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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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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汇总11篇)
2023-11-12 04:06:00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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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一

【中图分类号】f8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812(2019)18-0074-03崔贤军(天津合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天津300450)。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另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也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我国各类行政单位的资产数量众多,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是行政单位正常开展工作、承担各种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前提。《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笔者自2017年年初开始,就带领团队在天津市宁河区、滨海新区、宝坻区及天津市市内六区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各委办局、产业园、乡镇街道等)、二级事业单位(中小学、劳动保障中心、就业中心、杂志社等)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资产清查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产管理方面1.固定资产内控管理缺乏。很多行政单位内部职能部门在需要资产时,采购员、财务人员只要有领导口头指示就给购买、报销,缺少事前申请审批、验收入库等文件资料,大额采购缺少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缺少“三重一大”决策过程、决策执行记录文件,部分采购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各单位采购固定资产时,没有按照或不完全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或有意规避政府采购方面的规定。以天津市滨海新区h街道办事处(该街道于2001年底由××镇政府和××镇政府合并建立,街域面积75.2平方公里,街道下辖18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和6个社区筹备组)为例,该街道没有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也没有关于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使用、处置、盘点流程和措施方面的文件资料。检查过程中发现多笔实际采购资产与会议纪要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明显不符;超过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采购,有的缺少会议纪要,有的先采购后有会议纪要。

2.固定资产没有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均要求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即实物管理需要有单位某部门、某岗位、某人员负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卡片。但有的区级单位没有安排专职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少数单位有资产管理兼职人员,但对资产管理不闻不问。仍以h街道为例,h街道行政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但没有专人负责。盘点时我们要求单位安排实物资产跟盘人员,但h街道安排的是一个从其他部门抽调来的非正式职工。而且行政部没有固定资产台账、卡片等,不知道如何管理,也不愿管理,各居委会、行政村均没有固定资产清单。另外,建管办、安全办、居委会有将固定资产出借情况,但固定资产出借时,借条或收条上面只有资产名称、数量,落款是经办人员签名。对于民政部门、社保部门、武装部等其他单位无偿拨入的大量固定资产缺少归口管理,哪些资产是其他单位拨入、拨入多少,无法分清。

3.固定资产没有定期盘点。行政单位每年年末至少应盘点一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少有单位主动进行实物盘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也没有做过对账工作。从单位一把手到分管领导、资产管理部门、会计人员,没有人清楚单位固定资产价值多少、使用状况以及分布情况。单位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符、与实物不符。如在对h街道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从机关大楼到各行政村办公场所,再到居委会,逐个进行盘点,发现了以下问题:(1)h街道2001合并时,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过盘点核对。之后街道领导、财务人员、各岗位人员多次变动,变动人员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没有做过交接工作。(2)实际盘点的固定资产有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也有非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盘点基准日财政账套固定资产账面金额244万元,核对上的固定资产金额192万元,相差52万元。盘点基准日非财政账套账面金额1490万元,核对上的固定资产金额只有302万元,相差1188万元。非财政账套记载的2辆吸粪车和1辆垃圾车价值41万元后来确认不在街道使用;用非财政资金为其他公司建设的地热水井460万元,该地热水井已经被填埋。(3)盘点的实物中,发现农业办、计生办、司法所等部门有闲置、待报废的固定资产,甚至还有购买以后没有拆封的专用仪器设备、摩托车等。另外,在街道、库房里堆积了大量待报废的台式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家具等资产。

4.财政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资产负有监管的责任。区级财政部门一般在会计处(科)或其他处(科)室设有资产管理监管人员,专职人员一般没有。区级财政部门对资产的监管,只是停留在对政策的上传下达,以及资产填报工作上。行政单位一般每月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填报资产增加情况,但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数据填报是否真实、准确,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缺少监管。

(二)会计核算方面1.会计人员能力不足。

1.《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区级单位会计人员从其他岗位转岗从事会计工作的居多,很多担任会计主管的人员不具备规定的条件,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2.少计或多计固定资产。(1)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没有记录,如购买的联想电脑、大屏幕液晶屏。(2)不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计入固定资产。h街道下属居委会一处办公用房为租赁用房,将房屋的维修款28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另外一个居委会,2005年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搭建了二间临时仓库用房价值15万元,计入了固定资产,但该房屋因属于违建后来被拆除。

3.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存在问题。(1)区级单位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尤其是街道、各功能区,既有财政局预算拨款,也有其他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以h街道为例,该街道的会计核算设有两个账套,一个账套核算财政拨款预算资金,另一个账套核算非财政拨款资金。财政账套固定资产录入了区财政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但固定资产明细记录不全,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规格型号等不符),非财政账套的固定资产没有录入区财政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只有手工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金额的excel表格。(2)有的单位用财政资金购置固定资产时,借记“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漏记固定资产增加的会计分录。在其他部门拨入专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购置时,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没有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4.固定资产记录不规范。有的区级单位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账的记录不规范,比如:名称、金额、数量、规格、型号错误;固定资产应当逐个、明细记载的,只记载金额或一批、一套。如h街道安装的监控系统,包含若干个摄像机、交换机、显示器等,但只记录一套“监控系统”,没有分项记录每一个监控设备的名称。

5.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9年1月1日前区级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该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计提折旧由财政部另行规定;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的,折旧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原价和折旧年限确定”。但是实际中这些单位并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9年1月1日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部也明确要求各单位此前没有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补提折旧,但单位仍然没有执行。

财政部于2016年1月20日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规定情形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财政部门进行核实工作。但是,该文件并没有对相关条款进行细化,以至于各行政单位、中介机构对文件中的条款理解不一。

如h街道于2016年6月按照财政局要求,申报过截至2015年末部分固定资产盘亏待报废文件(当时并没有全面盘点),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盘亏和待报废的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本应是区财政局的职责,但在上报时,财政局要求h街道再找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符合核实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即对h街道提供文件资料是否符合核实要求出具意见,财政部门据此办理核实工作。但另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出具不予核实的意见。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明确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因此,各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价格标准、折旧年限等,同时对固定资产采购、配置、使用、清查、处置、会计核算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除制度以外,还应当设置详细的执行流程、控制措施、各种表单和申请文件。

