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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共用协议书(精选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08:13:31 页码:9
道路共用协议书(精选17篇)
2023-11-23 08:13:31    小编:zxfb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也是对未来的规划。怎样才能在总结中准确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理解?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一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与运输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负责货物装卸,乙方负责运输。

三、乙方对整个运输环节中的安全事项负全责。

四、乙方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为其雇佣的从业人员提供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配备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明确要的各项安全、检测、检验标准并符合甲方货物运输的要求。(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标牌、警示灯、路障及货物绑扎绳索等器械,数量应当满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应当根据货物尺寸及具体情况,科学装载、合理绑扎固定,对货物的绑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货物装载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标准负全部责任。

八、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由乙方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由乙方保管其雇佣车辆驾驶员提交的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资格证等原件。

九、甲方有权对乙方拟雇佣车辆的驾驶员的健康状况、持有的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与其驾车型相匹配及是否达到所驾车型的驾驶年限,进行检查。

十、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规知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佣车辆及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强行解雇车辆或人员。

1、运输车辆不是公路运输正规车辆,雇请非法营运“黑车”;。

4、运输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

5、车辆、驾驶员等未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

7、驾驶人在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的;。

8、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运输车辆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运输过程中,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厂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厂区交通秩序,保证厂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十六、乙方对自己提供的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辆已取得国家道路运输的`许可权,并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已依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购齐有关车辆保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书合同范本。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要求返还。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当,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取消责任车辆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围内的业务资格。

十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协议争议事项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十九、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如下:二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二

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一审、二审、执行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调解、诉讼、执行工作。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证据,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任务。乙方已告知甲方本案的诉讼风险,并将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甲方。

四、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但甲方损伤经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否则,解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之权限为: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本案在甲方未评定伤残前,乙方参与协助甲方与车方及车方保险公司进行调解赔偿。如调解赔偿成功,甲方即时付乙方律师费20xx元整,本案终结;未调解成功,本案由乙方继续走司法程序。

七、收费方法。

风险收费(按成果计付报酬):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案无论通过调解、诉讼或自行和解等方式结案,凡取得的成果甲方均承认属于乙方的服务成果,并保证无条件地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甲方须在签订本协议之日支付基础费用/元;

3、甲方若未按前述期限前述标准支付律师费,则须按日千分之五标准计付违约金。

八、合同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时止,但若案涉事故分两次起诉的,则合同期限至最后一次起诉的案件执行终结时止(包括诉讼调解、案外和解、执行和解、撤诉等形式)。

九、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x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有其他合同与本代理合同内容不一致的,最终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签名):乙方:

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三

托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承运人:地址:

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x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最新道路运输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区路(街)号。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四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托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办公楼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办公楼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计合同工期:____天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1、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按照国务院____年《________________》保修的规定负责。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五

甲方:(出借单位)乙方:(借用单位)由于乙方原因需借用甲方位于xxxxxxxxxxxxxxxxx的主道路通行。甲方本着与人方便的初衷,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工地施工的前提下安全通行。

2、乙方在借用道路期间必须保证不对甲方的道路、人员、材料、设备等造成破坏及损害,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借用道路期间必须保证安全通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借用道路期间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监督,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禁止乙方通行。

5、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

6、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六

现行的道路运输条例根据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全文共7章82条,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一节客运。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第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第十八条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第十九条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

第二十条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第二节货运。

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节客运和货运的共同规定。

第二十八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第二十九条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第三十一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第三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十八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一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为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班次,公布其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调度车辆进站、发车,疏导旅客,维持上下车秩序。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设置旅客购票、候车、行李寄存和托运等服务设施,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并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危险品的人员进站乘车。

第四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应当进行维修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机动车维修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辖区内的所管道路(见附件)委托乙方实施清扫保洁。乙方对承包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向甲方负责,并受甲方监督。

