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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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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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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和安排时间、资源以及工作内容。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可能的挑战和难点。通过下面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方案制定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关键因素。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两大国家战略,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消减电力尖峰负荷,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我区已申报并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落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推进本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

目标至20xx年底,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

(二)统筹兼顾,积极争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优先开发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项目,同步开发工商业厂房屋顶光伏项目。项目推进应先易后难,根据项目成熟度和开发难易程度,分类分批有序推进。

为确保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国资工作、发改工作的区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联系发改、国资的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资xxx)、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工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区发展改革局分管能源工作、区财政局分管国资工作的负责同志,新会供电局和江门市新会银洲湖能源有限公司(下述简称:银洲湖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选派。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

(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传达领导小组部署和指示;负责牵头光伏项目试点的对外宣传工作;动员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推进光伏项目的开发;建立可安装项目资源库;归集及上报全区光伏项目开发各项数据,跟进光伏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区各有关单位(部门)研究制定分布式光伏扶持政策措施;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二)区财政局(区国资xxx)负责研究我区屋顶光伏项目试点的投融资方案,争取整合市、区可调配资源和政策资金,研究区域内可导入支持项目落地的资源和政策扶持资金;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台金融支持政策;负责监督银洲湖公司落实光伏项目的实施;负责区国有资产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三)区科工商务局配合研究改善光伏项目开发建设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推广全区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四)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教育机构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五)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卫生医疗机构建筑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协调与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六)区自然资源局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为光伏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业务指导;配合研究支持光伏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配合其他单位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八)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办公楼、厂企园区、商业综合体、企业厂房等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推动光伏项目的建设工作;配合协调投资单位签订光伏项目协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区园区企业的屋顶光伏资源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关于支持光伏项目的.园区土地出让条款;协调入园企业落实建设屋顶光伏项目;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事项。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二

(一)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建设20万千瓦地面光伏扶贫电站。

(二)发展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在23个乡镇选址建设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每个站址建设规模200千瓦-600千瓦,累计1.5万千瓦。

(三)扩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将218个行政村60千瓦光伏电站扩容到100千瓦,xx年首批完成7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村级电站扩容,具备扩容条件的'非贫困村也可同步实施。

(四)提高光伏扶贫项目覆盖面。建立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机制,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净收益全部用于扶持贫困人口,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3000户(已建有光伏电站的贫困户和五保户除外),受益人口4.03万人,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三

(一)加强组织领导。光伏扶贫项目由县“3115”脱贫计划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县新能源建设工作领导组配合,落实相关任务。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协调和推进。项目建设情况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并纳入对乡镇、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考评。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发改委负责协调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备案,争取建设计划。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负责精准选择扶持对象,并负责组织乡镇在xx年8月底前完成受益户垫资收取工作;争取光伏扶贫政策资金,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县招投标管理局和城投公司(汇金公司)、扶贫开发公司负责工程招标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并网调试、电费结算及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光伏扶贫项目负总责,具体落实本辖区内贫困户资格认定、先期垫付资金收取、组织协调服务及项目推进等相关任务。

(三)加快项目建设。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要求,加快推进2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可研、备案、用地、环评、接入等前期工作,落实项目融资;加快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和建设;加快启动村级光伏电站扩容。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光伏扶贫专项计划,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县扶贫移民局和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各乡镇要立即开展先期垫付资金收取工作。

(四)提升电网质量。县供电公司要对全县电网承载和运行能力进行调查分析,制定与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相适应的电网改造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电力公司加大电网改造投入,加快古碑220千伏、白塔畈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建设,推进500千伏变电站项目前期工作。集中力量加快扶贫电站接入系统建设,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顺利并网和正常运行。

(五)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责任感和迫切感,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推进建设,严格执行扶贫政策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到位。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四

本着整体实施、全面推进原则,集中式光伏扶贫、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村级光伏电站扩容三类项目同步实施。2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于xx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6月并网发电。5000户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以及71个贫困村光伏电站扩容工程于xx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新能源建设应用步伐,充分发挥新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聚力实现共同富裕与“碳达峰、碳中和”两大目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根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顶层设计,创新模式。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国资及两山银行等各级平台,引进战略合作主体,搭建市级平台,开展资本或业务合作,形成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作模式。

(三)工作目标。

(一)构建专业投资运营平台。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六

3

年内建设。

1000。

户,每户不超过。

5

千瓦,力争完成总量。

5

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的实施,激发社会特别是城乡居民投资光伏发电工程的积极性,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自愿建设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示范工程完全建立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同时,由市级能源管理部门对示范工程给予一定补助,提高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积极引导和注重规范相结合。发挥示范工程的引导作用,吸引居民参与光伏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示范工程探索规范管理的模式和经验,解决好技术规范缺失、相关政策薄弱、管理经验缺乏等问题。

