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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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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精选10篇)
2023-11-24 06:51:19    小编:李耀Y

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回顾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自己。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回顾过去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事件和关键经历。我准备了一些与总结相关的优秀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灵感和启发。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一

体往往创业时齐心协力、朝气蓬勃,而事业成功后却松懈涣散,终至“人亡政息”。中国共产党能否跳出这个“历史周期率”?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回答和解决好的一个难题。

4年后,随着全国的解放,我们党成为执政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新的执政实践中,我们党一直在探索和破解着这个难题。面对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理念。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黄炎培难题”的新求解。

科学执政是前提。

“黄炎培难题”实质上提出了一个党如何执政才能保持长治久安的问题。它触及的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就是党对国家政权、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进行领导的体制、机制、途径和方式。讲求科学,是对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第一要求。

科学执政,强调的是执政要合乎规律性,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党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要不断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

执政为什么要讲科学?道理很清楚,事物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只有尊重科学即尊重规律,才能保证事物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执政也是有规律的,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执政者,有的执政好些、久些,有的差些、短些,无数次反复,这里自然有可循规律。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执政活动要遵循的规律更为复杂,既要尊重经济规律,又要尊重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解中,“科学执政”被排在了最前面。这是新的时代条件下破解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基本前提。

科学执政涉及许多方面,最重要的是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制度保证和方法运用。

首先,要有科学的执政理论。一个执政党要想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就一刻也不能离开科学的执政理论的指导。

其次,要有科学的执政制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科学的执政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止执政活动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执政成本,提高执政效率。

第三,要有科学的执政方法。毛泽东同志说过,如果我们的任务是过河,那么方法就是船和桥。这里强调了方法的极端重要性。如果船和桥建造得不科学,不仅不能帮我们渡河,还会把我们倾覆在河中。科学的执政方法是党的执政思想、执政制度在执政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要在具体的执政活动中,积极探索有利于实现科学执政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民主执政是本质。

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强调的是把执政放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实施,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

民主执政体现了党执政的本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执政以后,一方面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而,党成为执政党后最根本的问题,是能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不能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关系到人心向背的大问题。只有坚持民主执政,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民主执政,既要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也要通过一系列的方法措施来体现和落实。

依法执政是保障。

2003年8月,我国出台了一部法律,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这就是《行政许可法》。它的出台,标志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实质性推进。今后,政府无论干什么事,都要看看《行政许可法》是否许可,没有许可的就不能做。这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依法执政是时代的要求。现代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就是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谋求宪法和法律之上或之外的特权。

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更需要我们提高依法执政的本领,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善于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依法执政,就是要维护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强调的是执政要符合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法律规范,运用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三者并举整体推进。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前提和基础,不论是民主执政还是依法执政,都要讲究科学、依靠科学,增强科学性和合理性。民主执政是核心和实质,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都是围绕这一核心进行的,最终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主执政。离开了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就会失去根本意义。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基本途径和保障。无论是科学执政还是民主执政,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一是要深化对执政规律的研究。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重大问题,总结执政经验,借鉴国外政党执政的有益成果,从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基础等方面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不断进行理论概括和提炼,完善党的执政理论体系。

二是要积极推进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和机制,既要理顺党内权力的授受、运行和制约体制,也要构建党的权力在国家政权体系中的运行机制,提高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支持和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工作。

四是要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法处理执政党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协机关的关系,依法处理执政党与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依法组织和领导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二

[内容摘要]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特别强调要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这一点,对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对于党的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介绍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科学涵义及这一课题提出的时代背景,分析了加强党的依法执政建设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新时期加强党在依法执政过程中需要把握的党依法进入政权组织、依法开展执政活动、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理政的方法等问题,同时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了一定的思考,提出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首要任务是强化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树立牢固的法律信仰;中心环节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水平;重要保障是依法对权利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谋利益的观点,予探讨。

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之一,就是执政党要依法执政。我们党是我国惟一的执政党。没有党的依法执政,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是不可能的。正因为此,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问题,特别强调要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这一点,对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对于党的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不断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的建设是新时期改革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课题,在此本人就新时期加强党有依法执政能力建设作一粗浅论述,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内容丰富、内涵精深、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课题。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而准确地把握这一命题的内涵、背景,对提高其重要性的认识是必不可少的。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依法执政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之间是辩证统一的: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结合,构成了我们党执政方式的基本理论框架。科学执政与民主执政必须通过依法执政的途径来实现。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指一个政党依照法律进入国家政权并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管理活动。依法执政意味着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等执政权力的行使,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最终实现党的正确领导。

