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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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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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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是对自己的一种梳理,也是对他人的一种分享。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梳理好需要总结的内容和重点。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不同领域和不同主题的总结例子,希望能够给你一些灵感。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安排;审核各项资金运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根据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协助账,刚好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限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刚好、正确地为成本预料、限制、分析供应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协作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协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推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供应依据。

5、协作公司内部审计。依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摘要:。

财务预算是农药制造企业全面预算中的重点内容,并以此能够综合的反映出企业在预算期内的经济成本、收益情况以及财务情况。

农药企业通过全面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不仅能够为决策层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必要的数据支持,同时还能够提升企业资源合理化配置。

本文主要以我国农药制造企业作为分析对象,通过分析农药制造企业当前财务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优化农药制造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财务管理制度是指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企业财务会计规程,是企业经营者有效管理企业内部运营的重要手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

财务负责同志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条总目标:

加强管理,研究创新,扩大营业额,控制成本,创造利润。

第二条各部门目标:

1.贸易部:

(1)充分消化现有产能。

(2)利用现有市场,购销相关产品,扩大营业额。

(3)销售费用的控制(运输费用、报关费用、保险费用等)。

(4)呆品处理。

(5)外销成长率x%,年度外销金额x元。

2.内销部:

(1)估计内销产品销售数量,协调生产管理中心建立适当库存量。

(2)建立内销销售网,扩大现有客户的采购规格及数量。

(3)呆品处理。

(4)内销成长率x%,年度内销金额x元。

3.供应部:

(1)建立机物料abc分类,实施重点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库存量、经济采购量。选择优良供应厂商,商订长期采购合同;加强比价功能,降低采购价格。

(3)降低平均库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机物料降低x%,x元。

4.总务部人事科:

(1)建立员工进用升迁、薪资考核奖惩的人事制度。

(2)精简人事,控制管理费用。

5.事业关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厂管理规则。

(2)加强警卫勤务训练。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借款单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机器设备等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应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有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三、购买原材料及日常费用支出报销:

1、公司员工在购买原材料或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购买原材料须取得原始正规发票,日常费用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费用时须由经手人在报销单上签字并简述事由,由验证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由会计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冲账或报销。

5、补充说明。

如遇紧急情况而审批人出差在外,则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会计岗位职责。

1、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2、负责各自经管的公司账务,月末认真核对原始凭证,做好记账凭证。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

1、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财务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全面控制;。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事宜;。

8、负责本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及日常/培训/考核;。

9、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五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要认真执行各项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六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财务负责同志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七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总公司所属备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现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11系统各所属企业。

第三条成本、费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对成本、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费用的潜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条在成本、费用管理中,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经济政策、财经法规和总公司财务规定,实行成本、费用管理责任制,使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正确核算各单位成本、费用。

第五条根据资产经营责任制,各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全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财务副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主管)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和管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并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各单位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成本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工作。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本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核算进行管理和监督。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参照国家相对应的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报财务本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企业的成本管理。

第六条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加强对产品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及企业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的核算与管理。具体开支范围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总公司所属其他行业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单位实际,认真遵守相对应的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的制造成本,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工产品的统计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核算,对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期间费用,应按照其归属期限,区分费用性质,据实进行分类核算。

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成本计算过程中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劳务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要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原材料按计划价格核算的,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也应按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进行调整分配。

第九条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数额。受益期不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待摊费用;受益期超过一年的费用,列入递延资产,按实际受益期摊销,其中开办费按五年摊销。企业递延资产应在年终会计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条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预提期短的,年终决算不留余额,预提期长,跨年度使用、需保留余额的,应在年终决算中说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审查。

第十一条低值易耗品单价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领用时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单价在200元(不含200元)。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4.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4.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5.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计划内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

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一

目的: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主体内容: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3、细则规定: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_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_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_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_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_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_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_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_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_。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_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_,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_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_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四、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4s店资金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暨招投标现场会上的发言。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二

一、乡财政资金厉行增收节支,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乡所有财政资金性支出需由财政所先审核其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再经乡长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报销。财政所出纳员负责对审核签批后的发票按程序提交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支出。