(二)加强人员管理。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会计核算属于单位内控关键岗位,为此,应对人员的任职条件、职责、培训、轮岗做出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设专人负责,并且应当是单位正式职工。负责会计记账的人员,应是会计专业人员,单位分管财务的处(科)长应加强对会计人员记账的复核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三)建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rfid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现行区级行政单位财务核算一般使用用友、浪潮等财务软件,软件包含总账模块、报表模块,基本上没有启用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少数启用固定资产管理模块的单位,其功能局限在会计人员对资产的增加、减少、计提折旧等会计核算上。基于物联网技术的rfid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用友、浪潮等财务核算系统,将该系统固定资产管理模块功能进行扩展,实现财务、实物资产管理有效融合。财务部门在该系统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资产管理部门在该系统实现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固定资产在申请购入后,办理验收入库时,赋予每个实物一张唯一的rfid资产标签,作为资产的“身份证(id)”,这个rfid标签记录了资产入库时间、价格、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年限、折旧等信息。此后资产的配置、调拨、移动盘点、资产退出的整个过程,都在该系统完成。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随时查询、监管,实施资产动态管理,确保账账相符。

(四)固定资产定期盘点。

基于rfid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通过rfid技术结合pda手持移动扫码枪终端实现数据采集自动化。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在年终盘点时,由资产盘点小组统一分配盘点任务到pda手持终端上,盘点员用pda手持终端扫描实物资产上的rfid标签完成盘点操作,盘点结果直接上传至资产管理系统,系统则自动比对,生成盘盈盘亏报告。盘点小组根据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五)加强外部审计巡察力度。

政府审计部门、巡察部门在对单位进行审计、巡察时,应注意关注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向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调查了解单位固定资产存在的风险,向单位会计人员了解固定资产事前购置申请、资金支付审批情况,与采购人员、实物管理人员沟通,了解资产采购过程、配置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等。对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财政部门及时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区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同时,配备专业人员指导区级单位按规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区级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盘亏、待报废提出准予备案或批复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主要参考文献】。

[1]章永飞.新会计制度下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时代经贸,2019,(07).

[2]吴桂霞.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思考[j].新会计,2018,(08).

[3]于文秀.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2).

[4]储长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施行之我见[j].商业会计,2017,(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二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逐年加大,县级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财政性资金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为确保政府投资规范有序地进行,各级审计部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地相继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也为政府节约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但由于制度、机制和人为等方面的因素,政府投资项目还存在不少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超概算投资较为普遍。有的因项目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较多。有的建设单位批少建多,擅自提高装修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有的承包商采用所谓不平衡报价法,先低价中标,然后设法通过中途变更来实现其利润,增加工程造价,导致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工程造价失控。有的甚至存在人为压低工程投资概算,以换取上级顺利批复。

3、工程签证管理混乱。审计中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决策不统一,造成项目重复签证、假签证,利用隐蔽工程多签工程量,以停工、窝工、返工、误工、特殊材料等方式签证增加工程量,有的签证与施工现场有出入,有的补充协议不合法,有的调减项目没有签证,使得工程造价提高。

4、基建财务收支不规范。一是核算不规范。有的对工程项目在单位财务账中核算,未单独设账,不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投资情况。二是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直接收取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无法反映投标单位的真实身份。三是用收款收据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凭据,或以建筑材料发票抵冲工程款,导致对方漏缴税费。四是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对策与建议。

1、工程项目超规模投资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大对建设项目投资的检查力度,规范投资管理。将设计、技术、经济、项目管理人员纳入统一的造价队伍之中,确立投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管理与造价控制密切结合的理念,使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投资得到合理控制。

2、严肃招标纪律,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行为,按投资计划将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不得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施工合同的签订,不得背离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和结算价格。凡是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3、促进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才能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特别是在施工建设阶段,一是及时做好签证,督促施工单位对变更事项做到日清月结,并对价款合理性进行确认;二是引入监理机制,由监理单位对变更的项目确定变更审批额度,对超过额度部分,要经审计审查确认,以防止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情况的发生。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三

当前,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存在建设单位(项管单位)管理缺失、监理单位把关不严、财政评审机构未正确履职等现象,导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高估冒算,造成资金浪费、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等问题。笔者基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及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简单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施工单位缺乏质量安全意识,隐蔽工程未按图纸设计施工,且未按程序签订变更及签证资料,存在偷工减料现象,工程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竣工结算按照图纸设计申报结算,存在高估冒算套取工程款的现象。

二是监理单位责任意识差,未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图纸设计及施工内容的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是第三方跟踪评审机构未正确履职,对隐蔽工程及关键环节未及时进行跟踪审查,竣工结算未核实施工内容的真实性,盲目以图纸设计进行结算,存在多计、错计工程量的现象。

一是建设单位从事建设管理人员业务管理水平低,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全部交由项目管理单位,代替其履行建设管理职责,但未有效监督项目管理单位履职情况,造成建设项目监管缺失。

二是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综合能力差,未能全面掌握施工过程及施工内容的真实性,且项管单位管理费用仅与工期和工程结算价格成正比,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少有意愿主动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进行管理。

三是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跟踪评审,监督管理及拨付款项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未有效监管履职尽责情况且未审核发现结算报告中错误内容,造成资金浪费。

(一)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分离原则,通过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合适的模式,培育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代建单位,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

(二)政府健全完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管理办法。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管理流程,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细化隐蔽工程审批及计量相关要求及报验程序,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责任。

(三)财政部门完善财政评审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制定细化监管措施及处罚措施,对履职不到位造成多计工程款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及处罚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跟踪评审过程监管,对重点施工内容及关键环节的施工记录进行备案管理。

