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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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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精选13篇)
2023-11-22 03:49:46    小编:李耀Y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经历各种各样的情感体验。在总结中,要注重事实和数据的支撑,尽量以客观的证据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二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有关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通报一次全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监督科负责汇总,整理安全生产情况资料。

二、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内容包括: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报表等。

三、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监督科报送当年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

和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局安全监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报送当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次年安全生产。

工作计划。

四、局安全监督科按照规定,随时向省公路局安全监督处和局安委会报告有关安全生产活动、会议、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为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及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应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汇报工作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全面及时、专人负责、严肃认真的原则。

(1)即时汇报是指当各部门发生如下事件时的请示和汇报:

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

设备异常情况报告;。

设备检修即时报告;。

生产事故即时上报的有关事项;。

其它重要事件的请示和报告。

(2)班中汇报是指各单位跟班队长和班长接班时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安排;班中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和有无各类事故影响;交班前汇报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下班需处理的问题。

可靠性的汇报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的汇报程序及要求进行汇报。

3、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要求:

(3)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汇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汇报工作负责人。

(4)各种安全生产报表、报告和申请在填写过程中要认真、仔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4、各单位、各班组建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领导小组。

二〇xx年一月一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及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促进事故责任的落实,制定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全年未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季度和年度的通报表彰,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人员,一般事故要在本部门通报,大事故要在全公司通报,重大以上事故要在地方新闻媒体上进行通报。

三、对出现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在进行通报批评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四、被单位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体员工的节假日{加班费}被公司通报批评一次的,取消全员年度奖金,不能参加单位评先。被地方媒体通报一次的,取消各种奖励资格,全员降一级工资。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三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完整的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以及时排解各种安全隐患,从容应对各种偶发事件。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特制定以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班主任必须建立班级、家校联系通讯录,包括学生详细家庭地址、相对稳定的联系电话。

2、在季节交替或因学校组织各类活动,作息时间需作长期或短期调整时,必须由校委会研究决定,由相关处室将学校决定提前通知其他处室和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及时将学校调整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并以书面通告或以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等特殊情况,班干部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必须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尽快回班调查学生缺席原因,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班主任必须及时向政教处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用以将来调查备用。

4、上课期间学生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督促班干部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5、严格落实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因谈心或者处理学生问题,需将学生滞留在校达十分钟以上时,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学生回家事宜。

6、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危及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向政教处汇报。政教处应建立相应保密信息档案,以便跟踪备查。

7、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必须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必须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的照顾,并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同时必须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报有关部门批准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政教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相关联处室负责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9、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各处室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校级值班领导负责,中层值班人员配合。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1、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在场教职工要迅速向年级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3、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县教育局(乡人民政府)。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会,按上级要求准确、真实、全面通报事故信息。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

4、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5、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四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  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五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年级组。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或年级组长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年级组,由年级组安排人员联系,然后课后电话或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年级应立即上报德育室和青保老师,由德育室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教育局保卫处。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六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七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一、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二、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必须立即报告中心校,由中心校逐级上报。同时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三、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四、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中心校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五、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六、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八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完整的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以及时排解各种安全隐患,从容应对各种偶发事件。结合我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特制定以下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班主任必须建立班级、家校联系通讯录,包括学生详细家庭地址、相对稳定的联系电话。

2、在季节交替或因学校组织各类活动,作息时间需作长期或短期调整时,必须由校委会研究决定,由相关处室将学校决定提前通知其他处室和班主任,班主任必须及时将学校调整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并以书面通告或以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现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等特殊情况,班干部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必须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尽快回班调查学生缺席原因,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班主任必须及时向政教处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用以将来调查备用。

4、上课期间学生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督促班干部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5、严格落实学校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推迟。因谈心或者处理学生问题,需将学生滞留在校达十分钟以上时,必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妥善处理学生回家事宜。

6、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危及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向政教处汇报。政教处应建立相应保密信息档案,以便跟踪备查。

7、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必须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必须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的照顾,并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同时必须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报有关部门批准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政教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相关联处室负责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9、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校长、各处室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校级值班领导负责,中层值班人员配合。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1、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在场教职工要迅速向年级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3、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县教育局(乡人民政府)。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学校要及时召开全校教职工会,按上级要求准确、真实、全面通报事故信息。

4月23日,江苏省高院在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并就江苏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进行了通报。

江苏省高院是全国首批进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改革试点的省级法院。今年3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蓝皮书”制度,而此次新闻发布会公布的《2015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蓝皮书是首次向社会公布的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

