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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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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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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一种更创新的方法来解决这个困扰我们已久的难题。写总结时,要注意突出重点,不必赘述细节。请看以下作品,它们或许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一

委托单位:xx省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啊啊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一)xx公司二期向计划管理人出售基础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四)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的反映。

前言。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证资管”)拟实施的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制定。

为规范专项计划中原始权益人兼资产服务机构x省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及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计划管理人等相关专项计划参与方的会计处理,我们依据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以及x省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与计划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以下简称“《标准条款》”)、《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协议》、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设立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法律意见书》,根据x省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融资业务的特点,提出以下方案。

需特别说明的是根据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上相关的协议、法律意见书等,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能够实现表内融资。

(一)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售基础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向计划管理人出售基础资产的会计处理,我们建议公司作如下会计处理:

1、专项计划设立日:

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及有关差额支付承诺的相关规定,xx公司热电承诺对专项计划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应付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由此,可以认定该工业热费债权虽已出售,但企业保留了该应收工业热费债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专项计划设立日,不应当终止确认该应收工业热费债权。

2、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收到专项计划收购基础资产的资金时:

应将:此会计处理将实际收到的资金与应收工业热费款(不含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在受益期内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备抵科目。

3、支付的与实施该计划相关的其他费用,由于该费用发生数额较小,可一次性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xx公司热电作为基础资产的卖方,同时也认购该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也参与收益分配,因此,我们将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处理,xx公司热电支付现金并收到计划管理人出具的相关资产支持证券,由于次级证券不能在期中转让,应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三)xx公司热电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相关会计处理。

1、出售的应收工业热费债权对应的收款期,应确认相关的热费收入及应收工业热费债权,收入确认的时点应根据工业热费规定的收款期确认。

2、每一个回收款转付日前,资产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将扣除执行费用后的前一个回收款转付期间的所有回收款转入专项计划账户,并对应结转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3、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服务商,收到服务费时应确认相关的服务收入。

(四)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的反映。

1、出售基础资产收到的银行存款在现金流量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到的现金。

2、xx公司热电认购该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反映。

3、xx公司热电作为计划服务机构收到的工业用户支付的热费收入,xx公司热电及时支付给计划专用账户,将收到的热费收入在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支付的计划款在现金流量表“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反映。

根据《认购协议》规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购买资产支持证券后,应将该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根据《标准条款》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专项计划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专项计划涉及的应纳税负(如有);参与专项计划各方应按财税[20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

1、《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无法收回时,购买方能够向企业进行追偿,企业也应承担任何未来损失,此时,可以认定企业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xx公司热电收到出售基础资产收到的现金,该资金应作为负债“长期应付款”处理。会计科目“长期应付款”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到的对价及承担的利息,反映出售的应收工业热费债权,表示该应收工业热费债权的未来收益权已经转让,明细科目“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出售的应收工业热费债权与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属于融资费用,在未来的收益权对应的期间摊销分配。

2、xx公司热电在未来收益权对应的期间确认营业收入。理由如下:

(1)营业收入反映的是企业的业务规模。虽然xx公司热电已经将基础资产出售给计划管理人但风险和报酬没有彻底转移,所以资产的收益权对应的收入应在利润表中反映。

(2)营业收入的确认应与营业成本配比确认。出售的未来收益权虽然一次性收到了现金,但是对应的营业成本并没有支付,因此,按照配比原则,xx公司热电应在对应的未来期间内分别确认收入。

3、现金流量表仅反映xx公司热电作为计划服务机构收到与支付计划款的差额。xx公司热电作为《资产买卖协议》的卖方已经将未来的收益权转让,在收到热费后会及时将该款项付给计划专用账户,因此,仅以差额反映专项计划相关的现金流量情况,使xx公司热电的现金流量表更加稳健。

五、其它事项说明。

1、对于上述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拟实施的xx公司二期供热收费收益权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会计处理意见,我们是比照财政部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提出的。

2、对于在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法规规定中未明确规定的,我们以会计的基本原则为指导进行设计,我们认为,我们的处理建议符合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3、作为本次xx公司热电有限公司拟实施的xx公司二期供热热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聘请的会计师,我们将持续关注并跟踪国家以后出台具体的会计处理规定,我们将要求公司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页无正文)。

啊啊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二

贷: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等)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2)发生的安装等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

