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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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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通用15篇)
2023-11-23 17:19:41    小编:zdfb

合同的签署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的要素和要求合同范本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一些常见的合同错误和漏洞,提高合同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一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_____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二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工程设备租赁相关合同纠纷。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上诉人{公司10}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xx)东经初字第139-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公司10}委托代理人{黄1x}、{巩2x}、被上诉人{公司3}委托代理人{徐5x}、{公司6}委托代理人{成8x}、{王9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裁定认定:20xx年6月6日,曹际样以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给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各种建筑设备,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工程建设律师发现,合同上租用方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万杰集团为被告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出具。

担保书。

约定所租物品的价值及租赁费由其担保承付在工程造价费中代扣。

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于20xx年5月24日注销,其债权债务由其改制后的{公司3}处理。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与曹际样签订的租赁合同租用方虽然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由于改制后的{公司3}对该印章不予认可,原告也未提供足以证明曹际样经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授权的证据,故原告主张与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告应向有关直接责任人主张权利,{公司3}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承担责任,不具备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原告以{公司6}为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保证为由而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缺乏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公司10}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公司10}负担。

上诉人{公司10}在二审中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被上诉人{公司3}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上诉人{公司6}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公司10}以万杰集团为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书为由,起诉{公司6}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采纳。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三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有的系列生产设备租赁事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公司下列资产租给乙方使用:

1、七车间、八车间厂房、造纸设备及附属设施;。

2、与其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如下设施:

(1)水处理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

(2)成品库及配件库;。

(3)原材料储存场地;。

(4)办公用房、职工宿舍;。

二、租赁期限:

上述生产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如乙方因生产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日内,与甲方商议另行签订合同。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下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复印机供乙方使用,品牌为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底数为_________张。租期为________年或以上。如乙方提前退机,乙方须付甲方人工、车费及复印机损耗费_________元。

二、乙方须付机器押金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甲方风险抵押金,租期满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

三、租金计算:当月复印量在_________张内,收底金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张以上的复印数按_________元/张(超出部分)。每月结算一次(以签订合同日期为结算日),如乙方不按时付款或有意拖款,甲方有权收回机器并不退回押金。

四、在出租期间,甲方必须负责机器的正常运转、维修及碳粉耗材,有问题随叫随到。乙方负责纸张,乙方不得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如造成机器损坏,必须由乙方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如违约按有关法律予以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付款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月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五

送达电子邮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送达电子邮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合同双方就 挖掘机、推土机、后八轮 等设备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表,具体以甲方书面确认的设备进退场通知单为准。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30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设备进出场拖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工程量完成情况按月办理工程中期结算手续,并按当月已完工程量的50%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设备退场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余款在机械设备退场且无后续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三个月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100%。

4、结算款一律通过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转帐支付,甲乙双方未办理(中期)结算的,不支付任何价款。甲乙双方未办理结算的,乙方未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的,不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按照计量金额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当月未提供发票的,不予付款。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

5.租金优惠:__________

无 。

6.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署书面的进场单为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

机械退租时,甲方必须提前 5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为设备租赁结束时间。若因乙方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致使乙方的书面通知单无法送达甲方,则退租时间以甲方的书面文件为准。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土石方挖掘、零星工程

3.施工地点:_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__________本租赁设备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__________租赁设备及其构配件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出售和出租,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配备技术熟练并持有相应设备操作合格证件的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与操作所租赁设备有关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现场的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要求。

2.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严格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施工期间,乙方不听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挥、指示,擅自改变施工内容、施工方法、违章作业等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对甲方工期、经济等方面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勒令设备退场,提前终止本租赁合同。

3.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费用已包含在机械租赁费中,不再另外计取。

4.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设备维修配件等,且该费用已包含在租赁费中,不再另外计取。

5.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结算和付款工作。

6.施工期间,必须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归乙方自行支出不包含在劳务结算费用中,如果乙方自行购买必须向甲方提供现场作业人员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单据复印件,乙方保证单据真实有效,且因购买此保险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单据,甲方负责购买现场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甲方将在结算时扣除相应保险费用。如果施工人员在项目上有出险情况,2小时内联系人事 ,逾期后果自负!