(四)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采集政府管理部门和参建各方有关项目建设、审批及进展信息,利用信息网络作为项目信息交流载体,加强参建各方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有效推进项目管理能力。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四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开展行政管理和日常工作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政府资产管理执行的不到位,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很多问题,这都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效率。本文重点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以及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前言。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组织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中作用重大。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指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之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的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但是,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比如购置随意性大、重复购置、对有些资产处置不够恰当等,这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和制度有很大关系,会计核算的滞后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固定资产的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应该积极改善,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我国目前正在实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以一般的国有行政事业单位不存在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的处理。第一,固定资产的处置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固定资产流失。重复建设和重复购置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并不少见,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管理落后。第二,会计核算工作比较滞后。会计核算不及时,实际工作中,入账和销账都不及时,常常导致账实不符。还有会计核算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不够准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估量不够准确,比如只按照发票面价入账,而忽略安装费等其他额外费用。第三,管理手段、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意识淡薄。国务院文件明确划分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权限,但在执行中管理体制始终不顺,缺乏指导和协调。多数单位重视不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完善,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应。单位会计一般无法确认固定资产数目的多少,也无法确认固定资产价值的增与减。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国家政权建设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国家行政机关正常运转,下面将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对策。

第一,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各行政事业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摸索适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办法和具体管理制度,形成完善和科学的管理体制,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同时应该建立起资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范围,并把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第二,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该遵守《行政单位国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并且在此框架下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直接关系到固定资产管理的质量,应该注重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和知识更新,加强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培养。第三,借鉴并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如何建立有效率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是当前很多单位考虑的问题。第四,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和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名目繁多、这是一项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工作量庞大的工作,及时、有效和合理的掌握固定资产流动,建立实用高效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跟踪和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避免重复购置和浪费。

四、结语。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投资,财政部已经颁布相关的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规范,使之向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维护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并且能够有效利用。在管理固定资产的过程中,财务状况、管理状况、产权意识、法律意识都应该引起重视,克服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以及不规范不科学的现象,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灵活和高效,使各项工作能够健康开展,遏制固定资产的流失,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得以保值和增值,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相符合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谭媛尹.浅谈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j].财务管理,(04).

[2]李军.浅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j].经济师,2009,(12).

[4]崔兴平,李述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浅谈[j].宁夏农林科技,2009,(o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五

摘要:教学管理是按照教学的规律和特点,对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控制、监督的过程。在高校的管理中,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是一项重要内容,要从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的发展规划到组织和引导院系各专业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根据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实现最优组合、形成科学运行机制、发挥整体效益就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范化的、科学的、完整的教学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制僵化。目前,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还处于探索的阶段,高等教育教学管理中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一些传统的经验都会对高等教育的教学管理机制有着制约,机制比较僵化,不灵活。现行的高校教学管理体制有严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观念与管理方法的痕迹,高校教学管理的基本理念尤其突出,和现在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这样的教学理念根本无法跟得上发展的速度,和师生互动式教学模式的推行严重不相适应,在高校中分工管理不明确,管理机制僵化。

(二)管理手段落后。目前,我国总体来说已成为世界上的教育大国,但是教育大国不等于是教育强国,还有相当一批院校没有形成健全的、完善的科学教学管理制度。由于我们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师资队伍的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经验不足,教学管理干部交替频繁,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和健康发展。

(三)考核方式死板。现有教学考核制度尚未明确,所要考核的对象和方向还都不是太完整,考核的方式也比较单调和死板。特别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业绩考核的评审上,有很多学校太过于去注重科研成果,从而忽视了教学的任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以数量追求为向导,使“重数量轻质量”成为必然,给投机取巧者创造了可乘之机,功利主义在教师中日益膨胀和扩张。教师量化考核制度的错误导向,损害了考核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公平,将会给高等教育事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二、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

(一)社会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繁荣,但由于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上也出现了某些不合理的现象,一些不健康的思想意识滋生,使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自尊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职业信念动摇、师德失范、责任感削弱,教师不愿意把主要精力放到教学上。在目前教师职业还比较清贫的情况下,一些教师有科研项目的稿科研,没有项目的“身在曹营心在汉”,热衷于社会兼职,到民办学校及社会培训中大量兼课,甚至有的人堂而皇之的在外面做起了生意,搞起了经营,教学成了副业,自然也就投入不足了。

(二)学校现行职称政策及其他政策的导向性影响。我国流行一般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是“一个中心学校”,重点大学既以教学为中心,又以科研为中心,是“两个中心学校”的说法,但是实际上,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办成了以科研为中心的“一个中心学校”。评价一个人的水平和能力,主要是以其科研成果和发表的论文多少为依据。教师在晋升职称时,主要靠科研成果和论文。

(三)教学管理不到位。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就是严格的教学管理。教师和教学采取的的弹性方式管理,这些都是由高校工作的特点来决定的,在有课的时候就去上课,那么在没有课的时候可以自由支配时间。这样虽然利于教师的研究和学习,但也容易使得教师的某些教学环节,如备课、作业批改、实验指导等处于失控状态。加之课堂教学的监控和督导机制不完善,教师上课如何,甚至是否空堂都无人过问。虽然多数高校也有教学检查和评估制度,但是,因为教学是一种复杂的劳动,很难用几个简单指标来衡量,所以为评估而评估、重结果不重过程、有量的衡量而无质的把握便成了高校课堂检查评估的一大特色。

(一)创新管理机制。第一,要积极探索建立二级教学管理机制,分散教学管理职能,对于原来高度集中的权利进行重心下移,实行纵向权利结构的调整。要对高等院校教务处与各二级学院之间的责权,适度地进行分级教学管理,适当扩大二级学院管理权限。第二,就是要鼓励师生参与教学管理,形成教师、学生和管理都参与到教学管理中的局面。

(二)创新管理手段。对于管理手段的创新,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还包括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通过分析专业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评价机制等四个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创新要求,如制定教学计划,不同学校由于教学条件、培养目标不同,也要不相同,教学计划要有自主性、稳定性、可变性、可行性,提出的创新要求是科学定位、充分调查、系统优化、注重实效、严格实施,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同时为我们对教学管理的创新实施指明了方向。

