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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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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8篇)
2023-11-11 18:28:23    小编:zdfb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不同的解决方案,并评估它们的优缺点,以便能够选择最适合的方案。方案需要考虑到可能的资源限制和预算约束。拜读一些成功企业的方案案例,从中汲取经验。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一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安排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此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二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正常反映教学信息,客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审,对教师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从而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考核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等提供基本依据。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繁复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实效,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价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借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3、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充分考虑从不同角度与不同层次进行综合性的评价,要特别注意对教师的师德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管理的评价及整体教学效果的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当前学期全校所有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即包括教学全过程及学校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一体化教学课程等。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各院部成立由院部主任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考核内容。

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主要由领导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部分构成。其中领导评教占20%,同行评教占40%(其中同行听课占30%,教案和作业批改等占10%),学生评教占40%。

1、领导评教。

领导评教由领导根据听课情况和被评议教师的日常表现进行打分。领导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2、同行评教。

同行评教由本院部教师通过检查被评议教师的教案、随堂听课(纯实验教师主要检查实验准备和实验过程)以及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批改等情况的检查进行打分。教案检查主要从教案的格式和内容两方面进行评价;随堂听课主要从授课教师的教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并给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课后作业或实验报告的检查主要通过作业布置量、学生完成情况、作业批改情况以及成绩记录情况等几方面进行打分。

3、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由被评议教师授课班级的全体学生通过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水平以及教学效果进行打分,并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授课教师对自己的授课质量进行改进和提高。没有使用xx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个别院部,可按照同样的评教标准,通过手工的方式评教后再进行汇总。

(二)考核方法。

学校对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评议均给出了固定的评议内容和分值,各单项评议满分均为100分。单项评议结束后,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教师的各单项得分,按照领导评议占20%,教案检查、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占10%,课堂教学(或实验准备及过程)占30%,学生评教占40%的比例折合分数,得出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情况,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要对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格次确定每一位被评议教师的考核格次。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最后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当前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者,不论其最后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任课教师,立即停止其授课资格,由院部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限期整改提高。一学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后,重新进行教师授课资格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取得授课资格。若三年内有两次考核不合格,需调离教学岗位。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的考核结果及格次比例无误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

该考核评审活动依托学校的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装入本人业务档案。

该考核评审活动根据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原则上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各院部要将本部门(包括在本部门任课的校内兼课人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所有被评议教师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报教务处。《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综合评审表》每人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院部存档,其余原始评审资料由院部妥善保存备查。

鉴于会计学院、远程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的特殊情况,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各自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报教务处备案。但其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结和考核格次的控制比例,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三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切实有效提升区域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浙教研〔20xx〕101号)《温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温教评〔20xx〕107号)精神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发展、科学规范、统筹协调”原则,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形成规范、科学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有效提升瓯海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以温州市教育质量“四维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不仅关注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也关注对学生品德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学习生活幸福感的评价;不仅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水平,也关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发展水平的相关因素。构建学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基于指标体系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等。

具体来讲,区域学校逐批推进,三年后达到100%,比例如下:

20xx-2020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25%;

20xx-2021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35%;

20xx-2022年,推进学校占区域中小学校数的40%。

通过三个层级分三年逐步推进,每所学校参与周期不少于2年。

(一)第一层级:区级层面

根据区域实际,确定以促进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的美好评价主题,统领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确定5所左右基地学校作为示范引领,并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形成区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特色。

(二)第二层级:基地学校层面

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确定5所左右区域评价改革基地学校,基地学校必须是在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方面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比较成熟的研究成果,能在区域评价改革工作推进中起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第三层级:其他学校层面

以三年为周期,分三批确定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学校。推进学校必须是有评价改革的主观需求和自主意识,能围绕区域评价改革主题内容,在基地学校引领示范下,开展学校评价改革。

(一)区级层面

在全面推进县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过程中进行价值引领、统筹协调和技术帮扶,包括总体策划、指导实践和深化研究等,具体为:

1.制定区域全面推进的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建立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名单和工作机制。

2.撰写各阶段区域推进活动记录单、过程性推进成果报告和推进结题报告。

3.为各推进学校搭建交流学习平台,每年组织推进学校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学习;组织专家对推进学校项目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项目论证;每年对推进学校开展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性指导,项目结束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成果提炼指导培训。

(二)基地学校

要加强自身已有成果的深化研究和推广研究,在此基础上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对推进学校实现理论引导、技术输出和实践指导。

1.成立以校级领导为组长、教研、教科参与的领导小组,并确定至少1名负责人,专项负责学校评价改革推进工作。

2.制定基地学校对推进学校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帮扶总计划书和分阶段计划书,明确帮扶目标和任务,确保基地学校能持续、深入的参与指导与帮扶。