所谓依法执政能力是执政党以国家机器为杠杆,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持续获得人民拥护,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引导社会整体进步等方面所表现出的能力。它是执政党为履行职责、强化效能、保障地位而进行构造、创新的系统行为过程。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建设工程,是随环境、任务和对象的变化而变化的动态系统过程,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过程。

(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提出的时代背景。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领导方式,在55年的执政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执政方式,包括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等。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党自身的状况等都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新形势下,我们党执政碰到的第一个新情况,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现代中国走向经济繁荣的必然选择,20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新情况对党的执政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它不仅促使经济发展的结构、经济活动的主体、利益分配方式多样化,而且对文化、人的价值观念等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二是建国以来我们党执政的社会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国内来看,体制改革造成利益关系的新变化,提出了许多紧迫的新任务。比如,如何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东西部差距,都是非常重要而十分艰巨的任务。从国际来看,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对我们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特别是强权政治和西方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对我国的压力,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是一个新的考验。这些都需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三是我们党执政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长期以来,我们党的执政方式比较直接,其中政策在执政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客观上要求党依法执政,把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执政方式的改变,使党在执政问题上直接面对的问题是:党的执政观念能否及时改变,党的执政能力能否适应这一要求而提高。这个问题的解决,就是通过实践探索,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我们党提出要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表明了我们党对民族进步、对国家发展的高度责任感。这不仅关系到中国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而且关系到能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实现伟大复兴。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正是在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下呼之而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过去在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方面的经验教训,不断改革、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重要思想。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思想。这反映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党的执政活动的内在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正是基于我们党的历史方位所发生的变化,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完成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任务出发,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但是,在宪法和法律面前,共产党同其他民主党派、团体、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党依法执政的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严格依法运作。实行依法治国首先要求党必须依法执政,只有坚持党依法执政,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执政是新时期我们党执政方式的法治化。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第一,依法执政是党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的必然选择。党只有自身率先做到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有效地约束任何组织、任何团体和任何个人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在整个国家形成浓郁的法治氛围,才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依法治国并不仅仅是党的各级组织要抓的一项工作,更重要的是,这是对党的执政行为的一个根本要求。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及其相应的程序和手续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善于依照法定的程序来实现党的意志。

第三,依法治国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执政基础是人民群众。党的领导核心和执政地位是否牢固,党政关系是否和谐,工作机制是否合理科学,最根本的是要看我们能否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能否高效、廉洁地为人民服务,能否始终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所以依法执政的能力决定着依法治国的成效,反过来,依法治国的效果又是对依法执政能力的检验。因此,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

(二)、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新时期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

纵观世界,各国执政党执政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依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政治生活的领导,即体内运行;二是执政党居于国家执政机关之上,直接对国家政权发号施令,即居高临下;三是执政党不通过国家政权,直接行使本应由国家政权机关行使的职能,即简单取代。第一种执政方式最符合民主政治的原则。

我国在政治体制设计上采取的是第一种方式,即中国共产党是通过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来执政。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实际的执政方式偏向于第二种。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这种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党刚刚执政,内有困难外有封锁的情况下,对于提高党对社会的整体动员能力,集中社会力量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国防建设,防止重大灾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极为重要的。但是随着历史和现实条件的变化,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和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较低的基础上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弊端也日益显露出来。一些地方党委包揽过多,权力过分集中。一些地方党委用传统的政治动员方式,指挥人大、政府和政协的工作,不少地方党委直接做了许多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把政府变成党委的而非人大的执行机构。一些地方事无巨细都由党委出面,包办代替同级其他各种组织的事务,不少地方党政关系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中主观随意性大,难免在工作中互相扯皮,影响工作效率。这种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政党、国家、社会几乎是三位一体,而党又处于各种权力的核心,是惟一的决策者和。一旦党的决策出现重大失误,往往会使国家、社会处于被动地位,成为矛盾的集中点和风险的承担者。同时这种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党组织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由于党政不分、以党代政,不仅使政权机关很难行使自己的职权,影响政府工作效率,还会造成“党不管党”,削弱党的战斗力,影响党的领导的整体效能。

