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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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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精选9篇)
2023-11-13 11:45:44    小编:zdfb

总结是对过去的尊重,对未来的承诺。在总结的过程中要注意提炼出主要的亮点和不足,以便更好地改进和提升自己。这是一篇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一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严控出差纪律,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出差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3.2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出差申请表》的,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四、出差后需履行的手续。

4.2员工出差须按时返回,如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须电话提前请示主管领导。出差返回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未补办或补办未获批准的,按旷工处理,费用自行承担。

五、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

5.3员工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5.4办理差旅费预借、报销手续时,公司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如出差员工账务未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办理新借款手续。

5.5员工差旅费预借标准,由部门经理估算签批。

六、差旅费审批权限。

6.1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1000元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领取;

6.2员工出差预借差旅费超过1000元,由部门经理审批,报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领取。

七、差旅费标准。

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经理审核-董事长助理审批-总经理签批方可报销。

7.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

按全额补助标准给予补贴,如出差当天未住宿的,给予50元餐补。

7.4如两人同行,取高标准人员补助执行报销,另外一人补贴50元。

8.2普通员工出差乘坐火车,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购买火车硬卧票。

8.3普通员工出差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硬卧或以上的,须填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软卧或飞机,否则按本次到达目的地的火车硬座票价给予报销。

8.4部门经理出差,需乘坐火车,若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申请7折以下机票。

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部分一律自理。

10.2财务部在核准出差交通费时,往返车站、机场等交通费实报实销,不受限额限制。

11.1员工出差经批准报销招待费的,当日餐费不再报销;

11.2参加由本公司或代理商承担全部费用的会议及培训、学习,不享受公司出差补助。

十二、出差纪律。

12.1员工出差须严格遵守公司出差纪律,积极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

12.3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出差申请表》中批准的地点、路线执行,若确需改变,须请示部门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凡因私改道,经核实后按事假处理,绕道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十三、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二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5、电话费补贴销售部主管150元、区域经理100元、销售员70元。 

6、出差人员无论级别在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八、手机号管理 

1.销售员手机号码由公司统一发放,服务密码由公司统一设置。

2.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3.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  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三

企业对于销售人员出差所用的费用,出差流程等都要有相关的出差管理制度,以下提供的销售出差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出差认定:指出差地点跨越日常办公地点或工作所在以外的省市。

一、人员能在当天返回的不视为出差。

二、出差申请程序及管理办法

1、申请出差流程:凡营销中心业务员申请出差均需写一份出差计划交于部门主管处并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及计划出差时间及联系电话,部门以下的人员(不含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或其授权人批。

2、出差返回时,需及时书面汇报本次出差效果、工作完成情况和返回时间等,并办好相关的手续。原则上各片区业务人员应坚守岗位。

3、未接到总部的通知和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回总部。特殊原因需提供事实、证据。各区域主管以定期的形式回总部汇报工作。否则不予报销此出差的费用,主管人员及财务亦不得审批。

三、出差报销规定

加强公司业务人员的出差管理,特对出差报销作如下规定:

1、差旅总费用包括:旅途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公司规定能报销的杂费。

2、旅途交通费包括:各类车票、船票、机票寺交通工具及机场建设费、旅途保险费,必要的行李托运费等均可凭票实报实销。

四、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按规定的级别乘坐的火车、汽车、豪华大巴、飞机及夜间到达乘坐的`市内计程车(只限一次)及特殊情况需乘坐的(特殊情况按第七点规定),均须出具统一的票据。

2、以上如确属无法提供统一票据的可出具证明单,呈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报销。

3、业务人员出差应扎实提供真实的凭证,如凭证私自涂改和无法辨认的,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乘座交通工具标准:

飞机 火车  汽车  轮船

须批准 硬卧  大巴  二等

5、市内交通费,伙食及住宿补贴标准(按以下限额内、按票据实报实销):

职位

项目

补贴标准(元\天)

