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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法占地的通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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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非法占地的通告(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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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对人体健康和心理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总结中,我们应该注意整体性和系统性。以下是专家对于如何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一

20××年3月19日16时许,经××县交警大队电话告知其在××县××县乡公路查缉车辆时发现有人运输大量疑似野生蟾蜍,要求我分局到场处理。我分局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到场后随即对涉案人员××进行控制,通过对现场运输的疑似野生蟾蜍初步清点,发现数量巨大,为重大刑事案件。随后我分局将涉案人员及车辆带回分局审查。

经过对涉案人员××的初步审讯,××供述××县××乡××村村民××非法收购大量野生蟾蜍随后又转售于犯罪嫌疑人××。经过对××的传唤讯问,××供述其组织××、××、××、××、××、××、××、××、××、××、××、××、××非法猎捕野生蟾蜍,目前已对××及以上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作案工具已扣押。其中违法犯罪嫌疑人××已被××县森林公安分局提请逮捕。

在对相关人员的讯问和查证中,××县××乡××村村民××、××兄弟二人与××关系密切且有非法狩猎嫌疑,经过对××二人的讯问,二人交代于20××年3月初在××县境内非法收购和猎捕野生蟾蜍。目前××、××及二人供述的非法狩猎人员××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即对××进行抓捕并讯问,其交代20××年3月初在××××县××乡组织当地村民××等十余名人员非法猎捕野生蟾蜍,期间××自己也非法猎捕野生蟾蜍,截止××被抓捕后,其供述自己猎捕野生蟾蜍1000余斤、5000余只,收购非法猎捕的野生蟾蜍2000余斤、10000余只。而后又将收购和非法猎捕的野生蟾蜍运输至××县境内转售于××获取差价。目前××由刑事拘留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其交代的非法猎捕人员正在进行调查中。

对以上涉案人员,其中××、××、××及××因没有查扣猎获物,移送起诉证据不足,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故转为行政案件处罚,经专案组研究决定依据《_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禁猎期、禁猎区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处××10000元罚款的处罚。其中××交代的非法狩猎人员移送××××县森林公安处理。

对××、××、××、××、××、××、××、××、××、××、××、××、××、××、××等人将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及涉案物品,将移交××县森林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收购××提取蟾蜍素的上线人员蔡永青的案件线索移送于××森林公安查证处理。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二

为有效保护柏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电鱼、炸鱼、毒鱼。凡在本镇所辖水域内从事以上非法捕鱼行为的',一律没收电鱼工具、装备、船只、有毒物、爆炸物及渔获物和非法所得并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831225xx。

柏加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1日。

注:水管所已沿河在渡口、水库边、岛洲等地点设置禁渔标志,请大家严格遵守禁渔通告,发现非法捕鱼、电鱼现象,及时举报!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三

不少不发分子为了利益修建非法公墓,为此相关部门近年来大力治理非法公墓,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非法公墓治理通告,供大家阅读参考。

加强对铜梁洞森林公园自然风貌的保护工作,彻底杜绝铜梁洞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内乱埋骨灰和遗体,擅自改变土地性质等乱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市民政局等十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民〔20xx〕18号)和区政府《关于取缔铜梁洞非法公墓的通知》(合川府办〔20xx〕1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即20xx年6月1日零时起,停止修建新墓,不准接纳骨灰或遗体入墓。

三、取缔铜梁洞公墓管理委员会。

特此通告。

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

20xx年6月1日。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1997年)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墓地进行全面集中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x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民政、公安、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人员力量,集中时间对辖区内非法墓地展开全面排查,彻底摸清非法墓地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二、在20xx年6月底前,对已建的非法公墓一律实行封存,不得再接收棺葬或骨灰安葬。今后凡再有私建乱造坟墓的,将对所在乡镇(街道)、村组及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当地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强制平毁、迁移,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经营性公墓建设规划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民政部备案。建设经营性公墓,要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由殡葬服务单位负责具体管理。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安葬2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

四、对公益性墓地,只能由农村乡镇或村兴建,其设置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立,由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国土部门审批。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提供墓穴用地,或变相出售墓地从事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对在公墓内建设封建迷信设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责令其停止封建迷信活动,限期拆除封建迷信设施;对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五、严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坚决杜绝修建活人墓、超标准大墓和豪华墓行为。违者,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六、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侮辱殴打殡葬执法工作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x年10月26日。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四

