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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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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实用14篇)
2023-11-21 13:11:45    小编:zdfb

方案是针对某个问题或目标制定的行动计划,它可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和决策。方案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的方案制定经验和技巧。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双桂,平安双桂,促进我镇现代林业发展,经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以现代化手段为主,现代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双桂、平安双桂、和谐双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领导小组。

指挥:王兴建(镇长)。

副指挥:王婷(副镇长)。

何春梅(副镇长、武装部长)。

赵俊华(副镇长)。

成员:苟兴东(镇办公室主任)。

张丽华(镇林业站站长)。

赵朝君(镇安办主任)。

罗德会(镇财政所所长)。

赵燕(镇团委书记)。

李春涛(双桂小学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双桂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张丽华(兼)。

(二)宣传工作组。

由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成立四个宣传工作组,实行包片负责制:

距离,消除宣传教育死角。同时,印发标语,挂历等宣传资料,利用赶场天发放到群众手中,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到村、到户、到人。村、组森林防火宣传率达100%。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改革陈规陋习,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做到遵章用火。要增加防火警示标语和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突出抓好三次集中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分别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九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一)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计划烧除和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展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

(二)严格管理野外用火。按要求落实护林人员,责任区域和管护制度。逐一与林内林缘的住户、坟主,责任田承包者签订禁火责任书,实行联防联包,责任入户到人。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的潜在威胁。在普遍防范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和双休日等高火险时段,对人员出入频繁的公路沿线几个行政村,要做到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不留死角和空白。强化野外巡逻检查,依法惩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就抓。”紧紧围绕野外火源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1—2月份,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3—5月份,组织开展“平安、和谐林区创建活动”。

(一)扑火预案准备。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森林防火任务单位都要组织森林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作程序,熟悉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二)扑火队伍准备。全镇干部职工共分三个梯队,有二个森林火灾扑救队,一个后勤队,共计78余人。都以年青干部为主,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木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和青年人员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林业站干部和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努力把火灾扑灭降低损失。

(三)物资保障准备。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建立联防求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要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全镇的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90%。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明确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情,统计报告,形势分析,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高质量地完成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统一安排,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制度,采取专项安排部署的方法,大造声势,形成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格局。

(二)责任要落实到人,对指挥调动中,不服从指挥调度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在扑救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对肇事者查处力度,对肇事者予以严惩。

(四)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内容之中。同时也将各村纳入年终考核之中,各村要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6月20日前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二

一、重部署:针对目前严峻的防火形势,xx镇召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要求各村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绝不能盲目乐观,要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二、重宣传:出动专门防火宣传车在重要地点、重要部位、重要时段加强防火宣传,同时,重要路口和地段插防火旗300面。张贴防火标语10条、发放防火明白纸1000余张。

三、重装备:充分准备扑火物资,定期检查风力灭火机,确保灭火器材安全可靠。防火值班人员和扑火队员要保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在关键时期能够打赢这场硬仗。

四、重巡护:对我镇重点林区全天候巡查巡护,全面落实火源管理规定,隐患排查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文档为doc格式。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三

为做好度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现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以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控森林草原火灾的综合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最大限度地遏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减少森林火情、火灾次数和损失,在火情、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置中要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党政同责统揽全局、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干部职工踊跃担当、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抓好各自工作责任的分解落实,真正把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任务量化到单位,落实到人头。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相互沟通、通力配合的责任体系,使森林防火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防,项项有措施,全部有落实。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群防群控到位。严控野外用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要因地制宜,因情设防,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火源管控的“细、严、实、密、快”五字方针,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管理火源。一是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协同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共同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林业站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和早期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加强对全乡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建设工作,开展防火专项演练,全面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乡供电所要加强对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公路和交通单位要加强林区公路的管理,严防因清扫焚烧落叶、蒿草引发林火;民政办要落实好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返工作,防止该类人员在外过夜点火取暖引发火情;兽医站要落实好牛羊牧工、林区范围内养殖户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责任;学校要抓好“五个一”活动的开展,把“小手拉大手”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提高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森林防火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保证防火物资储备充足、人员到位,确保体系健全、防控严密、响应及时。二是要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特别是加强对“七种人”和外出返乡流动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台账,明确监管人,监护人,确保监管对象清楚,监护措施到位。三是对重点地段实行重点防范。险情较重的地段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险情易发的村和林区主要路口,要长期设站设卡,逐一登记,坚决杜绝火种入山。四是护林员要全员上岗,全力以赴做好责任区的护林防火巡查宣传工作。五是各村、塔沟林场及十里派出所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采用高压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人员,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要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惩处力度,要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营造防火高压态势。六是各包片、包村干部要严格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护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要经常对所包片村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职责。七是塔沟林场要全力配合乡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行业专业优势,积极响应,全力配合完成扑火任务。八是涉林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防火教育,严禁带火种入山,在林区作业要设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牌,施工设备要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组建临时灭火队伍,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确保应急所需,有输电线路的必须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严防断线、短路、脱瓶等故障引发林火。

