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人类灵魂的表达,我们应该重视和推广艺术教育。写总结时,要注重归纳和概括,将复杂的问题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进行表达。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一
4、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6、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作文、英语等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二)招生专业。
我校选择国家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生专业及报名要求如下:
1、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须满足报名条件第1条;。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7条之一;。
3、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自动化: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5、7条之一;。
4、材料化学:须满足报名条件第3、5、7条之一;。
5、工商管理:须满足报名条件第6、7条之一。
工商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理科考生。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二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专家在审核报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中阶段每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对于综合素质的优势证明材料及中学的推荐理由等,择优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最终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超过200名。
(二)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过网报系统(http://)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缴纳测试费共计人民币60元/人。缴费成功后,用a4纸打印《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确认表》,核对无误后,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三)考核安排。
我校定于6月12日进行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考核。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携带《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考试确认表》、本人身份证于6月11日上午9:00-12:00到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办理面试报到手续。具体考核事项如下:
1.对于自愿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的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分为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两类。
(四)合格资格认定。
综合评价合格考生的资格认定将分文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我校综合评价计划数的2倍比例确定。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220%,则面试合格人数控制在面试人数的90%以内。
(五)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拟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三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认真核对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由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考生信息每次修改后都须完成以上步骤,请在提交信息时仔细检查。
(三)邮寄书面材料。
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大小依次装订(无需添加封面):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符合条件第1、2、3、4、6、7条之一的考生,须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此材料须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且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仅符合条件第5条的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汇总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此材料须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且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须达c等级及以上。
缺少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或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无法进入资格审核。
相关材料原件请扫描上传系统,纸质材料请于2018年4月20日17:00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邮编:210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四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备注:2018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作为国科大签约合作的第一所地方高校,我校将与国科大开展全面深入的校际合作,进行本-硕-博一体化联合培养项目,实现协同育人。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择优采取硕博连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五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日(2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5)综合素质评价。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六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定于6月16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4.优录政策。
对于入选考生,我校根据实际考核结果,按照文理科类分成a、b两类享受不同的高考成绩优录政策:
a类: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
b类: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七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科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学科类竞赛或科技创新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学科类竞赛名单。
科技创新类竞赛名单。
2.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或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前列。
排名要求:
(1)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含)。
4.创新技能类: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八
高考成绩(含各项政策加分)不进行折算,直接计入综合评价分。
学校考评分。
400。
学校考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初审分满分200分,面试分满分200分。
选测科目。
80。
选测科目有一门“a+”等级加40分,“a”等级加30分,其余等级不加分。
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和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学校转专业优惠政策,报名资格不受转专业基本条件限制。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5427248。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或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我校将考生的违规事实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八、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网址:http://。
九、重要日程。
十、其他。
附件1:竞赛类项目表。
注:1.列表内的各类竞赛为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备案项目;。
2.未在列表内的其他重要竞赛项目由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审查认定。
注:具体招生专业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九
学校根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核。
2.材料审核。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缴纳费用。
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核安排。
1、报到安排。
2、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6月16日,按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类进行考核,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合格名单划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倍,合格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
为进一步适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对专业人才需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多维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同意,我校于2017年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计划招生180人。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三)综合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1合格(含)以上者;
(五)特殊潜质类:对生态资源、绿色产业及林业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有浓厚兴趣、且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除上述特色学科以外的其它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 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查认定的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
招生专业为我校2017年本一批次中的部分专业,详见附件2。
以报名条件(五)“特殊潜质类”报名的考生,填报专业限定在与特殊潜质相对应的专业。如填报专业与潜质不符,则不享受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政策。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
3.报名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2日至4月25日24:00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为24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农村地区中学的考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在报到审核完成后,由我校盖章生效。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定6月11日-6月12日,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入选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根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40分)择优提出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含)”,则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高考成绩 | 480 | |
学校考评分 | 440 | |
选测科目 | 40 |
录取时按照入选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评价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择优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和选测科目。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学校转专业优惠政策,报名资格不受转专业基本条件限制。
1. 我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5427248。
2. 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 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代替去考试等弄虚作假、徇私和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我校将考生的违规事实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
邮编:210037
网址:http://
1.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
2.本简章由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一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提供三学期期末成绩证明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以上材料均须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最终核定计划为准)。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独立参赛或排名第一)。
(三)综合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3a1b1合格及以上;。
(五)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类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其它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
以报名条件(五)“创新潜质类”报名的考生,填报专业限定在与其创新潜质相对应的专业。如填报专业与潜质不符,则不享受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政策。
四、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2.报名条件相关以及其他综合素质优秀的证明材料;。
4.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汇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17日24:00。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0日8:00-12:00到我校新体育馆办理面试报到及复审手续。准考证在复审通过后由我校现场发放。
(四)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0日14:00-22:00,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入选。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依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00分)择优提出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22日前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优惠政策。
入选考生分文理科类,按照学校考评分排名,分成a、b两类享受不同的高考成绩优惠政策: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
六、录取政策。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分(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维度。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三方共建,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全国重点高校。学校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即可)。
(1)自然科学类:
(2)人文类:文史类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外语类:外语类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外语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科技创新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4.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5.学业优秀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日(2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定于6月10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面试成绩、符合条件的人数分布等综合因素,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七、录取办法。
1.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或http://)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
3.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面试等5个维度,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3.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