二、道路清扫保洁期限为壹年(年月日至年3月10日)。

三、合同期内清扫保洁费用按区财政预算人头经费实行分月付款。甲方须于每月10日前按每月人,人均元(大写:)(含工资、工具、服装、垃圾中转费),总计(大写:)向乙方付讫上个月的清扫保洁费用。

市区政府发给清扫保洁人员的各项福利慰问用品,甲方及时发给乙方,乙方须及时发给清扫保洁人员,双方均不得截留。

清扫保洁道路面积增减、清扫保洁人员的增减及工资标准的调整,甲方均应按市区政府核定标准调整清扫保洁费用。

四、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10000.00元(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三日内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由于乙方责任中途被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向乙方移交道路基本情况及保洁面积、保洁人员清单及环卫保洁车辆见双方移交清单。

交接后的保洁人员即属乙方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要确保车辆正常运转维护,不得故意损坏。如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更换,须将旧车交回,更换新车。保洁车辆如有不足由乙方自行购置配备。

六、乙方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清扫保洁人员31人,安排到甲方所辖各条道路行使道路清扫保洁职责。乙方应优先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招收清扫保洁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所占比例须不低于80%。

乙方配置的清扫保洁人员须年龄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向甲方提交上岗作业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七、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工资、工作服装、生产作业工具,福利待遇及各项人身保险。在工作中造成的工伤、伤亡等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可根据清扫保洁路段的繁华程度和清扫保洁难易程度,在保证质量和人员总数量的前提下,自行对各路段清扫保洁人员岗位人数进行安排、调整。

鼓励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的,经甲方同意后可根据机械化作业的实际工作量核减清扫人员数额,保洁人员数额不得核减。

九、时间要求:冬、春早7时,夏、秋季早6时结束普扫第一遍,下午1时普扫第二遍,普扫后实行全天巡回保洁,保洁期间不得用长扫帚扫地。遇特殊情况(如上级检查、重大活动等)必须延长巡回保洁时间,延长时间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必须遵守上述时间要求,甲方将不定时抽查。

十、乙方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执行《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清扫保洁,必须达到“五净”、“五不”,即路面净、路边净、搓堆净、污水口净、公交站点及沿街墙体立面、灯箱、线杆等无小广告、干净;不见杂物、不见积存污水、不见丢堆、不焚烧树叶枯草、不向窨井、花坛、绿化带扫倒垃圾。

十一、乙方承担清扫保洁车辆及工具的配备及维修。清扫保洁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运往垃圾中转站。路面遗撒的大堆建筑垃圾,由乙方及时组织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十二、在节假日期间乙方必须正常清扫保洁,按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道路积水、积雪,不得造成雪水积存,不得随意倾倒积雪。

十三、乙方每天必须按照核定的执勤岗人数在岗作业(实行机械化作业的另外),甲方定期对上岗人员的上岗率和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由甲方出具检查结果后,按《清扫保洁承包考核奖惩办法》予以处罚。同样问题当月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并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十四、甲方定期按“五净”、“五不”标准对乙方负责的清扫保洁道路进行检查,每月月底,甲方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本级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通报的扣分、处罚情况通知乙方,处罚金额从下月拨付给乙方的清扫保洁费用中扣除。

十五、在省、市、区卫生检查评比中。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搞好道路清扫保洁,乙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在省、市、区卫生检查中扣分在3分以上、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除加倍处罚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管理到位,在省、市、区卫生检查评比中连获优异成绩,甲方给予适当经济和物质奖励,该奖励乙方只能用于改善清扫保洁条件和员工奖励。

十六、甲方对乙方负责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并负有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职责,并对当月清扫保洁情况及垃圾清运情况进行通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发现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八、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沿街单位、门店的一切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全额退还所有费用,甲方可按照所收款额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九、遇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均互不追究责任。

二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的清扫保洁路段遇政府规划拓宽改造或体制改革需要增加清扫保洁面积的,按区财政核定价格核算,甲方按乙方实际接管时间及时将调整后的保洁款项拨付乙方,同时乙方负责新增路段的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按本协议规定执行,期满后同时终止。