北京、广州、天津、重庆、上海、深圳

省会及厦门、泉州、宁波、温州、东莞、珠海、中山、苏州、无锡、常州

其它地区 备注

总部经理级以上

住宿 250   150   120

伙食 40   30   30

市内交通 30   20   20

区域  主管

住宿 150   100   80

不适用于设立办事处的人员

伙食 20   20   20

市内交通 15   15   15

业务  代表

住宿 80   60   40

伙食 15   15   15

市内交通 15   15   15

到有租房的办事处的区域出差,原则上需到办事处住宿。同性三人以内一同出差,本着节约原则,只许一个标准间住宿费。

五、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核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费用不予报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出差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人申请 部门主管复核 会计审核 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批

1、报销人申请:需将所有的票据整理好,报部门主管审阅。

2、部门主管初核:根据报销申请人所提供的先前备案的出差计划表进行了解、调查。

3、会计审核:会计对出差人员的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定。

4、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根据会计审定的报销单据的审批。.出差人员凭总经理审批过的报销单据到出纳领款。

七、本地区驻外人员交通补贴:驻外人员交通费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按票据实报实销,业务人员外出需经区域主管同意,报销时需附外出行车票据后注明往返路址,区域主管应认真做好监控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区域主管及当事人按报销单据金额的十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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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四

目的:为规范公司管理,规范差旅程序和费用报销政策,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因公出差办事,包括业务办理、会务、培训、驻派等(不含公司统一安排的带薪培训)。

规定内容:

一、出差流程规定:

1、员工出差前两天应提前详细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

2、获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人事处留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至财务处。

3、人事部门根据已批的申请表预订酒店及交通。

4、出差前两天将批准的借款单交至财务处,领取预借的现金。

5、必须在出差完毕一周内将出差报告和出差费用整理完毕交至总经理处报批,批准后交至财务处报销。

6、财务处将在拿到报告后一周内进行核对及报销。

7、出差人员应尽快与财务处结清预借款及差旅费用。预借款必须在出差完毕两周内结清,两周内未结清,不得再预借现金。

二、补助标准规定:

1、住宿费:

1)报销标准。

区域划分。

类    别。

县级市、县、乡、镇地区。

普通城市。

省会城及二线城市。

北上广及直辖市。

住宿标准。

员工级别。

主管级别。

经理级别。

150元/天。

200元/天。

250元/天。

300元/天。

2)住宿规定:

a、如外地召开的各类培训,出具邀请方食宿费自理证明,凭住宿发票按规定标准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b、持有相应标注时间和公司名称的住宿发票按标准实报实销;未取得相应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

c、同性出差时,如无特殊原因,应入住标准间。因特殊原因无法入住标准间时,获总经理许可后,可分开居住。无批准擅自分开入住,则不予报销。

d、住宿期间使用宾馆电话只能用于公事。如使用宾馆电话,在退房时必须打出电话详单,报销时自行勾除私话。

e、员工短途出差,无住宿补助。

2、交通费:

1)报销标准:采用实报实销。但须选择快捷、价格合理的交通工具。

2)报销规定:

a、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客车票、出租票、公交票。

b、途中所用时间少于4个小时,出差员工应尽量乘坐火车、汽车或渡轮,选用最优惠的票价。

c、所有申请出差的员工如需乘坐飞机,必须乘坐普通舱,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普通舱以上舱位;没有批准就乘坐其他舱类,应自付与普通舱的差额。出差员工根据业务需要预计出差时间,应以最合理的价格预定航班,不能指定航空公司。只可报销与业务有关的行李费用。

d、自驾车出差所产生的过路费和油费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凭据实报实销。

e、所有车费报销票据均应注明往返地点、时间和事由。

3、膳食费:

1)补助标准:

区域划分。

类    别。

县级市、县、乡、镇地区。

普通城市。

省会城及二线城市。

北上广及直辖市。

膳食标准。

员工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主管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经理级别。

30元/天。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2)报销规定:

a、员工短途出差,不享受出差膳食费用补助。

b、交际费用需填写报销单,写明原因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原则上不得超过500元/餐。

c、如外地召开的各类培训,出具邀请方食宿费自理证明,凭餐饮发票按规定标准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4、综合补助:

