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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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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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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记录,让我们在迷茫时能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分析总结的结果和意义,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发展的建议。以下是一些团队合作的经验总结,欢迎大家一起学习进步。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一

在一个夏季我在图书馆里找书的时候“邂逅”了一本有很多人生哲理的书—《全职高手》。

里面的主角叫做叶修,他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在嘉世战队逼他退役的时候他为了朋友,放弃了他最爱的游戏但他不服输,他等待着时机,从零开始练号。用自己多年的经验做出了全荣耀第一个突破60级的散人。

他有说过一句话:“如果喜欢,就把这一切当做是荣耀,而不是炫耀。”他也是这么做的,他把荣耀这个游戏当成了伙伴因为这个游戏有他对故人的回忆。他答应过一个朋友要成为荣耀顶尖。他做到了。第十赛季的总冠军就是他和他的队友们一起创造的奇迹—草根战队逆袭成为冠军战队。像他们的口号一样:兴欣之火可以燎原。

里面还有一个人,他叫林敬言。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他在游戏中的职业是流氓,但是他的样子却十分彬彬有礼,第一次见他的陈果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会在别人向他问好后对别人微笑点头。他也许没有天赋但是他会愿意去付出努力。终于他触碰到了荣耀顶峰,王杰希说过:“努力在荣耀中是最不值得炫耀的,因为每个人都很努力。”可是林敬言的天赋并没有他们那么好,但是他能成为呼啸的队长、霸图的四大天王、荣耀第一流氓。是为什么?因为他的努力。可是他也坚持不下去了,第十赛季他选择了退役时他才20多岁,对于其他职业来说很年轻的年龄,但对于职业选手来说他已经老了。

韩文清,也是霸图的。他在联盟开始建立之初就一直打,打了十年,没有一个战队队长是十年的,没有一个选手打了十年,但他打了十年。他是霸图的精神支柱,一往无前的霸图队长。执着冠军的人。张新杰说过:“霸图的目的一直都是冠军。”为了冠军他不得不把自己首发的位置让给了后起之秀—宋奇英。他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很纠结。纠结新人能不能把战队带上曾经的巅峰,能不能让霸图成为第二个王朝,他爱霸图。他把霸图当成了自己的家。

全职中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和我们讲述着对一个东西的热爱是能成为职业的全职高手这本书中饱含哲理。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二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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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神秘岛》,它的内容一波三折,总是让我爱不释手。

书里的人物都各有自己的特长,自以为很厉害,不团结一致,还经常为一些小事而打架斗嘴,谁也不肯让步。俗话说的好:“退一步,海阔天空。”到最后才知道要团结,这样才能生存下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与同学斤斤计较,要有一种先人后己的宽大胸襟。

阅读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正如《训学斋规》中说:“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有疑。”让我越读越有趣,让我不禁微微一笑,满心的喜悦,越看越起劲。

阅读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原来一、二年级的我一点也不爱看有字的书,整天就喜欢看有趣的漫画书,一边看一边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到现在经过两年多的改变,我已经喜欢上了看书,特别是一些历史书和冒险小说,让我喜欢得不得了。

阅读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让我们都爱上看书这件美好的事吧!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四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平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五

《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六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七

在寂寞时,忠诚地陪伴我们。书带我们见识了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开了眼界。

有些书记载着奇闻趣事,有些书描绘了人间真情,有些书介绍了许多科学知识。但是我最喜欢那些描写乖巧,可爱的小动物的书。有些动物是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过的。读了这本书后,让我大开了眼界,丰富了我的视眼,让我感觉到世界的神奇和美妙。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被世人称之为旷世奇书。书中写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它坚强的行为甚至成为了一个年青人的榜样。这只小狼身上拥有了其他狼身上所有的品质。打开这本书,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活泼可爱的蒙古小狼。

我以前总认为狼是凶恶残忍的,狼是人类的敌人。但这本书却告诉我们蒙古狼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来源于精神上有了坚定地信仰。

我喜欢这本《狼图腾小狼小狼》的书,它给了我许多生活中的乐趣。我被它吸引着,只要一有空,就忍不住翻开来看。

相信我吧!你也去看看这本书,他可以让你对待生活中的困难变得勇敢起来!变得无畏起来。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八

清幽的散文,独领风骚的名人传记,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幽默活泼的外国名著,每本书中字里行间都渗透着让人痴迷的感受,但是我却对那记录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中华上下五千年》情有独钟。

它记录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一幅中华文明波澜壮阔的历史卷轴,纯真质朴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生动逼真的历史故事,让我认识了我闻所未闻的历史人物,也让我对已知人物的印象更加深刻。

