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优秀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04:59:20 页码:11
最新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优秀12篇)
2023-11-24 04:59:20    小编:李耀Y

作文是综合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思想和观点的过程,通过写作文可以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总结要包含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不应只是简单罗列事实和经验。总结范文中的例子和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总结的方法和技巧。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一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申请人:

20xx年9月8日。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伤鉴定申请书标准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__族,__省__县__镇__村__组人,住__市__区__街,身份证号码:__,联系电话:__。

被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__饮食店,地址:广州市番禺区__。

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__。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年__月__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广州市番禺区__饮食店职工,于__年__月__日被招入该饮食店,担任__。__年__月__日下午约__点钟,申请人在该店内摔倒,致使申请人__受伤。申请人受伤后,立即在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后转入__医院治疗,仍诊断为__。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认为不是工伤,特向贵局申请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申请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鉴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职工所受伤害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决定后,对职工所受伤害程度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可知,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说是环环相扣的,只要先申请认定构成工伤的,那才有必要做出工伤认定,之后能根据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来对受伤劳动者做出相应的工伤赔偿。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三

致:(造价咨询单位全称)。

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工作,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的规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工程款额为(大写)(小写),请予以复核和确认,并在支付证书签发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具体细目如下:

1、累计已完工程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3、本期间已完工程价款。

4、本期间完成的零星工作项目价款。

5、本期间应支付的预留金价款。

6、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变更价款根据第59条和第60条。

7、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第64条。

8、物价和后继法律法规的调整价款根据第61条。

9、本期间应扣除的误期赔偿费根据第56条。

10、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根据第63条。

11、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第68条。

12、本期间应支付或扣回(留)的其它款项。

承包人(章):

承包人代表日期: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四

申请人:范建飞,男,1986年3月5日出生,汉族,系劳务承包人,现住大同市天镇县。

被申请人:大同市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御河东路8号楼号商。

铺,法定代表人:贺建平,申请事项。

一、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当中“景阳小区”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3年8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对被告承建的大同市景阳家园建设项目当中的3#主楼、2#楼商铺施工图设计水、电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工方式,以每平米35元的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2015年4月底,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现因申请人实际施工工程量的相关证据在被申请人处保管,导致本案无法确定申请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查明本案事实,便于本案的申请审理,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负责施工的灵丘县“景阳家园”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鉴定。

山西省。

县人民法院。

此致

申请人: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五

申请事项:

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___、___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进行鉴定。

此致

敬礼!

__年__月__日。

以上就是可圈可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相关内容,可圈可点为大家带来最新学习资讯,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可圈可点网!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六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承建的11#、13#、14#、15#、16#、17#房屋出现墙体裂缝的具体原因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承建的1#、13#、14#、15#、16#、17#住房交付使用后,部分房屋出现墙体裂缝现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于墙体裂缝的责任主体存在争议。鉴于房屋墙体裂缝的原因直接影响到本案审理判决结果,为了能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上述请求鉴定事项作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七

承包人,现住大同市天镇县。被申请人:大同市建安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大同市御河东路8号楼号商。

铺,法定代表人:贺建平,申请事项。

一、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当中“景阳小区”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3年8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对被告承建的大同市景阳家园建设项目当中的3#主楼、2#楼商铺施工图设计水、电安装工程进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工方式,以每平米35元的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2015年4月底,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现因申请人实际施工工程量的相关证据在被申请人处保管,导致本案无法确定申请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查明本案事实,便于本案的申请审理,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负责施工的灵丘县“景阳家园”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鉴定。

此致山西省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八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引起纠纷一案作工程质量的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由被申请人承建。由于被申请人在施工过程中极其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导致申请人的厂房,车间以及一些其他工程项目出现坍塌,墙体剥落,等等一些其他严重的质量问题。该工程已建成二年了。致使该项工程租不出去,无法使用。给申请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现向贵院申请进行工程质量鉴定检测,请予以安排。

鉴定的内容清单:

1、厂区内x个消火栓;

2、x修理车间顶棚与墙面结合处密封不严;

4、x修理车间内设三间办公室及一间库房顶棚漏水,墙体下沉,墙面断裂;