为有效保护柏加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电鱼、炸鱼、毒鱼。凡在本镇所辖水域内从事以上非法捕鱼行为的,一律没收电鱼工具、装备、船只、有毒物、爆炸物及渔获物和非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831225**。

xx镇人民政府。

年7月11日。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五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少城市的土地开始变得稀缺。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为了谋取不义之财,便开始从事非法占地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城市的正常秩序,甚至还会威胁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种现象,社会和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打击和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非法占地警示教育。

第二段:感想收获。

我本人也参加了这项警示教育,并深受感染和教育。通过参加相关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途径,我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危害有了更加具体和清晰的认识。不仅如此,通过这些教育,我也意识到了自身对非法占地问题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时刻保持警惕,时刻遵守相关规定,才能共同协力创造出一个更加和谐和安全的城市环境。

第三段:反思问题。

不过,尽管在开展非法占地警示教育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努力,但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不可避免地出现。这让我不禁反思起教育的作用和局限性。除了持续宣传和教育,我们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对相关规定的执行力度,以便更好地避免和打击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建议措施。

从宏观上看,政府应该做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同时,制定更加明确、科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从微观上看,我们每个人也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了守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所有人都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非法占地警示教育虽然很重要,但仅仅教育还远远不够,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法律执行力度,以及大家共同的努力和守护。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城市和社区,同时也保护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六

为维护全镇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蔓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有利于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打促防,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益和政治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把握政策,切实维护稳定。要认真落实维稳在先原则,做好重大案件维稳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维护公众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依法处置,树立正确导向。依法进行政策制定、案件查处、善后处置、维护稳定等工作,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宣传,提高风险意识。深入揭示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常识,有效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四)以打促防,注重源头治理。深入研究和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疏堵并举、惩防结合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和蔓延。

四、整治重点:整治工作重点:以房地产、融资性中介、矿产、能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犯罪等为重点打击对象;以房地产公司、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小额货款公司、典当公司、担保公司等为重点监控对象。

五、时间安排。

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组织发动阶段(2014年6月12日一6月19日)。各村、社区和相关牵头部门要根据全镇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作安排部署。

2、集中治理阶段(2014年6月20日一12月31日)。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确定的非法集资集中治理范围和内容,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一线把关工作职责,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具体的时间安排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2014年6月20日-7月30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行动(2014年6月20日-2015年4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2014年6月20日-7月20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2014年8月1日-10月31日)。集中治理期间,各村、社区和各相关牵头部门要对本辖区和行业内的各项非法集资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打算等,于该项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问责。

4、汇总分析阶段(2015年4月)。镇政府将根据各村、社区和各相关牵头部门反馈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客观研判我镇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风险,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非法集资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把非法集资集中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按照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按时制定方案,按时落实好措施,按时总结上报,做到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三)强化督导。为全面推动非法集资集中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取得工作实效,镇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实施督查,及时通报各部门,各村、社区制定工作方案情况、落实情况、总结上报等进展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督促落实工作任务,确保非法政治活动顺利开展。

2014年6月10日。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七

自2001年开始实施“四五”普法以来,至今已将近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四五”普法工作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势,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有力地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五年来,我镇治安形势持续稳定,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与群体性事件;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村务财务制度健全规范,“民主法制村”创建面达80%以上;依法治镇工作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基本纳入了法制轨道。下面,我就我镇“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关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在普法领导上,党政重视、齐抓共管。

“四五”普法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普法工作对于提高我镇全民法律素质与镇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镇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将“四五”普法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在人员、经费、措施、宣传上落实到位。

(一)人员到位。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普法办,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实施。

(二)经费到位。落实专门普法经费,保障日常依普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宣传到位。层层发动,广泛宣传,积极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使大家明白“四五”普法工作的意义与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干部参与普法的自觉性与责任心,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二、在普法对象上,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我镇“四五”普法的对象包括:工人、农民、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生和个体劳动者及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普法对象是:镇、村两级干部、青少年与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在普法过程中,我们既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同时又兼顾全面、整体推进。