二十一、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缴纳未满期限内的违约赔偿金叁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生效。

附件: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移交清单。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八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紫辰花园一期施工区东大门口至狮山路室外施工主干道长200米,宽4米沥青路面。

二、合同价款。

一次性包死16万元(含发票税)。

三、工期。

20xx年10月底完成。

四、付款方式。

施工完成后经现场项目部和现场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支付90%,余下10%等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五、工程质量。

1、对松软路基层进行保证质量要求的塘渣回填,并且压路机碾压3边。

2、路面结构:采用30厘米厚5米宽5%水泥石硝碎石稳定层,配合比水泥:石硝碎石碎石:水=319:5487:291,并且压路机碾压密实,密实度达到90%。路面层采用粗细搭配合理6厘米厚4米宽沥青。

3、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以及必须经项目部和现场甲方代表验收合格。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七、违约责任。

1、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必须确保项目一期施工期间的该室外施工道路的'质量,施工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影响正常施工车辆运输将无条件修复,需要修复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3天内前来修复;否则按每天罚款500元。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贰份,经双方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双方应充分协商,并另签署书面的协议方可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九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为路面工程施工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xxx道路路面工程。

1.2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xx内。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1.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大写元。

1.6质量标准:合格。

1.7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及图纸。

2.1图纸:发包人提供。

2.2技术标准:

2.2.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xx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3.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姓名:职务: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之日起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

四、工程价款。

4.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

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4.2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

伊犁地区有关文件进行编制,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4.3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4.4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1工程无预付款,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合格竣工资料后,乙方。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

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

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7.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八、违约责任。

8.1发包人违约:

8.1.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8.2承包人违约:

8.2.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8.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00元的罚则。

8.2.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九、争议。

9.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10.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投标文件。

11.2招标文件。

11.3道路平面图。

11.4xxxxxx集团工程预算书。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

承包人:(公章)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签订时间: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全称):xxxxxxxxxx。

承包方(全称):

xxxxxxxx有限公司xxx道路路面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承包方对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有关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涉及的全部内容保修期为壹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修理,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八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由承包方承担。

公司。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建设的西岭角村双腰沟道路工程,有西营镇西岭角村委会承包。承包方必须找施工质量可靠、安全意识强并且有道路施工资质的队伍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本工程因地形复杂、无专用施工道路,在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材料运输时的交通安全。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机具、电源、水源均有乙方自备,并协调好上级主管部门及周边的关系。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在原土路基上做砼路面,宽约______米,厚度______厘米,砼强度等级______以上,含砼搅拌、运输、振捣、养护全部内容。(包括割缝)。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按每平方______元,按实计算。

六、质量要求:按现行的“____________”验收,合格工程。

七、材料要求:黄沙采用含土量少的天然黄沙,坚决不能用人工沙、石硝等不合格品。水泥采用大生产厂家的产品,重量公差不大于2%。石子规格1—3厘米,不准含泥土。在浇筑砼路面时不准加入石块。若因砼配比不合理、搅拌时间过短,路面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在告知整改无效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不付工程款。

八、安全施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包括材料运输、保管)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天付工程总额______%,满______天无质量问题付______%,余款满______年付清(工程保质期为______年)。

十、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天气情况工期不顺延,若工期拖延一天罚乙方____元,累计计算。

十一、质量保证金____万元____天之内退还。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一

协议书。

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道路清理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道路清扫保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道路的清扫保洁、清运承包给乙方,并配备保洁工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清扫范围:所属路段及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的范围。清扫要求:干净整洁,禁止出现垃圾堆、杂草、污水等,(每月)督查出现垃圾堆未及时清扫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累计三次予以清退。

二、乙方自行支配使用环卫车辆、垃圾箱等工具,自行负责车辆、工具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保证车辆、垃圾箱外观的清洁,如发现不及时维护车辆、垃圾箱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累计三次予以清退。如有丢失按原值的10%逐年递减赔偿。