据江苏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媛珍介绍,江苏省将建立知识产权信息通报制度。制度要求省法院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报送、省人大,通报省政府及其相关行政部门、知识产权执法部门,或者上传至网络,直接发送到相关协会和重点企业的形式,在每年“4·26知识产权日”之前通报上年度的知识产权信息。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审判信息资源的延伸服务作用,提醒和预警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推广经验,为党委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据了解,蓝皮书内容主要包括2015年江苏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典型案例、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事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省法院关于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通报。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教学行为,实现全面开课,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均衡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镇中心学校于11月9日对全镇小学进行了非统考科目的教学质量抽测,现将抽测情况通报如下:

1、没有按课表上课。具体表现:一是教学行为不规范。课表安排的课时与实际教学存在着两张皮现象;二是非统考科目的上课随意性比较大,如美术、音乐科目的教学就没有按照教材内容来;三是作业练习内容的随意性也比较大,作业内容没有体现教学要求。

2、指导思想不明确。具体表现:一是各小学对所抽查的非统考科目的教学指导思想不重视,认为是搭头,是可有可无的;二是应付了事现象严重,大多数非统考科目的教学时间被语数科目侵占了,教学时间得不到保证,教学效果更不理想;三是循环教材的使用不到位,赵小四、六年级部分学生还缺少美术科目的.教材。

3、教学管理不到位。具体表现:一是管理不深入,只注重表面现象,这些非统考科目的教案、计划、检查都有但就是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教学上去;二是管理只重表面的数据,缺乏对课堂教学真实情况的了解;三是在月查月报中,发些了问题,没有进行切实的整改,大家习以为常,不以为怪。

1、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的整体教学质量较差,具体表现在教学极不平衡,骆小、时小基本能按课时和计划教学,赵小、茶小教学随意性较大。有的学校英语只教单词,对具体对话句子没有教,导致学生只认得部分单词,连简单的句子都不会念,教学方法沉闷单调,对远程资源光盘弃而不用。

2、音乐学科教学: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按教材内容上课,随意性比较大;二是没有按计划上课,如赵小三年级上到了26面而一年级还只上到第2面;三是少数学校就更本没有上,学生说音乐课做语、数作业去了,时阳小学跳着上,遗漏了不少的课程内容;四是学生的最基本的音乐知识(如认识简谱)都没有掌握,这种现象在四所小学里比较普遍。

3、学生朗读教学:初小学生的朗读情况较完小有明显的差距,学生的朗读能力和习惯不如完小。有女教师任课班级学生的朗读能力习惯优于男教师任课的班级。骆小学生朗读的整体质量略高于其它小学,除骆小、时小外其它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朗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强。

4、美术学科教学:具体表现在一是教学情况极不平衡。骆小具体按教材内容上课,作业也进行了批改,赵小四年级的美术作业10月9日和10月16日这两天每天就批改了两次,不符合常规;二是作业内容随意性很大,没有按上课内容和要求来,该完成的作业没有完成,学生想画什么就画什么;三是批改过程也不规范,等级评价随意性较大。

5、写字学科教学:存在的重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写字姿势不正确,执笔姿势不正确,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写字、执笔姿势;二是写小字作业量大,次数大大超标,但内在质量差;三是普遍缺乏教师对学生写字指导,学生不知道如何去写好字。这在四所小学各年级比较普遍,特别是在低年级比较严重。

1、要端正指导思想:各学校要本着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开课,均衡教学,整体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要规范教学过程:一是要按课表上课,按教材上课,按进度教学;二是作业批改要坚决按照备课作业质量规范标准来进行;三是调剂收齐循环教材,确保人手一本教材。

3、要加强教学管理:一是要坚持抓非统考科目的课堂教学的按课表、按课时、按计划落实情况;二是要强化对非统考科目的教学指导,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效率;三是强化平时的抽查视导,注重平时教学过程的落实。

以上是本次抽测的基本情况,本学期还要进行现场随机抽测,今后要按照这个模式执行,不光小学要坚持做,还要在初中实行。请各学校把这个信息传达到每个教师,学校要检查督办落实到位。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十

为增强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师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我校特制定以下教育制度。

一、规范教育体制,形成教学制度。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内容,学校每月安排1课时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采取灵活的地方课程、举办交通安全辩论会等活动,真正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二、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我校和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共同制订工作方案和教育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三、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为重点,使我校学生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到每一个学生,定期在学生中开展征文比赛,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

四、强化寒暑假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我校和公安交警密切联系,利用放假前、开学后召开学生大会,教育广大学生文明走路、安全骑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大对危及学生安全的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月”活动。不断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防护体系,为广大中小学生撑起生命的保护伞。在学生上、放学横过的路口设立交通警示牌、安全岗等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六、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晨会的必讲内容,教育步行骑车的'同学靠右行、靠边行。做好对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作到各站点责任到人,到岗到位,对乘车学生要加强等车及作车时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师要加强责任心,等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回家。各班要坚持排队放学制度,切实执行学校按时静校的规定。

