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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商户制度(优秀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17:46:34 页码:12
最新商户制度(优秀10篇)
2023-11-13 17:46:34    小编:zdfb

养成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积极用专业术语语言,以提高总结的准确性和专业度。5.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商户制度篇一

尊从品:太妃【二名】。

———自称本宫———。

正一品:皇后【一名,加封号】(掌凤印,总揽后宫大权)。

次一品;侧后【一名,加封号】(有权升降二品以下嫔妃)。

以上不可再升级。

从一品:皇贵妃【2名,加封号】。

庶一品:贵妃【2名,加封号】。

正二品:惠妃,德妃,贤妃,淑妃【各一名】。

———以下自称本妃———。

从二品:封号+夫人。

庶二品:封号+妃。

————以上八斗一升————。

从三品:淑仪,淑媛,淑容,淑华【以淑仪为大,以此类推】【各两名】。

庶三品:修仪,修容,修媛,修华【以修仪为大,以此类推】【各两名】。

正四品:贵嫔。

从四品:贵仪,贵姬,贵媛【以贵姬为大,以此类推】【各三名】。

庶四品:婕妤。

正五品:婕华,婕仪,婕容【以婕华为大,以此类推】【各三名】。

————以上六斗一升————。

从五品:容华。

庶五品:容仪,容媛,容姬,容婕【以容仪为大,以此类推】。

正六品:婉华,婉仪,婉媛,婉容,婉婕【以婉华为大,以此类推】。

从六品:丽仪,德仪,华仪,芳仪【以丽仪为大,以此类推】。

庶六品:惠嫔,淑嫔,宸嫔,贤嫔,德嫔【以惠嫔为大,以此类推】【各一名】。

正七品:封号+嫔————以上五斗一升————。

从七品:小仪,良仪,柔仪,和仪,静仪。

庶七品:小媛,良媛,柔媛,和媛,静媛。

正八品:舒华,舒仪,舒媛,舒容,舒婕,舒常【以舒华为大,以此类推】。

从八品:顺华,顺仪,顺媛,顺容,顺婕,顺常【以顺华为大,以此类推】。

庶八品:昭训【以韵华为大,以此类推】。

————以上四斗一升————。

正九品:贵人。

从九品:才人。

庶九品:常在————以上三斗一升————。

无品:秀女。

商户制度篇二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商户制度篇三

甲方:南京卡的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工商营业执照编号:

注册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人:

手机:

经营商户名称:

主要经营范围:

店堂咨询电话:

鉴于:

1、甲方与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下简称“苏果超市”)合作并经苏果超市授权开展“苏果超市会员优惠”服务(以下简称“会员优惠”),为此募集特约商户进行合作,以苏果超市、特约商户共同为持有苏果超市会员卡的苏果会员(以下简称“苏果会员”)提供优质网络积分增值服务平台,结合媒体与产业的资源,促进会员优惠与特约商户的整体发展。

2、乙方志愿加入甲方会员优惠特约商户合作系统,成为特约商户,并承诺向苏果会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的促销优惠活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合作期间,凡苏果会员在乙方经营场所消费,均可持会员卡以苏果积分享受1。

乙方提供的以下优惠内容的一种或多种:

1、□折扣优惠:享受消费折扣不低于折。

2、□现金抵扣: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或苏果超市或甲方公布的苏果积分抵用规则在结账时直接折抵现金。

3、□礼品优惠:

(如:赠送特色礼品一份,最高价值元;赠送特色礼品,最高价值元;优先预订等等)。

4、□其他优惠:

备注:合作期间内,乙方保证上述优惠和服务为乙方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最优惠条件。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读卡设备、管理软件,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套读卡设备及增值服务操作软件押金人民币壹仟元。

2、合作期间,甲方同意采用适当的宣传方式(包括但不限定网站、会员手册、会员卡面pop宣传打印等)向苏果会员开展特约商户宣传。乙方授权甲方免费使用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照片等宣传素材,用于甲方宣传中发布甲乙双方合作的服务项目和优惠措施。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宣传素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情形,如出现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情形,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在其营业场所内的显要位置处摆放由甲方制作的带有苏果超市及甲方商号、商标形象的牌匾及相关文宣用品,并不得向苏果超市及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3、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读卡设备及增值服务软件,并负责乙方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及系统网络平台日常维护和管理。