——定向培育和公平竞争相结合。示范工程支持市内光伏产业的发展,引导我市光伏企业积极开拓户用光伏发电市场。同时,示范工程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省内相关企业通过竞争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由居民本人或委托服务商向当地县、区能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居民或服务商组织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由市能源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对居民进行投资补助。

(一)最大程度简化审批和并网手续。

要最大限度简化相关手续,为居民提供方便。示范工程涉及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由各县、区能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项目接网工程按照《国家电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执行,无偿免费接入电网。相关服务企业承担产品安全、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责任。

(二)适度给予示范工程投资补助。

本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

3

/

峰瓦,直接发放给居民。

(三)如遇国家或省政府光伏补贴政策调整,补贴将随国家和省政府政策同步调整。

工程实施主要分四个阶段:

2015。

7

1

日起,各县、区级能源管理部门开始接受居民建设申报工作。有意愿的居民从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按要求明确填写个人信息、房屋产权归属、装机容量等信息,接到申请后,县、区能源管理部门组织对建设地点、建筑物承载能力、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进行现场考察,并将考察结果报市能源局汇总,市能源局负责总量控制。

县、区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要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相关网页,宣传相关政策,指导居民提交申请。

申请获得通过后,居民或受托方从目录中自行选择供应商,并由供应商提供。

“一站式”服务。

工程建设完成后,由县、区能源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电网企业和居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能源局申请投资补贴。经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按不同建设模式向不同投资主体发放补助。

根据工程的实施情况,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对示范工程相关政策进行评估和完善。

要结合工程推进实践,积极衔接电网企业和相关技术单位,研究户用光伏发电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制订。研究户用光伏发电对电网电能质量和安全带来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应政策。

要积极发展户用光伏发电的专业服务体系,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建设、咨询、维修服务;鼓励各地成立统一服务机构;研究成立市级新能源服务机构,搭建全市光伏发电综合服务平台。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产品供应商严格遵守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对建成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要及时组织验收,并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申报补贴的项目真实可靠。

(一)今后如国家出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的优惠政策且本示范工程项目可以享受的,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将协助居民和企业申请。

(二)本方案为试行方案,由市能源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完善修改。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七

(一)2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总投资15亿元,县政府投入项目资本金2.5亿元,从农发行申请15年期政策性贷款12.5亿元。在铁冲乡李桥和高畈等村流转土地约6000亩作为项目用地。其收益覆盖8000个贫困户,重点解决兜底贫困户增收问题。

(二)1.5万千瓦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此类项目主要解决在短期内能够脱贫的贫困户增收问题。项目总投资9700万元,县政府整合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解决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首批受益户每户先行垫资5000元解决一部分。首批受益户前四年每年享受3000元的发电收益,第五年政府一次性返还贫困户所垫资金。受益户无力垫资的,可以申办扶贫小额贷款,但享受的收益分配比现金垫资户每年少500元。

(三)218个村级光伏电站扩容。由60千瓦扩容至100千瓦,项目总投资6540万元,由村“创福公司”融资投入,前十年收益的三分之二用于偿还贷款,三分之一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村级扶贫事业。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八

(2016年—2022年)。

为了加快脱贫致富的进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富民惠民政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要求,按照“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项目聚焦、精准扶贫、考核销号”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群众参与”的原则,积极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探讨,最后制定了《泾源县泾河源镇高峰村整村推进扶贫发展五年规划》(2016年—2022年)。该规划坚持从高峰村实际情况出发,以村民需求为导向,以实现高峰村繁荣、稳定、和谐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发展适宜贫困村民需求的产业,努力调整产业结构,改善基础设施,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扶贫开发道路。

一、贫困村基本情况。

高峰村距离泾源县城17公里,区域总面积3800亩,其中耕地920亩,退耕还林1100亩。本村辖2个自然村,现有农户62户,总人口254人,建档贫困户14户47人,低保37户48人。全村现有劳动力98人,其中外出务工36人。全村均通水泥硬化路。

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080元。全村牛存栏37头,羊存栏70只。家禽120只。现有村小学1所,在校学生33人。

经济呈发展态势。同时,村两委班子还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1269”扶贫工作总体部署,本着“精准扶贫、定期稳定脱贫”的原则,实施“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四到扶贫攻坚工程,整合项目资金,落实帮扶责任,真抓实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提高贫困群众增收能力。到2022年,充分发挥高峰村资源优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布局合理,资源综合利用,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统筹协调发展,稳步实现高峰村扶贫对象“三不愁”、“四保障”和贫困村定期脱贫目标。

三、总体思路与目标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参与式扶贫工作思路,按照“贫困优先”的原则,实行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开发扶贫与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把解决贫困对象的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工作重点;以贫困人口为主攻对象;基础建设作为保障;机制创新为抓手;以增收脱贫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围绕“改善条件、提高素质、创造机会”,着力构建开发式扶贫。

目标:

通过五年的全面推进,到2022年,使得高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劳务、草畜、苗木产业发展壮大,基本解决高峰村贫困问题,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产业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人均纯收入达到全乡平均水平,贫困率降到15%以下,为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1、通村公路建设5公里。

