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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取水行动通知(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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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取水行动通知(四篇)
2023-03-16 21:43:06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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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取水行动通知篇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已把水上安全整治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成立了由县长雷高飞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兴中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邓水源、彭建元、周跃军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县交通局、各乡(镇)相继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了《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活动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对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这个主题,“一个彻底、六个明显、一个确保”,即:安全隐患要彻底清除,安全意识要明显增强,安全制度要明显完善,安全责任要明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要明显规范,安全制度要明显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要明显提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抓,经常抓、现场抓,多次召开调度会、协调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常务副县长刘兴中、副县长周跃军曾多次亲临渡口、码头实地考察,督查水上安全工作,确保了我县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

我们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主题宣传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泛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种多样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开展媒体宣传。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以来,通过《报》、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广泛进行宣传,在体育广场和交通岛led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出动宣传车24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20条、办墙报36期,经常用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件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大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活动。各单位开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大宣传大培训和“反违章、保安全”活动月,县政府组织公安、安监、交通等12个部门在公园、广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咨询点,现场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播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碟、发放交通安全常识资料等,积极接受群众咨询,同时交通局联合各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学校,重点村庄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讲座,营造了浓厚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水务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县环保局设立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办公室,负责牵头全县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为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河道采砂和水库库区的整治工作由常委副县长曾洪波和副县长彭建元负责。

(二)水上(含水库库区)餐饮整治由副县长邓水源负责。

(三)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由副县长周跃军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副县长召开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商议解决相关问题。

为了确保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财政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投入力度,预算安排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经费万,确保了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一)候船亭、警示牌、渡口硬化改造208万;

(二)船舶管理员补助、船舶签单发行员工资万元;

(三)安全专项经费25万元;

(四)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5万元。

(一)渡口渡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大。副县长周跃军、交通局长刘雄知亲临归阳、河洲、粮市、红旗水库、曹口堰水库等渡口、码头现场办公,对渡口、渡船进行了规范。主管副局长罗孝国、海事处主任周明华深入一线逐渡口、渡船、逐人、逐证进行了三次全面督查,现场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渡口按照上级要求全部依法设置,完善渡口安全设施,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安全警示牌》,每个渡口安排一个签单发行员,规定签单发行员的工作职责,严禁不安全的船舶发行营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渡船进行了全面清查,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船舶,取缔了五条“三无”船舶的营运,对有营运资格的船舶按实际座位配置了救生圈、救生衣和灭火器、消防桶等救生和消防设备,客船规定了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对每个渡口渡船建立基础台帐,健全了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定渡口、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渡船管理办法。

(二)对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巡查监控,严格执法,从严从重打击船舶超载行为,安全部门督促码头经营者不为船舶超载装货物,按职责权限,严把签证关,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三)对船舶修造市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合法资质和设计图纸非法修造船舶行为,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进入运输市场。

在省、市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县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成立了县地方海事处,结束了我县无海事行政执法的历史。二是建立了县水上安全监控中心,对全县主要渡口码头、渡船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进行安全监控。三是设立了运砂船舶超载“治超点”。四是硬化改造渡口码头路面公里。五是建造12个高标准候船亭。六是建置15座永久性《渡口守则》、《渡口安全警示牌》和停航封渡水位线。七是建置1处学生专用安全渡口。八是打击非法营运船舶,取缔5条“三无”船舶的营运。九是聘请签单发行员,建立签单发行制度,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十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实行县管乡(镇)包村落实责任制:5个有船舶的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水上安全责任状。乡镇与村签订了责任状,村与89个船主签订了责任状。二是制订了《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签单发航制度》、《中小学生乘船交接制度》、《河道采砂管理细则》等办法和制度。三是对全县15个渡口码头,89条客渡船全部建立了档案,做到了一渡口一档,一船一档。四是进一步完善了水上安全救援预警机制。在省、市、县领导的重视下,我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三无”船舶参与营运时有发生;二是相邻县市客渡超载现象时有发生,给我县水上安全带来隐患;三是对签单发生员的管理不规范;四是少数船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倍努力工作,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打击非法取水行动通知篇二