1)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

员工级别。

主管级别。

经理级别。

10元/天。

15元/天。

20元/天。

2)补助规定:

a、综合补助主要包含员工通讯,出勤补贴等其他杂费。

b、员工短途出差,不享有综合补助。

c、业务人员不享有综合补助。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分为“长途”和“短途”两种,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地点区分为“县级市、县、乡、镇地区”,“普通城市”,“省会城市及二线城市”和“北上广及直辖市”四类。参照各地经济消费水平不同予以不同标准报销及补助。

3、报销票据须持所乘当班交通工具的真实票据,不得用其他票据顶替,如发现虚假业务的费用票据或其它票据顶替报销的,按作废处理并以虚报金额2-5倍的罚款责成当事人承担,累计两次立即开除。

4、财务处有权对不实的出差费用向员工出差居住酒店直接查询,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处有权不予报销。

6、不被许可的报销费用:

1)舱位的升级。

2)航空意外附加险或其他附加的差旅保险。

3)因出差人员本人没有及时取消预订(宾馆或交通)而产生的费用。

5)差旅中所饮用的酒精饮料喝烟草制品。

6)同工作无关的招待费用。

7)延迟结账和房间担保产生的费用。

8)其他同出差目的无直接关系的费用。

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五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略)。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财政部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各级别人员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

第十条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部长级人员住套间,司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市、州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二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补充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直属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由总后勤部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六

为规范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出差审批权责。

1、员工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1、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反对浪费行为。

2、出差必须先获批准或被安排出差,对擅自主张者不予报销差旅费。

3、提倡力行节约并对限额控制的差旅费用实行超支自理。

第五条出差审批。

1、出差应填写《因公出差审批表》(附表),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同意。

2、出差人员凭《因公出差审批表》办理差旅费预借审批,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报销费用、核销借款。对无故未报销者不予再次借款。超过一个月还未办理报销手续,账面有个人出差借款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先行扣回。

3、出差中途改变路线时,需报直属领导同意,报销审批时另附说明。

4、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旅差费。

第六条差旅费构成。

列入本制度的差旅费是员工处理公务或公司外送学习培训、外出会议、考察等活动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

1、交通费:乘坐飞机、轮船、火车、长途客车的费用以及在市内发生的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等费用。

2、住宿费:异地出差因过夜住宿发生的费用。

3、膳食补助:按地区标准和出差期应就餐次数及补贴限额计发补助。

4、交际费:请客户吃饭、消费、送礼等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费报销标准。

员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食宿费用都应力行节约,并按不超出规定限额报销。限额控制的具体标准:。

1、住宿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住宿费标准。

以上费用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住宿主要以商务连锁宾馆为主)。

2、交通费:实报实销。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出租车票和公共交通车票。

4、出差人员如需请客户吃饭、送礼等产生的交际费用,需提前电话向总经理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据报销。

第八条出差住宿费报销审核。

1、住宿费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一致的有效的住宿报销凭证,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

2、因外事或重要业务需要招待客户住宿或需要提高宾客及随同人员住宿费标准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执行,报销时须附注事由说明。

3、总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出差,可住单人间。其他同性员工两人一起出差的,应同住一间房,报销额不超过两人报销标准的合计额。

第九条膳食补助报销审核。

1、膳食补助费用报销额按出差期间应就餐天数计算确定。不满一天的按应就餐次数计算确定。各餐标准:早餐占日限额标准的20%;午晚餐各占日限额标准的40%。

2、出差期间因公发生对外业务招待费的按公司业务招待管理办法执行。但陪同招待就餐人员,按陪餐次数减发膳食补贴。

第十条交通费报销审核。

1、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或长途汽车应按不超过规定的等级执行,并凭出差地点、路线、时间一致的有效票据报销。

2、在出差地办理公务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任务紧急或携带公物重的可选择乘坐计程车。市(县、区)内交通费报销时按规定附有效报销凭证。

3、多人一起出差,同乘一辆计程车,其交通费只能由一个持票人代为报销,同行其他人员不得再报销。

4、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1)未经同意,擅自乘坐超标准而发生的超支部分;

(2)借出差之际探亲、访友和旅游而发生的交通费增支部分;

(3)未经批准,自带私车发生费用超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的部分。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公休与延期的处理。

1、出差中公休:出差过程中,若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如遇到出差单位公休无法办公,可安排休息;为避免此类情况,出差前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