1.信息化管理。it技术在教学领域的具体应用就是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总的来说,对it技术的依托,根据一定的教育和管理思想,对教学过程进行高效能地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实现高校教育目标的过程。高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处理对象是高校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所执行的是高校中的各项教学管理事务。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广义上是指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建设,狭义上是指通常意义上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mis)的开发及应用。因此,充分认识高校对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及现状,加强高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是当今高校教学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2.学籍的管理。学籍管理制度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一整套完备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在此基础上,学校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都按照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学籍管理制度是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学生成长、提高教学质量的推动力。通过学籍管理体现对学生个性的尊重,赋予学生更多的学习主动权,留给学生更大的选择和自我发展空间,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生活的主人,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才能。

学籍管理制度是树立良好教风、规范教师教书育人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学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要通过学籍管理制度制定一些教学质量评估与奖励制度,并建立约束检查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积极鼓励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保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课堂教学。

制设计要达到的效果在于减压增负,而对学生则在于加压减负。这便是我们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双向机制设计的基础。把握不好这一点,势必会出现彼此不合作,互相指责和不愉快的局面。首先,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考核政策。教学本身是个复杂的事物,它往往不能被简单地去评判。其实不管是学校评、学生评还是教师自评,都不能恰如其分地反映教学的全貌。而综合打分的办法我们可以理解为一种权力的平衡,在治理结构上是必须的,但实际上就其评价结果本身来讲却不过是谬上加谬。

四、结语。

提高教学管理的质量与水平是高等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同时影响着学生的学习与前途。高等学校教学管理是对高校教学过程的管理,是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使教学活动达到既定目标的过程。

参考文献:

[2]梁海波.高师院校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有效性研究[j].科学新报(教育科研),(06).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六

摘要:高校的固定资产是高校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本文通过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观念、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加强与改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高校的固定资产是高校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也是衡量高校办学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高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有了明显增长和提高。但长期以来,高校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不严,利用率不高,损失浪费严重的现象一直存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高等院校新的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其保值增值的问题将显得更加突出.

[1]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中,没有建立起严密的管理体系,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没有明确,虽然有些高校设置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但挂靠在财务或设备部门,管理人员只是兼职,再加上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缺少独立性无法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机构的设置也只是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最终导致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松懈与无序.

[2](二)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意识淡薄传统的观念认为高校是专门承担培养人才和科研任务的消费性事业单位,投入到资产上的资金不能收回,不能求得经济效益,更多的是讲究社会效益,因此造成高校对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使得部分资产闲置,没有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相对而言,比较重视对资金筹集和使用的管理,而不太重视对资产的管理;重视对资产采购的管理,而忽视对资产使用的管理.

(三)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根据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只需全额直接列支,不计提折旧费和分期摊销,因此,固定资产无法反映其新旧程度及现值;对购置、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等没有及时进行入帐,各种原因造成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严重偏离现值,以至于无论财务部门还是资产管理部门都无法清楚地掌握校内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情况,严重影响学校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四)固定资产购置没有采购计划,闲置、浪费现象严重固定资产购置随意性大,没有完全以学校的发展和教学、科研的需要为出发点,随意编制采购计划或根本没有计划,即使搞个论证会也是“走过场”,对设备购置的控制不严格,所以设备重复购置的现象较多,有的设备数量虽多,使用率并不高,造成设备闲置和浪费,致使有些固定资产购进后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造成资产的浪费和隐形流失.

二、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与建议(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其次,在各院系、处室设立二级管理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包括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辅助帐、实物的保管和房产、实习场地的管理,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清产核资的具体工作等。这样实行层层管理,可以使得国有资产管理更加严谨和科学.

[3](二)更新观念,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前提。高校要树立效益的观念,强化资产的管理意识,要认识到固定资产在高校的教学、科研、后勤等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在高校管理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方面要加强全校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以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努力降低办学成本,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闲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使其转化为经营性资产,发挥其经济效益,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4](三)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固定资产管理是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统一,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为确保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地进行,不但需要制订一系列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固定资产登记、保管、赔偿、核查、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增减、转移、结存、分布等情况,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四)编制固定资产预算,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单位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各部门资产配备情况,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预算,超预算采购固定资产,应按规定程序审批,不得随意购置;对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固定资产,应做好组织.

(五)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权高校对已经或准备投入到校办产业的经营性资产,要按照程序,经资产评估机构对这些资产进行评估,另外高校应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权。要制定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奖惩分明,确保高校的经营性资产能为学校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5](六)高校固定资产也应提取折旧为避免出现高校设备陈旧、老化、跟不上高校快速发展需求的现象,高校的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这样可以真实地反映出一个学校现有固定资产价值和规模及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可以使人们从思想上重视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管理等工作,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可以增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减少负担;可以更加准确、真实地计算出人才成本和各个方面的创收收益.

参考文献:。

[1]何千.许本利.略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33.

[3]汪汉荣.浅议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9):63.

[7]施笑贞.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j].教育财会研究,2004(1):5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七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在新经济时代背景下的新课题,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完善风险控制,需要不断地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结合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践,对具体管理模式进行不断探索,完善财务管理与控制。此外,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量的增大,资产管理的风险越来越大,针对这一形势,对资产的高效管理做出了时代性的要求,因此,不断探索高效安全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加大对资产的控制和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良性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现代化的固定资产管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资产是单位履行职能的物质保障。加强资产管理是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固定资产的内部管理可以适时地了解和掌握资产的状态、使用、流通等信息,对于了解单位业务运行、发展状态,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促进效果。

另一方面,资产管理也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上级部门通过资产的管理与控制,可以形成对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的集中性管理,统筹各个单位、部门的资产。通过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来协调和规划各单位的资产运行情况,促进了对行政事业资产流向的及时和清晰掌握,加强了行政事业资产的全程监督和控制,从而保障了业务与资产使用的协调性,避免了资产浪费。同时,根据严密的制度实施资产管理计划,明确业务资产的操作规定,规范、有序地进行业务运作,避免了资产管理的无序性和盲目性,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和财政资金效益,从而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序良好发展。

(一)资产在购置上存在较多的漏洞。

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采购和投资时存在私下交易、暗箱操作、“人情采购”等问题。虽然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这类行为,但是规避政府采购、超标准采购或者不履行采购必要手续等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行为依然存在。盲目采购、攀比采购、重复购置等现象在个别地方突出。造成了固定资产违规购置、采购成本增加,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等不良影响。