7.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

8.负责提供设备燃油、驾驶员食宿及安全。

9.乙方未服从甲方安排,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且罚款20__元/次。 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使用的燃油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在当月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油料价格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每期调价文件和参考当地中xx牌执行。乙方不得私自购买油料,如发现乙方在项目的任何设备私自在外加油,罚款每台20__元/次,从乙方当期结算工程款里扣除。甲方有保证油料品质、数量和开具发票的义务。由于甲方设备或场地原因,需要由乙方在外购油时,需要得到甲方现场负责人书面签字确认。

10.直到甲方通知退场之日止,在此之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将机械设备擅自撤离,否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工程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2.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和乙方机械设备维修进度,甲方有权组织当地机械维修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快速修理,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由此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需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提出异议在违背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仍要求乙方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相关约定履行义务,若合同一方出现违约事件,应向合同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遵守承包方的施工现场管理,满足承包方工程进度需要。

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将对乙方发出限期改正令.乙方逾期未改正且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14 天内,经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争议与仲裁

依法向 甲方注册地 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甲方注册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免除合同责任,并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解除与中止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3_____日通知违约方。

2.因不可抗力和行政主管部门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影响一方提出不能继续履行原合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3.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 4______份,甲方持 3______份,乙方持 1______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传真复印件无效。

2、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

甲 方:__________(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公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六

上诉人{公司10}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02)东经初字第139-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公司10}委托代理人{黄1x}、{巩2x}、被上诉人{公司3}委托代理人{徐5x}、{公司6}委托代理人{成8x}、{王9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裁定认定:6月6日,曹际样以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给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各种建筑设备,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工程建设律师发现,合同上租用方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万杰集团为被告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出具担保书,约定所租物品的价值及租赁费由其担保承付,在工程造价费中代扣。

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于5月24日注销,其债权债务由其改制后的{公司3}处理。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与曹际样签订的租赁合同租用方虽然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由于改制后的{公司3}对该印章不予认可,原告也未提供足以证明曹际样经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授权的证据,故原告主张与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告应向有关直接责任人主张权利,{公司3}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承担责任,不具备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原告以{公司6}为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保证为由而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缺乏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公司10}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公司10}负担。

上诉人{公司10}在二审中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被上诉人{公司3}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上诉人{公司6}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公司10}以万杰集团为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书为由,起诉{公司6}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采纳。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七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今天本站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是:生产设备租赁相关合同纠纷。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一、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天津人造金刚石厂。

法定代表人:张晓溪,厂长。

诉讼代理人:张耀东,厂办主任。

诉讼代理人:赵杰,天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北京×××金刚石材料有限公司。

年10月19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天津人造金刚石厂(以下简称,天津方)与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北京×××金刚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北京方租赁天津方的分厂(含19台压机),期限三年,年租金30万元。年10月19日合同期满后,因部分设备损坏后双方产生矛盾,未能交接天津方诉至天津市××区人民法院,要求北京方支付租赁费121250元,附属设备,电费46932.37元,水费3341.74元,取暖费45770.40元,合计217294.51元。

北京方提起反诉要求租赁费(含租赁19台压机费用)应按11台压机计算、收取租赁费,并要求退还租赁费351118元;并要求扣除变损电量和变压器损耗即要求返还电费118954.39元;退还设备维修费135873.73元、给付货款9833.40元,总计615779.52元。

天津市××区人民法院于年4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北京方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人造金刚石厂电费31299.77元、水费3181.74元、取暖费44197.40元,三项合计78678.91元。判令天津人造金刚石厂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被告北京增方源金刚石材料有限公司租赁费180065.55元。

三、驳回天津人造金刚石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4599元;反诉受理费11296元,其他费用5648元计16944元,原告负担5000元,被告负担11944元。

北京方、天津方均不服天津市××区人民法院(2002)×经初字第386号民事判决,先后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鼎律师事务所赵杰、刘秀香律师担任天津方的二审诉讼代理人。

