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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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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精选16篇)
2023-11-24 12:53:56    小编:zdfb

总结家庭生活,反思改进和增进亲密关系的方法。如何在困境中保持积极的心态,勇敢面对挑战?以下是一些通用的总结写作技巧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一

乡镇民政办担负着落实上级民政业务部门各项具体工作的重任,它们的工作情况如何,干部队伍建设怎样,直接影响各级民政部门职能的履行。经过调查,乡镇民政办工作确实亟待加强。

鹿角镇东接县城荣家湾,西临洞庭湖,总面积100平方公里,总人口3.6万,是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镇。辖3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

长期以来,乡镇民政干部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在救灾救济、优待抚恤、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乡镇民政工作的现状令人堪忧,与日益扩展的民政职能极不相适应,处于相当薄弱的状态。

问题之一:工作地位与肩负的职责极不相称。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可谓责任重大。但其工作地位却非常尴尬。民政工作在乡镇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一些领导的心目中,民政工作是软任务,不是硬指标,是部门的事,无关大局。只有受了灾才想起民政。因此,大多数乡镇一年到头很少研究民政工作,更谈不上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问题之二: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矛盾突出。鹿角镇目前现有民政干部3人,1名主任,2名助理。平均每个民政干部要管理12个村、1.2万人的相关事务。而且大多数民政干部不是专职,主要工作是包村驻点,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其它多项硬性工作任务,工作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以至工作职责主次不清,无暇顾及民政工作,导致情况不明,底子不清,工作粗放,应付了事。再者,民政干部的调动过于频繁。一年一换,两年一换,严重影响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问题之三:工作开展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差距很大。从调查的情况看,村民自治中的“四个民主”,只有民主选举抓得好一些,其它“三个民主”没有认真地抓起来,村务公开大都形式化。救灾救济工作粗放,查、报灾资料档案有的不全,有的没有;救灾款物发放手续不齐,甚至名单都没有。乡镇低保存在滥保乱保、平均发放、动态管理搞不起来的问题。

一是党政重视不够。一些领导对民政工作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发发钱、拜拜年”上,有的甚至认为民政工作只是“突发性”、“阶段性”工作,没有把民政工作提高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高度来认识,没有把民政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也没有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管理体制不顺。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顺。乡镇民政干部人事关系隶属乡镇,乡镇任免民政办负责人,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也不考虑民政业务工作的性质,随意地过于频繁地变动民政干部。二是工作运行体制不顺。民政办没有独立性,职能作用难以发挥。全县大多数民政干部是兼职的,基本上是先干中心工作,再干民政业务工作,基层民政工作薄弱在所难免。三是专项资金的管理体制不顺。目前,乡镇实行财政大包干体制,由于财力不足、债务沉重,上级下拨的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着乡镇民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自身建设乏力。一是办公设施缺乏,工作手段落后。二是乡镇民政干部的素质普遍不高。民政干部虽然大都具有大专、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但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三是缺乏系统培训。大都是以会代训,或应急性的工作培训,以致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干部不懂业务,不知道有关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也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不准确,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确立乡镇民政工作的位臵。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关注民生。随着中央对困难群体的高度重视和民政职能的增加,乡镇的民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就需要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给乡镇民政工作以应有的地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向乡镇领导宣传新形势下加强民政工作的必要性,使他们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必须转变的高度,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高度,提高对做好基层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及工作部署诸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尤其是县委、县政府,要把乡镇民政工作纳人工作目标管理,推动乡镇党委、政府把民政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乡镇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要坚持做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出色的工作成绩赢得群众的赞誉,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造就一文较高素质的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一是要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每个乡镇应单设民政所,按照上级规定的“总人口的万分之一”的比例配足民政干部,并参照计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的管理体制,由县民政部门归口直接管理,至少应由县民政局和乡镇对民政办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民政所负责人的任免须征得县民政局的同意,民政干部的调动应报县民政局备案,以保持相对稳定,还应当尽量减少兼职,切实解决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民政干部有时间办民政的事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乡镇民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县民政局应负责对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胜任工作。三是要尽力帮助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有条件的还要配备计算机,逐步实现民政业务信息化管理。三是理顺财政体制,规范乡镇民政资金的管理。在当前乡镇财政实行大包干的情况下,应在乡镇财政所设立民政资金专户,由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将民政专项资金直接下拨到乡镇民政资金专户,资金由乡镇民政办管理、安排并发放,实行封闭运行,从而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确保各项专项资金用于民政对象。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工作落实。乡镇民政工作是各级民政部门的立足点和落脚点,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具体指导,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是要重视、关心乡镇民政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其工作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机构设臵、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在上级研究制定政策时多为其呼吁和争取。二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在部署工作、下达任务的同时,要交政策交方法,并通过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纠正出现的偏差。三是要增加基层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大支持力度,以“有为”争取“有位”,使乡镇民政工作首先从上级主管部门这里得到加强。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二

(一)部分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有些村主要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乡村说事日、解决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时工作存在应付思想,不下势动真,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导致群众上访不断。三是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闻不问,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四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

(二)信访对象多元化。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城镇信访对象有呈逐年上升之势,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信访内容复杂。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四)无理缠访依然存在,群体信访活动组织化倾向明显。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背后专人策划一些较大规模的集体访,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组织化倾向较明显。无序信访突出。

综揽上述难点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我们以为,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领导包案制,一手抓预防一手抓处理,大的信访案件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完善情报信息机制。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信访评估制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化解引发大规模的集体上访。

