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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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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优秀10篇)
2023-11-24 19:03:01    小编:zdfb

在生活中,总结经验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关键。如何准确、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写出优美的文字?10.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分享,能够激发大家写作总结的灵感和动力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一

为方便员工日常考勤,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科学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钉钉考勤的所有员工。

3.管理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统计工作。

3.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宣导、管理本部门、车间人员的考勤工作。

4.软件安装。

4.1下载安装好“钉钉”手机app或电脑客户端软件,按操作提示注册申请账号(请实名注册),一个终端设备只能绑定一个账号。

4.2注册成功后-“加入团队”-搜索团队名称“__x有限公司”-“申请加入”;也可以通过输入团队号“____x”申请加入。

4.3目前钉钉软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协同效率、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签到”、“补卡申请”、“请假”、“审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协同效率”中的“钉盘”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块功能等条件成熟后逐步开放使用。

5.考勤时间。

5.3考勤打卡次数及时间:一日四次,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中午两次打卡时间点前后不能低于30分钟。

6.钉钉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围:凡员工正常上下班都须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考勤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考勤打卡”-“统计”-“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项:

6.1.4.1离开常驻地点的打卡为外勤,需要有公务外出的审批或详细说明外勤原因,如无正当理由视为异常考勤。

6.1.4.2须按规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将导致系统显示为早退。

6.2外出。

6.2.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外出都须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后,选择“外出时间”、“结束时间”、“外出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2.3弹性时间:公司给予员工每人每月累计2小时的私人外出时间(不超过2次),用于处理私人紧急事务。(须在外出事由中说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计每超出4小时扣半天工资,每超过8小时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6.2.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外出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记录”。

6.3出差。

6.3.1适用范围: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后,填写“出差事由”,选择“交通工具”、“出发城市”、“目的城市”、“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出差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记录”。

6.4签到。

6.4.1适用范围“外出”:凡员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须使用“签到”功能。从公司出发签到一次,到达目的地时签到一次、离开目的地时签到一次、返回公司签到一次。

6.4.2适用范围“出差”:凡员工因公出差都须使用“签到”功能。在始发地拍照签到一次、每到达一处办事目的地须签到一次、返回驻地后签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在“拜访对象”栏内填写外出办事地点或事项(要与申请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关)。在“签到”内用相机拍摄该地点显著标志的照片上传(在该软件内拍摄的照片将自带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员工可随时查看自己的各时期签到记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我的“,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4.5部门负责人可随时查看部门内员工的签到情况,单位领导可随时查看全体员工的签到情况。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签到”-“统计”,可在地图上选择“范围”和“日期”查看。

6.5补卡申请。

6.5.1适用范围:因个人疏忽、手机或网络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签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补卡申请”-“去月历补卡”-“提交申请”-“申请补卡”,填报补卡日期、事由并说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补卡申请须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之内补卡,由于个人疏忽未打卡的填报,每月认可三次,其余的均按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形处理。

6.5.3.2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补卡。

6.5.3.3补卡一律由本人亲自在钉钉上操作“补卡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批方可有效,未审批或退回者按无出勤处理。

6.6请假。

6.6.1适用范围:员工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原因请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请假”,选择“请假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请假事由”,添加“审批人”、“抄送人”(根据《钉钉考勤审批流程与权限表》参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需提前申请,遇紧急事件或生病等临时特殊事件,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直属上级,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并在钉钉系统内补填请假单并提交,审批完成后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6.6.3.2各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请假时,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同一天内部门员工不得全部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需找到代替人员行使其岗位职责。

6.6.3.3关于续假,经上级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且必须在钉钉上重新申请请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请假流程中进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审批);未获批准的续假,视同旷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续假者,员工本人应向直属上级口头申请或电话申请,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时内补办钉钉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6.7审批。

6.7.1适用范围:本人发起某项审批流程或领导审批相关事项时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机点击“钉钉”软件-“工作”-“审批”。在“我审批的”、“我发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关事项审批流程。

7.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

7.1适用范围:员工因不会或不能使用钉钉app手机软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钉钉指纹考勤机打卡。

7.2使用方法:钉钉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与公司之前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一致。