一是抓好镇、村两级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为大力提高镇、村两级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镇普法办每年都邀请市依普办领导为镇村两级干部举办法制培训班,通过法制讲座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了大幅提高。为解决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后,少数新当选干部法制意识淡薄、办事方式简单粗暴的情况,我们及时组织村支书与村主任到省委党校进行了培训,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我镇村主要领导规范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对镇干部,我们通过“四五”普法考试的形式,大大激发了镇干部学法的积极性。此外,我们还积极抓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使班子成员将学法与用法结合起来,起好带头作用。

二是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进一步健全法制副校长与法制教师的辅导制度,法制副校长与法制教师每学期都要为学生举办一次以上法制讲座与法制辅导。

(二)是邀请普法办的同志给学生进行法制培训。

(三)是举办法制作文知识竞赛。

(四)是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学法守法意识。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八

第一段:引言(100字)。

非法占地一直以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最近,我国某地发生的一起非法占地案引起了广泛关注。通过该案,我们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占地的危害性,并在学习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我将分享我对非法占地以案学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案件回顾与分析(250字)。

这起案件发生在某县的一个农村地区,涉及一批部分居民非法占有并私自出租的土地。经过调查,发现这些居民以各种手段非法占地,有的伪造证件,有的通过暴力霸占,给正当的土地所有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案件曝光后,社会各界对其予以严重谴责。通过对案件的回顾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非法占地问题不仅涉及个体的违法行为,更是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一个缺陷。监管不力,社会道德观念的淡漠,都为非法占地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第三段:案件启示(250字)。

这起案件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启示。首先,我们必须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察机制,加大对违法占地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其次,加强对土地纠纷案件的解决机制建设。通过建立有效的纠纷处理机构和法律援助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和保护。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只有全面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自省与反思(300字)。

通过学习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我意识到,非法占地问题背后的原因不仅是系统的问题,更是道德和个人行为的问题。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以及职业道德的审视上,我们常常忽视了对土地资源的尊重和保护。作为公民,我们必须时刻铭记着土地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应该积极维护土地权益,抵制任何非法占地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自身做起,用正确的行为树立榜样,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土地资源保护的合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200字)。

通过对这起非法占地案的学习与思考,我们深入了解了非法占地的危害性以及解决的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注重社会道德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同时,政府部门也必须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只有在全社会集体努力下,才能有效防范和减少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土地问题将会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稳定。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九

近年来,我国在城乡建设中出现了非法占地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了解这一问题的性质和危害,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对我们有效提高法律意识和规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分析关于非法占地案件的各类案卷和法律文书,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的适用和司法解释,我从中得到了一系列的心得体会。

首先,非法占地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研究相关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非法占地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土地利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严重损害了其他农民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对于非法占地行为,我们不能姑息纵容,必须依法予以追究和惩处。同时,政府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度,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其次,非法占地行为背后隐藏着腐败和权力寻租问题。通过分析一些典型案例可以发现,非法占地行为往往有着明显的腐败和权力寻租的问题。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纵容和放任了非法占地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和职能划分,使政府权力能够真正为人民造福,推动公正执法。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和问责,确保他们依法履职,不能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

再次,非法占地行为对农民权益的侵害严重。农民是我国土地利用的主体,他们的土地权益是法律给予的合法权益。而非法占地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使他们过上了失地难居的生活,无法正常耕种和居住。对于这类案件,我们应该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政府应该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和农民土地保护机制,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农民土地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对于预防和减少非法占地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只有当每个公民都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并能够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才能更好地规范和规范行为,减少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因此,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加大对法律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每个人都明白,非法占地行为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是对人权和社会公平的严重侵害。

总之,通过学习和研究非法占地案件,我们不仅深刻认识到非法占地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认识到了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法治的手段,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非法占地行为的发生,保障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

大致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严厉打击人口贩运的中间商。

二是国际社会应多关切较为贫穷落后的国家,其国民的生存状况。

三是各国都应严肃缉查非法入境人员的状况。

偷渡客之所以会有偷渡的想法,与其在母国的生存状况不佳有关,这种情况下,唯有母国本身应大力发展自身经济,国际社会多加关怀该母国的综合经济状况,才能有效缓解该国国民的生存状况了。