近年来,我们洽川镇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全镇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稳定工作格局。2008年,全镇实现了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赴京、省非正常上访“双零”目标,我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无越级上访乡镇”。各类信访案件的到期结案率达100%。在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没有来自我镇的干扰。

(一)全力促进“事要解决”,进一步完善解决问题机制。

成立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会审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并在全镇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了一批重点案件,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村各单位也都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中心户、乡村说事日等工作,研究重大案情,全镇上下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主动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推动信访稳定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建立了信访稳定“小红旗”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上墙小红旗挂牌督办,有力地推动案件快查快结的过程。我镇的“小红旗”挂牌督办制度被市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渭南宣传》上予以发表。

(三)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全镇认真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乡村说事日制度,包村领导、机关干部负责制度等四项制度。通过三项活动的开展,将大量上访群众稳定在镇内,现场处置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四)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坚持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一事一策研究解决措施,减少越级信访量和重复信访量,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领导包案,明确专人处理,明确解决时限,20-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上访事件。对于苗头性的重大信访件提早接入,我们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主动性。今年我镇夏阳村码头群体性纠纷事件由于我们提早主动介入,积极向上汇报,在县联席办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终于得到了比较完满的解决。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三

当前由于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各种矛盾交织、民事、刑事犯罪频发,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导致涉法涉诉信访特别是涉检信访十分复杂。如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成为新时代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从涉检信访面临的困难问题、引发涉检信访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看法。

在新形势下,群众到检察机关信访,反映的问题不仅仅是涉检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问题十分广泛,有的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有的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办案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是办案质量不高引发的,有的则是无理纠缠甚至是有一定目的或个人目的。近年来,我院在涉检信访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疏堵并举,源头治理,有效消除信访隐患,连续几年实现了涉检信访良好的发展。但是,在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涉检信访行为发生的时间比较敏感。

在接访过程中发现,群众上访一般选择在闲暇期、年末即将过年期间、“两会”或国家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及两委班子换届期间或者其他敏感时期。从我院近几年群众信访情况表明“两会”期间、两委班子换届及其他重大事件期间群众上访、举报、申诉量比较大。

(二)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

近几年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涉检信访群众年龄普遍偏大,中老年人居多。涉检信访案件上访人大多处于50-60岁,甚至有的上访人年龄超过60岁。通常年轻的上访户较为明理,通过向其解释法律、讲明道理,他们一般都能理解和满意,因此也很少发生越级上访。年龄偏大的上访群众,文化水平低,缺乏法律知识,情绪偏激,思想较为固执,不轻易接受外界观点,容易导致盲目信访。

(三)涉检信访呈现“三多"现象。

信访呈现“三多”现象,即重复上访增多,无理缠访缠诉增多,信访不信法增多。部分群众对于自己台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又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去维护,信“访”而不信“法”。没有想到要寻求正当合法途径提起诉讼等形式解决,片面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引起领导的重视才能解决问题,而有些上访人则是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盲目跟风,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重复上访等问题。也有少量案件已经通过行政机关合法途径处理,当事人不服,仍多次向检察机关提出不合理要求,检察机关就同一问题详细作了答复,多次进行释法说理,才化解信访人心中疑虑。

(四)涉检信访息诉罢访工作难度加大。

对于部分信访人申诉案件,由于申诉案件比较特殊,法律、政策性比较强,申诉人对复查结论不服,可能导致重复申诉、越级申诉的案件。有的申诉人对申诉结果的期望值过高或者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一旦结果不能达到他们的要求,就认为检察机关执法不公而缠诉,申诉人演化为上访人,导致不能息诉的情况发生。

从上述涉检信访问题的基本特点分析,当前基层涉检信访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办案环节存在瑕疵。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案环节上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有的办案人员不重视办案细节,在案件程序上把关不严,出现差错,引发了涉检信访矛盾的发生。二是办案证据质量上存在证据缺失瑕疵。承办人员在取证方面不扎实,只停留在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上,过分重视和依赖言词证据的取得和使用,忽视其他证据的收集和鉴别,使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不强,也是引发上访的关键。

(二)信访接待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基层检察院控申部门承担着信访接待工作,人员配置不足,严重制约着信访工作的发展。部分干警对少量信访人的诉求只注重法律效果,而不注重社会效果,忽视了化解矛盾和息诉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引导上做得不够,有的检察干警工作方式简单,责任心不强,对待群众淡漠,业务能力不强,对信访的一些疑难复杂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解答和圆满处理,有一推了之的现象,使部分来访群众心中的疑虑难以消除。

(三)群众法律知识欠缺,举报申诉没有针对性。

在基层院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中,有部分诉求是涉及案件管辖问题的上访,仅有少量的涉检信访矛盾。有的当事人由于对法律政策了解不深不细,举报申诉没有明确的针对性,于是出现盲目检举、多头举报反映问题。按照刑法管辖规定的解释,对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按规定将此类信访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举报人又来检察机关反映,认为是检察机关推诿,造成重复来访。有的群众将本属于法院管辖的问题,多次来我院要求解决,释法说理后,其仍然认为检察院有权利管辖其反映情况。我院从法律的角度向上访人释法明义,最终才缓解了上访者的对立情绪。