我们党正是看到以往执政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了“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经过多年的初步探索,我们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有了较大的改进。目前,从整体看,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处于转型期。改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总目标应该是实现党从第二种执政方式向第一种执政方式的转变。依法执政作为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新时期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要转变。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依法执政不仅意味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进和调整,而且还意味着社会主义政党的执政地位的不断巩固。对于这一点,必须提到足够的高度,充分加以认识和理解。

(三)、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需要。

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也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显著特点。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和处理好三者的关系,才能大大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执政是实现党的领导的基本方式。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执政既是重要环节,又是必要条件。一个国家,执政党能否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机构能否依法运转,从而决定着能否真正实行依法治国。只有通过依法执政,才能切实保障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真正统一起来。

三、实现依法执政过程中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

把握问题一: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必须首先依法进入政权组织。

执政党依法执政,首先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人政权组织,成为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领导党。执政党领导国家政权是通过在国家政权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在国家政权之外,更不是在国家政权之上。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成为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是通过武装斗争方式进行的。但是,在成为执政党以后,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的方式就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中国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就要使党进人国家政权组织、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的方式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在一个法治国家中,并不是任何政党都可以成为执政党,也不是任何政党以任何方式都可以进入国家政权组织。根据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要求,依法执政首先意味着,党依照宪法的规定以法定的途径进入国家政权组织。我们党作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要进一步完善选举制度,自觉地遵守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遵从人民意志的选择,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选派推荐自己的党员进入国家政权组织,依法担任国家重要职务,直接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支配和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的发展,实现党的主张。确保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把握问题二: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必须遵循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把执政党领导方式纳入法制轨道的基本依据,是一条极其重要的法制原则。党对国家的领导和监督,必须通过和运用法律手段。党只能通过立法机关和政府进行领导,自觉依法办事,而绝不能凌驾于国家之上发号施令。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政府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为了更好地领导和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政党的领导权不能大于“法”。

把握问题三: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必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第一,各级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党的.领导并不对立。在依法执政的情况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法律、法规,选举国家各职能机关的领导人,并对他们进行监督,不能将这种履行法定权力的行为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待。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这本身就体现了党的领导,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只有保障权利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才是依法执政的体现。

第二,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党的领导相统一。在依法执政的情况下,各级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立法,直接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不能将这种宪法规定的依法行政行为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看待。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各级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行为,而不是直接干预或代替它们履行职能。执掌各级政府领导权的都是各级党委推荐当选的党的干部,他们领导政府的行政行为本身就是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和通过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实现对社会进行管理,也体现着党的领导。

第三,各级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党的领导相一致。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授权的范围行使权力,在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只服从法律,这就体现着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能由党直接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样有悖司法独立原则。

第四,各级党委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开展工作是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在依法执政的情况下,党委要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能将这种支持理解为对各种组织放任不管。在依法执政的情况下,各级党委要在同级各种组织中继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支持各方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的同时,保证各方步调一致地实现党的执政意图和主张。党要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国家政权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政权机关中党的组织的领导作用,强化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党员的执政党意识,保证党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把握问题四: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必须要运用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

贯彻依法执政的方针,要求推进依法执政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执政,需要运用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具体讲有以下两个方面需要注意:

第一,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执政的重要目的是维护宪法秩序,实现宪政。宪法是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人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在法律上的体现。落实宪法,遵守宪法,严格按宪法办事应当成为党依法执政的一个根本着眼点。

第二,要进一步健全依法执政的法律。依法执政要求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目前我们党依法执政所依据的主要是国家政权运作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能适应依法执政的法律需求。因此,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健全有关的法律,科学界定执政党的领导职能、执政方式和执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从法律制度上保证执政党对国家政权组织实行依法领导,保证国家政权组织依法行使职能不受非法干涉。这样,可以使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成果用法律巩固下来,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提供更为充足的法律保障。运用这些法律,才能更好的治理国家。

思考一: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首要任务是强化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树立牢固的法律信仰。

依法执政作为党的执政信念,来之于党对执政权力的正确认识,来之于党的为民执政的价值取向,来之党对民族与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并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广大党员的行动付诸实施。但是,依法执政的自觉性不会自发地产生,作为一种内在深刻的信念力量,需要培育和磨练。因此,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建设,切实强化依法执政的法治观念:

一是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宪法至上是法治的最高体现,法治的实质是宪治,因此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二是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遵循法治的原则。

三是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

四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依法享有权利与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观念。

通过法治观念的逐步强化,在党内树立起牢固的社会主义法律信仰。

思考二: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关键环节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水平。

政府是党执政的载体,是具体施政的主体,政府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程度、水平和效果,反映了党的依法执政的程度、水平和效果。因此,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政为民的水平实际上就是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政府是国家的公共权力机构,依法行政是宪法的要求,也是党依法执政的要求。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的提高取决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两个方面的努力:第一,绝对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行政;第二,在业务上要熟悉、精通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的各种法律和法规。这是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最基本的条件。

思考三: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重要保障是依法对权利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利为人民谋利益。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必须加强对权利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一是要加强党内监督。要重点强化党内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党内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结构,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和把关、又相互配合和协调的权力机构,使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有效地防止滥用权力行为的发生;二是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三是要加强自我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做到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发挥方方面面的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监督,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参考文献(资料):

2、胡锦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求是杂志(01)。

3、孙学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读本.北京,红旗出版社,2004.2。

4、赵国良.发展观政绩观人才观群众观干部读本.北京,红旗出版社,2004.3。

6、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党建研究.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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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三

区别:

涵义不同。依法执政其内容主要有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简单地说,依法执政,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改革等内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执法的要求。

主体不同。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内容不同。依法行政的“政”,应为政务之“政”,即国家权力部门赋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负的行政职责;依法执政的“政”,则为政权之“政”,即组织和领导国家政权,它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理解的重点)。

二者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1)都强调“依法”,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2)依法执政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没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就无从谈起。

(3)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执政在行政领域内的经常化和具体化。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四

近年来,中国坚定走向法治化的道路,以依法执政为核心理念,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亲身感受到了依法执政的重要性和其带来的正面影响。以下是我对依法执政的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执政保障公正和公平。法律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是一种公正和公平的标准。当政府依法执政时,所有公民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受到公正的对待。法律规范了政府的权力,明确了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确保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这样的环境使人们更加安心,能够放心地投入到各自的工作和生活中,推动社会的稳定与进步。

其次,依法执政增强了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动性。依法执政不仅鼓励公民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政府完善了的法律体系,为公民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例如,公民可以通过投票、讨论会或舆论平台等途径对政府的决策提出建议和质疑。这些渠道的存在促使政府向公民倾听和回应,同时也锻炼了公民的思辨能力和自主意识,推动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第三,依法执政激发了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依法执政意味着政府尊重司法独立,支持和保障法院的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为司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巨大动力。我国近年来不断完善司法体制,加强法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执法水平和司法公正,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法院的独立性大大加强,在处理矛盾纠纷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依法执政推动了政府的改革和创新。依法执政意味着要向前看、向前发展。政府不仅要依照既定法律和规章办事,还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适时地进行调整和改革,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治理。依法执政为政府提供了更多的开放和灵活度,为政府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法治支撑。

最后,依法执政促进了国家的长治久安。法律是最基本的社会规范,而依法执政则是最基本的国家治理原则。只有全面依法执政,才能真正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依法执政为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它不仅有助于治理社会问题和解决社会矛盾,还能够提高政府的治理效率和透明度,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使国家更加稳定和繁荣。

总之,依法执政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也是一种应有的治理方式。依法执政保障了公正和公平,增强了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动性,激发了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推动了政府的改革和创新,促进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在不断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应坚持依法执政的理念,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我们每个人的贡献。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五

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是高一政治新课标中出现的两个概念,在学习中,很多学生存在模糊认识,出现理解错误。正确使用这两个概念,必须弄清两者之间联系和区别。

依法执政最早是2004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的,这个文件首次把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建设的目标。

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由“人治”到“法治”转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全社会进一步实施的关键所在,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所在。但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区别:

(1)涵义不同。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其内容主要有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简单地说,依法执政,涵盖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制改革等内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执法的要求。

(2)主体不同。依法执政的主体是执政党,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3)内容不同。依法行政的“政”,应为政务之“政”,即国家权力部门赋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负的行政职责;依法执政的“政”,则为政权之“政”,即组织和领导国家政权,它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