天津方其主要上诉理由:原审法院以天津方违反《劳务合同》为由判定天津方承担《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判天津方退给对方已交付的部分租赁费,显然无道理。原审混淆《劳务合同》与《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认定错误。《租赁合同》中约定按租赁物整体计租,年租金为30万元。租赁物包括压机及辅助设备、设施、厂房配套生产线。一审法院一方面认定《租赁合同》有效;一方面却抛开《租赁合同》规定,仅认定以租赁物中的压机数量分摊租赁费,损坏的压机不计租金,违反了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没有事实根据及法律根据。显然原审法院按14台压机数量计算租赁费的结论是错误的。一审判决上诉人返还租金180065.55元又无法律依据。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中第二、三项,改判被上诉人给付上诉人2002年5月19日至2002年10月19日的租赁费121250元。一、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电费中的基本电费,是国家规定的工业用电的必备项目,不是天津方转嫁负担。原审对电费的判决是正确的。

2003年7月26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认为原审查明的事实属实,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原审法院根据合同约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对电费、水费、取暖费依法所做判决是正确的,北京方就此上诉,未能提交新证据予以证实,故不予支持。对于租赁费是否应予以返还的问题,认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对租赁物进行了交接,并依约签订租赁物交接清单,应认定北北京方即对租赁物完好工作状态的认可,对设备接收后,其即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并应依约支付相应的租金。双方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其目的在于“为解决天津人造金刚石厂职工待岗问题…”,同时并未限制北京方对外用工的权利。即《租赁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两份相互独立的合同。虽然《租赁合同》约定“如乙方终止劳务合同,此合同一并终止”;《劳务合同》约定“本合同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但并不能因此而将两份合同互为条件,而应以合同中对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作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因此,北京方主张天津人造金刚石厂未能完全履行《劳务合同》,致使只使用部分机器,所以应按实际使用机器的数量计付租金,法院不予支持。关于8台4400型压机未实际使用问题,由于双方并未就该设备的处理达成任何协议,因此双方应依《租赁协议》的约定履行。故北京方应对该设备妥善保管,待租赁期满后,交还该设备,并支付相应的租赁费。北京方未能就租赁物交接时并非处于完好工作状态提交相应证据,故其主张返还租金,给付维修费用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综上,原审法院对租赁费返还问题的处理不妥,应予以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天津市××区人民法院(2002)×经初字第386号民事判决第一、四项;。

二、撤销天津市××区人民法院(2002)×经初字第386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

三、北京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天津人造金刚石厂租赁费121250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5769元,其他费用4830元,合计10599元,由天津人造金刚石厂承担848元,北京方承担975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1296元,其他费用5648元,合计16944元,由北京方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34130元,由北京方承担。

天津方胜诉。本案是一起运用法律关系理论,论证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从而纠正一审法院错误判决的典型案例。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八

各区、县人民法院:

近来,对因公房租赁发生纠纷的案件是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还是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各院作法不一。为此,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房管所与公民在履行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所产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除上述情况外,公民与房管所之间因公房租赁产生的其他争议,凡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特此通知。

1.为什么要实行房地产租赁管理?

房地产租赁市场成为特区整体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一部分承租人利用出租屋逃避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或从事各种犯罪活动;出租人偷税漏税,随意提高租金;承租人逃租、擅自转租、故意破坏房地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深圳市政府于1990年3月成立了“深圳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同年12月制定颁发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深府[1990]402号文)。1992年市人大获得立法权后于12月26日讨论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于次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市人大颁布的第一个房地产法规,标志着深圳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开始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的宗旨就是要维护深圳经济特区的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所有进入市场的出租房地产,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指深圳特区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用房和室内停车场),均属《条例》的适用范围。

2.房地产租赁为什么要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出租,须持有《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地产不得出租。《许可证》由市主管机关统一印制,区主管机关发放,但市主管机关规定由其发放的除外。

实行许可制度,一方面规定出租房地产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另一方面为承租人租用合法的出租屋提供了保障。

3.如何申领《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有哪些具体规定?

申领《许可证》,房地产所有人首先须到出租屋所在地管理机关领取《房地产出租申请书》,填好后向租赁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出租申请书》;。

(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3)申请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委托他人代管或共有的房地产出租,可由代管人或共有人申领《许可证》,但必须出具书面委托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同意书必须依法经过公证或认证。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审查符合规定的,自房地产出租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发给《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租赁管理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房地产租赁为什么要办理登记?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地产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出租屋所在地区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实行登记制度,一方面对房地产租赁双方的合法关系予以保障,另一方面租赁过程中双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便于政府主管部门的调解和跟踪管理;第三,便于有关部门介入出租屋的整治,利于出租屋的综合环境改善和提高。

5.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有哪些具体规定?