4、合作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会员优惠特约商户标志牌1块。

5、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合作因故中止、解除的,甲方收回读卡设备、特约商户标志牌、卸载操作软件,在读卡设备无损坏的情况下退还设备押金。

6、为促进初始运营阶段支持乙方提供会员最佳的优惠力度,双方于本协议约定的促销活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会员手册印制宣传、网站网页维护宣传、会员卡面pop条促销信息打印等宣传方式,相关宣传成本由甲方承担,不向乙方收取宣传成本。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为经合法工商登记、合法经营的商户、商铺。

2、乙方须保证于商户店堂醒目处悬挂苏果会员优惠特约商户标志牌,张贴会员优惠海报,并按照苏果超市及甲方的要求及时妥善布置、维护、补充和撤换。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会使用、制作或发布任何提及本协议项下的优惠措施或者包含苏果超市和甲方名称、商标、标志、产品、卡样、活动内容、照片等宣传材料。

3、乙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给予来商户消费的苏果会员以积分抵用促销优惠活动,并且承诺与其他类似合作系统所提供给苏果会员优惠的消费折扣或让利的额度相等。

4、苏果会员享有持苏果会员卡以苏果积分享有消费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拒绝,不得因提供上述合作优惠和服务而向苏果会员加收任何附加费用,也不得将折扣、抵扣成本转嫁给苏果会员。苏果会员进行积分抵扣时应向乙方出示苏果会员卡,乙方须将会员卡插入读卡设备,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苏果超市或甲方公布的积分抵扣规则扣除相应积分。

5、乙方负责为苏果会员在乙方营业场所购买的乙方商品和所享受的乙方服务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甲方非商品或服务之提供者,与乙方之间亦无任何乙方商品或服务之广告、代理、保证或促销关系;倘若客户与乙方之间有产品或服务之纠纷,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保证向苏果会员提供上述的合作优惠与优质服务。若苏果会员提出在乙方营业场所未能享受上述优惠和服务,一经查实,乙方须在合理时间内无条件弥补给苏果会员以乙方所承诺的优惠和服务;若接到苏果会员的投诉,经核实无误后,乙方应立即改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7、甲方提供的读卡设备及增值服务软件必须连接互联网在线实施,乙方须自行提供电脑、互联网或电话拨号环境传输终端数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甲方投资的读卡设备等硬件设施,乙方应妥善保管及使用,因乙方或乙。

方工作人员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毁损丢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读卡器如非人为损坏(如机壳开裂、电子元件短路)不在毁损范围内,读卡设备毁损或丢失的,乙方应按购买价每台人民币7,500元向甲方赔偿。

9、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合作因故中止、解除的,乙方必须将读卡设备、特约商户标志牌、管理软件完好归还甲方,如有毁损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不予退还,押金不足抵偿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10、乙方承诺,乙方及其所有的职员或代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因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而获悉的关于苏果超市和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任何其他商户的信息、或任何持卡人的信息,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四、促销活动约定及期限。

1、乙方承诺提供甲方会员名额,单次消费给予%的折扣优惠,优惠部分不含。

2、本促销活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

3、其他促销优惠。

4、单次使用优惠活动抵用扣除分苏果积分。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以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促销活动期限为准,活动期满合作协议自动终止,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2、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本协议执行情况,以保障双方及苏果会员的权利,并定期沟通、友好协商解决苏果会员在乙方营业场所消费时遇到的相关问题。

六、协议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果提出终止或变更本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方,并经合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后方可终止或变更本协议。

2、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变更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无须通知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读卡设备及管理软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全部营业资产的所有权或营业权转让承包与他人或部分营业资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让承包与他人,足以影响其正常营业。

(2)乙方依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和解、整顿、申请宣告破产、停止营业,或因诉讼案件而受财产保全及强制执行。

(3)乙方名称、地址或实际营业项目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

(4)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的第三方合作方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而造成苏果会员的投诉,影响较大而乙方又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对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到实际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有任何修改,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合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授权书复印件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商户制度篇四

