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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优秀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4-10 07:46:48 页码:10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优秀9篇)
2024-04-10 07:46:48    小编:zdfb

我们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将其应用到我们的方案中。制定方案需要做到具体、可行、有序和可量化。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实践中总结的方案案例,供您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教育公平”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及中纪委二次、区、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责任追究力度,完善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管理模式,根据县纪委安排结合我校工作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州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强化制度创新,狠抓制度落实,以“依法、快速、便民、优质”为主题,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一)通过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修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库”。

(二)通过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增强制度执行效力,保证制度落实,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建立健全防范腐败的制度体系。

(三)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自觉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一步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

(一)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15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清理(5月16日——6月16日)。

1、对现有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分析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否立足于有效防范和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涵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方面,制度本身是否具有严密性,制度的体系是否具有完备性,是否突出教育系统的管理特点,以及制度是否细化、具体、简便、管用。

2、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予以废除,对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库”(6月17日——7月31日)。在对现有制度进行系统清理的同时,对制度进行汇总、归类,统一编制廉政制度目录,形成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库”,并通过县政府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予以公开。

(四)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教育月"活动(8月1日——8月31日)。以“领导干部都熟悉廉政制度,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了解廉政制度”为目标,将学习宣传廉政制度作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活动载体。要利用政治理论学习、支部党课、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开展制度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制度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力求学有所成。

在教育活动中,要重点抓好“四个一”活动:一是领导班子安排一次反腐倡廉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并将廉政制度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二是校长书记党政部门主要领导讲一堂有关加强纪律制度建设的'党课,并组织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强化警示教育;三是对新任干部及其配偶进行一次以“遵守纪律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为内容的廉政谈话;四是对学校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有关廉政制度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五)查找问题、扎实整改(9月1日——9月30日)。通过观看电教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和民主评议等方式,认真检查单位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要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完善制度:一是以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一把手”监督管理的具体制度;二是以促进民主决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将管人、管钱、管事等权力纳入规范的操作程序;三是以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监督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四是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为重点,规范完善有关公务接待、严格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五是以强化群众监督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等制度;六是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完善调查研究、厉行节约、效能建设等制度。

(六)督查评估、总结提高(10月1日——11月30日)。围绕区州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围绕学校办公用品采购,草地绿化、后勤服务承包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权力集中的重点部位和热点岗位建立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和评估。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和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工作有机结合,重在形成长效机制。要以提高制度执行效力为重点,教育党委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二

20__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时私自刻印了两枚“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季某基利用该印章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平朔某煤公司项目部a、b负责人的名义,多次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季某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时,却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万元,随后便提起民事诉讼。20__年11月,季某基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东窗事发,随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基违反国家印章管理法规,伪造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结合其自首情节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延伸阅读: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0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由该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

接着。

第三个步骤。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第五个步骤,及时通报已有客户。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施工企业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注明生效条件的除外。

0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可被认定为建筑施工企业承认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建筑施工企业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自愿将建筑施工企业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建筑施工企业授权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答: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人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0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0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原建筑施工企业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责任人,并及时对该印章进行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0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证落实真伪。

0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更替时无印章交接和监交,小项目领导随身携带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建筑施工企业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不定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016、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专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业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业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业,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撤销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及时撤销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三

工作或学习上有时需要我们写上方案,那么关于制度体系建立实施方案怎么写呢?下面带来制度体系建立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推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一、总体要求

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探索对权力运行实施监督制约的有效途径。

内控制度建设要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形成完整的体系。

突出人、财、物等实权环节和实权部位,抓住容易产生违规和腐朽问题的风险点,重点强化制约和管理。

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界定权力

1、在去年对各类行政权力清理、确认、编制目录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回头看。

尤其是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权力进行进一步的界定,明确权力行使的依据、权力运行的规则和范围。

2、对涉及人、财、物和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职能进行合理分权,确保每项权力不重复不交叉。

同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以及审批—办理—监管、征收—办理—稽查、推荐—考察—任用—监督”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形成权力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二)优化流程控制

1、对每一项权力事项的分布、结构、重点及运行规律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明晰权力运行的轨迹。

2、修订完善权力内部运行流程图,既要注意对过去工作流程中冗余部分进行删除,又要注意对过去工作流程中过于简化、权力过于集中的部分增设环节,分解权力。

3、按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公开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加强风险管理

1、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每一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确定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上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政策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

2、针对每一个风险点形成风险化解预案,坚持把对风险的事前预防和事后矫正结合起来,并用制度形式加以固化。

(四)建立监控平台

设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过程控制,随时掌握有关权力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信息。

(五)强化制度建设

1、对已有内控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废止、新建相关制度,注重制度的可行性,制度与制度之间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体系。

2、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用权、乱用职权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3、严格实行问责,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来抓。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的一件重要工程来抓,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尽快作出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9月31日)

5月底之前,各单位结合政府信息的公开条例的实施,公开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6月下旬前明晰对风险点预警、监测、分析、矫正的一系列具体措施。

在这一过程中,要切实加大硬件和软件投入,同步推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7月底之前,完成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将修订完善的制度规范和风险点控制措施报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8-9月份,市纪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排定的每一个权力运行风险点和形成的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点控制措施、相关内控制度等进行审核把关。

