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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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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制(通用10篇)
2023-11-12 06:48:24    小编:zdfb

文学是一种艺术形式,通过学习文学可以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和文学鉴赏水平。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减少贫困和不平等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任务。以下是一些文化专家总结的传统文化传承方法,希望能为大家保留文化遗产提供思路。

服务承诺制篇一

组织部为认真履行职能,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组织部门新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体审批手续;负责市委委托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三)负责市委企业工委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

(四)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以及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抓好专家和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九)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核工作。

(十)制订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十一)对市级机关党的工作履行指导、服务、监督的职能。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1、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胸卡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工作人员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

做到不脱岗、空岗。

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倭,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来者满意而归。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服务承诺制篇二

xxx委组织部为认真履行有关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环境,特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一)加强民营企业主管部门班子建设,研究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建设,规范和加强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工作,探索和指导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营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发展、流动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正常指导,使民营经济党组织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做好对民营企业的引智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民营企业引进智力的需求信息,积极提供智力信息,为民营企业物色、聘请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织民营企业参加有关的人才交流及项目洽谈会,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和拓宽联系渠道,指导民营企业做好引智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人才问题,有针对性地给予支持与帮助。做好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牵线搭桥工作,使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能够为我市民营企业服务,从整体上提升民营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重视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发现、培养、选拔人才,在推荐、评定、选报省“333”、xxx“111”、xxxx“222”优秀人才时,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

(五)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对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投诉查处的力度,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对不落实政策和故意刁难阻挠经济发展的人和事加大曝光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当事人停职检查,并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等处分,努力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服务态度。

1、实行亮牌上岗。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切实履职尽责。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不脱岗、空岗,办事一视同仁、无亲疏远近之别。

3、实行首问负责制。凡首先接到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部门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到位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

三、违诺责任。

凡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以及服务态度不好的,情节轻微的,一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待岗;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离岗、待岗处理,同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部实行监督。

举报电话:

・・・・xx年11月。

服务承诺制篇三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发展软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施甸县服务承诺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镇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的制度。

第四条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一)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

(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

(三)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投诉方式;。

(五)保障措施及其他承诺。

第六条各单位应围绕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全程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制订服务承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服务承诺的兑现和落实负总责。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依据《xx镇行政问责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八条有制度第七条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问责,也可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6月30日起施行。

服务承诺制篇四

1、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忠于职守,优质服务。热情待人,文明办公,秉公执法。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坚决查处乱收费和管理不规范的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乱收费乱罚款。

3、实行对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开展救助贫困母亲的“幸福工程”和“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好对各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1)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不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或公开审批条件、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和工作时限等行为。

(2)违反规定程序或违反有关服务承诺等不规范行为。(3)违反首问责任制,不履行相关职责或推诿扯皮等行政不作为行为。

(4)违反一次性告知制度,拖延履行服务职责等行为。(5)违反限时办结制度,造成工作被动或失误的行为(特殊情况下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及时反馈的除外)。

(6)服务态度傲慢生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2、行政责任追究的种类:(1)批评教育;(2)责令检查、限期改正;(3)通报批评;(4)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一、行政执法责任,是指局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以下简称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规章及局有关规定,侵犯了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后果的。

二、有下列执法过错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调查:

(一)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办理的;

(四)违反有关规定,征收财物、摊派有关费用的;

(五)对举报、直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处理而不予处理的;

(六)行政执法显失公正的;

(七)违反法定行政执法程序,导致行政执法过错的;

(八)其它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从重处理:

(一)因玩忽职守、循私枉法、受贿等原因造成执法过错的;

(二)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的;

(三)屡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四、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机构或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检查、通报批评、赔偿相应费用和行政处分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查处;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评议监督及整改反馈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请特约监督员监督评议。在全旗不同行业聘请特约监督员,赋予其对全旗计生系统进行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二、广泛开展问卷调查。通过开展“下评上”“流动人口评计生”等活动,根据需要设计评议内容,向社会各届发放征求意见函,对局机关、服务站及基层单位的计生工作进行评议。

三、日常监督和评议。各级计生公开栏附近要设立群众意见箱,群众可根据被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随时进行监督或实施评议。

四、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局阳光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众评议的组织、监督工作。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股室或单位反馈。