(四)当事人无理纠缠,重复投诉,拒不罢访。

在基层院信访接待中,有个别举报人或当事人由于对处理案件的期望过高或对法律认识模糊,无视信访有关规定,以利用信访达到个人目的和利益无理缠访,间歇性投诉,这也是形成涉检信访的一个因素。

针对当前基层涉检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从源头上处理和预防涉检上访问题的发生,找到化解对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要把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坚持并强化检察长接访工作,在重大疑难的首次信访中,检察长接待能够增强来访群众的信任感,能够有效平息事态,助推案结事了,提高接访的成效。二是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于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明确领导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巡访工作,探索建立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工作新机制。对各类信访苗头,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协调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涉检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

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是减少涉检信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治本之策。案件质量存在瑕疵和缺陷是引发涉检信访的主要因素,只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在执法活动中要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办案过程中要强化对行政、民事案件的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在办理刑事案件件中,办案人员要提高证据意识,注重保证案件质量,并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完善案件监管机制,深入剖析执法环节中细微问题的处理情况,最大空间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与律师队伍的沟通与协调,引导律师发挥积极作用。

律师在涉检信访案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们既可以引导上访人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可以误导群众走上访、闹访之路。上访人心理上往往认为律师是帮助自己的人,因此会言听计从,而对检察机关的解释和说理,却很难接受。可见,律师的负面作用不容忽视,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律师的正面作用,减少非正常访的发生几率。2021年我院积极探索创新方式,联合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检律协作定期会商机智的意见》,推行以律师为第三方的特殊身份介入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息诉工作,为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开辟新的路径,收到良好效果。

(四)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稳妥处置终结案件。

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终结条件的涉法涉诉案件,依法终结后,应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向政府、信访等有关部门通报,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有关部门应不再受理批转。对依法终结的案件,地方党委、政府应建立稳控处理机制解决。在党委的协调、政府的支持下,整合公安、司法行政、乡镇政府、社区等各方面力量,按照属地原则,综合治理,做好上访人的稳控工作。尤其是对一些无理缠访、闹访的人,要依靠相关部门来依法进行惩戒,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对上访人合理的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手段,统筹解决当事人在生存、生活面临的困难,使信访案件实现真正终结。

(五)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树立正确的涉检信访观念。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等渠道,做好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理,让群众了解关于涉检信访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每年的“宪法宣传日”及“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到各个乡镇和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与群众面对面接触,收集社情民意,为群众解答控告申诉方面问题,接受法律咨询,矛盾排查化解,增强宣传效果。同时,要整合部门优势,坚持做到涉检信访工作全院一盘棋,信息资源共享,对群众提出的一些疑难问题,要经过探讨后有理有据的统一答复,避免多头答复,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区别性质,因势利导,依法公正地处理好上访问题,对无理上访、缠访以及破坏社会秩序的依法予以处理,以维护法律尊严。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四

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生活,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各项救助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当前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不仅存在于民政业务工作之中,更多的存在于对民政事业发展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领导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体制机制保障、法规政策保障等方面,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一般都是由于这些保障不到位造成的。正确认识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薄弱问题,是加快民政事业的发展的治本之策。

我们认为,当前民政工作主要有以下5个薄弱环节。

(一)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大背景下,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还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单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来讲,如果没有社会救助体系的支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没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石”。而且民政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对民政事业寄予了厚望,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近年来,民政工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高,但这种提高是表面的、口头上的提高,没有很多实质性的提高。一般认为,地位的提高应该是说得起话,要协调能协调;干得了事,要资金有资金,要人员有人员。而民政工作现状是要协调难协调,人员、资金没有保障,这主要是因为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要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距。首先,民政工作最主要的职能是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的帽子却带在劳动部门头上。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社会保险和优抚安置。社会保障体系的5大内容,民政部门有4项,劳动部门只有1项,但由于劳动部门有社会保障这块“招牌”,以致社会普遍认为民政工作主要是社会救助,是劳动部门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民政部门的职责与名称极不相符,从而引起社会认知的错位。其次,中央分管民政工作是副,各级政府分管民政工作是副省长,从政府领导层面上讲,就是弱势领导。近几年部里召开的会议基本没有国务院领导到场讲话,更没有政治局棠委出席。现在,各级政府需要落实的工作太多,都很重要。“工作重不重要,就看出席的领导”,很多民政工作本来应该是政府牵头的,却变成了民政部门一家的工作,这样上行下效,民政工作就变成了下级民政部门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而不是下级政府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导致民政部门在牵头协调时,缺乏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部门协调难以到位,特别是无法争取配套资金和机构编制。再次,有些民政工作职责职能不很明确,部门职能交叉。如基层组织建设,本是民政牵头,但事实上,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人大、组织、纪委、农办等部门都在争着管事,而那些部门在组织和协调中比民政的权威都显得大,这样,民政部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牵头作用日渐削弱。又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教育部门对贫困学生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只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但事实上,党委、政府对教育救助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视。因此,民政工作的地位与应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民政资金总量与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从全国来讲,“十五”期间民政经费支出占中央财政的1.89%,湖南2%左右。但从救助的对象来讲,湖南一年救助和支助的对象达600万人以上,占全省总人口的近10%,也就是说,只安排了2%左右的钱,解决了近10%的人的困难,这种资金比例与服务对象比例的巨大反差,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民政事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特别是民政对象的需求。湖南城市低保月补差66元,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特困户救助人均8.2元,基本起不到解困作用;农村低保还没有全面铺开,已开展了的救助标准也较低,这些都是由于民政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的,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民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现有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紧缺。近几年,民政工作增加了多项任务,而相对应的机构编制没有增加。如我厅低保处成立之初,只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编制4人,而近几年新增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多项任务,以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量的协调工作,工作量增加几倍,服务对象扩大几倍,而人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我省大部分市州民政局行政编制不到30人,却要承担大大小小60多项工作任务,导致有的工作只能应付了事,区县民政部门连应付都应付不过来。乡镇基层民政机构人员编制更少,事实上在乡镇落实的民政工作有近10项,而人员编制最多的也就2—3人,半数以上只有1个人,个别还没有专人,只有兼职干部,民政工作在乡镇实在难以落实到位。二是工作经费紧缺。一方面,原有工作经费就少得可怜;另一方面,新增的工作一般没有安排经费。有的地方为了开展好工作就只能变相的使用其它经费,甚至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干脆不开会、不协调、不指导,任其发展,以致有的民政工作在基层发展很不平衡,落实得也不好。三是设施设备普遍缺乏。以我省为例,目前我省民政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数量不够,整体水平不高。如现有乡镇敬老院仅能集中供养4万多人,而全省有五保供养对象45万多人,集中供养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现有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老年公寓)89所,床位8986张,而城市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有近30万人,远不能满足这些人入住的需要;现有光荣院150所,入住3514人,而全省有入住要求且符合条件的对象达1.9万人;还有11个市州没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个县应设而没有设立救助管理站。工作手段落后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有的县(市)没有必需的交通工具,更无救灾用车。如娄底市娄星区民政局,只有两辆超期服役的普通桑塔纳,救灾期间还不敢开到灾区,只能临时租车。还有的县级民政局的业务部门、乡镇民政所没有配备电脑,已有的还满足不了需要。许多基础信息和数据如低保、地名、婚登、优抚等都要从社区(村)、乡镇(街道)、县逐级录入汇总,如果基层没有这些设备,造成信息录入渠道不畅,影响办事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由于工作条件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基层有的工作做不好,想做好的也没办法做好。

