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大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3:50:52 页码:12
2023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大全11篇)
2023-11-11 13:50:52    小编:李耀Y

小说是一种以故事方式叙述人物活动并揭示人物性格和个性的文学体裁。总结还可以帮助我们反思,找到错误或不足,进而避免再犯相同的错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功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一

9.1如条件允许,物业总经理应到场主持后续工作的有关事宜。

9.2积极服从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善后安排。

9.3客服部经理带领物业人员做好对客户、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9.4由物业总经理统一行使对外发布消息权。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全面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特制定本方案。

我局成立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鱼台县交通运输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局属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配合鱼台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等有关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将成立的领导小组向局报备。

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根据鱼台县委、县政府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

(一)道路运输: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班线客运、包车等;

(二)城市客运:公交、城市交通、出租汽车、公交首末站等;

(三)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客(渡)船、旅游船等;

(四)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督促辖区内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客货运输企业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公交首末站、车船等采取必要的应急保障措施。

(一)督促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在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指导下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公交首末站配备体温测量仪、消毒药物、喷洒器具、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设备和用品。

(二)督促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设立隔离观察室,按要求做好通风和消毒工作。

(三)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组织本单位职工、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识和应急处置相关要求,特别要密切关注司乘人员、检票员、安检员、收费员等一线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采取针对性防护措施,确保从业人员不被传染、健康上岗。

(四)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在车船上配备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简便防护物品,并按要求做好车船消毒工作。特别针对公共交通工具要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制度,维护良好卫生的乘车环境,降低病毒传染条件。

(五)督促货运场站经营企业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对来自疫区的车辆、货物进行消毒检查。

(六)督促货物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经营企业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活禽运输的查验和禁运工作。

(七)督促做好应急运力统筹储备调度和必要的防疫物资准备,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确保疫情防控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运送及时,准确到位。

(八)督促客运企业、客运场站经营企业及时、有效做好旅客疏运工作,对可能出现的旅客高峰聚集情况,通过加开班次及时疏运,减少旅客滞留时间,避免旅客大量滞留。

(十)督促局属各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自身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当发现疑似病例时,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在客货场站(港口、码头)等场所发现疑似病例时,要立即为疑似病例和与疑似病例有过接触的人员发放口罩,将疑似病例带到隔离观察室,并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同时,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

(二)在车船内发现疑似病例时,要立即为车船内人员发放口罩,做好相关人员的登记工作,并立即按照应急报告流程和内容进行报告。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

(三)对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客货场站(港口、码头)车船要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消毒处理。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部门要求进行。

(四)与可疑病例有过接触的交通运输行业人员要按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的规定,实行隔离观察。后续相关处理事宜按照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要求进行。

(一)报告流程

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向本单位、县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客货场站(港口、码头)交通站点。发现疑似病例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例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船。发现疑似病例的车牌号(船名)、发车(航)时间、运行线路;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车船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3.单位内部。疑似病例的基本情况;与疑似病例有过近距高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落实值班人员,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有疫情,要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局机关报送防控动态。各单位应于每日15时前向局值班室报送当日疫情防控情况。县交运局值班室联系电话。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三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1、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2、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3、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4、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5、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6、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1、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3、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四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五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乐平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个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准备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部暑,落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快速响应、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以“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现阶段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四)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等兼顾,进一步落实防控应急责任,全面落实精准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分级响应,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时期差异化防控策略的落实工作。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强化监测预警。

1.主动配合监测。配合卫健部门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配合市场监管局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等开展环境监测,重点加大对自疫情高发国家进口食品的检测力度。

2.及时预警响应。根据卫健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做好情导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对首例报告的人员和机构给子鼓励,对缓报、漏报、瞒报的严肃处理。

(二)加强入境和中高风险人群管控。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一是确保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来乐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二是确保“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其他人员一律由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一律纳入村(社区)防控体系;三是确保不因输入性病例导致二代传播,杜绝三代传播和社区传播,坚决防范和化解境外输入性疫情扩散和蔓延的风险。

2.加强中高风险区域来乐重点人群排查。一是对外地通报的来乐/在乐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二是对外省通报的中高风险区域的亲乐人群开展排查管控;三是对以上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对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三)落实精准化情防控措。

1.及时发现。

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及时掌握单位职工、居住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况;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集中隔离观察、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2.快速处置。

(1)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精准确定密切接触人员,尽快查找到所有密切接触者(包括一般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确保单人单间隔离。根据疫情硏判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对次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适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应当在社区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出现确诊病例,立即进行科学精准研判,并依据病例的工作、生活、出行轨迹,分层划定管控区域,设定分类管控措施。