(三)其他学校

要积极、主动、常态化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1.组建校级评价改革团队,由校长担任第一负责人,根据评价具体内容确定具体负责科室,配备1-2名专兼职校级评价员全程深入参与,确保推进过程中的人员稳定。

2.做好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顶层设计,建立明确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实的方案计划书,明晰实施路径和实施措施。

3.借鉴基地学校实践研究成果,将学校评价改革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有效整合、协同推进,实现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校本化改进与突破,确保评价改革在学校常态化、持续性、深入开展。

3.有明确、详实的过程活动记录单,中期成果报告(或相关研究案例)和结题成果报告。

(一)加强组织保障

区级层面成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域评价改革推进工作。成员包括督导、体卫艺、研训、信息、装备等处室(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域以教育局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落实经费保障

推进学校要将学校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之中,确保该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三)强化专业保障

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在培训学习、活动交流等方面向相关学校予以倾斜;教师发展中心还将在课题立项、课题成果评比、论文推荐等方面为各校提供专业指导,为各校提供项目研究成果展示的资源和途径,包括成果展示会,媒体报道、论文发表、书籍出版等。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五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实施新课程中突现出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教师、学校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一)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促进课堂教学改革。

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课改向纵深发展。

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在遵守教学常规的前提下,创新教学方法,应用有效的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进行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一)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过程管理的监控,结合各项指标内容评估结果的分析,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二)随机抽查与定期视导相结合原则。

教育局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视导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进行评估。

(三)自评自查与市级评估相结合原则。

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采取学校自评自查和市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教育局制定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师不断发展,便于操作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法和程序,使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一)过程性评估。

分重点评估围绕学校发展和课程实践中遇到突出问题的研究情况。

(二)效益性评估。

效益性评估主要包括教育事业发展、学业水平达标情况、教学效益提升情况三个部分。教育事业发展情况重点评估学生流失率;学业水平达标情况重点评估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两个方面;教学质量提升情况重点评估在原有基础上教学效益的纵向提升情况。

(三)发展性评估。

发展性评估主要包括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及发展成效两个部分。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及实施情况重点评估学校自主发展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实效性和学校自主发展规划实施成效两个方面;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及发展成效重点评估学生特长发展培养计划和成效以及体育、艺术等特色活动开展情况等三个方面。

过程性评估满分为100分,效益性评估满分为100分,发展性评估满分为40分,总分为240分。在评估中根据各项评估要点,学校先进行自评,然后教育局复评。评估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具体分值为:达标(192分以上)、基本达标(191~144分)、不达标(144分以下)。

(一)校级评估。

校级评估每个学年至少进行一次,根据评估细则查找学校存在问题,并提出学校下一步整改与努力的方向,撰写自我评估报告,向市教育局汇报。

(二)市级评估。

市级评估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从过程性评估、效益性评估、发展性评估三个方面进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随机听课、随机抽测、查阅资料、教师访谈、学生问卷等方式进行评估,对学校作出综合评价,给出教学建议,对教学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

(一)成立评估组织领导机构。

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涉及到各个学科,业务性很强,教育局成立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指导评估工作。基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教研科研等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建立科学的结果运用机制。

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六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学子们勤奋读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项设置。

1、初中。

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8000元、7500元、70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6000元、5600元、5200元、48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4100元、3900元、3800元。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综合评价排位达到18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综合评价排位每进1名(计算到全县排位13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奖励方案,并于20xx年1月报慈善会平山办事处备案。下同)。

2、小学。

中心小学校本部、洋潭学校小学部、石塘学校小学部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3500元、3400元、33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2500元、2400元、2300元、2200元。其它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4300元;获县二等奖,人均奖励3400元;获县三等奖,人均奖励2300元。如果全镇小学获全县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奖10万、7万、5万。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的学校,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学校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100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每进5名(计算到全县排位70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二)优质生源奖。

1、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10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减去进入全市前100名的)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2、全镇各小学学生六年级统一考试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三)学科优秀奖。

1、在高中招生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参考率达按县教育局要求,一分三率排位的和除以4)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3名、4-7名、8-12名),按该科教师总人数,按上述(一)1项的标准金额60%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2、在全县六年级统一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9名、10-30名、31-66名),按该科毕业班教师总人数的50%,按上述(一)2项的标准的60%金额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四)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班主任奖。

按《安墩镇中小学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及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比。

(五)中小学优秀学生奖。

1、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排位前5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40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2、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进步(一年级的与上学期对比,其它年级的与上学年对比)大的2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16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3、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给予学生每人5000元奖金;在全县排名前100名的学生,给予学生每人2000元奖金;排名前3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500元奖金;排名前5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000元奖金。学生获多项奖的,领取最高奖金,不重复计算。对获本项奖励的学生,均发荣誉证书。