(3)安装完毕结转在建工程和油气开发支出,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安装成本。

贷: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1)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2)自营工程领用本单位的商品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自营工程发生的其它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

辅助生产。

(4)固定资产购建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贷:在建工程。

4、出包工程。

(1)预付工程价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资产负债表日,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

借:在建工程贷:预付账款。

银行存款。

(3)工程完工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补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4)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

按期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银行存款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8、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盈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属于前期差错造成的,按前期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处理,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1)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换入固定资产、油气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其他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其他相关税金)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原材料(3)以固定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银行存款等(应交的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换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

贷:固定资产清理(换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相关税费)。

按转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按转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4)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5)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投资收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涉及补价的,收到补价的企业,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支付补价的企业,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比照上述分录处理。

(1)以固定资换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的折旧)。

贷:固定资产清理(2)以无形资产换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换出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3)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换入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换出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换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涉及补价的,同时进行相应处理。

贷:银行存款一次计入费用时。

借:研发支出。

贷:累计折旧。

13、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见“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14、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累计折耗(计提的折耗)。

银行存款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油气资产应交的相关税费)。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

15、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转出的固定资产,见“应付账款”科目。

16、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贷: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1、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贷:固定资产(原价)。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借:营业外支出—资产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三

1.1.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本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以及本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本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通常情况下,本行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同时也作为贷款服务机构代收证券化信贷资产本息。

第三条本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标的信贷资产本息需同时完全证券化,不存在部分转让或剥离利息的情况。

款人归还本息时,应先归还本行的应收利息。

1.1.2第二章基本核算原则。

第五条根据信贷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或根据对信贷资产的控制程度,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分为三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账务处理方式:

第一类业务:本行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当本行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本行当期损益。

第二类业务:本行保留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当本行保留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将转让该信贷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

第三类业务: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3。

当本行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根据是否保留对信贷资产的控制权分别进行处理。

(一)本行放弃了对该信贷资产控制的,在转让日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本行在转让日取得了某项新资产或者承担了某项新负债,应当按公允价值确认该新资产或者新负债。

放弃对信贷资产控制是指本行与该信贷资产实现了破产隔离,而且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受托机构能够单独将该信贷资产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该项出售加以限制。

(二)本行仍保留对该信贷资产控制的,在转让日按本行继续涉入该信贷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本行继续涉入该信贷资产的程度,是指该信贷资产价值变动使本行面临的风险水平。

本行主要采用保留次级债券、提供担保等方式继续涉入证券化资产。

第六条本行所有证券化日前的信贷资产应收利息享有优先偿还权,在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时,应先归还本行的应收利息。

实际情况对标的信贷资产中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也可以根据本行业务实际需要,对剩余的部分进行清仓回购。

1.1.3第三章科目及账户设置。

第八条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科目,核算和反映在本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因提供信用增级(如持有次级证券或提供担保等)而保留部分风险并对资产形成部分实质性控制时,信用增级所覆盖的继续涉入资产。按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设立明细科目:

第九条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继续涉入资产对应的负债。按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设立明细科目:

第十条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且本行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全部的风险和报酬情况下,从受托机构收到的对价。

第十一条在“代收本息”科目下新增“代收证券化受托贷款本金”、“代收证券化受托贷款利息”明细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贷款服务机构时代收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二条在“其他营业收入”科目下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收益”明细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由于转移信贷资产收到的对价大于其账面金额时取得的收益。

第十三条在“投资收益”科目下新增“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明细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留存的资产支持证券产生的利息收入。

第十四条在“单位中间业务收入—单位代理业务收入”下开立“信贷资产证券化服务收入”专户,核算和反映本行作为证券化贷款服务机构因受托管理证券化资产的行为而收取的管理费。

第十五条在“利息支出”科目下新增“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支出。

第十六条在“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下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损失”明细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由于转移信贷资产收到的对价小于账面金额时产生的损失。

第十七条在“其他营业支出”科目下新增“资产证券化交易费用”明细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对外支付的中介费、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处置贷款相关的费用。

化交易时本行持有的次级证券。

第十九条在“投资风险准备”下开立“资产支持证券减值准备”专户,核算和反映本行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过程中持有的次级债券计提的投资风险准备。

第二十条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贷款本金”表外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贷款服务机构时受托管理的证券化贷款本金。