办理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出租屋所在租赁管理所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3)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租赁所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租赁所逾期不作出答复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15日内到租赁所办理登记手续。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自愿向甲方租赁一台装载机从事混合料生产。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租赁日期:__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

二.租金和工作时间:。

乙方按26000元/月(每套)的标准支付租金,每天工作时间为20小时。如因乙方原因或自然条件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当天未能达到约定工作时间的,不予补偿。乙方不得扣除甲方每月的租赁费,甲方应在租赁时间内负责机器的正常维护、更换零件和添加机油和黄油。乙方应给予一定的维修时间。

iii.支付方式:。

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但不得迟于当月月底。

四.设备和材料。

装载机消耗的柴油由乙方承担(不包括机械租赁费)。如因柴油质量问题导致机器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延误的时间视为甲方正常工作时间。

5.乙方应负责装载机司机的食宿,并安排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吃饭和生活。在合同期内,为了绝对安全,司机必须服从乙方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调动。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强迫甲方工作,否则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租赁时间:。

乙方必须保证36个月以上的租赁时间,如租赁时间未达到36个月以上,乙方应承担甲方损失的15万元计时费。

七.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及时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72小时后仍不能恢复正常运营的,按时间给予从月租金中扣除的平均租金,甲方的租金不受其他任何条件的影响。

八.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使用权,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转租或其他侵犯所有权的行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强迫甲方施工而造成的事故(人员伤亡和机械损坏)由乙方承担。如有地下管线或其他地下物品,乙方必须在施工前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需变更施工现场,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甲方人员随时进入施工现场。

九.在合同期内,因外部条件造成的装载机被盗或任何其他不利情况,乙方应承担责任。

10.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机器并收回租赁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xi。合同期满后需要重新使用的,甲乙双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另行订立合同,该单独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加条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十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__________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年,租期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贷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包括手续费 _____ %),分_____期交付,每期租赁金_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所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_____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全称) (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济担保单位(全称)(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十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附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机械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车型:(见附表)。

二、租赁使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时,且机械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现场之日起计租,租期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退场时止,乙方因任何原因而未按通知规定时限退场的,将不再计算租赁费。

4、乙方须配备合格的司机并持有效的本机操作证,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司机住宿、工资、伙食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乙方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7、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机械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经办人: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十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下合同,内容如下:

一、权责区分。

1、甲方租给乙方福彩机,乙方只有使用权,在租用期间不得转卖和转借,租用期间不得利用彩票机做任何违法行为。

2、在使用期间福彩机正常使用损坏的,甲方负责,如果使用不当或遇到外界暴力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全责。

二、租用方式。

1、甲方租给乙方后,房租和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管。

2、福彩机的____%中的____%由甲方收取,福彩机的____%中的____%由乙方收取,每半月结算点钱。

3、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租用期间,时间为一年,在这一年中乙方如果超出三天不营业或长时间停业,乙方要以每天____元的金额赔偿甲方。

4、为了避免乙方弄坏机器或停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先收取乙方____元的抵押金,一年后如果没有任何事情,甲方将还给乙方____元的抵押金。

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四、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一年之内不得出售。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十三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建设部166号令的规定,为保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作业的实施,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以下协议书,作为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的补充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方式: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1、负责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2、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3、应具有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配合安装或使用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或配合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6、负责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每月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及台班运转记录。

1、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2、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将登记标志附着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编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6、配备专职设备、安全管理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7、对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审核出租单位提供的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9、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对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相关的具体规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十四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机_______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_____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篇十五

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xx元(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

4.支付时间:

第二条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xx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xx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xx个月,按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xx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3.其他约定:xx。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x方负责操作、由x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x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x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8.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司机x名/台,指挥工名/台。进场前,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5.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

7.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机械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

8.租赁期满后x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双方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二、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x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租金逾期满x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超过x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x元。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约定: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x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设备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元/日的违约金。累计停工超过x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及时返还保证金,应按照每逾期一日x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其他约定:

第九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xx页,一式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xx份,乙方xx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承租人:(甲方签章)。

出租人:(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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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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