10月份将内控制度和监管措施向社会公布,以便于群众监督。

(三)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推荐、评选、上报一批先进单位和创新举措。

适时召开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提出进一步深化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上海商学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紧密结合机关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和制度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制度建设计划方案。

一、思路和原则

(一)制度建设的思路

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四风”问题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

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二)制度建设的原则

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本次制度建设应遵循4条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四风”、改进作风的原则,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二是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简便易行。

三是坚持明确具体、管用长效的原则,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四是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的原则,不重复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

二、建设计划和任务分解

按照制度建设总体思路和原则,我们清理了近几年来出台的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制度规定共228项,其中:予以废止的42项,修订完善的132项,需要新建的54项(已新建9项,计划新建45项)。

(一)需要废止的制度规定(42项)

主要是根据中央和上海市委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总支实际,对文件规定执行适用期已过、所调整的对象或所设定的情况已消失等情况,经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讨论和研究,确定按照党委全面清理学校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废止。

(二)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规定(132项)

主要是与现行规定不完全一致,但个别条文修改后仍可执行。

(三)需要新制定的制度规定(54项)

一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已建立了9项。

二是根据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安排,结合机关总支实际,计划再新建制度规定45项。

三、组织实施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抓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是解决“四风”问题的治本之策,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

各牵头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牵头抓总、亲自主持研究谋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实。

各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人员力量,集中精力抓好制度规定的“废、改、立”工作。

(二)统筹协调,确保质量

各责任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相互沟通商量。

要坚持开门建制度,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学者论证评审等方式,充分听取师生的意见建议。

要统筹进度和质量,既要坚持时间服务从质量,又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取得制度成果。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行

要把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以制度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四

但是,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既关系到会计系统对单位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可靠性,又涉及到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性。

建立一整套适合领导如何管理和控制本单位内部经济活动的制度,对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和准确,改善事业单位的经济现状,在实际经济工作中有效地施行显得尤为重要。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提高教学服务效益,促进单位良好地运转,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的调节方法及措施,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目标定位在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和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适当的法规上。

其职能不仅包括管理层用来授权与指挥办公、教学、服务等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 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在本单位有效施行。

(二)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岗位责任制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科室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制度不是僵死的教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修订,单位的工作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都会引起制度的改变,单位应根据这些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各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也针对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内控这一管理手段正逐渐成为单位管理的核心与重点工作。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一、 基本情况介绍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成立于 1996 年 2 月,是 发起设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xx年 7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简称: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009。

自成立以来,本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结构,并持续完善 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在建立和完善内控和风险管理架构方面,董事会 层面设立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层层面设立了内部控制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日常内控建设管理机构风险管理部和日常内控监督评 价机构审计稽核部,形成了职责明晰、科学合理、监督有效的多层级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体系。

本行一直注重内部控制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建设,20xx年上市以来,编制并公开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 报告,并由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审核评价意见,20xx年开始逐步实施 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同时,实行 内部控制的工作预算,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各项管 理系统建设,有效地内控体系与本行经营需要相适应。

1、 制定了符合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搭建了能够与本行业 务规模、风险特点及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2、 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初步形成了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组成的内部控制机制;根 据“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基本建立了涉及各项业务事务管 理领域和覆盖所有的管理部门、经营机构和岗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时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程序和流 程。

3、 初步建立并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包括信用、市场、 流动性、操作、法律合规、信息科技、声誉与外包等风险在内的主要 风险进行持续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较好地实现了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

5、重视内控评价工作,制定了《南京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明确了实施内控评价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职责分工、评价指标、评分 依据、评价标准等;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设定了本行重大、重要缺陷 的认定标准;内控自评估范围覆盖到所有部门和经营机构。

从 20xx年开始董事会逐年对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进行审定,并聘请了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核实评价意见,按年度公开披露。

6、重视合规文化建设,持续两年开展了“内部控制和案防执行 年”活动,明确了“稳健、进取”的风险偏好以及审慎合规的经营理 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1、小组组成    组长:林复董事长     

 副组长:周小祺(分管风险与合规)。

 小组成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营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委员 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工作职责   

 (5) 选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二)职责分工及人员安排     

 1、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为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督促各业 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2、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部门为审计稽核部,负责组织检查、评

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各条线管理部门为本条线内部控制责任部门,负责本条线内 部控制工作。

4、各分行、中心支行为本机构内部控制责任单位,负责所辖机 构内部控制工作。

各级机构设立专(兼)职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岗,负责在本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推动本机构实施内部控制工作。

三、 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本行自成立以来一贯注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并将内部控制与日 常经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组织架构、管控机制、制度流程、工 具方法等方面持续改进完善。

目前,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完成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不断完善治理架构。

制定(修订)了《内控管理大纲》与 《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构建了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基本框架,明确董 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

(二)构建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

梳理全行各项业务流程与管理 流程,按照“流程银行”管理理念,对制度体系进行设计,形成本行 《内部控制体系文件框架及清单》,按照体系框架全面开展体系文件 编写和确认,全面健全制度体系。

 (三)引入操作风险管理工具。

制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操作风险事件及损失数据收集管理办法》、《操作风险与控制识别评 估作业指导书》、《操作风险关键指标设立与监测作业指导书》、《操作 风险报告管理办法》,并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识别评估、关键指标监 测、损失数据收集及报告等工作,充分运用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系统 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内控合规管理机制。