六、各股室和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要做到能马上改的立即改,不能马上改的要拟定整改措施。同时要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在接到评议意见和建议15个工作日完成反馈。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对提出的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八、局阳光计生领导小组要做好整改和反馈的督查。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以及不按要求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服务承诺制篇五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提高县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适用本制度。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文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要实行挂牌上岗,阳光办公,诚实守信,公开去向和联系电话。接待服务对象和来访来电群众应文明、热情,做到个个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第三条办事效率承诺。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时,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时限幅度的应在最短时限内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办理时限。

第四条延时服务承诺。承办事项主办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内,当正在办理事项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短时间内能办理完毕的,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当公平、公正执法,遵守服务承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应耐心、细致地给予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应作好登记,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特事特办承诺。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凡涉及履行承担办理事项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日发现办理事项较多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预约,在中午休息时间照常上班,受理其服务事项。在节假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或办理事项的,应在节假日延时工作,为其提供服务,能够办理的,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受理后并与之约定时间。

第六条首查先行责令改正承诺。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发生轻微违规行为,依法可以不予以处罚的,先行责令限期改正违规行为,不实行停产、罚款等影响生产和涉及金钱的处罚,第二次检查仍未改正违规行为的再依法处罚。

第七条检查、评比报批承诺。凡是没有法定职能可对企业实行检查、评比的部门单位,在组织各种检查、评比前必须报县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公室审核,确有必要开展的应以县政府名义实施,必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才可实施,严禁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同一法定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进行多项检查的,必须合并检查。

第八条“一门式服务”承诺。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职能的部门(单位)必须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其服务窗口一律实行首席代表制和领导定期审批制。对不需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核准审查办理;对不宜授权首席代表办理或者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部门(单位)领导每周抽1-2天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定期审批办理。

第九条投诉快查直处承诺。部门单位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建立了网站的要在网上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到企业或群众投诉,要即接即处,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投诉查实的要根据《××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监察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承诺制篇六

下面是本站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近年来,**区新华书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己任,以服务教育教学为重点,积极配合“科教兴区”战略,充分发挥整体优势,锐意改革,团结奋进,卓有成效地服务全区各项工作,是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广大读者值得信赖的图书发行主渠道。

当前出版市场良莠混杂,非法、盗版出版物充斥市场,盗版教材、教辅现象严重,给渴求知识的青少年心灵上留下一抹阴影,使望子成龙的学生家长忧心忡忡,给广大的教育工作者不必要的干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教材教辅发行的正常运转,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为创造平安文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读书氛围,**区新华书店进一步搞好优质服务,向社会承诺六项服务。

守法经营。树立优质正版精品意识,净化出版物市场,绝不经营违法、倒版出版物。积极认真负责地向学生家长推荐受到老师和学生认可的、省教研室知名权威编写、且经过区教辅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的优秀教辅读物。

坚持自愿原则。向学生或家长推荐的教辅读物征订意见反馈单,由学生自愿选购。但学校不搞统一征订,又因计划性、时效性强,书店不可能大量备货,只有实行预定制,才能确保新学期学生有书可读。

规范经营。新华书店将在每一所学校设立教辅资料代办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规范操作程序,由书店委托的代办员和书店工作人员共同服务。

服务到校、送书到校。新华书店将确保教辅读物课前到书。做到对学生单独发放,单独收款、单独开票,服务到位,公开透明。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和老师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新华书店服务措施、服务质量等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措施。

文明经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对象明确,服务意识科学,服务技能熟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塑造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做出贡献。

[附另一篇]。

一、图书质量服务承诺:凡在市新华书店所属门市部购买的书籍,读者在一个星期以内如有发现倒装缺页,均可退换(以售书章或发票为依据)。

二、售书服务态度承诺:营业员佩证上岗,主动热情介绍图书。若发现营业员问而不答、冷、硬、推、顶或使用服务忌语,或与读者发生争执,可向市新华书店总经理室投拆,每次给投诉者奖励20元书籍。

三、单位集团购书服务承诺:福州市区内单位集团一次性购书3000元以上的,可以应要求送书上门。

四、特殊服务承诺:凡在全国新华书店经销的图书,本书店暂缺的,如读者需要,均可负责代办邮购。

五、服务道德承诺:读者在开架的书店内可以自由翻阅各种图书,书店营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读者翻阅,或以其它理由强行推销。违者,每次索赔5元。

六、收银服务效率承诺:收银员实行唱票、限时服务,收找数目准确无误,杜绝假钞。如找款发现属假钞,按面额加倍索赔。

七、服务时间承诺:市新华书店所属门市部均向读者公开营业时间。凡不按规定时间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超过5分钟的,每人次索赔1元。