2、超期停留:出差过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断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超过预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差旅费报销;因生病(需住院)原因造成的意外,按标准支付出差补贴,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住院期间出差补贴不超过20天;超期停留报销时需附上情况说明。

3、出差期间不能按时回公司时,出差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公务进展情况,并保持24小时开机。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违规与失职追究。

1、出差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虚报差旅费;不允许以非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票据或非正式票据虚列支出。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

2、经查实为虚增报销者,责令退回虚报金额,并按虚报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

3、各级审签人员因把关不严而失职,使弄虚作假的票据得以报销,后经查实已无法收回,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各级审签人员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如有故意包庇、纵容员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虚报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同时另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因公出差审批表。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七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3)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借款金额在3000~5000元以内,特殊用途超过8000元等特大金额应标明原因审批。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六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 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宜(见出差申请表)。

(2) 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 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6) 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表:

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报销补助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由公司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下标准报销及补贴:单位/ 元/ 天。

3、住宿补贴、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会城市250元,地级市220元,县级市180元。 4、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备注:一线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沈阳,西安,深圳,广州。

5. 电话补助:业务员市内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出差当月为150元以内。经理及以上市内为100元,出差当月为2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7、销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10000元,经理以上级不超过2000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1. 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

则不予报销)。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销售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有销售部经理签字,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经过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一、职责

1.业务员职责:

1.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1.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多退少补。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员每日必须将每日工作情况以《出差日报表》向自己直属主管报告。

2.财务职责:

2.1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核实《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并给予相应金额的旅差费,未按期结清借支款的按规定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2.2严格审核报销发票等票据的时间、地区、金额等是否符合《差旅费预支申请表》中的信息。

2.3个人累加支借差旅费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基本工资金额。

二、管理制度

1.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新乡市夏烽电器有限公司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区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3日以上(含3日)由部门领导核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出差时间的电话联系相应审核人给予出差延时。除请示批准的出差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未被批准的出差时间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河南省外 元/每天(a类城市;b类城市;c类城市。以该地区平均消费水平定补贴标准)。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1.5由公司及相关单位提供免费食宿安排的不得再报支当日补贴。

1.6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三、附件

1《出差申请单》

2《差旅费预支申请表》

3《差旅费报销单》

关于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的补充说明

一、交通费用

1、公司所有员工出差,未经批准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交通开支凭票报销,市内汽车票按实际报销,有特殊事项的需要坐出租车的应在回公司之后书面说明情况或有实际事例,否则不予报销。

2、特殊事由出差可视情况决定,批准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开支凭票报销。

二、吃饭、住宿标准

1、销售片区租有房子,每天饮食补50元;无租房的,连吃带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实际票据报销。

三、临时短途出差

当天去当天回的一般业务,新乡市8元/天午餐补助;郑州、洛阳、安阳、开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乡市在内安装调试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电话费

1、业务员的手机电话费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机上,年底结算到各人费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员,按出差一天补助3元核定,特殊情况按实际费用经批准后报销。

新乡市夏烽电器有限公司 2012年6月30日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的日常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等返回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借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借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出差,要求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出差计划及出差费用计算。

2、销售人员出差必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的费用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一下的标准报销及补贴

3、住宿补贴,一线城市180元,二线城市160元,三线城市140元,县级市120元。

4、乘坐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5、电话补助按销售制定的报销,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

7、上一次出差回来后的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再准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8、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必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要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正式发票或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七,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是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话费补助。

八、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实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需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销售人员出差回来后认真完成出差报告,总结出差成果,有针对性的进行陌生拜访。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八

第一条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其他费用。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通讯费实行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的原则。

入与出差工作无关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赶赴其他地点,改道绕道返程的,须请示主管并获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因公出差办理流程。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1;维护人员出差填写《维护出差申请单》见附件2;展会人员出差填写《展会出差申请单》见附件3(以下统称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费用预算明细,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出差。出差时预计有交际应酬费用(含宴请费)的,必须办理申请审批单,借款时,还应同时附上“交际应酬费用审批单”附件4。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到企管部办理出差时间登记手续后,到财务部填写“结款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中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维护人员回公司执行本条款3的同时,先到仓库清退领用物品手续,将维修(护)报告交维修部门经理签字,并交给文控室存档签字。并附客户签回的“产品售后安装维护、维修服务单”