一是健全内控检查管理机 制,制定《内控检查管理办法》,明确检查与问题整改管理要求。

按 季开展操作风险滚动排查,定期开展“双查”,并不断强化问题整改;

三是规范案件防控工作,制定《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案件处置管理办法》、《内控与案防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内 控和案防长效机制,每年制定《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明确年度内控和案防管控重点。

 (五)搭建系统管控平台,不断提高内部管控与风险管理效率。

建立本行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信息系统(grc 系统),整合内控 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将内外规管理、检查与整改、积分与问责、风 险与控制识别评估、关键指标监测、内控评价等管控机制嵌入系统,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制度管理、检查与整改、积分与问责、风险识别 评估、关键指标监测等联动管控机制。

同时形成完整的内控合规与操 作风险管理相关数据库,为后续实现三道防线信息共享、深化递进管 理和相互联动奠定基础。

20xx年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内控合规管理架构体系     一是建立总行、分行(含中心支行,下同)、支行三级内控合规 组织体系,在主要业务部门和基层网点设立专职、兼职内控合规及操 作风险管理岗,明确不同层级内控合规及操作风险管理岗的岗位职 责,有效落实内控合规管理的各项机制和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二是完善分行风险及内控管理组织结构体系,明确分行内部控制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风险总监的工作职责和 运作机制,提出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的部门职责及岗位设置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发展规划部、 人力资源部    

(二)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流程管理机制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要求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确 定 20xx年度拟制定的制度清单,汇总制定《南京银行 20xx年度制度 制定计划》,并依托 grc 系统,动态调整、跟踪落实各项制度的制定。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二是根据制度制定和产品创新情况,定期调整《内部控制体系框 架及清单》和《产品目录》,持续更新、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三是为促进外法内化管理,制定《外法内化管理办法》,进一步 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及外规的收集、外规分析与归档、外规解 读、外规转化内规、外规控制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四是为持续规范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制度管理质量,制定《规章 制度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进一步规范制度起草、 审查、审批、解释等流程,确定统一、标准的制度模板,持续规范规 章制度管理。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五是持续开展流程优化工作,定期梳理流程优化需求,启动流程 优化项目,并对流程优化执行效果进行后评价。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三)进一步完善内控检查机制   

 进一步加强内控检查管理,要求总行各部门及各分行确定 20xx 年度拟开展的内控检查清单,汇总制定《南京银行 20xx年度内控检 查计划》,并依托 grc 系统,动态调整、跟踪落实各项内控检查的开 展,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问题的责任人进行积分管 理或问责处理。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四)进一步完善内控问责及内控考核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违规积分管理,梳理完善国际业务、投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积分标准,制定《20xx年度积分结果运用办法》,将 违规积分与分支机构、个人薪酬、评优挂钩,依托 grc 系统,动态开 展积分管理。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 理部门    二是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风险及内控管理评价工作,督促分支机 构健全完善风险及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全行风险及内控管理水平,制 定《分支机构全面风险管理评价办法》,《20xx年度分支机构全面 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计划完成时间:一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三是定期对各类违规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和问责处理,发挥问责的 惩戒作用,并及时发现制度流程缺陷,进行优化完善。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及相关条线管理 部门  

四是建立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洁从业风险点梳 理,持续开展员工行为排查活动。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党群监察部、风险管理部   

 (五)加强内控系统建设及 it 风险评估   

 一是上线运行“grc”系统,运用系统开展内外规管理、检查与 整改、积分与问责等工作,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适时升级维护, 不断提高系统运用效率,有效提升合规与操作风险管控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全年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状况,查找管理中存在 的缺陷与不足,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对信息科技治理、风险 管理、安全、系统开发、测试、维护、运行等进行有效评估,并针对 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效落实整改。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  

识,系统开展政策、限额管理、授权管理、经济资本考核、风险评价

管理、授信业务平行作业、经营主责任人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等一系

列培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工作。

   计划完成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七)持续推进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    根据本行《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规划》,制定《20xx年度 内控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内控和案防工作重点, 从制度流程、检查监督、体制机制、考核奖惩、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 规范,并强化对实施方案的检查监督,推动各项机制措施落实,持续 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整体提升内控和案防水平。

   计划完成时间:全年责任部门:风险管理部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内控评价机制建设。

多策并举,提高评价效率、 增加评价覆盖面。

一是修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增加对同业业务、 创新业务品种等的评价内容,将评价范围覆盖分支机构的主要业务领 域;二是将内控评价与非现场审计监控有机结合,通过日常监控为评 价工作搜集风险点。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审计稽核部  

   (二)强化常规审计结果在内控评价中的应用。

进一步完善专项

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后续审计工作,强化风险审计导向,提升审计

技术,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内控评价的重要借鉴因素,进一步提高评价

的效果和效率。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审计稽核部  

   (三)提高全员内控评价的规范性。

建设并持续完善 grc 系统 中的内控评价模块,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分支机 构使用系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提高工作的规范性。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审计稽核部  

   (四)强化《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结果的运用。

对报告中发现

的问题,排出整改时间进度表,并定期评价整改情况。

 五、内部控制外部审计工作计划   

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计划完成时间:二季度    责任部门   董事会  

  2、在内部控制审计进行项目启动与计划阶段,主要任务是:了 解业务目标,识别和评估主要风险,完成整合审计项目计划。

     3、在内部控制审计全面铺开工作阶段,主要任务是:了解和评 估内部控制测试,选择若干家分行进行关键控制测试,初步评价内控 测试结果;根据内控测试发现的控制缺陷,沟通整改措施,并根据内 控测试的结果更新实质性测试计划,对弥补性控制或缺陷整改进行补 充测试。

