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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实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03:33:27 页码:14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实用8篇)
2023-11-23 03:33:27    小编:zdfb

总结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梳理,还是对他人的一种分享和借鉴。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减少贫困和不平等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一

各位职员:

最近一段时间,有些职员有迟到现象,此现象既违反了考勤管理制度,也影响了工作纪律,现将《员工手册》有关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如下,要求各位职员严格遵守,凡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2:30

下午:上班时间13:30,下班时间:17:30

职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职员上下班应当打卡。

职员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记打卡或因客观情况未能打卡等),应当在前台说明未打卡情况,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经常迟到者每月按迟到时间累加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请假,事后补请假条。职工每月累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职员提前打上班卡,但擅自未按时到达工作现场的,按迟到处理。

四、职员每早退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

职员擅自提前离开工作现场,却于下班时间后返回打下班卡的,按早退处理。

五、职员在一个自然月内迟到的次数和早退的次数累计达到十次的,等于记书面警告一次。

六、职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应当事先申请获得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在白板上写明外出时间和地点;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制定人 :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审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考勤原则。

考勤时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

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

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

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一)请假原则。

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行。

xx学校。

20xx年9月30日。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行。

xxx学校。

20xx年9月30日。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四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改正作风,提高效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校党办字[20xx]33号)(附件一)精神,从20xx年11月起将全校人员的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在考勤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1、开学到岗情况须在开学后三天内向人事处报送;

2、每月考勤情况须在每月5日前定期向人事处报送。

2、每月考勤情况:填写《教职工考勤全勤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考勤非全勤人员汇总表》(附件三),将电子版的汇总表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比有变动,则需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全勤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同,则无需报纸质版考勤汇总表(请在电子版中注明“与上月考勤相同”)。

如发现有意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给予处理,视情节轻重扣发考勤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人事处。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五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现就加强考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

政管理、教辅、专职辅导员、工勤技能等岗位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从20。

xx。

年2月27日起,实行上班刷卡签到。因出差、上课、请假等原因未能按时刷卡的,填写《皖西学院未刷卡签到情况说明表》,及时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刷卡必须本人进行,不得有代刷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作旷工,本人及代刷人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二、二级单位是考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日常考勤,按月报送《皖西学院教职工缺勤情况月报表》(附件1)。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凡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及本单位年终不得评优。

三、人事处与监察室将不定期对二级单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教职员工考勤结果,每月进行公示,并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重要依据。

年2月28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皖西学院。

20。

xx。

年2月17日。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六

各单位:

办字[20。

xx。

]33号)。

精神。

从20。

xx。

年11月起将全校人员的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报送要求。

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二、考勤报送时间。

1、开学到岗情况须在开学后三天内向人事处报送;

2、每月考勤情况须在每月5日前定期向人事处报送。

三、考勤报送形式。

2、每月考勤情况:填写《教职工考勤全勤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考勤非全勤人员汇总表》(附件三),将电子版的汇总表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比有变动,则需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全勤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同,则无需报纸质版考勤汇总表(请在电子版中注明“与上月考勤相同”)。

给予处理,视情节轻重扣发考勤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xxx。

20xx年xx月xx日。

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七

各处室:

为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自律意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办公平台“考勤管理”,对不遵守考勤制度或不认真填报工作日志的同志将在全办范围内通报。

二、机关纪委将约谈责任处长。

三、对抽查结果纳入年底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请全体干部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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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八

学院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现就加强考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是考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日常考勤。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30日(或31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凡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

三、学院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院请假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突发事件须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二级单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教职员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重要依据。

人力资源部。

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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