针对那些直接飞渡当地国的非法偷渡客来说,当地国唯有在边境管控与针对非法偷渡人员加大缉查力度,从另一面打击偷渡客的偷渡信心与偷渡成功预期才行。

此外,我国瑞丽地处云南的边境,与缅甸接壤,两地来往频繁,所以人员越境的现象难以防控。可以通过激光对射可以实时、直观地监测周界情况,不论对于安全防范还是边境管理,都是一种切实有效的手段。可直接安装固定在地面,以多道不可见光束为警戒线实时警戒。当有人越过触碰防线,就会触发报警,使边防人员能及时、准确地掌握警情进行处理。总的来说,非法偷渡客的存在不仅对于母国来说是人口损失,对于当地国来说更会带来安全上的重大疑虑,因此偷渡行为作为非法行为本身,应当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共识。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一

非法占地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破坏土地资源,也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失。近日,我参加了一场非法占地警示教育,深感应该让更多人了解这个问题。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识非法占地。

非法占地究竟是什么?简单来说,非法占地就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土地,包括拓宽道路、建设楼房、发展旅游景点等。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会危害生产、生态、生活等方面的利益,影响社会和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也会导致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第三段:深层原因。

非法占地之所以屡禁不止,深层原因是人们的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绩和利益,容易让这种违法行为发生;而一些老百姓为了谋取私利,就不惜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损失未来的发展空间。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的观念问题,需要让人们明白:非法占地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社会的危害。

在非法占地警示教育中,组织者从多个方面入手,全方面展示了非法占地的危害。比如,通过现场案例分析、视频展示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让我们了解了非法占地的后果,让我们从心理上认识到非法占地的危害;而通过宣传法律法规、道德伦理,从法规、法律驱动、个人信仰两方面教育人们遵守法律。警示教育的目的不仅是教育人们不要犯错误,遵守法律,更是加强了人们对非法占地问题的认识,提高了警惕性,让人们清醒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后果。

第五段:个人感悟。

个体来说,占地问题影响远不止现在,更牵涉到地的资源保持性的问题,所以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加强对于法律的认识,以更高的标准,以更好的行动来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健康和人们的生活环境。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二

(2012年1月8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碧口镇国土管理与清理非法占地作如下发言。

去年换届以来,为了实现碧口镇区面貌彻底改观,打造文县东出口,搭建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改善人居环境,提高镇区品味,我镇于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底进行了为期20天的白龙江碧口段、碧峰沟和石龙沟环境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配合,清除公路两侧各类垃圾,拆除了镇区到豆家坝段国道两旁的1万多平米临时与永久性违章建筑,清理出近5亩空地,净化了碧口的环境,为我镇212国道风情线打造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另外,针对碧口镇境内矿山乱采乱挖现象,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深入我镇开展矿产秩序整顿工作,依法关停非法矿区2个,炸毁各种设备25台,捣毁浸化池13个,烧毁工棚17座,驱散民工54人,捣毁电线400多米,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开采行为,矿区开发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整顿成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虽然在国土资源管理和清理非法占地上取得一定成绩,1。

2法违规行为,及时拆除违法工程的地面设施,查封设备,封闭矿口,停止水、电供应,恢复地貌,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无证采矿、越界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以及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应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打击非法在国有、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行为。我们坚决做到“三个坚决、三个绝不允许”。一是在国有和集体土地上进行违法建筑和乱堆乱放的,要坚决依法拆除,绝不允许姑息迁就;二是对整治对象,要坚决一视同仁,一个标准量到底,绝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三是对那些所谓的“钉子户”、“难缠户”,要通过法律手段,坚决强制拆除,绝不允许无原则迁就。在公正执法的同时,我们将坚持“宽严相济、堵疏结合、有序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决不能因工作不细、不实而酿成恶性事件的发生。发言完毕,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三

非法占地是一种破坏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可能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还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非法占地。最近我们学校组织了非法占地警示教育活动,我深受启发和感动,下面我就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作为高中生,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非法占地的危害性,只有这样才能时刻警惕自己,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通过实际案例了解到许多非法占地的后果,有的造成了河流水质污染,有的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这些都直接危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非法占地不仅会对他人造成损害,还有可能给自身带来赔偿责任和法律风险。

