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实用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17:14:27 页码:12
最新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实用19篇)
2023-11-13 17:14:27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和分析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如何正确使用语言,提高口头和书面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总结范例,它们能够启发您对总结的发挥和创新。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一

为加强学生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保障学生安全,切实维护学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杜绝"三无"现象,即:无逃学、无旷课、无离校出走。做到让领导省心,让班主任清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家长签字。

二、请假审批程序

1、学生请假在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条需要班主任签字,交教导处备案。

2、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需由班主任带学生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需由班主任、教导主任签字。

3、学生请假超过一天的,需由班主任带学生到校长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需由班主任和一名校长签字。

4、学生请假结束后,班主任要向教导处和校长办公室报告。学生如果超越请假期限,又未到校者,班主任需按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条需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设专项档案,收存备案。

四、如果学生既未到校,又无请假条,班主任需在1小时之内须做到(1)报教导处备案,(2)给家长联系,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

五、凡对旷课、逃学、离校出走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出,且没有请假条,将实行责任追究,扣学生所在班每人次5分。

1、班主任定期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负责保管、发放、使用,不得由班干部代办。

2、需要请假的学生,事先向班主任领取请假条(一张假条只允许填写一人),填好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找班主任签字。班主任在通知家长后,视情况批准。班主任没有按规定签字,发生事故追究班主任责任,紧急情况(如需要抢救等)外,其他人无权代签。发生意外,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3、班主任签字后,学生持请假条到政教处找值班人员签字、登记并盖章,到校门交假条后,方可走出校门。没有请假条的学生走出校门,发生意外要追究门卫责任。

4、返校后必须到政教处销假,否则按旷课处理。班主任指定班干部或舍长及时掌握缺勤人数和夜不归宿者,并于当天当夜做出处理。

5、学生翻墙外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期间发生意外,责任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

6、放假周原则上要求住校生全部回家,与家长进行思想交流。特殊情况需要在校留宿的学生,以班、宿舍为单位登记,班主任签字后,送到政教处,以便晚间班主任、值周领导核查,发现没有按时归宿或夜不归宿的按严重违纪处理。

7、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在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未经批准,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8、班主任发现学生没有返校或私自离校,必须在6小时内报告学校,通知家长。如因为未急时上报,发生意外由班主任负责。

9、批假条程序:三天以内(不包括三天),班主任批注;三天至七天(含七天),班主任签字后,政教主任批准;七天以外除履行上述程序,需要校长批准。

10、各班请假人数每月原则上不超过15人次(长假只算一人次,特殊活动需要学生外出除外)。

1、请假分事假、病假两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并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干部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二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编制:德育处审核:审批:印数:份受控状态:受控。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三

为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强化考勤过程管理,依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特制定**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四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学生请假须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行政主管审批,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德育处领导审批,一周以上一月以内报分管德育校长审批,一月以上必须报校长审批。

三、学生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联,一联作存根交班主备案,另一联按正常程序审批后出校门时交给门卫,若不在学校住宿需把第三联交到舍管员处。

四、学生因病因事需连续请假者,本人应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查签字,报学校审批,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生出校门时必须在门卫处出具请假条和学生证,否则不予放行。

六、凡请病假的学生要得到校医的证明后班主任才能作出批示,急病酌情处理。

七、进校门时要凭放在门卫处的学生证进入,若门卫处没有学生证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并在查明原因后作出相应处理,如属私自离校的将严肃处理。

八、学生证以班为单位统一在学校档案室办理。

九、学生请假离校时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五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旷课。

二、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由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三、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打电话或亲自到校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学生中途离校请假条,经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四、学生没有请假,又不在(到)校,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及时报政教处。无故不到校,按旷课处理,每节课扣2分。

五、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假,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年级组长批假,请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带学生到政教处请假。

六、学生未经请假强行离校(含爬围墙、欺骗门卫等方式离校),学校认定学生擅自离校。第一次作出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次作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作出开除处理。