(三)提高广度深度,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通过铺天盖地的宣传,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发挥带头宣传作用。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员干部、护林员要佩戴森林防火红袖章;要经常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亲自向村内群众做宣传教育工作;要勇于同野外用火行为作斗争。让辖区群众时刻感受到“护林防火,全员在行动”的浓厚防火氛围。二是要发挥线下宣传与线上宣传的作用。一方面各村要在入山路口、各自然庄、重要交通沿线、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悬挂护林防火横幅,刷新刷写固定型、规范化防火标语,悬插防火旗,向农户发放宣传资料,与农户签订责任状、发放告知书,召开护林防火会议,利用村内大喇叭广播警示案例;林业站要充分利用防火宣传车辆加强巡查;护林员要充分发挥摩托车车载小喇叭作用,巡回宣传,充分发挥线下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微信村民群等线上媒体,发挥线上媒体宣传便捷、高效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三是发挥节日宣传的作用。在加大平时宣传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清明节、十月初一、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利用农村集会、庙会等地方民俗节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加大护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林区群众护林防火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四是要发挥警示宣传的作用。对以往查处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广播、张贴检查等形式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对火灾肇事者,要进行曝光,以身说法,起到警示震慑作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野外用火的`严重后果,提升防火意识,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野外用火。

(四)突出重点领域,确保隐患清除到位。结合安全生产“三年攻坚”“三大行动”“三大战役”,重点抓好“五清”隐患治理、穿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治理及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三项行动。

1.开展“五清”专项行动。各村要迅速摸排,建好“五清”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在秋收之后组织专业力量立即动手,集中清理农林交错区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秸秆、根茬、蒿草、枯枝、落叶,消除林地边缘可燃物隐患,形成一条安全闭合的防火隔离带,“五清”行动要倒排任务工期,确保10月底全部铺开,11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基本完成“五清”任务。包村包片干部要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所包村(片)高质量完成“五清”任务,并对所包区域“五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林业站负责“五清”工作的全面指导、督查、验收工作。农科站负责秸秆还田、秸秆青储、秸秆回收再利用的技术推广、项目协调、机械调配等工作。

2.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监管单位、供用电单位、各村要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煤层气、风电、光电、供电所等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扎实开展穿越林区输电线路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穿越林区输电线路故障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乡供电所应当制定长效安全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三清单一方案”(即: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对本单位管辖的供用电线路进行集中专项检修,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彻彻底底来一次隐患大排查、线路大检修专项行动。各村要加强辖区内自用电线路的日常巡检和维护,要建立常态化线路巡检制度,逐杆、逐线、逐瓶、逐台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巡检。各供用电单位、各村要逐杆逐线落实专业检修队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线路巡查检查;对车辆、人员难以到达的区域,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切实按规定要求巡查检修,及时排查治理火险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3.严厉打击“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各村、林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使用“电猫”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电猫”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严防伤人和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消除森林火险隐患,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林场应迅速组织各管护站人员和所有护林员开展地毯式的摸排调查,发现偷猎行为和私藏相关设施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派出所要快速出警,严肃查处,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五)加强联防联治,确保协作合力到位。开展联防,就是要遵循“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护林联防方针,稳定边界林区生产秩序,加强毗邻关系,坚决克服画地为牢,各自为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狭隘思想,在护林防火上真正树立全乡一盘棋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按照“防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尽快通知对方,并积极组织扑救,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预案职责要求,服从统一调度,全力为森林火灾扑救搞好服务。同时要加强与临近乡镇的沟通联系,通过见面会、联防会等方式互通信息,相互印证,畅通联防联治渠道,提高联防联治能力,确保我乡及周边临乡森林防火万无一失。