在一年一度的国庆佳节到来之际,为了让全市各族人民和前来我市观光旅游的客人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根据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西地海字[20xx]23号文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7号文要求,景洪市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现将此次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积极成立领导小组景洪市交通局领导非常重视安全工作,积极成立领导小组和三个检查小组,并要求检查组认真、全面地对辖区内的乡镇船舶实施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甚至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直至消除隐患。此次检查领导小组和检查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岩四(景洪市交通局书记)副组长:汤中华(景洪市交通局副局长)

第一检查组:程恩龙(景洪市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付海兵(景洪市地方海事处海事员)

柴盛丽(景洪市地方海事处海事员)

袁淑仙(景洪市地方海事处海事员)第二检查组:冯伟才(勐罕镇地方海事所所长)李东华(勐罕镇地方海事所)朱际荣(勐罕镇地方海事所)苏宏良(勐罕镇地方海事所)第三检查组:阿四(景哈乡地方海事所所长)玉喃波(景哈乡地方海事所副所长)郑东华(景哈乡地方海事所)二、全力以赴,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按照安全检查的日程安排表,从9月26日开始,检查人员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方面的问题,对我市辖区内的渡口、码头、水库的船舶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工作中针对市辖区乡镇船舶平时存在的隐患,认真检查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救生、消防设备的配备情况,船舶的适航情况以及船员的适任状况,航运企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检查组共检查船舶71艘。从这次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检查人员都一一对船

主指出,要求船舶在使用时严禁超载;船舶在停泊时必须固定、锁好,防止他人使用造成事故;要求在节日期间防止游人使用,加强好船舶管理等。

此次检查,检查组重点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勐罕渡口实施检查。发现泰兴号机舱有积水,静缘号国籍证书超期。征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限期整改。四、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对检查中发现的这些隐患问题,检查人员采取检查与落实整改相结合的办法,每检查完一艘船,就当场向船主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检查中,检查人员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让船主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意见。据统计,本次检查共指出存在的问题10个,提出整改建议16条。

通过此次检查,景洪市地方海事处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整改,对一些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给予严重的处罚。用严格的监管手段来消除现今各船舶存在的`隐患,从而使我市水上交通事业得以健康发展。

打击非法取水行动通知篇三

xxxx年上半年来,镇在县交通局和县海事处等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v^安全生产法》、《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列》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动,我镇及时调整充实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镇管船站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有专职管船站工作人员3人,渡口监管员(管船员)5人,义务监管员5人,并落实组干部四名,负责渡口安全平时的监管工作。年初镇政府分别与镇管船站、有船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xxxx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书,镇管船站分别与有船村组、渡口渡工、渡口监管员、自用船船主分别签订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镇管船站分别于渡工、监管员、自用船主签订了汛期水上安全承诺书。

抓好重大节假日、两会、汛期等重要时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一是抓好春运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春运期间,我镇实行蹲点巡查制度,管船站人员每人到渡口值周一周,对各渡口和自用船只进行巡查,重点打击超载、非法营运等现象,严格签单制度,继续深化和认真抓好渡口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两会期间、汛期期间开展“治超打非”、“救生衣”行动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三是在“清明”、“五一”、“端午”等重大节日活动,对渡口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特别加强穿戴救生衣及签单的管理,维持水上交通秩序。扎实开展白日安全活动、“”宣传日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让水上安全深入人心。

一是继续深化“救生衣”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渡船和自用船只未穿戴救生衣摆渡的一律顶格处罚,并针对我镇自用船很多救生衣已坏的情况,管船站从海事处购买救生衣发放给各自用船,确保“救生衣行动两个100%”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加强各阶段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针对渡口渡工、自用船船主和村干部、监管员安全意识不强等现象,半年来管船站共集中开展安全培训4次,也利用其它会议和检查安全时对渡工、船主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强调未穿救生衣禁止发航和超载禁止发航。通过不断的培训和教育,使其水上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真正懂法、知法、守法。三是加大汛期船只的监管力度。进入汛期,镇管船站增加检查的次数和检查力度,实行停航封渡期间派人到渡口蹲守巡查的机制。一旦赤水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线,我镇立即要求各渡口和自用船只停渡,为了保证封航停渡严格执行,我镇管船站实行每人到渡口蹲守巡查3天的机制,直到水位回落到警戒线以下方可离开,在巡查期间,要加强对自用船冒险摆渡、非法载客、不穿救生衣等严重违规违章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四是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镇管船站工作人员和船主的手机或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如今年开春后第一场大雨,管船站立即向水情员询问水情,并向各渡口通报水情信息,要求每个渡口高度重视,有了异常情况及时向管船站报告并停止航行。五是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定时、不定时地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六是狠抓渡口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渡口渡工、监管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两线一牌”工作和渡口卫生工作。

