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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购销合同(优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0:08:17 页码:10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优质11篇)
2023-11-11 10:08:17    小编:zdfb

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互相配合和共同努力。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如何处理风险?下面是一些行业常用的合同样本,可以作为起草合同的参考。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购销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规范供销渠道,医院根据临床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价的形式,向乙方采购所需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临床医疗安全,甲、乙双方根根据《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互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供货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范围、品名及价格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各类耗材共计________种,所供医用耗材具体品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厂家等以双方集中招议标结果为准,并附清单。计划外产品采购以双方临时议价为准。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还应有每批次检验报告)。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提供的货物进入甲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证照、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承担,或乙方直接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_。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__。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_____由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购销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或双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做到货、票及产品合格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甲方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货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_____,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五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二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买方(盖章)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三

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确保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即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企业、配送商(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西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中标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信息,查询需要采购的产品,甲方通过医用耗材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在采购周期内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产品。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产品替代中标产品。

(二)甲方应按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详见附表)完成中标产品的采购。

(三)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四)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对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二)乙方按购销合同所提供的产品合同计划采购量明细表向甲方供应中标产品。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

(四)乙方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规格、包装须与中标产品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第四条供货时间。

甲方在发出订单后,乙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确认。急用产品要求24小时内送达,一般产品48小时内送达。如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只能完成甲方的部分采购计划,不能一次性完成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保证完成配送任务。

第五条产品有效期。

除非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9个月。

第六条产品包装。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甲方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三)进口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必须附有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期等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第七条采购价格。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为该产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公布的中标价格。甲、乙双方均不能以高于中标价格采购或供应中标产品。

第八条货款结算。

(一)甲方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配送商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配送费用的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配送。

中标产品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配送商负责配送。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

第十条交货。

(一)交货方式一般采用现场方式进行交货,其他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现场交货的方式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所有货物的交货日期以运抵甲方收货日期为准。

第十三条伴随服务。

(一)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但甲方必须在订单中明确提出具体的服务项目。

1、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及时更换;

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产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十一条产品质量保证及检验。

(一)乙方按合同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果乙方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产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提供合格的产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四)甲方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报告)或与报价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应及时报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药械采购中心”)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配送商履约延误。

(一)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产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甲方或区药械采购中心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三)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有权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同时给予乙方不良行为记录登记。

第十三条违约及赔偿。

(一)除本合同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产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但应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产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二)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三)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和(或)终止合同。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的违约金为应付款或者应收货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终止合同。

(一)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

(2)甲方认定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4)甲方逾期付款或者逾期收货达天以上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2、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采购其它企业的中标产品。乙方应对采购替代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二)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七条转让和分包。

除非甲方和区药械采购中心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第十九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购销合同以外的补充条款,亦须报当地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适用范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20度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周期满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四年月日・二o一四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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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四

1.供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需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退货。

2.需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十二、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授权人:委托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半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医用耗材或紧急情况用货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医用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四)中标人在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中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可由其经销公司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二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或指定一家一级代理商配送,一级代理商可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由中标人持。

委托书。

转配送合同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第1条、第2条、第3条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第4条的,未按协议结算货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

通知书。

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如有投诉将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检查督促。

(四)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经批准,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备案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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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目录附后。

二、技术规范。

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五、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付款。

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七、伴随服务。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八、质量保证。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1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六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半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xx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医用耗材或紧急情况用货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医用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四)中标人在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中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可由其经销公司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二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或指定一家一级代理商配送,一级代理商可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由中标人持委托书、转配送合同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医用耗材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产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第1条、第2条、第3条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第4条的,未按协议结算货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通知书,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如有投诉,将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检查督促。

(四)乙方无不可抗拒因素,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的,经批准,取消该企业所有中标品种本年度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活动。

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备案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1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1.供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1.供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需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退货。

2.需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授权人:委托授权人:

年月日年月日。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现金支付或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开具17%增值税发票。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因包装内缺少或因包装破损者,乙方应负责补充或调换。.