7.3管理方法:特殊情况下如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原由,并在事后及时填写《考勤异动登记表》参照附件2,由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无故不打卡又未能说明原由的以未打卡、迟到、早退、旷工等实际情况处理。

8.打卡地点及连接方式。

8.1钉钉app手机软件。

8.1.1考勤打卡地点:公司会统一设置一个常驻办公打卡地点。将公司整个办公区设为考勤范围,通过手机定位,精确到50-300米的定位方式,离开此地点则显示为外勤打卡。

8.1.2网络连接方式:可以用公司网络,也可以用自带的手机流量,打开手机gps定位后进行打卡。

8.2钉钉指纹考勤机。

8.2.1考勤打卡地点:公司门卫处。

8.2.2网络连接方式:公司网络。

9.迟到、早退、忘打卡、旷工的管理。

9.1除无法避免之客观情形(如恶劣天气、事故、意外等)或未得到上级的特别许可或批准的情况外,任何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9.2当月迟到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30元,三次以上扣款50元。

9.3早退的,扣款50元/次。

9.4实际按时上班但忘记打卡的,可在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申请补卡,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的每次扣款10元。

9.5无故缺勤4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扣除半天的考勤工资。

9.6无故缺勤8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扣除一天的考勤工资。

9.7连续旷工2天(含)以上或年度内累计超过3次(含)旷工,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予以无条件开除。

10.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与修订,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采取面部识别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四条考勤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孟江艳具体负责,做好《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制定、收集和汇总。

第五条因公务活动不能正常参加考勤的,应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到考勤管理人员处领取并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经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凡不填写《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的均视为旷工。经批准的外出培训或学习,视同公务。

第六条凡因事假、病假、年假及其他情况等不能参加考勤的,按照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七条认真遵守作息时间,凡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当天一次未考勤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考勤视为旷工一天。

第八条建立考勤月通报制度。在每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由考勤管理人员依据考勤系统记录和《因公未考勤人员情况说明表》,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局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第九条由局组织部、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抽查。

第十条考勤情况将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凡无故不参加考勤全年在10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三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四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扣工资10元,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50元。超过两小时,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日工资计算:月基本工资除以二十二个工作日),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30天,将按国家公务员条例予以辞退。

3、请假程序: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出具请假条,先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领导批准持请假条在办公室备案。遇有特殊意外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员代话。

4、准假权限范围:警务室工作人员请假由警务室警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警长批准后;告知社区主管领导。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5、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值班时发生迟到、早退、不到岗的现象,严格按工作时间考勤执行。

6、社区考勤一月一汇总。全体工作人员每月考勤汇总后,在社区范围内通报。因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发生的罚款,应以现金的方式三天内交到办公室。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的,凭指定医院医师证明,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病假。病假到期后,持医院发票报办公室销假。

2、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

3、凡弄虚作假取得休病假的,一经查明,除按旷工处理外,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二)事假。

1、工作人员处理私事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2、事假每人每月不超过2天。每月事假累计超过两天者,每超一天扣50元。

3、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函大、业大等类学习,需脱产上课的,持授课通知单在办公室备案,按照休假第3条执行。

(三)休假。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如下:

1、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2、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休假十四天。

3、病假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事假年累计超过二十天的,不再享受当年休假,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不影响当年休假安排,意外受伤的视条件状况给予处理。

(四)婚假、丧假、产假的管理。

20天。

2、丧假3天(指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按事假对待)超假需另行请事假。

3、产假90天。初婚晚育120天,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为10个月)。居委会工作人员按时在考勤人员处报到。

4、实施计生手术者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年底考核和评优的规定。

1、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2、病假年累计超过24天,事假年累计超过24天者,不参加年底评先选优。

(六)其它未列明事项,按有关文件法规规定执行。

综合制度。

(一)南社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一律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岗,警务室工作人员、社区保安一律穿着制服。

2、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办事群众。

3、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维护民族团结,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不造谣,不搬弄是非。

5、塑造自身形象,严禁酒后上岗。(酒后上岗者罚款100元。)。

6、工作责任心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7、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场所禁止大声喧哗,扰乱办公秩序;禁止在办公室吃零食。