八、服务环境承诺:营造卫生整洁、恬静温馨、文明服务的购书环境。

服务承诺制篇七

社区工作人员在接受群众咨询时,一次性告知清楚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办理成功。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正。

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受理项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

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好处、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

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服务承诺制篇八

社区离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年初要结合离退休干部特点制订出学习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学习内容。

2、学习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3、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其他学习内容。

三、学习形式。

政治理论学习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和参观考察相结合,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重在讲究学习效果。

1、个人自学。要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的自学内容,认真进行自学并做好读书笔记。

2、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要明确学习内容、研讨主题。

3、采取报告会、座谈会、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征文活动、试题答卷、演讲比赛、通报情况及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多种学习方式,增强老同志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公布“四就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电话,方便离退休干部联系。

2、对离休干部一月至少登门探望一次。

3、对单独居住、日常无子女照顾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一次登门探望。

4、对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做到一周两次登门探望。

5、春节、中秋、重阳节要对离退休干部进行探望。

6、探望时要认真收集离退休干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社区为老干部服务工作。

豫苑社区离退休干部就近发挥作用制度。

1、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

2、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

3、积极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平台。

4、大力宣传老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

5、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激发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1、“四就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适时开展文体活动项目比赛,积极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文体活动项目。

3、对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和情趣,能够坚持正常文体活动的离退休干部,要给予积极支持。

4、利用现有的条件设备,坚持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集中组织与分散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文体活动。

5、文体活动要注重普及性,尊重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

6、注重培养文体活动骨干,充分发挥文体活动骨干的作用,以骨干带动本社区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的开展。

服务承诺制篇九

为深入践行市政公用局"与民贴心、待民热心、让民舒心"的"三心"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对外服务水平,提升用户对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品牌化服务的社会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户的抄表收费工作。

2、收取燃气保险费、xx热电集团和泰能热电公司用户的供热费。

3、协助做好自来水、燃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业务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1、严格执行《xx市城市供水条例》和《xx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2、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抄收服务规范,态度和蔼,语言文明,着装统一,挂牌服务,行为规范,妥善处理抄收问题。

3、抄收员应严格按照营业站制定的月《抄表计划进度表》。

进行抄表收费工作,提前三天张贴《抄表通知》。用户不在无法入户抄表,抄收员应在三日内进行抄收回头表工作。

4、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开展进社区访客户等公益宣传服务活动。

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在对外服务过程中,确因单位及员工自身原因给用户造成误解、不满的,须向用户赔礼道歉,并按《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奖惩办法》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对违背上述承诺的,可拨打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或xx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反映或投诉。

xx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电话:

xx市市政公用局热线电话:

(二)对不涉及第三方认定的服务责任投诉,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联系用户进行沟通,4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用户。

(三)xx市市政公用局设立社会服务责任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监察室),负责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服务承诺制篇十

一、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塑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就是以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通过公开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机制。

三、落实服务承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的原则。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四、明确服务内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都要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能和服务项目。

五、规范服务承诺标准。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和具体的行业标准,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准和质量标准。

1、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挂牌上岗、行为规范、态度要求、满意率等)。

2、办公场所、服务大厅的环境标准(设施标准、公示内容、卫生标准、标示要求等)。

3、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

4、预约服务电话,全天候受理职责范围内的预约服务事项。

六、要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每个行政许可项目,要公开办事依据和办理流程及所需手续,承诺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七、建立健全投诉、查处与责任追究。各单位要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程序和查处机制,对于没有达到承诺标准的事项要建立责任追究和违诺补偿机制,保证服务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持续提高。

八、加强对服务承诺制的组织领导,围绕服务承诺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服务承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指导。

一、公开范围:本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要实行政务公开。

二、公开内容:凡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相关的事项,都应予以公开。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要根据部门业务特点,与具体业务相结合。主要包括:

1、办事机构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服务标准、办事结果、办事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赔偿标准等。

2、办事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应办理的手续。

三、公开的形式:

1、通过会议、文件、通告等方式公开;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建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办事卡片等形式公开;

4、通过网上信息公开;

5、服务窗口单位,都要创造条件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挂牌服务,以利于公众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职责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制订出每位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权力、责任和奖惩的规定,做到任务到人、权力到人、责任到人。

二、岗位责任制一经确立,所有工作人员都须严格遵照执行。

三、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1、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具体职能业务和必须完成的任务。