2、通村道路建设5公里。

3、贫困户危房改造,全年完成18户。

4、养牛70头。

5、养羊120只。

6、育苗1500亩。

7、人居环境改善30户。

8、卫生厕所30个。

9、全村完成道路及村庄绿化1公里。

10、全村完成村容村貌整治。

11、少生快富15户。

12、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13、劳务培训60人。

四、效益评估。

实施扶贫整村推进后,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道路正整治后,解决了该区域内人们长期行路难的问题,真正成为农民致富路;苗木种植,使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增加了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收入;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使贫困户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提高了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质量。

五、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全封闭式运行。

六、组织领导。

为了实施好十三五整村推进项目,村委会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村名小组长及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和工作专干,负责工程施工及协调工作。聘请镇农技服务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确保项目按规划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xxx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省有利的光照资源,提升我省光伏开发应用水平,扩大省内光伏产品市场占有率,切实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推进工业企业与光伏制造企业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三)有利于我省能源供给侧改革和光伏产业发展。一是我省属于国家电力能源大省之一,火电装机已达7000万千瓦以上,相应光伏装机容量仅有273万千瓦,推动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减少火电消耗,推动我省能源供给侧结构调整;二是我省工业企业一般具有耗电量大,屋顶资源丰富的特点,具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条件,可及时就地消纳太阳能电力,优化企业用电结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三是开拓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市场,可拉动光伏产业链(生产及服务)发展,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做大做强。

(四)总体思路。

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立足我省光伏企业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模式、互利共赢、能建则建、注重安全的原则,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打造光伏产业发展增长的新动力。

(五)主要目标。

选择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建设一批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xx年全省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

(六)加强宣传推广,注重示范引导。

1.搭建平台:具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资质的光伏制造、安装企业、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自愿报名,各级经信委负责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供需双方对接活动。

2.培育市场:选择产业基础条件好的工业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宣讲、技术培训和示范建设,组织光伏制造企业与工业企业开展实地参观交流和推广。

(七)创新建设模式,推动项目落地。

光伏制造企业和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合作模式。

1.“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工业企业仅提供屋顶或空地资源,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独立投资、建设、运营。

2.“投资+建设+移交”模式:由光伏制造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进行投资建设,运营正常后,把产权有偿移交工业企业。

3.业务指导模式:由拥有建设条件的的工业企业自行投资、建设,光伏专业公司有偿指导运营。

4.自建自营模式:由工业企业成立光伏项目公司,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5.合同能源模式:由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与工业企业签订光伏建设项目运营、分享效益等内容的节能合同,节能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合同结束后,光伏设备收益归属屋顶方所有。

(八)明确利益导向,实现多方共赢。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十

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措施。为积极稳妥推进瓯海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根据xxx《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xx〕23号)、《关于开展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xx-20xx)的通知》(温政办〔20xx〕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当前分布式光伏应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居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动乡村居民住宅、新农村集中搬迁住房和村集体建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集中连片发展。推动全区连片商品住宅小区、拆迁安置住宅小区和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农村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其它户用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

(二)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展工程。车站、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商业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40%以上;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安装比例达到90%以上。新建单个平屋顶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和新建(改建)大型停车场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安装比例达到100%。

(三)园区(工业、商贸业)屋顶光伏发展工程。开发区、特色小镇、高教新区、小微企业园工业厂房和商贸业建筑等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建筑工程条件的前提下,开发区(园区)等现有建(构)筑物中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比例达到100%。

(四)农(林、渔)光互补复合光伏发展工程。鼓励设施农业、设施畜(禽)养殖业、水面、菜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结合农牧渔业生产,在有条件建设的大棚、畜(禽)舍、水面等安装分布式光伏,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

(一)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超过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

(二)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应顺坡安装,组件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

对违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旦发现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发区)按照违建进行拆除,后期区发改局审批窗口将对该违规项目的备案材料不予以受理。

(一)光伏建设单位。

房屋所有者(特殊情况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可以选择区政府签订合作的第三方建设单位或选择社会第三方具有光伏资质的建设单位。

(二)租赁协议内容。

合同应明确建筑物出租给第三方建设投资、安装、运营的权利与义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金价格由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光伏所发电力以当地同时段销售电价适当优惠供房屋所有者使用。

(三)光伏项目安装运行维护。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十一

5、出各产品技术规范书(做为设备采购招标依据);

6、和各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现场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8、送出线路初设代可研评审上会出电网意见;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篇十二

项目建成投运后,由三类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分别与光伏发电运行维护中心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建立光伏扶贫项目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净收益分配动态管理,扶持对象精准可调整”原则,由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负责,精准确定扶持对象和标准,动态管理和调整受益贫困户。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和分布式(联户型)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全部纳入县扶贫开发投融资有限公司专户管理,一个渠道分配发放。村级光伏电站收益由县城投公司统一结算到村“创福公司”专有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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