二、乡财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财务审批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乡政府日常开支、临时开支由财政所与分管领导提出拨款计划,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财政所负责具体办理。

三、审批权限。项目资金支出须由项目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账;报账时须附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审计报告(最终结算时供给)等有关资料;项目资金支出上级有明确文件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日常事务支出单笔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后,交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单笔支出在10000元以上,须经党委会研究经过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

四、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景下需租用社会运营车辆的,须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用车,凭有效票据报销,不得使用燃油发票或其他无效票据报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须先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

五、公务接待实行“四单合一”报账制度。来人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每个人按30元标准安排。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外接待的,按县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费报销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六、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管理制度。大宗商品和固定资产采购按县有关文件要求实行申报采购。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各部门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乡长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采购并附购买办公用品附件清单,领用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在领用单上签字,领取单作为办公用品核销依据。

七、规范乡干部差旅费报销。严格实行乡干部出差审批制度,乡干日常出差需填写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单位出差审批单及车票等有效凭证,单位出差审批单应先经党政办、分管领导核实,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差旅费实行一月一结报。因特殊情景不能及时报结的视具体情景而定。

八、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情景监督和检查,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景。

九、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为准。

十、本制度自20__年4月1日执行,如遇上级出台新的规定和办法的,按上级要求执行。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三

二o一五年七月。

目录。

02安全考核制度(10)。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13)。

04事故管理制度(14)。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8)。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20)。

08消防设施管理制度(22)。

14工伤管理制度(32)。

16禁火禁烟管理制度(36)。

19事故调查与报告管理制度(39)。

1、目的: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公司所有员工。

4、内容。

4.1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环保管理员。

4.1.3.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4.3.2.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

4.3.3.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

5.1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

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

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

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

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

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

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

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

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部安全职责。

4.3.6.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部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质管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8.7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8.8负责各种原辅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8.9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8.10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4.3.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3.9.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9.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9.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9.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9.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9.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9.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9.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9.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9.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9.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0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0.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0.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0.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0.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0.7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0.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1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1.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2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2.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2.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2.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3.12.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2.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2.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1、目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4.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

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4.4.4说明。

4.4.4.1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全公司各部门。

3、责任者: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

4、内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b.生产部: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c.质管部: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d.设备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4.4.4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动现场部分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

4.4.5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部门,以便汇总和存档。

4.5调查与处理。

4.5.1各相关部门应严肃、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实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4.5.2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发生事故的车间(或部门)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

4.5.3参加事故分析对象:事故发生的车间(或部门)领导,事故当事人和当班班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门、企业主管、厂办等。

4.5.4对重大伤亡事故,企业领导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分析,必要时应请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保护、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找出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5.5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各职能部门应按分工整理登记和保管好事故资料。

4.5.6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由于失职造成事故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5.7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5.8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或奖励。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办法,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降低公司事故发生率。

2、范围:新员工、五新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调动等人员教育、经常性教育。

3、职责:

a.行政人事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安全环保部、车间。

b.行政人事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工作。

c.生产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d.质量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e.设备部:负责督促车间开展设备操作规程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f.安全环保部: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督促车间开展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其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车间开展消防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g.车间:落实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岗位调动人员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4、程序。

4.1新员工安全教育。

4.1.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4.1.2五新作业人员调动及脱岗6个月以上者,要履行车间和班组安全教育;车间内部组与组之间工作调动,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的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由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进行初步的教育。教育内容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技术和安全职责、事故应急处理等。4.1.4车间级安全教育指新职工或换岗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为本车间生产概况,安全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设备、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安全疏散等。

4.1.