5、x修理车间内的地面,厂区内水泥地面;

6、x办公室顶棚与墙面结合处,顶棚彩钢板,墙面装修;

8、x三间办公室的墙顶的墙皮装修脱落,门锁损坏;

9、x地面里面高,门口低,污水倒流,小便池不下漏;

10、x房地面的质量问题,门和窗户已烂。

申请人:

20xx年8月19日。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九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刘x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所承建的位于x市华联路的房屋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刘x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刘x在为申请人修建房屋时偷工减料,用的水泥含量、钢筋粗细及密度均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致使房屋开裂,楼面下陷,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的问题,根本不能居住。由于该工程并未进行竣工合格验收,需要对该房屋的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鉴于是否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直接影响到本案审理判决结果,为了能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公正性,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上述请求鉴定事项作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申请人: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十

2.7.1.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7.1.2墙体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或有墙脚长度的1/4,其受潮深度达墙厚。

2.7.1.3产生两条以上的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2/3。

2.7.2混合墙、乱石墙。

2.7.2.1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2.7.2.2墙体连接处产生竖向裂缝,其深度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或墙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其缝深达墙厚、缝长超过层高的1/2。

文档为doc格式。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十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对冀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20xx】临鉴字第220号《河北省邢台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意见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在赵金海诉衡水恒源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由贵院委托河北省邢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对赵金海的伤残情况予以鉴定。20xx年9月2日,由河北省邢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冀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20xx】临鉴字第220号《河北省邢台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意见书》。但该鉴定适用依据错误、鉴定结论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程序错误,缺乏公正客观性。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等级问题,解决侵权赔偿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解决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问题,解决社会保险问题。《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不适用于工伤和职业病之外的伤残等级鉴定。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在1996年颁布的,前言部分说明“本标准于1992年由劳动部、^v^、全国总工会以劳险字[1992]第6号文发布在全国试行。”而1992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总则部分将该标准适用范围规定十分明确,“本标准适用于职工中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后,经医疗单位确定医疗终结时,需进行伤残医疗检查及劳动能力鉴定者。”故《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适用范围仅是职工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有关部门诊断为职业病的才能在评残时适用该标准。对其他各类伤残鉴定特别是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伤残鉴定,应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因为这类伤残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同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评残,两者更具可比性,其标准更具可采性。本案属于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进行评定。而该鉴定却适用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标准,显然是错误的。

该鉴定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七级第2条,认定“被鉴定人赵金海符合伤残柒级”。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七级第2条规定“截瘫肌力4级”构成伤残柒级。该项规定与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严重不符,从该《伤残评定意见书》上来看,仅有现场检查,没有准确客观的物理检查和科学仪器检查,而现场人员仅凭感觉的检查,人为因素和主观性较大。并且该结论没有任何依据说明被鉴定人已经达到“截瘫肌力4级”的程度,而鉴定依据“椎管狭窄”也不可能是外伤所能造成的,因此该鉴定结论所适用的标准是错误的。

被鉴定人向法院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后,没有通知申请人与被鉴定人“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申请人始终对赵金海进行伤残鉴定的情况一无所知,直到被通知其已经作出《伤残评定意见书》。同时该鉴定结论没有附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鉴定资质。我们认为,该鉴定在鉴定的程序上也存在错误。

综上,河北省邢台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作出地冀邢司法医学鉴定中心【20xx】临鉴字第220号《河北省邢台司法鉴定中心伤残评定意见书》,适用依据错误、鉴定事实与客观严重不符、程序错误,缺乏公正客观性,因此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日期: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标准篇十二

申请事项:

通知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鉴定人员^v^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对于滨江市光明鞋业公司与滨江市财产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滨江市保险分公司的委托,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塑模专业工程师^v^于20__年11月29日陪同保险公司的同志到滨江市保险公司对实物进行鉴定。滨江市老工程师协会于20__年12月12日作出__号鉴定结论。申请人认为,鉴定人具备鉴定资质,现场勘验过程认真仔细,是专业水准。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毫无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兴。

代理人:苏家好袁园。

20__年5月7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