    计划完成时间:年底   责任部门: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4、出具报告阶段。

主要任务是: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结果 和报告,进行内部控制的实质性测试,出具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审核 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披露计划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对外信息披露的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信 息的披露工作。

       20xx年以来,本行始终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国银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内部控 制信息的披露。

    20xx年本行的工作重点是提高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质量。

按监 管部门要求,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及审核评价意见;及 时披露《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计划完成时间:20xx 年二季度   责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五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 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 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 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 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个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下同)、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 工作时间 考勤管理

一、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

第八条 考勤办法

一、 员工实行上午和下午打卡制度,夜间加班 、非工作日加班 和节假日加班均需打卡。

二、 特殊情况下未打卡或忘记打卡的,次日应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由行政主管在考勤系统补签,忘记打卡的在3天内申请补签方有效,超过3天未申请补签而无正当理由的作为矿工处理。

四、 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是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五、 公司每个月给每一位员工4小时的工作休息时间,用于必须在工作日处理的私人事务,但必须合理安排并事先提出申请得到批准。

六、 以月为计算单位,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

七、 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5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第九条 加班

一、 为了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二、 加班分为工作进度和工期的需要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增加工作或因工作需提前完成的临时加班和员工自由加班三种。

三、 加班时间规定:员工一天内在公司的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即可视为加班。例如,某员工早上8:30到公司上班,如果晚上加班超过20:30,那么这个时间就将被认为是该员工当天加班的起始时间,加班时间以不低于1个半小时为准。

四、 工作日夜间加班或周日加班的,在正常上下班后,还需进行加班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前或加班后给行政部留加班交代事由,提出推迟次日上班时间或安排调休。

五、 加班给予补贴,标准为10元/人/次,如加班时间至深夜公交停运后而需乘坐出租车的费用采用实报实销。

六、 非公司安排或处于计划内的加班视为自行加班,不享受加班餐补和交通费报销。

七、 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项目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可享受基本日工资两倍的待遇。

第十条 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一、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入需外出办公的应填写《外出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存档,或者在留言板上留言交代外出事宜。

二、 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三、 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回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

送行政部备案:

一、 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的标准=工资总额/30天/8小时

二、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的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三、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年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

1、员工在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五、产假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负责人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计划生育外的不享受有薪假期。

六、丧假

第十二条 旷工

一、 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执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为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法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三、自动离职的按员手册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 奖罚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2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休假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100元

记大过 罚款3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考勤制度实施细则(第二篇)

xx-x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 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

暂定冬季工作日上班时间为7:50—17:30(11:50—12:30为午餐时间)。

第六条 考勤办法

二、如遇到恶劣天气、城市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班的,应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或行政主管人员,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每月不超过四次,超过四次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三、,每次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

四、每月无故迟到早退累计四次以上的'给予口头警告,超过五次以上的给予书面警告,迟到早退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扣除职能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请假和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申请表》送行政部备案。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事假,但每月不得超过四天。

二、每年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的,将不享受年资待遇。

三、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下同)审批,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公

司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五、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

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行政部备案。

六、假期结束返回公司后应立即往行政部销假,未及时销假

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七、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旷工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2、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离职申请未获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4、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二、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三、自动离职的工资不再发放。

第九条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设立全勤奖,全勤奖每月奖励100元。

2、全勤奖的标准为:一个月内无请假、休假。

3、高温补助,每年的七、八、九三个月,每月补助100元。

4、工龄工资,为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工龄工资为50元,满二年为100元,以此类推,200元封顶。

二、处罚

1、处罚种类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小过和记大过处分。

2、两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等于一次小过,两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3、处罚标准如下:

口头警告 罚款0元

书面警告 罚款20元

记小过 罚款30元

记大过 罚款100元

4、上述罚款将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罚款所得用于公司的活动资金。

第三章 员工入厂及离职

第十条 入场和离职

一、新员工入厂试用 期五天,试用 期满未经录用者不享受工资待遇;学徒期十五天,每天三十元,学徒期满后即享受工序工资待遇。

二、离职

1、因公司原因辞退 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

2、因本人原因需辞职 的,需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 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期方可辞职。

3、自动离职的,按旷工处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机关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经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埂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内容

高埂镇机关考勤制度包括:上下班制度、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会议制度等五项基本制度。

二、目标督查

镇纪委、镇党政办、镇目督办自制度下发之日起,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每月底将本月基本情况汇总,按制度规定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交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每周机关干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由财政所遵照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当月兑现。

三、严格奖惩

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由目督办牵头遵照制度规定,对全年违反本制度规定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梳理,由镇机关干部考勤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严格兑现奖惩。

四、其他

镇政府招聘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无下村补助的人员,按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扣发工资待遇。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办公室加强组织各办工作人员学习,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各事项。原有考勤制度自行废止。

上下班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打卡)制度。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记为迟到;在下班之前未执行外出报告、无外出登记的记为早退。

1、上班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个人迟到或早退累计10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所有签字领取奖金的总额,下同)的20%。