三、乙方保洁费为每月500元,甲方每月10号前拨付经费。

四、甲方及政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保洁情况进行督察、检查,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路面的清洁,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对达不到标准和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保洁费用。(每月)经检查不合格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警告并罚款20元、累计三次予以清退。

五、责任区内日常保洁乙方必须全天在场,工作时间为早上6:00至下午18:00,甲方安排乙方支援突发事件、参与公益事业等,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六、甲方交给乙方的保洁车、工具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如数交还甲方,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按原值的10%逐年递减赔偿。

七、按时召开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20元,迟到扣10元。

八、乙方工作时必须穿戴环卫服,如发现违规操作的第一次警告并罚款20元,第二次直接予以清退。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及交通安全,严禁危险作业,否则造成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具体工作制度参照“卫生保洁制度”执行。

甲方。

乙方。

甲方:某师范学院。

乙方:环境卫生管理处。

为做好某师范学院的环境卫生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整洁、卫生、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相协商的宗旨,就乙方承包湛江师范学院内环境卫生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服务范围。

1、教职工住宅楼梯每月清扫3次。

2、清理校园建筑物外墙上张贴的各种广告。

3、清理校内所有的化粪池。

4、清理排水渠和排水沟淤泥、垃圾、草皮拾荒(包括清理垃圾及枯草烂叶)、清理垃圾箱(包括冲刷和消毒)。

5、糊口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食堂、商店及各校办实体、学生宿舍)。

6、校园内(包括祥和小区)所有糊口区、公共场所(学生宿舍、教授教养楼、实验楼除外)、绿化区、部门公共厕所(教授教养楼、实验楼、行政楼、学生宿舍的公厕除外)、道路和教职工住宅楼梯等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清洗等清洁服务。

二、承包服务费及结算形式。

1、每年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承包费389530元,其中清洁费267530元,垃圾清运费84000元,清理化粪池费38000元。经费按12个月平均支付,其中每月支付总经费的90%,剩余10%在评估业绩后再作处理。每月10日支付上月服务费。

2、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缴交保质金1万元,如有质量问题,按检查考核办法扣罚。承包期满,甲方应将余下保质金返还乙方。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乙方员工的工伤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任何责任。

2、乙方如没有达到合同中划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完成所划定的项目后,总承包费按月均匀支付,每月10日凭正式正当票据将上个月服务费32460.8元的90%拨到乙方帐户。

4、为乙方无偿提供露天场所存放在甲方工作所需的工具用品及在甲方卫生清洁的用水用电。乙方使用甲方房间应按甲方所租用房间的尺度收取房租、水电费及其他有关用度,乙方汽车在校园内过夜停放按学校有关划定收取用度。

5、组织有关部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清洁和宣传教育流动,配合乙方做好卫生的齐抓共管工作。

6、配合乙方制定和完善卫生治理规章轨制或治理办法,使治理规范化、轨制化。

7、每学期组织有关职能部分及学生会对乙方的服务进行全面考核评估一次。甲方将乙方每学期的日常工作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作出综合考核。考核分为60分(含6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下分歧格(考核尺度和方法见合同附件)。若乙方在甲方评估中评为分歧格,甲方将在半年内乙方承包经费中扣减10%。累计两次考核分歧格,甲方将扣除乙方保质金1万元。

8、有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对乙方的承包服务和治理等进行按期或不按期检查、监视,并提出相应意见。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开具正式正当票据向甲方收取本合同划定的用度。

2、为甲方提供优质、及时、高效的服务,实步履态保洁。师生满足率在95%以上。

3、对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题目必需及时整改,师生投诉处理率100%。

4、做好甲方门前三包责任路段的清洁卫生工作,搞好甲方周边的环境卫生。

5、负责处理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工伤、死亡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事项,并承担所需用度及其他全部法律责任。

6、在校园工作的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自行治理,自行发下班资福利等。乙方所招聘职员的花名册要交学校工业治理处和扞卫处存案。