(四)体制机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近几年,民政部门提出构建“大民政”格局,并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好的效果。但这种体制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与工作要求相距甚远,还局限于“小民政”的范畴。一方面,绝大多数民政工作还是民政部门在独立承担,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协调、保障、推动作用不明显。另一方面,部门配合力度不大,民政部门责权利不统一。突出表现是民政主管的资金民政做不了主,民政资金的分配非财政部门同意不可,有的甚至由财政部门拿分配方案。民政部门由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变成了监督部门,管事的不管钱,责权利严重错位,直接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使用效益。如部里规定救灾资金省里要在5天内下拨到市州、市州在5天内下拨到县(市),但事实上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本到不了位。还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村务公开、社区建设这一块,涉及多个部门,民政部门自己的工作都做得好,但其它部门的工作就不好调控,缺乏制约措施,这样一旦有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好,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受批评的还是民政部门。

(五)民政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民政工作执法任务重,虽然近年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相对于依法行政来讲,民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一是层级较低。民政部门的执法依据只有少数几个是人大颁布的法律,绝大多数是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权威性和影响力较弱。二是硬性规定较少。民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很少有可操作的硬性处罚规定,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三是立法空白点多。如去年以来开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市、县工作开展在先,中央、省的政策出台在后,各地都是在没有统一政策的情况下摸索前行,难免出现政策疏漏,待上级政策出台了,又可能出现上下不协调的问题,势必给基层工作造成被动。又如慈善事业,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应该由政府主导且大力推动。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涉及慈善的专门法律法规,势必造成慈善机构设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两个主要执法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非营利性的界定、基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民间组织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重程序性、轻实体性,可操作性不强。目前,两个条例与国家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一致的问题。同时,救灾救济、退役士兵安置、双拥优抚等政策法规都还不完善,需要政府自上而下进一步健全、规范。

上述5点是我们认为在客观上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的不利影响远远大于民政业务工作本身,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4点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关于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应定位于“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就是讲民政工作必须立足于为民政对象服务,代表政府切实做好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各项工作,这是民政部门的根本任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不能大力提倡社会化、市场化。在至少10年左右的时间内,为民政对象服务不是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能起很大作用的,还是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大社会”,就是讲民政工作中服务民政对象以外的工作,应该逐步推向社会,走社会化道路,民政部门主要在政策引导、协调和宏观调控上下功夫,而不要过多的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和部门干预,给予其充分的市场化、社会化的自由生存空间。另外,民政部门不能包揽太多的事情,对一些职能交叉、部门争权,而对民政部门又无关痛痒的工作,可逐步简政让权。特别是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慎之又慎,在民政工作已太多太杂的形势下,已不宜再新增民政工作,否则,民政部门最终会成为“不管部”,即“什么也管不了的部门”。因此,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应立足于5大块,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事务管理。