8、工作中讲大局,讲协调,维护整体利益,不搞小集团利益。

9、服从组织分配,不消极怠工。

10、认真学习,勤奋工作,比业绩,比贡献。

(二)服务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将优质服务纳入日常工作,

结合办事处已有岗位责任,进一步完善如下:

1、工作中,严禁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或互相推诿扯皮。

2、认真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接待群众。推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询问时,要耐心解答,详细讲解,保证让群众满意而归。

3、社区领导要督促好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学习,勤奋工作。

4、工作中发生办事拖拉,与群众争吵,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辞退等措施。

(三)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管理办法。

为认真加强和改善社区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群众满意,特制定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管理办法。

1、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单位考勤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期间严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随意离岗,脱岗。

2、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前来办事群众不得刁难,推诿扯皮。对因离岗脱岗造成的社区办事效率低下,让群众久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3、对擅自离岗脱岗1小时以内的人进行批评教育,离岗脱岗1小时以上不满2小时者,给予警告。

4、对离岗脱岗2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5、对因离岗脱岗造成工作延误,产生不良后果的,除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检查外,将严肃追究责任。

6、社区考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现象如实汇报不得隐瞒,如发现互相包庇者,一经查实,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出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7、社区主要领导不定时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本工作制度内容。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一次未挂牌罚款10。

元;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岗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2、上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杂活、私活,发现一次扣20元。

3、保持办公场所的秩序和严肃性,禁止大声喧哗。维护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办公室卫生差,杂乱无章的,一次扣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20元。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并在社区会议上进行通报。

5、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吵闹者,不论对错,一次扣50元。

6、工作中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一经发现严格按离岗脱岗管理办法执行。

7、工作人员不得无故串岗,发现一次扣20元。

8、工作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处理。

9、不服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态度不端正,对本职业务心中无数,工作中造成失误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10、严禁酒后上岗,发现酒后上岗者责令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旷工论处。酒后上岗并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停职待岗直至开除公职的处理。

11、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如发现将公共财物占为私有者,一经查实,除原物退回外,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12、维护团结,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发现有人为制造工作障碍,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影响工作者,除责令在干部大会上做出检查外,将严肃处理。维护民族团结,对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者,予以警告、停职待岗直至除名的处理,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出检查,同时视情节轻重以予通报批评、停职待岗、纪律处分。

14、最差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分配,无责任心,工作无成绩,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或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服务态度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者,由社区领导、负责人对其做出鉴定结论,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15、领导干部不得有特权思想,要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的行为,由单位做出鉴定结论,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

16、补充说明:

1、工作人员待岗期间工资一律停发。

2、对违反本办法第1-7条的,视为轻微过失,取消本人当月奖励(月奖励计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除以十二个月)。

3、对违反本办法第8、9、10、11、13条,情节轻微的视为一般过失。取消本人本季度奖励,不参与年终评先选优。

4、对违反本办法第8、9、10、13条,情节较重的,视为重大过失,取消本人全年奖励,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5、对违反本办法第11、12、13条,情节严重的,视为特大过失。

霍尔果斯口岸x居委会。

20xx年1月1日。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五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程序。

一、受理纠纷:

1、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

2、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二、调查分析:

三、调解:

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汇报制度。

一、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二、每季向党委会汇报一次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会汇报;。

四、每月向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登记制度。

一、受理民事、经济纠纷应填写登记表;。

二、调解民事纠纷,调解结果要进行登记、建档保存;。

三、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要填写案件讨论登记表,登记表要附卷;。

四、向司法局请示、报告重大疑难案件,并做好登记。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六

为了做到有据可依,根据公司/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办事处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迟到31分钟至1小时(含)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1个小时以上的每次除罚款50元外再扣除当日工资的50%。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50元。

三、请假制度。

1、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医院的有效证明,无相关证明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

2、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婚假可享受7天的带薪休假,超过7天的按事假办理。

4、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办事处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2天申报,仅限当年使用。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带薪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1天带薪丧假;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办理。

四、请假、批假。

1、员工请假,都必须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请假的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前通过电话向公司/办事处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手续。

3、请假单据都必须按程序签字审批方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登记。

公司/办事处实行每日打卡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旷工(每日共计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办事处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同意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办事处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办事处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办事处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事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办事处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0%核发。

八、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统一交办公室备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以火车(非软卧)和汽车为主,不允许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除外)。