5.班组级安全教育是对新到岗位的工人进行的上岗前安全教育,由工段、班长负责。内容为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法,岗位工艺规程,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紧急情况下的救护措施和安全撒离路线等。

4.1.6特种作业教育。

a.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其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操作等作业。

b.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委托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4.1.7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a.采用五新”(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作业人员,必须由各归口部门进行对五新的基础知识、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法,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的教育。

4.1.8经常性安全教育。

a.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b.行政人事部、安全环保部应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c.班组应每月安排一次安全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进行教育。

d.交接班、开停车、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4.1.9其它教育。

a.对调换新岗位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

b.发生重大事故或未遂事件时,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或部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c.对外来施工承包人应进行安全培训,讲明公司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

4.2安全教育考核。

a.新员工经安全教育后,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集中归档。

b.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和部门组织。

c.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应予以取消上岗资格。

06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范围: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3、职责: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采购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程序: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4.2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4.3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使用和维护管理。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4.5、培训。

4.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4.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4.6、监督管理。

4.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4.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4.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4.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4.6.5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0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尘毒危害,保护员工健康。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生产活动。

3、责任: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储运部。

4、内容:

4.1基本要求与原则。

a.防尘防毒的基本要求:尽可能以无毒或低毒物品替代高毒物品,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

b.防尘防毒原则:预防为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革新工艺技术,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2“三同时”政策。

a.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的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b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3治理和防护。

4.3.1凡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和散发的尘毒物质,生产车间要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作业场所空气积尘毒物的浓度,使之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4.3.2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或加工过程,应当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改革工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实行自动化、机械化。

4.3.3对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岗位,应加强通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和净化处理等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4.3.4对产生和散发尘毒的设备,各生产车间应加强维护、检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3.5有使用和处理尘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急救器具和药品,工人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3.6包装有毒有害的包装容器必须附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

散,包装容器外部应贴有警告标签。使用完毕后要消毒处理包装袋及容器,焚烧包装袋。

4.3.7对生产、贮存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周知卡。

4.3.8进入设备或贮罐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要求。

a.应打开通风阀或人孔盖,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机械通风,保证充足的氧气(20℅-22℅)和允许的温度。

b.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且有专人监护。

以免事故的扩大,并同时通知公司和急救中心。

4.4职业卫生教育、体检与职业病。

4.4.1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让职工了解工作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等。

4.4.2新工人入厂后,应经过安全教育和健康检查,不适合于从事尘毒作业新工人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岗位。

4.4.3对接触尘毒作业的在职员工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4.4.4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当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工作。

4.4.5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应提供保健品。

1、目的:建立一个消防器材管理程序,维护和保养消防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3、责任者: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质量部、储运部、车间。

4、内容:

4.1公司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待用状态。

4.2非火警、火灾时,一律不准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因生产急需,经批准动用消防栓、水带、水枪的,由安全环保科统一调配,不得擅自使用消防没施、消防器材。生产正常使用的,车间需自已配备。

4.3对未申请即擅自动用消火器材,按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同时予以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4.4消防栓附近2米以内,不准堆放任何物资,不准将消火栓当作其它供水用工具。公司内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各种障碍物。

4.5在使用现场灭火器或采用其他灭火方法足以扑灭时,尽量不用消火栓用水。

4.6严禁任意损坏和非火警情况下开启铅封。

4.7安全环保部将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8安全环保部应对公司各岗位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方面的知识宣传、培训,使大家了解使用方法。

4.9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全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1、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公司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的危险化学品管理。

3、职责:

a.采购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时的安全。

b.储运部:负责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时的安全。

c.安全环保部:负责检查和督促化学品的各项工作。

d.生产部、质量部、车间:负责危险化学品车间领用数量、使用种类的控制。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4、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求。

4.1.1车间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领用最少量,不得多领用原料备用。

4.1.2对于剧毒品和危险固体必须严格管理,贯彻“五双”管理原则,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人跟车。双人使用,使用车间和仓库都有领料记录。使用场所必须加强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具。

4.1.3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进行危险知识、防范措施等有关方面的培训教育。

4.1.4使用部门在工作场所应设有应急喷淋装置,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4.1.5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4.1.6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管路和设备应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危害。

4.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求。

4.2.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四

4、负责公司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联系,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7、负责组织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重组、并购、信托等投资事宜;。

8、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9、负责投资方案和投资的审核;。

10、负责拓展并维护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九条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3)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3、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十一条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2、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4、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十三条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十六条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六

1、目的: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主体内容: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3、细则规定: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_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_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_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_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_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_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_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_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_。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_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_,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_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_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四、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4s店资金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暨招投标现场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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