上半年的工作不但重视五个渡口客渡船的管理工作,还认识到了自用船的管理处于相当薄弱环节,由于我镇自用船只多且比较分散,船主安全意识也比较薄弱,给管船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的困难,所以通过管船站与村、社、自用船主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自用船只监管责任具体分解到每一个监管员头上,督促村、社、监管员配合管船站加强日常管理,同时通过多次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自用船主法律意思、安全意识与自我管理意识。

镇政府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管船站充分发挥骨干力量,交管办、派出所、有船村组等相关部门或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每个季度主要领导到水上安全检查一次以上,每个月分管领导水上安全检查1次以上,每个月管船站安全管理人员水上安全检查3次以上,渡口监管员(管船员)安全检查15次以上,春运期间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水上安全监管员每日现场监管,工作时间工作效果到位。

(一)我镇坚持对水上交通“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违规违章情况一律顶格处罚,绝不姑息。上半年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拆毁自用船只两艘;查处渡口渡工违规违章行为4起,给予行政处罚3000余元;查处自用船违规违章行为2起,给予行政罚款700元;对三位渡工未按时参加市、县安全培训的,给予停岗、停发补助的处罚。

(二)镇管船站多次组织水上交通现场安全知识培训,在有船村所在地集中组织船主、渡工、监管员、有船村村干部学习《^v^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渡口等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文件,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解读。上半年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会议6次,安全培训会4次,安全宣传2次,共印发水上交通安全资料3000余份。

我镇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交通局、海事处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了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以下效果:

1、总体目标:上半年无水上安全事故发生,即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具体工作目标:5个渡口证照齐全,安全渡运,“两线一牌”完整规范,符合城乡环境整治和渡口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标准;渡工、监管员履职情况良好,违规违章行为减少;自用船监管得到了强化,管理规范,不留死角,正常有序运行。

(一)部分船主安全意识仍然不高,不穿救生衣、超载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过河群众安全意识不高,偶有不配合的现象,有些觉得自己水性好就不穿救生衣。

(三)水上安全监管范围广、线路长,且雨天道路通畅情况不佳,导致安全监管压力增大。

(一)继续高度重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保持安全管理高压势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现场检查,认真落实“人盯人、人盯船”的工作力度,维护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秩序。

(二)继续做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事故案例,危害气候的安全防范、应急抢救措施等宣传,提高船员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对重点隐患对象进行跟踪追查,并要求当地村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救生衣不足、船名牌遗失的,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增补,维持正常、文明、有序的渡运秩序。

(四)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渡船和自用船违规违章行为坚决给予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今后,我镇将结合本镇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相信下半年的工作将能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打击非法取水行动通知篇四

我单位根据上级部门转发的《关于转发^v^海事局、教育厅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幼儿年龄特点,及时组织开展了系列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幼儿园在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刻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即为水上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园长 书记

副组长:副园长

组 员:工会主席、保教主任、班段长

职 责:组长负责全面统筹安排;副组长负责管理、指导具体水上安全教育;保教主任负责工作的材料收集及总结;班段长负责水上安全工作的教育内容的安排、检查、落实。

我园根据文件精神,立刻对全园幼儿园进行了乘渡摸底。经过每班的排查摸底,我园没有一个孩子是需要通过乘船上下学的。

1.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普及教育活动。

结合幼儿园实际,我园利用周一的升旗仪式,开展水上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大班孩子们通过朗朗上口的儿歌,将生涩的水上安全知识变得有趣生动,让中小班的弟弟妹妹也能很快听得懂。

2.上好一次水上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幼儿园的孩子年纪小,简单的说教往往很难达到教育目的,我们的老师利用漫画的形式,将水上安全教育活动渗透到集体活动中,让孩子们在欣赏漫画的同时了解到水上交通知识、水上求生救助常识、航行知识、防溺水知识等安全的注意事项,使孩子们乐于接受,愿意与同伴分享,让活动效果更显著。

我园将了解掌握到的班级开展教育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材料收集、信息整理和反馈,明确专人负责总结整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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