2、差旅费标准:

交通费实报实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住宿伙食补贴:

总经理及以上:按实际报销。

各部门负责人:x元/人/日。

公司其他员工:x元/人/日。

九、离职。

离职分为正常离职与自动离职。正常离职分为主动请辞与公司/办事处请辞。

1、主动请辞:试用期满后,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办事处,经办事处主任及公司/办事处领导批准后,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员工的工资、补贴、奖金等其它收入计算到离职当日,离职三日内一次性发放。

2、公司/办事处请辞:在工作期间员工表现不符合公司/办事处要求,或自身行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制度者,经办事处主任批准予以辞退,公司/办事处提出辞退须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资、奖金、补贴计算到离职日,离职三天内一次性发放。

3、正常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须同公司/办事处交接各项工作。

4、如员工在工作期间做出严重违背公司/办事处利益,给公司/办事处造成重大直接、间接损失者,将被予以辞退,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5、自动离职者公司/办事处不做任何补偿,如有损害公司/办事处利益行为将被追究相关直至法律责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罚款和奖金、补贴等福利的扣罚均由办事处将相关记录报至公司/办事处,由公司/办事处具体执行。如将来公司/办事处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规则推出,则按照公司/办事处标准执行。

十、附则。

1、员工因违纪的罚款,统一由公司/办事处办公室管理,作为公司/办事处集体活动经费。

2、本制度自公司/办事处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事处。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七

一、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办公室由本人签到、签退,严禁由他人代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字时,须经带班领导批准,由值勤人员注明事由。

二、根据上级公布的作息时间,上午提前15分钟到岗,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将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清扫完毕。在规定上班时间前5分钟以后到岗的视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岗的视为早退。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局长、党组书记请假须报、县政府领导批准;机关干部请假由局长批准;所有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报请科室长或分管领导同意,请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同意。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时返回销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对待。病假、棚、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需经领导同意持学校和有关单位的通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学习请假不扣发考勤奖,不影响年终考评。

四、实行出发报告制度。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公事,局领导外出要通知办公室,队室长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其他人员外出要向队室负责人打招呼。所有人员外出不履行报告制度按旷工对待。

五、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移动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六、一律不准在各办公区内吸烟;上班期间(中午)严禁酗酒误事、闹事,影响工作。

七、考核办法。实行考勤奖惩制度,全勤奖每月2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扣除当月考勤奖,无故旷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计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未超过上述时间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当月汇总、公布,兑现奖惩,年终进行总评的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八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校行政会议和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自xx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新的指纹考勤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三次(按指纹)16:20以后。

1、教师(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数满12次算全勤80元,满13次85元,满14次90元,满15次算满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数满10次算全勤80元,满11次85元,满12次90元,满13次算满勤100元。全体教师考勤次数达不到全勤次数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为止。

2、超过上班规定时间或提前下班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扣除相应考勤费一半。

3、以周为单位进行考勤费统计,并及时公示。

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迟于规定时间将作废处理,后果自负。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九

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严于律己,促进局机关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不能到岗者,应按照请销假制度要求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或召集会议科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3、签到记录由办公室、监察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办公室备案;2天以内科室签署书面意见以后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3天及以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2、科室长请假1天以内报报办公室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备案,2天及以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3、局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因私外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区两办备案。

4、主要负责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区委、区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5、病假(病休):在职干部职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应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并报办公室备案。

6、干部职工所请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7、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

8、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9、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三、值班制度。

1、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的方式进行。值班由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时间。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非常时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值班。

3、值班任务: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来访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局主要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做好值班记录。

4、值班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应急办、区安监委及单位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做好各类会议通知和相关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在10分钟内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认真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下发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并及时按领导意图办理。

5、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节假日前三天应落实值班人员,做好节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必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批准,自行调整后报办公室备案。局监察室及办公室对值班情况实行抽查,凡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机关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不准饮酒、打牌、上网;不准找亲属、子女代替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3)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况立即向领导报告。

(4)严格登记制度。对本班情况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接收电话要注明接收时间,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5)全体值班人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条例内容篇十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二、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打卡)登记制度。