(二)资产的使用上存在较多问题。

由于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验收制度缺失,往往出现购非所需的现象,且无法追溯责任。登记制度不健全,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管理困难。定期盘点不及时,无法及时发现帐外资产、毁损资产、遗失资产等,造成帐实不符。移交、监交制度执行不严,造成部分资产流失无法追究责任。出租资产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面上不反映出租出借等状况,收入不入账或不公开,支出不规范等问题。

(三)资产处置缺乏规范性。

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有相当部分的单位存在故意规避处置上报审批手续的现象。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报废、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四)会计核算手段滞后,数据不准确。

1、会计核算不及时。

无法及时反映资产变化,应入未入,该销未销,导致账物脱节、存量不清等。

2、会计核算不准确。

由于人为等因素,造成的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差,数据出现漏洞等现象,导致资产在后续管理核查困难的问题。

(一)提高对管理责任认识程度。

领导干部以及财务人员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强化自身的法制观念以及人人参与到固定资产规范管理工作中的理念。不定时进行抽查以增强监督力度,为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的提高提供保障。

各级资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认识和基本知识,认真贯彻和实施,以保证行政事业资产有效使用,综合资产管理过程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分析,加强对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总结交流,使得日后的资产管理控制上有经验可循,有教训可借,更能促使决策者和管理层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固定资产投资的科学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单位均必须要有明确的领导者来负责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要加强监督,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落实,而不是仅仅流于形式。

(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管理流程。

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中心,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纠正,对下级单位和部门分散的资产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产,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科学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整体状况和使用状态,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资产业务运作。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层应建立包含资产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收付程序、付款制度、资产收付跟踪反馈制度、资产存放原则以及对外投资、担保和反担保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特别对资产验收、资产盘点、对外投资和资产报废等关键点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控。如:单位每年至少要对其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彻底的盘点;行政事业单位借助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分析论证工作,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性;强化固定资产报废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要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资产配置是核心。建立科学的资产配置管理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制定配置标准,加强资产功能和单位职能之间的匹配,真正做到“物尽其用”。在资产配置合理的基础上,用存量定增量。转变资产管理思路,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将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四)完善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机制。

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主要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监管、领用以及监督赔偿等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要由内部专职保管员以及技术使用人员共同合作完成。验收通过后还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建议将多种监管措施相结合,以提高监管效果,例如将不定期抽查与定期全面清查工作相结合,以便于全面掌握资产情况。领用固定资产时做详细登记。健全奖罚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部门或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随着财政部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增大,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高效管理做出了时代性的要求,因此,加大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效率,对于我国经济的高效、良性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加强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审核和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管理环节,通过对资产管理的强化,使今后的使用项目得到充分的资产流动和使用上的全过程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决策的经验依据,进而科学合理的利用行政事业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是集合了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的工作。做好资产管理,加强资产使用和分配的内部管理水平,是提高行政事业经济效益的重要程序。现代化的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不仅能够有效控制资产流向和使用分配,还要合理的调剂和盘活行政事业资产,减少资产使用上的浪费,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此外,提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同时也是强化决策者和工作人员行政事业责任感的有效方式,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营机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八

国税系统的固定资产是国税系统正常运转的必备条件。加强对这些资产的管理,维护其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是国税机关的重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国税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具体的管理要求。但由于国税系统购置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在经费支出中列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一些单位在固定资产购买、管理、核算中不按制度规范要求处理,存在账外资产等问题,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将就当前国税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粗浅探讨。

目前,由于管理要求的不断细化,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本身的复杂性,一些基于历史原因和现有体制不完善之处而产生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调拨手续不规范。

突出表现在上下级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如稽查、税政、人事、征管、信息中心等部门的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有些是由上级对口部门直接调拨,其中,绝大部分的调拨设备无相关调拨手续。下级对口单位接到实物后未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申报,导致该资产无法入账,因此造成资产管理家底不清,给工作上造成被动。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要是对资产的`使用者、保管者的跟踪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即使将责任进行了落实,但有些部门的财产保管者也只是虚设,没有真正做到专人负责、跟踪监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等,更重要的是没有比较完善和详细的责任追究制度来进行约束和监督。

(三)资产管理认识不够高。

表现在一方面资产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公家的资产只要自己不带走,不有意破坏,就没有其他责任。另一方面表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先购买后审批、先处置后报批、新分配后报告等现象还时有存在。

(四)历史遗留问题不好处理。

实行固定资产电算化核算是从开始的,由于当时对资产的估价不准,虽然有些可以查找原始凭证,但更多的则无法查起(如国地机构分设前的资产、调拨资产),造成了资产计价价格千差万别。同时,随着机构、部门的多次改革,资产的频繁调动,也给资产的账实核对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五)账实不符问题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为有账无实、有实无账和账实不匹配。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一是有些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的计划指标被挪用,形成固定资产虚列;二是会计处理上的问题,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主要表现为闲置房地产及闲置电子设备处置不及时,处置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的产生主要源于以下三种因素:一是国地税分家时遗留的资产闲置;二是在进行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对部分农村分局(所)进行了撤并,造成了撤并机构房地产闲置;三是科技进步造成固定资产无形损耗而产生的闲置,这在电子设备的更新换代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为了防止系统内固定资产的闲置浪费,提高其使用效率的最好办法,就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到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加强监管、杜绝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

一是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注重分析和可行性研究,不搞盲目采购。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监督机制,并切实做到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过程透明、行为规范、手续简化。三是要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工作人员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把监督机制贯彻始终,以确保采购质量。四是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归口管理,统一购买,统一调配。

(二)加大资产日常管理力度。

一是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细化成“申报―审批―购置―核算―管理―处置”基本程序进行分段管理。购置固定资产环节重点监督需求部门是否做出购置计划和安排相应的预算;审批环节重点监督是否按照审批权限分别审批,有无擅自增加固定资产。购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是否实行了政府采购。核算环节重点监督是否及时登记有关账册,并侧重于无偿调入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管理环节重点监督有无固定资产流失。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和卡片对应管理,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处置环节重点监督是否经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是否依照规定权限审批后合法处置。

