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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讲座作文400字(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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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讲座作文400字(模板14篇)
2023-11-23 04:11:59    小编:zdfb

议论文是通过对某个主题或问题的观点进行论述和辩驳的一种文章类型。写总结应该注重实际效果,应以问题解决为中心,实事求是。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几篇优秀的时间管理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一

所有在座的同志们:

大家好!我很高兴参加今天五星村组织的庆“3.8”妇女节活动,根据安排,由我给大家做一次村民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希望大家相互交流学习。为了增强广大妇女的法律维权意识,进一步发挥广大妇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充分展示妇女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关注妇女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我们五星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先进和模范带头作用。我今天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讲座,专题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做些法律宣传,旨在增强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创建平安社区。我主要讲二点,大约30分钟。一是妇女儿童究竟有哪些权益,二是当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维权。

一、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法律规定有哪些权益。

我们天天都在讲要保护好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可是大家知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呢,我简明扼要讲一下。

1、【妇女法律权益】我国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首先,在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女干部。《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即六大基本权益方面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并对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和情况,造成损失的大小、危害的轻重,规定了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婚姻法》、《母婴保健法》、《民法通则》、《工会法》、《劳动法》、《刑法》等法律也多方面相应地作出规定。在国际上,我国参加了《消除对妇女一切歧视公约》、《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等国际公约,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展示了大国风范。下面我就与我们最息息相关的三点展开来讲:

(一)婚姻自主权(结婚离婚自由,不允许包办婚姻,这个比较好理解)。

(二)妇女在孕期和分娩后或妊娠后受保护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一是讲,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二是讲,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三是,这里大家注意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如果法院认为有应当离婚情形的可以判决离婚,比如说女方有过错的,女方有外遇给别人生了孩子,再不让男方提出离婚就又不公平了是吧?所以,法律的一般原理就是公平,很好理解。

(三)我们说说家庭暴力的事.什么是家庭暴力?目前在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我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公婆媳、岳父母婿、兄弟姐妹、祖孙间及其他家庭成员间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冷暴力)男方对家庭态度冷漠,对女方态度冷淡,不理不睬及性暴力行为。按家庭成员的关系划分,家庭暴力可以分为夫妻暴力、父母与子女间的暴力、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夫妻暴力在所有家庭暴力中是最常见的一种,《婚姻法》主要针对的也是这种暴力类型。它是指夫妻之间一切形式的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1、重视婚后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让对方知道你不会忍受暴力,纵容暴力。

2、说出自己的经历。诉说和心理支持很重要,如果你周围有许多人与你有相同的遭遇,你们要互相支持,讨论对付暴力的好办法。

3、如果你的配偶施暴是由于心理方面的问题,应寻找心理医生和亲友帮助,设法强迫他接受治疗。

4、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向公安部门求救。

5、向妇女维权机构求助。各村委、村民小组将通过法律援助站或法律援助点,帮助妇女提高预防能力,避免遭遇侵权。

7、受到严重伤害和虐待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向熟人展示伤处,请他们作证;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以伤害或虐待提起诉讼。

8、如果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目前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

(四)选择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权利。有位女士怀上了小孩,考虑到事业刚刚起步就和她丈夫商量不要这个孩子,她丈夫不答应,她就让自己的哥哥陪自己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他的丈夫知道后非常生气,就把这位女士和她哥哥告了,要求二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大家说他的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最后,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因为这位女士有不生育的自由。

现在还有一个现象就是“丁克家庭”,大家都感觉陌生吧,其实就是夫妻双方收入稳定却主动不要孩子。有的老人就不乐意了,我这儿还等着抱孙子呢,你们怎么就不生呢?虽然这样做有悖常理,但是您老人家还不能横加干涉,法律赋予了他们不生育的自由。如果您要管,最好从家庭和谐和晚年幸福的角度对其夫妇进行引导。

2、【未成人法律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5条第四款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包括:

1、生命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姓名权。

4、肖像权。

5、名誉权。

6、荣誉权。

7、财产所有权。

8、财产继承权。

9、著作权。

10、专利权。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12、取得国家赔偿权。

13、宗教信仰自由权。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6、受教育权。

3、【老年人法律权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指老年人依据宪法和法律应当享有的各种权益。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根据其自身特点和需要,还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权益。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老年人可享有下列10项权益:

二、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如何维权。

目前我们拔山镇特殊群体维权社会网络已初步形成,各部门和单位都有工作的专职机构,比如团委、妇联、工会、敬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因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调解、仲裁、诉讼。当然也可以:

1、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如未成年人无故被校方开除学籍,可向有关教育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被有关单位雇用为童工,可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解决等等。妇女可向妇联组织投诉,在村社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到拔山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等。

2、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未成年人的身体遭受侵害,应立即向拔山派出所或忠县公安局报案,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遇有紧急情况,应拨打“110”报警电话。妇女遭遇家庭暴力时,拨打“110”拔山派出所的同志也会出警。当然也包括老年人。

3、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如未成年人、妇女或老年人遭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害后,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进行控告。

4、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妇女或老年人遭受家庭成员虐待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刑事审判庭按照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未成年人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与他人发生纠纷后,如继承权被剥夺、被人打伤后花费的医疗费需由他人赔偿、父母离婚后自己无人抚养等等,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请求法院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

6、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妇女或老年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行政争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某儿童被拐卖,该儿童或其家长请求公安机关予以解救和保护,公安机关置之不理或拒绝保护,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同志们,如成龙一首歌唱到“一玉口中国,一瓦顶成家,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应证了“家和万事兴,国泰民安宁”。村民就应当大力弘扬孝道文化,争做一个朴实、吃苦、感恩的忠县人,创建平安村社、平安家园。我也要告诉大家,依法维权的道路是艰辛而漫长的,法律虽然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法律设置的权利不等于现实,权利只是提供机会和条件,它的实现要靠自己来争取和努力。所以我们每个村社居民,只有认真学习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理解法律精神,才能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今后需要我所进行法律服务的,我们定当尽职尽责,依法维权。

最后,祝愿广大妇女同胞、老年同志、社区居民和在座的同志们身体健康,家庭和谐!天天快乐!谢谢!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二

主讲嘉宾: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  张现辉律师

讲座主题: 民生法律大讲堂—《继承法》之遗嘱书写及财产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  

讲座地点: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多媒体室(青岛市延安三路111号汇利大厦1206室)

继“社区法律服务站”正式启动,岛城律师“民生法律大讲堂”开讲啦!!

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承接青岛市老年维权岗以来,一直致力于老年人的普法宣传工作,并且联合青岛新闻广播电台《牵挂》栏目,自2015年5月起,成功举办了多期“牵挂律师面对面—暨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开放日”的普法宣传活动,并且深入社区,将法律知识送进社区居民中。今年4月,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与青岛四方区兴隆路街道共同建立了“社区法律服务站”,同时拉开了“法进社区、律助民生”律师普法进社区活动的大幕,进一步用实际行动兑现在老年维权岗设立之时的承诺:“关爱老人,服务社会”。经过近半年的资源整合,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原有的“牵挂律师面对面”活动基础上,进行全面升级,并正式向市民推出“民生法律大讲堂”,并且将于本月正是开课。

参加人员:老年维权会员、《牵挂》栏目听众、广大社区群众等。

参加人员请于2015年8月20日前通过电话直接报名。

一、讲座介绍

本次讲座以“外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通过对外贸企业2015年以来所涉及的近6000个诉讼案件进行逐一采样,对其涉诉原因、争议数额、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定量分析,通过量化指标直观反映外贸企业在合同签订及履行、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试图将风险点纳入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两大指标体系,从而构建起完整的外贸企业法律风险评价体系。利用该评价体系,帮助企业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完善风险防控制度、规范业务合规操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督等工作。

二、活动议程

时间:3月20日(周三)下午14:00至16:30

地点: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大街金融街西区 6号楼b座3层)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服务中心

指导单位:开发区贸易促进中心

合作单位:金台(天津)律师事务所

四、活动规模

开发区外贸企业(每单位最多2人参加),100人左右

五、合作媒体

天津电视台、滨海时报、渤海早报、北方网、新浪财经、和讯、金融时报等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麻维娜 李昕