(六)强化值班警戒,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防火期要集中食宿,集中训练,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确保扑火机具、车辆运输、队伍数量、后勤保障等扑火措施有保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护林员、瞭望台人员要坚守岗位,全天候巡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的现象发生。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守岗位,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所辖区域防火情况。各包片、包村干部在特别重要时段一律驻村,全天候巡查,严禁脱岗、漏岗、作风漂浮、虚于应付等问题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乡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xxx),并迅速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严禁迟报漏报。同时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指挥安全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七)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入森林防火期,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乡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明工作纪律,深入下去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要及时上报扑救,凡因失职、渎职、有令不行、推诿责任、没有及时掌握和报告情况,造成工作被动、延误战机等导致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四

今年汛期我处雨量充沛,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资总量持续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每年x月x日至次年x月x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xx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xx至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五

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追究和防火攻坚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乡政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林草站、各站所、各村支书为成员的王乐井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站,负责王乐井乡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村、各部门是本辖区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王乐井乡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草站,办公室主任由陈有泉同志担任,负责贯彻落实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森林防火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游进国站长负责收集、调查和评估森林火灾损失情况,沟通上报火情信息;张元婷负责完成指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森林防火实行属地管理,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村庄森林草原内焚烧秸秆、烧灰,严禁野外吸烟,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野外烤火、野炊和其他非必要性用火。

(二)对痴、呆、傻、聋、哑以及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和上山放牧等人员,各村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书,实行严格监控。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对象的教育和管护。因被监护人的行为造成森林火灾事故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的,必须提前向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野外用火申报表,说明用火目的、地点、范围、时间、防范措施、负责人等情况,并提交野外用火安全承诺书,经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现场检查认可后,方可用火。

(四)建立村规民约,实行联防。各村要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督促护林护草员认真巡查、履行职责。要建立完善农村“十户联防”自治性约束组织,实行“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农户间野外用火源监督管理联保制度。要建立与退耕还林户、荒山承包户共同承担护林防火工作机制。

(五)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以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防火期间,要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四清”活动。即:“清坟边、清地边、清林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防火期内,各村负责本辖区的隐患排查。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的隐患排查督导。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防火期内,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扑火应急队伍待命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扑火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逐级上报。

(八)各村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短信、微博、微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禁牧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快捷的方式开展森林草原普法宣传。以案释法,以鲜活的事例和典型案件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不断增强群众遵守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意识。

(九)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在防火期间,对各村护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及时报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工作不仅是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强化底线思维,未雨绸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二)明确工作重点,抓好管控落实。充分认识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管控工作面临的复杂性、艰巨性和严峻性,做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以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工作。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的基础性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各种形式持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禁牧意识,提高防火禁牧工作主动性,建立联防群控机制。

(四)压实防火责任,强化督查问责。要加强防火禁牧工作自查整改工作,县“两办”督查室、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也将联合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辖区防火禁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和禁牧封育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对责任区森林草原防火禁牧的督查巡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职能。强化基层防火禁牧队伍建设,提高物资管理维护水平。对重视不足、措施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管控不到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以及禁牧工作被区、市批评通报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六

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地块和具体人员,做到工作有部署、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街道防火办要深入各责任单位,检查、督促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要充分利用广电、会议、社区(村)宣传栏、景区景点等场所采取发告示、签承诺书、标语、扩音播放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用火、科学扑火常识,曝光因上坟烧纸、烧香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要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提倡以植纪念树、送鲜花、花圈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文明祭祀,要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落实包干责任制,组织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设岗建哨、巡查巡视、死看硬守,密切监视火情,严防火种进入山林。特别要对儿童、“痴、呆、傻”等特殊群体,加强看管,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

三、认真做好应急准备。

清明节期间,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消防中队、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要靠前驻防、集中待命,严阵以待。各社区(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有序指挥、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将森林火灾损失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杜绝盲目指挥,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四、坚决保证信息畅通。