七、违反《世纪星高中部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有关请假条例,按《学生在校一日常规》的处理执行。如有冲突,按本制度执行。

八、门卫室必须做好离校学生的登记工作,未见班主任开出的请假条,不得放学生出去。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按规定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留给班主任,一份留给门卫,一份自己留着销假时使用。

十、本制度从九月十号起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高中政教处。 世纪星高中部政教处

2015年9月9日

1、请假的范围包括平时上课、自习、晚自习、体育课、各种集会活动;

2、尽量把时间安排到课余时间,原则上体育课,微机课、实验课、各种集会不请事假;

4、请假需提前书写请假条,到班主任处换正式出门条,日常请假必须家长电话确认;

6、每周末,住宿生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到老师办公室,直接在请假本上签字并领取住宿生专用请假条。

7、上课、自习、晚自习中途上厕所的按病假1节记,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1节记,被老师留在办公室接受批评的按实际旷课节数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和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决定重新修订《高湾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教师应该热爱教育事业,有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岗位,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

二、在一般情况下,教师不能无故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尽量做到不请假。

三、教职工需要请假半天以上,均应该提前向校长请假,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确定同意请假后教师还须报教导处登记。半天以内的由教导处同意。凡是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的老师,学校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四、为了不影响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进度和上足课时,教师不管是请假还是外出办事,课程均要在课前自行安排和调整,确实安排和调整不到的才报教导处安排。

五、除特殊情况外,凡用电话或请人代办请假一律无效。病假要有医院诊断书及假条。

六、请假期满要及时销假,如果续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七、教导处每天登记教师考勤情况,当月进行统计、通报。

八、本条例从 2015 年 3 月 5 日起执行。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集会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八

尊敬的老师:

我是 班学生 学号

学生请假签名:____________ 实际销假时间:____________

学生销假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年级组长签名:____________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九

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

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

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

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

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

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

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

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

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

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1 军训期间,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由各分院(部)学工办批准,各分院(部)学工办要控制请假时间、请假人数,原则上只准批假半天/次,累计批假不得超过3天,请假4天(含4天)以上要补训。

2 因病请假须持本校医务室开出的医疗诊断证明,病假期满后应立即参加训练,未愈者须续开医疗诊断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3 因事请假须持家长信函,并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后办理请假手续。

4 轻病号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坚持参加军训或到训练场观看其它学生训练。

5 不请假擅自离开连队一律按旷课论处,视情节作出处理。

一、   总则: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办法》,为培养龙茗学生组织性、纪律性。预防学生意外事故,保护学生、学校合法权益。特制定《上海市龙茗中学学生请假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和各类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学生请假须持有“龙茗中学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班主任处领取。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的,须持医生证明或家长的报告单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教育教学管理部批准存档;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五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休学。

第六条:学生上学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七条:无故旷课,经教育屡教不改者。根据《龙茗中学学生管理条例》予以处分。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参与,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方可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上课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就医证明或校医开具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代班老师或年级组长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如有必要再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息,并由家长带领离校。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如无法当时提出申请,必须事后补假,但必须由家长签字。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凡是病假,卫生委员必须每天向医务室上报情况。

4.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1、早操、晚自习的请假条应及时交学生管理处存档。

2、请假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上交学生管理处以免丢失,过时间的.假条一律作废。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的学生姓名、班级、起止时间、原因及项目(早操、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长假应注明并说明情况,长假时间为一周一清。对书写不详、不明的假条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4、班主任要加强请假条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以免丢失,杜绝乱发假

5给寝室管理老师(住宿生交,非住宿生不交,班主任掌握),缺一不可。

6、关于宿舍方面的假条应按时送交宿舍管-理-员处存档。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学,将假条在当天下午放学前上交-班主任。早操不能参加者,在早操期间必须一律离开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须要向班主任请假并开据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的不许进入宿舍内,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门时,应凭班主任开据的请假条交门卫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况一时找不到班主任时要向主任等老师请假并开据请假条,事后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说明情况。一但发现不合格的假条应双倍扣班级量化管理分数。