3、以办公室为单位,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总次数在10次以上,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三)旷工1天,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旷工2天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旷工累计4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全年旷工累计6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40%;全年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5-4-27)规定办理。

(四)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时间不得喧哗、嬉戏、串岗、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等,不得在上班时间使用电脑下载电影,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持佩证上岗、举止端庄、文明用语,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不得在机关内吵架、斗殴。

1、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毛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以及使用电脑下载电影的,每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累计4次以上者,扣发当月下村补助。

2、全年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3、以办公室为单位,累计上述情况总次数达到10次以上的,扣减分管领导当月下村补助50元,扣减办公室主任当月下村补助30元。

4、在机关内吵架、斗殴,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待岗学习3 个月,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视情况再作处理。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到旅游景点、农家乐、茶楼、宾馆等游玩、打牌等被查处的,除按市上相关部门处理外,扣发全年目标奖。

(六)坚持“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有关事宜人员,要主动热情询问,认真负责引导介绍或办理,不得推诿和回避躲闪。若有意回避躲闪或推诿,影响我镇形象的,扣发当月下村补助;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年终奖金的20%以上。

(七)各部门工作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调动的,自调动通知生效之日起中层正副职干部就地免职,一般干部停发工资。凡拒不执行党委、人大、政府决定和工作安排的,是班子成员的向报告,是中层干部的一律免职,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学习一年,待岗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八)迟到或早退、旷工以及违反上班纪律情况比较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况予以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理。

外出登记报告制度

镇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外出(指离开镇政府机关,下同)工作以及在节假日离开邛崃,实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公示栏注明。

(一)正常上班期间因工作外出的,均须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按规定项目进行登记,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因工作在邛崃范围内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2、中层干部因工作外出半天以内且在邛崃范围内的,须报分管领导知晓;外出半天以上或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因工作外出半天以上的,须报镇主要领导知晓;离开邛崃范围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若各办(所、中心)全体干部因工作全体外出的,事前由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将书面报告交党政办备案。

(二)节假日期间外出到邛崃以外的,均须作出书面说明交党政办备案,同时按要求上报。

1、一般干部在节假日外出到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2、中层干部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知晓。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节假日外出邛崃以外的,须报镇党委书记知晓。

4、节假日期间,严禁各办(所、中心)未经党委书记同意自行组织集体外出到邛崃以外。

(三)外出未履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按照规定严格兑现奖惩。

1、外出未在《高埂镇机关干部去向公示栏》上登记且未返回镇政府机关的,按早退处理。

2、未履行外出登记报告制度的,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组织、纪律责任。

(四)全体干部要确保通讯畅通,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使用手机,尽量不要使用通信信号覆盖范围小的电话。外出工作超过通信信号覆盖范围的,应将电话呼叫转移到能联系上的电话,并向党政办报告备案。

因电话关机或无通信信号等原因而造成通信不畅的,第1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10元,中层干部扣3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50元;第2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20元,中层干部扣5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100元;从第3次起,每次在当月下村补助中一般干部扣发40元,中层干部扣100元,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0元。

同时以上情况出现3次以上(含3次),年终奖金一般干部扣发10%,中层干部副职扣15%,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扣20%。

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必须书面报党政办;更换号码不报,造成通讯不畅,影响工作者每次扣发当月下村补助50元。

值班制度

(一)参加值班工作人员为我镇符合条件的全体镇干部。凡男满55岁、女满50岁的干部可以不值班。大学生村长助理、抽调回镇上开展工作的社区干部均应按照值班安排开展日常值班工作。

带班领导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二)日常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为当日下午18:00至次日8:30;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当日8:30至次日8:30。

(三)、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值守值班室及值班电话,最早离开值班室时间春夏季(4-9月)为21:00、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20:30。确保值班电话和个人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夜间23:00至次日8:30带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平乐镇范围内。

(四)、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脱岗或请人代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要督促当天值班人员规范填写《值班记录》。

(五)、值班期间发现和发生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按照《平乐镇应急报告流程》上报带班领导及镇主要领导。

(六)值班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工作,按时到岗值班。如个人出现重大意外事件等特殊事件临时不能值班的,应自行主动协调好替代值班人员,并在值班前向分管党政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经书面审批同意,并自行通告替代值班人员后,才能离开;未经报告审批同意擅自不值班,或替代值班人员未到岗值班的,以值班旷工论;未经报告审批同意值班期间擅自离岗的,视为溜岗早退。

(七)值班迟到或早退1次,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的50%;值班迟到或早退2次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再扣发当月的下村补助5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除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外,扣发当月下村补助100元。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八)值班旷工1天,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值班补助和下村补助,全年值班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50%。

请销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的,以旷工处理;其中,病假必须有医院病情证明。

请假前,必须作好工作衔接。

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经批准的请假条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保存。

(二)请假程序

1、一般干部请1天以内假,由部门主任(即:各办、所、中心、下同)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2天内,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部门主任、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2、中层干部正副职请半天以内假,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长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领导、镇长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3、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请假,报镇党委书记批准。

(三)请假完毕后,请假人须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并向党政办报告。未销假的超期时间视为旷工。

(四)每月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50%,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发年终目标奖90%,请事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80%;请事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70%;请事假50天以上(含5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家庭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家庭出现重大意外事件(重大意外事件需提供情况材料,并经确认),需要协助料理的除外,但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婚丧嫁娶,严格按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若有违反,经市纪委监察局调查属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目标奖的20%。