要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清明期间双休日要认真落实定山、定点、定人、定时、定责制度,严控火源,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每天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辖林区进行防火巡查,及时了解和掌握野外用火动态。街道防火办公室要加强力量,及时做好森林防火的协调、督查和火灾处置工作。从3月23日至4月14日期间,街道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30前,各社区(村)、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必须向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当日火情,确保火灾灾情信息准确及时,坚决杜绝值班人员离岗、脱岗,坚决杜绝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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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七

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4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林区、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要开通广播宣传,在各踏青旅游沿线、扫墓祭祀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在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安插宣传彩旗,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由各村护林员负责发放《罗源县清明移风易俗倡议书》和《致全县公民的一封信》,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禁火种进山。各村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踏青点及扫墓祭祀点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在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各村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巡查,重点对坟墓集中区进行巡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

(四)开展劝导禁火。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林区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乡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分线安排:

上基点线:杜武义、黄新春、辛幼霞、邱奕锋、上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下基点线:叶自楠、游垂元、林升、陈熙、廖怀河、下基点各村包村干部、村主干、村护林员、扑火队员10名。

以上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负责对各村进山路口进行管控、宣传,杜绝一切火源带进山中。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八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旗里成立了由旗政府旗长为总指挥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广泛吸收28个机关单位参加,明确了防火指挥部的职责,划分了防火责任区,落实了承包责任和制度,旗政府与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与嘎查村、分场、矿区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与野外作业点,护林站、矿点签订了防火合同,并按规定收取防火抵押金,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防火责任网,形成了森林草原防火个个有责任、人人有任务的局面。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群专结合的防扑火队伍。一是将森林中队的主要部署到林场和林场,充分发挥了专业扑火队伍的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二是组建林场、场半专业扑火队。我们克服了林场转制、人员不足等不利因素,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责任,使防扑火队伍保持了相对稳定。

三是组建了以机关干部为主体的基干扑火队。各乡苏木镇、矿山都成立了一支由机关干部组成的约30人的基干扑火队,并做到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四是组建了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伍。每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一支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伍,结合民兵训练,有目的地加强了扑火演练,提高了扑火队伍的综合扑救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我们认识到,搞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关键在领导,基础在群众,重点在基层。针对今年防火工作的严竣形式和特点,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首先,旗防火指挥部于3月25日开始出动防火宣传车,深入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进行防火宣传,防火戒严区内的学校也对学生进行防火教育。其次,我们在电视转播台、林东有线电视台以字幕的形式进行不间断的防火宣传。第三,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在自治区防火宣传月、防火宣传旬、防火宣传周、防火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牌、宣传单、宣传车,广泛深入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第四,在宣传内容上,我们不但宣传了《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以及防扑火常识等内容,还对典型火案进行了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紧迫感和责任感有了进一步增强。

(三)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的防火检查。

旗防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于4月1日至4月4日对本单位的防火责任区进行了一次防火大检查,督促、指导被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各项制度,落实扑火物资、队伍,对发现的隐患责令其整改或排除。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也对本辖区内的防火工作进行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是清明节前,我旗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清山、清林、清草牧场活动,广大干部和队员站山头、把坟头、守村头、巡回清理,死看死守,清除一切进入重点防火地区的闲散人员和未经防火指挥部批准的入山采伐作业点、矿点、放牧点等,确保了清明节这一高火险日无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四)加强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防火基础设施设备是防扑火的基本保证。各乡苏木镇、林场、矿山克服一切困难,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了防火设施设备的投入。目前,各个乡苏木镇、矿山都增置了2—5台风力灭火机和100—200把二号扑火工具。同时,主动维护了通讯、嘹望、交通、护林、隔离带等重要防火基础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配套的配套,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五)狠抓了“新林区”的防火工作。

随着国家生态建设项目的启动,森林植被迅速恢复,一些地方林木盖度和郁闭度已达到成林标准,形成的“新林区”火险等级上升,防火难度加大。因此,我们做好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各地严格挑选一名熟练掌握扑火机械操作技术和懂得防扑火常识的人员专职负责“新林区”的防火工作,并签订防火合同。二是各地的扑火队伍把“新林区”做为高火险发生区域,实行“重点照顾”,高火险日增加人员,加大巡护密度,死看死守。三是在“新林区”普遍建立永久性的防火宣传标牌,提高“新林区”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四是注重“新林区”的`防火设施建设,积极开设“新林区”防火隔离带。新建林业项目区,在规划和施工中,都按要求进行了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力争同步通过验收。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火源管理难度大。随着我旗禁牧舍饲等措施的实施,森林草原植被迅速恢复,地表可燃物具备了发生大火灾的物质条件,一些地区达到了发生火灾无法直接扑救的程度,加之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火源管理十分困难。入春以来,我旗共发生森林草原火警火灾10起,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多,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也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是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发展滞后。虽然我旗近年来不断加强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但与严峻的防火形势相比,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发展滞后。由于缺少资金,我旗重点林区乌兰坝林场、石棚沟林场还有15个护林站点没有通讯设备,部分重点防火乡苏木镇、矿山扑火设备不足,一旦发生火情局面难以控制,极易酿成大灾。希望领导在资金方面能够给予考虑。