电话:66211567  25201984

邮箱:#url#

附件一:参会回执

天津开发区贸促中心

2015年3月12日

活动名称:“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法律知识讲座及现场法律咨询解答。

邀请对象: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其他主要核心管理人

活动费用:免费

活动时间:2012年7月5日 下午一点半

活动地点:邮件通知

该活动首先由上海领秀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公司法以及合同法等方面的专业律师围绕中小企业在设立、运营及整合阶段面临的常见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用工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进行1-2小时的法律知识讲座;而后由领秀律师对与会企业就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主讲律师:上海领秀律师事务所  梁学军律师

主进律师简介:上海领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1998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执业至今。曾分别在多家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具有由中国司-法-部、中国人事部、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企业法律顾问注册资格证书。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家族企业财产纠纷、高端离婚及遗产方案设计。现任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等地二十多家知名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以及专项事务顾问;作为主办律师成功代理了上千起重大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曾为诸多国有、民营企业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遇到的法律困惑  

上海领秀律师事务所  2012-6-22

尊敬的嘉宾:

律师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度都是社会中的精英群体,每一位优秀律师都是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中历练成长。在你的执业生涯中是否也遇到过瓶颈,是否也期待着有一群“同路人”可以和你推心置腹的交流专业、学术、事业、人生?“盈科法律讲堂”系列活动就是这样一个平台!

我们致力于打造辽沈地区律界精英交流的平台,这里有全国各领域的法律专家与您切磋技艺;这里有同业之间的对话、合作与融合;这里是辽沈律师交流实务、共谋发展的舞台;这里是“法律人”的梦想家园!

后附:

一、盈科法律讲堂(第一期)活动安排;

二、主讲律师介绍;

三、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简介。

主   题:《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实务及青年律师专业化道路》

主讲嘉宾: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宋安成律师

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7日 9:00——11:30

举办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咖啡厅

主办单位: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邀请嘉宾:预计邀请辽沈律师同仁 四十名

报名方式:从即日起接受电话及邮件预约报名(报名以回电确认为准)

联 系人:马俊龙 律师

电子邮箱:#url#

宋安成律师,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国家二级建造师,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领域法律专家。

著   作:著有《业主权利疑难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宋安成律师文集》。主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商品房交易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主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动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讨论与制定,参与上海市地方法规的讨论与制定。先后在《城市开发》、《施工企业管理》、《住宅与房地产》、《中国物业管理》、《现代物业》、《上海房产》、《上海律师》、《房地产时报》上发表论文及案例80余篇。

业务领域: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物业服务等。

担任万科物业、保利地产、金地房产、长业建设等知名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施工单位的法律顾问或提供专项服务。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施工法律跟踪服务。为房地产企业在项目融资、规划、招标、施工、销(预)售、物业管理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结算、分包等方面法律服务。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物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中山广场盛京银行后身),有2000余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办公场所简约大方、典雅商务,在所内中厅设有近四百平米的高档咖啡厅,视野开阔、环境优雅。作为“盈科律师”在东北地区设立的第一家分所,沈阳盈科将秉承北京总部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理念,盈科而后进,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沈阳盈科现已加盟精英律师近三十名,已成立私募股权与投融资部、韩国法律事务部、金融投资部、劳动法律事务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必将成为辽沈律师同仁创业热土。

欢迎各位律师同仁在本场精彩的专题讲座之后到沈阳盈科参观、交流。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2015年10月28日

本期讲座现场特设立免费咨询处,专业律师会为您解答您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如需在婚姻家庭,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房产买卖,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法律方面得到咨询、帮助,欢迎您来到现场!