(五)每月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只发当月下村补助的80%,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不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累计请病假30天以上(含3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95%,请病假40天以上(含4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85%;请病假50天以上(含50天),发年终目标奖的75%;请病假70天以上(含70天),不发年终目标奖。

患社保部门重大疾病目录规定的重大疾病除外,但仍必须执行审批手续。

(六)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人发[1996]7号)文件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因并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七)公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照中共邛崃组织部《关于安排干部休假的通知》(邛组通[20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劳动局《印发我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险[1981]23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制度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会议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抽烟、主动将手机调为震动状态,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二)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1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

(三)会议无故缺席1次,从当月下村补助中扣发50元;每月无故缺席2次以上,扣发当月下村补助。全年缺席累计4次以上的,取消年度评优秀资格,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全年缺席累计8次以上的,扣发年终奖金的40%。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六

为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务院医改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xx〔2009〕7号)、《关于印发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09〕4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xx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xx社妇〔2010〕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0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料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xx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xx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透过“xx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综合思考功能定位、职职责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透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到达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到达xx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资料,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四)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xx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09〕132号)、《xx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07-2009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透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带给,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贴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

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4、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透过提升管理用心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识并主动理解基本药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基本药物遴选增补、生产、配送、使用、定价、报销、结算、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立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内,确定我省增补药物目录遴选与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核我省增补药物目录。委员会由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立足省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09年全省30%地区、2010年全省60%地区、2011年全省所有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章:目录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

第五条: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必须数量的品种作为基本药物使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增补的数量和品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潜力、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状况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确定。具体品种主要从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取,确因少数慢性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范围内选取。省建立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负责增补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增补药物遴选的组织实施,审核省增补药物目录。省增补药物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步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状况能够提前调整,调整品种数量不超过增补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20%。

第七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除外。

第八条:省基本药物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原则,按照gmp和单独定价药品区分质量层次,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层次药品采取竞价方式,同一生产企业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实行差价比的规定,制定评标细则。透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和具有现代物流潜力的配送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中标(入围)的配送企业中选取1-2家配送企业带给配送服务。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因质量问题、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生产潜力不足等导致不能保证基本药物供应的,应予以调整。少数价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应不足或难以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生产,并由中标的生产企业委托中标所在地选取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方式由各省辖市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中标的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签订基本药物的购销和配送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付和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职责等资料。

第十二条: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储备制度,纳入现行药品储备体系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以省辖市为单位,在省公布的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中,严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gmp层次的常用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选取各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单独定价的原则上选取一个产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基本药物。

第十四条: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进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规定的过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药品。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必须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药物销售收入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收入额比例的方法计算。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制定。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六条: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务必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带给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第四章:基本药物定价、报销和结算。

第十七条: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省物价局依据统一招标采购价格,确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货款结算,逐步实现基本药物货款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结算。基本药物的回款周期不超过2个月。

第二十条:推进医药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信息,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使用结算平台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投入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具体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质量规范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配送,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验工作,对基本药物进行全面抽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药品监管部门。抽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不得向生产经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第二十五条: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医药产业发展、药品价格水平、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医疗管理、价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利害关系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是确保国民公平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必要条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建设。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卫生部“尽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精神和五指山市城乡统筹卫生工作的要求,根据五指山实际,特制定五指山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加快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基本药物是指能够满足公众基本医疗卫生保健需求,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实用方便的药物。建立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实现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资料之一。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一是要从源头上堵住虚高的药价;二是要减少和压缩流通环节;三是要控制药品的最终价格。透过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到达既要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又要有利于控制医药费用和不合理用药,减少药品浪费的目的。

三、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据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

(一)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9所乡镇卫生院、2所政府办的社区服务机构、农垦畅好医院及59个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二)到2011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透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

二是要完善基本药物价格核定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确定的基本药物,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构成统一采购价格。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三是要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单位,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四是要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五是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

六是要合理增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合理增补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以满足城乡居民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需求,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五、工作措施。

成立以市政府副市长朱洪为组长,发改、卫生、财政、药监、劳动保障、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指山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组织、管理、宣传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承办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子超担任。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2、遴选并制五指山市基本药物目录,并进行总体规划及部署实施;

3、促进基本药物目录与社会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相结合,并直接与药品供应挂钩;

(二)部门职责。

1、市卫生局:牵头制定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督促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从基本药物目录中选取使用药物。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按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配送的相关工作。

3、市人劳保局:探索鼓励医疗机构和居民对基本药物使用的配套报销制度。

4、市物价局:监督基本药物在使用全过程的价格运行状况,协调降低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成本的价格政策。

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阶段性分析汇总,互通状况,针对性解决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时报送市政府进行改善和调整。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整顿规范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治理价格虚高、有效抑制商业贿赂、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药品负担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是政府、企业、医院、群众四方利益的合理调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要求,用心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率,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13〕202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范围。

本着有序、稳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去年湾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划内设置的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统称为“村卫生室”),2014年5月1日开始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延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的分支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属本次试点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照执行。

规划外村卫生室仅承担基本医疗工作,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属本次试点范围。

二、工作资料。

(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为补充,并在市卫生局遴选后公布的基本药物品规范围内使用。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透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购、储存、分发药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务必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