7、在清洁功课时,员工做到同一着装,文明功课,礼貌用语。不得高声喧哗和影响甲方教授教养及师生糊口。

8、规范治理,并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轨制。

9、及时彻底清理校园建筑物外墙上、电线杆、树干、栏杆等乱张贴、乱涂写的各种广告、字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显着痕迹。

10、每月至少用洒水车洗一次校园道路。

11、公厕天天至少冲刷二次,无显着臭气,无污垢,无蜘蛛网。如遇卫生检查时应增加清洗次数,确扞卫生质量。

12、有计划、按时做好校内化粪池的清理工作,做到粪池无溢粪现象。

13、垃圾车要保持完好,糊口区及校内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并按市政府划定使用密封车清运垃圾。

14、负责对校园内的果皮箱天天清理一次、每礼拜清洗消毒一次;垃圾转运站天天清洗一次、每礼拜消毒一次;保洁车天天清洗一次、每礼拜消毒一次。

15、清洁服务质量必需达到“七无”、“七净”尺度。“七无”即无堆积物,无砖头沙土,无污泥积水,无纸屑胶袋,路边人行道、树头低下无淤泥杂草,沙井眼无闭塞,果皮箱无残留垃圾。“七净”即路面净,沟眼净,边角净,果皮箱净,花坛树头净,庭院绿地卫生整齐,无污物垃圾,园林景点保持清洁。

16、清洁服务时间是全时日(即包括周末及划定的节、假日),天天二普扫、全天保洁。普扫时间:4:30—7:00,12:00—14:30,保洁时间7:00—11:30,14:30—18:00;18:30—22:30。

四、其他。

1、学校有特殊清洁、保洁的临时任务时,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每年四次(含四次)以下不另行计费,如超过四次,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因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乙方的垃圾清运量突然增加,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

3、在承包期间,若校园清洁面积增加,即按现有清洁面积每平方价格由双方协商增加经费给乙方。

4、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取消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由违约方全部承担;确需取消合同(如不可抗力因素或某方履行合同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等造成),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湛江市评比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如果在湛江市卫生评比中,甲方获得卫生标兵称号,甲方当年奖给乙方5000元,如果没有评上卫生先进单位,甲方将在当年乙方承包经费中扣减5000元。

五、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签字盖章有效。

七、本合同由湛江师范学院产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并负责监督实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湛江师范学院乙方: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经甲、乙双方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辖区内的所管道路(见附件)委托乙方实施清扫保洁。乙方对承包的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向甲方负责,并受甲方监督。

二、道路清扫保洁期限为壹年(年月日至年3月10日)。

三、合同期内清扫保洁费用按区财政预算人头经费实行分月付款。甲方须于每月10日前按每月人,人均元(大写:)(含工资、工具、服装、垃圾中转费),总计(大写:)向乙方付讫上个月的清扫保洁费用。

市区政府发给清扫保洁人员的各项福利慰问用品,甲方及时发给乙方,乙方须及时发给清扫保洁人员,双方均不得截留。

清扫保洁道路面积增减、清扫保洁人员的增减及工资标准的调整,甲方均应按市区政府核定标准调整清扫保洁费用。

四、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10000.00元(壹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无违约情况,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三日内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由于乙方责任中途被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向乙方移交道路基本情况及保洁面积、保洁人员清单及环卫保洁车辆见双方移交清单。

交接后的保洁人员即属乙方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要确保车辆正常运转维护,不得故意损坏。如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更换,须将旧车交回,更换新车。保洁车辆如有不足由乙方自行购置配备。

六、乙方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清扫保洁人员31人,安排到甲方所辖各条道路行使道路清扫保洁职责。乙方应优先招收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招收清扫保洁人员中,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所占比例须不低于80%。

乙方配置的清扫保洁人员须年龄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向甲方提交上岗作业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七、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工资、工作服装、生产作业工具,福利待遇及各项人身保险。在工作中造成的工伤、伤亡等事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可根据清扫保洁路段的繁华程度和清扫保洁难易程度,在保证质量和人员总数量的前提下,自行对各路段清扫保洁人员岗位人数进行安排、调整。