二是资产调拨应只由一个部门负责,并做到先开单、后提货,统一凭财务的调拨手续办理,不得由多部门分配、调拨。

三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成立专门管理小组。成员应来自财务,监察、信息中心、服务中心、专家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项目论证、公开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并实行全程监控管理。四是杜绝“重采购,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对设备及时进行测试和清点,并贴上标识铭牌。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定期对设备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要抓落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做到物物有人管,环环紧相连,依法办事,照章理财。五是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三)完善资产核算软件。

由于国税系统的固定资产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各项管理工作仅靠传统的手工管理、手工统计已远不适应工作要求,必须实现管理工作的电算化,建立起包括计划管理和核算管理等功能齐备的信息系统,将固定资产的购建、核算、处置、报废等各项业务全部通过系统加以反映,按照管理权上收的原则设置相应系统管理权限,实现固定资产的电子化管理与实时监控。当前,虽然国税系统有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但该软件与资产的管理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在数据统计方面不完善,对同一内存或同一容量的计算机设备在统计上无法操作。建议针对不同的设备,在型号、特征、规格上进一步细化,提供可选项,如对计算机,可设置内存、硬盘容量、显示器类型等指标,便于准确登记和数据查询。同时,在实现核算电算化的前提下,可以取消手工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有利于减少手工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三是对资产的各项调拨、处置、报废、新建、领用、移交等单据、文书统一格式,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设立专职资产管理员,建产定期培训制度,对其进行专项固定资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业务技能和加强监管的能力。

(五)做好固定资产投保工作,规避资产风险。

我省国税系资产投保工作,在车辆保险方面作了有益尝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效降低了资产损失。但其他资产由于省局没有统一投保,也没有下拨专项经费,因此各地投保积极性不高。建议省局扩大资产投保面,特别是房屋和电子设备能统一投保的统一投保,统一投保有困难的,每年下拨专项经费让市、县局投保,以规避资产风险。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九

(一)管理观念落后,造成管理水平低下。

由于高校的资产来源主要依赖于国家拨款,我国的高校固定资产管理长期存在着“注重资产采购而忽略资产管理”“重视有形资产而忽视无形资产”的管理观念,固定资产保值增值意识淡薄。在落后管理观念的指导下,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整体较低,资产配置不合理,固定资产浪费、流失现象严重。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资产管理混乱。

目前,高校的固定资产制度不健全,很多时候甚至无章可循,部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力较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造成管理效率低下。例如资产清查制度不完善,导致许多高校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沟通,没有定期核对资产账务,导致固定资产存量不明,有帐无物、有物无账等账实不符现象普遍。另外,不同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相互分离,缺乏有效的综合管理。固定资产购置以后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中,领用人、使用人、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等等随时可能变化,但高校往往缺乏应对这些变化的后续跟踪管理制度。

(三)管理手段滞后,严重影响管理效率。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不完善,缺乏动态管理。近年来,虽然大部分高校都已经使用计算机专业资产管理软件,但仅限于基本的数据录入和查询,购入的网络版管理系统也只是网上上传数据,而不能实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无法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实时对账和信息共享,更谈不上合理组织闲置资产的流动和调剂使用,严重影响了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

(四)会计核算不合理,无形增加资产风险。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发生有形和无形损耗,因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其价值在不断贬值。而高校固定资产是不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必然虚增,从而其账面价值一直反映的都是历史成本,无法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导致账面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存在较大出入,使固定资产账实严重不符。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对其更新资金需求的测算,同时财务信息反应失真也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国家财政拨款部门对高校财务报表的实际需求,容易出现固定资产的价值流失现象,加大了高校固定资产的风险性。

(五)管理队伍力量薄弱,制约资产管理健康发展。

当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而管理队伍建设却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许多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只是作为最基层的部门,管理队伍素质不高,缺少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使得管理人员疲于应付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无法适应不断复杂变化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另外,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特别是院系基层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一般由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兼任,流动性较大,而且面对数量庞大、种类复杂的资产,缺乏固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知识,影响了高校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此外,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资产账目交接不及时,使得后续资产管理员对自己职责管辖的资产账目不清,进一步影响了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健康发展。

(一)转变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意识。

首先,高校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积极转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摒弃传统的“重购置轻管理”的管理观念,像抓教学、科研工作一样抓好学校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其次,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将“多头分散管理”变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每个资产使用单位配备资产管理人员,形成层次清晰、职责明确、方便监督管理的资产管理体系。要逐步完善资产管理部门职能,使其适应新形势下不断复杂变化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做好资源整合,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结合本校实际,制定一套符合高校实情,方便操作的一系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第一,完善固定资产的报账验收制度。资产购置以后,使用部门要及时上帐,资产的入库、调拨等都要有验收环节。第二,完善资产的清查制度。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严格的、可操作的资产清查,及时掌握资产损盈情况,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弄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第三,完善报废处置制度。成立固定资产报废审查小组,对上报的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鉴定,呈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核销。对报废、调出的固定资产要严格履行审核程序,如实地进行固定资产核销的账务处理,做到入账要及时,销账要同步,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并与财务部门及时核对账目,真正做到固定资产的家底清、账实符。

(三)利用现代手段,加强资产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大、种类多、存放分散、年度跨度大,实行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势在必行。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实现资产管理网络化、跨校区管理,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便于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之间沟通和协调,对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可避免账实不符、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发生;同时可实现决策的科学化,从而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避免资产重复购置和资产浪费现象;最后网络化管理可减少人工核算与管理的工作量,增加透明度,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效率。

(四)计提折旧核算成本,准确反映资产状况。

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中,通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明确固定资产使用成本,能够准确地了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情况,使管理者能够实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这将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部门无偿占用固定资产,使用者不注意保养和维护,导致固定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的现象,有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减少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压力,节约有限的教育经费。

(五)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影响资产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要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资产管理工作专业性、政策性较强,因此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除了要加强自身学习外,还要及时掌握资产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能,不断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建立一支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过硬的高校资产管理监督队伍,强化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总结。

总之,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涉及到学校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做好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提升高校的综合实力、促进高校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十