主      题:  《青少年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

主 讲嘉 宾:   徐双泉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主任

活 动 时 间:   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免费咨询时间:  上午11:00—12:00

讲 座 地 点: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亚贸大厦二层

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咖啡厅

报 名 方 式:   为保证讲座秩序,参加人员需提前报名

联 系 方式:   62660688转8008    周女士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三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青少年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依法自律,依法律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汹酒、打架、聚赌、吸毒、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是很可贵的,但不应当同虚心接受成年人的正确教育对立起来。有些未成年中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果连家长和老师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第三,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这不仅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还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

孙律师的讲座使我受到了不少启发。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另外,我还认识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无处不在,许多家长“谈网色变”,其实网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拓展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上网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四

法律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关注法律问题,尤其在当前,法律知识对个人的意义也越来越重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参加了一场名为“法律的科学思维和应用”讲座。本文将着重对此次讲座的收获和感悟进行分享,个人希望通过此次讲座对法律的认识有所提升。

二、聆听人生中的启示。

首先,在讲座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广泛深刻,特别讲座的主讲人非常有激情和理性,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很多平时所不了解的法律常识。主讲人邀请了多名法律专家,为我们带来的不仅是真实的案例,也是他们在法律实践中所思考的问题。而使得我更如痴如醉的,是在他们分享自己经历背后传递给我的人生启示。此时我深刻地认识到,不仅仅是法律,每一个行业都有它深刻的一面,我们应该多倾听多学习,以不断提升自己。

三、认识法律思维的重要性。

其次,在讲座中我与其他人更细分地认识了法律思维的相对独立性,也了解到了我们的大脑可以通过思考推理的方式,引导我们形成清晰准确的法律思路。在这个过程中,沉思法律事件和案例,可以更安静地思考,在看待学习法律的视角上,让我想到这样一句话:“首先是法律算法,随后是法律思维的独特性。”因此,对法律思维的认识对于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在不断地实践中,积累足够的认识经验和思考习惯,我们才能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更加胜任和自如地处理各种事务和关系。

四、明确法律职业道路的发展方向。

讲座结束后,我思考了一段时间对自己的整体职业规划和发展方向的问题。根据讲座中的内容,现代社会形式日新月异,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变化也需要在不断的实际实践中不断得到调整和应对。从大环境来看,我们需要更深入地探究,更全面地认识,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各个方面对法律专业的要求。在个人职业跃迁的路径上,我们修炼自我,深刻地认识自己适合的方向,确保同步升迁。因此,考核各种职业背景和状况下法律工作者的人才素质和经验,也是整体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总结。

综合来看,此次法律研讨会让我从知识和精神两方面得到了充实。有良好的学习氛围、多重语言和表达方式技巧,使我不断地发掘、创新和成长,推动着我在法律实践和个人成长道路上不断迈出下一个更高的步伐。在学习的途中我也理解到,虽然法律是一门较为复杂的学科,但只要我们热爱,不断努力,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让自己和周围的人都受益。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五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法律讲座,深受启发。这场讲座让我认识到法律对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在这场讲座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法律知识,也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遵守法律。

第二段:讲座内容的回顾。

讲座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了许多领域,例如婚姻法、劳动法、知识产权、财产法等。其中,讲授到的知识点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尤其重要,如何维权,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和知识产权,如何解决争端等等。在这场讲座中,我了解到诸如合同法、物权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等法律条款,也让我在日后更加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听众的互动与感受。

在讲座过程中,讲师时常与听众互动,询问听众的看法和问题,让听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同时,讲座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听众们也可以在课后与讲师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这次讲座不仅让我获得了新的知识,也让我认识到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要面临法律问题。讲座通俗易懂,使得我在听后不仅有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能够灵活运用。

第四段:法律知识的启示。

这次讲座对我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仅为我提供了更加深刻的法律认识,同时也让我了解到不同角度和层面的法律问题。在法律问题面前,每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解决方案,获得法律知识是现代人必备的能力。

第五段:总结。

听完讲座,我对法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也认识到了自己在生活中需要更加重视法律问题。在此,我想对讲师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加深入了解法律知识的机会。这次讲座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广泛且深刻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责任。我相信,通过这次讲座,我能够更好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最后,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像我一样,重视法律,增强法律知识,让自己成为更好的法律人。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孩子们的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创建和美校园,今天,我们隆重集会于此,举行一次法律专题讲座。今天的专题讲座,我们有幸请到了临江市林区检察院高英检察官来到我校。让我们用掌声,对高英检察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我宣布:临江市光华中学“与法同行,健康成长”法律专题讲座现在开始。

一、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请政教处张海主任讲话。

二、下面,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高英检察官为我们作法制教育讲座!