第二十一条新增“应收代收利息—证券化受托贷款应收未收利息”表外科目,核算和反映本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贷款服务机构代收受托贷款利息时,因借款人无款支付而形成的欠息。

(一)第一类业务:本行转移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会计分录为:

1.信贷资产转移7。

(1)本行收到的对价大于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相关应计利息科目(如有,上一结息日至证券化日应收利息)。

借:贷款减值准备(如有)。

贷:相关贷款科目。

贷:相关利息收入科目。

贷:应收利息(如有)。

同时,付:应收未收利息(如有)。

(2)本行收到的对价小于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相关应计利息科目(如有,上一结息日至证券化日应收利息)。

借:贷款呆账准备(如有)。

借:其他营业支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损失。

贷:相关贷款科目。

贷:相关利息收入科目。

贷:应收利息(如有)。

同时,付:应收未收利息(如有)8。

2.本行购买次级债,但未保留对标的信贷资产的控制权。

(分行)。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或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如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二)第二类业务:本行保留了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三)第三类业务:本行既未转移也未保留标的信贷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根据是否对标的信贷资产保留控制权分别进行处理。

1.本行转让了对标的信贷资产的控制权,会计处理比照上述第一类业务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1)本行取得次级债。

(分行)。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或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如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2)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

(分行)。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次级债券公允价值)。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次级债券公允价值)。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次级债券公允价值)。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次级债券公允价值)。

3.本行通过提供财务担保的方式,保留对标的信贷资产的控制权。针对标的信贷资产的会计处理,比照上述第一类业务的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同时本行登记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其他营业支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损失10。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担保金额与信贷资产账面价值孰低者)。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担保金额与信贷资产账面价值孰低者)。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担保金额与担保合同公允价值之和)。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担保金额与担保合同公允价值之和)。

第二十三条本行对外支付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的中介费、律师费等相关交易费用。会计分录为:

(分行)。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一)第一类业务。

1.贷款客户于还款日归还本行的应收利息。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相关应计利息科目。

2.针对持有的次级债进行利息计提。会计分录为:11。

本行根据次级债的预期收益率进行利息计提:

(分行)。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根据协议约定,次级债利息可分次支付或到期支付。本行收到利息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相关科目。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3.针对持有的债券进行减值准备计提。会计分录为:

投资风险准备计提或冲回(如有):

(分行)。

借或贷:其他营业支出—投资风险准备金支出。

贷或借:投资风险准备(资产支持证券减值准备专户)。

4.业务存续期,本行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清仓回购。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相关贷款科目。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二)第二类业务。

1.在业务存续期,针对标的信贷资产,本行继续按信贷业务相关核算规则进行会计核算。针对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按协议约定对外支付。会计分录为:

利息支出计提:

(分行)。

借: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应付同业间卖出回购贷款利息。

对外支付:

(分行)。

借:应付利息—应付同业间卖出回购贷款利息。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2.对于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生费用直接计入成本的,应在后续期间内按照直线摊销法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费用。

3.业务存续期,本行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清仓回购。会计分录为:

(分行)13。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4.业务存续期,本行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置换。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如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如有)。

(三)第三类业务。

1.本行转让了对标的信贷资产的控制权。

贷款客户于还款日归还本行应收利息,以及业务存续期内发生标的资产置换及清仓回购的会计处理,比照上述第一类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2.本行通过持有次级债的方式保留对标的信贷资产的控制权。

(1)贷款客户于还款日归还本行应收利息,比照上述第一类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2)针对持有的次级债进行利息计提。会计分录为:

本行根据次级债的预期收益率进行利息计提:

(分行)14。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根据协议约定,次级债利息可分次支付或到期支付。本行收到利息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相关科目。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3)本行持有的次级债发生减值,本行对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进行相应冲回。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

(4)本行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清仓回购。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相关贷款科目15。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如有)。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如有)。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如有)。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如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5)业务存续期,本行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置换。换出资产的会计处理比照上述同类业务在证券化交易发起阶段的会计处理,换回资产的会计处理比照上述同类业务清仓回购的会计处理。

3.本行通过提供财务担保保留对标的信贷资产的控制权。

(1)贷款客户于还款日归还本行应收利息,比照上述第一类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进行处理。

(2)本行对财务担保合同的初始确认金额在担保合同期限间内进行摊销。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16。

