44岁,汉族,职工。

被申请人:济宁分行,负责人,李。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管辖异议如下。

一、申请人、王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管辖权的约定。泗水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本案的另一被告王见上面,才将后面提及的债权转让协议让我签字,该协议至今没有王签字,被申请人当然也不会有与王间的约定管辖的相关证据,事实上,卷宗材料中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

二、本案依法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在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案中,申请人的住址是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村,工作单位是泗水县金庄镇卫生院,另一被告王住址为泗水县泗河街道办事处圣源居小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两被告的住所地均为泗水县,故本案当事人间在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看,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1、被申请人不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借款人(本案另一被告王德英)与泗水间所签订的合同,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办理了抵押,申请人为该合同借款作了保证。该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该条款未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该合同当事人并未对两个可选项进行选择。退一步而言,即便是当初泗水与王x选择了由贷款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之一的明确选项,该选择(即约定管辖)也只能是在合同当事人即泗水和王间具有法律效力,该约定与被申请人无关。

2、被申请人与王、申请人无管辖约定。

2019年10月10日,因泗水未找到王,故该协议书上至今未有王签字,申请人便在该债权转让协议预先加注了“担保人:王x”。在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该份债权转让协议上虽有“中国xx银行济宁分行有权选择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字样,但由于济宁并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即便是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本协议当事人(泗水)为第三人(济宁)约定管辖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在诉讼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只能依据由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问题。

综上所述,申请人、王(本案另一被告)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泗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泗水工行与申请人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为第三人(即本案中被申请人)约定的诉讼管辖无法律效力。贵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结合申请人向各级领导发出上访材料来看,贵院原经办该案的法官张确有违法操作立案之嫌,敬请贵院将该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济宁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申请人:xxxx。

住所: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被申请人: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系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区,而不在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路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敬礼!

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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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____(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因____(写明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不能行使管辖权。

本院认为,____(写明对下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事实与理由的分析意见)。

本案由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一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66年6月3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路xx号,电话:***xxxx。

被申请人:高某,男,1955年10月17日出生,住xx区xx镇xx村xx组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xx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xx诉被告王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xx母亲住所,随即王xx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xx,王xx于20xx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xx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xx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xx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2月20日。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二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19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管辖异议如下。

一、申请人、王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管辖权的约定。泗水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本案的另一被告王见上面,才将后面提及的债权转让协议让我签字,该协议至今没有王签字,被申请人当然也不会有与王间的约定管辖的相关证据,事实上,卷宗材料中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

二、本案依法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在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案中,申请人的住址是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村,工作单位是泗水县金庄镇卫生院,另一被告王住址为泗水县泗河街道办事处圣源居小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两被告的住所地均为泗水县,故本案当事人间在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看,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1、被申请人不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借款人(本案另一被告王德英)与泗水间所签订的合同,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办理了抵押,申请人为该合同借款作了保证。该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该条款未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该合同当事人并未对两个可选项进行选择。退一步而言,即便是当初泗水与王x选择了由贷款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之一的明确选项,该选择(即约定管辖)也只能是在合同当事人即泗水和王间具有法律效力,该约定与被申请人无关。

2、被申请人与王、申请人无管辖约定。

2019年10月10日,因泗水未找到王,故该协议书上至今未有王签字,申请人便在该债权转让协议预先加注了“担保人:王x”。在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该份债权转让协议上虽有“中国xx银行济宁分行有权选择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字样,但由于济宁并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即便是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本协议当事人(泗水)为第三人(济宁)约定管辖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在诉讼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只能依据由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问题。

综上所述,申请人、王(本案另一被告)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泗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泗水工行与申请人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为第三人(即本案中被申请人)约定的诉讼管辖无法律效力。贵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结合申请人向各级领导发出上访材料来看,贵院原经办该案的法官张确有违法操作立案之嫌,敬请贵院将该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济宁市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三

原告:______________,……。

……。

被告: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__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_______________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未应诉答辩。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移送的事实和理由)。

本案移送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四

司法服务是法院的重要职责之一,促进司法服务的提升也是法院的关键工作之一。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本人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在参与法院促服务工作的过程中,收获颇丰,也有了一些思考。今天,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在法院促服务中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认识司法服务的意义。

首先,我意识到司法服务的意义非常重要。司法服务是法院工作的一大方面,而法院又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社会公正的实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认真贯彻办公室主任的多次强调,确保我们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第三段:提高工作能力。

其次,促服务的过程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在参与促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在传达一些政策法规或是解答一些居民咨询,更重要的是在从有效地解决每个问题的过程中提升我们的思维和工作能力。不断学习新技能、熟悉新流程,对于我们的执法工作能力提高至关重要。

第四段:改善工作态度。

另外,促服务也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工作态度。当我们主动关心他人、积极服务他人的时候,才能真正地体会到工作的快乐,也会更容易体现自己在工作中的价值。我们需要开放心态,放下心中的成见,和不同的居民进行交流沟通,这也是助力我们改善工作态度。

第五段:总结。

总之,在法院促服务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我们需要认识到司法服务是为公正服务,也需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改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社会自身的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将再也不会轻视司法服务的重要意义。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五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法律机构,总部位于海牙。它是联合国系统内唯一的全球性判决机构,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以及颁布法律意见。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影响到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条约和有关国际组织规则。它能够管辖的案件有两种类型:一是根据双方国家达成的协议,将特定的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进行解决;二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件事上存在争议时,其中一方可以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是有限的。首先,它只能处理国家之间的争议,不能涉及个人的刑事案件。其次,只有那些国家同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的争端才能被提交,而一些国家并不承认国际法院的权威性,并且会拒绝出席或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最后,国际法院也无法处理关于国家内政的争议,例如选举或政治权力交接等事宜。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已经应用于多个重大的国际争端案件。例如,1998年南斯拉夫联盟解体后,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之间就在科托尔地区的领土争议上产生了争端,两国最终在2008年将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国际法院的判决指出该地区属于克罗地亚。另外,国际法院还处理过关于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之间的边界争端以及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恐怖袭击和间谍行为等案件。

第五段:结论。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在国际社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促进国际法律的进步与发展,同时也能够保护全球公民的权益。然而,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是有限的,矛盾和争议将始终存在,必须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前提下,才能得到解决。希望国际法院未来能够继续发挥作用,为世界和平与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六

申请人: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__,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篇十七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号______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__________号______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两地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未果。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报请我院协商解决。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事实和理由)。该案依法应当由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规定,现函告你院协商解决管辖争议。请你院在收到本函后__________日内函复我院。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制定,供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下级人民法院和其他辖区的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商请其他高级人民法院协商解决管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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