三、高英检察官的讲座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从多个方面给我们讲了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怎样做一个守法合格的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最后,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高英检察官为我们所做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七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少年儿童,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迷入歧途,走上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有逐渐上升趋势。

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有的甚至十来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鉴于这些原因,我们学校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活动。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我宣布今天的“知法守法建设安全校园”讲座正式开始。

有请601班陈可同学带领全体同学宣誓。

宣誓词:

国旗在上。

我们的一言一行决不玷污民族的寄托。

宪法在上。

我们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法制。

祖国在上。

我们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老师、父母在上。

我们的一举一动决不违犯法纪的规范。

为了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

我们以生命的名义庄严宣誓:

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八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的提高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最近我参加了一场由著名法学家王教授主讲的《法律讲座》。通过这次讲座,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也体会到了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将从讲座内容、讲座形式、学习收获、实践应用以及个人感受等方面来叙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这次《法律讲座》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多个方面。王教授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和详实的材料展示,阐述了法律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个人权益的保障的重要性。他特别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平等性,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而且,他还通过对一些实际案例的解读,指导我们遇到法律纠纷时如何处理,让我们明白在生活中不能忽视法律的重要性。

其次,这次讲座的形式非常灵活,不仅有理论知识的普及,更有互动的环节。王教授耐心倾听每一个学生的疑问,并进行解答。他讲解时幽默风趣,深入浅出,使得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点。此外,他还设计了一些小组活动,要求我们结合法律知识来讨论和解决问题。通过与同学们的互动,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能力。

再次,通过这次《法律讲座》,我收获颇丰。首先,我对法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之前,我对法律只是一种制度,而现在我通过具体的案例和解读,明白了法律的背后所蕴含的正义和公正。其次,我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类似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了解法律,就很难处理好。现在,我能准确地找到相关法条,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这次讲座激发了我对法学的兴趣,我决定今后要深入学习法律知识,为社会做更多的贡献。

在讲座结束后,我开始在生活中将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实践应用。我主动与同事商量起草劳动合同,避免了未来可能的纠纷。我还积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因为对法律不了解而被动地接受不公平待遇。同时,我也耐心向身边的朋友和家人普及法律知识,提醒他们在生活中不要忽略法律的力量。通过实践应用,我深刻体会到学习到的法律知识不仅仅是纸上谈兵,而是关系到我们自身权益的切实工具。

最后,对于这次《法律讲座》,我个人的感受非常深刻。首先,我觉得学习法律知识并不是只针对法律从业人员,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正如王教授所说:“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关紧要”。其次,通过这次讲座,我明白了法律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没有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我们无法过上安全、公平、有尊严的生活。最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只有每个人都具备法律意识,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总之,通过参加这次《法律讲座》,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明白了法律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同时,我还通过实践应用法律知识,更好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次讲座不仅使我受益匪浅,也激发了我学习和了解法律的兴趣。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会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九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2011 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青少年是“六 五”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不仅是“六 五”普法主题活动——“法律八进”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县 综治办、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团联合决定于 九至十一月份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青少年学生及家 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由政法委抽调资深法制教育授课 教师进行授课。希望借助此次“法律进学校”活动,使“六 五”普法工作在校园全面推开,进一步提高学校、家庭和社 会相关部门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 进一步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养成,为 建设法治兴隆、和-谐兴隆做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此次宣传讲座活动圆满成功!

2011 年 9 月 1 日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十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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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十一

一.活动主题。

开拓视界,引领设计潮流。

二.活动背景。

名师讲座可以激励一个人的求知欲,并且可以参考讲师的独特思维方式并据为己用。人们可以和授课的老师同步思考,构建体系,打通脉络,这些效果是看书无法所达到的。要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更新人才观念,改革人才培养体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模式讲堂上智慧的闪光不应只局限于课堂,应该走出去,给所有爱智慧的人以聆听大师教诲的机会,去亲身体会细流是如何变成汹涌的波涛奔腾至海的.讲座是由本校教师或校外学者通过报告会向学生讲授与学科有关的知识或新的研究进展,以扩展他们知识的一种教学活动形式。讲座特别是前沿讲座最重要的作用是,促使学生了解所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知识,掌握最新的研究动态。聘请知名讲师进行近距离的学术交流和探讨,是“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学科前沿,并在学术交流和学术碰撞中拓展视野,产生灵感,碰撞出智慧火花”的一种方式。