四、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要亲自签到(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签到(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罚双方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五、公司考勤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统计,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登记统计表》和《工资发放表》一并报监事复核和总经理审批。

六、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签到(打卡)后,方能外出(离开厂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填外出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不办理此手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七、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八、任何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10天考勤工资,达5次者扣发20天考勤工资,达10次者扣发全月考勤工资。

九、任何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10天考勤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扣发15天考勤工资;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以上者,扣发全月考勤工资;累计旷工达5天(含5天)以上者,扣发全月的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

十、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各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行政部备案,凡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发考勤奖。

十一、以下情况,当天可免签到(打卡)。

1、经总经理批准免予签到(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登记表》,经主管核准并报行政部备案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十二、请假办法。

(一)病假。

1、因病请病假1天者,可用电话方式或委托公司其他员工当面向请假者的部门主管请假,并于次日补填《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将请假条送交行政部备案。扣发3天考勤工资。

2、病假1天以内免医院证明;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扣发15天考勤工资;当月连续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或累计请病假7天以上(含7天),扣发全月考勤工资;当月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30%。

(二)事假。

1、如因有事,应在前一日下午17时前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查认可,报行政部备案。累计请事假1-2天者由部门主管批准,扣发2-4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者,报总经理批准,扣发10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扣发20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全月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50%。

2、事假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特殊情况或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出具相关证明,补填《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和行政部核实后视为请假。

(三)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可请婚假7天,达到晚婚年龄可请假15天。

(四)产假。

女员工生育顺产者可请假45个天,男士可请假7天;剖腹产可请假60个月,男士可请假15天。

(五)丧假。

1、直系亲属及配偶直系亲属丧亡,丧事在绥芬地区的丧假为7天,丧事在绥芬河以远的丧假为10天,丧事在哈尔滨以远的丧假为15天。

2、其他亲属丧亡,丧事在绥芬河地区的丧假为1天,丧事在绥芬河以远的丧假为5天,丧事在哈尔滨以远的丧假为7天。

(六)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2、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可休假15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4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在公司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可休假2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4、在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休年假1天,年休假最长时间为3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5、员工休年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提前申请经行政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公司可临时召回休假人员,事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补休,当年没有补休的,次年不得补休。

(七)探亲假。

1、父母或配偶住本省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2、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同地(同省同地区或地级市)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异地(同省不同地区或地级市)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5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4、父母和配偶分住外省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5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5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八)串休假。

1、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地区且住宿不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加班超过4小时或累计工作超过6小时者,可酌情串休1天,当月没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视为1个加班日,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2、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地区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2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0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20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3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5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以远(本省内)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5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25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4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牡丹江地区另加往返路途1天。其它地区另加路途2天。

4、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哈尔滨以远(外省)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10天,或串休半年假20天,或串休年假30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30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3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吉林省另加路途3天、辽宁省另加路途4天,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另加路途5天。

(九)其他假由总经理特批。

十三、年假、探亲假和串休假不相抵触,可连续休假,但一年累计休假不超过60天,并不得补休。

十四、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劳动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改每周双休日为单休日,即星期六为工作日,星期天为休息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均可推迟半小时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旷工。星期天因工作需要加班白天超过4小时或累计超过6小时,或加夜班超过次日零时的员工,可酌情串休1天,当月没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元旦、“三八”(女性员工享受)放假1天,“春节”、“五一”、“十一”为7天长假时,公司放假4天,前4天为休息日,后3天为工作日,工作日上午和下午均可推迟半小时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旷工。“五大节日”内加班(不再补休或串休),白天超过4小时(晚上超过次日零时)或累计白天超过6小时者(晚上超过次日零时1次),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十五、需加班和串休的员工,应及时报部门主管审批和行政部核实,以行政部核实为准。

十六、加班补贴工资标准按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十七、婚假、产假、丧假、年假和探亲假期间,遇星期天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均计算在假期内。

十八、婚假、产假、丧假、年假、探亲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天、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十一”),为带薪假,按公司休假规定休假的不扣发任何工资和补贴。

十九、奖励:全年无扣发工资者,年终加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励,随当年12月份工资发放。

二十、处罚:全年扣发考勤工资累计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年终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处罚,从当年12月份工资中扣除。

二十一、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二十二、本规定从20xx年×月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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