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填报《差旅费用报销单》,将有效出差单据粘贴后,总计金额由财务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应由企管部签字核销出差时间。

6、财务审核人员根据完整的《出差申请单》《差旅报销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用。若《维护出差申请单》上记载差旅费由客户承担,将出差费用总额反馈给商务部,向客户收取费用,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7、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维护人员安装调试机器,扣除途中时间后原则上限为三天,因个人失误发生额外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超期说明,需经部门经理或派出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8、出差交通工具的费用由行政部代办(或客户办理)的,出差人将票据交行政部代理代办人(或客户办理)时,应将票据复印,待本人报销费用时,粘贴在粘贴单上,以备核实出差时间,此复印件不能报销费用。

9、报销费用票据要求:费用凭有效票据,而且是此次发生的票据,无票据不能报销。粘贴票据需按时间顺序,并且票据后面注明使用情况。

10、交际费用(含宴请费)报销时票据单独粘贴,并附《交际费用审批单》,必须同出差费用一起报销,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单独报销出差期间交际费用(经申请在外请客户宴请原则上只报销一次)。

第五条出差费用标准见附表四(国内)附表五(国外)。

2、国外出差按国家财政部,外交部颁发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3、公司指定的大型国外展会费用实报实销,由总经理批示,其它展会出差费用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到达出差地交通工具费用标准。

1、员工出差期间,根据员工职务不同乘坐火车,轮船,汽车交通工具(见附表四,五)特殊情况国内出差乘坐飞机,需办理机票审批单,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国内、外出差地住宿费标准(见附表五,表六)。

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按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理,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原则上按随行人员中较高一级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出差补助包括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通讯费。

1、按出差天数扣除途中天数,按相应的职级标准享受出差补助。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补助。

(1)中午10时前离开深圳按全天出差补助。

(2)中午10时后离开深圳按半天出差补助。

(3)中午4时前返抵深圳按半天出差补助。

(4)中午4时后返抵深圳按全天出差补助。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按职级享受出差标准予以补助。

3、员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出差补助。自第三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60%给予出差补助。

4、出差所在地提供伙食时,享受相应级别出差补助的30%。

5、省内深圳市外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每人每天30元出差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当地办事公交车费实报实销。

6、经批准开车出差,出差人员每天出差补助10元。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因公出差人员,顺道(或绕道)探亲者,应事先提出申请批准,探亲期间不再给予出差补助,且发生的车船费,且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自理。

3、香港,澳门因公办事必须当天往返。办事交通费及其他因会发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实报实销。停留期间饮食自理,公司给予每人每天rmb50元的补助。

4、驻外机构。

在办事处所在城市出差,住宿由办事处提供,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生活补助每天8元。办事处所在城市发生的费用票据,需经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5、陪同公司有关部门或客户出差(属交际应酬费用)。

5.1出差所在地费用实报实销,可按公司陪同人员相应的出差所在地费用标准上浮200%来控制费用。公司陪同人员取消出差补助。若在当地参观只允许一人陪同。

5.2所在地办事交通的士费,必须与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同时乘坐,陪同人员严禁单独乘坐的士,。深圳市内陪同公司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参照执行。

6、出差回公司维护人员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其他人员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时间报销出差费,每延迟一天按30天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

7、工程师出差市外国内的出差补助按第一天70元,第二天50元,第三天30元,第四天及以后按20元/天计算,当天往返按80元/天,长途路费实报。

8、工程师出差住宿费用按120元/天实报实销。

9、出差时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员工借款时,其借款额为不低于100元且不高于500元,且累计借款额不能高于借款人工资的一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经办。

销售出差管理制度及补助篇九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审批表及《出差费报销单》,经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经办人交会计处核算确认,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待出差归来7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在省内的为“短途”,在省外为“长途”。

2)、出差地点区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三种,即:

一类区: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消费较高的城市。

二类区:一般省会城市。

三类区:除一类、二类区以外的城市。

3.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3.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4)、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4.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4.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4.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3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200元。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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