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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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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精选16篇)
2023-11-22 16:45:39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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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一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0月14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应聘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可采取初试的方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方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由各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规定优先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签约承诺制”,签约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无法来淄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保留岗位12个月,实际到岗工作办理聘用手续后开始计发工资。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复审,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二

本次公开招聘3名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查询及报名网站为“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6月8日下午5时止,以邮局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资料和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阅读公告并下载《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至招聘单位并将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应包括: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4、《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1份,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

招聘机关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中发现资料不全者,应与报考者及时沟通,要求其补全。资格审查结束后,武汉人事考试网于6月12日10:00起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三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xx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我部20xx年拟遴选5名公务员。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5:1的比例确定首批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请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0月12日17:00前发送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

请于10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或发送传真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六)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职务,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部20xx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

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前我们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携带报名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xx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安排见附件2,考场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见附件3)。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之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四、其他事项。

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附件:1.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2.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安排表。

3.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场示意图及行车路线。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10月11日。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四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xx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xx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xx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xx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xx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xx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xx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xx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xx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五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8日09:00-3月3日16:00。

审核时间:2018年2月28日09:00-3月4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月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及区县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http://)及各区县相关网站(附件5)发布,市及区县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分别在市及区县人社局、教育局网站(附件5)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3月20日起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3月3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7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六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笔试。

1、笔试内容。采用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综合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遴选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七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教师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说课)、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分别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教师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c1类、c2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八

根据拟聘任职位的职责特点和专业特性,考试主要采取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环节,参加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5:1。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武汉市公务员局确定和通知。

综合评价主要是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职业经历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价。综合评价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基本情况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进行量化打分,实行百分制。

能力测试根据每个职位能力需要委托专业考试评价机构进行测试,重点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环节按4:6的比例折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和招聘职位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主要是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适应所聘任职位要求的能力,实行百分制。

按照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2:3: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九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我部20xx年拟遴选5名公务员。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5:1的比例确定首批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请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0月12日17:00前发送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czbgklx@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

请于10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寄或发送传真到我部,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一)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已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五)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六)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现职务,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八)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邮编100820。请在信封上注明“财政部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

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前我们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携带报名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xx年10月2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安排见附件2,考场示意图及行车路线见附件3)。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之前进入候考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四、其他事项。

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体检)人数与遴选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附件:1.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2.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安排表。

3.财政部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考场示意图及行车路线。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10月11日。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试报名。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一

我市区县(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镇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我市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使用事业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3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规定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二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择业期内(2021至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要求。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10月10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7、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8、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三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三)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10月10日。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防火专业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7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考试、体能测试、考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林业工作,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能服从命令听指挥。

(二)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及传染类疾病)。

(四)年龄:18—30周岁(复员退伍军人和大学毕业生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学历:原则上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一)防火期(每年10月15日—次年5月15日)基本工资1300元,统一管理、食宿全包;非防火期(5月15日—10月15日)需经双方协商。

(二)所招聘的防火专业队伍,在录用期内,县局为每一名队员购买一份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0日—12月1日。

报名地点:稷山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原旭(13653443039)。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五

公开遴选职位、遴选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淄博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规格:120*160,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淄博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7年淄博市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25日11: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10月25日11:00至10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淄博市公务员招聘公告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人社部发〔2011〕14号),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武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港口物流规划及管理主管1名;。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运行管理主管1名;。

武汉市新洲区国资金融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管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试报名。

(一)招聘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3名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查询及报名网站为“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

(二)报名时间。

2015年5月8日至6月8日下午5时止,以邮局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资料和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阅读公告并下载《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提供中文版)邮寄至招聘单位并将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材料应包括: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4、《2015年武汉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1份,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聘任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存个人所需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

招聘机关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中发现资料不全者,应与报考者及时沟通,要求其补全。资格审查结束后,武汉人事考试网于6月12日10:00起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根据拟聘任职位的职责特点和专业特性,考试主要采取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环节,参加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5:1。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武汉市公务员局确定和通知。

综合评价主要是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职业经历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价。综合评价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基本情况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进行量化打分,实行百分制。

能力测试根据每个职位能力需要委托专业考试评价机构进行测试,重点测试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环节按4:6的比例折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和招聘职位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主要是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适应所聘任职位要求的能力,实行百分制。

按照综合评价、能力测试和面试2:3: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聘任机关,按照拟聘任职位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

六、公示和报批。

由招聘机关党委(党组)对考察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等额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聘任机关将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任资格等原因空缺出的名额,可由聘任机关根据同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照排名顺序,提出递补建议,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七、办理聘任手续。

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后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应聘者与聘任机关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聘任关系,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按照国家政策实行协议工资。

八、组织机构和咨询。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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