第一条中山住胶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第二条动火必须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第三条临时动火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固定动火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查同意,报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七条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第八条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单位内使用时,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单位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由单位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第十二条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条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单位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单位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第十四条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电热棒。

第十六条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第十八条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商户制度篇五

1)商场规定每月日、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6日、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商户制度篇六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商户制度篇七

摘要:婚姻登记制度自1950年确立以来,伴随着三次修改,也一直处在发展完善之中,但任然存在诸如管辖规定与当事人需求存在差异;当事人签字声明书的真实性难以把握;审查和认证工作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且缺少审查期、公示性不强;婚姻登记员上岗资格门坎过低、培训大多流于形式等缺陷。我国应扩大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内地居民也可以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建立结婚公告制度、增设审查期、提高审查技术科技含量;实行婚姻登记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等等。

关键词:婚姻登记;婚姻法;现行制度弊端;重建;完善。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重要单位,也是人类维持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个人来说,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精神归属,家庭的稳定和快乐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乃至全人类都是至关重要,失去稳定或者是破碎的家庭往往会带给个人和社会以灾难的破坏。而家庭的基础则是婚姻,每个家庭都以婚姻作为基础,没有婚姻就没有家庭,因此维护和完善婚姻登记的制度是永远不过时的话题。然而,现行立法尚存诸多不尽合理之处,因此,对我国结婚登记制度立法的弊漏进行理论上的反思与检讨,提出重构建议,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现行结婚登记制度的弊端。

(一)结婚登记管辖规定与当事人需求存在差异。

在婚姻登记实践中,许多长期在外工作和生活的人员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非常不方便。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双方均为外国人,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为何双方均为外国人的结婚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双方均为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就只能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种政策对内地居民来讲,有失公正,显失公平。

(二)当事人签字声明书的真实性难以把握。

法律对于人性的过于信任和理想化,会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时期内,无法防止违法婚姻的产生。登记实践中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本着诚信的态度,如实告知自己的情况。当事人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向登记机关作虚假声明,隐瞒真实情况,虚构事实,欺骗对方当事人、欺骗婚姻登记机关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过去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人工登记,因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保证,各登记机关之间基本上不需要互相联系。既存婚姻的档案,不要说不能全国共享,即使是全县共享也很难做到。由于政府监管措施客观条件的不成熟,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通过结婚登记,达到有效防范违法婚姻产生的目的,这是立法上的一大疏漏。

(三)审查和认证工作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且缺少审查期,公示性不强。

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是整个结婚登记程序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在结婚登记实践中普遍的做法是:婚姻登记机关以当事人提交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照片等证件、证明材料以及双方当事人本人是否到场来确定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婚姻登记员从接受当事人双方的结婚申请,到经审查后予以登记,最多不过一个小时,少的十几分钟即可办完。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办理完结婚登记存在着以下弊端:一是婚姻登记员只能从表面上、形式上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很难查清。况且目前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手段陈旧落后、缺乏科技含量,是最原始的眼看、手摸,婚姻登记员无法准确认定证件、证明材料的真伪。二是从接受双方当事人申请,到办理完结婚登记,整个结婚登记程序全由婚姻登记员一人操办,缺乏相关人员的协助和监督,纵使婚姻登记员的水平再高,技术再熟炼,也难免有疏漏之时。在我国,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公示方法均是登记。虽然登记能起到一定的公示作用,但公示范围太过狭窄。同时结婚登记只在当事人和婚姻登记机关之间进行,当事人登记结婚后如未告知其他人,那么谁也不知道其已经结婚。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只能查询婚姻档案。根据现有的条件,婚姻登记档案尚不能向公众开放查询,如何获知当事人是否有配偶尚有一定难度。由于现行结婚登记制度缺少审查期、公示性不强,且缺乏应有的群众监督,这就可能使一些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获得结婚登记,这是无法杜绝重婚、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能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发现违法婚姻的根本原因,也是与设立结婚登记制度的宗旨相背离的。