(二)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统一招标价格销售,慈溪市过渡期药物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增收一般诊疗费。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增设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参合群众可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补偿70%,个人支付30%,非参保群众全额由个人支付。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费、检查费和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费。

(四)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政策。

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核定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一般诊疗费补偿支付比例为70%,基本药物补偿比例为40%。

(五)强化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0〕1号)要求认真抓好“四制七统一”管理,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重点抓好人员、财务与信息化管理。

1、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对村卫生室的投入,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实现公有化、标准化。同时各村(社区)要为村卫生室解决水电费用,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促进其发展。

2、人员管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把村卫生室用人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专业水平低下的人员进入。原则上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各社区(村)确因工作需要,对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原村卫生室医技人员根据自身状况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同意后,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留任,但留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各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包括公共卫生员)配备人数由各村卫生室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报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确定。

3、财务管理: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建财务帐目,村卫生室所有业务收入全额、定期上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代付药品采购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由各村卫生室自行缴纳。

4、信息化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建好his系统和统用就诊卡系统,做到凭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就诊、凭医保卡门诊补偿、电子化收费,基本医疗补助按使用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人数计算,在his系统中无记录的门诊人次不予补助。

5、医疗纠纷处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统一纳入共保体,实行第三方处置医疗纠纷的模式。具体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辖区内村卫生室办理宁波市村卫生室医疗职责保险,所需费用从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6、村卫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卫生室公共卫生经费、门诊基本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报酬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卫生局、财政局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村卫生室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市、街道二级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要求,扎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达标率到达95%以上。

(七)建立经费补偿保障机制。

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取消原每家3万元的工作补助,改为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进行补助,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市财政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每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算)12元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浒山街道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工作量、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统筹下拨。

2、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补助。

街道财政按每门诊人次8元的标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设立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基本医疗补助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实际门诊人次数进行补助,配套补助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群众对基本医疗的满意度、村卫生室依法执业与医疗质量检查状况统筹下拨。

上述两项补助下拨后,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并正常执业的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员)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由街道财政安排资金补足。对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显医疗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发生主要职责医疗事故的,不予补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3年10月):各村(社区)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召开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对村卫生室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调整。2014年4月29日晚8时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价格务必调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时在浒山街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三)。

总结。

评估阶段(2014年5月)。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补助到位状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街道相关部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浒山街道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苗曙露任组长,成员黄利达、严岳先、孙杰、胡君儿、楼庆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楼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状况后检查、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医改工作的重要好处,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推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的领导下,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管理力度,督促各村卫生室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村卫生室站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目前在规划外村卫生室工作,主动要求至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如条件许可,要用心吸纳,加强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卫生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补助政策,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可持续发展。鼓励村(社区、居委)根据自身财力,在免费带给业务用房,解决水电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卫生室发展后劲。

(四)加强督查,绩效管理。

街道将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纳入对有关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实行目标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街道有关部门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药品采购使用、门诊补偿、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与有关经费补助挂钩,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性和用心性。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七

按照环卫局的通知精神,我环卫站为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及时部署安排,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治理重点:环卫管理的主次干道、主次干道分支街巷、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火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

质量标准:路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头纸屑、无渣土瓦砾,隔离带内无垃圾、纸屑、塑料袋,城市出入口无积存垃圾。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由站长牵头,由业务副站长负责,各业务科室参与的层层落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派出专人进行积存垃圾的调查和落实,摸清乱倒垃圾产生的根源,分清责任归属,及时与相关责任人及环卫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和联系,相互配合解决垃圾死角和垃圾乱倒的问题。

三、对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暴露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每周两次对易产生反弹的位置进行排查,确保清理一处,治理一处,无暴露垃圾存留。

四、加强日常保洁力度,并延伸作业范围,将空调架下、墙脚处、配电箱、树坑、道牙、隔离带等隐蔽部位的垃圾清扫干净。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常清队做好垃圾散点的巡回清理工作。

五、加大乱倒垃圾整治活动,做好沿街门店垃圾上门收集服务工作,并由监督队配合开展垃圾容器进门店活动,争取每个商户配备专业垃圾收集容器,减少和消除垃圾乱扔乱倒现象。

六、提高数字平台案件处置效率和成果,将数字平台案件和治理脏乱行动统一结合起来,对暴露垃圾相对集中的地点进行及时督导和检查,防止发生反弹情况形成新的垃圾散点。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密度,形成质检员、科队长、主管站长逐级检查指导制度,进行常态化巡查,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确保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八、安技科及时排查所有环卫车辆、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加强对职工安全防护措施的教育、检查工作,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进行。

九、加强节假日值班,开通热线电话,保障公休日和双节期间的环境卫生质量。

三、时间安排

9月6日--9月9日为摸底调查阶段,清扫清运配合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死角及乱倒垃圾较为集中地点进行统计上报,明确责任归属范围,为下一步工作实施奠定基础。

9月10日--9月14日为重点突击阶段,清运队垃圾常清队对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便道、主次干道分支街巷等专业管辖范围内暴露垃圾及垃圾死角进行全面细致清理,并保证每日对散点垃圾的`清理及时到位。清扫队对主次干道两侧杂草、绿化隔离带、果皮箱等进行细致清理,确保道路卫生质量提升。

