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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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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通用10篇)
2023-11-23 16:26:42    小编:李耀Y

在工作和学习中,报告是一种常见的沟通方式,用于传达和分享信息。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归纳,以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清晰,并具备说服力和可操作性。最后,希望以上范文和指南可以帮助大家写出优秀的报告,祝大家成功!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一

一是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组员的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省、和市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会,并制定了《20xx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二是多次召开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层层落实“护苗”行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培训,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周边、临时摊区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个防范能力。

三、加强摊点管理,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清理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街边流动饮食摊贩是城管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的工作重点。一是深化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经营业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秩序;二是采取错时延时、定人定岗等办法,加大对严重影响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流动食品摊档、占道经营的大排档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三是坚决取缔危害食品安全的无证设摊、无照经营小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不定期对城区内流动饮食摊贩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

三是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同学们不购买不食用,即“五毛”食品,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素牛肉、素鸡肉等)、油炸挤压膨化食品、即食豆制品、饮料、糖果(压片糖果)、膨化食品等;路边摊食品,路边摊食品会原料来源不明、质量不过关的问题;“五无食品”是指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食品;勾兑的饮料,主要由水和香精、色素、甜味剂等勾兑而成;超过保质期(变质)食品。长期食用这些食品会导致身体发育放缓、生病;会对大脑产生伤害,甚至会导致记忆力下降等等诸多危害;食品安全是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校园安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德治、法制协同并治,需要企业、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合力共治。为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此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发出以下倡议,以实际行动共建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1、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对食品的辨别能力。

2、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拒绝不健康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习惯,让健康安全的。饮食走进我们的生活。

3、尽量做到一日三餐多吃主副食,少吃零食。走读生一日三餐在家就餐,非走读生一日三餐在定点机构或学校食堂就餐。

4、不买“三无”(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自觉抵制路边无证摊、点、店的小食品、自制饮料,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洁净、餐具消毒、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

5、家长们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习惯,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

家长朋友们,“安全食品连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就“少一份食品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携手共治”的理念,对孩子食品安全多一点教育和关注,给孩子多一些快乐和平安。

希望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杜绝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共建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倡议人:

日期: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三

首先,我代表xxxxx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召开了首届食品药品安全暨商务工作会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总结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优劣得失和面临的形势,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及时制定出台《20xx年x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安排意见》、《xxxxx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xxx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xxx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xxxxx县地产副食品整治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乡镇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确保人员、管理、措施、经费“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另外我县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之中,真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县乡两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三)加强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县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深化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环境活动,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考虑到夏季是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多发期,我县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多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夏季时令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3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8辆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4户,查处无照经营户34户,罚没金额3。2万元。查获假冒伪劣食品3563公斤,总值5000余元。

(四)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在经费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xx年,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之中,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予以追加。为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协调资金6万元,用于配备必须的检验检测设施和定点屠宰网点建设。在检验检测设施配备上,我县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并已开始着手筹建服务全县、覆盖食品行业、功能完善的检测中心,除普通检测设备外,我县严格避免各部门重复配置。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力争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我县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乡镇集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造食品安全声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xxxxx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作了4次专题宣传报道,并曝光了xxxxx等一批卫生严重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另外,我县还将食品安全工作与我县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县“两会”期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向所有与会代表和委员们赠送了《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册,并抓住下乡工作队员深入基层的有利契机,为其印制1万余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千方百计的扩大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六)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为了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xxxxx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的要求,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监管工作。

农牧业部门积极开展初级农牧产品的源头治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施用,加大了对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质监部门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粮、油、豆制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着力打击长期处于监管薄弱地带的生产条件极差的无证小作坊。全县所有乡镇均设立了定点屠宰网点。上半年定点屠宰生猪4942口,菜牛36头,菜羊6405只,基本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

工商部门重点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以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粮油店、儿童食品经营店为整治重点,对假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化学物质污染食品进行了严厉打击。

卫生部门将学校、民工食堂,旅游餐饮、街头小吃做为整治重点,推行了饮食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逐步推进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粮食部门将粮食市场整治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粮食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使非法收购原粮、出售陈化粮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认真履行了其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切实发挥了政府“抓手”的作用,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安排,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多次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综合监督有力,组织协调到位。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我县对此十分重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期间,我县积极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诚信宣言》的承诺签名活动,并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做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先后与6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县还结合食品安全准入工程的实施,为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积极推进粮油、肉制品等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的应用,建立和规范了各食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档案。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大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顿依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但对无证小作坊监管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执法软弱无力,只好由配合部门卫生局套用《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管。

(二)技术力量不足,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滞后。

(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系统、不完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提高。