我旗现在已经进入防火戒严期,距离春季防火期结束还有近3个月,我们的任务还很艰巨。下步,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密排查死角盲点。针对当前天气干旱、少雨、风大、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等特点,责成旗林业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重点乡苏木镇和国有林场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二是加强护林巡查,管死控严各类火源。在进山路口设立的防火检查站要实行24小时值守,查缴火种。严查在林区、林缘烧荒、野外生火、烧水、做饭、野炊以及林内吸烟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三是加强值班调度。要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必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一有火警,立即报告,确保各级扑火队能迅速投入扑火战场。

总之,我们将继续努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严密防范各类火灾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全旗的生态建设和保护事业!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九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独立指挥。根据武警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

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

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

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

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

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

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驻深武警、为第二梯队;

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1公众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

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十

随着清明节临近,气温升高,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升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和群众的应急反应能力,连日来,我县各乡镇机关干部、生态护林员和村民陆续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加强林区防火管控,筑牢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墙。

在台路沟乡林草火灾应急演练现场,各方灭火救援力量快速集合反应,针对现场火势,运用手提式风力灭火机、防灭火扫把等灭火器具,快速、安全、有序地进行扑救工作。整个过程紧张有序,显示了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

台路沟乡乡长刘德科。

除了对扑救队伍进行常态化培训演练,该乡还组织各村干部、护林员通过发放防火宣传页、召开防火宣传会议对群众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全面预防和扼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截止清明节前夕,我县已组织60人专业扑火队伍1支,对重点区域带装巡逻;全部18个乡镇组建351人半专业扑火队伍,开展日常巡逻巡护和宣传工作;各扑火队伍全部配齐灭火机水枪等专业防火装备;全县3144名护林员分片包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确保防火责任到岗到人。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xx〕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十二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即日起至4月7日。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xx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xx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xx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消防条例》及《xx市政府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水源保护区、重点林区、滇池面山等为防范重点,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依法治火、从严护林,力争不发生、力争不成灾、力争不出现人员伤亡,维护林区安全,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生态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

为切实体现“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取消按林地和有林地面积下达控制指标的管理办法,对林火次数、火灾受害率、林火当日扑灭率实行零指标管理。

(二)林火管理指标。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防火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农林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护林员。对森林防火责任人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2.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专业、季节性扑火队和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各有林街道办事处组建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

3.根据有林地面积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将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中,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洛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20万元,雨花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15万元,新城林场最低配套15万元,乌龙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龙城街道办事处最低配套8万元。督促辖区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按区政府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投入森林防火经费。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林业职能部门、森林防火机构及有关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

5.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特别是在防火重要时期采取超常规措施,严管野外火源,严管特殊人群。认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行为。

6.划分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围绕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森林防火阻隔设施,确保重点区域安全。

7.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林火时,及时成立临时指挥部,落实火场挂牌指挥制度,做到扑救山火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快速高效,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8.认真落实余火清理及火场守候工作,不发生死灰复燃,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落实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各街道办事处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用长远的眼光对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全面落实政府负总责、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

1.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度。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四个责任人”的要求,切实落实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林权单位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四个责任人”制度,对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林部门(防火部门)领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把领导责任落到实处。在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的基础上,政府部门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至村民小组,层层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至林区农户,做到林区农户100%收到村民小组发放的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

2.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属地管理的原则,区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层层签定责任状至基层单位或辖区施工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为管辖区域内的有林单位或在林区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划定责任区域,并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同时要督促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在辖区林区内从事开发和其它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落实农林部门责任制。按照农林主管部门担主要责任的要求,实行农林部门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农林局与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防火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护林员。