鼓励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乙方实行机械化作业的,经甲方同意后可根据机械化作业的实际工作量核减清扫人员数额,保洁人员数额不得核减。

九、时间要求:冬、春早7时,夏、秋季早6时结束普扫第一遍,下午1时普扫第二遍,普扫后实行全天巡回保洁,保洁期间不得用长扫帚扫地。遇特殊情况(如上级检查、重大活动等)必须延长巡回保洁时间,延长时间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必须遵守上述时间要求,甲方将不定时抽查。

十、乙方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中执行《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清扫保洁,必须达到“五净”、“五不”,即路面净、路边净、搓堆净、污水口净、公交站点及沿街墙体立面、灯箱、线杆等无小广告、干净;不见杂物、不见积存污水、不见丢堆、不焚烧树叶枯草、不向窨井、花坛、绿化带扫倒垃圾。

十一、乙方承担清扫保洁车辆及工具的配备及维修。清扫保洁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乙方运往垃圾中转站。路面遗撒的大堆建筑垃圾,由乙方及时组织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十二、在节假日期间乙方必须正常清扫保洁,按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雨雪天气,要及时清理道路积水、积雪,不得造成雪水积存,不得随意倾倒积雪。

十三、乙方每天必须按照核定的执勤岗人数在岗作业(实行机械化作业的另外),甲方定期对上岗人员的上岗率和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的,由甲方出具检查结果后,按《清扫保洁承包考核奖惩办法》予以处罚。同样问题当月出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协议,并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十四、甲方定期按“五净”、“五不”标准对乙方负责的清扫保洁道路进行检查,每月月底,甲方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本级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中通报的扣分、处罚情况通知乙方,处罚金额从下月拨付给乙方的清扫保洁费用中扣除。

十五、在省、市、区卫生检查评比中。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搞好道路清扫保洁,乙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在省、市、区卫生检查中扣分在3分以上、严重影响甲方形象的,除加倍处罚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管理到位,在省、市、区卫生检查评比中连获优异成绩,甲方给予适当经济和物质奖励,该奖励乙方只能用于改善清扫保洁条件和员工奖励。

十六、甲方对乙方负责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并负有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职责,并对当月清扫保洁情况及垃圾清运情况进行通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发现有转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八、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沿街单位、门店的一切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全额退还所有费用,甲方可按照所收款额10倍对乙方进行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九、遇不可抗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均互不追究责任。

二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负责的清扫保洁路段遇政府规划拓宽改造或体制改革需要增加清扫保洁面积的,按区财政核定价格核算,甲方按乙方实际接管时间及时将调整后的保洁款项拨付乙方,同时乙方负责新增路段的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按本协议规定执行,期满后同时终止。

二十一、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三、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缴纳未满期限内的违约赔偿金叁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之日生效。

附件:中原西路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移交清单。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二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发挥工程应具有的效益,保证工程施工秩序的正常进行,保证合理的工期及造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以约束双方行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至段、至段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合同段,工程合同桩号:

2.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和工程量。

3.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

4.质量等级:优良。

5.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元)。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包,实行预算包干,在施工中除由甲方书面通知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外,不作任何变更。

二、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为一个整体,其内容包括。

1.本合同协商约定的条款;

2.施工组织计划;

3.交通部规定的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

4.甲方发出的专用技术条款;

5.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6.甲方发出的相关文件、指示。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份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未坚守工地亦视为转包。如发现转包行为,甲方有权视其违约并强制责令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已发生的施工部分(进场人员才物资、装备费用、工程损失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行政事务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四、一切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

1.属于合同规定的相应类级,为了对材料或设备进行检查、量测或检验,乙方应在使用前,按照交通部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及甲方,认定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于工地,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应将甲方及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为不符合规范规定的任何材料或设备移出工地,并用合格的材料、设备取代。