活动目的在西北这样一个相对比较闭塞的环境中,为扩大学生们对艺术的更深一层次的认识,我们应通过各种方式、途径来开拓我们的视野,培养我们对艺术的高度敏感性。

主讲人:今明老师的背景今明老师(蒙古族):知名画家,现代设计师,教授。

毕业于背景艺术学院美术系,从艺已有50年。在绘画、雕塑、工业设计、视觉传达、空间设计中作品涉猎较广,多年从事艺术教育,已取得明显的成效。

他的作品多次在全国、省、市获奖。作品曾在英国、德国、新加坡、俄罗斯、捷克、印度等国展出或注册。

撰著《艺术创造与创造性思维》(第二稿)、《艺术与人生》(第三稿)、《学习·知识·成才》(第二稿)、《儿童画与儿童辅导》(第二稿)、《终身学习——文化之正道》、《浅谈美学》、《从希腊神话谈西方文脉》、《从传统文化谈中国之道》、《浅谈现代设计》、《优化课堂教学》、《中学美术教师的知识结构》等等。

事迹先后被《世界人物辞海》、《世界华人文学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当代美学家名人录》录入。

今明老师现就职于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

三.活动时间:9月23日下午2点(星期五)。

四.活动地点:艺术学院音乐厅。

五.主讲人:今明老师。

六.活动对象:艺术学院2009级至2011级艺术设计的学生以及在校对设计感兴趣的学生。

3.通知各班班长进行宣传。

4.学生会各个部门进行全方面的准备工作。

组织部和学习部负责拉赞助。

宣传部负责海报以及横幅。

体育部和生活部负责会场的布置。

文娱部负责会场的茶水。

新闻网络中心负责会场的照相和新闻稿。

实践部负责会场的秩序,活动的安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八.活动经费。

海报(1.5米*0.8米)2张,预计100元、横幅(10米)2条,预计80元。

花篮1个,预计120元。

请今明老师吃饭,预计30元。

会场的水预计10元。

九.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实践部及时总结本次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并上交工作总结。

主办方:兰州大学艺术学院及学生会。

承办方:兰州大学美术协会。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十二

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法制的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为了使我们广大学生树立起更高的法律意识,学校特意安排了一场全校师生法律讲座,以前,不明确“法”为何物的我听了这次的讲座,对“法”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

青少年的犯罪率正在逐年攀升,诱导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很多,但致命的是现在的青少年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没有法律意识,更有甚者,以了解法律皮毛加以炫耀以国家的保护措施予以应该的或必须的来理解,以身试法,最终走上不归路。

人生的关键在于要走目标,有理想,有追求,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的,要树立好正确的法制理念,不要抱着一丝丝侥幸的心理置法于不顾,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准则,要懂得生活,有抱负,有追求,同时也要做到有法必依。

报告会开始后,一位劳教学员上台做了演讲。他讲的是他走上歧路的过程,为的是让我们不再走他们这样的道路。他讲的'很认真,态度也很诚恳,所以打动了我们,让我们的内心感到起伏不定。第二个劳教学员又做了自我批评,他认为别人比他好是故意跟他过不去,造成了一种爱慕虚荣的心理,现在,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

其中,最让我触动的就是第二个劳教学员所说的“虚荣心”。虽然说我平时不太爱慕虚荣,但我们班也有几位“虚荣心”强的人,见到别人考得比他好就觉得那人跟他过不去,视别人为“下流”;可一但自己考了第一名,就得意得不得了,把自己捧上了天,自以为踩在别人肩膀上,还一再地嘲笑别人,你说这不正是“爱慕虚荣”的表现吗?也许,就是这种强烈的“虚荣心”,会使一个原来活泼、开朗的人变得冷酷无情,也许会使他的前程由光明变为黑暗。

法律无所不在。就让我们学会守法,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吧!