一是前期评估论证工作不充分。各部门在项目决策时,部门利益往往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效益则放在第二位。对于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前期工作不到位、走过场,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在工程实施中随意更改施工图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施工过程设计变更频繁。当然也不排除个别领导为了单位和个人私利变着花样逃避监管,项目到手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有时甚至增加附属工程,造成极大浪费。

二是招投标活动不规范。招标投标环节是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出现问题较多的环节之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自行招标。招标人对应当招标的项目擅自不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擅自邀请招标,招标时泄露标底、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评价标准和方法等,让特定的投标人中标。二是陪标串标。不少施工单位相互利用,采取轮流坐庄等方式承揽工程,互借资质,或者挂靠资质高的企业、以他人名义投标,甚至串通投标、陪标、围标等;中标后将项目非法肢解转让,或者违法转包、分包。三是规避招标。一些部门工作缺少计划性、预见性,不早作准备,甚至故意拖时间,以领导要求高、工程工期紧、资金压力大等名义,违法改变招标方式,降低招标等级,变应公开招标项目为邀请招标,把应邀请招标项目直接发包。

三是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完整。一是项目招商或工程项目合同不规范。有的条款不完整、不明确,有的用词不严谨,前后矛盾或模棱两可,有的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有的违反有关法规的规定等,导致审计时很难界定。二是合同条款签订有明显将风险转嫁给建设单位的现象,如:工程实行清单计价招标的,但在合同条款签订时,又表明材料价差按照同期价结算,同时合同又注明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政策性调整等按实结算,违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四是项目组织管理薄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水平不高,临时组建基建领导班子,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有的不按批准计划和程序实施、未建立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签证随意性较大,造成原始计量失真,难以控制工程造价,导致虚报结算或超计划投资。

五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当前,很多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会计核算,多数执行行政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正常经费收支一起核算,没有单独建账核算;有的单位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建帐核算,但制度与制度之间,在适用会计科目上缺乏衔接,机关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或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在转存基建专户时,没有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而是通过其他科目核算。

六是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一是部分建设单位不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有的尽管实行了工程监理,但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却并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二是少数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没有真正履行他们的职责,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施工单位报什么,他们就签什么。三是有的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模糊,制度执行不严。部分机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驱动,为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范运作,已有的规章制度不认真执行,导致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失控。二是专业水平不高,管理模式滞后。工程建设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政府投资工程大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对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控制都有很高的要求。然而政府投资工程一般是根据项目需要临时组建管理班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管理者不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标准规范,不熟悉项目的建设程序。一些工程建设管理者只片面追求数量、追求高标准、追求大而全、快而美,不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不能处理好质量、进度与效益、成本之间的关系,致使项目建设在抢工期、创一流的同时,超规模、超标准,造成大量的资金浪费,大大降低了政府投资效益。三是管理体制不全,工作不够协调。当前的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还不彻底,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三分离”的投资体制还存在薄弱环节,落实还不到位。在招投标管理体制上,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在招投标服务体制上,存在监管和服务不相协调的问题;在政府投资工程监管体制上,受职能限制,监督的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四是监管力量薄弱,惩戒力度不大。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呈现出点多面广、投入资金量逐年增大的特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未能跟上步伐,彼此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监督标准不一,监管力度不同,尤其是有些监督部门的检查流于形式,对项目建设各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不够,缺少震慑力。

鉴于以上原因,建议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模式及投资管理、投资控制办法进行改革,标本兼治,严格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模式。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益性工程等非经营性项目,逐步限制临时组建工程管理机构管理项目的作法,改为委托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以解决“一次性建设”普遍存在的机构设置多、专业不精通、质量难保证等问题,真正做到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位分离。

(二)健全政府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1、招标投标制度。科学界定和严格落实招投标的范围;严格选择招标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绝不邀请招标;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对弄虚作假、规避招标、拒绝招标等行为严加查处。

2、资金管理制度。完善项目预算实物定额,逐步建立资金定额与实物资产定额相结合的定额标准体系,提高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建立省、市、县联网的政府投资预算、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的信息跟踪系统,实行施工预算审核,按照预算下达政府资金,超出设计概算的,要求按照程序重新报批。

3、监督制度。理清纪检、监察、计划、财政、建设、审计和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政府投资工程运作过程中的监督职责,建立监督制衡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4、工程监理制度。凡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监理机构,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把监理资质关,实行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促使监理机构有效履行职责。对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的,要实施责任追究,并实行不信任制度。

5、变更签证制度。严格把好变更签证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对需要变更部分,必须经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参加论证,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增加的项目及支出财政部门不予确认,不得列入竣工决算。

6、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和投资风险或投资效益低下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加大查案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查案促预防。要整合纪检监察、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资源优势,充分履行好各自职能,形成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强大合力,营造强大的反腐声势,发挥查案的震慑力。

总之,政府投资项目对于我国经济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而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是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的重要保障。因此,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篇十一

摘要: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得到全面肯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实施已有相当长时闻,但仍有不少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屡屡发生不规范的搛作、欺诈、侵权等行为,因此引发争议颇多。文章从高校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劳动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无效劳动合同等几个方面问题着手,具体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提出了加强高校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建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叉务的书面协议,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劳动合同制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用工制度。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客、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提出新的要求,加上劳动关系自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劳动合同管理中不规范的攮作、欺诈、侵权等行为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劳动争议颇多。本文仅就高校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谈谈笔者的一些认识。

1.劳动合同期限问题。《劳动法》规定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住和劳动者达成一致,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事项,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根据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就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

(2)在固定工转削过程中,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o年以内的;

(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

(4)农民轮换工转为城镇户口的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o年以上的;

(6)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但在高校,由于教职工。特别是低学历低层次的教职工根本没有能力与学校讲条件,有一些学校对长期工作的教职工的劳动合同也是一年一签,这样造成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在年老体弱时圜单位不愿与其签劳动合同而丧失就业机会,使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2.事卖劳动关系问题。事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耒些劳动权利和叉务达成口头协议,形成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它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劳动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叉务未以书面合同形式加以明确规定,故往往导致劳动关系紊乱,劳动争议频繁发生,给社会和当事人都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诸多原因,高校与劳动者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非常普遍,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妨碍了劳动合同制的顺利推行,从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也越来越多,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3.无效劳动合同问题。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两类劳动合同无效: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是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高校,它主要表现为学与劳动者签订的如手续不齐备、程序不合理、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伤残自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起付线、劳动时闰过长、没有加班工资等权利叉务不对等的劳动合同,从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秩序较为混乱。