9、检查早操、早自习、晚自习人数的人员应由学生会组织如实填写各班人数及表内的各项内容。

10、纪律检查人员应记录好违纪学生姓名和班级以便查对,并及时上报给学校政教处。

11、早操、课间操、晚自习人数由各班班主任、负责同学及时上报

学校,如有人数变动应及时核对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数计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同学应及时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核对本班人数及纪律情况。

阜阳市颍河中学

2012-8-20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一

1、学生在校期间,需离校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要请假离校时,需家长来校(或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学生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3、学生需临时外出时,要向班主任请假,如实一式两份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签字方可离校外出。

4、两份请假条,一份由请假学生交门房作为外出凭证,一份班主任留存。

5、学生星期天在家因事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6、学生不得用电话请假、或托别人捎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7、学生请假后不能按时返校,需家长用电话向班主任续假。

8、学生未经请假私自离校,班主任要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去向。

9、星期天学生未能按时返校,又没有请假,班主任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情况。

10、学生请假期满未能按时返校,班主任也须及时与其家长电话联系,询问学生情况。

11、上课教师发现学生不在教室,要及时弄清学生去向。

12、班干部、其他同学发现有学生私自外出,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13、门房须凭班主任签字的假条方可放行住宿生离校外出。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二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1、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三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特订立此条请假条例。学生应以学习为主,树立以校为家的观念,努力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对学习和生活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努力学好文化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技能。

加强学生考勤,上课、自习、实验、实习、设计、劳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列入考勤范围,学生都必须积极参加。考勤由各社长或活动的主持人负责,早操、课间操考勤,由体育部负责。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学生在校期间,除家庭发生重大情况(即婚丧嫁娶)外,不得请事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假回家者,需家长亲自陪同到校解释请假。

如学生因学校风气整顿,如理发等确系要离校整理者,必须按校规要求整改,如出现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长到校帮助其整改。

学生因病确需请假者,离校前须有校医务室证明,为确保生病学生安全,必须通知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严重病症者直接送往医院就诊。返校后,必须持在医院或诊所就医的证明及康复情况方可返校。

1、由本人填写请假报告单(三联单);

2、请假一节之内(不离校),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批准,并由张秋伟备案;

3、请假一节以上或离校至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后,到级部盖章批准,并报张秋伟备案。

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学习,并带相应的资料向班主任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或无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凡请假期满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需续假者,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续假人在城内或校内的,按第五条办理;

2、续假人在外地的,应通过家长的电话向导班主任报告(口头捎信或自己打电话无效),返校时须持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对旷课的学生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者(旷课三节以上)直接交由级部或政教处处理。在校内请假,如出现谎骗虚报等请假,同宿舍内同学(如不及时反映情况)负有共同欺骗老师的责任,受连带责任。

本条例中的请假时间包括双休日(走读生除外)。学生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学校概不负责。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四

为规范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的规章制度和加强公司内部关于员工请假事务的管理,结合教育行业的特点,充分体现公司制度化与人性化管理的优势,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营运质量,特此制定和规范员工请假制度和流程。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第一条除公司统一调整安排休息外,凡不能到岗上班的员工均按本制度和流程请假。

第二条请假累计时间限制。

由于公司所处服务行业的性质,要求每名员工都能为了客户着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缺勤,公司规定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不得超过10天。

第三条办理请假手续的流程。

2、由所在部门的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根据请假天数对应的`准假权限(见第四条)逐级审批假期,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如急病、重要紧急事项等)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实时以电话形式告知直属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事后上班24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准假权限。

部门主任有权批准属下一天及以下假期,校区总监有权批准两天及以下的假期(包含调休假),三天(包含调休假)及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批假流程如下:

第五条其它相关规定。

1、请假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处理,超过半天按一天处理;。

4、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两天或累计旷工达到两次即作自动离职处理。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五

为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学生只能请病假,在校上课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离校。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请假者须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后,由学生家长到校来接方可离校。

3、如需外出看病,应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请假手续后,由学生家长到校来接,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家长不能到校来接又确实需请假者,须向班主任阐明或委托他人来接。

4、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并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经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特殊情况下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5、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并向值日领导汇报;一天以上一周内由政教处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审批。

6、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印制,且每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请假。

青云一中政教处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为了一切学生的安全,根据某教育局的安全活动月的精神,我校特修订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够来学上课,或不能继续坚持上课,学生必需向班主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离校.班主任要做好记录.

2.学生的请假条要有家长签字,请假条交-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妥善保管.

3.请假期满,学生要到班主任处销假,请假期满未到的学生,班主任要主动寻问并做好家访.

4.对缺课未请假的学生,任课教师要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马上落实学生情况,并结合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

5.对辍学学生,班主任要进行家访,落实情况是否属实,并做好记录.

一、在校学习期间,因病需长期特殊治疗的学生参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因病不能上课或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时,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填写校内请假条,获准后向值日班长说明情况,按请假考勤,持班主任开具的假条方可回宿舍休息。请假1-2节自习课可由课任老师或班长批准。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找不到班主任,须找年级主任批准。

三、学生因病不能出操一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和班主任签名的假条由教育处审批,视为“长期病假”,交由值周生更改三操应到人数,教育处不审批一个月以内的操假。非长期病假者,出操时将假条交值周生。所有请假学生按要求在出操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排队进行活动(不能行走者除外)。

四、学生因故外出,须持学校统一印发的《学生假条》,班主任签字后携带学生证或阅览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到年级组盖章,方可出校。因故回家者,到家后打电话向班主任报平安。返校后向班主任销假。

学生请假半天至三天,需由班主任批准,因班主任外出等原因,找不到班主任时,先由代理班主任或班长签字,再由级主任批准。

学生离校三天以上,须持班主任签名的假条,由级主任批准。

学生离校七天以上,须持班主任签名的假条,由级主任和主管校长批准。

请假期满仍未完全恢复或因其他原因需继续请假者,要提前履行续假手续,批准权限同上。

五、寒假、暑假、“五一”、“十一”等假期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返校后向班主任销假。

六、学生无故不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私自离校、不出操的,视为旷课或旷操。对无故旷课者(两次旷操计为一次旷课,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为一次旷课)班主任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三课时以上或累计旷课六课时以上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一学期内连续旷课六课时以上或累计旷课三十课时者,学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一个月以上或累计旷课一个半月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七、学生因病、因事离校,由班主任、级主任或教育处开具操假证明,由值周生更改应到人数。请假期满,要主动找班主任或教育处主管人员销假,教育处通知值周生更改应到人数,逾期不销假的视为旷操或旷课。

八、学生离校假条一式三联,一联班主任留存;一联到年级组盖章后交门卫保存;一联本人携带出校,返校时由门卫收回。

2012年5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对学生请假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填写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条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三、请病、事假应由父母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由父母之一的电话请假,事后应补假条。

四、凡请假半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统一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向学校政教处批准;一周以上须向校长室批准。

五、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凭请假条,由门岗办好离校手续后方可离开学校。

1、必须填写离校外出请假条。

2、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取得家长同意。

3、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签字并由主管校长签字。

六、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老师应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七、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相关人员及领导联系处理。

八、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在校请假,当堂课教师(班主任)就根据情况而定;公假,因参加学校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并且告知家长。

3、学生请事假,必须家长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班主任或者任课教师签字可准允事假。

4、学生在校请病假,必须由学生当班主任面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后,经家长同意并由家长到学校来接方可同意准假。不得由学生单独回家。