(3)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防控单元(楼栋、居民小区、自然村、病区等)范围内的所有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排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市人民医院筛查和诊断。

(4)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未消毒和随时消毒。对新冠肺炎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全面终未消毒和随时消毒。

3.精准管控。

发现疫情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时上报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上级确定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后要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低风险地区:无疫情以及连续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不舍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中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发生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1起聚集性疫情(指14天内在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

高风险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不含境外输入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发生2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

4.保障民生。

(1)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居家隔离场所、封闭小区等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居民必需生活品供应。

(2)镇卫生院要统筹做好群众日常医疗服务,加强院感防控、发热门诊管理,完善诊疗流程。

四、应急准备。

当前,全球疫情蔓廷,预计严重流行态势将持续较长时间,境外输入风险难以避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实现阻断目标,但个别地区仍存在发生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境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风险;对病毒来源、致病机理、传播途径、流行规律等方面认识有限,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市新冠肺炎本地疫情虽已基本阻断,但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与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性和防控难度加大;我市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多,部分单位、群众出现厌战情绪、麻思想,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多的潜在风险。

(一)保持战备化指挥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景德镇市、乐平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导下,双田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组织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始终保持战备化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二)强化应急能力准备。

1.医疗物资准备。确定物资储备清单,建立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保供制度,做好医用防护用品、消杀产品等的储备工作,至少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疫情再次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供应渠道顺畅。

2.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严格做到“五有”,即有防护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责任人、防护物资设备有储备、医护力量有支持、留观室和转运有安排。常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强化流感等其他秋冬季传染病防治。通过需方补助、纳入医保等方式,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杆菌疫苗(hib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和腺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流感等其他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发病。将老年人、儿童、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作为优先接种对象,减少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发病,进免造成医疗挤兑。

五、应急处置措施。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六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肆虐,为进一步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我公司根据河南省委及《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1~11号)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办公室及监理工地复工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公司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疫情防控小组组长:冯自加;副组长:张全红、刘胜利;各部门负责人及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疫情防控监督员。

(二)公司及时发布通知,提醒疫情防范和预防措施;一旦出现相关疫情紧急消息,及时告知公司全体员工。

(三)复工后建立日常员工信息反馈制度,每天派人定时统计所有员工出行情况与健康状况。若有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以及有疫情潜在风险人员的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办公室。

(四)提高返郑和返工途中的防护等级,全程必须佩带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和交谈。凡是返郑或返工人员均要求通过市政府发布的健康信息系统提前申报,根据地方规定如实填写《人员健康信息表》。

(五)办公室应配备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体温计,工作期间每天早中晚三次测量公司出入人员的体温,公共用品及公共场所接触物品或部位,定期清洗和消毒,办公电脑尽量不交叉使用,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六)疫情期间,会议制度暂时取消,需要传达的文件精神首选微信或qq通知,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微信群的方式召开视频会议。

(七)提醒全部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外出必须戴口罩、接触外物必须勤洗手等。

(一)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我公司安排如下:春节假期延期到20xx年02月09日24时,公司办公室初步拟定20xx年02月10日正式上班,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个监理部复工时间按照项目所在地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的规定,由监理部现场负责人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决定复工时间。

(三)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

(四)落实到岗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统计工作,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或者与确诊病例有接触的居家(宿舍)隔离14天,其他地市返郑复工的居家(宿舍)隔离7天。实施错峰返岗方式,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群体活动。

(五)执行办公场所防疫措施。办公室和宿舍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如空调、楼梯间、厕所等)和公共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如打印机、复印机、胶装机等);员工宿舍暂停集体做饭,且不得集中就餐,并按规定做好防疫消毒。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如下: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及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与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及生产场地设备,按照领导小组和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1、办公室:负责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

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负责人:

2、采购部:负责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设备等物资的保障工作。负责人:

3、生产部:负责每天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负责人:

4、后勤部:负责公司厂区生产区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每天清洁消毒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公共区域每天清洁消毒工作;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负责人:

1、监控工作:每天登记所有公司进出人员要带口罩量体温,车辆进入要消毒。

2、通风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地面清洁干燥。

3、消毒工作:每天下班前场地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1、所有公司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时发现感冒咳嗽发热症状人员,应劝其去医院发热门诊治疗,不准进入公司。

2、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应急安全卫生防疫等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全员隔离。

3、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4、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5、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领导小组要认真协调各部门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6、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式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急救:120。

街道应急办:

xx有限公司。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八

20xx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共计40天,现结合建阳市道路交通的实际状况,制定20xx年春运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春运工作全局,按照“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以“平安春运”为主题,动员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完善协调机制,提前落实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根据市春运办客流调查预测情况分析,预计20xx年春运我市旅客流量增长约5%。鉴于20xx年春运节前15天,节后25天,节前返乡流、学生流和旅游探亲流将叠加,特别是今年春节较去年提早,学生流与返乡流重叠,高峰持续时间集中,以返乡探亲旅客为主。