4.认真落实地块管护责任制。今年继续把落实地块管护责任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来抓,要进一步细化林业员、护林员管护措施,加大对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块管护责任落到实处。

5.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挂钩责任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指挥部成员单位划片包干、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对联系点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督促,帮助联系点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向同级指挥部汇报挂钩联系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及时分析、研究森林防火形势及对策,确保森林防火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6.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及奖励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对防范措施不到位,消除火险隐患不及时的单位,由区目督办进行目标督查,情节严重的,将提交纪检部门进行问责。如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森林公安,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林火,都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肇事者、管护者或失职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防火期结束后,区指挥部组织考核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防”和“扑”的关系,真正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细。要坚决扭转“有钱打火,无钱防火”的被动局面,投入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预防和扑救山火的综合能力。

1.对原有防火线进行复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全区原有的防火线进行复修,确保在12月30日前复修完工并投入使用。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根据呈贡新区建设、进入林区施工人员杂多的实际,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原有的宣传碑进行维修和保养,要求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

3.对重点防火区域实施林下铲除。各有林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或林下载物量超过标准、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段实施林下清除,及早消除火险隐患。

4.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一要抓好森林防火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健全的,要补充完善;二要抓好专业扑火队建设。要按照国务院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各组建一支应急扑火队,其中:吴家营、洛龙、雨花、乌龙、龙城街道办事处各组建一支30人的应急扑火队,新城林场组建一支10人应急扑火队。应急扑火队按照半专业扑火队的标准进行建设,在防火期内集中,统一管理;三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扑火队建设。有林社区居民委员要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义务扑火队,负责清理余火和火场守侯工作;四要保障护林员待遇,进一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根据《xx市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和区指挥部的要求,自进入防火期起,提高护林员工资。五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林业员、专业扑火队队员。各单位负责培训基层干部、护林员、本级应急扑火队及义务扑火队。

5.严格按照物资储备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各有林街道办事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按照《呈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严格按标准购置储备扑火物资的通知》要求,严格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购置储备扑火物资,设立专门的物资储备库或储备点,对扑火物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为山火扑救提供有力保障。

(四)疏堵结合,强化预防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正确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做到疏堵结合。在疏的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对批准的野外用火,要落实防范措施,为用火提供服务,做到以理以情疏导。在堵的方面要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做到依法堵截。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区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施工单位、进村”的要求,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街道和教育部门要与管辖区域内的中小学校签定“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书,把“五个一”宣传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每一所学校。二是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声像图像资料、文字资料等,在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采取休闲、娱乐的方式让森林防火宣传轻松进入社区。三是要利用宣传车和宣传材料,在林区、林缘地带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宣传,让森林防火宣传进入施工单位,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四是继续在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利用有线广播,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和违规用火要承担的严重后果,使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依法用火。要特别重视对农户“一对一”的宣传,在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时,必须按照户主责任书发放签名制度,让农户签收,并对农户进行3-5分钟森林防火知识讲解,增强宣传效果。五是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布标,对原有的宣传标语口号进行更新,标语口号数量不足的,要及时新增,要让宣传标语口号随处可见。六是要在城市面山、公墓、重点林区入口、涉林农家乐等人员活动密集区域开展森林防火“五色彩旗工程”宣传活动,提醒公众关注森林安全,严防森林火灾。七是要组织基层指挥员和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等相关人员观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警示片,提高安全扑救及避险自救能力,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城市和农村相结合、单位和学校相结合、长期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教育面、提高受教率,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做到宣传教育百分之百覆盖。

2.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在林区生产、施工作业及特殊用火的,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制定防范措施,交纳保证金后方可用火。其中:在林区、林缘、农地等地带进行农事用火的,由农户申报,逐级进行审批,“野外生产用火准烧证”报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对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有林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有林社区居民委会员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监督用火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火;林区施工作业用火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用火单位申报,经所属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停止对野外用火的审批,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3.对特殊人群实行严格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以有林社区为单位,全面调查摸清辖区内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的具体情况认真落实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状。对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期内,应采取特殊措施,严防被监护人进入林区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4.加强巡逻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督促护林员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责任区无违规野外用火现象的发生。各单位组建的应急扑火队,要发挥在火源管理中的作用,成立巡逻小分队,划分巡逻区域,主动出击,开展野外火源巡查,震慑违规用火者。对巡逻区域内出现的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林区安全。

