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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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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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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编写合同时要注意专业术语的准确使用,避免含义模糊或引起歧义。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范本,供参考使用。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一

甲方是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

一、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籍号: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的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税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事项;

五、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二

*方(姓名):乙方(姓名):*方(姓名):

住址:住址:住址:

*号:*号:*号:

*是乙、*之父。

乙*是兄妹关系,俩人均已成家。

为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乙*双方决定为老人购置住房一套。

为确保家庭和睦,经各方充分协商现就房产出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在其家乡小区选购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由*方夫妻俩人居住,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

二、该商品住宅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房屋总价款共计40万元。

其中,乙方出资10万元,*方出资10万元。

剩余20万元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并由*方承担月供款。

三、该房屋的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若*方不能承担月供款时,剩余债务应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方交纳的月供款系对乙方的赠与,*方的出资款系对乙方的借款。

五、两位老人过世之后,乙方始得出卖该房产,出卖所得的价款应及时归还*方的借款。

同时,乙方应将房产增值所得纯收益的三分之一作为对*方资金占用的补偿。

若乙方条件具备提前归还*方借款时,可以仅归还本金,无需另行补偿。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乙*各执一份,自三方及其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方(签名):乙方(签名):*方(签名):

配偶(签名):配偶(签名):配偶(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共同购房协议书范本二。

*方:陈某,*号码:

乙方:陈某某,*号码:

*方:赵某,*号码:

*、乙、*三方为了合伙经营宾馆,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购买重庆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xx区xxx路a栋88-4、88-9和a栋b-2、b-3、b-4、b-5、b-6之房屋,现就上列房屋(以下简称协议房屋)之产权及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房屋共计价款1381940元。

协议三方已于xx年11月份各出资243980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共计731940元(大写:柒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元整)缴付了协议房屋的首付款,余款65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协议三方按各1/3的比例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三方一致同意将该协议房屋登记在*方名下。

该产权登记并非协议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协议房屋之所有权由*、乙、*三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1/3的权属。

三、未经*、乙、*三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方不得私自处分……。

四、鉴于协议房屋用于合伙经营宾馆,因此,各方应按各1/3之比例按份承担所有房屋装修费用。

五、各方承诺并保*:……。

六、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债务需要以协议房屋抵偿,均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办理。

若因其个人债务影响宾馆经营,该债务人应对其他各方(宾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原因使协议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单位(个人)妨碍使用,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各方均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之规定,均属于违约,应支付其他各方违约金10万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若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协议其他方的经济损失16万元,违约方并放弃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少此项赔偿金额的权利。

但若该金额不能完全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三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

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关系),甲方还有其他子女,为防止家庭纠纷,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屋为甲方与丈夫(过世,系乙方之父)共同出资建造。

(二)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因属农村自建房屋无产权证,门牌号位________。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上述赠与房屋如果动迁,所产生的货币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关权益一并赠与乙方。乙方负责安置甲方居住并赡养甲方。

第三条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村委会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xx年xx月xx日,将位于阳春市区路楼层号的房屋一套(结构:,产权证号:,产权类别:,建筑面积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此赠与为不可撤销之赠与。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2、甲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xxx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xx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4、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阳春市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成立,乙方林其雨年满十八周岁,即xx年xx月xx日生效。房屋赠与合同7、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合同由林茂基保存),乙方母亲徐金兰手执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五

赠与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系关系,就甲方赠与房屋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经充分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

一、赠与房屋的基本情况。

赠与房产为甲方于年月日以元价格购买的私有房产,尚欠银行房贷元,坐落于,房产证号:,土地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将第一条所述房产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

三、上述赠与房屋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房屋钥匙给乙方。且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办-理完赠与房屋的产权至乙方名下的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方负责。

四、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五、甲方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包括赠与房屋交接后,即年月日后的房贷款由乙方负责偿还)。

六、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七、在本合同履行中,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并承担守约方起诉所花去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八、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六

乙方:张xx。

根据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方以乙方名义共同购房达成如下协议,并作出公*:

一、*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2007年11月15日,*方以乙方名义购买xx市xx区xx街x号xxx室面积xxx平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所购房屋”)一套,乙方同意*方以乙方的名义购买以上房屋。购房合同由*方持有和保管。

二、关于所购房屋权属约定如下:

1、*方以乙方名义共同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方所有;乙方及其配偶、子女对该所购房屋无任何权益。

三、关于所购房屋所有付款的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按揭房款等所有因所购房屋所产生的款项均由*方单独承担处理;以上所有交款凭据均由*方保管。

四、关于所购房屋的使用及*乙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

1、*方享有对所购房屋全权占有、永久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等事项;

4、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益,更不得作为遗产发生继承关系;

5、因*方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及使用人,作为代理人的乙方和名义上的产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该所购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行为,乙方以上行为均无效。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因所购房屋产生的其它任何纠纷由*方负责处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方全额赔偿。

2、乙方若就所购房屋进行转卖、出租、侵占、破坏、抵押及赠与,视乙方违约;

3、对于乙方造成的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负责,*方可对乙方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乙双方签字和按印后生效,房屋变更登记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乙双方各持一份。

*方:*号:

乙方:*号: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七

赠与人:姓名,自然状况。

受赠人:姓名,自然状况。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

房屋规格。

房屋面积。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的租赁合同,除非×××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受赠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八

甲方自愿将其与丙方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房无偿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筑面积约338平方米(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的房产无偿赠与甲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未办理登机,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甲、丙双方)均已同意将该房屋无偿赠给乙方。同时,甲方承诺所有赠与房屋不存在权属纠纷,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将来该房产所涉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声明该无偿赠与的房屋只归乙方个人所有,不受乙方婚姻家庭状态影响。

四、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七、甲方赠与乙方房产,如有所需,可以将本协议在双方签订后经公证处公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九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已付定金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_________________逾期在三十日内(含三十日)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1)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具体内容以贷款银行确定的为准)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4)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5)因买受人的原因(如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包括银行)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a.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b.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租赁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四)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购房合同、夫妻双方或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户口薄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购房收据、委托书、面积结算协议等)以及相关费用(含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税费、面积差异结算款等,如有变化以房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a)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b)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c)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d)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e)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f)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3)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4)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a)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b)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5)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其他。

(2)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政府实施的除外)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3)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4)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5)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二)、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三)、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出租),售价(租金)另行约定。

(四)、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五)、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上下水、煤气、暖气管道、烟道、电路设施、公共污水井的检查、维修等),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六)、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七)、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含更名权)归属出卖人;。

(八)、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以下简称“附带部位”),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九)、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十)、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十三)、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十四)、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十五)、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1)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2)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七)、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1)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讲解、广告、楼书、示范单位、沙盘、模型等)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2)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4)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十九)、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二十)、“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桃花源不是出卖人商标)。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1)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_________________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__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pos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十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甲方的________(关系),甲方还有其他子女,为防止家庭纠纷,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为甲方与丈夫(过世,系乙方之父)共同出资建造。

2.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因属农村自建房屋无产权证,门牌号位________。

4.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申请宅基地自建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上述赠与房屋如果动迁,所产生的货币安置或房屋安置及其它相关权益一并赠与乙方。乙方负责安置甲方居住并赡养甲方。

第三条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同意接受赠与并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产权证尚未办理,所以不以办理过户手续为生效条件。

第四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村委会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一

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________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父母和子女房屋买卖合同篇十二

赠与合同(父母赠与子女)。

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目标的。

甲方(赠与人):父亲:,身份证号:。

母亲:,身份证号:。

乙方(受赠人):儿子:,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系父母与儿子关系。甲方自愿出资为乙方购买房产赠与乙方,并将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出资给乙方用于购买的房产并赠与乙方一人所有,乙方自愿接受该购房款及房产。

该房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赠与房产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产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参考详细图纸。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为出让。

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赠与乙方一人。

第二条:此房产所有房款和税费均由甲方代乙方支付。甲方陪同乙方出面与开发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办理此房产相关手续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证。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及出售。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婚。根据甲方的意愿,甲方实际出资以乙方名义购买的该套商铺是甲方对乙方的.一人赠与,并不赠与乙方的妻子。

第五条:甲方保留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收回该商铺的权利。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出售该商铺,甲方有权索要乙方出售该商铺时的所有房款。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购房缴费单据(复印件有效)。

2、房屋买卖合同书(复印件有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父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身份证号:

乙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身份证号: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要求:将该房产仅赠与乙方(儿子或女儿)一人,其他与乙方相关的亲属都无权享有该房产任何权力。

第五条乙方违反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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