4、考试、考查期间,一般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校长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请假。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当日值日校长签字,上交学校保安根据实情,可以放行;假条保存每周一次由德育处存档备案。

2、班主任批假前做好“四必须”:必须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告知学生;必须询问学生到达目的地大约需要多少时间;必须询问学生以什么方式去目的地;必须提醒学生路途安全注意事项和到达目的地后及时电话告知班主任。

3、学生请假条上必须如实填写联系电话,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必须立即电话告知班主任已平安到达,最好取得家长证实;如果学生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打电话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主动与请假学生联系,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4、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请假时最后一节课教师,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准假权限

1、二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处审批;

3、五天以内的请假,由两个副校长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四、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离校前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离校后被查出,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学校并给予处分。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回寝室

1、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七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八

为严格执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本院学生考勤,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范围:凡因事、因病、因公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报到注册,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不得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

第二条 请假类别:包括病假、事假、公假三种。

1.病假 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病假。

2.事假 学生因急事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可请事假。

3.公假 学生因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不能参加考勤范围内活动者,可请公假。

第三条 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写信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校历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逾期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 批报权限:

1.病假在三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2.事假、公假在一天以内者由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行政秘书兼辅导员签字经系主任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3.行政秘书兼辅导员不得向学生提供内容未填写完整的请假单(含未填写请假时间、学生未签字等)。

第六条 请假程序:请假需由学生本人至本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详细填写《学生请假单》并附上有关证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具体如下:

1.病假 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办理病假手续,若因急病不能及时开病假证明时,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并提交给任课教师。超过五个工作日不给予补假。

2.事假 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事假应从严掌握,确实遇到紧急特殊情况方可准假。学生在填写《学生请假单》前,须让家长亲自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在假满之后补上由家长签名的请假证明,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需在请假单上注明与家长确认的情况。

3.公假 须持相关活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到系行政秘书兼辅导员处完成相关手续方可批假。

第七条 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假期已满不能归校时,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经获准后方为有效。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病假、事假因特殊原因无法当场补假者需要提前向辅导员说明原因,由辅导员向家长核实情况。学生于假期满之后,至辅导员处补办请假单,病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事假补办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第八条 《学生请假单》需加盖院系请假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九条 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否则,自请假终止之日起计为旷课。

第十条 请假理由必须真实,如发现有欺骗行为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利用寒暑假出国探亲,逾期返校者,按旷课论处,逾期超过二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二条 当学生的缺勤次数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总课时数三分之一时,取消其考核资格,该门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在一学期内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获准免听部分除外),应予休学。

第十三条 相关部门可根据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的需要,对本细则做出具体解释或补充规定,本细则将从颁布之日起配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制度》一并实施。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规定篇十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请假必须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发的请假单。任何由信签或纸张书写的请假条均视为无效。

2、必须以书面请假为准,须经班主任批准,由班长或副班长负责统计。(如果班主任不在,报下班教师处教师批准,不论是谁签字同意,都必须认真核实,如有异常情况都应及时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请假单应上交一式三份:一份交-班主任处保存,一份交门卫处、一份交学生所在班级负责点名的班长或副班长处。

4、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内须经班主任同意后报政教处批准,三天以上需校长批准。

5、事假必须要有家长意见,病假需有医院或校医务室的书面证明。

6、学生外出如果不请假或者请假手续不规范的以旷课论处,情节严重的将以校纪校规论处。

7、班长或副班长每天统计班级出勤情况。

8、班主任应严格控制请假单的发放,以防学生弄虚作假。

9、值日教师、安全协管员的点名工作应同请假单严格对应。如果对不上号的`应及时了解情况,同相应的班主任取得联系。

黄凌初中政教处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请假考勤、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安全,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制度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不得逃学、旷课。学生在上课、自习、课外活动及其他在校时间生病或有特殊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必须填写“假条三联单”,分别交-班主任、政教处、安保室存查。