4、美德少年奖。各校按在校生10%的比例报送名单。

(六)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生奖。

20xx年对籍贯或原籍在安墩的考取博士的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奖金;考取硕士的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奖金;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2万元奖金;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考取其它重点院校或一般本科院校(由县考试中心界定)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奖金。

(七)在全镇各学校课堂教学人人过关校本部培训活动中获得课堂教学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教研室评定)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获得班主任主题班会课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德育研究室评定)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

(八)对从县城到安墩支教的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证书及教育局教研室或德育办的证明为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九)在全县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综合竞赛或期末统一考试中获得全县前100名的学生,如果在安墩初中学校读满三年,每人给3000元奖励。

二、奖金支出说明。

本着节约高效,没进步不奖,小进步小奖,大进步重奖的原则使用好资金。20xx年全镇所有学校奖金总额原则上不超100万。如超100万,则第(一)至(四)项奖金按比例折减。

三、各学校的奖励方案应根据本方案于20xx年2月底前制定好,并报慈善会办公室备案。制订本校的奖励方案时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师们的意见。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七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组织教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革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激励教师进行校本培训的学习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评价坚持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等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评估与指导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指导为主,评估为为辅,重在过程。把教学评估作为教师评优、评模重要依据。教学评估工作要做到平时工作中评估,评估中指导,指导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2、整体与抽样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教师为评估对象和评估结论单位,将学校在职的全体教师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在对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德、勤、能、绩、教学研究指导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调察、课堂听课、与教师对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和评估。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建立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师不断发展和便于运作的教学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4、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对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培养的要求,规范教育管理和教学行为。同时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育教学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5、等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的评价方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发展水平。重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的措施,鼓励特色教学和教育创新。

(一)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5分)

以教师职业为荣,珍惜自身工作岗位,关爱学生。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观念。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为人师表(5分)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心胸豁达、吃亏让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二)专业水平

3、学历资格(3分)

中学教师学历达到所任学科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教学技能(4分)

普通话达标并能流畅教学;板书设计新颖,书写规范;能熟练运用所任学科教具或学具;会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自身学习或辅助教学、研究教学,对所任学科能准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

5、教学能力(5分)

教学语言表达清晰、简洁,对所教学生底码清楚,具有对学生学习困难及时了解、指导帮助的能力;有对学生实验、实践、创新等活动指导的能力。

6、作业指导(5分)

做到课内外作业量适当并及时批改,有批改记录,有批改日期,有指导性批语。根据知识与技能训练的要求,设计形式多样的练习,一、二年级不留作业。

7、教学质量(5分)

任教学科期末、学年学生成绩高于乡平均水平;没有不及格的学生。

(三)专业发展

8、终身学习(5分)

能自主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能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进修、培训,完成学校、教育局规定的学习书目。

9、转变观念(5分)

建立新的课程观,重视教材内容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转变传统教学观,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体现师生互动;树立新的学生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

10、反思交流(5分)

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及时写出针对性强的教学反思,不断更新教学方式,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11、研究行动(5分)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在集体备课、教研组活动中主动活跃,对课堂教学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并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不断促进自身教学,有教学论文和案例。

12、研究能力(5分)

主持学校校本教研主题研究,或为研究活动提供课例,承担校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有阶段性成果。

13、创新成果(3分)

指导学生实践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课堂教学

14、教学设计(6分)

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教案实用性强,充分体现三维目标,并做好充分教学预设,演示试验率达100%,分组试验率达90%以上。

15、教学技术(3分)

能根据教学活动需要科学、合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教学,对传统教学继承有创新。

16、教学方式(7分)

教学方式多样、新颖,努力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自主探索、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的空间。

17、学习环境(6分)

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习活动兴趣,善于创造学生自主学习的融洽的学习环境,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和谐。

18、课堂调控(7分)

能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应变能力强,做到收放自如;能及时拓展课堂课程资源,创新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发展,师生相长。

19、过程评价(6分)

课堂教学过程评价要适度、适量,能采用多样化、个性化的评价方式,用表扬、肯定的语言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20、教学效果(5分)

学生能自主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有积极明确的人生观、荣辱观。

加分项:

(1)主题班队会、文艺节目、说作课、(出席到乡级)均加2分

(2)雏鹰争章、演讲、知识竞赛、书画、论文。出席到总校级加0.5分,每高一级在加0.25分(且有证书)。(此项最高加10 分)

减分项:

出勤,以20xx年暑假开学到20xx年放暑假的考勤,签到表为依据,满分10分。每迟到一次减0.10分,病假每天减0.25分,事假每天减0.5分,外出一次减0.10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一般40—69分;不合格39分以下。

另:有突出成绩或重大失误者,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加减分数。

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三天,以增加评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八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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