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3)业务存续期,本行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清仓回购。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相关贷款科目。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如有)。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如有)。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如有)。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如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一)第一类业务:业务终结时,对持有的次级债券进行到期处理,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如有)。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二)第二类业务:业务终结时,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三)第三类业务:

1.本行转让了对标的资产的控制权,业务终结时无账务处理。

2.本行通过持有次级证券保留控制权情况下的终结处理。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投资风险准备(资产支持证券减值准备专户)(如有)。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

贷: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上一计提日至到期日的次级债利息,如有)。

贷:其他营业支出—投资风险准备金支出。

如到期未能全额兑付,且已计提的投资风险准备不足以弥补损失时,本行补提投资风险准备:

(分行)。

借:其他营业支出—投资风险准备金支出。

贷:投资风险准备(资产支持证券减值准备专户)。

同时,对持有的次级债券进行到期处理:

(分行)19。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或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利息调整(如有)。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3.本行通过提供财务担保保留控制权情况下的终结处理。

(1)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无需履行担保赔付责任。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借:其他营业支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损失。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

(分行)20。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

(2)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行履行担保赔付责任。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逾期贷款及相关科目。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借:其他营业支出—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损失。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21。

期继续涉入资产。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

(分行)。

借:××逾期贷款。

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负债。

或借: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负债。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短期继续涉入资产。

或贷: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涉入资产—信贷资产证券化中长期继续涉入资产。

1.1.5第五章本行为贷款服务机构的账务处理22。

(分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存续期间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一)贷款还款日账务处理。

1.借款人归还贷款本息。

(分行)。

借:xx存款科目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代收本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代收本金。

贷:代收利息——信贷资产证券化代收利息。

同时更新表外:

(分行)。

2.借款人未能按期还款。

收:应收代收利息—证券化受托贷款应收未收利息。

(二)本行根据协议约定,按期对外划转证券化信贷资产本息。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代收利息——信贷资产证券化代收利息23。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三)本行按照贷款服务合同收取服务费用。

(分行)。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单位中间业务收入——单位代理业务收入。

1.1.6第六章账务核对。

第二十八条各级机构账务处理部门应与业务部门做好账务核对工作,确保账务核算准确。

1.1.7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四

如果固定资产报废不能使用了,是否还需要转出税金呢?具体税务与会计上怎么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发生的清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发生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五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下面小编准备了关于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欢迎大家参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借: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六

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融资所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在中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提出了离岸操作的思路.

作者:魏益民作者单位:中国航空油料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兰州,730087刊名:甘肃冶金英文刊名:gansumetallurgy年,卷(期):26(2)分类号:f830.9关键词:资产证券化融资离岸操作污水处理业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七

学习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需要进过预习、基础、强化及冲刺阶段的不断学习,才能吃透书中知识点,在考试时才能做到胸有成竹。下面小编整理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的考点,供大家参阅。

1. 固定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企业一般需要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此外,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

(1)“固定资产”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固定资产原价,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固定资产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累计折旧”科目

该科目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整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方登记处置固定资产转出的累计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3)“在建工程”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更新改造等在建工程发生的支出,借方登记企业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成本。

(4)“工程物资”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准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工程物资的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工程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应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5)“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借方登记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方登记固定资产清理完成的处理,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八

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要明确其核算的空间范围,即为谁记账。会计主体假设是指假设会计所核算的是一个特定的企业或单位的经济活动,而不是漫无边际的。

尽管现代企业归投资者所有,但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包括该企业投资者或债权人经济活动,或其他单位的经营活动。一般地,经济上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等都是会计主体。甚至只要有必要,任何一个组织都可以成为一个会计主体,典型的会计主体是经营性企业。会计主体与经济上的法人不是同一概念,一般讲,会计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如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

【注意】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对等的概念。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思考问题】企业集团(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企业独立核算的车间均是会计主体而非法人。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下去的,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报告中做出相应披露。(比如,会计核算方法随即改为破产清算会计。)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在会计分期前提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注意】持续经营是会计分期的基础。会计分期是会计核算(如折旧摊销、权责发生制等)的基础。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货币计量前提下,企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九

建议楼主按以下方法处理:

1、将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汽车的帐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2、将出售收入入帐。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4%)*4%)。

出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交的增值税并非4楼朋友所述之销项税额,而应是直接计入应纳增值税额。(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当月进销项税额相抵是留抵税额的话,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该单独按照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上缴)(增值税申报表上应该有专门申报出售已使用固定资产的申报项目)。税额的计算分以下几种情况:

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出售已使用的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是指原增值税试点地方或是其它地方自2009年1月1日后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使用后再出售的。

小汽车购进时一般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所以如果楼主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应该按4%征收率计税减半征收。

3、将减半征收作为税收优惠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4%)*2%)。

贷:营业外收入。

4、如发生清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或:

借:营业外支出。

一般情况下,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开具发票,但如果销售对象为个人的话,也可不开具发票,但应将销售收入作为不开票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

以上看法仅供楼主参考。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十

为了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取得、计提折旧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进行核算。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如果存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如果存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设备安装完毕:

贷:在建工程。

2、建造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计提的折旧)。

(2)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借:其他应收款。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借:制造费用(生产车间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企业管理部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销售费用(企业专设销售部门计提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企业出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研发支出(企业研发无形资产时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中使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参考文献:http:///cjks/cjkjsw/201407/。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十一

“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方登记出售固定资产的取得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其贷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清理后的净损失。清理完毕后净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账户;净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固定资产的清理是指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出售,以及因各种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遭到损坏和损失的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清理工作。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

累计折旧 (已计提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2)发生清理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7)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长期待摊费用 (属于筹建期间)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资产证券化账务处理篇十二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属于固定资产后续计量的范畴,是指企业为了维护或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对资产进行维护、改建、扩建或者改良所发生的开支,如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定期大修,房屋进行装修等。你知道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账务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账务处理知识,欢迎阅读。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是: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后续支出不能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是:

固定资产修理。经常性的维修,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固定资产改良。改良固定资产通常能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应在发生时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混合型修改。如果后续支出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当判断该后续支出是否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如果满足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否则,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装修。如果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装修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账面价值,应将该账面价值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修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处理,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装修费用等,应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修改。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等,不论是否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均按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费用较少的维护或装修等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费用较多的装修或改良等支出,在停工装修或改良过程中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装修或改良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再转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摊销计入每期损益。

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是指“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有关、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以避免将替换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果企业不能确定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可将替换部分的成本视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企业固定资产发生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首先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例1】某公司2004年12月自行建成了一条生产线,建造成本为600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3%,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2007年1月1日,由于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已难以满足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但若新建生产线成本过高,周期过长,于是公司决定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以提高其生产能力。2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经过三个月的改扩建,完成了对这条生产线的改扩建工程,共发生支出280000元,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大大提高了生产能力,预计将其使用年限延长4年,即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假定改扩建后的生产线的预计净残值率为改扩建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3%;折旧方法仍为年限平均法。为简化计算过程,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公司按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线改扩建后生产能力将大大提高,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改扩建的支出金额也能可靠计量,因此该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按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处理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有关账户的余额

生产线的年折旧额=600000×(1-3%)÷6=97000(元)

累计折旧的账面价值=97000×2=194000(元)

(2)2007年1月1日,固定资产转入改扩建时

借:在建工程 406000

累计折旧 194000

贷:固定资产 600000

(3)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发生改扩建工程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280000

贷:银行存款 280000

(4)2007年3月31日,生产线改扩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406000+280000=686000(元)

借:固定资产 686000

贷:在建工程 686000

应计提折旧额=686000×(1-3%)=665420(元)

月折旧额=665420÷(7×12+9)=7155.05(元)

年折旧额:7155.05×12=85860.60(元)

2007年应计提的折1日额=7155.05×9=64395.45(元)

借:制造费用 64395.45

贷:累计折旧 64395.45

费用化的后续支出是指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等。

固定资产修理是指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由于固定资产磨损、各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导致固定资产的局部损坏,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企业将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大修理等只是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况,这类维修一般范围较小、间隔时间较短,一次修理费用较少,不能改变固定资产的性能,不能增加固定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不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制造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制造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

【例2】某企业对现有的一台生产用设备进行修理维护,修理过程中发生如下支出:领用库存原材料一批,价值5000元,为购买该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0元;维修人员工资2000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会计处理如下:

借:制造费用 7850

贷:原材料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0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000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之规定。根据此规定,企业购买该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0元不转入固定资产成本,原材料所含税金允许抵扣,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可归纳为以上六种类型,因其特征、性质和所有权的不同,需要依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处理原则分别进行规范化的账务处理,才能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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