鉴于这样一个定位,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体制上应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而不是“政府主导”。党委领导,就是民政工作必须有一名党委棠委分管,这样协调才有力度,落实才能到位。政府负责,就是政府要有一名常务副职领导分管民政,民政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为民政对象服务所需经费,政府应足额承担,重要工作应由政府牵头协调,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效果好不好,政府应负起责任,为民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支持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民政工作要协调难协调,要钱用没钱用的困境,民政工作才能实现由“弱势民政”向“强势民政”的转变。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要提高财政支出比例。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关键靠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基础。有了钱,民政工作就好办,没有钱,民政工作就难办,这个问题在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目前,民政服务的对象占总人口的近10%,而投入不到2%,这也是有的民政工作难以再上新台阶的症结所在。因此,对民政资金的投入,要建立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要像教育、科技等经费的投入一样,有一个比例标准,在近两年内,财政投入民政资金的比例应该提高到5%以上,再逐年有所增加。二是要从根本上理顺民政资金管理体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民政资金应该由民政部门安排使用,有关部门只负有监管的职能,而不应插手民政资金分配使用,这一点不理顺,特别是到了市、县民政部门,民政工作将走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进”也“进”不得,因为对资金没有分配使用权,工作做不好;“退”也“退”不了,工作做不好,受社会和公众的指责。今后民政资金的下拨应由民政牵头,财政只能起到监管作用。三是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中央财政下拨资金时就应明确资金的0.5%—1%可用于补充工作经费的不足,这样基层工作才有余地,才有条件,才可避免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一是要增加人员编制。省、市、县、乡各级民政部门都要适当增加干部编制,以我厅机关为例,平均1个人管一项工作,到了市一级,平均一个人要管2项工作,到了县一级平均1个人管3—4项工作,到了乡镇一级1个人管9—10项工作,甚至没有专人来做民政工作。对此,需要研究解决人手紧缺的问题,特别是今后凡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先解决机构编制,才能开展工作,否则,民政干部的承受能力会达到极限,最终要出问题。在解决乡镇一级民政工作力量方面,要紧紧抓住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的契机,配好机构和人员,否则,一旦失去这次机会,基层民政工作将难以翻身。目前,我省在益阳市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调整后的96个乡镇(街道)全部统一设置“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1—2名干部,3—6万人配备2—3人,6万人以上配备3—5人,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和机构不稳定的问题,我们准备争取在全省进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全省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要分期分批为基层民政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十一五”期间,部里应考虑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市)民政局解决车辆、电脑等必要工作设施,为基层开展好工作创造条件,这也有利于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各级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要从上到下,分批组织各级民政干部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民政部门自己的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关心干部的成长和待遇,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较强能力、比较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四是要树立并大张旗鼓宣传民政干部典型。能在全国树立起来的典型不多,民政系统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个典型,非常感人,对民政系统干部起到了很大的教育作用,但宣传的连续性和力度不够。树立一个典型不容易,让社会永远记住一个典型更不容易。因此,要借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的契机,建立对民政典型的长效宣传机制,以此扩大民政工作影响。

(四)加强民政法规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加快民政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区,抓紧制定救灾、社会救助、慈善、区划地名管理等法律法规,同时抓紧修订一些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部里在提请出台法律法规时应注意提高法律法规的层级,尽量以人大的名义出台法律,一般也应由国务院出台法规,提高民政法规的权威和影响。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民政执法应明确强硬的处罚措施。同时,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制,对内对外开展执法监督,形成依法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嵩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北麓熊尔山、外方山之间,版土面积3008平方公里,56万人,县城距洛阳90公里,距省会郑州200公里,属国家级贫困县。由于版土面积大,人口多,且地处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贫困人口也相对较多。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民政对象31937人,其中:城市低保7100人、农村低保20338人、五保对象2833人、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1666人。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我认为突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人员少、编制增长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30多项,但是国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就嵩县而言,全县16个乡镇,大的乡镇配备2个民政助理员,小乡镇只有一个人从事民政工作,根本无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本职工作。

二是在2005年各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工作神圣而光荣。而目前乡镇的计划生育、林业、水利、司法等七所八站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唯独民政是合署办公。无单独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这种机制严重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从工作职能看,乡镇民政在本来工作任务就重的情况下还存在兼职现象,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安排的驻点包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突击性工作任务,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然而,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五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拿着手机、戴着项链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护稳定的一大难题。

综上所述,由于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紧缺,致使民政工作信息不灵,政策和法规宣传面不广,贫困对象救助不及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直接困扰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1、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才能促进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各级政府应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3、在乡镇恢复民政办或民政所机构,充实力量,稳定队伍。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各乡镇至少配备3—5名专职民政干部,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强化落实。

4、解决好县、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矗建议上级拨入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针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专门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培训,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举办民政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

6、改善办公条件。请上级考虑给乡镇乡民政所适当配备微机、打印机和其它必要的办公设施,使基层民政干部从传统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通讯靠“吼”、交通工具靠“走”、办公靠“手”的现实问题。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的起点,我们的工作总是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前进。经过前一阶段的蹲点推动,大家对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主要是:县乡党政领导对民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力量配备不足且“专职不专”的问题比较突出;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缺乏有力保障;民政政策落实执行力度需要加强。各工作组对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义也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普遍认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坏,事关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事关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必须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毫不松懈地抓紧、抓细、抓实,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紧,就是要抓紧时间、抓紧落实。从现在到年底只有几个月的时间,而我们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所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如果不抓紧时间、抓紧落实,就算有好的思路、好的规划,也可能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抓紧时间,要做到腿勤、嘴勤、手勤、脑勤,多走、多看、多听、多讲,多总结、多交流、多思考、多研究。要充分运用好“蹲点乡、抓住县、联系省”的工作方法,把基层“解剖麻雀”和高层政策设计结合起来,把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和整体工作全面考察结合起来,把系统纵向调研和相关横向调研结合起来,切实把准方向,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破除阻力。要敢于担当,拿出一抓到底的落实魄力,涵养善谋能成的落实能力,从抓加强基层民政的方案制定入手,全面彻底、步步深入,一直抓到部署实施、政策配套、协同攻坚、督察落实,取得成效。要分清轻重缓急,合理规划时间,妥善安排进度,让有限的时间发挥出最大效益。