在那阳光明媚的下午,我独自一人捧着一本书,靠在墙角细细阅读静静品味,它如同一个智慧的小精灵,带领着我走向古代。从盘古开天辟地到女娲造人补天,最后到大禹治水让我读的如醉如痴。而那屈原的爱国热情更让我感慨万千,当楚国灭亡时,他纵身跳入汨罗江,他是那样的敬业,那样的决绝,那一刻我心痛不已。

聪明机智的蔺相如不畏困难,出使秦国,以自己的智慧夺回了和氏璧又为国家利益,忍辱负重,最后缓解了将相之间的关系,让我为之赞叹。秦始皇统一全国,成为千古一帝让我敬佩不已,但是他广建宫殿陵墓,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让我为之愤恨。诸葛亮为蜀国鞠躬尽粹,死而后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隋炀帝开凿京杭大运河,劳民伤财,成为历史上有一大暴君,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他也为现在社会带来极大好处。一代女皇武则天,将国家治理的繁荣昌盛,让我惊叹不已。“千古风云第一人”成吉思汗多次发动战争,征服地狱西达黑海海滨,东括整个东亚,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为朱元璋为孙子能坐稳皇位而杀死开国功臣的开国功臣感到惋惜。在虎门销烟战争中,廉明能干、正直无私的林则徐而赞叹。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不知不觉中,已近黄昏,夕阳的余晖照射在我的脸上,我听见妈妈的呼喊声才知道我已看了一个下午的书,合上书,意犹未尽,精彩的故事还在我的脑海中演绎,回放。

《中华上下五千年》记录着百十个王朝的兴衰与时代的变迁。如果把历史比作一条河,那么,这些曲折动人的故事便是长河中泛起的朵朵浪花。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九

嗨,大家好,我叫王冰,是大家公认的“小书迷”。

在这个假期中,我阅读了许多书籍:《意林》、《父与子》、《笑猫日记》、《绿野仙踪》、《爱丽丝梦游仙境》、《青铜葵花》、《绿墙上的安妮》、《草房子》、《城南旧事》……等各式各样的书我都看过。然而,在这片茫茫的书海中,我最喜欢看《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英子。她有一个保姆,也就是宋妈。宋妈的命很苦,先是嫁给了黄板儿牙——冯大明,再是她的两个孩子——而儿子小栓子和女儿丫头子一个死了,一个被冯大明卖了。英子还有一个很要好的好朋友,叫妞儿,也叫小桂子。她的亲妈却是惠安馆人人公认的“疯女人”秀贞。秀贞经常痴痴地立在胡同口寻找她丢失的女儿。

之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地里遇见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局的人抓走了。后来,被赶出家门的兰姨娘来到了英子的家。英子想方设法把兰姨娘和德先叔凑在了一块儿,使他们俩相爱了,并坐上马车走了。

最后,英子的爸爸因得肺癌而去世了。英子随着家人踏上了去远方的路程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从中,我感到小英子生活的滋味,有喜也有忧。然而当她还没有解开所有疑惑的时候,她的童年结束了。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一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喜欢那本书,你为什么不喜爱别的书呢?”我会坚决地回答:“因为那本书可以说是在我最无聊的时候出现的第一位朋友,也是一位可以倾诉的知己。”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过的一句。每当我打开《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时,我就像一个饿鬼得到了一顿美食。

这一本书是讲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与查收尼德兰为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螺号”的尼摩软禁,并开始了惊险的海底之旅。

这本书主要写了是188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的仆人康塞尔和一名捕鲸手尼德兰捕海上的一只“独角鲸”。在此过程中,他们意外地发现所谓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特的潜水艇,而潜水艇的主人是神秘的尼摩船长。船长尼摩情中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遇到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北极、形成正正有两万里!

最让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当回来时,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边采珍珠,突然间,有一只张牙舞爪的鲨鱼出现在印度人上方,最后救下了可怜的采珠人。说明尼摩船长岁神秘莫测,却有很裂的正义感和一颗善良的心。

是这本书让我学会了什么是勇敢,让我懂得以后生活中的很多道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二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三

《大侦探福尔摩斯》这本书的作者是柯南·道尔,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曾学医开设诊所的。自1887年起,先后世影响极大。

《大侦探福尔摩斯》有很多辑,但我最喜欢的第二辑里的第11册—魂断雷神桥!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福尔摩斯。书里让我感受到了世上最丑恶的罪行:“富豪之妻被杀,美丽的家庭教师成为案中疑凶。富豪本人却持相反意见,还请福尔摩斯帮忙调查。福尔摩斯抽丝剥茧,顺利解开疑团,却没料到,自己早已陷入凶手设下的陷阱!但因为一个打绳结的动作细节解开案情。富豪为了骗取美人的芳心,设局杀了深爱着自己的妻子。”这富豪可真是心狠手辣!福尔摩斯的机智聪明值得我们学习。

大侦探福尔摩斯》除了好看之外,还能提升语文阅读能力,掌握逻辑思维方法!