2、工作权限。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在审批、执法、管理、服务等业务工作以及其他方面所应行使的权力。

3、工作标准。必须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及标准要求。

4、工作责任。明确规定岗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行使工作职权时在政治上、行政上、法律上所应负的责任。

四、结合岗位责任,明确、具体地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会议、财务等各项机关管理制度。

一、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机关要对外公布值班电话或举报投诉电话,在工作日和值班时间内,必须严格做到按时对外办公,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停止或拖延对外办公。

二、工作人员相互补位。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凡涉及直接对外办理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的科室或岗位,在工作日内要实行“a、b角制”。每个职位都要明确a、b两个责任人,当a角因出差等原因不在位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并行使与a角同等职权的b角负责受理各项业务。

三、业务工作不间断。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凡涉及直接对外办理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的,必须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办事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对外办理公务,不得以各种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

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各部门对来咨询、办事或打电话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的,接待受理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其他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二、当事人到部门办事,第一个被咨询或打电话问到的人为首问负责人。

三、首问负责人负有自始至终为办事人或来电者导向服务的责任,对来人或来电者要热情服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不办。

四、首问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负责。属于咨询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结;不符合规定的按否定报备制度处理。职责以外的要亲自引送或转达到相关岗位及相关人员,直至完成接办任务。不属于本部门的业务及事项,要明确告知对方办事机构及名称、地点。

五、首问负责人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态度冷漠、刁难、扯皮,甚至发生口角而引起当事人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的。

2、拒绝受理或借故拖延办理时间的。

3、对问题处理不当造成投诉或上访的。

4、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被上级部门公开批评查实的。

5、违背原则、政策、程序答复或办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良现象的。

一次性告知制度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单位和群众到部门咨询、办理有关事宜,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手续、时限、收费标准等应该告知的制度。

二、单位或群众到部门办事时,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即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对来单位咨询办理业务或需要补办的对象,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填写《一次性告知书》(见附件)。

四、办事人员所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不能一推了之。

五、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实行登记备案或书面请示报告的制度。

二、经办人员对报办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应及时书面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请示报告后,应及时书面提出处理意见。

四、经核定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申办单位或申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申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办人。

六、申办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申办材料的,应当退还,并需签收备查。

七、经办人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服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办结有关事项的制度。

二、限时办结的内容:

1、机关公文应规定办结时限。

2、单位或群众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提出的咨询,应在承诺规定的时限内解答或答复。

3、对下级单位、群众团体、群众要求协调解决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

4、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或限时办理的事项,应明确在几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为确保限时办结制的实行,各单位要采取多方面措施,提高机关效能,缩短办理时限并严格按照对外承诺的时限办结。

四、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实行联合并联审批,无偿帮办服务。

五、需报上级审批的,由对口部门派专人全程跟踪服务。

六、企业急需在双休日、法定假日或八小时之外办理的事项,可提前与部门预约,相关部门须妥善安排,及时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随到随办、登门帮办。

七、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限时办结内容,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效能考评的对象是本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行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全县的效能考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的效能考评由各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效能考评的主要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情况;

2、依法管理、履行职责情况;

3、服务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作风建设情况;

4、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情况;

5、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效能考评与年度目标考核直接挂钩,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检查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平时考评:各部门单位每月对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服务情况、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情况、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考评。

2、专项集中考评:各部门单位对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定期组织阶段性监督检查;采取组织评估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评议。

3、年终总结考评:各部门单位年终组织评估、民主评议,对全年考评情况评定等次。

4、各部门单位对效能考评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定期进行通报,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5、年终总结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效能考评情况存入单位档案,作为衡量工作业绩、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责任追究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工作补位等制度,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依据《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二、“有效投诉”的认定,可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定以及部门、行业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认定办法。

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的,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投诉人直接向县纠风办投诉的,县纠风办在受理并调查核实后,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县纠风办对群众的有效投诉,可根据有关规定,建议当事人所在机关或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五、行政机关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制度,办事手续繁杂、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效能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纠风办责成整改,并要求该机关负责人说明情况,提出整改计划,并限期实施;严重违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县纠风办可以建议其上级主管单位或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部门、单位因违反优化发展环境制度被县纠风办通报批评的,该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受奖等资格。

六、受责任追究的责任人对责任追究的认定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县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七、各乡镇、各部门对违规人员的处理,要及时报县纠风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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