邮政编码:210044。
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649826500。
十、申诉渠道。
十一、其它。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二0一八年四月。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四
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8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2.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高中阶段在全国或省级相关科技创新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阶段以第一主持人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者;或高中阶段在医药生物学等专业领域内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质且获得相关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以上成果认定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5日,如果是团队获奖须为项目第一负责人;专利状态章程发布当日起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中须为“专利权维持”。
4.三星级中学高中阶段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等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数外三门成绩,排名全部在年级理科类学生中的前5%,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者;四星级中学高中阶段高二上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等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数外三门成绩排名全部在年级理科类学生中的前25%,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者。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成绩排名等须由中学教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报名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特长等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
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报告。自荐报告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4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办法。
(一)面试资格生确定。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对于符合第4项报名条件者,我校主要根据报名者综合排名、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4.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面试测试。
1.我校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的潜质、动手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我校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6月10日,面试资格生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等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然后在线打印准考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3.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2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未填报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五、录取政策。
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六、保障措施。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标准、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七、有关说明。
本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五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4.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报名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报名测试费(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20日16:00。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六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7年在江苏省继续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校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培养特色要求等,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2017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一)报名条件
3、高中阶段获得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6、高中阶段获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7、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
(二)招生专业
我校选择八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品牌专业、省优势学科对应专业招收综合评价录取考生,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招生专业及报名要求如下:
1、通信工程:须满足报名条件第1、4条之一(不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须满足报名条件第2、4、7条之一;
4、材料化学:须满足报名条件第3、5、7条之一;
5、工商管理:须满足报名条件第6、7条之一。
工商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其他专业均只招收理科考生。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
1、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注册、报名。
2、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认真核对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由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系统。考生信息每次修改后都须完成以上步骤,请在提交信息时仔细检查。
(三)邮寄书面材料
书面报名材料须用a4纸大小依次装订(无需添加封面):
1、经中学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原件;
2、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5、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须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须达c等级及以上。
相关材料原件请扫描上传系统,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17:00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邮编:21002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招生就业处会同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学校面试,面试名单将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5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参加面试并缴纳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确认、未缴纳测试费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5月30日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面试安排在2017年6月11日,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书或成绩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的'原件(符合对应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于6月10日12:00-16:00到我校仙林校区教2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
综合评价录取面试工作由招生就业处配合教务处组织实施。参与面试工作专家人选及分组情况在面试前随机抽取产生。面试时,各组专家及考生均随机进入不同考场,面试题目由考生现场随机抽取。每个面试组的五名专家对考生分别独立打分,取平均分。学校将对考生面试全程进行摄像、录音。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入选考生,面试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公示。
(一)我校确定的综合评价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且2017年6月27日至7月2日须凭动态口令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志愿中填报我校。
报考我校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控制线;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考生(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入选的考生,相应要求全国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10分(含)以内;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第6条入选的考生,相应要求全国一等奖),高考成绩可放宽至本一省控线下20分(含)以内;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特色要求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1.成绩计算方法说明。
(1)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如高考成绩为330分,因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3)学业水平测试含必测科目及选测科目。必测科目中,技术科目不予赋分,其他四门科目根据等级赋分,具体分数按照相应等级范围内就高计算,如必测科目的a等级折算为100分,b等级折算为89分,c等级折算为74分。选测科目中,根据等级计分,a+等级折算为100分,a等级折算为90分,b+等级折算为80分,b等级折算为70分。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600分,考生折算总分换算为百分制;如折算总分为540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90分。
(4)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00分。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个内容中,a等级折算为20分,b等级折算为15分,c等级折算为10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项目如有“突出表现”,根据具体内容赋分,分值由我校综合评价录取专家组讨论确定,最高不超过40分。
(5)学校特色要求赋分。
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及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得100分;省级二等奖,得70分;省级三等奖,得40分。
高中阶段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且排名第一,得10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5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25分;依次递减。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且排名第一,得40分;排名第二得分1/2,即20分;排名第三得分1/4,即10分,依次递减。
高中阶段获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一等奖,得100分;二等奖,得70分;三等奖,得40分。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并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审核专家组认定者,得40分。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且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到3a1b1合格及以上、各学期期末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得30分。
特色要求赋分就高计算,不累计。
2.综合评价办法。
我校按照报名考生的五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高考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占10%,综合素质评价占5%,特色要求占15%(各项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
比如,某考生,高考成绩是330分,换算为百分制是68.75分,最终折算为34.38分;面试成绩80分,折算为16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540分,换算为百分制为90,最终折算为9分;综合素质评价为60分,折算为3分;学校特色要求得分70,折算为10.5分。则该考生综合评价总分为72.88分。
3.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等,再依次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正式予以录取并公示。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1、电话:(025)85866668、85866669、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210023)
3、网址:http:///
4、电子信箱:zsk@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七
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选测科目等级为bb及以上。
(二)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成绩/480)*50+两门选测科目成绩(满分30分)+(我校面试考核成绩/100)*20。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三)符合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分文理科填报高考志愿,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招生优惠政策。
(四)体质测试优秀者。
为加强对中学生体质健康的引导,我校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选择部分项目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此项测试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对于体质测试成绩为优秀且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考生,进档后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测试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影响综合评价认定结果。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八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二)学业优秀类:
(四)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高中阶段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其它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十九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6日8:00-12:00到我校办理报到及复审手续,考生复审通过后获得面试资格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6日14:00-22:00,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四)入选与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成a、b两档享受不同的优录政策:
b档:学校考评分优秀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22日前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电话篇二十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奖项与荣誉以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2.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面试测试。
1.我校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的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我校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6月16日,面试资格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等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然后在线打印准考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3.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未填报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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