第三段。

除了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普及宣传,我们还应该切实加强法制意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活动中,我们了解到,如果需要占用土地,一定要依法申请,遵守程序,保证事情办理的合法性,这是我们在日常中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此外,要建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时刻守护自己的家园,这一点更是不容忽视。

第四段。

在教育活动中,我也领悟到了教育的力量。通过实际案例的演示和深入的解释,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了非法占地的危害性。只有通过教育,让更多人认识到非法占地的危害性,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才能有效遏制这一问题的发生。

第五段。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非法占地的危害性,认识到保护环境和维护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也意识到,作为一名学生,要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好我们的家园,在为家乡、为社会、为我们自己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时,才能够真正做到我们应有的角色。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四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非基础教育学校学生毕业前通常会安排学生进行实习,方式有集中实习、分散实习、顶岗实习等。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方式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是《_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2+1”教育模式,即在校学习2年,第3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指定企业,带薪实习12个月,然后由学校统一安排就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20xx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监总局和_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实习全过程管理,对长期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规范。文件印发后,各地各校积极贯彻落实,推动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有序开展。但是,也有个别学校和地区认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问题时有发生。如: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因监管不力致使实习企业擅自调整实习内容,存在学生劳动时间长,专业不对口,企业未向学生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等问题。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岗位存在专业不对口情况。西安建设职业学院在实习合同未正式签订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实习。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实习三方协议缺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出现顶岗实习学生每天工作10小时等违规条款。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违规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学生实习。现予以通报。

五所学校的违规行为,损害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较大。这些违规行为暴露出长期以来部分职业学校对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和要求执行不到位,一些学校校长履行实习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实习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全面深入贯彻执行《规定》。各职业学校要从上述五所学校的违规行为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将实习安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层次各类型职业学校实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点。

2.深入开展“实习管理规范活动”。按照《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要在本学期继续深入开展以“实习管理规范活动”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推动各校切实改变实习管理松散的状况。各地要以省为单位将专项治理情况于1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房磊,电话:,传真:,邮箱:zzxxc@。)。

3.始终保持治理实习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实习违规问题作为加强职业学校规范管理的重点,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各地要建立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地区和学校,约谈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4.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措施。针对学生顶岗实习中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如学生报酬是否合理、专业是否对口、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六不得”是否落实到位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一次深入摸底调研,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在摸底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细则或管理制度,加强实习工作的有效监管。

教育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22日。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五

大堰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油市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文件及会议精神,我站按照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具体工作,现将我站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

我站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由站负责人带头联系进驻村组开展相关工作,安排落实每位职工到各责任村组,齐心协力抓好养殖业治理工作。按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实行下村职工挂钩包村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养殖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二、调查摸底,规范操作。

1作物,确保养殖业环境治理有序进行。

三、以点带面,分步实施。

按照镇政府的安排部署,2014年,我站认真落实养殖业环境治理工作,经过对养殖户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劝导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中已规范建设养殖大户畜禽圈舍和粪污处理设施127户,新建畜禽干粪发酵大棚约2700平方米;沼气池171座约1800立方米;沼液池4200立方米。全镇127户畜禽标准养殖场已基本达到养殖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要求。

四、存在问题:

1、散养户配合意识不强。我镇养殖户规模普遍较小,点多面广,资金不足,加上近几年养殖业行情低迷,养殖户不舍得投入,思想意识淡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治理进度。

2、散养户生态治理达标有难度。农村散养户要做到零排放,需配套建设阳光大棚、沼气池、沼液池等设施,而散养户在资金投入上不足,在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上还存在一定地差距。

五、2015年养殖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落实我镇养殖业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尽早将大堰镇制定出“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

2、建议镇政府尽快出台规划区内养殖业污染治理拆迁补偿新标准,以加快养殖场拆迁力度。对规划区外的养殖场拆迁标准可参照规划区内执行。

3、建议上级职能部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要及时立案查处。

4、建议加大执法力度,由镇政府统一组建一支专门的农业污染治理执法队伍,从重从快处理违法抢(扩)建养殖场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拆迁一起,绝不手软,毫不留情。