抓细,就是要落实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各工作组要按照部党组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各地的不同特点,摸清实情、摸清需求,制定出台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思路、规划和措施。要把长远目标和近期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分解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如何开展,抓什么、怎么抓等提出具体要求,切实落实到人,抓具体、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从工作中发力,又要从规律上把握,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着眼于从顶层设计上来解决,对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善于从政策层面上来化解,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问题致力于从制度机制上来破解,切实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抓实,就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基层民政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到作风实,真正扑下身子,融入群众,以朝下看、往下跑、向下钻的拼劲,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调研实,扎实走访、深入调查,为加强基层提供可靠的依据;帮扶实,在充分调查摸底、听取群众意见、科学谋划的基础上,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健全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民政工作的绩效考核和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重点民政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要注重激发基层内生动力,上下联动,推动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委政府抓好民政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落实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建强机构规范抓、强化督导深入抓,真正把基层建好、把基础夯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各地成功经验,逐一补齐工作短板,切实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整体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到实处。

抓紧、抓细、抓实,既是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客观要求,又是推动工作深入进行的重要方法。既各有侧重,又辩证统一。我们相信,只要落实好这些要求,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就一定能把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开展得深入扎实、有声有色,取得丰硕的成果。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五

局属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化解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信访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我局的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大力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实现信访形势“三下降、一好转”(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三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以“信访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与和谐社会”、“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信访工作与党群关系”、“信访工作与人民公仆”等为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信访工作的认识,凝聚对搞好信访工作的共识,强化对发展信访工作的卓识。

3、健全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与办结配合机制,坚持把信访工作视为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来抓,局机关与局属各单位均应配备专(兼)职信访员,负责对来信来访的登记、承办、转办、督查和归档,注重信访信息的搜集、传递、交流和反馈。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4、建立高质量信访工作办结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信访处理情况,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专函,不准推诿、拖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案上报,办结率达到100%。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各类来信来访,要做到办有回声、问有答声,力争群众满意率95%以上,确保今年我局信访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6、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职责、明确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层层落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的工作,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首问制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妥善处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7、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反映问题及时解决,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设立局信访接待室,由局信访办牵头,各二级单位选定一名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任兼职信访员,负责对来访人员的接待处理。

8、建立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机制,主动加强矛盾排查,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

2020年1月20日。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六

下半年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政治机关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有力有效的工作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会议充分肯定了上半年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信访部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勇于担当尽责,加强对涉疫情等重点信访矛盾的综合分析和排查化解,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大量群众网上信访和来信事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对信访形势的趋势性预判性分析,及时梳理报送突出问题,为中央制定完善政策、防范化解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继续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狠抓源头化解和基层基础,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全力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各项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研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效果明显提升。上半年整体信访形势保持平稳向好,探索建立了重大特殊时期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形成了“多网访、少走访”的信访工作导向,为助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信访形势,要求下半年要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强化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切实提升办理信访事项质量水平。要全力做好涉疫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加强信访形势和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属地。要扎实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突出矛盾攻坚行动,抓紧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及早行动、及早落实、及早见效。要积极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落地见效。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理清信访部门工作职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机关党的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树起来、严起来,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担负的重大政治使命,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新的作风做好下半年的工作,以新的业绩展示信访部门新的作为。要有服务大局的政治站位,始终坚守信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按照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职责定位,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工作,切实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不断累积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来认识看待信访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来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时刻与党中央对标对表,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有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加强调查研究,勇于解决信访难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良好的工作业绩,体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信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担负起职责使命,发挥“头雁效应”,积极推动工作发展,形成恪尽职守、奋发向上、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严谨细致、务实快干,全身心投入工作,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在改革创新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手段新举措,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信访工作有新进步新发展。要有严格自律的执行能力,筑牢思想防线,坚决贯彻落实党规党纪各项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坚持有为有位的工作导向,强化正确的用人导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信访干部队伍,以优异成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范小毛主持会议。上海、广东、四川、陕西等4个省市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和国家信访局综合指导司、办信司、来访接待司、投诉办等4个司室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思鸣、林完红及机关处长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班子成员、有关业务处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七

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信访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建设平安和谐****”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信访工作,自觉融入****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化解积怨矛盾和利益纠纷,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本年度信访案件。

二、不断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及时上报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健全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在市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建立了市纪委-信访局-本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访信息资源共享、信访工作经验共享和信访工作动态共享,建立起信访工作快速反应机制。三是完善信访工作考评体系,为了提高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局将信访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干部和直属部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成为重要的考评指标之一,此举加大了文体系统内部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克服了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消极应付的态度。

三、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明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将信访工作纳入局务会议议程,工作人员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汇报信访工作,确保信访政策方针执行有力。二是积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把信访作为深入基层调研的主要工作内容,不断畅通基层员工、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三是做好信访回访工作。对于已经办结的信访件继续跟进了解当事人真实的思想状况,争取办结一件,彻底解决一件,尽量避免信访工作出现反复缠访情况。

今年的信访工作圆满完成,得益于市纪委、市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我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得益于信访工作人员的努力付出。然而,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我局信访工作质量还有提高的余地。