3.尽管先前已经过检验或期中支付,但甲方及监理人员发现其施工工程由于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规定时,乙方应将此类工程拆除,并彻底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交工资料四套。

五、工程的工期。

1.乙方无任何理由延长工期,甲方认为施工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时,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以便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内竣工。对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在甲乙双方无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无故停工达5天以上,或者虽然乙方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定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未完成工程全部或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更换承包人。

2.前项工程,因各种原因影响了工程工期,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下一项工程缩短工期来补上,无论如何,二灰碎石基层交工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之前,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竣工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之前。

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从规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第二天算起,违约金按人民币元/天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提前一天按人民币元/天进行奖励,奖金最高限额为元人民币。

4.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因素、社会因素等而延长工期,乙方应事先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工期延长时间,甲方确认的工程延长时间,为合理的工期有效时间。

六、工程的覆盖和掩蔽。

即将为检查做好准备时,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业主及监理人员,并约定检查时间,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不得无故拖延。如果上述约定24小时内,工程监理人员未能到场对其进行检查和量测,乙方即可自行检查,并如实作出自检报告后覆盖和掩蔽,监理人员事后应予认可。

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八、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5天内,应根据甲方的总体施工安排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工程的详细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的施工安排(包括雨季以及农忙季节的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9由甲方审定,并发出开工令:如乙方未能及时报送工程进度计划、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或其报送资料不符合施工要求,造成甲方开工令无法发出,影晌工期,其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履行经双方商定的合同条款,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乙方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它,并为施工地段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质检安全人员,应是具备公路工程长期施工经验,并经甲方认可的公路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在施工期间,以上人员必须押证施工。

2.各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技术规范执行,乙方对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检查并整理好一切资料,以迎接甲方的验收。

3.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做好自身的一切监督检验工作,建立相应的自检组织体系。承包人进行自检和试验的资料经其自检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作为资料依据。

十、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规定为壹年,在缺陷责任期内。

1.乙方应尽快完成在交工证书中写明的未完成工作,并随时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修补工作。

2.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天内,乙方必须按甲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检查结果而发出的指令,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它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或修复。

3.上述原因造成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一、关于工程费用的支付。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同时提交工程质保金万元(大写万元整),该工程质保金将随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逐月计量返还,施工单位中期计量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时,工程质保金全部返还完毕。

2.工程款支付时间和金额:本合同工程采取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逐月计量的办法:每月截至25日止进行一次中期计量(暂扣10%的工程计量金额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交付使用时进行终期计量,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前,业主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价的90%;暂扣10%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缺陷工程、病害工程、未完工程,30天内一次性支付。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吴忠市五里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夏太阳山风电场运达一期、二期工程位于吴忠市太阳山白塔水向西13公里处,工程正在施工。两期工程所有建设、生产物资需要借用红墩子石料厂自建道路,再经国电进场路运至施工现场。因红墩子石料厂道路为乙方投资建设,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甲方使用乙方该路段的道路,需承担一部分道路建设费及维护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先达成协议如下,望双方遵守执行:

甲方需使用乙方自建道路约0.5公里。

道路已具备通车条件,能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根据双方确认的甲方使用便道长度为0.5公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道路施工、维修费共计人民币捌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签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金额后,乙方应及时修整好道路,不得影响甲方使用。

甲方在道路使用期间,乙方不得已任何理由阻止甲方使用,并应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道路使用条件。

甲方按时支付道路施工费及维护费,加强文明施工使用。

本次费用为一次包干价,乙方在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价。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两期项目完工后,便道施工费支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四

一、通村道路。

1、鉴于某某标施工已进行半年、施工载重车辆基本未使用某某村通村水泥路的实际,甲、乙双方达成使用位于某某村范围内的通村水泥路作为甲方生活用车、人员均可使用的道路,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道路使用费用。

2、由当地车辆运输材料(砂石料)至甲方工地时,车辆使用乙方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甲方概不负责。空载工程车通行由甲方施工协作方与乙方沟通,不在本协议约定之内。