为快速疏运高峰客流,各客运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输的前提下,将利用现有的运输能力,进行长班套短班、白天加密班次、晚上延长收班的方法进行科学调配。

在城市公交方面,重点抓好火车站和各长、短途汽车站旅客运输的集散衔接工作。春运期间,公交企业要加强所属公交专线车辆、旅游车辆、出租车与火车站、汽车站、工业园区衔接,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根据火车站、汽车站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延长开收班时间,缩短发车间距,方便旅客出行。

制定建阳市春运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务求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确保旅客运输安全通畅。

春运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为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整合管理资源,切实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经贸局(电话:xx;传真:xx),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各运输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春运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具体组织分工。

(一)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检查督促有关春运的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各部门遇到跨行业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

(二)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各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应对速度和保障水平。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道路运输客运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人员驾驶营运客车。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与安监、交通及客运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以上责任,或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所持驾驶证未满实习期的驾驶人,春运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协助交通运输管理执法人员,打击非法营运、欺行霸市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掌握各种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动态情况,维护好各客运站的治安秩序,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慢驶、罢驶等情况。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总工会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春运办,对外来务工人员留下过年,指导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配合铁路、道路运输部门做好团体票及包车购票工作;配合交通部门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增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五)公路管养部门要确保公路畅通,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做好抢险工程机械及物资准备,特别是融雪、融冰物资准备;所有公路工程,在春运到来时确实不能停工的,要保证至少两车道通行,并安排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要做好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公路收费站要开足通道,缩短收费时间,提高通行能力。

(六)铁路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购票要求,组织外来务工人员有序乘车。加强与各镇街、劳动部门和工业园区、企业的联系,要在春运前开始预售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市春运办和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售票情况,铁路部门应该制订好详细的退票机制,做好团体订票记录,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可以及时启动应急退票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水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八)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市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九)卫生部门要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疾病,特别是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码头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流感防疫工作,确保旅客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十)物价部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客票乱涨价行为,切实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十一)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及天气趋势预测,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暴雨、寒潮等预警信号。

(十二)市总工会要积极协助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动员各企业组织员工留下过节,并要安排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安排好留潭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娱生活。

(十三)各运输单位和站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与车辆安全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客运站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车辆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环境,做好“三品”检查工作,提高车辆的始发正点率。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加强对本辖区春运工作的领导,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设置一定的场馆、学校等区域作为应急安置点。

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乡镇、各部门要遵循“统一、效能”的原则,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变措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亲临第一线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运力协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春运值班制度,及时向市春运办报送春运交通安全信息,如发生春运交通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春运办和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领导报告,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春运期间公路、铁路、公交、劳动等部门要抽调专人,跟踪掌握运输情况,及时解决运力调配问题,涉及跨行业的要及时向市春运办公室报告。市春运办公室将抓好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特殊情况下的紧急疏运,确保旅客平安回家、顺利返岗。

(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春运安全畅通。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层层分解任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最大限度配合各交通运输单位,完成春节旅客运输的工作。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运开始前要集中力量对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设备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要做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的宣传和查堵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大风、大雾、冰雪天气,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提高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三)规范客运市场,营造良好环境。春运期间,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客流密集地,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坑、倒、宰、甩客等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运输沿线和车站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顿,有效控制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客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要会同物价部门,监督各客运站场、运输企业在售票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对越权定价、擅自涨价、相互杀价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为保证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营造“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春运氛围。通过扩大售票网点、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网上售票、上门售票、售往返票等形式,减少旅客购票难度。要做好低温、冰冻天气准备,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改善旅客候车环境,还要通过增设服务人员,及时帮助有困难的旅客,努力让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五)广泛利用媒体,加大春运宣传。各车站要充分利用广播、显示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火车、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各交通运输单位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六)规范工作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办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信息上报制度。各交通运输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春运期间的客流运输统计日报工作,市春运办公室负责汇总客流量统计,收集春运工作情况,定期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九

4.1.1物业总经理任小组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小组主要成员。

4.1.2小组组长为物业管理区域的紧急防疫最高领导人,小组成员需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和领导。

4.2小组组长主要职责。

4.2.1根据疫情的紧急程度下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处理预案。

4.2.2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及时开会布置防疫小组工作。

4.2.3向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汇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卫生防疫工作布署和实施情况。

4.3各部门主要职责。

4.3.1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4.3.2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杀工作。

4.3.3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4.3.4安保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进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控制工作,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十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烟台篇十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本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今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