七、严禁12周岁儿童骑车上下学。

八、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小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十一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十二

为全面落实《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省交-警总队、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联合组织全省各地交-警、农机监理部门,针对在道路上行驶的农机车辆开展一次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消除农机车辆安全隐患,防止农机车辆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细则》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交通、平安农机”和构建“平安农村、和-谐农村”为主线,充分发挥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的监管职能,加大农机车辆执法力度,整治农机车辆安全隐患,共筑农村道路安全防线,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法行为,遏制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7月15日至10月15日。其间开展三次统一行动,集中上路查处农机车辆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间由各地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三、主要内容

(一)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或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四)酒后或醉酒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六)驾驶拼装改装的拖拉机或其他违法违章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监管水平。各市(州)交-警和农机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以市(州)为单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公安交-警领导、农机监理所(处)长共同协商开展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要对辖区农机车辆交通安全形势进行认真研究,形成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农机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时间,确定具体负责部门和人员,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安全监管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各地在开展联合执法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之间要建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向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及拖拉机驾驶证发放等有关资料、数据信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对拖拉机驾驶人做出暂扣、吊销驾驶证和各类违法处罚的.情况,及时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通报。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将事故基本情况书面通报给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氛围。各级交-警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平安农机”、“争先创优”、“畅通工程”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交通安全、农机安全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营造农村道路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交-警、农机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开展检查活动的检查督导,明确检查责任,落实专人对基层所队开展包保。省交-警总队、省农机监理总站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对重点地区开展活动情况开展明察暗访。

此次联合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州)交-警、农机监理机构于10月20日前,将本市(州)开展农机车辆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情况分别报省交-警总队交通处和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委)、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安全发展,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农机安全法规建设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业务逐步规范,监理装备与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趋于稳定好转。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一些地方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少数监理机构执法行为不规范,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完善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为重点,从抓好农业生产关键环节、重点农机具和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生产入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转变思想观念,改善监理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总体目标。强化农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断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水平,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落实。

3.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促进安全生产与农业机械化同步协调发展;坚持依法监理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科技兴安的原则,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体系

4.完善法规体系。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

5.健全技术标准。制订和完善农机安全技术标准,明确检测和安全操作技术要求,规范培训、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

6.落实扶持政策。把落实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相结合,鼓励支持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安全的农业机械,淘汰、更新高耗能、安全状态差的农业机械。研究制定农机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保险等支持政策,引导农民遵规守法,安全致富。

三、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7.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把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分解到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8.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把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

9.强化事故应急处理职责。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分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特大农机事故,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损失。

10.加强责任制落实检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

11.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承担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12.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推进农机安全村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农机安全互助组织,加强安全自律。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13.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机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严格按照农机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录用监理人员,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农机监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

五、依法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业务

14.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办事人员、办事结果五公开制度。完善层级、岗位监督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实行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推进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

15.规范牌证核发。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对不符合标准要求、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依法打击非法制作登记证书、牌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行为。

16.严格驾驶人考试。统一使用全国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题库。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核发驾驶证。

17.加强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报告制度,按层级、时限规定上报重特大农机事故和业务报表。按照法律规定,定期做好与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

18.搞好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与安全监督、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进行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

19.强化宣传教育。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生产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水平

20.加强安全科研和技术开发。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等各自优势和积极性,建立农机安全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农机安全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提升农机安全监理科技水平。

21.推进监理工作信息化。加快推进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统一、高效、安全、适用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开通网上查询,实现监理业务网上办理和信息资源共享。

22.加快监理装备设施建设。加强基础设施装备建设,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加快业务用房、安全技术检测线、驾驶员考试设施和安全检查用车等基础设施装备的建设步伐,积极推广质量可靠、先进适用的安全检查、宣传教育、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强化手段,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水平。

七、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3.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农机监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定期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不懈地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24.加大安全投入。积极争取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地政府安全生产规划,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投入,强化监理装备设施建设,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平安农机创建等工作的开展。

25.搞好部门配合。加强与安全监督、公安、保险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搞好“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五整顿、三加强”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园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幼儿园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儿园实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食品监管各相关部门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生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小组主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监管报告工作。

第四条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配备专人负责日常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电话:84119956)。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负责组织健全本部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组织机构。

第六条食品安全信息资料组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

第七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报告制度,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第八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或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和其它有证据表明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各食品的制作、加工和饮用过程中,一经发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信息,需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上报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一)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2小时内报告,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二)进展报告。进展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上报。应当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在进展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当报告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应在处理事故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更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统计资料,未经市教育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其他组织、学术团体和个人提供。违反本条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时间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信息报告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有意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一、班主任要根据幼儿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园所规定的幼儿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若发生幼儿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幼儿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幼儿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四、班级如果发生了幼儿安全事故,要迅速向教管办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园所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园所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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