(四)婚姻登记员的上岗资格门坎过低、培训大多流于形式。

婚姻登记员应当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方可办理婚姻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员的资格条件包括以下两点:一是婚姻登记员的上岗资格。婚姻登记作为政府行为应当由政府公务员来履行职责,《婚姻登记条例》明确了民政部门对本辖区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职责,婚姻登记员应当是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公务员。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多年来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全国除个别地方外,婚姻登记工作必须的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得很多地方在公务员编制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争取了一些全额、差额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有的甚至招聘了一些临时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这些婚姻登记员的上岗资格实在难以保证。二是婚姻登记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婚姻登记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社会性、服务性都很强的工作,客观上要求登记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婚姻登记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结婚登记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建立人身关系,离婚登记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上解除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建立和解除涉及财产关系的变更,但又不同于财产关系的变更,比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婚姻登记工作一旦出现失误,处理起来难度往往很大。婚姻登记员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和办理结婚登记,才能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质量。婚姻登记员进行婚姻登记是依法行政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婚姻登记人员必须通晓业务,严格执法。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其他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前,都必须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业务培训和考核由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进行。

目前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内容,全国各地极不统一,有的民政部门主要培训有关婚姻登记的法律法规;有的民政部门主要培训以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为主旨的婚姻登记规范化实务;有的民政部门主要培训以注重礼仪规范、提高修养为核心的沟通交流技巧;有的民政部门主要组织观看《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辅导》光盘。婚姻登记员的培训时间长短不一,多者三天,少者仅一天,其中还包括半天的考试时间。目前尚无全国婚姻登记员资格统一考试制度,各地的考试方式,均由各省民政厅或市民政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人员监考,有的闭卷考试,有的开卷考试。考试内容也是大相径庭,且对参考人员的专业、学历亦无任何限制。考试成绩及格率达100%,所有参训婚姻登记员都能够取得资格证书。

二、结婚登记制度之完善。

(一)扩大婚姻登记的管辖范围。

鉴于前述的方便当事人措施还不到位的缺陷,建议把《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改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据此,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既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就可以大大降低流动人口结婚的经济成本。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工作和生活的内地居民,可以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及本人要求在工作地办理婚姻登记的书面说明,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这更符合婚姻登记的便民原则,从而使婚姻登记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结婚公告制度、增设审查期、提高审查技术科技含量。

所谓结婚登记公告制度,是指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初步审查,对形式上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公布,公告期限届满,如无人提出异议,则认可当事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给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如有人提出异议,则待进一步审查后再做出是否给予结婚登记决定的制度。结婚登记公告制度,早在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法中即有规定,而且现在世界上仍有不少国家都采用,如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举行婚姻仪式之前,应由人口动态统计官作出预告。未婚夫妻应向一方住所地之地区人口动态统计官员作出预告申请,并在夫妻居住的地区进行公告。在公告期间,一切熟悉结婚当事人的人都可以对婚姻存在的障碍进行监督,提出异议和告发,这有助于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由于接受了社会监督,并且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因此公告结婚登记比婚姻登记员一人独立、即时完成的婚姻登记,更有利于对即将成立的婚姻进行监督,更有利于保证婚姻的真实性和质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违法婚姻的产生。

在我国现阶段,建立结婚公告制度、增设审查期将具有如下意义:一是可以在公告期内,敦促当事人对是否应该结婚作认真、充分的考虑,避免草率结婚。二是可以将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及结婚条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便于及时发现当事人所存在的婚姻障碍。三是有利于婚姻登记机关在充分的时间里,对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作充分的审查和监督,避免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结婚申请的审查流于形式。四是可以认真审核区际婚姻和涉外婚姻的合法性,增强结婚审查的效力。

另外,婚姻登记机关应设立身份证、户口本读卡机,提高审查技术的科技含量,以防止有的当事人出于各种各样的考虑,向登记机关提供假身份证、假户口本,隐瞒真实情况,欺骗对方当事人及婚姻登记机关情况的发生。

三、结束语。

婚姻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但也有人利用结婚登记制度上的漏洞去做违法的事情,除此之外,许多结婚的法律上的禁止事项也应该在结婚之前有所注意,这一切只有当制度上有所完善才能使所有的婚姻都是符合法律的。一个国家的婚姻制度的完善将会使一个国家不会陷于过多的家庭悲剧,因此可以说,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健康的家庭将会使国家更加富有力量。我国结婚登记制度立法的弊漏是显而易见的,我们要对其加以完善,规范结婚登记工作,同时体现以人为本、强化权利及责任意识的民法理念。