人生碰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怎样决择?在实际生存中,有很多人不能明辨黑白而选错了门路使本身悔恨一生,固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缘故起因,学校为我们构造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付我们来说真可畏意义庞大。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陈诉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

做这个陈诉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职员,不但云云,他们都是拥有本身美好芳华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报告了本身是怎样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怎样的悔恨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伤。

他们用本身犯的不对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芳华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存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报告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执法意识。遵纪遵法,要学法、懂法、遵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百姓。同时还报告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膏泽。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原理转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

这对付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乃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听完这节课,

我想这对付我以后的人生门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很多真理和启发,报告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不停受用!

听了今天的陈诉,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法为什么呈上升趋势,重要是他们执法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另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本身应有的权利,什么是本身应尽的任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遵法的紧张意义,不能在社会举动中自发地运用执法知识来范例本身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发执法意识,起首应构造未成年人体系学习执法,多情势构造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执法条文,在社会举动中自发地运用执法知识来范例本身的言行用执法武器与统统违法犯法的征象作斗争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意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本身的生理和生理特性,调解本身的感情,加强本身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顺应社会上种种环境的考验由于,未成年人正是长身材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靠成人,想独立行止理惩罚一些题目,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生长,每每分不清黑白,易偏激和坚强使本身的举措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必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团体引导,渐渐进步他们能阐发和去解决题目的能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会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

今天,老师带我们看了学法律、知权利、会防范、懂礼仪的宣传栏。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发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离不开交通,同时也离不开安全,因此,我们就要处处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假如我们不遵守规则,交通事故就犹如一颗定时炸弹,躲不过,便会丧失宝贵生命。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还有那些不守规则的司机,自由放纵的行人。轻视,疏忽,大意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

曾经有这么一则报道,一个四年级学生在路边拍球。不小心,球滚到马路去了,她跑过去捡,一辆车迎面驶来,便毫不留情从她身上扎过去了,就在这短暂的一刹那,她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十载岁月,父母呕心呖血抚养成人,而就在瞬间即逝,难道这是一个人的命运吗?不,绝不是的。命远给每个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视乎你怎样去面对,怎样去珍惜。

一些中学生,出现了因思想,心理,行为的偏激引发伤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无法走出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和悲。同学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

同学们,我们要让交通安全的警钟长鸣,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十三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荆州市松滋市综治办法制宣传教育组的张绍平同志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希望全校师生认真听讲,不得随意出入走动、保持会场安静。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张科长!

法律讲座作文400字篇十四

为提高我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和谐校园, 12月4日下午,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方圆法制社在学术报告楼101举行以“人人学法用法,共建法制社会”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大会特别邀请了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邝庆刚律师做主讲。

学院团委副书记何洁,学院团委办公室主任何珊珊,以及学生会主要成员等也应邀出席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邝庆刚律师通过简单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阐述学法用法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是依法治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国家的需要;是增强人民道德观念,提升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径;是领导干部增强使命感,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经阶段;并强调只有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我们的中国梦才不会遥远。

互动环节中,邝庆刚律师多次引导同学们一起分析具体案例,引起同学们极大兴趣,现场气氛很是活跃。

这次的讲座大家都获益匪浅,同学们纷纷表示从中学到了许多实用性的知识。

通过这次普法讲座,同学们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也深刻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为创建和谐校园服务。

让我们一起来做法律的宣传者,和谐校园的建设者,为和谐的校园的建设添砖加瓦。

范斯婷

二〇xx二月五日

为提高我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创建;讲座中,何东平教授通过简单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阐;此次讲座不仅让同学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与技巧,也;为提高我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和谐校园,十二月七日晚七点在博西梯二举行以“法律思维在生活中的`运用”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大会特别邀请了法学院院长何东平教授作为主讲人。

讲座中,何东平教授通过简单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大家阐述学法用法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并和生活消费相联系,解释了法律思维如何运用在生活消费中。

何教授风趣幽默的谈吐深受学生的喜爱。

依法治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国家的需要;是增强人民道德观念,提升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径,而依法治国需要公民培养起法律思维。

何院长多次引导同学们一起分析具体案例,引起同学们极大兴趣,现场气氛很是活跃,这次的讲座大家都获益匪浅,同学们纷纷表示从中学到了许多实用性的知识。

此次讲座不仅让同学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与技巧,也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制意识与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