3、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确因紧急事件或本人病情危急的无法预先填写请假条的,则要求学生家长先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事后做好补假工作。

4、学生请事、病假,二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内由级部主任批准,两周内由政教处批准,一月以内报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个月的请假由校长批准。班主任每天上午、下午预备清点班级人数;实施每节课点名制度,上课教师发现学生缺勤及时汇报班主任。班主任对学生未经请假而未到校,或因迟到早退而缺课者,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学生病假、特殊情况请假三天以上,班主任应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学生病情。

5、住校学习期间,除集体性活动或放假外,严禁任何学生出校门。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应持班主任批准签字、经政教处签字盖章后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请假条须标明出门时间、原因及返校时间。学生出门所持的请假条,安保室应妥善保管,每月底交政教处保管。

6、住校学习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请求将子女带出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发、政教处签字盖章批准的请假条,保安员履行核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未履行手续,私放学生离校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值班保安员的责任。

7、除学生父母及父母书面委托人、监护人外,其他亲属一律不得接走学生。

8、学生请假期限已满到校上课时必须销假。超出请假时间,无故不按时返校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9、学生请假期限已满,但因病仍需治疗或特殊紧急情况未处理完毕的,必须续假。

10、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11、学生请假、旷课、迟到或早退的,根据《学校规范化管理一日检查方案》,扣减班级考核成绩。

二、考勤制度

1、每班建立点名册,由班主任、上课教师负责掌握考勤;各班每周要把学生考勤情况统计公布,学期末汇总填入学生档案。

2、考勤范围:上课、晚自由自习、大课间、课外活动、集会、就寝等。

3、预备铃响,学生必须进入教室准备上课。上课(含晚自由自习)期间,严禁在室外游荡或做其他事宜。

4、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和参加课外活动,须持有校医证明,并经班主任批准同意。

5、对于违反请假与考勤制度的学生,将依据《邵庄初中违反校规校级惩戒惩戒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一、请病假制度

1、白天正常上课时间,请假者需向班主任(若班主任不在校向值班领导或值班教师)请假,准假教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学生请假事由及起止时间。

2、请假得到批准后,学生需持假条到学校门卫登记并交假条; 遇学生生病严重,需要教师陪同就诊,或家长来接,门卫可放行。

3、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凭家长签名或家长电话告知班主任履行请假或续假手续。

二、请事假制度:(因一般家事或私事,原则上不予批假。)

1、学生若有事需请假外出,须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后再开出请假条。

2、请假条上要注明出去时间和回校时间,一张条只能使用一次。班主任或班长必须知晓学生离校和回校的时间。

3、假期后返校日,学生必须在规定时段内返校,未按时返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班主任应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并在次日早上第三节课前查明原因并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德育处。

三、 注意事项(一人一条,否则无效,班内设专人负责考勤。宿舍方面请假要求依然执行)

1、 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审批。。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含一周),须经班主任、级部主任双签字才生效。一周以上需在此基础上报德育处审批。假满后应及时消假。未请假或续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除学生父母外,原则上其他家属不能接走请假学生。

3、 学生返校后,要在门卫处登记表上注明返校时间,并到班主任处消假(班主任不在校内可先向班长消假)。

4、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5、 门卫要注意查验假条及外出登记表,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弄清原因,并与相关人员及领导联系处理。

6、晚自习放学后,学生凭胸卡(绿色)方可出校门。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有假条!

四、处理意见:

1、学校预备铃响起还没有进入教室,为迟到。放学铃没有响起,学生就要出大门或者走到学校门口者,为早退,班长负责填写考勤表。值周组也将加强督查工作。每月迟到早退达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2、请假时间一月超过三天的为出勤率不合格。

3、连续旷课达到两天的给予警告处分,两天以上不足一周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一周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超过两周的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德育处每月公布一次各班考勤统计。

4、学生考勤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