(4)原则不同。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前者相对更加宏观,后者相对更加具体。

二者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1)都强调“依法”,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2)依法执政是依法行政的前提,没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就无从谈起。

(3)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执政在行政领域内的经常化和具体化。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六

政管理法制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说明依法信访与依法行政具有完全一致性。

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民主法制原则,将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国家事务管理的行为制度化、法制化。严格依法行政已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

首先,依法行政是我国国家性质、政治体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求行政管理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做到高效、公平,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管理国家事务。人民赋予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目的是通过行政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服务。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表达意志,再由行政机关依法落实,以确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目标。其二,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对政府活动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组织成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对其组织、计划、监督等国家行政活动,主要依靠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约束。其三,依法行政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人民群众越来越强烈要求各项工作能依法进行,实现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其四,依法信访是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化解新时期人内部矛盾的有效手段。信访人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受理者以依法行政为前提,处理信访问题,保障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依法信访已经成为依法行政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五,依法信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重要环节。

二、依法信访与依法行政相辅相成《信访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信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作走向法制化,会带动信访工作走向法制化;同样,信访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也会推动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三、依法信访的实现途径。

者要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依法信访是信访人的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信访行为必须符合《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逐级、有序进行。信访工作者要严格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认真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答复。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七

何为勤政,简而言之就是勤勤勉勉进行政务活动,为官一任,需造福一方,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党的十七大方针精神,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官勤政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所要具备的条件。

然而当前社会仍存在一些“庸官”、“懒官”,不思发展经济建设、体察民情、服务社会,反而上班迟到、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票甚至脱岗等不良事件频频发生。一些官员工作时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成天混日子,办起事情来拖拖拉拉没效率,抱着老一套经验对待新形势,创新能力不强,而又纪律涣散贪图享受,业绩平庸不作为、慢作为乃至乱作为。

以上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形象,影响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入剖析政府机关在责任意识、勤政等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彻底整治“庸政”、“懒政”现象,本着对民众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如何做到勤政为民,一是要改进的是作风问题,从源头上杜绝慵懒思想,提高主动性,把心思放到为民服务上来。要勤动身,急民之所急,深入基层群众做好调研,切身体察民情,勤听民意。也要勤动脑,想民之所想,把民众的问题始终放在心上,积极解决问题。二是要建立合理的监察制度,严肃纪律,督促其勤政为民。制度不严密,就会有人钻空子;制度执行不到位,则会丧失威信。必须使其常怀敬畏,帮助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官员坚定意志、转变作风,兢兢业业、勤勤勉勉地为民服务,履行应尽的职责。三是要建立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优胜劣汰,施加压力,使官员保持一种危机感,“太平官”不再太平。四是要密切联系群众,群众才是检验其勤政的根本之所在。官员是不是“庸官”、“懒官”,人民心中都有杆秤,要多听群众心声,大胆走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依靠广大群众发现和解决各种突出问题,提高制度的约束力,才能达到长治久安、勤政为民的目的。

勤政为民既是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的,又是党先进性的体现,更是当前社会大形势下的需要。只有坚持勤政为民,保持良好作风,我们的官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更优地建设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更快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八

浅谈依法信访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依法信访是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从法制角度规范信访行为。我国特定国情的信访工作,作为行政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所以能够在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说明依法信访与依法行政具有完全一致性。

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民主法制原则,将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国家事务管理的行为制度化、法制化。严格依法行政已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

首先,依法行政是我国国家性质、政治体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求行政管理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做到高效、公平,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管理国家事务。人民赋予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目的是通过行政管理,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服务。人民通过权力机关制定法律,表达意志,再由行政机关依法落实,以确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目标。其二,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对政府活动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组织成为独立于政府的市场主体,对其组织、计划、监督等国家行政活动,主要依靠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约束。其三,依法行政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人民群众越来越强烈要求各项工作能依法进行,实现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其四,依法信访是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化解新时期人内部矛盾的有效手段。信访人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要求,受理者以依法行政为前提,处理信访问题,保障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依法信访已经成为依法行政的必要组成部分。其五,依法信访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重要方略的重要环节。