乙方委托物流发货到甲方公司,由甲方负责搬运卸货,乙方在发货当日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应注明型号、数量等)。提货后核对实物与票据是否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产品在运输途中造成破坏、丢失等由乙方免费更换新产品,所造成的额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承运方索取赔偿。

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

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的违约行为按国家相应法律承但责任。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由甲方人民法院审理。

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在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有效期为签订日期起一年内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九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

2.1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产品目录详见下表:

2.2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中标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

2.3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2.4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采购量付款,每月贰拾日对账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根据书面确认的对账单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周三结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的其他标准。

4.1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一致。

4.2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

4.3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医用耗材应使用乙方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5.1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后最迟一周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3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6甲方的库存耗材(中标前的库存不在本范围之内)有效期满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库存耗材进行适当调整。

6.1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6.2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6.3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7.1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7.2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3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7.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3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9.1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货款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1.2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乙方的违约责任。

9.3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医用耗材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2.1《中标品种通知书》。

12.2《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

13.1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就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签署权限,乙方确认的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经办人除对本条款约定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

13.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十

购销合同。

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耗材购销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所有临床需要使用的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范围内的耗材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耗材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耗材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卫生耗材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参见《中标(议价)品种确认单》);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______市医疗机构第一轮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年___月-______年____月)内的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5.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6.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_____市医疗机构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___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7.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8.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中介服务单位(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9.鉴于耗材采购的特性,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

买方(盖章)__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目录附后。

二、技术规范。

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五、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付款。

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七、伴随服务。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八、质量保证。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1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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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耗材购销合同篇十一

(范本)。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生产商或配送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公布的采购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禁止网外采购。

第二条乙方按药品购销合同向甲方供应药品(采购药品明细表,见附件)。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附表(采购药品明细表)、甲方发出的网上批次订单属于药品购销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与采购用户和生产商或药品经营企业直接签订的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供货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量地对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进行配送。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订单通知起供货,急救、急用药品原则上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不能一次完成订单配送的,剩余部分须在7天内(含第一次配送时间)完成配送。

第四条采购价格。

根据集中采购的不同分类,甲方分别按以下规定进行网上采购:国家谈判药品按国家谈判的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自治区招标采购入围药品按入围目录药品价格进行网上采购;定点生产药品按全国统一采购价格或自治区统一采购价格进行网上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按议价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议定价格网上采购。

采购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第五条货款结算。

甲方应将药品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六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一)甲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的验收制度和药品发票(国家税务)在甲方药库,对乙方药品予以验收,同时查验乙方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证书无效或者证书不全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当予以退换。如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暂时封存,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因验收不严、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乙方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依法必须具备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gmp、gsp等证件供查验,并与货源保证书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应及时更换被甲方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采购周期内遇到药监部门抽查甲方的药品,其抽查数量由乙方补齐,对存在问题的药品所产生的查封、没收、罚款等,由乙方承担责任。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

(三)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2/3。

(四)乙方应接受存在质量问题药品的退货,并负责自行到各医疗机构收回所退药品,同时登录平台确认退货。

(五)对于上述退货药款,甲方与乙方尚有未结款的,可在双方结算时直接从未结款中扣除;如双方不存在未结款项,乙方应在退货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退货药款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一)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四)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五)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第八条甲方履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因一方违犯国家相关法规而给对方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本合同项下的药品,不得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

(三)甲方应根据临床需求完成药品采购合同。

(四)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货款。

(五)甲方必须要求乙方按实际采购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除合同项以外的集体或个人利益。

(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任何名义的赞助或捐赠。

(八)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九条乙方履约责任。

(一)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并且按购销合同签订采购的药品向甲方供应药品。

(二)乙方承诺提供的全部药品不应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或其它纠纷。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供货或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予以解决;因此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质量、规格、包装须与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

(四)招标采购和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至本次采购周期结束,乙方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五)乙方不得为谋取自身利益向甲方医务人员提供贿赂,不得暗中给予回扣或者取得其它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法查处。

(六)乙方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它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七)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甲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举报。

(八)法律、法规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招标采购或直接挂网议价入围品种,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一)、(二)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甲乙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应按照药品购销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涓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确定。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甲方可终止合同。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终止合同。

(一)采购期满合同终止。遇到政策性采购周期延期,合同期同等顺延。

(二)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合同(范本)未尽事项,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监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章日期:年月日

附件。

合同附表。

(甲方)采购药品明细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序号流水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采购时间。

注意:乙方的配送批量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交易系统中甲乙双方交易订单号所体现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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