四、201x年信访工作计划。

明年,我局就继续努力做好信访工作有如下几点设想:。

为信访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我局拟在明年出台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为信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文体系统内部信访工作体系,推动直属单位信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打消直属单位员工和人民群众与上级机关、领导之间的隔阂,让他们更加信任系统内部矛盾纠纷处理机制。

(三)积极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局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直属单位和社区调查问题苗头,化解积怨,消除矛盾,减少信访事件发生。

(四)在系统内部开展一次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基层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八

如下:

乡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调整工作。坚持区域管理、分级责任、谁负责、谁负责、小事、大事、难题不出乡的原则。乡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案件,梳理分类,实现基础清晰、情况清晰,研究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方法。此外,还成立了一个特别的村法院,聘请了村里的法律顾问,并努力解决基层群众的矛盾。

二是深入调查,积极解决矛盾纠纷。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解决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以信访矛盾纠纷调查解决为有力起点,维护我国稳定稳定,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查解决工作,有效解决与群众重大利益有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和纠纷。在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提前预防,坚持早、小、标志。实现预防和解决纠纷的结合。其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合理需求和困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强烈需求,明确规定法律和政策,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监督解决。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可以逐步灵活解决,做好群众的沟通工作。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

针对今年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乡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乡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九

20__年,我乡的信访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县信访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坚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进灾后重建,以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切实把抓好信访工作、推进灾后重建、促进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维护安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振兴全乡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__年度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乡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一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工作采取领导负责制,落实专人接待上访者,落实各村定期排查可能不稳定因素。坚持信访工作例会制度;二是每月召开一次信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分析信访问题。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三是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实行“一岗双制”责任制;四是设定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专人负责接待,转办办结。

二、整合力量加强建设,量化标准,推进信访工作。

紫石乡整合了全乡维稳、综治、安全等工作部门,制定了工作制度,落实信访接待窗口,信访工作统一了标准,在处理来信来访方面采取办结制度,一年来,全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其中接受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1起,本级收受信访案件20起,按期处办结率100%以上,按期处结率100%。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抓好“三访”的控制工作。

一是超前防范,做好集体上访因素的排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四道防线机制,各村设有接访室,信息员,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二是狠抓农村基层干部素质的提高和作风的转变。三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四是抓本治源,夯实基础,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五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六是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增强基层化解集体上访矛盾工作。

四、加大力度,狠抓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查工作。

今年以来,狠抓了信访大案的查处,重点排查和控制了可能越级、恶劣上访人员,保证了节日期间我乡的安全稳定,特别是在高速公路、锅浪跷电站建设、国道318线工作推进中创造性实行了信访进企业,有效的解决了重点工程推进过程的信访问题,保证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建立了信访督查工作制度,查办质量和效率均取得了明显效果,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大信访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公民依法信访。

通过走村入户,召开户主会、发放宣传资料、点对点进行政策解释等方式,我乡使广大村民懂得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使全乡的信访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六、信访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以来,我乡在信访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与化解相结合、疏导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处结我乡受理的信访案件,妥善处理人民矛盾,推进了318线、高速公路、锅浪跷电站等重点工程建设,使我乡经济发展和工作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20__年,我乡信访工作顺利推进,在取得了很大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工作继续推进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信访服务队伍人员较少以及信访干部、村、组信访人员素质较低等问题,对于这些障碍,我乡将在20__年信访工作中加以克服,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推进。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

通过积极参加全局广泛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别是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和重温入党誓词、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活动。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有了进一步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深了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结合自身实际,边学边查边。

改,认真查找出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上级的部署,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促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完成本职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自觉学习意识差。通过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识到自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系统,理解和领会还不深、不透,在学习上还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满足于主观上坚定跟党走,积极为党工作,停留在集体学、活动学的水平上,主动地学习少,缺乏一种“挤劲”和“钻劲”,对理论问题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特别对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市场经济的规律性、法制性认识的不深,面对社会上的“一切向钱看”、“拜金主义”现象,感到迷茫,理想信念不够牢靠。

2、宗旨观念树得不够牢,服务意识不够强。自从入党的那一刻起,自己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左右铭,扎扎实实地为党的事业做了一定的工作。但对照先进党员的要求,认真剖析自己,共产党员的宗旨观念虽在自己的脑海里扎下了根,但在具体的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这一宗旨观念坚持得并不够好,特别在遇到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需要做出取舍的时候,有的时候“私”字作怪。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满足于满腔热情,缺乏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时别人提出的合法要求,能够积极认真地做好工作,周到服务,但个别时候,遇到问题时缺乏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这些虽是极个别的现象,但却反映了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还不够牢靠。

3、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方法不够灵活。十多年来,在局领导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鼓励、支持、鞭策下,自己在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任务。但认真剖析自己,在工作经验、工作方法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和不足,工作经验不多,工作中方法不够灵活,自己干得多,调动其他同志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同时,在个别时候,工作的创新意识不够强,满于现状,创一流、争第一的精神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的不牢。分析存在的问题,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学习不够,存在以干代学问题,学习不深、不系统。“理论是行动的先导”,不论担任什么工作,从事什么岗位,学习的问题都应是第一位的,不能用学业务代替学政治,用工作代替学理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必须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学进去,并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结合的文章做得不好。学理论,关键在于运用,其中最主要的是要学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学辩证法、方法论,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理论观点来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日常工作中,自己主动学习理论知识虽不少,除了集体学、活动学外,能主动学习一些新的知识,但学习仍停留在学理论上多,“应用”工作做的不够,学以致用上存有差距,这是也自身理论学得不好、不透,工作起色不大的主要原因所在。