商户制度篇八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15日、30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16日、1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共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商户制度篇九

为了维护商场的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规范业主及商户营业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商场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商户考勤 管理细则。

第一条商场统一营业时间:9:00~17:30

第二条商场统一考勤 时间

1、上午打卡考勤 时间:9:00~10:00

2、下午打卡考勤 时间:16:30~17:30

第三条 考勤 地点

商场 x x 号楼(例:1路车发车点)综合办公大楼一楼客服中心

第四条考勤 管理

1、各商铺务必安排至少两名考勤 代表负责该商铺的考勤 打卡。

2、在商场经营的全部业主及商户施行以商铺为单位进行考勤 ,每天按商场统一的考勤 时间进行两次打卡考勤 。

3、上午打卡考勤 时间已过而未打卡考勤 者,视为迟到。

4、未到下午考勤 时间而打卡考勤 者,视为早退。

5、业主及商户营业人员不准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按实际迟到、早退的时间进行计算,累计迟到、早退8个小时视为非正常营业一天计算。

6、在营业期间,经营管理公司营运管-理-员将进行不定期巡场检查,营业人员串铺、空岗、商铺打烊超过30分钟者视为半天非正常营业计算,一天内连续两次商铺空岗、打烊超过30分钟者视为非正常营业一天计算。

第五条考勤 纪律

1、各业主及商户需严格遵守商场营业时间和打卡考勤 时间。

2、各商铺务必将考勤 人员和其他营业人员的相关资料(照片、职务和联系方式等)报营运管理部及保安部进行备案。

3、打卡时需出示个人工作号牌及报所在商铺号。

4、各商铺不得以任何理由替其他商铺打卡或委托其他商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所在的商铺进行记警告处分一次,当月超过两次者,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所在的商铺各按非正常营业一天计算。

5、私自涂改打卡考勤 记录者,视为无效考勤 。

第六条 考勤 监督

1、业主及商户打卡考勤 由保安部当班人员和营运管理部营运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2、在营业期间,营运管理部负责对商户的营业情况进行复核和监督。

第七条 考勤 汇总、确认

1、每月末,由营运管-理-员将考勤 卡片收回,由考勤 卡所在商铺负责人在考勤 卡上进行签字确认。

2、营运管-理-员将考勤 数据进行统计和汇总,于次月10日前将上月商户考勤 情况统计表报送专业市筹委会常务委员会留存。

1  目的 

2  工作时间 

3  打卡管理 

3.1员工应严格按照部门排班表出勤,上、下班、以及经批准加班时均必须打卡。 

4  加班管理 

4.1申请审批 

4.1.2 部门经理加班须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 

4.1.5 怀孕5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以下婴儿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加班。

4.2 补休 

员工经批准延长工作时间的,原则上由员工提出申请,由公司安排其相应的补休,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依法发放加班工资。员工提出补休申请时,须同时提供经审批的《加班申请单》。无法提供《加班申请单》的,按照请事假处理。具体补休申请手续比照请假申请手续办理。员工未经审批自行补休,按照缺勤旷工处理。

4.3加班工资 

5  请假 

5.1请假2天及以下: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请假则由总经理、执行董事审批。

5.2请假3天到5天(含):总经理审批。

5.3请假5天以上:执行董事审批。 

6   考勤数据统计分析 

6.1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考勤记录统计、核实、汇总。 

7  离岗管理 

7.1 离岗指,因缺勤旷工以外的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8  考勤违纪处理 

8.1迟到及早退处理: 

旷工1天。 

8.4 擅自涂改、篡改、销毁、伪造、变造考勤记录者,公司对其处以记大过处分,再犯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立即与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向其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协助他人涂改、篡改、销毁、伪造、变造考勤记录者,比照前述规定处理。包庇其有前述行为的直属下属者,比照前述规定处理。

8.5 其他 

9  员工出入管理 

10  部门经理管理职责 

部门经理对下属工作纪律担负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与经理绩效考核挂钩。 

11  相关表格: 

11.1  加班申请表

11.2  请假单 

11.3    月第  周异常考勤公布 

11.4  20  年  月考勤确认表 

11.5  排班表  

本制度由二0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公司在施行之日实行的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商户制度篇十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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