二、存在问是的原因分析。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要求企业新招收工人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1995年1月1日,《劳动法》颁布实施,国家、各省、市、自治区为了配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等,大力宣传介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但到现在.仍有很多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的现象发生,究其原因,是由各方面因素所引起的:

1.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一些高校有意逃避法律责任。现阶段,一些高校与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对《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知道要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制度来保护自己,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基本都是学校规定好合同条款,自己签个名字就算签好合同了;有的职工认为劳动合同只是形式,可有可无;有些职工甚至不知道有《劳动法》,不知道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少数高校故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愿签订长期合同,就是想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将劳动者解雇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不懂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了怎么管理?致使签订了内容不齐全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也有的将劳动合同签好后就搁在一边,没有及时办理合同的鉴证、续签、变更、终止等手续;甚至有些单位劳动合同签好后无专人负责保管,造成劳动合同遗失。

3.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缺乏了解。很多高校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缺乏必要的了解,认为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了就不能解除和终止,否则就是违约。学校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他们担心如果与职工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以后职工表现不好或单位进行内部机构改革需要精减职工,以及因学校工作需要调动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如果职工不服从学校的安排。学校的工作就比较被动。

4.劳动关系主体地位不平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主体地位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但由于我国现阶段大量外地民工进城务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又大量增加,劳动力市场严重供过于求,使劳动者较难找到工作,有单位录用,他们就非常高兴,有时明知自己的地位不平等,但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只能忍气吞声,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即使有的人具备法律知识,但由于他们处于社会弱势地位.无权无势,人地生疏,找工作不容易,遇到有单位违反《劳动法》,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能忍尽量忍,这样导致了个别用人单位更加有恃无恐,他们提出很多不舍理条件要求与劳动者“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就同意聘用,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就另请他人。

5.传统的用工观念没有彻底改变。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制度,使高校形成了事实上的用人终身制,广大教职工吃惯了“大锅饭”.坐惯了“铁交椅”,对劳动合同制度不以为然,认为反正是单位的职工,签不签劳动合同都无所谓,这样就形成职工向学校提供劳动,学校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三、对策建议。

1.形成理论学习氛围,增强劳动合同意识。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要在广大职工中形成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高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劳动法》,要有较强的劳动合同意识,支持人事部门工作;人事劳资干部要加强《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科学规范地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单位招收职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合同的续签、变更、鏊证、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同时深入探讨建立完整规范的劳动合同的操作程序,给领导发挥好参谋和助手作用;广大职工要学好《劳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自由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吝,但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全面履行如一方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过错方应根据其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2.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强化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台账,对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参加工作时间、工作部门、本单位工作年限、文化程度、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起始、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违约规定等相关内容一一登记在册,并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个人表现、部门意见、奖惩等有关资料也要有详细的记录,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鉴证、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以便能对劳动者、劳动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3.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不利后果。《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就意味着劳动者不能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种权利和待遇。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大多是由于用人单位不履行签约叉务所造成的,让无过错劳动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违背了《劳动法》的基本宗旨。因此建议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加以明确规定,并由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承担不利的后果。从世界各国劳动立法看,有许多国家都采取了此种制度,将事实劳动关系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法国劳动法典第l123—3一l0条规定.劳动合同进行到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该合同即成为不定期劳动合同。《利比亚劳工法第25条规定:“假如订立的是定期的合同,并且在期满后,当事的双方没有明确商定合同期限延长情况仍继续信守合同,则认为定期合同已延长为不定期合同。”

4.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范围。按照国际惯例,劳动合同通常可分为定期劳动合同和不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称为不定期劳动合同。许多国家限制签订定期劳动合同,鼓励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如《法国劳动法典第l122一l一1条规定,只有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某一受薪雇员缺岗,其劳动合同暂时终止,工作岗位被取消之前雇员已最终离开,且此事由已提交企业委员会处理,或者在没有企业委员会的情况下,已提交员工代表处理,或者依不定期劳动合同招聘的受薪雇员尚未到岗,需要人替代;(2)企业活动量增加;(3)具有季节性的工种,或者在法定或集体协议或协定确定的某些行业内,由于行业活动的性质以及这些工种的临时性特点,习惯上不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通过不断延长定期合同来逃避和劳动者签订不定期劳动合同的义务,《法国劳动法典》还规定,定期劳动合同自其签订时,就应当明确规定合同的到期日期,且合同的最长期间不得超过l8个月,并且规定订立定期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应准确表述订立合同之原因,非如此订立的合同视为订立了不定期劳动合同。

不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广,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首要选择,这对劳动者而言.有助于他们形成对所在单位的职业责任感和认同感,将自已与单位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更好地发挥其工作积极性,长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保持社会稳定;对用人单位来讲,有利于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保守单位机密、稳定职工中的骨干队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应该加以借鉴,这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三方都有利。

6.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保证它的有效履行。首先,劳动合同是一种合同.具有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签订劳动合同须满足协商一致、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等法律要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其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订立的劳动合同内容要完整、具体,劳动合同的条款应当包括《劳动法》所规定的七个方面内容,另外还可约定如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第三,确实弄懂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防止订立无效劳动合同,一般来讲,引起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舍法;

(2)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合法;

(3)劳动合同的形式和签订程序不合法;

(4)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赔偿劳动者损失,劳动者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是劳动合同无效后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对象,因此。需要法律的特别保护,对无效劳动合同所造成的劳动者损失,应由签订无效合同的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劳动法》第97条亦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这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屡次故意订立损害国家或劳动者利益的无效劳动合同采取的一种惩罚措施。

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当事应严格遵守,并保证它的有效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都能按规定积极地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才能保证充分实现各自的权利,也才能保证劳动过程正常、高效地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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