《信访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信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作走向法制化,会带动信访工作走向法制化;同样,信访工作不断走向法制化,也会推动政府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三、依法信访的实现途径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信访条例〉〉是规范国家信访工作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自1996年实施以来,在深化信访工作改革、推动信访工作建设、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等方面起到了“纲举目张”的作用,不少地方根据〈〈信访条例〉〉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细则,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和信访群众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了依法信访工作的逐步扎实开展。因此,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是实践依法信访的首要任务。二是在信访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制度。我国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社会上的贫弱者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法律帮助权,实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起到了积极作用。从实践看,法律援助对象所要解决的问题,大多也都是信访工作所要解决的问题,二者有许多共同点,在内容上是互相交叉的。而且,二者的结合,使信访工作纳入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并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在信访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制度,不仅可以通过法律咨询为群众解难释疑,而且还可以通过仲裁与调解为群众提供较为经济、灵活的服务。三是加强信访工作与行政复议、仲裁、司法等部门工作的结合。要疏通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联系渠道,加强与司法、仲裁部门相互间的联系和沟通,使一些属于司法、仲裁部门处理的案件直接由司法、仲裁部门处理。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九

依法执政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原则,也是推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以来,我一直从事政府工作,深刻体会到了依法执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执政要求政府机构具备健全的法规制度。作为政府的执行者和决策者,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确保政府行为得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合乎公正和合理的原则。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有序运行,公众也才会对政府的工作有更大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依法执政要求政府行为遵循法律的规定。政府工作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和执行者,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事务,我们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任意扩大或乱用权力。只有这样,政府的行为才能公正、透明,也能够得到公众的认可和尊重。

第三,依法执政要求政府部门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的培养。政府部门是依法执政的主体,执政者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高尚的法律道德情操。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把法律作为自己工作的基本准则。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依法行政。

第四,依法执政要求政府加强与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合作。政府与法律和司法机关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需要与他们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响应法律和司法机关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共同推动社会的法治建设。同时,政府也应该借助法律和司法机关的力量,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监督和约束,确保依法执政的实现。

最后,依法执政还需要政府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和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只有让公众了解和认同法律的重要性,才能够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政府部门在宣传和教育中要做到客观公正,不搞一言堂,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总之,依法执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实践中,我们要努力做到建立健全的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的培养,与法律和司法机关加强合作,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的公正和发展。

依法执政工作总结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办相关文件要求,xx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依法治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9年依法执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依法治乡工作职责。

为顺利开展好依法治乡工作,xx乡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合我乡实际的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上级精神,明确目标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听取依法治乡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健全中共xx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

二是健全xx乡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健全xx乡党务公开制度;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五是建立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作用。

(三)扎实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县创建办确定我乡为法治示范创建乡乡以来,我乡针对创建办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部署,并组织工作人员到大田、xx进行创建工作学习,积极完善档案,积极主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中心1个,目前在册戒毒人员3人,开展禁毒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深入推进网格化工作,法律、政策宣传进村入户。按照“工作在‘网’上提速,服务在‘格’中提效”这一要求,组织各村、社区服务小组进村入户进行政策和法律宣传,扩大依法治乡知晓面,通过走访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合法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健全预防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切实抓好宣传教育活动。

为在全乡上下营造支持、参与法治xx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我乡以依法治乡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确保覆盖更广、重点更突出、效果更明显,努力做到“四个一”,即在公路沿线悬挂至少一幅依法治乡标语或法治名言警句;社区开展一次面向基层群众的集中学法活动;组建一支宣传队,进村入户开展宣讲;中小学校通过书写黑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社区通过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动员居民参与依法治乡,在全乡一起学习贯彻依法治乡工作会议精神热潮,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为深入结合xx乡建设工作,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多次组织全乡职工、城乡建设指挥部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学习《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试行)》、《xx县城市规划区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农村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学习领会吃透政策,扎实工作基础,工作中做到胸有成竹。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乡推进依法治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村、社区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此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较大;二是创新力度不够,宣传形式较为陈旧,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队伍量少质弱;四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等。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重点。

落实依法治理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增强群众学法用法水平,推动依法治乡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注重宣传。

突出“法治”主题,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利用户外广告牌、高速公路连接线广告栏、“汉一中”宣传栏等窗口宣传及机关宣传等,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依法治乡宣传工作,各新村聚居点、全乡农村大院等全覆盖。在石泉村和万林村现试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开辟法治长廊、法治广场,突出特色、打造亮点。

三是注重实践,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我乡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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