江油市大堰畜牧兽医站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非法占地的通告篇十六

月3日收到处党委“关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京运苏北航〔20xx〕29号)后,我站立即行动,组织各层级的传达学习,重点在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中展开自查自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层层学习动员,将活动主旨传达到每位职工。

8月8日,站召开中层(副股级)以上干部会议。会上,再次传达学习处党委29号文件,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动员和布置。此外,还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厅党组十二条以及处党委十条规定,强调党员干部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要将规矩挺在前面,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严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不存侥幸心理,不犯时髦错误,不给处党委抹黑。

8月9日上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站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再次将处党委29号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同时,学习了党内《准则》和《条例》、《中国_问责条例》以及_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员中敲响警钟,告诫党员要时刻体现纯洁性、先进性,在职工中做好示范和标杆。

二、抓好问题成因剖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按照处党委要求,站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纪检查监察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办公室、航政大队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在点设在站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整治各阶段、各环节工作的协调、督查、推进以及总结汇报等具体事项。

对照处党委29号通知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我站重点对20xx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总体上,全站能认真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制度,做到不趟“雷区”、不越“红线”。苏北处系统内的公务接待,不管是中餐还是晚餐,基本做到以食堂工作餐为主,严格控制餐标和陪餐人员数,且一律不安排酒水、饮料。涉及到系统外单位来人的公务接待,尽可能在食堂安排工作餐,在确保不逾越“红线”的范围内,对餐标和陪餐人员数作适当调整,中餐一律不安排酒水和饮料,中、晚餐均不提供高档菜肴。站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均能严格执纪、守责,做到严格自律,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严格执行“对口接待制度”,均能做到事前请示、事中报告、事后备案,全程由党政领导严格把关,确保各项接待不“越规”,尤其是20xx年5月以来,我站扎实开展“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更好地控制和杜绝违规吃请、超标吃喝等不正之风、不良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全站行政执法人员能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未发现有接受船民、辖区内业主和服务对象吃请的现象,反之,曾多次拒绝沿线涉水单位的吃请、烟酒等。由于规定、制度执行较好,近几年来,我站公务接待费用一直保持“稳中有降”的较好趋势。

存在的问题:

1、我站食堂规模较小,常年只聘用一名季节性临时工,负责每个工作日10余名职工的中餐以及5人左右的晚餐。遇到系统内、外一些突发的公务接待或者是人数较多的公务接待,尤其是中餐,就显得“力不从心”,应接不暇。在这种情况下,站只能将接待任务安排在邵伯镇的定点酒店,虽对餐标进行严格控制,但相比职工食堂,仍略高一些。

2、我站管辖航道范围达86公里,涉及扬州城区、江都区、高邮市三地,部分在扬州、高邮的公务接待无法在站食堂进行,只有安排在当地的酒店,因而相比职工食堂,餐标也会略高一些,但也严格控制在标准内。

3、对于系统外单位来人的一些公务接待,如涉及到晚餐,个别方面的招待仍存在饮酒现象。但对于酒的档次和数量,站予以严格控制,一般为100元/瓶左右,每桌也尽量控制在4瓶以内。

4、每年的5月—9月,是邵伯镇的龙虾季节,而龙虾的价格逐年攀升,近两年已达200元/份。在邵伯进行的系统外单位来人公务接待中,因为“龙虾”的原因,往往造成餐标超标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清晰地看到站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无奈,但与上级的规定与要求还是有差距的。处党委29号通知下达后,站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在组织传达、学习、动员的同时,下定决心抛开所有的“面子”、“里子”,一切以规矩为前提,以制度为准绳,坚决执行到位。8月4日,镇江航道管理处党政主要领导一行6人,在处相关领导、职能部门人员的陪同下,在扬州参观六圩口示位标(六圩灯塔)。在接待中,我站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把客人请到邵伯品尝特色龙虾,只是在扬州的一家普通酒店安排了规定餐标的工作餐。

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我站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处党委29号通知精神,做到一切以规矩行事;同时,努力实施长效管理,细化制度、量化考核、事权公开,使公务接待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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