3、在使用乙方道路时期必须保证道路的通行。如出现因甲方责任造成的道路堵塞,由甲方负责道路的疏通至道路恢复通行。在约定条件范围内乙方有义务协调处理村民阻拦甲方车辆、人员的通行事件。

4、对于因施工某某汽车通道损毁的附近通村路段,甲方负责修复某某组东某某门口(驻地路口)小拱桥西至某某门口(某某沟口)盖板桥通村水泥路面(不含小拱桥及盖板桥),但施工过程中的占地等协调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二、新整修河堤便道。

1、为方便施工,根本解决通村道路的通行压力,通过现场勘查,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议约定新整修与通村道平行的河堤道路作为甲方的施工便道道路使用协议书道路使用协议书。

2、新整修的河堤道路长约660米(从村东原有道路至某某标x某某工区路基某某处),甲方支付乙方新整修道路费用元,此费用为最终道路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包括协调、用料、用工、涵管、机械等),新整修的河堤道路必须满足后八轮混凝土罐车的承压要求。

3、新整修道路费用在便道完工交付、满足甲方使用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新整修河堤道路后,甲方除修复完成本协议约定路段外,不再承担乙方既有通村水泥路的道路损伤修复费用及相关责任。

三、如甲方需对路线内沟渠及水道进行改造、加固,改造后不得影响原有沟渠、水道的使用效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验收无异议后方可交付。

甲方或授权代理人):______(签字)乙方(或授权代理人):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仙湖村村民委员会。

为了方便于群众生产、生活,乙方已在20xx年新建了仙湖村至凉亭岗的道路扩大为捌米,现为了完善上述路段,甲乙双方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讨论决定同意将位于仙湖村至凉亭岗道路,具体位置在的地方(,西至,南至,北至。)给乙方永久使用,面积为__平方米(长为__米、宽为__米)。乙方按每平方米__元的人民币一次性对甲方进行补偿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经讨论决定同意将位于仙湖村至凉亭岗道路,具体位置在的地方(,西至,南至,北至。)给乙方永久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长为_______米、宽为_______米)。乙方按每平方米_______元的人民币一次性对甲方进行补偿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土地补偿款于本协议双方签名后一次性付清。

四、地上物补偿:占地范围内青苗及地上建筑物由乙方负责清理,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及补偿。

五、甲方自签订本协议后不得以土地权属或青苗补偿等问题阻止乙方施工造路,并且不得以其它理由阻扰乙方村民或其他人的车辆通行。

六、甲乙双方如不按时履行义务,依据合同法及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部门存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见证单位:

乙方:

法人代表: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乙双方承建的xx工程是相邻标段,标段,为方便施工,甲方需使用乙方管段内的渣土便道。为了建好xx长江南路工程,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管段内的`便道。由于乙方管段内的便道是临时建设道路,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甲方使用乙方管段内的便道,需承担一部分便道建设费,根据甲乙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就甲方使用乙方管段内便道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望双方遵守执行:

一、道路使用的长度及方位甲方需使用乙方管段内道路共计公里,延长江南路大里程方向。

二、道路的现状及今后道路的修复方式乙方管段内便道还未完全施工成型。

三、修筑费用的金额及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确认的甲方使用便道长度为公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大写)便道施工、维修费。本协议签订后,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余下的部分在缴清。

四、双方责任本协议签后,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支付金额后,乙方应及时修整好便道,不得影响甲方使用。甲方按时支付便道施工费,加强文明施工使用。

五、协议未尽事宜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管段施工完工,便道施工费支付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道路共用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

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

丙方(车辆挂靠单位名称):

年月日时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的车行驶至县路居民区附近时,不慎与甲方的发生交通事故,致当场出现人身损害,财产受到相应损失。甲、乙、丙三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和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

二、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乙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乙方、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就本事故的赔偿事宜通过非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若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与本协议不一致,三方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履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及办案费用由乙丙两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剩余款项元,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之日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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