5.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工作。要针对冬至、元旦、春节、戒严期、清明节等各个森林防火重要时期的'特点,认真分析各个阶段的森林火险形势,制定各阶段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对各个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点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段,要新增巡山护林人员,加强防范力量,对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实行死看死守。对主要入山路口,要设立固定或临时防火检查站(点),安排专人把守,对入山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切实管死火源。

6.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各街道要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一是严格按月例行检查。进入防火期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组织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定期会议,根据会议汇报交流的情况,及时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交叉检查,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促进的目的。二是要对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级各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节假日等各个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检查。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重要区域进行划分,实行分片监管,对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反复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及时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火灾隐患彻底消除。

(五)强化火情监测和处置,实现安全、高效扑救。

1.严守岗位,加强火情监测。各t望台火情监测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林内动态,加强火情t望监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巡山护林人员联系核实,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确保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全力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落实值班车辆,做到一有情况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3.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各有林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森林防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火情信息后,必须立即就位。对政令不畅通、落实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4.实行森林火情(灾)归口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灾)时,严格按照归口报告制度,统一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不能越级或多头上报,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火情。进入防火期后,各街道办事处、驻区有林单位、t望台每天定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汇报当日火情发生情况。

5.做好火灾扑救及后勤保障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呈贡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层层(至社区)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发生森林火情(灾)时,要及时组织应急扑火队,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情况,协调组织专业扑火队及驻区部队参加扑救。扑救森林火灾实行挂牌指挥制度,明确火场指挥、火案调查、后勤保障、余火清理等各项责任,做到分工合理、组织有序、扑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明火扑灭、火场清理完毕后,火场移交给相关街道办事处或林权单位守候,并签定《火场余火守候责任书》。因余火守侯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死灰复燃的,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扑救山火的后勤保障由发生山火的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区森林公安局和街道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快速侦破,努力提高案件查处率。

乡镇森林防灭火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xx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要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要坚持深入基层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排查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排查故意纵火倾向人员,真正做到火灾隐患早排查、早消除工作,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零容忍、全覆盖、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彻底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

为切实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做实,我镇成立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

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镇人民政府宣传委员)。

成员: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如下: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2月25日—1月10日),传达贯彻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动员、明确职责、周密部署。

(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月11日—4月5日),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进行风险隐患排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8日前),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村)镇、居民点、农地周边林区。

(二)风景名胜区、军事设施、寺庙、坟山周边林区。

(三)林区工矿企业、学校周边林区。

(四)横跨林区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铁路沿线。

(五)林区内铁塔、电力线路及通信部门的基站周边。

(六)重点林区、村镇面山、村寨水源林及风水林等保护区。

(七)其它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区域。

(一)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逐级签订责任状和包保责任制有无落实到位;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划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区,确定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和设备,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二)林区可燃物的清理情况。责任单位是否彻底清除森林草原防灭火区域内墓地、道路两侧、林地与农田接壤处、电源电线周边、林区单位周边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与山林相连的村庄、农田、道路、防火通道、林区的重点设施和单位周边是否割除杂草开设防火隔离带,有无起到阻隔山火的作用。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主要路口是否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是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活动,林区群众是否知晓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和防火政策等,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内,是否按规定设置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宣传标志。

(四)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是否按规定对重点入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重点时段进行火源管控,是否设立检查点、安排专人值守,严防火源上山;是否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检查。

(五)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森林消防队伍是否按规定标准人数就位并开展培训和演练;消防队员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能否熟练使用灭火机具,是否掌握火场紧急避险和安全自救常识。

(六)装备储备情况。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是否建有扑火物资储备库,机具、车辆是否良好,数量能否适应扑火救灾的需要。

明查与暗访结合,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节假日抽查结合。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突出重点,彻底排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商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铁塔、电力线路、通信等部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火灾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上报风险隐患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方法、经费、时限等要求。要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登记造册,对查处的风险隐患要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认真整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还要根据预案来采取应急措施。

(三)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安排专人对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在排查过程中要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做到检查一处、宣传一处、教育一处。对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于1月10日前把《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报东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情况》,4月7日前报送《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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