三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得不牢。作为共产党员,从入党的第一天起,就应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为全人类彻底解放而奋斗终生的崇高信仰,为了这一信仰,多人革命烈士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了这一信仰,无数革命。

党人一代一代前赴后继,永往直前。通过参加学习,认真剖析自己,十多年来,围绕着这一崇高的理想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但与革命列士相比、与先模人物相比差距很大,归根到底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得不够牢固,面对社会上出现的“有钱万能、钱权交易”的丑恶现象,有时心中迷茫。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不够牢靠。

1、增强学习意识。把学习作为修身立业的根本,争做勤奋学习、勇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的模范。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自己,真正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综合素质。要认真学习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等现代科学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创新素质。要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纪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在实践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一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有所攀升。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二

让我们将事前的忧虑,换为事前的思考和计划吧。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乡镇信访工作表态发言提纲。

各位领导:

去年以来,我镇网上信访数量居高不下,网上重复访给全镇的信访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也给全县信访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这反映出我镇在破解网上信访工作方面办法不多、措施不力。痛定思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超常规的办法,系统谋划信访维稳工作,狠抓网上重复访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

重点关注网上信访事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定期召开信访研判会议,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群众网上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网上信访化解力度。

建立“网上信访首问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专案,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案件化解“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重点关注案件化解服务评价,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逐步提升信访服务水平。

三是突出典型示范,扎实开展信访“三无村居”创建活动。

压紧压实村级负责人信访维稳“第一责任人”责任,利用好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队伍,扎实开展“无到省进京访、无来县以上大规模集体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极端恶性事件及舆论炒作”的信访“三无村居”创建活动,塑造群众“信法不信访,信理不信闹”的浓厚氛围。

四是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访、闹访、缠访等违法行为。

充分利用“信访宣传赶大集”、“小手牵大手”家校联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打击非访宣传氛围。对借上访之名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非法牟利、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尤其是对挑头人员、幕后操纵煽动者,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各位领导,我们将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站位抓信访、集中精力抓信访、压实责任抓信访,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创河流镇信访工作新局面。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三

__镇位于__县城西南部,距县城__公里,__市__公里。镇域面积__平方公里,耕地面积有__亩,林地面积__万亩。辖__个村_个居委会,__个村民组,__户,__人。全镇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十公丰富。

__年,随着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交替出现,信访事项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此,全镇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机构和村级网络建设,严格落实各项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确保了全镇无一起集体访和越级访,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下面,我将我镇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创新领导体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1、调整充实了镇信访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人大副主任、政府副镇长等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把信访工作摆在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党委、人大、政府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格局。同时各村实行支书负责制,明确责任,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切实把信访化解到最基层。

2、实行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信访问题包案工作制。我镇根据农村工作现状和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除平时上班接待外,每月还安排领导赶场天接待日三天。同时实行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定领导、定案子、定解决日期的“三包”包案办法,及时处理和落实上访案件和群众问题,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同时也密切了镇领导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3、把信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镇党委、人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对做好信访工作认识到位,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一个大局中去认识,把它作为一个部门、作为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的主要工作去抓,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__年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_次,分管领导听取信访工作汇报_次,党政班子会听取或专题研究信访工作_次,主要领导亲自处理信访案件_起。如书记、镇长亲自处理__的灾情搬迁问题,__村级换届信访工作等。

4、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镇把信访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和职工、各村、各部门年终全面考核评比内容之一,年终严格执行,从而增强了全镇干部职工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二、加强信访基础建设,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全镇在镇村两级设立镇专职信访员和村级信访联系员,实行信访信息直报、月报等制度,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信息网络,切实拓宽了信访信息渠道。二是加大投入,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购置相关的办公设备,改善了接待环境,强化了信访职能。三是加强信访干部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全镇每年组织二次培训。

三、加大《信访条例》宣传力度,完善各项制度。

1、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和村干部会议学习《信访条例》;二是以村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学习《信访条例》;三是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手册、资料方式进行宣传;四是利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村寨和三个集市进行宣传;五是利用镇区电视广播设备和各村远教设备进行宣传。

2、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和信访人行为,我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制、领导接待日制、岗位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制,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制等,使全镇信访工作开展更顺利,更及时。

四、加强纠纷排查和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细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和信访矛盾不出村、不出镇奠定了基础。要求各村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对排查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镇信访办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及时组织人力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处理,切实把一些集体访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早、处理得好。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从根本上减少群众的重复访和上访。一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明确相关部门限期解决。二是对转交给相关部门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

总之,我镇虽然在信访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信访新路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把信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服务。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四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五

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了专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信访接待和矛盾排调工作。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乡”的原则。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群众反映比较突的问题、案件认真分析,做好梳理分类,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方法。另外,专门设立村庄法庭,为各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努力化解群众矛盾在基层。

二、深入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把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我乡安定、稳定的有力抓手,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首先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其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

三、依法办事,维护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值班制度。

针对今年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乡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召开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四、强化举措,形成防控结合良好局面。

乡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努力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努力畅通信访工作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处置信访工作的不正之举。确保我乡信访、稳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政治、经济、社会稳定。

民政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篇十六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1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

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

2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3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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