9月15日为站内验收日,对清理效果进行验收,及时就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9月16日--9月24日为全面治理阶段,对摸底阶段发现的所有垃圾死角及乱倒垃圾散点上报环卫局,与各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协调,督导、配合对各社区、城中村、小街巷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将治理活动向深度、广度延伸。

9月10日--9月24日期间,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清理,保证基础条件较差部位的环境卫生质量。

9月25日为全面验收阶段,派遣人员对辖区内进行第二次摸排调查,全面细致对辖区内所有垃圾死角及暴露垃圾清理情况进行统计核实,确保清理到位,无积存垃圾。

9月26日--9月28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与协调,巩固集中治理结果,控制垃圾反弹现象。

9月29日--9月30日为迎双节全面清理阶段,清扫清运对辖区内所有保洁街道进行第二次全面细致清理,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洁净、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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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八

一、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年级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45分钟,五六年级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二、禁止留午间作业。节假日适当增加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倡导开展每周一天无作业日,让学生自行调整放松,鼓励学生利用好时间,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或体育锻炼。

四、禁止教师利用手机布置作业,禁止教师布置需要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手机和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五、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及时批改、全批全改,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帮助学生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也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六、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争取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帮助中小学生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教师可在完成书面作业之余,安排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业指导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七、要提高作业批改的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要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八、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要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九、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十、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应及时加以教育,对学生重做、改错的作业要认真及时批阅,对作业完成优秀的学生教师应予以表扬。

十一、每月的'30日前后将作业本收齐,接受教研组长和教导处的查阅。学期结束将学生的全部作业本交教导处查阅后,归还学生保存。

十二、每学期,语、数教研组各产生2名优秀作业班级,经教导处认定,报校长室批准,表彰相关批阅教师。小学作业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一些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现就加强我校作业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1.把握作业育人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我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我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2.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我校要确保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我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我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我校教研组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5.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

6.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7.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8.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我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9.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教研组要指导教师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10.纳入督导考核评价。我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我校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小学阶段作业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红黑榜制度实施方案篇九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枝江市委要求,现就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回头看”的重点。

一是学习教育“回头看”重点:

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

二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领导班子达到5天、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

三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二是征求意见“回头看”重点:

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三是做好两项具体工作:

一看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群众满意政绩观”、“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等专题讨论等活动。

二看是否扎实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二)总结前一环节工作情况。要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我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简要总结报告报市委督导组审阅。

(三)检查和分析评估。督导组对我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督查,并对活动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会同局党组书记进行分析评估,并形成简要情况报告(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调研座谈和个别谈话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补课”、“补火”。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一)梳理反馈意见。在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局党组书记向本人反馈。

(二)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列举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重点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信谣传谣;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效率低;口号响当当,落实慢吞吞;庸懒散拖,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等问题。中层干部重点聚焦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服务受理不全,一次性告知不够,政策不清、程序不明、作风粗暴,为政不廉,执法不公等问题。党员干部要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找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诚心为群众办实事、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谈心交心。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下基础。

(四)分析问题。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综合各方面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深入分析,对每个班子和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意见,并向督导组反馈分析情况。

(五)谈话提醒。督导组要根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分析材料,结合掌握了解的情况,以及督导单位上报的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列出督导单位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和党员领导干部问题清单,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形成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通报和干部谈话提醒材料。通报和谈话提醒材料经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督导组向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提醒,主要听取党员领导干部自己查找问题的情况,并根据已掌握的情况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提醒一次效果不好的要进行再次谈话,直到督促和帮助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提高、突出问题找准。

(一)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重在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要对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

(二)党员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部分:

二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

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我市八条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配备秘书、家属子女从业以及选人用人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则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没有问题的进行明示。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禁抄袭照搬。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写成工作总结。

(三)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审阅的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所辖二级单位执法大队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局督导组审阅机关人员材料后,一般应在机关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送审。在审阅对照检查材料时要严格把关,看其是否真找问题、找准问题,是否深挖根源、开好药方,对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回应群众意见、没有抓住突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求进行修改;凡是态度不认真、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限定时限重新撰写,屡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各级督导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严格认真审阅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

四、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在会前一周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会前综合分析评估。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三)再次开展谈心交心。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交心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6月中下旬开始,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明确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上,市督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责令重开。督导组通报掌握的有关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主要包括基本评价、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五)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督导组督促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基本结束时,要将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要将参加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形成简要评价材料,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指导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全程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委督导组要全程参与我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第一组长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既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机关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党组成员参加并进行点评,加强指导。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章程,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一)一把手负总责。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作风建设新的坐标,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活动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对这一环节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在抓好本级活动的同时,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强化对联系点的深入指导,经常去、沉下去,解剖麻雀、全程指导,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在统一原则指导下,把握好推进节奏,不赶时间、不赶进度,确保每一环节都推进到位,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更加扎实。

(二)分级分类指导。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提出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防止一刀切、一锅煮。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有序推进这一环节各项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指导。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要安排精干力量帮助做好工作,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把关。主要是做到“六个不放过”:对思想认识上不去、不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的不放过,对查找问题不聚焦、走神散光的不放过,对自我剖析不深刻、没有触及思想灵魂的不放过,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大而化之的不放过,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对领导责任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不放过。

(四)边查边改。要对查摆剖析出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抓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早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整改成果有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舆论引导。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准确深入地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精神,报道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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