(一)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县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县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把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企业素质、提升食品监管水平结合起来,通过食品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四

20xx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部署、细心安排,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突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宣传、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小作坊提升工作:县局将2020年定为“小作坊规范提升年”,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文件后,立即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小餐饮规范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顿示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对辖区小餐饮进行了整治,并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实行月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共整顿规范小餐饮351家,全面完成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3、流动摊点规范及证照办理工作:为保证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今年对政府驻地、学校周边、旅游点周边、各集贸市场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提升,并要求办证经营、原材料公示、求索证索票齐全、按流动摊点证上的时间地点经营。

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每天开展“集集检、百分百、全覆盖”快检活动,重点检测集贸市场流通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快检活动200余次,抽检7500批次,合格率达99.9%,覆盖全镇各主要集贸市场以及餐馆超市。

5、抽检工作:全力配合县抽检中心人员对我镇小作坊、小餐饮及流通行业进行了抽检,全面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会同兽医站、食药所对各商超、集市的肉摊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与各大酒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签订了泔水处理协议,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统计,未发现在外地养殖厂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

7、宣传工作:在全辖区各主要街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材料2000多份,在辖区所有的行政村内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为每家涉食单位制定一块食品安全宣传牌,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达到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目的。

8、培训工作:召开辖区涉食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各业态专门培训会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等4次,辖区所有涉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9、学校食品安工作: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办事处食安办会同市管所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并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开放日活动3次,在校园开展了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监督员参观学校食堂,让公众了解食品原料购进渠道、加工程序、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堂环境等,同时召开了家长师生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10、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店,开学季联合市管所检查辖区5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包括原材料的购入、加工、索证索票等。联合安监办、教委、市管所等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严格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致力于摊贩的集中整治;着重对流通业、小作坊、保健食品、化妆品、油坊等企业进行巡查检查。

1、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少,致使监管力度不够。一是各食品行业比较松散,交通不便利,给监管造成一定阻碍;二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2、“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因此,监管工作难以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工作难度大。

3、食品经营业户守法意识不强。农村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体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条件,原材料购入不索证索票,有的甚至无证经营,守法经营、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1、深化“三小”规范管理工作。

2、持续促进食品快检常态化运行。

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五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宣传活动,指导开展宣传周活动。明确了具体实施人员,为开展好此次宣传周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方案具体,目的明确。

围绕此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进行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师生的关注,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1、层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文件。为了使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了解活动的时间安排、活动主题、活动内容、重要意义和活动要求,学校分别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全体教师会、后勤工作人员会和全体师生会,认真传达学习《浚县教体局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浚县教体局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和《浚县隆远实验学校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2、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一是印发了文件和资料,供各部门、各班级组织学习;

二是利用学校广播向全校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五是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巡查力度,并对食堂工作人员广泛宣传食品卫生知识,规范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程,讲究个人卫生,完善食品采购、贮存、制售和餐具用具洗消制度,重点从源头食品污染、加工过程、食品贮存等主要环节,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

三、全员参与,效果明显。

由于组织得力,发动广泛,全校1100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参加了这次活动。通过学习文件,参与宣传,开展讨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全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形成了全校上下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二是中小学生开始有意识地自觉抵制垃圾食品;

三是学校食堂从购、存、制、售各个环节做到了规范管理,形成了长效机制。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六

乡及时召开了由安监办、学校校长、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制定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食安办、卫计、农业、畜牧、学校、卫生院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龙台食药所对全乡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档案,从严审查进货渠道销售条件,强化日常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各村(独居),乡直各单位都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过悬挂标语、会议、宣传资料以及街上、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乡食安办将继续做好全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七

发表文章全站搜索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xxx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xx人次,车辆xx台次,检查了xxx户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

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及时等情况;

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

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

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xxx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八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九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xx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xx〕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十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联合工商、镇畜牧站、派出所、镇安办,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在年初,我镇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畜牧站、镇安办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村(居)委员村主任,并签订了20xx年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由镇安办组织工商、派出所、畜牧站、学校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超市、副食品店、饮食店、零售的水果副食摊点、销售猪饲料的摊点进行了三次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有我镇饲料经销商非法瘦肉精和对用猪水喂养畜禽的情况。

副食品经销商没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没有问题乳粉,只发现一家小卖部由十几袋儿童食品过期,检查组当即要求其整改,并没收其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镇聚集地开展了多次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镇政府开会时,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并要求各村进行宣传,讲解食品安全工作,并组织人民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并进行了检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对《食品安全法》的掌握程度。

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留样、进货渠道、发票等,以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上是我镇今年对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各单位的认可,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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