喜欢看侦探类书籍的,快和福尔摩斯去破案吧!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四

记得有一次,我去图书馆借书,无意中发现有一本书籍名字叫《可怕的科学、经典科学之化学也疯狂》,我便抽出来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下被书的内容吸引了。

从此以后,我便喜欢上了“可怕的科学”丛书。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触电惊魂》那一本书。这本书讲述了电是怎样产生、怎样传播的,包括避雷针的原理等等,让我增长了许多防电意识和电的知识。但是关于理解电最透的方法还是由于一次意外而产生的。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正在写作业,一大堆的作业让我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时,钢笔帽掉地上了,无奈我只好去捡,无意中我看到了裤子口上挂着一根毛线,便想去揪掉它。可我的手还没有靠近它时,它却一下子“飞”到我的手上了!我十分惊奇,便丢开它,再做一次刚才的动作。和刚才一样,它还是在我没挨着它时一下子“飞”到了我的手上!我又丢开它,苦思冥想,却没有头绪。这时,我想:刚才的吸引一定是电的作用,那我就应该查查书了解一下!我跑到书柜跟前,取出《触电惊魂》仔细查找。

“找到了!”我惊喜地叫道。原来是由于人体上带有一种叫正电荷的东西,而毛线上有一种叫负电荷的东西,当正电荷与负电荷接触时,负电荷会“飞”到正电荷上,就这样带着负电荷的毛线自然就被带着正电荷的人体“吸”上了。

从此以后,我更爱看科学这类书了,因为它让我掌握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作文水平有所提高。我们要从小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长大为国家效力。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五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六

我喜欢的书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七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八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十九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呀!我想都不用想,直接可以告诉你答案———《海蒂》这本书的作者叫“斯比丽”

《海蒂》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叫海蒂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她的阿姨迪蒂因为有一份工作,就把海蒂送到人人都不敢接近的——奥西姆大叔家。也就是海蒂爷爷家。(奥西姆大叔的家高山牧场上)从那以后,爷爷和海蒂的感情越来越好,海蒂也越来越喜欢爷爷了。有一天,**突起,迪蒂又回到了高山牧场上,将海蒂接走了。因为她听说,一个叫赛赛曼先生的家里有个残疾的小女孩,她叫克拉拉。克拉拉的妈妈很早就死了,所以,克拉拉很寂寞。赛赛曼先生很想给小克拉拉找个玩伴。迪蒂正是因为听到了这个消息,才想到了海蒂。海蒂因为离开了爷爷所以很伤心。以至于每天晚上都会梦游。赛赛曼先生的家人还以为他们家里闹鬼了呢!后来,赛赛曼先生和他的朋友——克拉森大夫理解海蒂的心情,又将海蒂送了回去。后来,克拉森大夫到高山牧场上做客。最后,克拉拉的奶奶和克拉拉也来到高山牧场上做客了。羊倌彼得嫉妒克拉拉抢走了海蒂,就把克拉拉的轮椅推到山下了。后来,海蒂和彼得帮助克拉拉走路。克拉拉路走得越来越好。因为克拉拉的奶奶把克拉拉送到山上不久,克拉拉的奶奶就下山了。当过了几个星期的时候,克拉拉的奶奶有来到了山上,随后,赛赛曼线上也来到了山上。克拉拉和海蒂给了他们一个惊喜。不久克拉拉他们就回到了他们的家——法兰克福。

这本书里的情景描写的很好,将人物、风景和情节描述得很逼真。我一开始觉得这本书索然无味,直到后来,我才慢慢进入了一个美丽的画面——鸟儿在欢快地歌唱,花儿在相互问好,小松鼠在林间跳跃。灿烂的阳光照耀在还没起床的小花脸上,照在美丽的大地上。一切蓬荜生辉,这是一片多么美、多么和谐的景象呀!

奥西姆大叔家有两只小羊,它们一个是白色的,叫天鹅。一个是褐色的,叫小熊。海蒂很喜欢它们。

这一切都是围绕着“亲情”这个话题来写的。使我读了以后深受感动。“亲情”是可以融化每个人的那颗小小的心,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每一个人对我们的“亲情”。

一本喜欢的书作文300字篇二十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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